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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

 

龍(Dragon

屬  性:    希伯來語原文有兩詞,欽定本均譯作「龍」,現今譯本則有較準確的譯法。第一個希伯來字tan(複數為tannim)指的是「胡狼」,修訂標準譯本譯為「豺」;和合本則譯為「野狗」。第二個字tannin則是指「海怪」(或許就是短吻鱷),如果誤植最後一個字母,它就成了既能在沙漠中嚎嘯又能把河水攪混的怪獸了。對中世紀的學者而言,將這種怪獸譯為「龍」真是再恰當不過了。

經  意:    聖經啟示錄中將龍稱為「魔鬼」,在其他提到之處,也多與邪惡有關。

字源追溯:    扭曲,an asp (to twist)

對等譯字:    COBRA

一致譯字:    cobra

欽定本譯:    asps, adder

和合本譯:    虺蛇,虺

經文出處:

91:13     你要踹在獅子和虺蛇的身上,踐踏少壯獅子和大蛇。

4:3         野狗尚且把奶乳哺其子,我民的婦人倒成為殘忍,好像曠野的鴕鳥一般。

20:2       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牠捆綁一千年。

相關經文:    29:3-4,啟12:3-17;啟16:13

── 趙榮台《聖經動物意義彙編》

 

(Dragon)聖經稱某些陸上或海中的大獸為「龍」。另參:「動物(龍)」。――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