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救的喜樂 【得救的喜樂】也許你要問:「但是,如果我是得救的,怎麼我的經歷常是波浪式的呢?─我常失去我所有的喜樂和安慰,並且還憂愁悲苦,如同在我沒有得救的時候一樣。」你若查讀聖經,就必看見:在你得救的時候,你是因著聖靈滿有安慰和喜樂,因為聖靈是住在每一得救的人裏面。但是,你還須記得:在每一個得救的人裏面,仍舊有罪惡的性情─肉體(這罪惡的性情是從老亞當來的,是人在母胎的時候已有的;所以你看,纔生的嬰孩就會顯露罪惡的性情。)而聖靈就在每一個得救的人裏面抵擋肉體─罪惡的性情,並且因著肉體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而擔憂。當你(得救的人)「行事為人對得起主」的時候,聖靈就在你裏面結出「仁愛,喜樂,和平」等果子(加五22)。當你隨著肉體和世俗而行的時候,聖靈就在你裏面擔憂,你也就缺乏聖靈的果子。 所以,請你記得:你的得救是憑著「基督的工作」;你的喜樂是憑著「你的行事為人不使那位住在你裏面的聖靈擔憂」。「基督的工作」永遠不會傾倒,所以你的得救也永遠不會破壞;但是「你的行事為人」,乃是你稍微不儆醒的時候,就會墮落的,所以你的喜樂也會隨之沉沒。哦,真的,你的喜樂是憑著你在得救之後的「行事為人」。你看古時的那些基督徒是「凡事敬畏主」,所以「蒙聖靈的安慰」,「滿心喜樂,又被聖靈充滿」(徒九31;十三52)。 當你(神的兒女)作了甚麼會使神的聖靈擔憂的時候,你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的交通就間斷;直到你責備自己,認自己的罪,交通的喜樂纔復原。比方說:有一天,你的小孩子和你一同在花園裏散步,他羨慕你所羨慕的,享受你所享受的;換一句話就是:他與你相交,他和你同感,和你同情。但是,他回家後,纔過了半點鐘,就犯了過失;你責備他,他卻頑強的站在牆角那裏哭。雖然你告訴他,只要他肯痛悔認錯,你必定饒恕他,他卻因自己驕傲固執,而不肯認錯。剛纔的喜樂沒有了。為甚麼呢?因為他和你中間的交通間斷了。雖然他和你所有的父子關係並沒有間斷,但因著他的行為,他和你的交通出了問題。直到他認錯悔改,你就抱著他,和他親嘴。現在,他的喜樂復原了,因為他和你的交通恢復了。 當一個基督徒犯罪的時候,他和神的交通就間斷,他的喜樂也就失去,直到他憂傷、痛悔、自責的來到神前,認自己的罪。他認了罪,也就知道他是蒙赦免了,因為神的話明明告訴我們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哦,請你永遠記著這兩件事:沒有甚麼像「關係」那樣堅固;沒有甚麼像「交通」那樣柔嫩。世界和陰府所有的計謀和權勢都不能使我們和神的關係間斷;然而,一個不清潔的動機,或者一句閒話,就會使我們和神的交通間斷。 所以,如果你失去喜樂,你就當謙卑俯伏在神前,查察自己的行為;你一查出你失去喜樂的原因,就當把這原因呈現在神前,向神認你的罪,並且又當因自己不儆醒、忽略,以致犯了罪的緣故,不顧惜的責備自己。但是,你切不可將你的「得救」和你的「喜樂」混合在一起─切不可因為你沒有喜樂,就以為你沒有得救。讓我再說一個比方:在一個美麗月圓之夜,有一人站在一個深井旁,看看井水所返照的月亮,說:「哦,今夜的月亮多麼好,多麼圓!」他的話剛說完,站在他旁邊的朋友就往井裏丟一塊小石子;他就喊說:「唉喲,月亮碎了!」他的朋友回答說:「豈有此理!你往上面看,月亮絲毫沒有改變;是這返照月亮的井的情形改變了。」這井好比你的心。