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26篇
活出一個在神察看、試驗、
並熬煉裡的一生,
為著神的殿和居所
而奉獻自己,
並成為世人的反見證

〔曾華希專欄〕

A  活出在神察看、試驗、熬煉下的一生
26:1(大衛的詩。)耶和華啊,求你為我伸冤,因我向來行事純全;我又倚靠耶和華,並不搖動。
26:2耶和華啊,求你察看我,試驗我,熬煉我的肺腑心腸。
26:3因為你的慈愛常在我眼前,我也按你的真理而行。
B  與世人有分別
26:4我沒有和虛謊人同坐,也不與瞞哄人的同群。
26:5我恨惡惡人的會,必不與惡人同坐。
A'  喜愛神的殿和居所而甘心在祭壇上奉獻並服事
26:6耶和華啊,我要洗手表明無辜,才環繞你的祭壇;
26:7我好發稱謝的聲音,也要述說你一切奇妙的作為。
26:8耶和華啊,我喜愛你所住的殿和你顯榮耀的居所。
B'  與世人有分別
26:9不要把我的靈魂和罪人一同除掉;不要把我的性命和流人血的一同除掉。
26:10他們的手中有奸惡,右手滿有賄賂。
A"  在眾會中與神的民同成為神的見證
26:11至於我,卻要行事純全;求你救贖我,憐恤我!
26:12我的腳站在平坦地方;在眾會中我要稱頌耶和華!

說明:
A,  B,  C,  A',  B',  C' ... 是詩的分段結構。如同中文詩的對句、段落。A 和 A' 在內容上相對稱,B 和 B' 或 C 和 C' 是另一個概念或內容。詩的分段結構,可以幫助我們更好理解詩的內容,以及詩人的邏輯思維,也能給我們一些靈感。


我們在這世上,是神的見證人。所以我們必須活出一個有神、仰望神、事奉神的生活見證。此詩的背景,有解經家推測是大衛早期經歷掃羅王的妒忌、厭惡、追殺,而向神訴求他的無故,要求神替他伸冤(詩26:1)。但在我們的應用裡,此詩並不一定是因著環境的觸發而作,或是對所處境遇的反應。此詩乃是啟示出我們基督徒一生該有的見證。上一篇詩說到我們該有一仰望神、尋求神、等候神的生活,本篇詩則說到我們該有一活在神的審判下的生活。第一節的「為我伸冤」,也可譯作「審判我」。這「審判」不是因我們有冤屈需要神來定奪,而是因我們願意把自己擺在神的審判台前,讓祂審判的光,約束我們的言談舉止、定義我們行事為人的標準。

大衛把自己擺在神的審判台前,要求神根據兩方面來衡量他:他行事的純全和他對神倚靠的堅定(詩26:1)。第一面的「行事」,是我們的生活見證,顯在於人面前。但「純全」則是在我們的內心,顯在於神面前。無人可以判斷我們內心所存的動機和意念,只有神知道我們的肺腑心腸。所以這「行事純全」是指我們的私德,是我們對自己的要求和持守,根據於我們的良心和我們對神的認識。這私德應該超越公德的標準。第二面的「倚靠」是我們的信心,也是我們一切屬靈經歷的源頭。沒有信心的經歷是偶然,不是有意的,不是神量給為著我們的益處的。沒有信心的禱告是不蒙神垂聽的。沒有信心的行為是污穢的,不蒙神稱許的。主耶穌說,我們的信心若有芥菜種一般大就可移山。但我們無法搖撼山一點,更不用說移山,可見我們一般信徒的信心是比芥菜種還小。信心的增長是根據我們對神的認知和認定。所以我們若要培養我們的信心,我們就得追求主的話,好使我們對祂的認識,無論是主觀的或客觀的認識能增加。

大衛進一步求神來察看、試驗、並熬煉他的肺腑心腸(詩26:2)。「察看」和「熬煉」是用在對金屬的品質的處理,「察看」是測試我們的品質和性能,好發現我們的限制或短缺;「熬煉」是為要把瑕疵、渣滓去除、煉淨。「試驗」則為證實我們原有的好的品質,使其性能能全面的發揮出來。這些都是為著我們的成全和發展,而不是為審判或定罪。所以大衛說這樣的成全和發展是根據神的慈愛和真理(詩26:3)。他不是因為他認為自己純全無過,所以膽敢要求神來察看並試驗。他乃是認識神的慈愛,知道神對他的情意,都是為著他成長的最大益處的。「真理」是神和神心意的表明,藉由神的光顯出。這些的察看、試驗、並熬煉是要把我們製作成祂的器皿,好使我們成為祂的彰顯和見證人。為著使神的光更能不受阻擾或扭曲或帶上我們天然人的色彩,我們要大膽求神來察看、試驗、並熬煉我們的內心、審查我們的動機。

我們的生活見證,除了要能夠薦於神,我們還要見證我們喜愛神的殿和居所(詩26:8)。「殿」是為著我們對神的敬拜和事奉;「居所」是為著我們有份神的見證。這「殿」和「居所」都表徵我們作為神的教會,是神永世的旨意和目的。我們若愛神,也必定愛祂的旨意,樂意有份於祂心意的完成。教會既是祂的心意,故此我們也要愛教會,在教會生活裡事奉、配搭,好使祂藉著教會得著榮耀的彰顯。

