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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結已往

 

【了結已往的必需】一個真正重生得救了的信徒,他裏面新生命的興趣與看法,必定與他從前的喜好和想法有所不同,因此對他已往的一些行事為人也有不同的評價。特別是這個新生命,不能容忍他再過罪中的生活,也不喜歡他繼續維持一些不好的舊習慣,故此必須把那些生活和習慣做一個了結,將一些舊日的往事告一個段落。

        聖經說:「豈不知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麼?你們既是無酵的麵,應當把舊酵除淨...(林前五6~7)。從前以色列人蒙神拯救、過逾越節時,要吃無酵餅七日,並且在頭一日就要把酵從各家中除去(參出十二15)。「酵」在聖經裏,是指敗壞人心的道理教訓(參太十六12),和惡毒、邪惡的行為(參林前五8)。可見,我們一旦蒙恩得救,就要清除邪惡的往事,把從前不好的生活和習慣做一個完全的了結,而過一個新的生活,並建立一個新的習慣。── 黃迦勒《靈命基要信息》

 

【不要特意去翻查往事】全部聖經,並沒有一個教訓說,當一個人悔改信主了之後,一定要回頭去把他的往事都翻出來,然後在人面前一件一件的認罪與對付。在神看來,我們信主之前的生活行為,都已經被主耶穌的寶血洗淨了,也都蒙神赦免了。所以我們不必特意回頭去翻查已往。全本聖經,都是注重今後該怎樣,幾乎不提到對於從前需要怎樣;很難得在聖經裏找到有那些地方,是講到信主的人對於他已往的事該如何了結的。

        有人問施洗約翰說:「我們當作甚麼呢?」他的答話乃是注重今後如何,不是注意已往如何(路三10~14)

        使徒保羅說:「...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林前六9~11)。他講到哥林多人從前有一些罪惡的事,但是他沒有講這些事應當如何去解決;他所著重的點,是以後該如何。

        從聖經裏面,你能夠找出一個頂奇妙的真理──神所注重的,乃是一個人信主以後該怎樣作。對於信主以前的事,神沒有注重,沒有對我們說該怎樣作。這是根基的問題。

        因為有許多錯誤的福音,過度的注重對付已往,結果有許多人陷在捆綁裏。要知道,我們的得救並不根據如何對付已往。人不是靠已往的好行為得救,也不是因為悔改已往不好的行為得救。人是靠著主耶穌十字架的救贖而得救。這是根基,我們要牢牢地把握住。── 黃迦勒《靈命基要信息》

 

【卻須結束既往】雖然如此,聖經仍然要我們清除從前所犯的種種罪惡,諸如:「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弗四22);「要棄絕謊言」(25);「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弗四28);「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弗四31)等。這些話告訴我們,我們從前所犯不該有的光景,都要清除掉,都要做一個結束,不可讓它們繼續存在,繼續拖延下去。所以,我們不是不對付已往,乃是不宜特意去翻查已往。── 黃迦勒《靈命基要信息》

 

【了結已往的榜樣】聖經並沒有明文的教訓,告訴我們說,人悔改得救了,就該怎樣了結已往。雖然如此,聖經卻記載了一些榜樣,讓我們看見真正悔改得救了的人,是如何了結已往的:

        ()棄絕偶像:帖撒羅尼迦人在信主之時所作的,乃是:「離棄偶像歸向神」(帖前一9)。可見一個人信主的時候,偶像以及一切與偶像有關聯的事,都必須解決。請記得,我們信徒是聖靈的殿(參林前六19);神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干呢(參林後六16)?使徒約翰說:「小子們哪!你們要自守,遠避偶像」(約壹五21)

        要知道,我們所信的神,是一位忌邪的神,祂絕對不許可屬祂的人跪拜、事奉任何的偶像(參出廿5),因為一切偶像的背後,都有邪靈與污鬼隱藏在那裏作祟人,要篡奪人對神的敬拜。任何人事物,若是在不知不覺中霸佔了人的心,使人的心傾向它的,就會變作偶像。所以神禁止我們為一切的人事物造像(參申五8)

        我們一信了主之後,第一件要作的事,就是離棄偶像。我們必須清除一切的偶像,把它們摔碎、燒掉(參申七5),而不要賣掉或轉送給別人,以免得罪神、又敗壞別人。凡與偶像和迷信有關連的物件,例如:神龕、燭臺、符咒等,也都應該除掉。

        ()除掉邪污的物件:下面是以弗所人在信主的時候所作的:「平素行邪術的,也有許多人把書拿來,堆積在眾人面前焚燒;他們算計書價,便知道共合五萬塊錢」(徒十九19)。這是一個很好的榜樣,凡是不正當的物件,雖然所費不貲,仍須斷然處置,把它們清理掉,以免成為今後靈命長進的攔阻。以弗所的信徒,把行邪術的書拿來燒掉,折算價款達五萬塊錢,一點都不覺得可惜。我們信了主之後,就該查看家裏有甚麼污穢的、不正經的、與邪術有關的東西,例如:麻將牌、賭具、色情照片、邪淫書刊、算命書、卜卦、占星象術等,這一類的東西非燒掉、毀掉不可,切莫把它們賣了得錢。太過奢華的物品,最好把它們賣掉。有的衣物,也許是與聖徒的體統不合的,例如過分暴露的服裝,能改的,就改一改纔穿;不能改的,就把它處分掉。

        利未記十三、十四章講到長大痲瘋的衣裳,是一個很好的比方。不能洗的就把它燒掉,能洗的就洗一洗再用。有的衣裳樣子不對,改一改;有的也許太短,改長一點;有的也許奇形怪狀,改得平常一點;有的根本不可救藥,有罪惡在裏面,就得燒掉。

        ()賠償對人的虧欠:撒該初得救之後,他就對主說:「主阿!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路十九8)。這是對付物質上的虧欠。我們在信主之前,若是在財物上曾經勒索、欺詐、偷竊別人,或者用其他不正當的手續,得了不應當得的東西,過去並沒有甚麼不安的感覺,但在信主之後,裏面的新生命叫我們深覺內疚,便應當有所對付。

