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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

 

中保Mediator两方面之间的中介者。基督作神和人之间救恩的中保(提前二5)。人类领袖和亚伯拉罕和摩西等,都是中保,将神的旨意传给百姓。―― 殷保罗《神学词汇浅释》

 

你有没有听见过什么叫做中保。一个中保一定是个靠得住的人。他处在两者之间,是两方面都能信得过的。譬如说,你要进一间公司做事,那公司就要你找个保人。公司方面认为能信任的保人必须是个在公务机关服务两年以上,年逾卅的本地公民。譬如说,我在政府部门工作了四年,而且又合其他条件,并且还认识公司的经理,彼此是好朋友,所以你就来找我替你作保。我之所以能作保人,是因为公司信任我,你也能信任我。所以我可以向公司保证你这个人是靠得住的,也可以向你保证公司不会欺侮亏待你的。于是我就成了你们两者间的中保了。
  在旧约时代、神与人之间是借着大祭司而相交往的。大祭司为神执行神圣的职务,在神面前替人献上赎罪的祭牲,为人在神面前赎罪。在人面前他以律法书上的话传达于人,也就向人保证神的赦免,神的恩典,和神的教训。所以在旧约时代,大祭司就成了人与神之间的中保。
  可是到了新约时代,耶稣基督既然已经来到世上,好象写希伯来书的作者,把那大祭司与耶稣来比较时,就显得不完全了。因为大祭司自己也是人,软弱有罪。他在未替人赎罪之前,先要替自己赎罪;在未为神传律法之前,自己先要学习接受律法。所以大祭司并不比人来得高超,实实在在说,他是没有资格为人作保的。一个为神为人作中保的,必须是神所绝对信得过的,也应该具有超过人的标准的。
  主耶稣基督,祂是以神儿子的身份,道成了肉身到世上来。因为祂是神的儿子,祂当然为神所信任,神在祂爱子里面是毫无怀疑的。实际上,祂与神原来是合而为一的,因此祂在神面前就绝对靠得住。同时又因为祂降生到世上成为人的样式,住在人中间,有一种超人的生活表现,为人所敬重、爱护;而且人在祂的言行中,发觉祂有超人的权柄,极大的爱心。因此就有人认识祂是弥赛亚(救世主),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祂在人的眼中也是绝对靠得住的。这样一来,主耶稣就真正具备了中保的条件。
  耶稣为我们保什么呢?
  凡是真正肯信靠祂、接受祂作中保的人,祂都会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祂更要拯救我们的灵魂今生得蒙祂的保守看顾,来生永远与祂同在。为了这个缘故,祂可向神保证我们这些信祂的人,都已因祂称义成圣了。那就是说,祂保证我们在神面前,不再算是有罪的。可以进到圣洁公义的神那里去,非但作神的子民,而且更有权柄作神的儿女。我们所以能得这样的地位,完全是靠主耶稣的保证,因祂是我们的中保。
  耶稣在神面前向我们又保什么呢?
  耶稣既是神的儿子,而且是神所爱的,祂非常顺从神,凡事凭父神的旨意而行的。因此,祂将神的爱向世人表彰出来。祂保证神爱世人,神是公义又是慈爱的;同时神也是信实的。神要因着祂儿子耶稣基督的缘故,接受一切信的人为儿女。所以只要我们肯悔改相信,我们必能借着这位中保耶稣基督,到神那里去。
  到底耶稣基督用什么方法作这个中保呢?或者说,祂是付什么代价而得到这份中保的职份的呢?
  主耶稣为要达成神与人之间的中保,不惜舍弃自己在天上的华美,降世为人,且生在马槽中,卑微贫穷之极。祂在世的一生,尝尽各种苦味。最后为世人的罪在十字架上流血代死。换一句话说,祂是付上了死的代价,来完成了中保的地位,以使神的爱能达到人,又使人能得蒙救赎。
  今天,主耶稣已经完成中保的工作,祂已经有资格在我们人和天上的神之间作保证的工夫。凡信靠祂的人,都必靠这位中保得救。

 

