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經原則 【分辨別人解經正誤的原則】不學無術的我,在聖經上毫無根柢的我,對於聖經,頗有求知的心。起頭兩年,每逢字面不懂的,喜歡問人,人一說就信。後來發生了疑點,因為偶然遇到幾處,似乎與某人所解的不合;某人與某人所解,又彼此各異,我到底依從何說呢?那時我心裡還有一個可笑的問題,就是「聖經是聖靈默示人寫的;某某,又都是有聖靈的,為什麼幾方面不協和呢?」後來,我明白這問題的答案,有一位信徒也是這樣向我說,就是:「聖靈不能將解經的恩賜,只賜給一人。也不敢說,只有一個人的解說,是絲毫沒有錯誤的。若有錯誤,是發生在人這一方面,不是由於聖靈。」從此我也定了主意:(1)不輕易地以人言為憑,總要用經上的話去對照他。那一天發現一節可以攻破那理由的,那斷案就不能成立。(2)果然是理由充足了,我自己尚未經歷時,我還要謹慎些必須釋然於心始可。縱然各方面解得好,我還未了解,只好當它是懸案(這不是說不信聖經上的話)。(3)對於幾個不同的解釋,都是引聖經為憑的,我查考那一個理由,近乎我的經歷,也是我能明瞭的,我就列在我的研究中,我不表決我是信那一個。(4)不是抱定了自己的斷案,去在聖經裡找證據,乃是要查聖經各卷所表顯的自然的斷語。(5)當敬重名人的解釋,然而亦當慎查名人的解釋。因為名人之名,可以左右人心,萬一名人有一點的偏解,我也就隨之偏解了。教會之分宗派,這未必不是其中的一個原因。 ―― 李淵如《讀經漫談》 【用邏輯方法驗證錯誤】雖不必用邏輯學的法子來解經,但聖經之自然的協和,並不背乎此例。用邏輯的法子,有時可以證明解釋者的錯誤,及譯本的不合。例如有的人說:「以諾摩西以利亞等人,是早已復活改變的了;啟示錄十一章之兩傳道人,總是此三人中之二人。」在此當分別此三人是否已如林前十五章所說的改變與復活?若是,按此處所說復活與改變,是不能再死的,啟示錄所說二傳道人是必須被殺的,則當然不是此三人中之二人。除非說此三人的復活與被提,並不是林前十五章所說的方講得過去。又如行傳十五章十七節「叫餘剩的人,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外邦人」一句,成寄歸先生告訴我,「就是」二字,當譯作「以及」。用邏輯的法子來試驗,這話是不錯的。餘剩的人,是指猶太人的,─以賽亞書極多如此的說法─不是指外邦人的。譯「以及」二字,是猶太人同外邦人,譯「就是」二字,豈非說:「猶太人就是外邦麼?」 ―― 李淵如《讀經漫談》 【錯誤的解經方法】 一、斷章取義法――忽略其上下文 對:尊重聖經的權威。 錯:曲解了『權威經文』的真正涵義。 二、先入為主法――找適合的經節來支持自己的觀念和論點。 對:尊重聖經的權威(表面上)。 錯: 1.以聖經為踏腳石或敲門磚,而非根基。 2.主觀且武斷地將人的意見套在經文之上。 3.結果建立了人的權威,而非聖經的權威。 三、唯理主義法――將一切經文合理化。 對:重視聖經的合理性。 錯:人的理性有限度,不能單憑理性窮盡聖經真理。 四、虛構故事法――把認為『不合理』的經文當作虛構的故事,或將歷史事實斷定與屬靈真理毫無相關。 對:屬靈真理重於文字敘述,『目的』重於『手段』,『核仁』重於『外殼』。 錯: 1.目的與手段不可分離,不能建好了房子就不要地基。 2.只達目的,不擇手段,結果反而破壞了『真理』的可信度。 3.真理是可以經歷的,但虛構法卻將它們分開。 五、純歷史學術法――把聖經當作純粹研究聖經人物的史學資料。 對:承認聖經故事的真實性。 錯:忽略了史實資料中的屬靈意義和目的。 六、靈意解經法――對故事的每一個細節都加以靈意化。 對:聖經常用一些形體來傳遞屬靈真理。 錯:常越過了以文法和歷史為基礎的解釋,導致不正確的推理。 七、字句主義法――堅持經文一定要照字面來解釋。 對:害怕降低聖經的純度,因此強調字面。 錯: 1.經文中常有喻意的句子,不能從字面解釋。 2.字面並不等於史實,喻意並不等於虛構。 八、預表主義法――認為舊約的每一點滴都是預表新約的。 對:認明舊約是新約的預備。 錯:把舊約中一切雞毛蒜皮的芝麻小事都看成新約的前影。 