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行神的話 【知與行】「耶穌說:『是,卻還不如聽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路十一28);「人若立志遵著祂的旨意行就必曉得...」(約七17)。 如果你以為藉著聖經知識,必然會帶來祝福,那你就錯了!對某些人而言,所帶來的是咒詛。對其他的人而言,則毫無益處,既未帶給他們聖潔,也未帶給他們快樂。對一些人而言,成為一種重擔,令他們消沉,而非復興或提起他們的靈來。那麼如何才能享受讀經的益處呢?要知道,神的道是食物,是從天上來的糧,故讀經的首要條件是:極大的饑渴慕義之心─渴望在一切事上遵著祂的旨意行。 聖經就是光,要享有這光的首要條件是:由衷地渴望行在神的道中。「聽神之道而遵行的人有福」。光是聽神之道或懂神之道並非有福,除非我們去遵行。道如果不去遵守、順服、實行,則算不得什麼。「人若立志遵著祂的旨意行,就必曉得。」根據我們的主所說的這句話,一切對神話語的真認識,端賴人是否立志遵著祂的旨意行。――
慕安得烈《內在生活》 【行道的人有福了】「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雅一22,25)。 以聽道為滿足、為快樂,而不去行,這是何等可怕的欺瞞!然而到處都有基督徒,經常十分熱衷於聽神的道,卻不去遵行。如果一個做僕人的只聽而不做,定規很快就被解雇。無奈基督徒們卻始終不明白,自己所過的生活並不像是個好基督徒,這真是欺哄到家了! 人們陷入聽道而不行道之迷惑的原因有三:(一)誤以為聽道之樂乃基督教敬拜的實質,因此人們去教會,聽講道覺得很享受,卻不去實行神所要求的。(二)以為我們沒有能力遵行神的話語,從而不去經驗一切藉神的恩典所能成就在我們身上的事。(三)人們視聽道或讀經為一項職責、必須履行的宗教儀文;只要忠心地履行,良心就平安了,並帶來滿足的快感。 唯有以神的話為樂並定意遵行的心,才會得著屬天的開啟。若無遵行的意願,知識於我們無益,不過是頭腦的知識罷了。無論在生活、科學、藝術或商業上,唯一能真知道的方法就是去行。如果一個人不能做某件事,他不會完全明瞭此事。唯一能夠認識神、嚐祂甘甜滋味的方法,就是去遵行祂的旨意。除非藉著遵行來與神的旨意相連結,天下人間不可能有其他與神聯合的道路。――
慕安得烈《內在生活》 【遵行基督的命令】「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約十三17);「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十四15,21,23);「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裏」(約十五10,14)。 遵守基督的命令,乃得著一切真實的屬靈福氣不可缺少的條件。得著聖靈內住的實際、禱告的能力,並享受天父之愛的一個要件是:遵守命令。進入天父的心意並使祂進入我們心中的惟一道路是:以神的旨意為樂並遵行之。要遵守命令─這是通向各樣福氣的道路。 要證實一個人對神有又真又活的認識,且明白祂的救恩之唯一憑據是遵守主道,也唯有藉此方能證明祂的愛並非一種想像,乃是我們真實的產業(約壹二3~5)。人能信靠神,與祂有真正親密交通的秘訣是:遵守誡命(約壹三21~24)。能夠認識神、愛神的心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向神坦然無懼、住在祂裏面、從神而生並愛祂─所有這一切都取決於一件事─遵守誡命(約五3~4)。 如果一個人在讀經時,渴望且決心找出神與基督的每一條命令並遵行之,他就走對了路,可以領受一切神話語確實要帶下的祝福。――
