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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的執事和服事

 

【教會需要治理和服事】教會從出現在地上開始,就明顯給我們看見,有治理和服事的需要存在。是誰給那新添的三千人施浸呢?是誰在準備那麼多信徒擘餅聚會用的餅杯呢?是誰在分配各人所需用的物品呢(參徒二41~45)?難道凡事都要十二使徒躬親而為嗎?當然不可能!教會的組成份子──基督徒──既然還沒有脫離地上的帳棚(指肉身),就必有各種各樣的缺欠和需要,因此必須建立一種應付現實需要的治理和服事體系。連不吃喝、不嫁娶的天使們也需要有天使長(參猶9)之類的治理職分,更何況我們人呢!

        有一班基督徒宣導「無教會運動」,他們鑒於二千年來的教會歷史,在在顯示屬人的組織是導致教會墮落的主要原因,因此他們認為沒有教會治理的必要。又有一班崇尚屬靈理想主義的基督徒,他們認為教會既是基督的身體,是屬靈、屬天的,只要人人都尊主為大,都跟隨聖靈的帶領,便一切問題都迎刃而解,所以他們避諱談論教會實行的一面。

        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曾提到,神在教會中所設立的,有「幫助人的,治理事的」(林前十二28)。如果我們真正高舉聖經、忠於聖經的話,我們就不應當只採用聖經的一部分,而置聖經的另一部分於不顧。我們也不能贊同一些「時代主義者」(dispensationalism)的論調,他們認為聖經的某些「人事」,只是為著初期教會當時的需要而有、而設的,所以現今不再適用於我們這末世的人身上。── 黃迦勒《教會的真理和實行》

 

【教會中治理和服事的職分】論到在地方教會中的治理和服事,新約聖經裏只有兩種職分:一是長老,一是執事。長老這一個職分,主要是為著治理教會(參提前三5;五17),所以長老又稱監督(參徒廿1728);至於執事,則著重在服事人、幫助人(參羅十六1~2)。上述這兩種職分,在一個地方教會裏面都是「複數」的,所以一個正常的地方教會,決不可以一人負一切的責任,一人包辦一切的服事。

        根據聖經,長老們不只負責照管教會的事務,並且也負責牧養並教導神的群羊(參徒廿28;多一9;彼前五2)。不過,並非每一位長老都有話語的恩賜,所以長老們的主要職分,仍為「管理」、「照管」神的教會。教會裏面的一切行政、事務、人物、如何主張、如何進行、如何注意,都是由長老們負責照管的。

        至於執事,它的原文字意是「用人」或「僕役」(Servant or Minister)。聖經裏面有廣義的執事和狹義的執事兩種。廣義的執事包括話語的執事(如:使徒、先知、牧師和教師等)和事務的執事兩類,而狹義的執事則專指事務方面的執事。本文中的執事,因與長老相題並論,故為狹義的執事,作這類執事的人,他們的工作完全是為著服事,除了服事之外,他們沒有別的責任。換句話說,執事們的職分,就是在教會裏面服役、伺候、供給、聽使喚...執事們是聽主的使喚來處理事務。嚴格地說,執事們是服事主,而非服事人;但因著我們的主自己來到地上的時候,不是受人服事,乃是服事人(參可十45),所以我們的服事「主」乃是表現在服事「人」上面,故保羅說:「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林前九19)。── 黃迦勒《教會的真理和實行》

 

【執事的產生和條件】執事們的產生,最初是由弟兄們在他們「中間」「揀選」、「舉薦」適任的人,而由主的工人「分派」、「打發」的(參徒六3~6;林前十六3)。但是事實上,在眾多神的教會中間,因時、因地、因事而陸續產生的執事,不可能一一都由主的工人認定,所以我們相信,地方教會的執事們,是可以經由本地的長老們認定的。

        至於「揀選」和「舉薦」是甚麼意思呢?原文的字意是「仔細地查看後挑出來」、「做出選擇」、「試驗加以分辨」。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當初聖徒們揀選、舉薦執事,決不是時下被許多基督教團體所採用的「票選」方式。使徒行傳第一章末段記載,他們「選舉」(原文「使之站出來」的意思)兩位候補使徒,然後搖簽決定馬提亞(參徒一21~26),若是投票的話,兩個人之間必定有多寡之分,而不必搖簽定規了。

