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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基督的家譜

 

耶穌基督的家譜(GenealogyofJesusChrist)耶穌作為人類先祖的記錄。新約中兩處經文極詳盡地記載耶穌的家譜:馬太福音一章1-17節和路加福音三章23-38節。馬太編寫的族譜(太一1-17)馬太福音一章1節介紹耶穌基督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馬太藉此2人強調耶穌在世承接了亞伯拉罕(創十七1-8)及大衛(撒下七12-16)各與神所立之約。然後,馬太從先祖亞伯拉罕開始追考耶穌家系的列祖,自大衛王至約瑟,即「馬利亞的丈夫,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是從馬利亞生的」(太一16)。馬太總括這名單說:「這樣,從亞伯拉罕到大衛共有十四代;從大衛到遷至巴比倫的時候也有十四代;從遷至巴比倫的時候到基督又有十四代。」(第17節)若細察馬太編排家譜的手法,可發現幾項有趣的特點:1.全部姓名分為3組,每組14人,這似是刻意的排列。而且正如17節所示,家譜中共有41人而非42人。2.第一組有14個名字(2-6節);第二組(6-11節)若算自「大衛到遷至巴比倫」,一共15人;第三組(12-16節)連耶哥尼雅合共14人。如耶哥尼雅只能納入第三組,則大衛之名要計算兩次,作為第一組之結尾和第二組之首。3.為使第二組湊成14人,馬太省去原本位於約蘭和烏西亞之間的亞哈謝、約阿施和亞瑪謝3王(第8節),又刪除在約西亞和耶哥尼雅之間的約雅敬(第11節)。4.馬太在第一組提及3位女性:他瑪、喇合和路得;第二組則提到拔示巴,以編寫族譜方式來說,這種做法甚不尋常,更奇怪的是:此4人可說與大衛王朝道德上之醜聞有關──他瑪是亂倫的受害著,喇合是妓女,路得是摩押人,而拔示巴乃是被姦淫的人。5.馬太在第一組提及猶大的眾兄弟和毘列斯的兄弟謝拉;第二組則提及耶哥尼雅的兄弟。6.6節稱大衛為「王」。從這些資料可見馬太非要編寫一嚴謹直述的族譜;他把人名刻意排列,並加進其他外來資料。作者的目的並非僅僅介紹耶穌的先祖,而是還有其他目的。馬太分開每組14人,大概因為他有意(在此章以及全卷福音書亦然)要告訴猶太人:耶穌是應許要來的以色列王及大衛系王位的合法繼承人,馬太將整個族譜分作3個時期,使之具備肯定的歷史意義,這些時期分別顯示大衛皇室的始源、興起及沒落,最後一段的重點乃以應許中的王之卑微出身來代表──祂誕生在拿撒勒一木匠之家。每組14人的分法,目的可能是集中強調大衛名字代表的數值14d=4v=6d=4),藉以著力彰顯馬利亞兒子的三重尊貴皇室之特質。這個數字剛好也是神聖數字7的兩倍,因此整個名單以3組雙7構成。然而,這個人為的編排也可能只為了幫助記憶。關於上述第二項特別之處──第三組名單的「失蹤名字」──結論是大衛或耶哥尼雅要數算兩次、兩人均為將3組名單劃分的關鍵人物:若非如此,也可能是後期的馬太福音抄本中的錯誤,抄漏了一個名字。要解釋第三項特異之處並無困難,聖經中很多族譜都刪去一些名字。近東的古代作家言及孫兒或曾孫時,用詞頗有伸縮性,譬如經常使用「兒子」或某人「生」某人等字,來串合與先祖的關係,並不須寫明中間每代祖先。古代記錄既不堅持此類準確性,現代人亦無需如此要求。第四項特點──譜中提到幾位婦人──可能是作者著意瓦解猶太人針對耶穌出生的批評(一18-25),表示彌賽亞的合法繼承宗祖權並不因異常的結合而失去資格。