慕安得烈《內在生活》 【奉公守法】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是一個絕對奉公守法的良好市民,你有否注意到你每時每刻都在守「律法」? 1、在公眾場所——請勿吸煙。 2、在公園內——愛護花草。 3、在巴士上——請勿與司機談話。 4、在茶樓內——請勿吐痰。 5、在展覽廳內——請勿觸摸。 6、在私家地方——閒人勿進。 7、在音樂廳內——請勿攝影、錄音。 8、在路上——請勿泊車。 9、在藥樽上——服食藥前要搖勻。 10、在醫院內——請勿打賞員工。 11、在飛機上——要系緊安全帶。 12、在家私店內——懇請勿坐。 13、在檔上——請勿填寫此欄。 14、在稿紙上——請勿一紙兩面。 15、在商店內——眼看手勿動。 16、在牆壁上——請勿標貼。 17、在車路上——小心駕駛。 18、在圖書館內——請勿喧嘩。 19、在動物園內——請勿餵食。 20、在營地內——請勿擅自移動傢俱。 但是,對於神在聖經裡要求我們不要去做的,和要求我們遵行的,例如不可殺人,不可貪婪,不可作假見證,不可含怒到日落,要孝敬父母,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我們卻視而不見。在主日崇拜中,牧師和傳道人在臺上大聲疾呼的話,我們也充耳不聞。但我們卻會乖乖地遵守以上在各種不同場所的一切「禁令」。神的話既然是腳前的燈和路上的光,使我們不致於行差踏錯,我們為什麼寧願聽從人而不願聽從神,何等可憐! 經訓:「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詩一2)。——蘇美靈《故事百感》 【讀經而不遵行會致心眼瞎了】不行道的結果,必把靈眼弄瞎了。海裏有一種魚,常在海底,不浮水面,不久,其目即失明,在水面上看不見東西。瞎子行路,本是用不凓燈光的。不料一次竟有一瞎子拿凓燈籠夜行,人問其拿燈何為?他答我須不見燈光,但人看見我們的燈光,則不致把我碰傷了。瞎子的本人,本不須燈;只因在黑暗的環境當中,不瞎的人也要瞎,為人為己起見,故須用燈了。──
李既岸《約翰壹書的信息》 【亮光和生活】有一次慕勒對皮爾遜博士說:『我所愛的弟兄,主在聖經上已給你不少亮光,也要叫你確當的負責去實行。順服主而行在這光中,你就要得著更多;不然,主就要反不所已有的收回去(太十三:12.)』——倪柝聲《造就故事(卷二)》[譯] 【要對準神的話】在聖經裏,我們常聽到一著名的經節就是:「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與「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我們日常生活中,不動搖的根基乃是神所啟示的真道,對人的信賴或判斷常是不可靠的。 有一個自衛隊員負責每天下午六點正打一次大砲,他也以此工作很了不起。有一次一個人問他:「你怎知你的錶是正確的?」「很簡單,」青年自衛隊員答說。「因我每天出門,就對一對城裏學校的時鐘哩!」可是,學校的工友說:「我們學校的時鐘很正確,因我每天不忘對下午六點自衛隊的砲聲。」 各位,人的意見和判斷,有時正是這樣不可靠。不管任何民族、任何時代,可作我們生活不移的根基的,只有神所啟示的真道。── 川部金四郎《清晨心路》 【若不實踐所學,就會變得麻木】主耶穌警誡我們,對聖經全無反應的人,將會失去他們的屬靈觸角:『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太十三14)。如果我們不實踐所學,到頭來就會變成屬靈的瞎子和聾子。雖然神的話語不斷發出警報,但是我們會繼續沉睡不醒,就好像鬧鐘再三連環響起,人仍一再按鈕暫停,繼續蒙頭大睡。 【要身體力行地認識聖經的教訓】在西方社會長大的人,對知識抱有奇怪切不符聖經的看法。我們被教導知識是可以與責任和行動分家的;我們又聽說,如果真的想認識事物,就一定要保持抽離、超然、客觀的姿態。然而,真正聖經的知識不可脫離責任感、參與和行動。倘若真的想認識一件事物,我們一定要全人投入。例如釣魚,從釣魚的書本上所學的知識,必須在實際經歷裏操練,漸漸地知識與經驗揉和,才能成為釣魚高手。 【要經常操練應用聖經】幾十年前,我和家父學會了用莫爾斯電碼收發電報,考取了執照,每分鐘至少能收發十三隻字。事隔幾十年,今天,當我聽到莫爾斯電碼的時候,已不再聽得出信息賴――只聽到一堆雜音!因為我已經沒有再用它,已經失去大部分從前曉得的。 如果我們不實踐所學,到頭來就會變成屬靈的瞎子和聾子。雖然神的話語不斷發出警報,但是我們會繼續沉睡不醒,就好像鬧鐘再三連環響起,人仍一再按紐暫停,繼續蒙頭大睡。 