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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

 

{\Section:TopicID=3008}犹太 Judaea or Jew(地名)

字义:    从犹大 From Judah,赞美 Praise,犹大之地 Lord of Judah

汇编:    4:25原指犹大之地或人,后统指凡散居各地之希伯来人。此字即希腊、罗马文之犹大。

―― 陈瑞庭

 

犹太人(Jew)王国分裂时期犹大地的人,称「犹大人」,属犹大国。新约称之为「犹太人」。该词的英文源于法文。希伯来原前缀见于列王纪下十六章6节,意指犹大的国民。在耶利米时代,即被掳前(主前600后期),这名称开始被广泛地使用(耶三十二12)。在当时的国际情势下,他们愈来愈需要一种国家身分,以别于外邦。耶利米书三十四章9节提到每一个「犹大弟兄」皆得自由,不再为奴;耶利米书五十二章28节则称那些被掳归回的人作犹大人。当犹大人被掳,其国家身分更多了一重宗教的观念。他们深感自己与别的民族不同,因为他们从真神领受,而且保存了一套又真又活的宗教传统。于是,犹大人与外邦人之间的分隔顺应而生。因此,在但以理书三章812节,我们看到有些犹大人被控不守巴比伦传统的宗教规矩。以斯帖记全卷都是关乎犹大人的身分问题,及如何在一个不友善的外邦环境中,保存其身分。以斯帖记八章17节说到许多外邦人在宗教上也自称犹大人。被掳归回之后,在撒迦利亚书八章23节的预言中,表达了「犹大人」这名称强烈的宗教意味,先知说到外邦人要拉住犹大人的衣襟,因为有神与他们同在。在以斯拉记四章12节,「犹大人」意指全国中被掳归回的人。尼希米记一章2节及四章2节所指的,意义也相同。尼希米记十三章24节则反映出犹大人不愿和其他民族混杂,有着清楚的社会隔离意识,与外邦人通婚更为宗教所不容许。到了新约时期,「犹太人」的称谓继续具有同样的民族和宗教意义。在文化上,犹太人有他们自己的宗教和风俗,在新约中,往往需要向外邦人作出解释(例:可七3;约五1,十九40)。又将犹太人与外邦人作出比较(徒十一19);又和撒玛利亚人(约四922)及归入犹太教的外邦人(徒二10)作比较。犹太人的基督徒也被称作「犹太人」(加二13)。但要将犹太人和基督徒之间,在宗教上作出区分的需要愈来愈大。所以保罗在罗马书二章17-29节中,对「犹太人」一词作了一个有趣的神学分析。他极力强调此词之真正意义,并非在于外在的宗教行为,乃在于内心对神的态度。当然,保罗是以己为鉴,在悔改接受基督前,他只是外表作「犹太人」(参腓三3-6)。在罗马书二章29节,他用「赞美」作为信息的高潮,结束其讲论。这是用字遣词上有力而技巧的表现,因为「犹大」或「犹太人」这个词语的希伯来原文,就是「赞美」的意思(创二十九35,四十九8)。保罗是要说明基督教是旧约信仰的真正继承者。启示录二章9节及三章9节所说的也相同:一个真正的犹太人,不只是凭出生或在会幕中敬拜而确定为犹太人。在这些经文背后,有一个明显的信息,就是如何看待耶稣的弥赛亚身分(罗九3-5,十1-4)。可惜的是,新约中记载了很多犹太人反对基督的例证。许多犹太人以福音为绊脚石(林前一23);保罗虽然拥有一切作犹太人的身分与条件(徒二十六4-7),但也因信基督而遭受犹太人诸般迫害和攻击(徒二十一11,二十三1227)。启示录二章9节及三章9节把反对的犹太人描写为「撒但一会的人」,因为他们助纣为虐,反对真神。

约翰福音说到「犹太人」时,这种负面的语气尤为明显。在符类福音所记载的五、六桩事件中,大概有70次以上提及「犹太人」,有些经文没有敌意,但在约翰福音说到犹太人时,大多数是指那些宗教权威,尤其是耶路撒冷那些仇视耶稣基督的宗教领袖(参约五18,九18,十一8,十八36)。我们尤应注意约翰福音九章22节中瞎子的父母,他们显然是犹太人,但圣经清楚记载:他们怕犹太人,就是那些密谋迫害耶稣的人。在约翰福音十八章12节的犹太人,即为十八章3节的大祭司与法利赛人。我们需强调,约翰福音的作者本身也是犹太人,所以他并非在此发表反犹太人的言论。他谴责的不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而是那些反对耶稣的人。他也高兴地承认有些犹太人接受耶稣(例:约八31,十一45,十二11)。拿但业就是这些犹太基督徒的表表者,他是「真以色列人,心里没有诡诈」(约一47;参约一31)。另参:「以色列史」;「犹太教」;「被掳归回时期」;「被掳」;「以色列的宗教」;「法利赛人」;「犹太派信徒」;「分散的犹太人」。――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