保惠师/中保(Advocate,Paraclete)希腊原文的意思是「来帮助人的」或「为人辩护的」,因此,这词在技术上可指律师。一般来说,这词指一个代表别人说话或行动的人,如中保、代求者,或劝慰者。约翰壹书二章1节称基督为「中保」,祂在神面前代替了我们。这功能跟其作为大祭司的职责相类似(参来七25-28)。「保惠师」一词在约翰福音出现的次数最多,而且全是指圣灵的工作(约十四1626,十五26,十六13作「真理的圣灵」)。耶稣在这几段经文中宣告,祂离开了之后,圣灵会从父那里来,这保惠师又称为「真理的灵」,会带领信徒进入完全的真理,并帮助他们准确地记得耶稣所传讲的信息。圣灵要代替离开了的主,住在人心中。另参:「圣灵」。――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

 

中保(Mediation,Mediator)一位媒介或中间人,或指一位专务灵界事情的人,他的职责不是与神举行谈判,或达成协议,而是代表他人来到神面前,然后带着神的权柄,传达神的旨意及确据。从旧约来看约伯道出他对这样一个中保的渴慕(「中保」这词只出现于希腊文版本的旧约):「他本不像我是人,使我可以回答他,又使我们可以同听审判。我们中间没有听讼的人可以向我们双方按手」(伯九3233)。「听审判」和「听讼」的用语延续了第一章的记述。在第一章,控方撒但(参罗八33;启十二910)在神面前起诉约伯;约伯要求有辩护人为他答辩(至于这法律上的中保,可比较约壹二1,参照古拉丁学者的翻译和注释)。我们较为熟悉的中保是传达神信息的,特别是有关神的性情和旨意的信息。摩西之约,也就是以色列人之宗教宪法,是透过天使和摩西来传达的(出二十18-21;申三十三2;徒七53;加三19;参来六13-17,那里说只有神在说话,「传达」祂自己所起的誓)。约中律法的条文由「站在神的议会中」的先知来解说,也有由祭司以神谕、掣签和祝福等各种形式来传达的(申十8,三十三810;代下十五3;耶二十三101118-22,三十一31-34;弥三11;玛二7)。我们最为熟悉的是由祭司(家庭、民族或支派的领袖;创八20,十四18;出三1)、摩西(出二十四4-8),或由一群受过训练、指定的专业人员(出二十八1)作礼仪上的中保。由于以色列人强调神的圣洁,所以他们一般要靠赖祭司作中保来求神赦免或遮盖其罪。祭司代表众人在神面前忏悔、认罪和祈求宽恕,他把支派的名字带在肩头上和胸牌上;然后,他又代表神向众人保证神的悦纳、饶恕和保护(参来五1-4,七27至十11)。虽然在旧约中,大多数例子是靠赖中保与神交往,但也有些例外,就如亚伯拉罕、摩西、耶利米、何西阿和诗篇一三九篇的作者,都是与神亲自有亲密的交往,而无须靠赖任何中保。亚伯拉罕(创十八23-33)、摩西(出三十二3132)、撒母耳(撒上七5,十二23)和约伯(伯一5,四十二7-9),都是直接向神祈祷,而无须经过祭司「正式」的代求手续。况且,借着祭祀来与神交往的做法已受到挑战(诗四十6-8,五十一1617;何六6;弥六6-8)。无论如何,总括来说,旧约的宗教特色是透过中保的,人神间的交往借着中保来进行,这观念的长处是表明以色列的神是威严与圣洁的。从新约来看耶稣的职事很自然被视为中保。首先祂是一位先知,代表神向人说话,把神启示出来(可六15,八28)。耶稣作为中保,主要的工作是设立新约,建立神与人一种新的关系(来八6,九15,十二24)。另一处经文在提摩太前书二章5节,那里指出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是独一无二的,乃是降世为人的耶稣基督。在上述提摩太前书的经文里,又提到基督舍己「作万人的赎价」;基本上,这是祭司的工作,希伯来书就以此为主题。基督是神的儿子,受神所委派,是无罪的;祂曾受忧患,被试探;祂有怜悯人的心肠,有顺服的态度,完全符合作大祭司的资格。作为祭司,祂献上了完全的祭,并且永远活着,为那些借着祂与神相近的人代求;这中保的使命使耶稣「坐在神的右边」。罗马书八章34节也提到耶稣为人代求(可能约壹二1也是这个意思,古希腊解经家和其他具权威的资料都这样解释「中保」“paraclete”这字)。马太福音(二十六28)、约翰福音(一29)、罗马书(三25)和约翰壹书(一7,二2,四10)均提及祂作为中保所献上的赎罪祭。