        這種財物上的對付,要作得慎重且有智慧,其原則是:既要能滿足神公義的要求,又要能平撫自己的良心,也要叫別人能與我們同得益處,故須顧到:(1)凡是牽涉到第三者的事,不能只顧到自己的良心平安,自己在主面前清白,而不顧到別人,陷別人於為難;(2)儘可能出面向受害人道歉,在明處償還受害人的損失,但有的情形卻須作在暗中,不宜讓受害人知道你是誰;(3)有時候所欠的金額太大,超出能力之外,一時無法清償,但仍須表明歉意,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慢慢分期償還;(4)舊約利未記所提示償還金額的原則是,在全額之外另加上五分之一(參利六5);新約前述撒該的作法是歸還四倍;實際上該還多少,要根據裏面的感動而行;(5)要注意作到適可而止,不可讓良心過敏到一個程度,無論怎樣對付,仍然覺得良心不安,這就不應該了。

        ()未了之事的了結:一個人得救的時候,在他手裏定規有許許多多俗務沒有了,好像很容易攔阻他來跟從主,這到底應該怎麼辦?新約聖經所啟示的原則是:「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跟從我罷」(太八22)!本節的第一個「死人」是指世上不信主的人,他們在神面前都是死人;而第二個「死人」是指實際上肉身死去的人。主的意思是說,你的父親讓那些死人去埋,你儘管來跟從我罷!

        這裏有一個原則要抓住:讓死人去埋葬死人,許多未了的事,讓別人去把它們了了。如果我們要等辦好了這些事,我們一輩子也沒有工夫作基督徒。這並不是勸初信的人,從今以後不管家裏的事;乃是說,不要等到世界的事都辦了纔來。若是這樣,你就沒有法子跟從主了。

        有許多人要把他的事務弄好了纔信主,那就沒有機會信主了。這些都是死人的事,你不要被它們拖住。從我們的眼光來看,就是以不了了之。你如果要了了纔來跟從主,那你就不得了。許許多多不能了的事,就以不了了之罷!比方在家庭裏盡你作兒子的本分,和主的呼召有衝突時,就讓死人去料理,不要等到雙親都過世了,纔要來跟從主。許多事不是你去了的,讓屬靈上的死人去料理就是。── 黃迦勒《靈命基要信息》

 

【了結已往的根據】了結已往並不是根據外面規條的要求,乃是根據裏面生命的感覺。前面所列舉的榜樣,只不過是給我們屬靈的原則,千萬不要把它們當作一些規條,在字句上斤斤計較。要知道,基督教和其他一切的宗教不同。世界上各種的宗教,都是建立在教規、教條上,要他們的教徒遵守。但基督教卻不是這樣。主的救恩乃是賜給信祂的人一個新生命,使他們憑著這新生命的感覺和能力而生活行動。新生命的感覺給我們要求;新生命的能力則給我們供應。主是先給我們供應,後向我們有所要求;有要求,必有供應。所以我們在了結已往時,並不是勉強而痛苦的;乃是勝任而愉快的。

 

【了結已往的程度】聖經說:「體貼靈的,乃是生命、平安」(羅八6原文)。我們信徒隨從裏面的靈,體貼靈命的感覺而行,結果就是生命與平安。生命與平安,乃是我們了結已往所該達到的程度;所以我們了結已往,要作到我們的裏面滿了生命與平安為止。── 黃迦勒《靈命基要信息》

 

【夢見二蛇】江弟兄未得救前,喜歡打牌,天天打,常常通宵達旦。家中備有上麻將牌一床,牌九一付。牌九爲著起課,豫占輸贏,麻將牌爲著賭博。前年六月,江弟兄得救,十月教會舉行大焚燒,聖靈給他題醒,那兩付牌是不正的東西,應該了結,拿去焚燒,江弟兄捨不得拿去焚燒,把它們收藏起來,自己心裏說,我不找人賭錢,人若找我,還得應付一下。某次夢見二蛇,一大一小前來盤他,吞嚙他。驚醒之後,求問主說,這是何意?裏面就有感覺,麻將牌是大蛇,牌九是小蛇,二者害你屬靈生命。適逢去年七月,教會追求靈命四層,又有一次舉行的大焚燒時,拿去焚燒,當場見證,多人受感。

 

【算命箱】張弟兄未信主前相信算命,遍訪有名命相專家,排算八字,批解終身流年大運,因此積存命書與批算命運之記錄,裝一小箱。生活一有變化,隨時取出對照,視爲至寶。在四川逃避空襲警報之時,衣物可以不顧,那只小箱必須帶入防空洞中。信主之後知是邪道,立將全部燒去,不再算命,不再相面蔔卦矣。

 

【沒有減短分寸】有一個賣柴的人,是詭詐著名的柴商。他的柴比較規,定的長度總是短上幾寸。與他交易的人,因爲他是鄰居,也就馬馬虎虎讓他過去。有一天,有人傳說這位柴商悔改了,信了耶穌。他的鄰居部不相信,像他那樣的人,那裏會信耶穌?他們會集在一間雜貨店的門口,紛紛議論,把他悔改信耶穌的傳說,當作笑談,以爲絕不會有這樣的事。正當他們談得興高采烈之時,有一個人跑來說:『他真的悔改了!』『真的?真的?』他們問:「你怎麽知道?』他說:『他所賣的柴我己量過,足足規定的長度(四尺),沒有減短分寸。」全群的人便都寂然,無話可說。弟兄姊妹,你信耶穌不能單憑口裏說說,還得要有行爲來見證。否則,人就不會相信你是信耶穌的。

 

【結束演唱】一位就讀師範學院的學生,非常喜愛音樂和戲劇,常在歌詠隊及劇團中擔任角色。得救之後,覺得這種演唱生活不討神的喜悅,不能見證榮耀神。他就禱告主,願意瞭解這些生活,不再參加演唱。但這突如其來的舉動,引起許多昔日同好的疑異,紛紛前來慰問,以為他有什麽打擊,或有什麽失意,或有什麽傷心的事。他卻含糊其詞的推說一番,自然不能滿足同好們的疑異。他再經過禱告之後,覺得應該明白的將原因向同好們說明,一面可以免去許多的誤會,一面他可見證他所確信的主。經過此番解釋之後,昔日的同好們方才恍然大悟,幷且都說,他已成了耶穌迷了,我們不必再寄厚望於他,也不必再去找他了。從此他雖失去了一班朋友,卻得著一位無上之寶,就是救主基督。

 