但說到教會和教會生活,首要的經歷是祭壇(詩26:6)。「祭壇」表徵我們的奉獻,絕對的順服神的旨意。我們若沒有順服神旨意的心志,我們就不可能有討神喜悅的奉獻。我們若沒有絕對的奉獻來與神的工作配合,教會生活就不可能建立起來,神就得不著祂該得的敬拜,我們也得不著甜美的安居之所。所以沒有「祭壇」的經歷,就不會有「殿」和「居所」的實際。我們若愛教會,我們就要「環繞祭壇」,使「祭壇」成為我們教會生活和事奉的中心。

「洗手表明無辜」首先說出當我們來敬拜神的時候,我們不能以天然的手來碰神的工作。我們必須先得著祂的光照,認清自己的污穢和不足而來取用主耶穌的寶血的功效。我們也需要祂話中之水的洗滌和靈的供應,好使我們能以祂的生命性質來服事。我們的事奉該是靈和話的服事。「表明無辜」其次說出我們在祭壇上的奉獻是燔祭的奉獻。這樣的奉獻是不計代價地「擺出來」,不是為做什麼工,而是讓祂來定奪、來作主,為使神能心滿意足。

教會生活首要的事奉是環繞祭壇的事奉,其次是我們因蒙恩而感謝神、讚美神,並述說祂一切奇妙的作為(詩26:7)。環繞祭壇的事奉是我們靈中的事,是在神面前的敬拜。稱謝、讚美是讓神在我們身上得著祂的權勢,對我們來說,也是使我們自己得著靈的加力。「述說祂一切奇妙的作為」是我們向人作見證傳揚祂的福音。傳福音是我們在教會生活裡的職責,人人有責,人人都該參與。但傳福音不需傳我們所不知的真理,乃是將我們所見所聞有關主耶穌在人身上所作的一切奇妙作為,最好更是我們親身體驗的認識和經歷,向人述說、向人作見證,並讓主來負責我們傳揚的結果。

我們基督徒的生活見證,乃是見證我們「腳在平坦地方,身在眾會裡」(詩26:12)。「平坦地方」是指沒有滑跌或絆腳的因由。這是建立在主耶穌所成就的救恩所帶給我們平安、穩妥的根基。所以我們若要站立或行走在平坦的地方,我們不能離開主耶穌的救恩,倒要學會時常取用並享受基督的救恩。這救恩的取用和享受,也是在「眾會」之中。基督的救恩,一面是我們個人的主觀經歷,但基督救恩的結果,是神把我們擺在聖徒中間,使我們成為神的家,與眾聖徒同得神作我們的基業。眾聖徒是我們的扶持和幫助,是我們經歷神四面圍住的愛的實際。各種與聖徒的相聚,更是我們的享受,是我們喜樂的源頭。

我們若要活出一個滿了平安、喜樂的生活見證,我們的「腳要站在平坦地方」,我們也要「身在眾會裡」。這樣的生活,需要我們靠主的恩典堅定立志,向神有雄心、有不一樣的心志。所以我們要有許多「至於我」的見證(詩26:11a),就如約書亞所說「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那種事奉的決心(書24:15),又如撒母耳說「至於我,斷不停止為你們禱告」那種不計回報的盡職(撒上12:23),或如以斯帖說「我若死就死吧!」那種誓死的豪情(斯4:16)。在信心的道路上,我們不能看環境、不能看別人,我們只能專注在神身上,以祂的的真理為標準,以祂的託付為己任。這裡大衛說他「至於我,卻要行事純全」。但這不是憑靠他的血氣立志,他乃是求神救贖他、憐恤他(詩26:11b)。我們不是憑自己行事,使自己純全。我們乃是靠祂的救贖,在祂的憐憫裡,倚靠祂的加力和扶持而生發一絲向神的雄心和決心。我們若離開了主,我們根本不敢有任何的誇口。

這「至於我」的見證,就叫我們與世人有分別。「沒有與虛謊人同坐」(詩26:4a)是指我們不要分享虛謊人所追求世上的虛妄、不存到永遠的事物。我們所追求的該是永遠、屬天、屬靈、合乎神價值的事物。「不與瞞哄人的同群」(詩26:4b)表明我們該是光的兒女,生活要坦蕩、光明,按著真理而行。為此我們要避開暗昧的事,也不要與行暗昧的人同群,免得被人誤以為我們也有隱藏的動機。「恨惡惡人的會」(詩26:5a)的惡人(râ‛a‛)是指遊手好閒、不從事生產的小人。我們不要與那樣的人結夥,倒要自潔並與清心的人一同追求積極的事物(提後2:21-22)。「不與惡人同坐」(詩26:5b)的惡人(râshâ‛)是指行惡、活在罪中、不道德的人。不與那樣的人同坐,表明不要去羨慕或分享他們的成就。最後大衛求神不要把他的靈魂和罪人一同除掉,不要把他的性命和流人血的一同除掉(詩26:9)。他們因著手中的奸惡和賄賂(詩26:10)而被審判,我們不要與他們有份同樣的審判。「奸惡」是我們肉體的活出;「賄賂」是我們心中對財物的貪戀。我們的活出該是基督,該是對神的戀慕。這才是我們該有的生活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