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的立場和條件 【「教會地方立場」的再商榷】 一、一個地方一個教會是聖經的榜樣:聖經並未以任何別的名稱來稱呼,來分別神的眾教會,而只稱呼:「耶路撒冷的教會」(徒八1)、「在安提阿的教會」(徒十三1)、「堅革哩教會」(羅十六1)、「在哥林多神的教會」(林前一2)、「帖撒羅尼迦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的教會」(帖前一1)等等。而提到一個地區或一個省份時,則改以複數詞稱呼,例如:「馬其頓眾教會」(林後八1)、「加拉太的各教會」(加一2)等。可見,教會初期在設立教會時,是以一個地方一個教會為榜樣。【如保羅織帳棚是好榜樣】 二、聖經榜樣並不是聖經真理:聖經中有一些很好的榜樣,但是使徒們並未以榜樣為新約的聖徒必須遵行的真理,例如:教會初期所實行的「凡物公用」(參徒四32~37),沒過多久便被廢棄了,因為人人都有貪心和惰性等敗壞的本性(參徒五1~11),所以好榜樣只能個別自願去作,而不能作為一體遵行的真理。 三、「教會地方立場」的好處:一個地方一個教會,各自獨立行政,各別向神負責,可以避免母會或神僕人的集權掌控,從而減少人錯誤的教導和決策。同時,任何以道理、信條、禮儀、作法或領袖人物為教會的立場,乃是分門別類的行為,是肉體的行為,是聖經所定罪的。 四、「教會地方立場」的壞處:過於注重地方立場,反而引進了如下的缺點: 1.注意外表名目的合一,容易忽略了實際的合一:「弟兄相愛」(約十三34~35)和「聖靈裡的合一」(弗四3),這兩樣教會的真實內容,才真正是信徒們必須竭力保守的。 2.注重教會行政的合一,乃是捨本逐末的行為:一地一會的權柄,掌握在一班志同道合的人身上,以致取代了聖靈的主權。在教會中一切的工作,必須是聖靈發起的(參徒十三2);在教會中一切的職分,必須是聖靈設立的(參徒廿28)。整個教會的立場,是建造在聖靈的權柄上。沒有聖靈的權柄,就沒有教會。 3.屬天的教會竟跟隨屬地的政治而改變,何等荒謬:一地一會的實行,經常會因為地方劃分的改變,而不得不隨之改變,例如:重慶市、台北市等。 4.一個地方教會的界限過度膨脹,不切實際:現代有些地方的界限太大,遠遠超過當日地方的界限,有的人口太多,有的範圍太大,例如:紐約市、新加坡等。 5.強調教會地方立場,造就了一些劃地為界的野心家:教會中許多具有野心的人物,紛紛劃地為界,自掌權柄。歷史事實證明,這種情形比比皆是。 五、設立教會的條件:一個正確且完全的教會,必須具備如下的條件: 1.必須讓聖靈有絕對的主權:任何一項真理的解釋與作法,即使是正確無誤的,但如果沒有服在聖靈的權柄底下,就空有外表,而沒有實質內容。許多的規條、律法,都是死的。但是,我們若把神的話語、聖經的榜樣,擺在聖靈裏,就是活的。 2.必須接納一切主所接納的人:使徒保羅說:「所以你們要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使榮耀歸於神」(羅十五7)。在這裏我們看見,教會的接納,乃是根據於基督的接納。換句話說,凡是基督所接納的人,教會不能不接納。如果有一個人是基督所接納的,而一個教會不接納他,這個教會馬上就不是一個教會,而是一個宗派了。 3.必須有教會見證的管制:新約聖經給我們看見,有一些掛名的基督徒,他們不肯承認主耶穌的身位,越過基督的教訓,而不常守著的,不要接他到家裏,也不要問他的安(參約貳7~11);另有一些真實得救的信徒,後來犯罪習以為常,變成了淫亂的人、貪婪的人、拜偶像的人、辱駡的人、醉酒的人、勒索的人,為著維持教會聖潔的特性,不得不暫時把他們革除,直到他們悔改為止(參林前五章;林後二5~11)。 4.必須具有包容性:一個地方教會,必須是對一切神的真理沒有避諱不傳的(參徒廿27),神的話語總得在教會裏傳得全備(參西一25)。並且,也不可因為真理見解的不同,就把見解不同的人關在教會外面。一有見外,就是宗派,就不是教會。── 黃迦勒《正確認識教會》 【以色列人的歷史豫表教會】以色列人被擄歸回,在耶路撒冷重建聖殿的歷史,乃是個豫表。教會原初也像以色列人在迦南地那樣的榮耀,是合一的;而後教會也是被擄了,分裂了。到了一個時候,神也是叫教會恢復合一的立場。同時在恢復的裏頭,分散的人沒有都回來,回來的也只有少數人,正如當日也只有少數的以色列人回迦南地。 【宗派乃犯了屬靈的淫亂】今天更正教都定罪羅馬天主教,說天主教是大淫婦(啟十七章),但更正教在主眼中犯了屬靈的淫亂,明明是耶穌基督的教會,卻明目張膽,冠冕堂皇的掛上路德或一些別的牌子,哦!這是多羞恥的事。這就等於趙太太掛上張太太的牌子一樣。 【要認識教會對不對,不是按其情形,乃是按其立場】一個人要認識教會,必須懂得教會的立場。