【搗毀酒廳賭窟】在的土雷地方,有一個著名的兇暴歹徒,開設酒廳、賭窟,招引酒徒買醉,以叫他們狂賭,騙盡他們所有的錢財,許多人因此傾家蕩產,自殺的也不少,又在紐約欺騙一位美麗的女子,娶來為妻,常常醉酒打她,把她關在門外,一次打他女兒,使她跌倒熱紅火爐上,自肩到手無一完膚,又同夥計用槍殺死四個人。那地方的人個個都怕他。後來他聽斐尼佈道,悔改得救了。第二天早晨,他就跑到辦事室裏,搗毀鏡子,爐子,椅子,打碎賭具,賭桌,拋在火爐中,然後跑回家中,抱住妻子女兒,嚎啕痛哭,涕淚橫流。過了許久,方才壓抑自己,對他妻女說﹕妻啊!女兒啊!不要害怕!神今早帶領一個新的人,新的父親回到家裏來了。一個人一得救,所有不正經的事業都得結束,已往的的作人也要結束,一切都該有新的開始。

 

【慕勒了結舊生活】慕勒少年之時,行為放蕩,酗酒偷竊,欺騙偽造,樣樣都齊。是時他不只是個大學生,而且還被接納,預備任接聖職,特准在國教的禮拜堂傳道。他雖一再努力改良,卻是一再遭遇失敗,因他尚未找到能力的秘訣。後在一次家庭聚會中,蒙了光照,清楚得救。立刻就有一種新的潔凈和成聖的能力,使他憎惡罪中之樂,遠避舊時的同伴,酒肆從此絕跡,言語受了約束,似乎在他的嘴唇設立了守望,每句話都經過檢點。同時他正在翻譯一本法文小說,希望利用所得酬金,逛遊巴黎等地。先是放棄了這個計劃,仍把小說翻譯下去。後來清楚曉得這事不是出於信心,乃是出於罪惡,便把全部譯稿付之一炬。從此常常讀經,禱告,親愛衆信徒,不停的參加聚會,勇敢的站在主的一面,忍受昔日同學的譏刺和羞辱,願意付上任何代價來跟隨主。結果成為一位主所大用的僕人。

 

【一支手槍四顆子彈】有一個朋友,是劉湛庠弟兄的同鄉,愛上一個女人。但那女人又被另外一個男人愛上,跟著那人逃走了。他就恨之入骨,賣了田地,買了一支手槍和四顆子彈。打了二槍,試驗很靈。留著二顆子彈找那男人,要打死他。遍找不著,作人覺得乏味,准備自殺了事。一次,遇見信耶穌的人在鄉間佈道,多人擁擠一團。他就上前觀看,聽說靈魂得救問題,死了還有靈魂,靈魂不得救不得了。他就信了耶穌,也一同禱告。靈魂的問題解決了,心想現在可以死了。回家之後,穿上新衣,睡在床上,把被窩蒙在頭上,手槍隔著被窩,對著腦門一扣槍機,准備了此一生。扣了二次,子彈仍未擊發。急忙起來看看手槍,原來子彈卡在槍膛裏面,打不出來。後來一想,我已相信耶穌,已是一心歸主,這個女人既然犯罪不要我,我也不要她了,何必自殺呢?旋將積存的一捆情書一起燒光,又將與女人有關系的照片雜物一概除盡,一心歸主。一個人一得救,已往的作人到此了結,今後開始一個新的作人了。

 

【小叔給主改變了】一個傳道人在院中遇見一個受洗八年的弟兄,就問他說﹕是否清楚知道你的裏頭有了主的生命?他說﹕是的,因我信主有八年了。那傳道人說﹕看你的生活不像是有主生命的人。他很生氣,就走了。可是一面走,一面有聲音說﹕受洗八年,得救不清楚,不象有主的生命。回家禱告了一個多鐘頭,神就光照他。原來他的哥哥嫂嫂均不信主,在分家的時候,哥哥多得一畝地,三十塊錢。他就不滿意,和哥哥吵架,三年不和他說話。現在聖靈對他說﹕你是主的人,怎能這樣,三十塊和一畝地算什麽?為什麽三年不說話。你哥哥病了,你就說死了還好。信主的人罵人死,你怎能叫人信?第二天,主又對他說﹕你光向我認罪不夠,你要向你哥哥認罪啊。他想這是一件難事。他剛出門,碰見哥哥回來,就求主加他力量,便對哥哥說﹕哥哥,你回來了麽?哥哥說﹕是的,我回來了。他的心裏很喜樂。但主仍對他說﹕光是叫他不夠,還要向他認罪。於是請另外一位弟兄和他一起禱告。以後二人去向哥哥嫂嫂認罪說﹕哥哥,我三年不同你說話,是我不對。請你原諒我。嫂嫂到家裏二十年,我沒有叫過一聲嫂嫂,真是對不起。嫂嫂快樂得很,就到傳道人那裏說﹕先生,我也要信耶穌。我小叔給耶穌改變得很奇特,我要聽這奇特的道。

 

【解除酒肉朋友】洪弟兄是位世傳綢緞大商,交際甚廣,朋友衆多,來往吃喝玩耍。得救之後,就把以往數十位酒肉朋友請來吃飯,又請幾位弟兄陪座。席間他先做見證,說明已經信主,此後不再吃喝玩耍,解除酒肉朋友,幷且盼望朋友早日也信耶穌。作完見證,有一位弟兄起來再傳神福音。他原開設一家大綢緞店,日本貨說是美國貨,台灣貨說是香港貨,藉此賺錢,現在既不能撒謊,就把這店廉價讓給別人,結束詭詐經營。

 

【喝酒的張某死了】從前有張李二位,性都嗜酒,因此交成好友。一次,李某前往漢口經商,約有一個月才回來。一回到上海特將行李安置妥當,即往酒樓買酒,幷叫侍役持條邀請君來赴小酌。不料侍役持條回來,上面批明﹕喝酒的君已經死了。立時大吃一驚,心想分離才一個月,好友已死,竟成永別。但不知他家裏的人如何?因此無意喝酒,立刻雇了一輛車子到張某的家去。到了張家看見雙門緊閉,上前叩門。不久門開了,張某竟立在門前!李某以為見了鬼魂,嚇得轉身便跑。張某趕去一把抓住,吃吃笑個不停。李某嚇得渾身發抖地說﹕我是你的好友,生前沒有虧負你,你現在何必如此待我呢?張某好言安慰他說﹕不要怕,我沒有死。李某回答說﹕那回條明明批著﹕喝酒的張某已經死了!說時雙手捧著紙條,恭敬呈在他的面前,心中仍舊害怕鬼害。張某答道﹕我已經悔改信了耶穌,已與酒樽告別了,從此不渴酒了,所以喝酒的張某死了,現在活著的是信主的張某了。君言明其所以然,李某才捏了一把汗,明白了此中的曲折﹕原來如此。