【正式開車之前須先學習交通規則】人們在駕車前,先要學習交通規則,然後向政府申請考取牌照。此舉乃保障司機本身及行人的安全。在公路上,無人能漠視法例,魯莽駕駛。我們不能隨意在上行路往下開車,在學校附近地點高速行車,甚至不依交通燈號。 同樣,人們在解經前,需要懂得運用解經的規則。不然,有時也會害己又害人。 【解經須先分辨聖經三項主要真理】在建築物中安裝新電線時,首先把一截截的金屬管安裝好,讓電線可穿過管子;然後,從箱到箱,從一個電路接頭到另一個,拉著一段段既長且粗的絕緣電線。每段電線包著三條比較細的電線,每條幼細電線已經絕緣,分成紅、黑、白三色。 當要把兩段電線接在一起時,必須小心翼翼地按顏色分開接,不可隨意把紅線連接黑線,或白線連接紅線,或黑線連接白線,只根據簡單的規則,就是電線只按電流規律接駁──紅連接紅、白連接白、黑連接黑。如果混亂了三種線,電源一開啟,便會造成不幸。 解經的道理亦相同。三條真理的主線貫串整本聖經──救恩真理、教會真理及國度真理。我們必須清楚辨別各條真理主線,心思上常把它們分開,只在正確的地方和適當的用途上才把它們放在一起。把各主線真理混為一談,只會使思緒紛亂。 【解經的原則】 一、真理的性質 1.絕對性 2.貫通性 3.進深性 4.兩面性 5.雙重性 6.範圍性 7.活用性 二、解經的法則 1.以經解經 2.以明解暗 3.鳥瞰全局 4.字靈並重 5.尋求反證 6.不可強謬(彼後三16;賽廿八7;耶廿三36;林後四2;箴卅6;啟廿二18~19;申四2) 7.正意分解(提後二15) 三、疑難的解釋 1.考查原文 2.研究背景 3.應用彚典 4.參考注釋 5.比較要道 6.依從原則 7.印證聖靈 ── 田雅各《怎樣讀聖經》 【解經守則】 一、『按著正意分解』(提後二15)――原文『直直的割切』,意即不可扭曲,不可混雜 二、『沒有可隨私意解說』(彼後一20)――『不可只照該處經文的意思』,意即不可斷章取義。 三、不可『強解』經書(彼後三16),意即不作沒有把握的解釋;遇難明白的地方不要勉強解釋,可以暫且將它放在一邊。 四、『不可謬講神的道理』(林後四2),意即不可指鹿為馬,以假為真,以誤為正,騙人騙己。 五、不可『加添甚麼…刪去甚麼』(啟廿二18~19),意即既不過份,也無不足,乃恰如聖經所言。 【解經原則】 一、解釋聖經的總原則『照你的話賜我悟性』(詩一百十九169) 1.本節的『話』在原文是『勞格斯』(logos) 2.『勞格斯』乃是原則的話,是富有思想的話,是有系統且完整的話 3.正如神所創造的宇宙是由幾個重要的定律控制著,『勞格斯』也有定律 4.要明白並解釋神的話,並不在聖經以外 5.人的解釋會錯,但神的話絕對不會錯 二、解經的定律之一:平舖直敘的原則 1.科學如何憑觀察宇宙,找出定律來解釋神的創造,照樣我們也能憑考查聖經而找出解經的定律(詩一百十九89,91,96) 2.聖經的話一解開,就發出亮光,能使簡單的人明白(詩一百十九130) 3.平舖直敘的原則(The Direct Statement Principle)──千萬不要把聖經弄複雜了 (1)簡單而清楚的話: a.創一章只用76個希伯來字交代了宇宙和人的起源 b.應儘量按字面解釋和領會,不得已才用寓意或靈然解(如羅十二炭火,約四食物,詩一百十九18眼睛) (2)真理是建立在準確的根基上,特別是有關福音的真理 (3)字句與靈意需要平衡──要準確也要活潑 三、解經的定律之二:平行陳述的原則 1.聽完神所說的一切話(箴十八13)──不可草率下斷案 2.把許多『經上又記著說』(太四7)的話放在一起來看 3.神的話是加而又加,這裏一點,那裏一點(賽廿八10) 4.『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詩卅六9),要從一處話中的光看見別處的光 (1)例一:比較太廿五14~30和路十九11~17(前者分配不一,賞賜一;後者分配一,賞賜不一) (2)例二:比較弗五18~20和西三16~17(被靈充滿即被話充滿) 3例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