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辭典目錄

 

「舊約聖經評鑑學

 

舊約聖經評鑑學(BiblicalCriticism,OldTestament)對舊約的來源作縝密的分析和學術研究,就稱為「舊約評鑑學」。「評鑑學」常予人否定的意味,但在聖經研究,卻不一定如此。聖經評鑑學的任務十分艱鉅,要對各書卷仔細分析,盡可能發掘它們的來源、它們的歷史和屬靈價值,以及轉抄傳遞的歷史。一般來說,聖經評鑑學與其他的文獻考證並無兩樣。某些學者(主要在往昔)的評鑑工作導致否定的結論,其實,問題在於他們的方法有誤,而不應歸罪聖經評鑑本身。聖經接受精審細考,是完全合理的事,因為神的啟示的文字記錄,需要人用心維護,確保這記載能原原本本地流傳下去。聖經的寫成,人也有參與的部分,因此至少人的部分應當細審。人不僅在啟示過程有參與,並將這啟示口傳筆載的代代傳諭下去。評鑑方法經文評鑑學最早期的評鑑學是集中在經文本身,就是考證經文的字句。神學家們發現,如果經文的確實性不能肯定,那麼也就不能清晰而確定地宣講神道。經文評鑑學者就是按照他們所能知的,整理聖經的原文。盡量考證出作者成書時的經文原貌。聖經學者一直以為只有一個舊約希伯來文的版本流傳,直至1947年死海古卷發現以後,始知在基督時代以前至少就有3種不同的經書版本通行於巴勒斯坦。這3種版本雖然並無很大的差異,但間有不同的字詞拼寫,甚至還偶有異文和增衍。例如從第四號死海岩洞發現的撒母耳記上片段,有「他要永世作拿細耳人」之句(撒上一22),但於現代希伯來聖經(傳統的馬所拉版本)之中並無此句。經文評鑑學顯示了抄寫希伯來文時有些純粹是古代文士的筆誤。抄寫人儘管敬謹從事,訛誤仍是難免,例如轉換字母的次序,重複一個字或字母,遺漏一個字母、音節或單字,以及其他常有的錯誤。腓尼基字母被方形的亞蘭字母代替之前,抄寫人常把字形差異甚微的字母混淆。及至改為亞蘭字母,這種混淆仍有發生。再者,腓尼基文字及早期亞蘭文字,向無留空字距的習慣,所以又增添了一些斷詞之誤。如以賽亞書二章20節「田鼠」一詞曾被抄寫人誤斷為兩詞,變成「一窩田鼠」;約珥書二章1節句末有「已經臨近」數字,也是出於斷句之誤,實在應置於二章2節句首。

抄寫人遇有文句不通之處,有時會改寫為似乎較合理的句子。如撒母耳記下二十二章33節,抄寫人顯然把句子改寫為「神是我堅固的保障」,跟詩篇十八篇32節的相同句子對照,可見原文當為「那以力量束我的腰」;另如耶利米書二十七章1節的「約雅敬」,從上下文來看顯然是「西底家」之誤。經文評鑑學就是要弄清這些訛誤,使讀者能夠看到經書的真貌。早年亞基巴拉比(約主後132年卒)即有修纂希伯來聖經權威本之志。在他的指導下,一批有志於此的經學家開始了修經的工作;後來這番事業由馬所拉經學家完成,主後500年左右,校考傳抄之業已全由馬所拉學者負擔,他們傳抄的經文便稱為馬所拉抄本。後來有兩個主要的馬所拉學者支系,產生了兩個頗有差異的抄本;再後又有第三個抄本問世,這便是1516年版的普拉坦斯的拉比聖經。聖經學者原來以為憑藉考訂校勘之力,經書的原來面貌終可恢復;後來發現早於一世紀時,希伯來經書便有數種不同的版本並行於世,這一事實使得學者的理想目標成了泡影。文獻評鑑學經文評鑑也稱作「低等評鑑學」,以別於考究文獻材料的「高等評鑑學」。高等評鑑的發展形式,集中在3方面,第一是考定文獻的風格體裁,目的是找出原來的材料是否包含詩歌、散文、法律、歷史、家譜、書信等。第二是考定文獻的來源。舊約各書極少像列王紀和歷代志指明所記依據的來源。文獻評鑑學(或稱高等評鑑學)就是為了彌補這缺欠,但有時過於越分,臆測成分過濃。結果可能是否定過於一切,也排拒靈感與啟示的概念。第三為考定作者和成書年代。這方面的考證也頗多臆測,有時極為偏激。歷史評鑑學聖經評鑑的第三個分支稱作「歷史評鑑學」。