詩篇32篇
聯於神的心腸來盡職

〔曾華希專欄〕

A  得赦罪之福
32:1(大衛的訓誨詩。)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32:2凡心裡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B  不認罪的痛苦
32:3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
32:4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細拉)
32:5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細拉)
C  尋求禱告神,有得救的樂歌四面環繞
32:6為此,凡虔誠人都當趁你可尋找的時候禱告你;大水泛溢的時候,必不能到他那裡。
32:7你是我藏身之處;你必保佑我脫離苦難,以得救的樂歌四面環繞我。(細拉)
D  聯於神的盡職
32:8我要教導你,指示你當行的路;我要定睛在你身上勸戒你。
B'  不順服的管制
32:9你不可像那無知的騾馬,必用嚼環轡頭勒住他;不然,就不能馴服。
C'  倚靠神,有慈愛四面環繞
32:10惡人必多受苦楚;惟獨倚靠耶和華的必有慈愛四面環繞他。
A'  得救恩之樂
32:11你們義人應當靠耶和華歡喜快樂;你們心裡正直的人都當歡呼。

說明:
A,  B,  C,  A',  B',  C' ... 是詩的分段結構。如同中文詩的對句、段落。A 和 A' 在內容上相對稱,B 和 B' 或 C 和 C' 是另一個概念或內容。詩的分段結構,可以幫助我們更好理解詩的內容,以及詩人的邏輯思維,也能給我們一些靈感。


當我們有心志要一生一世住留在神的殿中瞻仰祂的榮面,我們就要學習奉獻我們自己來事奉祂,也在祂的供應和加力裡來服事教會。這服事是否討主的喜悅,主要決定於我們在生命上與祂的聯結,在行動和見識上與祂是一,在我們的活出裡有祂的性情和度量,對於人事物的判斷上有祂憐恤的心腸。在本詩裡,聖靈啟示我們屬靈生命成長到一個地步,我們需要起來服事比我們年幼的人,成為他們的光,就如創世記第一章裡第四天神所造的光,發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可以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創1:14-15)。這個光照是來自於我們的「教導」、「指示」、和「勸戒」(詩32:8)。這是照神的心意,根據神的負擔來盡職,來呼應神對以色列民的應許(詩33:18,詩34:15,耶24:6)。

我們在教會裡的服事,首要的職責就是教導,就如主耶穌出來盡職時,也是先教導人,傳福音,然後再醫治人的病症(太4:23)。就著世上的事來說,知識可以傳授,見識卻是需要成長和歷練才能長出來的。屬靈的事也是一樣,唯一的不同是屬靈的事需要智慧(chokmâh),而智慧只能從神話語的啟示而來。我們無法教導人智慧,我們只能教導人處事的智慧(śâkal)。這裡的「教導」(śâkal)或訓誨,原文意思是「給予領悟或見識」,是聯於我們的生活和見證的,為要使我們活出一個滿有基督的仁義、公平、正直的生活來(箴1:3)。我們是藉著教導聖經的話,使人明白神的屬性、心意、法則、和判斷,好使我們的認知、態度、反應、抉擇、運作能合乎神。

所教導的要成為我們的生活和見證,我們還需要有一顆願意受管制和約束的心,來行走在當行的路上。這裡的「指示」(yârâh),不僅是指出,更含有「流水」或「安石」或「投石」之意。這表明我們要活在一個約束裡或在一個控制的異象裡,逐步建立一個穩踏的生活見證來。所以我們要教導神的話,還要在領受的人身上建立起神話語的規範來,使他們行在神義的道路上。

有了「指示」,我們施教的人還要定睛在領受的人身上「勸戒」他們。這「勸戒」(yâ‛ats)需要我們的定睛,不疏忽,隨時隨在陪同他們、調整他們、給予他們生活的目的和意義,使他們得著加力去實踐他們所領受的。這就是我們該有的教會生活,需要施與受的人彼此的信託。