 

【搗毀酒廳賭窟】在的土雷地方,有一個著名的兇暴歹徒,開設酒廳、賭窟,招引酒徒買醉,以叫他們狂賭,騙盡他們所有的錢財,許多人因此傾家蕩產,自殺的也不少,又在紐約欺騙一位美麗的女子,娶來為妻,常常醉酒打她,把她關在門外,一次打他女兒,使她跌倒熱紅火爐上,自肩到手無一完膚,又同夥計用槍殺死四個人。那地方的人個個都怕他。後來他聽斐尼佈道,悔改得救了。第二天早晨,他就跑到辦事室裏,搗毀鏡子,爐子,椅子,打碎賭具,賭桌,拋在火爐中,然後跑回家中,抱住妻子女兒,嚎啕痛哭,涕淚橫流。過了許久,方才壓抑自己,對他妻女說﹕妻啊!女兒啊!不要害怕!神今早帶領一個新的人,新的父親回到家裏來了。一個人一得救,所有不正經的事業都得結束,已往的的作人也要結束,一切都該有新的開始。

 

【洗手不幹】陳公坦弟兄原是著名的扒手,估計扒過台幣六十萬,盜跡遍佈全省。後在牢中悔改歸主,不再幹這一行,曾經有人要他去賣冒牌燈泡,可以獲利不少。但他覺得燈泡冒牌,又未上稅,不是基督徒可以作的,未接受。又有一位舊日同夥前來,要他同下南部行動,他只坐在旅館裏面,就可以分到三分之一,不必親自出馬。陳弟兄那時經濟雖很拮据,但因既已洗手不幹,了結已往,不能再跟他們,也就對他們說﹕我不能去了。後來沿街叫賣霜淇淋,雖然收入微薄,勉可糊口,但他寧願受苦,甘心清貧,了結以往犯罪生涯。

 

【大盜歸正】林不,福建安溪人,是一陸海大盜,嘍卒甚多。後因政府搜捕,逃往廈門。一日路過禮拜堂,忽覺後面有人跟蹤,疑是員警,慌張溜進禮拜堂,混在會衆中部,假裝聽道。不料,傳道人的話語,非常剛強,感動了他,使他感覺紮心,立即悔改接受救主。林不信主後,立即回家,勸勉以往的部下也要信主,改邪歸正;幷將財產分給他們另謀正路。解散部下,結束舊業之後,他就獻身為主活著,熱心傳揚福音,到處為主作見證。

 

【開葷燒偶像】鄭大強弟兄原先虔修佛道,清齋十八年半,斷絕油鹽一年,且能演易占卜,入定遊魂。後來突患離奇重病,弟兄們為他禱告,夢見異象,信了耶穌,病即不藥而愈。得救第三天,即行開葷,被弟兄們請上菜館,吃起魚肉,所有偶像燒毀,往日看如珍寶的經典通通付之一炬;占卜用具搗毀無遺,古銅香爐拋入嘉陵江中。那時鄭弟兄住在張郁嵐弟兄家中,樓下就是聚會的所在。隔壁住有一位允嫂,多年患倒經的病,月經從鼻孔排泄出來,用盡醫藥,耗盡所有,病未見好。她見鄭弟兄梵毀偶像經典很為鄭弟兄擔心害怕,以為菩薩會來懲罰降災。那知過了一些日子,看見鄭弟兄平安無事,完全恢復健康,充滿了喜樂,十分詫異。有一天,弟兄們正在聚會禱告。她忽然推門進來,立刻跪下,求主醫治。全身發抖冒汗,濕透棉襖,身心感到輕松,當時病就好了;三十年來抽煙的惡習也去掉了。第二天,她來作見證說,耶穌真是活神。基督徒得救後,所有迷信的事必須一概斷絕,一切與迷信及偶像有關的邪汙東西必須除盡。

 

【燒了一筐菩薩】林弟兄是本省人,未得救前生了很重的肺病,醫藥無效,到處求菩薩,叩頭敬拜,有時還要住在廟裏求醫。家中供奉大小菩薩十幾個,日夜焚香點燭,俯伏叩拜,大小節期都要獻祭。應付迷信,耗費不貲,請和尚道士消災要錢;廟裏捐錢;大節期獻祭請客,沒人錢還得借錢維持面子;弄得又病又窮,痛苦極了。後來信了耶穌,病就轉好,漸漸痊癒。有一次教會大焚燒,他把家中大小偶像十幾個,以及香爐,燭台,裝了一筐,放在腳踏車後面,載到會所,打碎焚燒;從此與偶像斷絕關系,靈裏火熱起來,常常服事主。

            你們是怎樣離棄偶像歸向神,要服事那又真又活的神(帖前一9)

 

【就是喜歡這一個】王弟兄的母親信主後,仍舊保留大肚彌羅佛磁像。王弟兄心裏不安,要她打碎。她不容許。王弟兄對母親說﹕請把佛像給我,無論你要什麽,我都可以買給你換。她說﹕我就是喜歡這一個。王弟兄又說﹕這是魔鬼,信主的人不能要。她說我不拜它,收起來就是。王弟兄的弟媳也有一個佛像,收在箱裏。有一天,她床上突然起火,棉被燒起來,急忙撲滅,遍查不知火源。王弟兄就說,這是偶像作祟。這時她們方才醒悟過來,把佛像都拿出來打碎扔掉。他的母親原雖信主,但對得救還不清楚,這一下屬靈的竅就開啓了。

 

