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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是神的家

 

【教會是永生神的家】

         (1)神的「家」的原文字義:提摩太前書三章十五節說:「神的家...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家」的原文字是Oikos。這個字在聖經裏,有時翻作「房屋」,有時翻作「聖殿」,指的是建築物(House);但也常常翻作「家」或「家人」,指的是家庭中的成員(Household)。所以教會是神的家,至少有兩方面的意思:一指教會是神的居所,另指教會是神家裏的人。而「神的居所」和「神家裏的人」,都是指同一班的人,並不是指兩類不同的東西。「神的居所」是由「神家裏的人」所構成的;而「神家裏的人」也就是「神的居所」。人就是居所,居所就是人。且讓我們本著神的話,把教會是神的家其中所包含的意義,一一發掘出來:

         (2)教會是神安家的所在:教會是神的家,是「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弗二22)。家如何是人安居的所在,教會作為神的家,也是神在地上安居的所在。惟有在教會裏,神才能將祂自己託身其中,才能得著安家、安居、安息之所。我們若要鑒別一個所謂的「教會」,是不是真正的教會,只要看它是不是能讓神安家、安居、安息。若是能,那就是教會;若是不能,那就可能它並沒有具備教會該有的正當性質,故頂多僅能視之為一個「基督教團體」而已。

         (3)教會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你們是神...所建造的房屋」(林前三9)。建造教會的工作,是神的專利。人不能建造教會,連使徒們也不能,他們不過是神所用的工人和工具而已。教會的建造,乃是神在基督耶穌裏,藉著聖靈作的。工人們所作的,都是神在他們心裏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參腓二13)。若有人渴慕參與這份聖善的工,首先必須讓神作工在他身上,讓神在他裏面推動、運行著來作;否則,不管他所作的是多好、多大,都不能算數。

         (4)教會是神發表心意的地方:一所房子的顏色、佈置、裝飾、整理,在在都發表房主人的心意。有的話,你在外面不方便說的,回到家裏就能說了;有的事,你在外面不方便作的,回到家裏就能作了。家是發表一個人心意最好的地方。神建造教會的目的,是為著作成功一個合適的對象,好將祂的心意發表出來。所以我們若要明白神的心意,就須要活在教會中。許多事情,無論我們怎樣思索,實在難以明白為何會如此,但等到「進了神的聖所」,就豁然開朗了(參詩七十三16~17)。一個教會,若是神的心意暗昧不明,就表示這個教會在神面前出了問題;恐怕這個教會的主人,不是神,而是「人」了!

         (5)教會是神與人同在的地方:教會一面是「神的居所」,有神居住其中,一面又是「神的家人」的集合體,有屬神的人活動其中,所以教會是神與人同在的地方。神曾對摩西說:「又當為我造聖所,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出廿五8)。當日神的選民在曠野中,如何藉著會幕得著神的同在;今日神的兒女在世界裏,也如何藉著教會經歷神的同在。

         (6)教會是彰顯神的所在:提摩太前書三章十五、十六節,照原文直譯應為:「神的家...就是活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並且這敬虔的奧秘是極大的,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使徒這話的意思是說:教會這個神的家,乃是活神把祂自己的一切安置在其中的地方。教會要彰顯神,有如下的講究:

         A.教會須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這位活神,將一切關乎祂自己的真理,完全託付給教會。所以教會就是那一切關於神之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教會在地上人間,是托住(柱石)並存放(根基)神真理的地方。

         B.教會須讓神自由調配、作工:正如一個人的家(包括家族和居所),怎樣是彰顯他最好的地方,照樣,教會作為神的家,也是彰顯神最好的地方。神要在教會裏實行祂的計劃,發表祂的心意,彰顯祂的榮美。祂一切所是的,所作的,和所要得著的,都要在教會這個家裏彰顯出來。