本詩的教導、指示、勸戒,主要是在我們的認罪和順服神事上。在認罪的事上,大衛是以自己的經歷來說明;在順服神的事上,他勸導別人不要不順服。我們要有智慧教導,特別在講到罪的事,若不以自己為例子,人都會逃避,甚至剛硬抗拒。我們越勸導,人可能會越不接受。我們要讓聖靈有機會在人裡面來光照,讓人知罪自責。在這裡,我們不知大衛寫詩的背景,所以無法斷定是否是在他犯了殺人奪妻的罪之後。我相信他在這詩裡所提的罪,與那事無關。即或有關,這裡提醒我們不要在人面前見證自己的罪,只要籠統地說明就好。因為認罪是我們在神面前私下的事,除非我們的罪關係到別人,那我們就得靠神的力量去向那人承認並求赦免。在求人的赦免之先,我們得先向神求赦,因為我們犯罪,是先得罪了神。也唯有神能赦免罪,人只能照神的赦免而赦免,保留而保留。我們不能在神赦免了卻還在定罪,或是神保留人的罪,我們卻先要求赦免了。我們更不能以「誰沒有罪的,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約8:7)來要求人不可定罪別人,總要先尋求神的意思。

在本詩的第一段裡,大衛用了三個字來描述罪。「過犯」(pesha‛)是用在我們叛逆和不忠的舉止上,特別是我們裡面向神的存心(詩32:1a)。「罪」(chăṭâ'âh)是指我們不以神為目標或業份事上,常是有意不顧裡面良心的感覺(詩32:1b)。「罪孽」(‛âvôn)就是我們所犯的過錯,特別是存故意犯錯的心行出來的(詩32:2)。我們犯罪,在有「罪孽」之前,我們裡面向神已經先有了「過犯」和「罪」。所以,人犯錯的真正問題,不在於他行出來的「罪愆」,更是他裡面向神的存心。我們要幫助人先對付他裡面的存心和動機。

在本詩的第一段裡,大衛也用了三個字來描述他所經歷神的赦免。「赦免」(nâśâ')有「鬆開」的意思,是針對我們的「過犯」 (pesha‛)。這說明我們裡面對神的抗拒是一個很大的重擔,遠過於犯錯所帶來的定罪。我們對神的懼怕,感受神要求的壓力,使我們心生無故的抗拒、躲避、悖逆、剛硬。為此我們需要神的「赦免」,以「鬆開」或「解除」我們裡面良心的負荷。得神赦免是何等有福,因我們終於能喘口氣,輕鬆自在地生活!「遮蓋」(kâsâh)含有「補滿空洞」之意,針對我們那不以神為我們中心和目標的「罪」(chăṭâ'âh)。這說明神不是把我們的罪隱藏了,祂乃是以祂自己和祂的心意,補滿我們虛空心房,重新給予我們存在和生活的意義。這是何等的蒙福,不僅我們的失敗得以不再引以為辱,我們還得著充實、有意義的人生!「不算」(châshab)含有「不編織」或「不存惡意對待」,也就是不以我們的「罪孽」(‛âvôn)作為對我們整個人或品性的評估,不以我們的前科對待。我們的「罪孽」要被「不算」,前面的兩項要先解決,在神面前對付乾淨,我們才能是「心裡沒有詭詐」的(詩32:2)。但神可以「不算」,我們對人的錯失、傷害還是要我們自己去償還面對的。

在本詩的第二段裡,大衛以個人的經歷來說明不認罪的痛苦。「閉口不認罪」原意是「不作聲」(chârash)(詩32:3),也就是「故意遮掩,以耕具挖地埋藏」。「不認罪」叫我們「終日唉哼」。雖然不作聲,但那痛苦卻如溢於言表,如雷響徹,無法隱藏。「骨頭枯乾」表明雖然還活著,生命卻已消失,如同那曠野的枯骨,已死年代長久,沒有存活的指望。「黑夜白日」說明這是長年的掙扎痛苦。「你的手在我身上沈重」(詩32:4a),這「手」是敞開的手(yâd),表示歡迎,富有同情;非緊握的手(kaph),表示憤怒,帶有攻擊性。當我們不認罪時,神的好意,都會成為我們良心的沈重負擔。「我的精力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詩32:4b)表明我們不再是如樹栽在溪水旁(詩1:3),而是在夏天卻又偏逢乾旱,完全失去生命的供應,沒有力量或動力從事生產。「不認罪」會使我們失去一切生活所需的積極動力,凡事提不起勁。