【住在樓板下】一九三三年春天,浙江溫嶺縣有一個女子被鬼附著,有人請了幾位弟兄去為她禱告。禱告之後,當時鬼即離開了她而去。但過不久,鬼又回來。有位弟兄就問那鬼說﹕魔鬼,我們奉主的名禱告,叫你去了,為什麽你又再回來。它說﹕我啊,我沒有去哩,我有地方住的啊。弟兄就問它說﹕你說有地方住,你住在什麽地方?它說﹕不告訴你們。弟兄說﹕我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一定要你告訴我們。它才說﹕我啊,我住在樓板下。於是叫人下樓找(那女子住在樓上)。一回兒,那尋找的人回來了報告說﹕別的沒有什麽,只有一張破舊的符還貼在樓板下。弟兄們就說﹕快撕毀它。當人去撕之時,那鬼就說﹕嘿,我還有地方來。弟兄們就問它還有什麽地方?它不肯說。弟兄們就問那主人,家中有沒有什麽地方還有邪汙之物?那主人回答說﹕不知道那個雜物堆裏有沒有?弟兄就說,去找找看。很希奇,當人去找的時候,那鬼忽然喊起來說﹕沒有的,沒有的,不要去找罷。弟兄們一聽見,知道一定有的,就吩咐人快點去找。鬼見阻止不了,就說你們何苦如此阿!一回兒,找出許多佛經,小菩薩,木主等,於是,一齊拿了出去。弟兄就對它說﹕現在你沒有地方了,你可以去啦!它說﹕我去,我去。不久,它就去了,再也不回來了。所以家中若有什麽不聖邪汙之物必須一一除去,免得成為鬼的住處。

 

【告別聲色】尤弟兄沒有得救前,喜歡明星照片,古今中外一一搜集無遺,裝入鏡框,掛在壁上,時時欣賞,視如珍寶。他也喜歡娛樂,插足梨園之中,自己還能編寫劇本,尤以所編兒女風雲一劇,最博聽衆贊賞。得救之後,覺得這些乃是不正事物,就把所有明星照片都從壁上取下,又把所編劇本全都找了出來,在教會的一次大焚燒時,拿出來燒;幷作見證說,這些東西害他不少時間精力,此後決與這些聲色之物告別。

 

【威海除麻將】一九四一年李弟兄到威海傳福音。多人信主得救,因爲受了感動,清除家裏不潔不義的東西。家家戶戶帶了麻將來,因爲那裏賭風很甚,堆了一大堆,等候焚燒。有的弟兄題議說,這些麻將太好看了,太值錢了,不如把它賣掉。李弟兄說,甚麽都可以賣掉,連你耳朵也可賣掉,只是麻將不可賣掉:去害別人。於是架上木柴,加上煤柚,一齊燒光。

 

【不賣豬血】有一位弟兄,原來專門販賣豬血為生,挑著豬血沿街叫賣,又便宜又營養,作成酸辣湯,味道鮮美,多人購食,獲利甚豐。有一天,信了主耶穌,看見經上記著說﹕無論什麽活物的血,你們都不可吃。(1714)覺得自己固然不該吃血,也不該賣給別人吃,於是改行做別的小生意,了結聖經所警戒的事情。

 

【打破玻璃】一個禮拜堂裏有一塊大玻璃,約值四十塊美金,一個小孩因玩球把它打破了。那個禮拜堂的牧師沒有追究,只見一個小孩來到禮拜堂的門口張望一下,就走了。後來那個小孩的母親死去,許多信徒都來為他母親安葬,因此這個小孩受到基督愛的激勵,接受耶穌作他救主。就有心願了結打破玻璃的事,一有餘錢,就寄給那禮拜堂的牧師。最初先賠一毛,以後有時多賠。有時來信說,我最近需要補習,這月不能多賠,只能賠二毛。以後又來信說,我現在手裏多一點了,能賠一元。這樣繼續有款寄來,已經超過玻璃的價值了。那個禮拜堂的牧師召集大家商量,應該怎樣辦理?後來定規登報,要他停止賠償。從登報那天起,他才不寄錢來。十年以後,該禮拜堂有次新舊牧師的交接,那位新的牧師就是那個打碎玻璃的小孩。他站起來說了這個故事,衆聖徒大受感動。這是一個了結以往的好例子,幷且也是一個賠償的好結果,不只成為神的兒女,也成為神的工人。

 

【小箱字典】有位元元姊妹,在她得救之初,總是以為自己是個好人,幷不覺得有罪,只信耶穌,卻不覺得需要耶穌的寶血洗凈她的罪,這位耶穌只作道德崇拜的偶像,卻沒有成為她生命的實際。有一次,她去聽道,傳道人作見證說﹕我的父親是銀行經理,很有地位,也有金錢,按理我這銀行經理的兒子,在金錢上應該是清白的,那知我常作小偷...。就這一句銀行經理之子作小偷的話,打動了她的心,裏面的眼睛立即明亮,看見自己裏頭滿了許多不義的事,裏頭就有話語指責她說﹕昔日你作教員之時,豈不把學校的字典,小箱子之物都拿走了麽?當時她就悔改認罪,答應裏面的聲音,歸還這些偷來之物。後又覺得這樣歸還太難為情,不如按照這些物品的價值折錢,將錢寄給一位在校的同事,托她代還學校。但是裏頭過不去,非得親自去還不可。至終順服下來,親自帶著這些東西,到學校去向校長認罪歸還。從這一次的順服經歷中,她摸著了那活在她裏面的基督。

 

【六枚銅元】一個孩子約有十一、二歲。三四年前,他在學校的門口看見同學買糖果吃,自己卻沒有錢。隨即想到,某某先生臥房的桌子上放有好些銅元,我去看看,若是先生不在室中,就拿錢去買糖果,豈不好嘛?他就跑去,果然先生不在。他就取了六枚銅元,買糖果吃了。一天聽了福音,為著這罪非常難過。想去償還,卻沒有錢。他去對他姐姐說﹕請你一定給我六個銅元。姐姐問他為何,要他說出理由。弟弟一直不肯,只說無論如何請你給我不然我就過不去。姐姐無法,只得給他。隨著偵探他的行動。他把這錢拿到先生那裏,對他說,三四年前,我曾在你房中偷取了銅元六枚去買糖果吃,現在我把這錢還你,求你原諒。從此以後,內心方才平安下來。

 

