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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息日可走的路程

 

安息日可走的路程(Sabbath Day's Journey)源自猶太文獻的規定,限制在安息日遠行。禁止在安息日工作,理解為不許過度遠行(出十六27-30):「第七天各人要住在自己的地方,不許甚麼人出去」(29)。每人不得行走超過2,000(1,000-1,200)。這是從約櫃至隨後的百姓的距離(書三4),或自放牧之地到利未人城邑的距離(民三十五45)算出來的。那麼,前者是指人前往敬拜不應走得太遠;或後者是說放牧時也不得超過所限。聖經中只有一處把橄欖山至耶路撒冷的距離形容為「安息日可走的路程」(徒一12)

拉比想出了很多方法,使這距離限制最少增加一倍。人只要帶備足夠兩餐用的食物,便可走2,000肘路程,建立他的家:一份食物是用來飽腹的,另一份則收藏起來,以標誌那臨時住處。他可在安息日分別看守他2,000肘以外的住處,視它如同自己的合法居所。他可以將前述的限制分別或一起計算,視整個城鎮為他的家,而自村莊的邊界開始計算安息日可走的路程。另參:「安息日」。――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