在本詩裡,大衛以三個字來描述他的認罪過程(詩32:5)。他先是「陳明」(yâda‛)他的「罪」(chăṭâ'âh)。「陳明」意思是「知道」,是因神的光照產生的認知而有對自己在墮落、罪孽中的認定。「陳明」不在於「表白」或「陳述」,乃在於我們在神面前對自己的認定。它不是根據人的標準,而是根據神的光照。然後,他「不隱瞞」(lô' kâsâh)他的「惡」或「罪孽」(‛âvôn)。「不隱瞞」就是「不遮蓋」,也就是不以其他的事物或行為,來補滿我們的「惡」所帶來的掏空或虧空之感。我們要勇於面對我們所造成的虧欠和傷害,不逃避所該負的責任和後果。最後,我們要向神「承認」(yâdâh)我們的「過犯」(pesha‛)。「承認」是開口的表明,是「張開手接受幫助」,是「拋開一切的攔阻和閉塞」,是「產生對神的敬畏和敬拜」。這些都是我們的經歷,缺乏任何一項,都是不徹底的「承認」。我們認罪了,神就必赦免我們的「罪惡」(‛âvôn chăṭâ'âh)。為何這裡不提神赦免我們的「過犯」(pesha‛)呢?因為我們的「承認」是對著神,心轉向祂,也必須終結在對祂的敬拜的。

我們的認罪是有時間性的,因為我們的肉身的生命有終結的時候,且死後還有審判(來9:27),神的恩典也有關閉的時候。所以我們要趁祂可尋找的時候向祂禱告,尋求祂的恩典和憐憫(詩32:6)。這裡沒說尋求祂的赦免,因為我們的求赦是聖靈運作和感動的結果,不要強求別人去求赦免。我們的責任是幫助人轉向神,受祂吸引而尋求神。「虔誠人」不僅是指聖潔的人,更是指有憐憫的人(撒下22:26,詩18:25),是因認識自己的罪,也認識神的救恩,而能體貼神救人的憐憫心腸,同情人的軟弱的人。這裡「大水泛濫」是指神至終的審判,我們若是尋求神的虔誠人,神的審判就不會臨及我們。神要成為我們的藏身之處,不僅是在將來「大水的泛濫」裡,更是在今生的苦難裡使我們得蒙保守。祂要以得救的樂歌四面環繞我們(詩32:7)。這「四面環繞之得救的樂歌」是藉著許多我們所幫助而尋求神的人唱出。他們得救的喜樂成為我們的安慰、鼓勵、和獎賞。

在本詩的下半段裡,大衛來勸勉、來幫助我們要順服神。他勸我們不要像那無知的騾馬(詩32:9)。「無知」是指沒有分辨的能力,不知好歹,常以自己短淺的知識評估神的作為,懷疑神向我們的善意。「騾馬」說出我們的頑梗不屈。「嚼環轡頭」是神加給我們的限制,為叫我們能順服於祂。這些的「限制」對惡人是苦楚,對倚靠神的人卻是「四面環繞的慈愛」(詩32:10)。這些的「嚼環轡頭」不是我們的「捆繩」,而是祂愛的量給和製作。我們要能領略祂一切安排的愛意,歡喜接受祂的限制,否則我們就要無故吃許多不必要的苦頭。

神的愛是有意的愛,是為著我們的裝備和成全的。祂的愛也是很實際的,是在環境中,在教會裡藉著「四圍困住」我們的弟兄姊妹來讓我們經歷並領略的祂愛的長闊高深(弗3:18)。這樣在教會中的領略和享受,決定在我們是否是「義人」和「心裡正直的人」(詩32:11)。「義人」是指會享受主耶穌的救贖和稱義的人。因為在教會裡,我們若不會持定基督的救贖的應許和認識,我們會經歷彼此定罪、彼此消耗的多,而且也很容易在爭吵後從教會中退縮,陷在自己的情緒裡出不來。我們要認識,經基督的救贖,祂已稱義了我們,沒有人事物可以再來控告我們(羅8:33)。另一方面,我們作「心裡正直的人」,不讓我們破口漏洞給予魔鬼有機會來攪擾我們。「正直」就是不偏左右,單一目標,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多說都是出於魔鬼。這樣我們才能真正享受救恩之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