【私電燈】一個在中學讀書的學生,一天夜裏清楚得救了。主就把他以往的不義一件一件擺在他的面前。他就隨著主的引導,一件一件的認。那時夜深,他的父母都已睡了,就去跪在母親臉旁,想起對父母的許多罪過,眼淚不住往下流。不一會,他的母親醒了過來,驚奇地問道﹕兒啊,你在這裏哭什麽?他就一面哭一面說﹕母親,我對不起你,我從前常常偷你的錢,出去買糖果吃,也買過香煙吸;也常偷你留給父親的吃的點心吃,幷且常常惹你和父親生氣。現在我已經信主耶穌悔改了。母親就﹕你不是個好孩子嗎?他說﹕不,我是暗中壞,裏面壞。接著又說﹕現在是深夜,父親已經睡得很沈,我不願意驚醒他,請母親告訴他我的罪,幷求他饒恕。母親說﹕好孩子,快起來,以後不要再偷了。他就擦著眼淚,回到看書的房間,,提起筆來寫了幾封信,有的是向教員或校長承認他從前考書時作弊的罪,有的是給同學求和睦的,有的是告訴人們,他再不去和他們結黨犯罪。此外他還有一件罪,是幾個月來他點了一個私電燈的事,幷且安上一盞特別亮一百度的燈泡。每晚開燈以前,都得先將門簾放下來,怕被別人看見。那夜他就將燈泡取下,定規不再點私燈了,預備一隻小煤油燈,代替電燈,當然煤油燈比電燈的光亮相差太殊,但他定意,寧肯將他的眼睛弄瞎,也不再用私電燈了。可是,已往幾個月的點的電燈怎麽辦呢?要去賠償,沒有錢,要向父母要,父母都是不信主的,要錢又沒有見證。就心裏定規等我畢業出去作工時,我必加倍的賠償。六年後,他到外埠去,主為他預備了一點錢,他就跑到郵局兌到一張匯票,用掛號信,寄到他原住地的電燈公司,一面向他們認罪求饒恕,一面賠償了兩倍的電燈費。從那日起,他的生命有了長進,在事奉神的事上,也常常看見不少的神跡奇事。

 

【又偷又揩】有一個給西國教士作飯的大司務,常常偷他主人的米、面、糖、煤。上市買菜時,常常揩他主人的錢,一塊錢的東西,回來開賬一塊五角,五十元的東西,回來開賬六十五元。因他能偷能揩,他的太太和兒女的吃穿,可和小康之家相比。有一天他得救了,主的光一直指示他,要向主人認罪。他極其作難,十分躊躇。要去認罪罷,豈不就要打掉飯碗麽?我已經偷的那些東西,揩的那些金錢都已吃光了,那裏有錢賠償呢?但是聖靈一直在他裏面推動,叫他坐臥不安。經過很長時間的掙紮,末了主得了勝。他就走到教士那裏,流著淚說﹕主人,我對不起你,我常偷你的東西,帶到家裏吃用,上市買東西,也常揩你的錢,現在我得救了,我要賠償你,可我沒有錢,請你收下我作你的奴隸,把我的身體作賠償你的代價,給你服事吧。那位教士就向他說﹕感謝主,主既然赦免了你,我怎能不饒恕你呢。至於你給我作奴隸,我不敢當,只要你好好愛主就夠了。過了幾年,這位大司務的弟兄,帶領不少人得救。

 

【不能代免債務】從前有一部隊長,下了一道命令,任何官兵不許向人借錢。後來有個士兵借了另外一個士兵幾十塊錢,無力償還。他就來到長官面前認錯,承認違背長官命令,願意接受長官的處罰,請求長官赦免他的罪過,幷且要求欠那士兵的錢也不必還了。你看這個要求,長官能否替那士兵作主,不要他還呢,長官只能赦免這個士兵借錢的罪,但是不能替那士兵赦免他的債務。今天人們虧欠人,一面是得罪神,一面是得罪人,我們不能說得罪了人,虧欠了人,不必向人賠償,只要向神認罪就算了。神不能替別人赦免我們的虧欠。

 

【假文憑】有一大學生,得救以後,想起他考大學的時候的文憑是假的,一連幾天良心不安。於是去見一位傳道人,問他有什麽辦法。傳道人對他說﹕你一面要在神的面前認罪,信主的寶血洗罪,一面還得去向校長承認。那學生說﹕我不敢去。傳道人說﹕你要靠主的能力,去向校長認罪,必須這樣認罪,良心才會平安。於是,一同跪下禱告。第二天他就去見校長,老實承認假文憑的罪。校長很受感動說﹕我們知道很多學生的文憑都是假的,只有你信主耶穌的才會來承認,所以我饒恕你,現在只罰你降一級。這位學生很願意,再去見傳道人的時候,臉上的喜樂證明他的良心已很平安。

 

【考聖經抄夾帶】倪弟兄作見證說﹕以前我在教會學校讀書,考書時,每本書都是考到九十幾分,一百分。平均分數在九十九分。但對聖經這本書頂沒有興趣,總是考不上去。因此我最好的考分總是被這本書的考分拖下來,到了第三年,我想聖經這本書雖是我所不喜歡讀的,那時我尚未信主,但先生們報告時總說,某人每本書都考得頂好,只有一本書考得不好,豈不是不很好麽?所以我就定規好好的預備這本書。那年我們讀的是使徒行傳,我雖用了幾個月的工夫預備他,但到了考書時,我想這一次決定要考得好,所以就用夾帶之法,把聖經要緊點寫在手臂上,用長袖子遮蓋著。果然有些題目被我考對了。但是不過考到七十餘分(以前我只考得四五十分)。後來我得救了,為了這件事很不平安,不敢去認。因怕一認出來,先生和校長就要以為我已往考得好的書,不過也是作弊的。又怕校長乘此機會要革除我,因為校規是凡夾帶的學生立刻予以革除。幷且我因某種真理與聖公會所持守不同,已經不蒙校長喜悅。又怕這樣被革除後無面回家見父母。所以我作難了不少的日子。到後來,我看見若是不去認罪了結,就沒有平安。良心可以睡覺,良心卻不會死。所以我就寫信向校長承認了。事後校長喊我去,對我說﹕我代表學校赦免你的罪。每一個不義若不了結,總有一個疤在那裏,使良心不能平安。

 

