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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和避諱

 

【老太太和牧師的錯誤】有一老太太,他兒子患病,不能吃飯,她痛愛兒子,乃自己多吃兩碗飯,意思就是說我的兒子不能喫,我來替他喫。你們信這事麼?你們想天下有這樣的人嗎?沒有的,那老太太代子吃飯,不過是一反比喻罷了。但教會卻真有許多人替別人喫靈糧。紹興有一教友,向自己教會的牧師借銀二百元。牧師自己只有二十元乃向某執事為他借足那數給他。其後牧師向他要還。初次,他還很客氣,說現在不便。二次再問。他便怒形於色的對牧師說:你常講聖經,己倒不依聖經行事,借銀與人,可要人還麼?說凓打開聖經,指凓路六34念道:「你們若借給人,指望從他收回,有甚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借給罪人,要如數收回。」那教友執凓這節經文不肯還錢與牧師,弄得牧師為難。那教友就是替牧師吃靈糧。靈糧是不能替人喫的,各人當為自己而喫。我們各人讀經當問此經於我自己有何教訓

 

【替別人讀經】常見有人不喫自己的靈糧,倒喫別人的靈糧,因為他們見他人的行為,不合某章某節的經訓,就很留意記凓。某姊妹一日守晨更讀經至彼前三章:「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年,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如對這一段忽略過去了可是讀到第7節:「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因他比你軟弱,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她就非常讚賞這節經訓,以為好得非常。她就想到自己的丈夫一點不敬重她,不照這節聖經而行,乃祈禱對主說:「主阿!我的丈夫一點不尊敬我,我做人太苦……言下兩淚謗沱,眼淚把聖經弄濕也不顧了。這樣,她不為自己喫靈糧,卻為丈夫吃靈糧,她不想到自己的本分,單想到丈夫的本分。

 

【不可只引用有助自己看法的經節】靈恩派的人很喜歡引用的經文是:『不要禁止說方言』(林前十四39),而鼓勵在聚會中大講特講方言,卻漠視了在同一章的經文:『但在教會中,寧可用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林前十四19)

        又如反對說方言的人喜歡引用的經文是:『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林前十三8),而認為這節在原文表示方言會『自動停止』;說方言會自動終止,因為這只是一種短暫的現象。其實,那段經文是說當主再來、我們被提見主之時。如今,是否已經終止,並不能根據這節聖經來斷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