第五項特點──在族譜3處加插幾名兄弟的原因,並非一眼就能辨明。提及「猶大和他的弟兄」(第2節),可能只單單為了遵行12位族長並提的傳統記載。最後,冠稱大衛為「王」(第6節),強調大衛族系名單的皇室特徵和資格。作者在編纂耶穌家譜中第一組名單採用的資料,來自歷代志上一章27至二章15節和路得記四章18-22節的記錄。第二組名單參照列王紀上下和歷代志下的記錄。第三組名單主要根據新舊兩約之間的公開或私人記錄;自亞比玉至雅各9人的名字,並未見於聖經任何其他出處。基於這個族譜,如果在約瑟時代,大衛王系有王位的存留,這位謙卑的木匠就已經是合法的繼位人,而耶穌亦是族中緊接他的下一位王位繼承者。有人不同意這樣解釋馬太福音的家譜,認為名單中耶哥尼雅的名字,若非完全否定,亦使人懷疑是否大衛的每一接傳後裔均有資格合法繼位。神曾指著他宣告說:「要寫明這人算為無子,是平生不得亨通的,因為他後裔中再無一人得亨通,能坐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猶大。」(耶二十二30)因此,有說法稱馬太並無意將撒拉鐵至約瑟等人,列為王位的合法繼承人。誠然,若馬太福音所載的耶哥尼雅兒子撒拉鐵並無在路加的族譜出現,以上的異議可以推翻該名單代表大衛後嗣之說。路加福音稱撒拉鐵為尼利之子(路三27),而尼利惟獨見於路加福音,故無法在別處考究撒拉鐵的真正父母。然而若按照耶利米書二十二章30節的顯示,兩文敘述他的父母不同,也不足奇。尼利最有可能是撒拉鐵的生父,雖然無法準確斷定尼利與耶哥尼雅的關係,但負責鑑別及記錄大衛王位合法繼承人的史家,可能從旁系尼利的後裔中選出撒拉鐵過繼成為合法傳宗接代的親屬。撒拉鐵死後可能無子繼後,故須收養兄弟毘大雅之子所羅巴伯作大衛王系的合法承繼人。通過這兩個收養過繼的過程,神對耶哥尼雅的咒詛的確應驗,而耶哥尼雅的真正孫兒得以接續家系,該男孫其實是尼利親子撒拉鐵的合法兒子。家譜中耶哥尼雅的出現,遂增強而無減弱馬太意欲列舉大衛的合法繼位人這個論點,因作者既知道耶哥尼雅世系的問題,又明白其解釋,才會把這名字列出來,以說服他的聽眾相信耶穌確是尊貴的彌賽亞。路加編寫的族譜(路三23-38)路加的族譜也別具特點:1.路加不把族譜放在福音書首,而編於耶穌出來工作之前,有些註釋家很重視這一點。2.路加記錄族譜有別於馬太,他以耶穌為開始,然後從歷史中倒敘其祖系。這看來是異乎尋常,因為大部分家譜均從始祖往下代順序記錄。3.路加之家譜不以亞伯拉罕結束,卻一直倒敘至「亞當是神的兒子」(三38)。有些人認為第一個特點,顯示路加想替一段神聖歷史作結,並以耶穌本人特別是其事工,標誌另一歷史時期的開端。這族譜在福音書中編排的位置,把基督的工作從其誕生及裝備劃分出來。許多人稱路加以倒敘法編寫族譜,可能為要把注意力集中於耶穌。路加追述耶穌的祖先至「神的兒子」亞當,原因可能是他寫作的對象是羅馬人和希臘人,他由今至古敘述耶穌宗祖到亞當時代,藉此表示耶穌與全人類的關係。在路加寫的族譜中,耶穌和亞當都一同被稱為「神的兒子」;當然耶穌本來就是神的兒子,而亞當按照神的形象受造,亦是神的兒子。關於路加寫作的資料來源,可以肯定是採用七十士譯本(舊約的古希臘文譯本)來看創世記十一章12節,把該南加插在沙拉和亞法撒之間(路三36);又沿用歷代志上一至三章的記錄,撰寫由亞當至大衛的歷史。由大衛到耶穌這段時期,大多數釋經家均同意資料直接得自馬利亞或其親近的朋友。根據猶太人普遍的習慣,家譜有由公家保存,也有由私人保存的。大衛家系尤其注重保留其祖宗的記錄,因為舊約預言彌賽亞會在大衛家誕生。毫無疑問,路加所列名單不僅為了列舉耶穌的祖先,還有其他目的。他在名單中並無強調大衛,故可假定路加並非熱衷列出大衛王位的合法繼承人,但並不是說他不關心這事情(參路一273269,二411)。整卷路加福音更為著重表達的是:基督乃羅馬人、希臘人以至全人類的救世主。因此,路加除了自約瑟倒敘至大衛,還繼續由大衛追述到亞當。耶穌所屬的種族,也是全人類的種族。兩段家譜記錄之間的關係即使只粗略地看耶穌的兩段家譜,也可見幾點不同。例如馬太的家譜列出41代,而路加則共計76代。路加把亞當與亞伯拉罕之間的時期包括在內,但馬太欠奉。兩組名單由亞伯拉罕至大衛內容相同,但自大衛至耶穌間的則有別,馬太記載耶穌與大衛的世系關係,溯源自所羅門,共27代;但路加鋪陳耶穌與大衛的淵源,來自大衛另一兒子拿單,歷42代。而且,這段期間的族史,只在一處匯合,就是撒拉鐵和所羅巴伯兩個名字,毫無疑問在兩組名單中乃指相同的人。最後。馬太把約瑟撥歸為雅各之子(太一16),但路加卻稱他為希里之子(路三23)。怎樣解釋這些分別?兩組名單存異,因為兩位作者的編纂目的及表達的意念有別。

