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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們

 

阿們

誰都知道,阿們是全世界基督徒都聽得懂的兩個語詞之一。(另一個是哈利路亞)。因為全世界任何語文的聖經中,都把這兩個語詞的譯音保留下來。並在所有教會的禱告讚美中,很自然地直接應用。所以無論操什麼方言語文的基督徒,在任何地方,只要開口呼出阿們(或哈利路亞),人就知道你是一個基督徒了。
  阿們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在希伯來文中,阿們這個詞原來的意思是指靠得信住reliable,確定sure,真實true”願事情是這樣成就so let it be”。舊約聖經中,摩西寫律法時,就已應用了阿們這個語詞。當以色列民眾對耶和華律法的要求作出群體性的回應時,就發出阿們為他們心中正面的承諾(民五:22;申廿七:15-26)。以後,先知耶利米,以及尼希米,向百姓重申律法時,也獲得類同的反應(耶十一:5;尼五:3)。這種向祈禱中的誓言和律法的咒詛應以阿們的,是願意負起所承諾的一切後果。舊約詩篇中,作者在祝禱或讚頌前後,加上阿們,是說明自己對禱文或頌詞,具有確實的誠意。
  新約希臘文的阿們,只是希伯來文的音譯。初期教會的基督徒,在聚會中,有人領導禱告時,全眾就沿用他們原先在猶太會堂所習慣的,向神誠心地應以阿們。自此,教會信徒都會在禱告後,應聲阿們。是對所表達的禱告,真心誠意的向神獻上。同時也表示願意順服天上神的權柄,以達成神在人身上的意願。
  福音書的記載中,主耶穌常用阿們這個詞,是在祂開口教訓人的時候。祂常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實在verilytruely)原文就是阿們。當主耶穌向人說:我阿們的告訴你,祂是帶著神的權柄講話。而這字也就刻劃出祂自己就是神,在馬太用了卅一次,馬可用十三次,連最不用希伯來詞語的路加,(路加福音中從不用和散那、阿爸、以利、拉比等這類希伯來詞的)也用了六次。路加這樣地應用,一定有他明顯的用意。而約翰卻更隆重地,每次都用兩個相聯的阿們。中文聖經就譯為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我阿們阿們的告訴你們),共用了廿五次。這樣的用法,並非法利賽人和文士敢用的,因為那是帶有權柄的。但主耶穌卻清楚認識,神的應許將透過祂必要應驗。約翰在啟示錄中進一步的指明,這位主耶穌就是阿們(啟三:14)。祂不但在末世作真實的見證,而且祂也正是那位宇宙的創造者。祂就是神。正如先知以賽亞也宣佈過,這位神確是真實的神the God of Amen)。(賽六十五:16重複兩次)。阿們乃是神的名稱。
  保羅書信及希伯來書中把阿們接在禱告和祝福之後,使寫信的人為受信的會眾(教會的弟兄姊妹)所獻上的祝禱,更加肯定,更加有能力。原來祝禱讚頌是帶領會眾存有敬虔的心到神面前來崇拜。並且在心底裡也發出阿們作感恩的響應。正為這緣故,保羅就強調,凡在公眾祝禱感恩的語言,都必須是大家聽得懂的(林前十四:16)。不然,別人怎樣與你說阿們呢?為了回應主耶穌再來的應許和盼望,在啟示錄中也兩次用阿們(啟廿二:20,一:7),很確切地表達了願主再臨的心願。
  整本聖經對阿們的描述和應用,提醒我們基督徒以虔誠敬拜的心來到神的面前。很肯定的接受神的應許,很真實的訴說我們的心意。又以感恩祝禱的心靈,等候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再臨。

 

阿們(Amen)希伯來語,意為「就是如此」或「願其如此」,原出於一動詞,表示肯定之意。有些聖經譯本音譯為「阿們」,也有譯為「實在」或略而不譯。由於舊約常用「阿們」,以後基督徒在禮拜和宗教著作(包括希臘文新約)中均沿用不廢。此詞經猶太教徒、基督教徒和伊斯蘭教徒使用而進入了世界各種語言,可謂是最廣為人知的一詞。「阿們」的含義很廣,其使用原不限作禱告的結語。其實,作禱告結語的用法在聖經中並無佐證,在古代宗教習俗中也不多見。「阿們」在舊約中出現30次,幾乎全部表示一方贊同另一方所述的意見。例如申命記二十七章15-26節,記載利未人每宣讀一項悖逆神之人必遭的咒詛,百姓均以「阿們」回應,如此共12次。同樣,「阿們」也用於回應應許(耶十一5)、謝恩和讚頌(代上十六36),詩篇五卷中的四卷也均以「阿們」作結語(參詩四十一13,七十二19,八十九52,一○六48)。舊約惟以賽亞書六十五章16節有兩處特殊用法。此兩處之「真實的神」原文為「阿們的神」,強調神是「實實在在」的,是完全可信靠的,是言出必行的。

「阿們」作為表示贊同的回應,在新約的使徒書信和啟示錄中仍沿用不輟,所以於祝頌(弗三21)、祈福(加六18)、感恩(林前十四16)、預言(啟一7)、讚美(啟七12)之後都用「阿們」。由哥林多前書十四章16節可知,某人於敬拜中向神稱頌後,其他人回應「阿們」,表示贊同,也是一種參與;啟示錄七章12節前後都有「阿們」:前者是對啟示錄七章10節祈福的回應,後者是對讚美的表態,意即「這正是我們所讚美的」。對祈福和預言以「阿們」回應意即「實實在在,願神成就」。早期教會以「阿們」與耶穌基督相聯繫者見於新約兩處。哥林多後書一章20(參啟一7)中的「阿們」差不多等於「是」的同義詞:神藉耶穌向我們說「是」,應驗了衪的應許;我們藉耶穌向神說「是」而將榮耀歸與神。耶穌是這交流的中介。啟示錄三章14節用「阿們」作基督的名號,意在強調其可靠性,其道的可信性(參賽六十五16)。值得注意的是,「阿們」在四福音書中的用法卻與舊約、早期教會,以及其他猶太文獻的用法不相同。除馬太福音六章13節和馬可福音十六章20節兩處因經文存疑姑不討論外,其他共100處的「阿們」全出自耶穌之口,且都用在說話之始,而非之後。另在符類福音書(馬太、馬可、路加)中,原文用「阿們」之處,皆譯作「我實在對你()說」;約翰福音還用了重疊或如「我實實在在對你()說」(約三35)。這種獨特用法,一以強調基督教導的權威性,二以指明基督身分的尊嚴性,即耶穌的道是統御萬有的絕對真理。KlyneR.Snodgrass――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