         C.教會須活出基督的榜樣:當主耶穌活在地上的時候,祂自己是神在肉身顯現的榜樣,是一個雛形的教會;感謝主,祂如今在復活裏住在我們身上,正藉著聖靈要把我們作成祂的「豐滿」(弗一23原文),使神得以「縱貫時間,橫跨空間」的顯在這個地上。這就是祂務必建造教會的原因。難怪主說:「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約十四12)。主這話並不是指著信徒個人,而是指團體的信徒──教會說的。

         (7)教會是神的家人相親相愛的地方:以弗所書第二章十九節說:「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裏的人了。」「神家裏」一詞,與加拉太書第六章十節「信徒一家」一詞類似,描寫了家庭的溫馨與親愛。在一個家庭的成員之間,怎樣充滿了愛、饒恕與接納的氣氛,同樣地,在神的家人中間,也須彼此相愛、饒恕與接納。簡言之,教會乃是弟兄姊妹相親相愛的地方。神的話說:「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約壹五1),相愛是生命流通和關連的自然表顯;那裏有生命流通和關連,那裏就有愛。當一個地方的眾聖徒中間,失去了相親相愛的溫情,那就表示生命出了問題。── 黃迦勒《正確認識教會》

 

【在神的家中有貴重的器皿,也有卑賤的器皿】你們在羅馬九章清楚看見,神如同一個窯匠一樣,我們如同泥土一樣。神的心願是要從泥土裏造出一些貴重的器皿。在消極方面,祂要造一些卑賤的器皿,因為若沒有壞的,就顯不出好的來。有俗語說:『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白的若沒有黑的來襯托,就顯不出白來。

 

【沒有教會,得救的人就無家可歸】今天好些時候,有的人把人帶得救了,作神兒女了,但卻沒有一個家可以帶他進去。正如有些人生了孩子,而沒有家,不知道該把這孩子擺在甚麼地方。因此有時候是送到托兒所去了,有時候是送到孤兒院去了。

 

【教會是神兒女享福的地方】一個孩子有一個家,實在是有福氣。在一個家裏頭,常常最有福氣的就是孩子們。家裏所有的豐富,都是他們的分。有時候甚至父母捨不得用的東西,也全數給他們享受,因為這是他們的家。是的,一個兒女若是沒有家,真是一件可憐的事。特別是小孩子,有了家實在是有福的一件事。我們作神的兒女也是如此。我們絕不能得救了,作了神的兒女,而是一個無家可歸的人。

 

【教會中必須長幼有序】每一個家庭中,除了父母之外,還有長兄和長姊。假定一個家中有六個孩子,自然的每一個孩都知道自己的地位,老大說話,其他幾個也都聽從。假若三弟要作老大,其他的兄弟也不會聽從。假若要在神家中維持良好的次序,就必須有領導的人,其他的聖徒都當聽從和順服他們,這是建造教會所必需的。

 

【撒但處心積慮要破壞神的家】當一些組織瓦解時,即便是聯合國罷,我們也不會覺得怎麼憂傷;但是當我們聽到任何一個家破碎時,我們總會覺得心有戚戚焉。我們發現到:「家」給人一種神聖的感覺,而一個家庭若弄得四分五裂──不論是兄弟鬩牆、夫妻反目或是兒女不孝,總是教人扼腕嘆息。這種不幸的事──家庭的破裂──也同樣地發生在神的家中。在全宇宙中,沒有比膽敢破壞神的家更為可怕的了。撒但的確是不太在意我們有沒有宗派或組織,但牠卻處心積慮要反對「家」的觀念;宗派和組織不過是破壞家的手段而已。家,乃是神心中最珍愛的!─ 史百克《上面來的呼召》

 

【教會中有基督作天梯】聖經第一次題到神的家,是在創世記二十八章。請注意,一切的事,聖經頭一次題的時候,就確定了以後那件事的原則。創世記二十八章說到神的家時,許多屬靈的原則也在那裏確定了。神的家在那裏,那裏就有天梯。神的家和天梯乃是天的門。在地上,那裏有神的家,那裏就有天梯。這個天梯把地連於天,也把天帶到地上來。這個有天梯的地方就是天的門。今天,教會就是神的家,教會就是天的門,有基督作為天梯,把地連於天,也把天帶到地上來。