歷史評鑑學的目的是在考證聖經中人物和事件的歷史真實性。近百年來的考古發現源源而出,然而對文獻評鑑來說,這些出土的文物證明許多早期的文獻評鑑論據不確。結果使文獻評鑑學和歷史評鑑學愈見歧異,這對高等評鑑理論的可信性頗有損傷。歷史評鑑學早於二世紀已見興起,當時諾斯底異端對基督教聖經猛烈抨擊。有些評鑑家較為偏激,甚至拒絕承認舊約在聖經中的地位。那時期的開始,有人否認摩西是「摩西五經」(指聖經的前五書)的作者,推翻猶太人的傳統。其主要論據之一是:摩西不可能自述其死狀(申三十四5-12);如果說此處是他人所寫,那麼究竟還有多少處是出於他人筆下?甚至那些承認摩西於五經成書中有重要貢獻的人,仍相信後期的以斯拉把這些材料編輯成書。來源評鑑學高等評鑑學在十八世紀又有進一步的發展,就是「來源評鑑」的上臺。有學者以神的兩個名稱:神和耶和華,作為文獻分析的依據,因而產生一個新的理論。該理論認為摩西五經是兩種不同底本的輯成,其一單使用「神」這名字,另一則只用「耶和華」。這理論初興之時,學術界並不知道古代近東典籍從不以此法編成,故這理論也得到支持。學者們各自努力尋求文獻的來源,對多項列為五經依據的來源的重要性和內容加以考究,卻產生不少互相衝突的見解。這些所謂來源的主要困難,就是他們全是出於臆測。它們從沒有任何真憑實據可以確定。文獻評鑑學之最洋洋大觀者便是以黑格爾(1770-1831)進化哲學為基礎的一說。該說的開創者是十九世紀的一群歐陸學者,在他們研究之下,摩西五經「二底本論」發展成「四底本論」。底本論中「神」字底本(E)和「耶和華」字底本(J)中,「神」字底本被認為是五經的根本依據。但五經中有部分內容似不屬「E」或「J」兩底本,故必須另有來源;申命記就是其中一例。十九世紀的學者認為申命記基本上是統一的,故主張它有其獨立的來源,稱之為「D底本」。被視為基礎來源的「E底本」,經進一步的分析細審後,發覺該底本是出自兩位作者的手筆,兩位作者都使用「神」這名字。其中一位作者在語言和風格上似更接近於「J底本」的作者,再加上其他特徵,需定出第四個來源,即稱為「祭司法典」(P)。「四底本論」主要基於想象有一位編者,取材自4種底本,揉合成一冊記錄。這樣,評鑑學者為現存的摩西五經找到了一個很簡便卻並不可知的來源,但經文中仍有不少細節與他們根據的理論不符。1850年以前,很多學者還都以為「P底本」是最早的底本,但1850年以後,這個「基礎底本」卻反被認為是後期的材料。這見解的依據從沒有清楚說明,似乎只是憑感覺,而不是有任何理性依據。自那時開始,學者們多以為「J底本」是摩西五經的根本來源,再加上「E底本」的部分,以及申命記和「P底本」的材料。這個評鑑理論最終以革拉弗(1815-69)和威爾浩生(1844-1918)集其大成,所以常以此二人之名稱這理論。儘管一些學者仍以為「P底本」是早期的材料,但威爾浩生堅持摩西五經的底本來源的年代次序應為JEDP,把「P底本」定於最後。革拉弗和威爾浩生比前人更進一步,為JEDP4個底本判斷寫成年代。威爾浩生推斷,「J底本」出於主前九世紀,「E底本」出於主前八世紀,申命記出於猶大王約西亞年間(主前640-609),而「P底本」是最後成稿的,約在主前五世紀,部分內容是以斯拉文士的手筆。該理論且斷言,至主前200年左右,有一位佚名的編者將所有底本重編,就成了今日的五經。文獻評鑑學者在其理論的整個發展過程中,從不以搜求實證為意。他們與古希臘的純理論家一樣,認為他們的建議只要有可能是事實,就已足夠,無須進一步的證明。威爾浩生的觀點比反對者的理論更受歡迎,不久即被視為文獻評鑑的最大成果。這班熱切的評鑑學者不顧舊約的傳統,重寫希伯來歷史,倡言祭司法典晚出的思想。反對的學者雖大有人在,但這個評鑑理論與風行當世的哲學與生物學中之進化論似乎十分協調,因此,當時知識界的趨勢,是把它奉為圭臬。現代自由派的聖經學術研究大多仍基於這種高等評鑑的立場,只作輕微的修正,或稍為轉移著重點。