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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伯

 

方伯(Proconsul)羅馬元老院委派管理一省的省長。從亞古士督時代開始,羅馬元老院委派省長治理某些元老院的省份──一些被看為安全而無須駐軍的省份。方伯的任期為1年,那是他們由Praetor升任為Consul的一個過渡期(按:“praetor”與“consul”的中譯均為「執政官」)。他們跟巡撫不同,巡撫是由皇帝委任,是無限期地管治帝國省份的長官。在使徒行傳中出現了兩位方伯:居比路的士求保羅(徒十三7-12)和亞該亞的迦流(十八12-17)。另參:「迦流」;「迦流銘文」;「士求保羅」。――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

 

總督/副首長/方伯(Deputy)高級官員,通常由王任命(王上二十二47;耶五十一28作「省長」)。另參:「省長」。――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