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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华的仆人

 

耶和华的仆人(ServantoftheLord)圣经对若干人物的尊称。仆人这基本用词包涵了一系列的意义。单在旧约中约用了800次,仆人是指奴仆(与大部分的近代历史相比,带有较少耻辱的意味),或侍候王的臣下,或蒙拣选作神百姓的领袖。以赛亚书四十一章8-9节表明这至高的仆人身分是因着神的恩典所赐的:「惟你以色列──我的仆人,雅各──我所拣选的……我……所领来的……所召来的,且对你说:『你是我的仆人。』」这称谓就此适用于有信心和行动的英雄上──列祖(创二十六24;结二十八25,三十七25;包括伯一8,二3,四十二78)、摩西(出十四31;王上八5356;及其他)、大卫(撒下七26-29;耶三十三212226;结三十七24)和他的后裔(例如希西家、以利亚敬、所罗巴伯──该二23)、耶和华的先知(王下十10,十四25),和其他有信心的以色列人,诸如约书亚和迦勒(民十四24;书二十四29;士二8)。除了以赛亚外,其他先知也使用这词语,但惟有撒迦利亚与他一样,在这名称下附以明显的弥赛亚预言。撒迦利亚书三章8节说:「大祭司约书亚啊,你和坐在你面前的同伴都当听(他们是作预兆的)。我必使我仆人大卫的苗裔发出。」有些人视所罗巴伯就是这里所指的那个人(参亚六12);然而,「苗裔」在以赛亚书(十一1)和耶利米书(三十三15)均无疑带有弥赛亚意思。在某些圣经经文,那位主的仆人是指弥赛亚,同时也暗示以赛亚的中心信息。虽然以赛亚及其他作者,采用仆人一词是带有特定之意,他所写的若干篇章被称为仆人之歌。在他的书中这些明显的部分,是与上下文区别出来的,但它们不可能与上下文分割,独立抽取出来,而不影响先知所说的话。以赛亚的焦点是在未来的弥赛亚仆人身上。新约对「以赛亚之仆人」所持的弥赛亚式的解释,或将这理解应用在耶稣基督身上,相信没有人能质疑。另一个较具争论性的问题,是怎样从先知以赛亚的预言,辨明其中的弥赛亚式意义。大多数人均同意杜麦于1892年对以赛亚书所作的注释,其中正确标明4段仆人之歌:以赛亚书四十二章1-4节,四十九章1-6节,五十章4-9节,以及五十二章13节至五十三章12节。最后一段是「明显不过」,但有些人会把四十二章5-7节、四十九章7节,以及五十章10-11节也包括在内。究竟应否附加耶稣基督本身在拿撒勒曾引用的以赛亚书六十一章1节呢(路四16-21)?虽然仆人的名称在这里并没有重复出现,但其中要表达的信息却是毋庸置疑的。由于以赛亚书四十九章3节称以色列为「我的仆人」,有些学者就将集体的概念加进所有的诗歌中。其他人在比较巴比伦搭模斯的神话时,找到崇拜的意义。关于以上问题,有不同的个人主义观点,有的认为「我的仆人」是指以赛亚(或「第二以赛亚」)同时代一些不知名的人物,有的认为是指知名的历史人物(例:耶利米、古列、所罗巴伯或先知本人),或那将要来临的弥赛亚。最近的观点,是大多数基督徒于十九世纪末所持的。综合的解释是企图理解在第四首诗歌中,从集体的形象到明显个体化的发展过程。该进程是人格化转为某一特定的人物,将其个人与弥赛亚救主连合起来。以赛亚在第七章介绍以马内利,在第九章介绍全能的神,接着在第十一章介绍耶西之根,如此定下弥赛亚仆人显现的步骤。那受苦受难的君尊义仆,令以色列大为震慑,但这些诗歌叫他们稍得安慰,在这里他们的共同挣扎(赛四十九4)预表了以色列(和全世界)的救赎者。民族(或余民)与个人之间的不安,正是在预表与理想的预表本体之间。德里慈提出了一个金字塔式的观念,把以色列国作为广大的基础(赛四十二19),中间是属灵的以色列(赛四十一8-10),弥赛亚则为整个金字塔的顶峰。使徒行传(徒三1326,四2730)和彼得前书均弥漫着一种「仆人基督论」,福音书中亦带有不少这方面的暗示。耶稣自己只在路加福音二十二章37节明确地引用以赛亚书五十三章,但祂似乎在马可福音十章45节、十四章24节,或可能在九章12节都曾暗示了这个观念。彼得不单强调代死救赎的受苦(彼前二21-25,三18),而且似乎刻意把旧约的预言总括为「预先证明基督受苦难,后来得荣耀」(彼前一11),突出了以赛亚书五十三章的主题。保罗也提及这些元素(林前十五3;腓二6-11;参罗四25,五19;林后五21),约翰指耶稣为「神的羔羊」,这名称除了是源于整个献祭的制度外,跟以赛亚书五十三章7节亦有关连。MiltonC.Fisher另参:「基督论」。――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