【特別討飯的】有一位主的僕人作見證說﹕在信主以前,有一次我作事的地方遭火,大家搬運東西。我看見一個精小的瓷墨水瓶,和一把西洋毛刷,十分喜愛,偷到家中去用。得救之後,聖靈就叫我去對付這件不義的事。這時,那個小墨水瓶還在,但是那個小毛刷子卻已沒有了,只好用錢頂賠。於是我就帶著那個小墨水瓶,加上一塊錢,去見原主,面紅耳赤的對他承認從前如何偷了那兩件東西,現在如何來償還。他聽了堅不接受。經我再三請求,他說﹕我收下這個小墨水瓶,但這塊錢,我決不接受。這時,他見我拿著一個陰陽合歷的月份牌(在那時,那種月份牌是大衆所喜愛而不易得到的),就說﹕好啦,就用這個月份牌頂那個小毛刷吧。我雖然捨不得那個月份牌,但因著對他有虧欠,也只好給他了。從他那裏出來,一面覺得捨不得那個可愛的月份牌,一面覺得這塊錢不容易處理,就在心裏說﹕最好神賜給我一個特別討飯的,我好把這塊錢送給他。回到家中,天色已黑,因有戰事戒嚴,門就緊緊閉上。真是希奇,門剛閉上不久,就有人來叩門。原是一個過路的人,整天沒能得到飯吃,前來求幫。我就覺得是神給我一個特別討飯的。於是把他帶進門內,給他吃飽,幷且送他一些饅頭。因他不知如何去找住宿的地方,我就送他前去。在路上,我把那塊錢給了他,告訴他,那是主耶穌作的。到了一個十字街口,我把可去住宿的地方指給他看,就辭謝而去。正在這時,忽有一位弟兄從對面喊我說﹕李弟兄,你要到哪里去?他走到跟前,我就告訴他如何如何。他就把一個紙包遞給我說﹕這個給你。我回到家中,打開紙包一看,乃是一個陰陽合歷的月份牌!到這時,我就豁然領會了神的帶領。他賜給我一個特別討飯的,使我得以處理了那塊錢。又使我巧遇一位弟兄,補給我一個我所喜愛的月份牌。這些雖是小事,但是神在其中的安排和帶領實在奇妙。這是證明他喜歡我們償還虧欠,對付不義的事。

 

【了結以往】

一、了結以往

1、基督徒一得救,人生就有大轉變。舊的結束,新的開始。以往的(行事)(為人)(生活)都該告一段落,過去的許多(事物)都該了結。

1)得救穿上(新人),過(新生活),以往的(舊人)和(舊人的行為)就得脫去(弗四22)。往日隨從(外邦人心意)行,得救後,不從人情欲,只從(神旨意)行(彼前四2~3)。「瞎子」主一叫他,就(丟下)衣服,脫去舊人的行為(可十49~50)。「撒該」(一半給窮人),結束已往貪愛錢財的生活;(訛詐還四倍),結束已往罪惡的生活(路十九8)。

2)得救走(新路),原走罪惡路,先走義路(詩二十三3),平安路(路七50)。「陳洗手不幹」(結8)。已往那些容易纏累我們走路的罪和重擔,都得放下(來十二1)。「羅得妻回頭看」心裡所多瑪,藕斷絲連,(中途)變成鹽柱(創十九26)。

3)得救後有(新事奉),應當離棄偶像,服事又真又活的神(帖前一9)。

a、有形的偶像:不能隨從(別神),又到神殿中敬拜神(耶七9~10)。「雅各」神召他去伯特利(築壇),他就把(外邦神像)埋藏示劍(創三十五1~4)。

b、無形的偶像:服事妻、財、子、祿。不能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太六24)。「利未」離開稅關,結束事奉(瑪門)的生活,在家為耶穌大擺筵席,開始事奉(神)的生活(路五27~29)。

4)得救後追求(新事),舊事已過,該告結束(林後五17)。「保羅棄舊」追求認識基督,丟棄萬事。以前以為有益的,今為基督也當作有損的(腓三7~8)。

「任憑死人埋死人」不再去摸死人事,只管傳(神國的道)(路九60)。「為祂辨明福音」(傳8)。

5)得救後為(主)活,不再為(己)活(林後五15)。「彼得洗網」洗網是結束。舊的打魚生活是為(自己活),結束了。新的打魚,(得人)如得魚,為(生活)的生活開始(路五2~10)。

2、受浸既是(死了)(葬了),就該(了結)以往。「逾越節」應把(舊酵)除淨,四境之內,不可見發酵之物(林前五7~8)。「張李好酒」(結6)。

3、得救後要好好為主作見證,必須了結以往。「以弗所人」(徒十九18~19),(承認罪行)(燒邪書)(主道興旺)。「沒有減短分寸」(傳46)。

二、不可翻查已往

1、已往一切已在血下,神已赦,不再紀念,不可翻出來(來八12;林前六9~12;弗二1~5)。重在以後,不究以往。

「神」不究已往。惡人回頭離開所作的一切罪惡,他所犯的一切罪惡,都(不被)紀念)(結十八21~22)。

「主」沒有翻查淫婦已往所犯的罪,只叫她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八11)。傳道人對此有錯。「奮興會靈恩會」(附21)。

2、聖經只說以後如何行

(路三10~14)。(眾人)(稅吏)(兵)沒叫已往詐騙還清。(癱子)(淫婦)主只對他們說,以後不要再犯罪(約五14,八11)。

(弗四28)只說從前(偷竊的),不可再偷,未說要賠還。「保羅」得救,主只要他此後為祂作見證,沒有叫他向已往受迫害的信徒賠罪(徒二十六16)。

3、聖經有公開認罪,乃是聖靈感動,並非教訓。在「以弗所」聖靈有此工作(徒十九18),別處則無,不是一律如此。在「撒該」身上,聖靈感動他賠還,在「利未」身上則無,不是個個都一樣。了結有益,翻查有損。

三、只須結束往事

1、罪已在血下。但留存之事物必須結束清楚,一刀兩斷。(偶像)(拜偶事物)(賭場)(舞廳)(酒店)(怪服)(賣血)(結17)。「裴尼見證」(福血19)。

2、不了結不是不得救,但是基督徒作不好。

1)拖泥帶水,路走不好。(走天路掛埃及)(跟主又聯世)(屬神又屬鬼)。

2)無見證,不易帶人信主。「煙、酒、舞、傳道」(附22)。「他的錢如何了」(傳47)。「保羅」說,不拘是猶太人,(希利尼人),神的教會,都不要使他(跌倒)(林前十32)。已往被得罪,虧欠的人,若不去了結,可能影響他們(跌倒),不肯信主。

3、恐有惡劣遭遇。「三十八年病者」主對他說,已經痊癒了,不要(再)犯罪,恐怕遭遇更加利害(約五14)。

四、四個了結的榜樣。該如何了結,只有榜樣。

1、棄絕偶像的事(帖前一9)。

1)要識彼(偶像虛假)(詩一一五4~8)。「福音不能自保」(福迷5)。

2)神是(忌邪)的神,不容許人有偶像(出二十4~5)。

3)偶像是可憎之物,當滅之物。不除,會成為(網羅),叫人(成為)當滅之物,與牠一樣,也不可貪圖偶像上的金銀(申七25~26)。(無光)(恩賜)(不顯)(病不好)(魔鬼作祟)「住在樓板下」(結13)。「頭痛八年」(附25)。