 

【基督稱我們為弟兄,因我們和祂同出於一位父】在美國很多人喜愛狗,但是你肯不肯稱狗為你的弟兄?你會不會對狗說:『親愛的弟兄,我愛你。』當然不會!沒有一個人會稱狗為弟兄,這樣作太羞恥了。我們不是四條腿、一條尾巴的東西,我們乃是人。我們也不會隨便稱一個人為弟兄,除非他和我們出於同一個源頭,我們才稱他為弟兄而不覺羞恥。照樣,基督稱我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因為祂和我們是出於一位父,一個源頭(來二11)

 

【教會乃是神彰顯祂自己的地方】一所房子給中國人來住,就顯出中國人的樣子;給日本人來住,就顯出日本人的樣子;給美國人來住,又顯出美國人的樣子。你只要看一所房子的光景,就可以斷定是甚麼人住在裏面。一個很愛清潔的人住在裏面,你一看那所房子就知道。一個一塌糊塗的人住在裏面,你一看那所房子也就知道。是一個高尚的人,或是一個下流的人住在裏面,你不必看那個人,只要看那個住處就知道了。所以許多時候,你要認識一個人,也要到他的家裏去看一看。有的人裝飾得很乾淨,家裏卻非常骯髒。有的人衣服穿得很體面,好像一個闊老板,家裏卻窮得一貧如洗。所以你要看一個人的家,才能認識他那個人。家乃是人彰顯自己的地方。教會是神的家,也是神在地上彰顯祂自己的地方(提前三16)

 

【教會是永生神的家】

讀經:弗二19~22;提前三15~16

   一、『家』的含意

         1.指家庭、家人、一家(Household)――我們是神家中的兒女

         2.指住家、居所、房屋(House)――我們是神的居所

   二、教會是神的家,是神和人同居互住的地方

         1.教會是神藉以住在我們中間的地方(出廿五8)

         2.教會是我們藉以與神同住的地方(詩廿七4)

   三、教會是神的家,對我們所該有的情形

         1.我們在教會中,不再作外人和客旅了(弗二19)

         2.我們在教會中,務要常存弟兄相愛的心(來十三1)

         3.我們在教會中,絕對不可相咬相吞(加五15)

         4.我們在教會中,應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弗五21)

         5.我們在教會中,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西三13~15)

         6.我們在教會中,要互相擔當各人的重擔(加六2)

         7.我們在教會中,應當滿有靈裏的飽足和喜樂(詩卅六8)

   四、教會是神的家,對神所該有的情形

         1.教會是『神的家』,教會應當屬於神自己(徒二十28)

         2.教會是『神的家』,教會應當能讓神安家居住(弗二22)

         3.教會是『神的家』,教會應當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太十六18;林前三9)

         4.教會是『神的家』,教會應當合乎神的心意(林前三12~15;提後二20~21)

         5.教會是『神的家』,教會應當作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三15)

         6.教會是『神的家』,教會應當彰顯神的榮耀(提前三16)

── 黃迦勒

 

【教會如何成為神所能安居的家】

   一、眾聖徒必須同被建造在一起(弗二19~22)

         1.眾聖徒同是神家裏的人

         2.在神話語的根基上一同聯於基督

         3.在基督裏聯絡得合式,漸漸成為主的聖殿

   二、眾聖徒在神的家中必須有合適的言行(提前三15~16)

         1.在神的家中所言所行必須合乎真理

         2.必須能叫人看見『神在肉身顯現』

   三、眾聖徒必須作祭司奉獻靈祭(彼前二5)

         1.要像活石

         2.作聖潔的祭司

         3.藉著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

── 黃迦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