高等評鑑的結論仍以為摩西五經是舊約中成書最晚的一組經書,其最後定型當在主前200年左右。其他類型的評鑑學形式評鑑學形式評鑑學是另一種評鑑方法,把聖經依據的來源考證出來後,再按其不同文學形式予以分門別類。從某種意義來說,形式評鑑學可謂是對五經四底本論的反應。雖然四底本論的目的是分析五經背後的不同來源,但對這些原始文獻的早期歷史卻沒有任何解說。這理論沒有提出令人信服的資料,說明這些不同傳統如何定型,或是由於以色列人的社會,或是由於傳抄經文的經學家。文獻評鑑學者常以此為出於某位編者的工作,特別是在希伯來經文中遇到與自己觀點相悖的現象時,往往歸咎為編者之誤;但對編者在整理這些材料時,隨意編修的程度,卻並不多談。他們含糊其辭卻也有好處,因為如今已知古代近東經學家抄經的工作與十九世紀歐洲作家所想象的實在相去甚遠。形式評鑑學是要把文獻傳統追溯至成文以前的階段,就是各種口傳的材料,如:誡命、詩歌、誓言、盟約、祝福、哀歌、先知講道等,後來才演變成現今舊約的形式。形式評鑑是把文獻材料對照以色列人一個真實的生活處境,無疑有它的貢獻,從這些真實處境產生出來的文獻或口傳材料,不能說是非歷史事實,而是植根於這個與神立約的民族的生活中。庚克(1862-1932)和莫文克(1884-1965)是最早從事形式評鑑研究的兩位學者,他們都選擇了詩篇作為分析對象。庚克關注每一篇詩篇作為一個文學單位,如何表達作者的思想;莫文克則較注意產生每篇詩歌的真實處境,他認為這些處境就是以色列人的宗教信仰。賴德(1901-71)把莫文克的重點擴展,他根據申命記二十六章1-11節的敘述,指出在希伯來歷史中,彰顯出神的拯救活動的宣告。這見解很快為其他學者採納,並藉此重建了古代以色列人的生活史實和制度。庚克又用形式評鑑法研究創世記。據他所見,創世記中有神話、史話、傳奇、愛情故事、民間故事等,可是惟獨那最顯著的形式被他完全忽略了。創世記一章至三十七章2節包含了一系列的坭版形式歷史記述,是依據記述真實歷史的美索不達米亞(即:米所波大米)坭版的形式。創世記中每一個單元都有題目、內容、尾註(註明這文獻如何寫成)3部分。這種3部結構的形式在美索不達米亞的出土文物中有極多證明。創世記中這些坭版記述的單元,可根據它們的尾註區分;這些尾註標示該單元的結束。創世記中有「……的來歷乃是這樣」或「……的後代記在下面」的句子,這正是每一個坭版單元的尾註。這樣看創世記,對現代形式評鑑學提供了一個極有價值的修正,顯明在早期的資料來源已有文字記錄。至今自由派學者猶多相信舊約於成文之前,必經過一個長時期的口傳(民間傳說)階段。近年來,經研究古代近東經文轉抄過程,業已證明口傳與筆錄常是並存的。口傳是為了把信息廣佈於當代社會,筆錄則為了把信息記錄,傳諸於後世。形式評鑑學儘管有助於瞭解產生希伯來經文的歷史環境,但由於它的假設脫離古代近東的生活與傳統,故明顯可見其限制。形式評鑑學者不能想象有「作者」這回事,他們只能接受資料搜集成編輯人的存在。這種立場不能從舊約中找到支持,因舊約一再強調其所載的每一重大內容肯定是某一特定時期的原著。編輯評鑑學另有所謂「編輯評鑑學」,是要明瞭正典書卷的編輯者的主要神學旨趣。編輯評鑑學者也尊重舊約書卷在歷史上的演進,這顯然是受了形式評鑑學的影響。但他們的研究重點是口傳和文字材料的修輯過程,他們認為編輯者必會將新的重點加進這些材料中,有時也把它們連於聖經的主題。除了明瞭編輯過程,編輯評鑑學者也希望知道編者想向讀者回答甚麼問題。不過,編輯評鑑學與形式評鑑學同有一個內在的困難,就是刻意的劃分作者和編者,甚至否認作者的存在。再者,他們舉出許多經過編輯的痕跡,都是主觀的臆測,並無真實憑據,這也是研究舊約的文獻評鑑法的通病。最後一點是,假設宗教和文化在歷史上的演進是社會民族培育的結果,與個人的影響無關,這顯然是對歷史的曲解;證據顯示結論該是相反的。

