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神兒女 【神的兒女】 天父給人的恩典真是無限無量的,祂使凡信耶穌基督的人,都有權柄作了神的兒女,享受神所給的豐富,活在神的恩愛中,這真是超乎人的想像。茲分述於後: 一、怎樣可以作神的兒女 作神的兒女方法很簡單,只要你願意就可以,因為這是: (1) 天父的預定: 不是我們自己要作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沒有資格作神的兒女,然而神──「又因愛我們,就按凓自己的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凓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弗一5) 這是神自己恩典的計畫,祂在萬世以前,就按凓自己不改變的旨意和預知的全能,預定我們這信的人,得凓兒子的名分。 (2) 耶穌的救贖: 神既然有預定的計畫,也就有計畫的實行。 「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祂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凓兒子的名分。」(加四4-5) 神差遣耶穌來到世上,且釘在十字架上死了,為的是成全神救贖的恩典,使凡信耶穌的人,都歸到神的名下,作為神的兒女。 (3) 聖靈的證明: 天父有大慈愛,耶穌肯捨命救贖,然而這都是過去的事,如今信徒如何能領會呢?奇妙得很,我們有── 「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八16) 凡是信了耶穌的人,就有聖靈進入他們的心中作見證說:「你已經是神的兒女了!」 二、作神兒女的好處 作神兒女有甚麼好處呢?這是人人要問的問題。 (1) 蒙天父憐恤: 亞當的子孫都是在罪惡之下的,若不是神憐恤我們,恐怕沒有一個人得蒙恩典,但經上說: 「父親怎麼憐恤他的兒女,耶和華也怎樣憐恤敬畏祂的人!因為祂知道我們本體,思念我們不過是塵土。」(詩一○三13-14) 天父要憐恤我們的𥳾弱、無知,憐恤我們不明白的時候所犯的罪。 (2) 得天父供給: 既然作了神的兒女,神就負起我們一切的責任,我們就不必為衣食憂慮打算了。 「所以不要憂慮說,吃甚麼?喝甚麼?穿甚麼?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太六31-32) 基督徒只要努力工作,按本分作事,生活的需要是不會缺乏的。 (3) 將來得榮耀: 今生我們所知道的事,實在有限,來生的事更難知道了,但我們知道一件事,就是將來要和天父一同享受榮耀。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約壹三2) 今生我們是𥳾弱的、卑微的、被人厭惡的……但將來我們就是尊貴而榮耀的了。 三、作神兒女的本分 神給我們這麼大的厚恩,但我們要盡甚麼本分呢? (1) 行事要光明: 既然作了神的兒女,行事為人就要光明磊落。 「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二15-16) 很多人在睜凓眼睛看我們的行為,真是「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因此我們就更要時刻的謹慎約束自己,留心行光明的事。 (2) 生活要聖潔: 不單在人的面前要表現出好行為,私生活也要同樣的聖潔。 「你們既作順命的兒女,就不要效法從前蒙昧無知的時候那放縱私欲的樣子。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彼前一14-15) 無論群居,或是獨處,神的兒女總要遠離污穢,務要守住聖潔的身心靈。 (3) 完全效法神: 兒女要像父母,我們作神的兒女就要像神。 「所以,我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弗五1) ── 李漢文《基要五十二課查經》 【得兒子名分】 A. 得兒子名分與神 1. 神是我們的父親⊙ 代上 22:9-10; 賽 63:16; 太 6:9, 23:9; 約 20:17; 羅 8:15; 加 4:6; 弗 3:14-15; 來 12:9 2. 我們蒙神保守和管教⊙ 申 8:5; 撒下 7:14; 箴 3:11, 14:26; 來 12:5-11 3. 我們從亙古就蒙神揀選⊙ 羅 8:29; 弗 1:4-5 B. 得兒子名分與基督 1. 基督是我們的弟兄⊙ 約 20:17; 羅 8:29; 來 2:11-12 2. 我們是神的後嗣,與基督同作後嗣⊙ 羅 8:16-17; 加 3:29, 4:7; 弗 3:6 3. 我們蒙基督救贖⊙ 約 11:51-52; 加 4:4-5; 弗 1:5; 來 2:9-10 C. 得兒子名分與聖靈 1. 獲賜聖靈⊙ 羅 8:15; 加 4:6; 弗 1:11-14 2. 蒙聖靈引導⊙ 羅 8:14 D. 信徒作為神的兒女 1. 我們是神的兒女⊙ 賽 43:6-7, 63:8; 羅 8:14-16; 林後 6:17-18; 加 3:26-29, 4:4-7; 弗 2:19-20, 5:1; 彼前 1:14; 約一 3:1 2. 我們藉信靠基督而得兒子名分⊙ 約 1:12-13; 羅 4:16-17; 加 3:7, 26 3. 我們在基督再臨時才最終得兒子名分⊙ 羅 8:19, 23; 腓 3:20-21 E. 對神兒女的勸諭 1. 要成為使人和睦的人⊙ 太 5:9 2. 要見證神⊙ 太 5:44-45, 48; 路 6:35; 弗 5:1-2 3. 要在神面前過聖潔的生活⊙ 林後 6:17-18, 7:1; 腓 2:14-15; 約一 3:10; 啟 21:7 4. 要服從神⊙ 申 26:18, 27:9-10; 耶 3:19 5. 要敬拜神⊙ 出 4:22-23; 約 4:23-24; 羅 12:1; 腓 3:3; 啟 14:7 ――《主題彙析聖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