幸而倒轉來也是行得通的:『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太十三12)。我們多用屬靈的眼睛,視力就自然會進步;愈多用屬靈的耳朵,祂就愈多賜亮光,直至我們的生命滿溢著神的榮耀。 【聖經中所談論的事,並非全部都要我們去遵行的】我們應當憑常識來分辨那些教訓是每一個時代都合用的,那些教訓的原意並不是要我們去遵守的。舉例說,雖然保羅催促提多去尼哥波立過冬(多三12),但是沒有人會覺得自己也應該到那兒去過冬。同樣地,我們甚少與弟兄們親嘴問安(帖前五26),因為深信握手為禮已經足夠了。但是,保羅勸勉歌羅西信徒『要恆切禱告』(西四2),我們就直覺地知道也應該照樣去作。 【讀經卻不遵行】有一位姊妹的么女正念幼稚園大班,有一天下班後她繞道去幼稚園接她回家,在路上這位媽媽問她女兒:『老師今天教甚麼?』么女漫不在乎的說:『孔融讓梨』。為了試一試女兒的領悟力,這位媽媽特別買了四個大小不一樣的柑橘回家,將四個孩子叫到客廳,然後對么女說:『小芬,這裏有四個柑橘,妳要那一個?』么女毫不思所的搶走最大的一個,這位媽媽疑惑的問她:『老師不是說最小的孩子要吃最小的嗎?』誰知她卻一派正經的理直氣壯的回答:『這是柑橘又不是梨呀!況且我又不是孔融,我也不是男生!』這是一個讓人啼笑皆非的論調,可是卻常在基督徒的身上翻版;許多信徒雖然讀經,卻不想實踐聖經。 【老太太和牧師的錯誤】有一老太太,他兒子患病,不能吃飯,她痛愛兒子,乃自己多吃兩碗飯,意思就是說我的兒子不能喫,我來替他喫。你們信這事麼?你們想天下有這樣的人嗎?沒有的,那老太太代子吃飯,不過是一反比喻罷了。但教會卻真有許多人替別人喫靈糧。紹興有一教友,向自己教會的牧師借銀二百元。牧師自己只有二十元乃向某執事為他借足那數給他。其後牧師向他要還。初次,他還很客氣,說現在不便。二次再問。他便怒形於色的對牧師說:你常講聖經,己倒不依聖經行事,借銀與人,可要人還麼?說凓打開聖經,指凓路六34念道:「你們若借給人,指望從他收回,有甚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借給罪人,要如數收回。」那教友執凓這節經文不肯還錢與牧師,弄得牧師為難。那教友就是替牧師吃靈糧。靈糧是不能替人喫的,各人當為自己而喫。我們各人讀經當問此經於我自己有何教訓。 【反求諸己──聽道與行道】 (施達雄) ‧讀經:雅各書一:22-25 ‧金句:只是你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雅各書1:22) 某教會有位長舌太太,常常喜歡說長道短,以致教會常發生不愉快的事。 牧師深恐長久下去後果會不堪設想,於是打算對症下藥。經過禱告、思考後,他就在一次主日崇拜中以「謹慎言語」為題講道,強調「長舌」的害處,力勸信徒要謹慎言語,保護他人的名譽,摒棄「長舌」的毛病。 作完禮拜後,牧師回到辦公室,有人來敲門,牧師開門一看,不禁吃了一驚,原來正是那位長舌太太,她春風滿面、得意洋洋的向牧師說:「恭喜你,牧師!今天你終於講出我長久以來所期待的道理。無疑的,這篇講道是你就任本會牧師以來最好又最實際的一篇,我們教會的長舌婦實在太多了,我早就希望你能講這類的道來警告她們,今天她們都在場,希望牧師的講道能發生功效,使她們有所警惕才好!」 牧師聽了目瞪舌結,啼笑皆非……。 ‧默想:人若不能做燈塔,就要做一根蠟燭--同樣發光。
【彼此相愛──他又不是我的敵人】 (施達雄) ‧讀經:創世記四:8-12 ‧金句:無知的人以愚妄,聰明以按正直而行(箴言十五:21) 有兄弟兩人為了搶一枝玩具槍,正打得不可開交。具有虔誠基督信仰的父親在一旁看了,說道:「別打了,難道你們忘了『你要愛你的敵人』這句話嗎?」 只見做哥哥的一邊和弟弟「作戰」,一邊扭頭對父親說:「爸爸,他又不我的敵人,他是我弟弟!」說完,兩兄弟又扭打成一團。 你聽過這種歪理式的解經法嗎?事實上,類似這種尋找「不肯」遵行聖經真理的「藉口」,不也常會在我們的身上「翻版」而出現嗎? ‧默想:愛是不計算人家的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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