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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愿

 

心愿/欲望(Desire)即想望,心愿、追求;也可指所愿所求之事物。希伯来原文表此义的动词、名词各12个;希腊原文表此义的动词12个、名词3个。原文词义部分仅有「要求」与「寻求」之意。欲望是生命的本性之一,好坏善恶均有。一个重要的道德问题是:人当如何对待自己的欲望?人可能任由欲望管制自己的行为;或控制欲望,使它们服在神的旨意之下。基督徒对欲望的反应有不同见解,例如,禁欲者认为人之食欲或享受美食都是罪孽。但从福音书中可知,耶稣也喜爱美食,以致仇敌称祂是「贪食好酒的人」(路七34);此外,耶稣所行的第一个神迹,正是在加利利之迦拿的一次婚宴上显现的。此类筵席要连摆数日,酒食之丰可以想见(约二1-11)。有人以为性欲是罪。其实性欲也和食欲一样,是神造人时一拼赋予人的,只是这些欲望均须按照神的律法加以适当的控制。如何区分善恶之欲呢?一个根本的问题是:你的欲望是以自我为中心,还是以神的旨意为中心?圣经教导说,罪之本质即在于人要走自己的路。我们看,扫罗并未犯大卫所犯的奸淫、谋命二罪,但神废除了扫罗而选立了大卫,为甚么呢?按圣经的解释就是:大卫是「合神心意的人」,他要遵行神的旨意(徒十三22);扫罗却强顽自专,独行其是,所以神便废弃了他(撒上十五23)。由此可见,恶的欲望并不一定就是那种明显的罪恶。恶欲恶念基本上就是自行其是。这就是拜偶像,把自己摆到神的位置上来作自我崇拜。当然,人生不可无欲,没有欲望的人生将一无所成;但重要的是,使自己的欲望和行为符合神的旨意,即神的道。圣经更应许,人若「以耶和华为乐,他就将你心里所求的赐给你」(诗三十七4;参诗一四五1619;箴十24;太六33)。若我们最大的欲求是神自己,我们其他的欲望均会校正方向,这样,便可反映神要衪的子民蒙福的意念。――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