        由此我們可以說,執事們的產生,是由各地的眾聖徒在他們自己中間,經日常接觸觀察後,同意某某人適合來作某種事務,而將他舉薦給治理教會的長老們,由長老們來查核任命。

        執事們的任命,不能單看是否智慧充足(參徒六3)──是否具備處理事務的專才,同時也要注意其靈性、品格、名聲是否合適(參徒六3;提前二8~13)。── 黃迦勒《教會的真理和實行》

 

【執事服事教會的原則】執事們在教會中的服事,不同於世俗的工作,因此有其必須遵循的屬靈原則:

        ()專一服事的原則:「或作執事,就當專一執事」(羅十二7)。在教會中的事奉,各人都當專一的作他所該作的事。不要樣樣事都要摸,樣樣事都作不好。

        ()『人』重於『事』的原則:執事固然應當作好他所該作的事務,但是要注意你作好事務的目的是要服事人、幫助人,所以不可只顧作事而得罪了人。

        ()尊重各人功用的原則:教會是基督的身體,身體上的每一個肢體都有它的功用;「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林前十二21~22)。所以執事們不要小看別人的恩賜,總要彼此相顧。

        ()要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的原則:雖然在教會中的服事是顯明在服事人上,但我們服事人的動機還是為著服事主,所以我們在服事人時,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參弗六6~7)

        ()忠心有見識的原則:執事們既是以服事主為職志的,就應當知道主對祂的僕人們的要求是甚麼;主自己明明的說,忠心有見識的僕人,纔是祂所要的善僕(參太廿四45~51),所以我們在服事上,一則須忠心,再則須有見識。

        ()在愛中服事的原則:凡我們在愛中所作的事,不止在當時最能發生功效,並且其效果可以存留到永遠(參林前十三38)。── 黃迦勒《教會的真理和實行》

 

【執事】

  一、執事的意義

         1.原文字義:『服事者』、『用人』、『僕役』(Servant or Minister)――在教會中服事主的人

         2.廣義的執事可分為兩大類:

               (1)話語的執事:「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和教師」(弗四11;林前十二28上;林前三5;西一2325;帖前三2;提前四6)

               (2)事務的執事:「幫助人的、治理事的」、「管理飯食」(林前十二28下;羅十二7~9;羅十六1;提前三811;徒六2~3;廿一8)

         3.狹義的執事:專指事務的執事,在長老的監督下辦理教會中的事務(參腓一1)

  二、執事的產生

         1.從眾聖徒中間「選出」、「揀選」(徒六35);「舉薦」(林前十六3)――原文含有『仔細地查看後挑出來』、『作出選擇』的意思

         2.由主的工人「試驗」,然後「按手」、分「派」他們(提前三10;徒六36)

  三、執事的資格

         1.也有「女執事」(羅十六1;提前三11)

         2.品格上:「必須端莊,不一口兩舌,不好喝酒,不貪不義之財;要存清潔的良心」;「不說讒言,有節制,凡事忠心」;「只要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提前三8~12)

         3.恩賜上:「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徒六3)

         4.名聲上:「有好名聲」(徒六3)

  四、執事的數目

         「諸位執事」(腓一1);「眾執事」(提前三812原文)――兩位以上(複數),一個教會中該有多少執事,視教會人數的多少和事務的需要而定

  五、執事應該注意的點

         1.「當專一誠實殷勤甘心」(羅十二7~8;提前四15)

         2.「固守真道在基督耶穌的真道上大有膽量」(提前三913)

         3.照著「所得的恩賜」盡力而為(羅十二6;林前三5;弗三7);不可小看或踐踏別人的恩賜(林前十二21)

         4.要「凡事忠心」(提前三11;太廿四45;廿五2123;西一7;四7)

── 黃迦勒

 

【男女執事】

   {\Section:TopicID=5565}1. 執事的存在{\ShowRefList} 6:1-6; 16:1-2; 1:1

   {\Section:TopicID=5566}2. 執事的資格{\ShowRefList} 提前 3:8-15

   {\Section:TopicID=5567}3. 執事的責任{\ShowRefList} 6:1-4

   {\Section:TopicID=5568}4. 恩賜的職事──見聖靈的恩賜{\LinkToBook:TopicID=1491,Name=C. 聖靈的恩賜}

――《主題彙析聖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