譬如你要斷定一個家庭是不是姓張的家,你不是先看它的情形,乃是先看它的立場。若是這家的人,的確是姓張的後裔,有姓張的血統,也自稱姓張,這家自然就有一個姓張的立場。也許這家的情形很荒涼,很不像樣,但立場還是張家的立場,他們還是姓張的家庭。也許另外有一個家,很像樣子,但是外面標榜的是王家,根本沒有張家的立場,你就沒有辦法承認那是一個姓張的家庭。 【阿珥楠禾場是憐憫和審判相會的地方】在這裏有一個阿珥楠禾場,它是建造聖殿的所在地,預表了撒但使人得榮耀的工作受到摧毀,也代表著人在神的面前降卑下來。你還記得撒但曾激動大衛去數點以色列人——這件事就連屬肉體的約押都能看出來是得罪神的,他說:“願耶和華使他的百姓比現在加增百倍。我主我王啊,他們不都是你的僕人嗎?我主為何吩咐行這事,為何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裏呢?”(代上21:3) “耶和華已經成就了這麼多事,祂還要成就更多的事,但是你不要去數點百姓的人數,不要在意你的人力物力有多少,不要以你的國力強盛為榮”。約押是個屬肉體的人,有的時候一些屬肉體的人似乎比基督徒還更認識某些原則性的問題。但是大衛就是不理睬屬天的智慧和人家好的勸言,堅持要去數點以色列百姓,結果你也知道是如何。這一切都是源於撒但激動大衛去做一些事來榮耀人,誇口自己的資源和成就。因此,耶和華出來大大地擊打他們,把撒但要榮耀人的工作徹底摧毀,使人在祂的面前深深地降卑下來。當大衛來到阿珥楠禾場時,那真是一副可憐的情形,哦,他這個人現在已經降卑至塵土了。若不是這樣,神的殿就不可能有任何建造。撒但高抬人的工作一定要被摧毀,人想為自己尋得任何榮耀的企圖都要被廢除。因為這殿的建造是為耶和華的名,而不是為其他任何的名,不管是在天的、在地的、或是在地獄裏的任何名都不配。耶和華說:“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賽42:8)。神始終是這樣。哦,人的肉體多麼可怕!它竟想在屬人的領域裏炫耀自己,在屬神的國度中張揚自己的名聲,在教會中為自己爭得一席之地。肉體總是躍躍欲試,要為自己尋得喜好和榮耀。對此,耶和華總是予以痛擊,祂用沉重的擊打來確保祂的殿建立在正確的根基上,而不是其他任何出於人自己的東西。這一點正擊中我們的要害。――
史百克《關於聖殿(神的家)的幾個原則》 【神絕不虧欠人】當阿珥楠要把整個禾場獻給大衛時,大衛說:“不然,我必要用足價向你買。決不能讓人說,神的殿是受惠於人,以後也絕不能讓人說:‘哦,那是我給神的,聖殿的用地是我白送的。’”不,阿珥楠是得了地的全價。神的殿絕對沒有欠人一分錢,人在這裏沒有地位。――
史百克《關於聖殿(神的家)的幾個原則》 【揚盡禾穀】這是一個打穀場,在這裏所有的一切都要受到神的篩選。這裏不能有穀殼,不能有任何虛假的、不真誠的、不真實的、不實在的東西,不能容留任何無益於建造的東西,只有真正的穀粒纔能存留下來。神自始至終都在做這件事。神的殿(家)是一個打穀場,我們所有的空殼,所有的浮華,所有的虛空,所有不是貨真價實的東西都要被揚盡。神的心意是要建造祂自己的殿,即祂的身體,祂所要的是穀粒,稈和殼必須被除去。作為神子民中的一員,作為組成神家中的一份子,我們看到神一直不斷地把我們的虛浮、我們的不實在、我們的空穀殼打掉、揚盡、徹底地除去。在這個過程中,祂得到了真實的東西,就是那實實在在能站得住,能供應人的東西,這纔是祂建造的根基。――
史百克《關於聖殿(神的家)的幾個原則》 【教會合一的立場和條件】 一、教會是『一個新人』,沒有舊造的區別(西三10~11) 1.沒有種族的區別 2.沒有國籍的區別 3.沒有文化的區別 4.沒有道理的區別 5.沒有階級的區別 二、教會的本質乃是一(弗四3~6) 1.七個一:一體、一靈、一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 2.要竭力保守靈裏的一 三、維持教會合一立場的要件 1.必須讓聖靈有絕對的主權(徒十三2;廿28) 2.必須接納一切主所接納的(羅十五7) 3.必須對付罪惡(林前五7,11) ── 黃迦勒 【教會的立場與合一】 讀經:約十七11;弗四3~6;林前一10~13;十一19;加五20;多三10;徒十四23;多一5;啟一11 一、教會合一是神的心願與命定: 1.神的心意是要教會合一 2.教會的本質乃是一 3.破壞教會的合一,是一件非常得罪神的事 二、保守教會合一的路: 1.消極方面: (1)不可因帶領的人或崇敬的人而分 (2)不可因道理而分 (3)不可因種族、國籍或階級而分 2.積極方面:持守地合一的立場 ── 黃迦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