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伯拉罕 【天國之民亞伯拉罕
ABRAHAM THE CITIZEN】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哪裡去。他因著信,就在所應許之地作客,好象在異地居住帳棚,與那同蒙一個應許的以撒,雅各一樣。因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說這樣話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個家鄉。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他們卻羡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神被稱為他們的神,並不以為恥;因為他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來十一8~16) 亞伯拉罕的確是住慣城市的人,他本來住在當時一個最好、最現代化的城市裡,他離開吾珥是因為神應許他一個更美好的城市。這應許至今仍未履行;但當光明的聖城從天降臨的那一刻,一切都會實現了。亞伯拉罕只能憑信心看見那城,雖然只在遠處看見,但所看見的是那樣美好,他就寧願忍受短暫的帳棚生涯,為要等侯進入那城居住。他捨棄了什麼?就是從前那座城中的地位。若非經過考古家的發掘,就不能知道那座城已經沉淪了。他得著什麼呢?就是在神的城中一個地位。這城建立在永遠的根基上,有永遠的榮耀。因這一個展望,帳棚生涯就變得可以忍受了。―― 華思德《默想聖經人物》 【神的朋友亞伯拉罕
ABRAHAM THE FRIEND】三人就從那裡起行,向所多瑪觀看,亞伯拉罕也與他們同行,要送他們一程。耶和華說,我所要作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二人轉身離開那裡,向所多瑪去,但亞伯拉罕仍舊站在耶和華面前。……說,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嗎。假若那城裡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那地方嗎;……將義人與惡人同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主,豈不行公義嗎。耶和華說,我若在所多瑪城裡見有五十個義人,我……饒恕那地方的眾人。亞伯拉罕說,我……還敢對主說話;假若這五十個義人短了五個,……亞伯拉罕……說,假若……有四十個……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容我說;假若……有三十個怎麼樣呢;……假若在那裡見有二十個怎麼樣呢;……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我再說這一次,假若在那裡見有十個呢;他說,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耶和華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走了;亞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創十八16~33) 亞伯拉罕需要一個朋友,這點我們能領會,因為我們也需要朋友。奇怪的是,神也盼望有一個朋友。祂以亞伯拉罕為朋友。神是亞伯拉罕的朋友。令人驚訝的是,亞伯拉罕竟有資格被稱為神的朋友(賽四十一8)。這從羅得和所多瑪的事上便可以看到。他的爭論並非不尊重神,而是要顯明他那位偉大朋友的性格。真朋友所作的,就是如此,他要描出我們的優點來,而假朋友專勾劃出我們的缺點。亞伯拉罕是羅得的好朋友,他更是神忠實的朋友,這誠然是人類所能企及的最高峰。―― 華思德《默想聖經人物》 【敬拜神的亞伯拉罕
ABRAHAM THE WORSHIPPER】這些事以後,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你帶著你的……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亞伯拉平清早起來,備上驢,帶著兩個僕人和他兒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亞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兒子以撒身上,自己手裡拿著火與刀;……以撒說,請看,火與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哪裡呢。亞伯拉罕說,我兒,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於是二人同行。他們到了神所指示的地方,亞伯拉罕在那裡築壇,把柴擺好,捆綁他的兒子以撒,放在壇的柴上。……拿刀,要殺他的兒子。耶和華的使者從天上呼叫他說,……亞伯拉平,他說,我在這裡。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亞伯拉罕舉目觀看,不料,有一隻公羊,兩角扣在稠密的小樹中,亞伯拉罕就取了那只公羊來,獻為燔祭,代替他的兒子。……於是亞伯拉罕回到他僕人那裡,他們一同起身往別是巴去,亞伯拉罕就住在別是巴。(創二十二l~19) 神施行神跡將以撒賜給亞伯拉罕,後來祂又要求亞伯拉罕將所愛的兒子獻為燔祭。照人看來,若要神的應許不落空,以撒就必須活著。以撒的出生已近乎復活,因他是在人天然的能力如同已死的情況下誕生的;如今,他被放在祭壇上,似乎又需要另一次復活的神跡了。亞伯拉罕在這件事上也信靠神,他認為如果以撒是神所賜的,用不著自己拼命掙扎去抓住不放,他只須甘心獻上,全心倚靠神的信實。這是一切從神領受恩賜的弟兄姊妹所該秉持的基本原則。―― 華思德《默想聖經人物》 【滿有效用的信心──亞伯拉罕】 一、不怕遠離家鄉(創十二1~5) 二、不怕飄流外地(來十一8~9) 三、可以緊握應許(創十五4~6;羅四13~16) 四、可以獻上最好(創廿二1~19) 五、萬國因此得福(加三8~9) ──
麥希真《工人的講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