普遍的解釋認為,馬太從約瑟家系搜羅耶穌的祖系,而路加則以馬利亞的祖先作為耶穌的宗族。按此揣釋,雅各是約瑟的真正父親;而希里則可能是馬利亞的父親,即約瑟之養父;換句話說,假定希里沒有兒子(參民二十七1-11,三十六1-12),約瑟便藉與馬利亞成婚而做了希里之「子」或繼承人。這項說法當然有可能,不應隨便否定。若馬利亞是大衛的直接後代,她任何兒子都可以直稱為「大衛之子」。

另一方面,許多學者卻看路加的族譜出於約瑟而非出自馬利亞,因為路加使讀者注意的是約瑟的祖先(路一27,二4)。而且,聖經中並無任何地方說馬利亞是大衛的後嗣。假如約瑟不是耶穌親父這項事實,使約瑟家系沒有一個真兒子,那麼,為何路加要兩次指出約瑟祖系,而隻字不提馬利亞的家族?有說認為兩組族譜都歸於約瑟一方,這說法有一個主要的疑難,就是約瑟有兩位父親。要解決這問題,可看馬太是列出了大衛的合法後裔,但路加卻提供了約瑟所屬的一家真正的大衛淵源。按此說法,希里就是約瑟的親父,而雅各則是他的合法養父。這種情況是可以解釋的,假定雅各的父親馬但(太一15)和希里的父親瑪塔(路三24)乃同一人,那雅各(長子)就可能死而無子繼後,故此其弟希里之子,即其姪兒遂充任他的繼承人。若馬但和瑪塔非同一人,便可假設王位的合法繼承人雅各死後無子繼任,而希里之子約瑟在希里去世後便即成合法繼承人,算為雅各之子,列入王位的合法繼承者名單之中。可能作為親戚的娶了雅各的遺孀,使約瑟得納為其家之子,遵照猶太人死後兄弟續娶未亡人的風俗,約瑟遂歸為希里和雅各之子。換句話說,對於這項分歧,存有不少具可能性的解釋。另一反對兩段族譜均出自約瑟一方的主要論點,是鑑於耶穌由童貞女生,便不能按字面意思說祂真是大衛之子,但這似乎是聖經堅持的要點。以下兩點足以反駁這論據:(1)猶太人對養父的看法是實際而非空有其名的;(2)耶穌與約瑟之間的關係比一般養父養子更為密切,且當時並無屬世的生父質疑約瑟與耶穌的父子關係。故此,把耶穌列為約瑟之子及繼承人,完全合乎體統,並能符合聖經所提出對「大衛之子」的每項要求。這樣,從任何角度看,用不著解答馬利亞或約瑟是否大衛後裔的問題,也能充分明辨耶穌為大衛之後嗣。要肯定而圓滿地分析兩段耶穌家譜的異點,或述明耶穌與他們的真正關係,非人力所能及。已經有足夠論據證明兩者可以互相協調,而此處提出兩家譜之寫作目的,表明以上所述各點均足以證實耶穌乃大衛之後嗣,有合法資格繼承其祖先與神立約所建之王位,並顯示祂是童貞女馬利亞所生。RobertL.Reymond另參:「家譜」;「耶穌為童貞女所生」;「道成肉身」;「耶穌基督的生平和教訓」。――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