更重要的是,新约各处都指出人之所以能认识神,得着救恩和盼望,全是靠赖基督。基督为了我们而降卑,又「为我们」死而复活;我们得平安,得以亲近神、与神和好,罪得救赎,又得恩典、真理和「各样属灵的祝福」,并可以向神祷告,全是「透过祂」、「在祂里面」、「借着祂的血」和「祂的名」。神计划的目的集中于祂;祂是创世的中保,也是救赎的中保(西一1522);神一切的丰盛在祂里面,祂的脸光反映了神的荣光。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认识父;若不借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除祂以外,也再没有别的拯救。这就是中保的真义,是以前所有中保的应验和终结。希伯来书一开始就确定基督超越所有其他中保——天使、摩西和属亚伦传统的所有祭司。祂是无始无终的祭司,像麦基洗德一样。祂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永远有效」;而借着此祭,我们就「永远」被分别为圣。祂在神与人中间设立的约有更美的应许、更美的祭、更美的圣所和更美的盼望(来七19,八6,九111-15)。基督作中保的职事是无法超越,是永远不能取代的;祂是独一无二、永久的祭司(参提前二5)。约翰虽然没有用祭司的比拟,但他也强调相同的真理。基督道成肉身,永远且确实跨越了神与人之间的鸿沟。基督并非站在神与人之间作中间人,而是自己成为了人,把两者在自己身上联合起来。在太初创世的时候,基督已是中保;祂本身就是道,在神方面,祂传达神的意念,体现神的信息,并传递神的能力。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但作为神的独生子,耶稣「阐明」了神。那些看见基督的人,就看见父,看见了祂的工作和听见了祂的话。在人方面,耶稣为门徒祷告(约十七),向神完全顺服,为祂的羊舍弃生命,并献上了无残疾、无瑕疵的祭,承担了世人的罪。这样道成肉身是最完全的中保,是充分而又绝后的,约翰福音中有两句令人震惊的话,暗示人透过基督能与神成为一体,中保的工作已成了合一的工作:「我并不对你们说,我要为你们求父。(因为)父自己爱你们」(约十六2627);「(我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约十七21)。从教会来看虽然基督继续作我们的中保,祂的工作仍然是充分和绝后的,但教会一直想加添一些其他中保,认为殉道者、天使、去世的圣徒、独身者,特别是童贞女马利亚都能听祷告,能为世上的基督徒代求,并能为基督徒积功德。这种伸延的中保制度是基于圣经提到天上地下的教会都是一体的,在地上和天上的圣徒可以彼此代求;此外,圣经暗示已离世的人仍可为其他人祈祷(路十六2728;参启六9-11);特别是犹大马加比在异象中,看见已离世的耶利米和大祭司阿尼亚呼求神保守犹太人(《马加比二书》十五12;参耶十五1)。同时,教会又根据约翰福音二十章23节,说耶稣已把一些中保的权柄赐给使徒和使徒的接班人,使他们有权赦罪,或把人逐出教会。不久又替圣礼加添了某些特殊的功能,他们声言这伸延的中保制度只是补充基督的工作,而不是取代其地位。

然而,多半复原派的基督徒均否认马利亚、天使、离世的圣人,或圣职人员的中保权柄,而坚持信徒皆祭司的观念(彼前二59;启一6,五10)。这观念是指每一个信徒都可以直接来到神面前(罗五2;弗二18;来十19-22),也有为他人代求的责任(罗十五30;弗六18;雅五16)。他们认为约翰福音二十章23节,是强调每一个基督徒都有责任见证福音,把基督赦罪的恩典带给别人。复原派的基督徒从各方面去解释清楚,并坚持基督的中保工作是充分的和绝后的;基督到来把父神向我们显明,为我们死,以带领我们到神面前,并且永远活着为我们代求。R.E.O.White另参:「复和」。――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