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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

 

{\Section:TopicID=1500}马可 Mark(人名)

字义:    有礼貌的 Polite

汇编:    12:1213:51315:37;可14:12-185152;西4:10;提后4:11;彼前5:13马可又名约翰,是巴拿巴的表弟,是主常到她家聚会的马利亚之子。他从彼得那里信了真道,后被教会所重视。虽在工作上显出软弱,终被保罗称他在传道的事上于我有益。

―― 陈瑞庭

 

马可约翰(Mark,John)一个名叫马利亚的妇人的儿子。这马利亚明显是一名富有的基督徒,可能是寡妇;耶路撒冷教会以她的家作为聚集的地方(徒十二12)。马可在其犹太名字「约翰」以外加上「马可」这罗马名字,也许这指明他的希利尼背景。马可的表兄巴拿巴是一个居比路人,与保罗(扫罗)一起在叙利亚的安提阿负责向希利尼人传福音的事工;这事实或许也暗示了马可的希利尼背景(参西四10;徒十一19-25)。约于主后46年,巴拿巴和保罗把捐献送往耶路撒冷给有需要的基督徒,返回安提阿时,就带了马可同去(徒十一2930,十二25)。后来,安提阿教会差遣巴拿巴和保罗出外宣教,马可也就成为了他们的助手;马可或许也要分担教导的责任(十三2-5)。路加说马可不久就离开了这宣教队,回耶路撒冷去(十三13)。后人推测他离队的原因是年轻和没有经验,无法抵受艰苦的旅程。然而,保罗在第二次旅程中坚决拒绝带着马可同去(十五36-40),以乎又暗示有一个更严重的问题存在。另一个可能性是马可认为向外邦人传福音(例:居比路的方伯,徒十三12),而不要求他们对犹太教有任何表现,对于这种做法,他有所保留。事实上,这是早期犹太教会常感到烦恼的问题(留意徒十一1-3,十五5;加二11-14)。耶路撒冷的大公会议(约主后49)下令外邦基督徒无须受割礼(徒十五22-29)之后,也许马可重新考虑他先前的行动,并决定与保罗共同进退。但这时保罗可能却又怀疑这位青年人的决志是否清楚和坚定。巴拿巴从不同的角度看这事,他与保罗分手,带同马可返回居比路。我们对于马可在居比路的生活和工作一无所知,约在10年后,他在罗马与保罗和好了(西四10;门24;假定这些书信都是写于罗马)。圣经显示最后他在小亚细亚与提摩太同工(提后四11)。马可与使徒彼得的关系尤其值得注意,因为一个很早期的传统已确定马可是彼得的「传译员」(也许是书记或助教),并且他把彼得所忆述有关基督的事迹写下来。虽然有些近代的学者质疑这传统说法的准确性,但事实上这见解也没有甚么不可信的地方。马可无疑在耶路撒冷与彼得已有相当认识(参徒十二12-17),此外,彼得从「巴比伦」(即罗马)写第一封书信时,称当时与他在一起的马可为他的「儿子」(彼前五13)。所以,约翰马可为第二卷福音书的作者的可能性很高,同时这书也是一份彼得个人见证的文献。(许多学者认为可十四5152所提到的少年人就是作者自己,是他的「署名」。)后来,一些可信性较低的传统称马可的绰号是「断指头」,是亚历山太市基督教的创始人,他在那里殉道而死,而遗体则运往威尼斯,安葬在现今著名的圣马可教堂内。MoisesSilva另参:「马可福音」;「马可先存说」。――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