傳統評鑑學還有一種所謂傳統評鑑學,致力於研究某一個傳統(例:出埃及事件)在不同的歷史時期的不同解釋,例如在五經、詩篇和先知書中對該傳統的詮釋。就某程度而言,傳統評鑑學試圖揉合來源評鑑和形式評鑑的推論,因此,有人以為傳統評鑑學提供了舊約著述口傳和文字形式的傳遞歷史。狹義地說,傳統評鑑學是要描述一個特定主題,如何從口傳演變成後期的文字材料。這理論的弱點是顯然易見的,因為它的根據是未經證實的假設,以為舊約材料成文之前,必先經過一段口傳時期。撇開上述種種評鑑法的缺點,若能盡量客觀地應用於聖經研究,則仍不失為有用的方法。評鑑研究的結果針對五經所作文獻評鑑的一套分析原則及演變,後來也應用到舊約其他各書的研究上。早在三世紀,即有一些評鑑學者認為但以理書是馬加比時代(主前二世紀)之作,而否認其成書於主前六世紀,因為激進的評鑑研究不相信先知書中任何預言成分。自此,否定預言便成了現代評鑑學術的一條金科玉律,少數持異見者非遭譏諷便受冷落。然而文獻評鑑學者熱切於把五經的底本分析法,運用到其他舊約書卷時,卻沒有評估檢視他們的方法。他們說找到舊約書卷背後的一些來源,其實純粹出於主觀判斷或臆測。以賽亞書受到特別的關注。經研究該書內容後,評鑑學者認為四十至六十六章與一至三十九章的作者並非同一人。他們以為四十至六十六章是由一位被擄的不知名先知,在巴比倫寫成,這被稱為「第二以賽亞」。但某些學者不滿意這樣簡單的劃分,再把四十至六十六章分為好幾位作者的作品。正如對五經的研究一樣,沒有兩位學者對劃分的細節完全一致。跟這個純粹主觀的結論相反的,是在昆蘭發現的死海古卷中的以賽亞書卷軸,顯明該先知書極可能是出於一位作者的手筆;作者使用兩個形式,但卷一(一至三十三章)的主題,與卷二(三十四至六十六章)的主題是互相呼應的。總而言之,文獻評鑑學有一個明顯的意向,即否認或貶低舊約的自證,而相當武斷地將書卷的成書年代推斷為較後的年代。歷史評鑑學的考證已對文獻評鑑學的主觀傾向有很多的修正。舊約記載的許多人、地、事已從考古發現得到了印證。考古發現也揭示威爾浩生認為摩西五經的祭司法典晚出的主張是完全錯誤。據現今考證發現,古代近東一切成文的祭司材料都是很早期的作品;而古代的祭司負有導民教民之任,所以要把他們的傳統傳遞下去。文字著述的古老歷史是威爾浩生永不以為是可能的。再者,革拉弗和威爾浩生的五經底本論不僅從考古發掘中未得到任何證實,相反,證據顯示古代世界並無任何典籍,是按照五經底本論的方式編成的。蘇默文化的新發現使人對創世記一至十四章有了新的估價,這段記述明顯是根源於米所波大米。威爾浩生的理論認為,一神崇拜是希伯來社會經過長期進化過程之後的產物。如今考古新發現卻否定了這個理論,因證明早在主前4000年,居住在米所波大米的一些民族已奉行一神崇拜了。近幾十年來,在有關地點、事件的諸多新證之中,當以敘利亞馬迪克廢丘的考古發掘為最轟動。原來此地即是主前2500年盛極一時的閃族帝國都城艾伯拉的遺址。是時該帝國與米所波大米和埃及在軍事上、商業上鼎足而立。從艾伯拉發現的坭版銘文,提及了很多古城之名,其中有吾珥。迦基米施、蛾摩拉和耶路撒冷;艾伯拉的一位國王,可能與亞伯拉罕的一位世祖希伯有某種關聯。我們相信,待艾伯拉坭版銘文全部解釋之後,必會為研究早期希伯來史提供更多的背景材料。歷史評鑑法也同其他評鑑法一樣,有其本身的局限性。比如,同一批考古資料在不同的專家解釋之下,就可能有不同的意義。如果期待以考古學來「證明」舊約的真理,勢必會出現種種問題。考古學只是提供歷史和文化背景的某些資料,可對照舊約的記載,並據此加以研究。R.K.Harrison另參:「經文評鑑學」;「死海古卷」;「馬所拉,馬所拉學者」;「底本說」;「化除神話」;「編輯評鑑學」;「來源評鑑學」;「傳統評鑑學」;「新約評鑑學」。――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