當你不容讓罪惡時,聖靈就在你裏面以基督的可頌可貴啟示你,好叫你有安慰和喜樂;但是當你心存一個不清潔的動機,或口出一句不謹慎的閒話時,聖靈就在你裏面使你心不安,你所有的喜樂經歷都被破碎,你裏面紛亂,不能安息,直到你憂傷痛悔的來到神前,認你的罪,然後,你和神的交通所有的平靜甘美的喜樂纔復原。―― 佐治卡亭 【真正的喜樂之源】上帝沒有要我們毫無因由的喜樂。他賜給我們喜樂的原因。假使,今天有一個人,他似乎非常高興且充滿喜樂,卻沒有辦法告訴你,他為何如此,那你會如何想呢?譬如說,我在街上碰到一個人,這個人是那樣地充滿喜樂,以致他抓著我的兩隻手說:「讚美主,我是這樣地滿了喜樂!」 「什麼使你這樣喜樂?」 「哦,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 「是的,我不知道。但是我們實在是喜樂得魂都要飛掉了。」 「什麼使你覺得這麼喜樂?」 「我不知道。」我們會認為,這個人莫名其妙,對不對?但是,卻有許多人,他們還沒有成為基督徒以前,就想要覺得自己是基督徒;他們還沒有成為基督徒以前,就想要有基督徒的經歷;他們還沒有接待耶穌基督以前,就想要先有主的喜樂。但這不是福音的順序。當他來時,他把喜樂帶來。我們離開了他,不可能有喜樂。他是喜樂之源,我們在他裡面找到喜樂。——曾盛泉、若石《慕迪喻道故事》 【母女】有一個母親和她的女兒,在一個海濱佈道所裡面,被人引到基督那裡。過了一兩日後,這個少女說:『哦!我的母親!我們豈不甚喜樂麼?我不知道,是為甚麼緣故?』不久母親就解釋說:『喜樂:因為我們的名在天上。』(路十:20)——倪柝聲《造就故事(卷一)》 【轉苦為甜】你們要嘗嘗主恩的滋味﹐便知道祂是美善﹐投靠祂的人有福了。”(詩卅四﹕8) 【得救不見快樂是什麽緣故】曾有友人來對王弟兄說:『先生,聖經的救法,我已明白,但我雖然以爲已得神的救恩,心中仍是不見快樂,到底是爲什麽緣故?」王弟兄說:『你是以得快樂爲主,而聖經是說不是有快樂的可以得救,乃是相信的必定得救。不問有快樂沒有,如果得了救恩自然快樂。他就說一比喻,若你身負重債,不能償還,我來拜訪,見你心中悶悶不樂,就說我們可以唱贊美詩,解解你的愁悶。你必說這方法不能解憂生樂,不過暫時自慰,深恐債主一怒,送我到官,贊美詩歌何濟於事?若是誠心救援,可以設法幫忙還清債務,就是不唱贊美詩,自然快樂。如此看來,耶穌已經擔當你的罪,如同重債償清,神就不再向你追討,不是令你心中快樂嗎?只要深信不疑,依賴主耶穌的救恩,得以親近神,怎會不快樂呢?』 【乞丐身底下的寶藏】這是撒都數年前在尼泊爾聽到的一段故事。凡基督徒未得到神的平安和喜樂的寶藏的,就和這個乞丐一樣可憐。撒都說:「有一個人,作了二十年的乞丐,內心有一奢望,就是發財,然而終於貧窮而死。死了以後,有人在他天天坐乞之處,掘出寶石,以及許多珍奇寶藏,乃是從前某皇帝的東西。乞丐坐在上面二十年之久.卻想不到身底之下竟有無窮財富。許多掛名的基督徒,一輩子的工夫,沒有嘗到救恩的滋味,沒有得著在基督耶穌裏的平安和快樂。』 【兩個不同的音樂】有一個人聽道信了主耶穌,心很快樂,一面走,一面唱,街上的人對他說:『你爲什麽大聲唱,攪擾別人,』他說:『我不知不覺高唱起來,因主耶穌救我,我因快樂而歌唱。』一天那位駡他唱歌攪擾人的人在場上打球,得勝高聲大唱,那位信主的人走上前去對他說:『你爲什麽大聲歌唱攪擾別人?』那位打球的人說:『我因快樂而歌唱。』那位信主的人說:『快樂是在心裏,爲什麽高聲大唱,攪擾別人?」各位,打球得勝是小事,尚且那樣歡呼歌唱,何況罪得赦免而蒙拯救,豈不更當快樂而歌唱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