4)除淨偶像(金屬、木、土、石、紙像)。

5)除淨屬偶像之物(香爐)(燭臺)(假神龕)(異經)(相面)(占卜)(扶拈)(交鬼)(符咒)(算命)(八卦)等類書籍與器具。「算命箱」(附23)。「林燒偶」(結11)。

6)要斷根,不可有感情,不肯燒。「王老太」(結12)。不可怕鬼找,應該同禱,加力,助其斷根。

7)除去不明顯的偶像

「耶穌像」(申四15~16),神對以色列人說話,沒有叫他們看見什麼形象,是因怕他們為祂作什麼像來拜。(約四24)神是個(靈),要人用(靈)敬拜,不要人拜偶像。

「馬利亞像」還不如聽神之道而遵行的人有福(路十一27~28)。

「祭拜祖」活時孝敬,不要死後虛儀,被魔鬼(偷受)敬拜。「睡覺不能吃」(福迷12)。

「龍」是鬼的記號(啟十二9)。「徐捉龍」(結15),被、壺、杯上皆有龍。

8)不可(觀廟)(訪問別神)(申十二30),(題別神名)(詩十六4),(吃拜拜)(林前十20~21)。

9)離棄偶像是主道傳揚的(報明)(帖前一8~9),叫神(得榮耀),魔鬼(受羞辱),對人是(作見證),宇宙中只有(一位)(又真又活)的神。

2、除滅邪惡的東西

1)邪汙不正東西要除掉。「以弗所燒邪書」(徒十九19),大焚燒的根據。

a、賭具(麻將)(牌九)(撲克)(紙牌)(籌碼)等。「夢二蛇」(附24)。

b、煙具(旱)(水)(鬥)(槍)(嘴)(盒)(架)(灰缸)。

c、酒具(壺)(杯)(瓶)(罈)。

d、污穢照片(裸照)(明星)(污穢唱片)(戲)「告別聲色」(結16)。

e、不正服裝(短)(露)(奇)(舞)。

2)(不可賣)(不可送)(不要計代價)(不顧損失)除去,有的可改。「威海除麻將」(附26)。

3、賠償對人的虧欠

1)賠虧欠的榜樣,「撒該」(路十九1~9),不是命令,只隨靈感,不應追究已往。

2)賠不起時,盡可能還,先向人認罪。

3)對方知時,應(明還),不知,應(暗還)。

4)本人不在,還(妻子),無妻,還其(兒女)(繼承人),無繼承人,送教會轉送給(窮人),因窮人代表神(民五8;箴十九17)。

5)該還多少,聖經有例:(民五7)「以色列人」加上(五分之一);(路十九8)「撒該還」(四倍);(撒下十二5~6)「大衛」暗羊羔(四倍);不是一律。(太少)良心仍定罪,(太多)擔不起,(隨靈感)(商年長)兄姊。

6)不可牽累別人,(機關)(家庭)(別人)。

7)不可只顧(自己良心平安),連累別人。總目的(人得益)(神得榮)(自己良心安)。

8)有疑難商量教會。

9)基督徒賠償對人的虧欠,乃是見證神是「不虧負人的神」(門18~19),也是(不虧負人的神),在信徒裡面運行,叫信徒賠償,了結。

五、結束一切舊生活

1、把已往行事,為人,生活帶到主面前問一問,與蒙召的恩不相稱的,不合聖徒體統的,都要結束(弗四1,五3)。

1)行事

(讀經)平時不用功,考試作弊,要了結。「聖經夾帶」(結27.

(職業)有否弄詭詐,害人之成分。「不許再開酒店」(良6)。只為自己賺錢,未未神者,也該告一結束;不單為作事,也為神事工。

(處事)有無不公正,馬虎糊塗,敷衍塞責。

(接物)授受不義,不該得之財物,貪小便宜,要了結。「字典小箱」(結20)。

(婚姻)不合法,曖昧可恥的,要了結清楚。

(交友)停止濫交,斷絕酒肉放蕩朋友。「解除酒肉朋友」(結5)。

2)為人(作父母)(夫妻)(兒女)(主僕)「小叔變了」(結3)。

3)生活(衣)(食)(住)(用錢)(陳列)(裝修)(提前二9)。「財主」(路十六19)穿紫袍,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只顧滿足肉體的私欲。前隨(己意)用錢,現受(主)支配,用在(神家)及(主事工)上。「穿毋衣」(附27)。「又偷又揩」(結24)。

4)言語(批評)(謊言)(譭謗)(惡言)(汙言)(戲言)(挖苦)(俏皮話)(咒詛)(怪腔調)(弗四29,五3~4;羅十二14)。

(得救後)嘴唇應該讓主作主,當求主禁止我的口,把守我的嘴(詩一四一3)。舌頭要勒住(雅三1~12)。「穆勒」(結1)。

2、一得救,馬上查一遍,身上,家中,辦事處。開始做新人,過新生活。未查者補查。

3、殺過人者如何辦「路二十三43殺人盜」不究已往,盼能顧到被害家屬。

六、不是教訓規定,全在聖靈感動

1、了結不是教訓規定,全是隨聖靈感動。「撒該」了結以往是為主抬頭(一看),光照的結果(路十九5)。

2、聖靈感動了,聖徒有順服責任。若顧到(代價)(名譽)(地位)(面皮)(利益)必定感不通。

3、聖潔又作工之神必在你裡更新你的(心思)(情感)(意志)(眼光),在外面更新你的(為人)與(生活)。「酒鬼大學生」(福改11)。

七、要顧到良心

1、對付的程度無人能定,憑良心感覺,作到生命平安(羅八6),心中沒有責備(羅十四22)。

2、良心有虧不能(作好基督徒)(有信心)(長進)(提前一19)。「打破玻璃」(結18)。

3、防良心(過敏),以致(軟弱),到此要用(常識平衡)。「孫衣食住」(附28)。

4、明知該了結,而無力應付,如何辦。(禱告主)(等候恩典)。——(合)

 

附注:方框中者系故事之題目。

「裴尼見證」(福血19),指福音故事書中,「賣血」項目,第19個故事。

「煙賭無傳道」(附22),指造就故事書中,「附錄」專案,第22個故事。餘此類推。

(福音故事及造就故事二書,臺灣福音書房有售。)

── 張郁嵐《靈命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