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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主同在

 

【神與人同在】

  蒙恩得救的基督徒,是要隨時隨處與神同在的,也就是要隨時求神與自己同在,很多基督徒常常禱告說:「求神與我們同在」,但很多時候沒有覺得神的同在。今查考聖經,看神與人同在是如何的景況:

一、神與人同在被人看出

  「他們說:『我們明明的看見耶和華與你同在,便說,不如我們兩下彼此起誓,彼此立約……你是蒙耶和華賜福的了。』」(創二六28-29

  這是非利士人的王亞比米勒對以撒說的話,他們是外邦人,是拜偶像的,然而他們能看出耶和華神與以撒同在,怎樣看出呢?因以撒不與他們相爭,神卻一步一步的帶領恩待他,他在人面前受了損失,神卻在另外的地方給他補償,所以人就看出神與他同在了。

二、神與人同在盡都順利

  「凡在約瑟手下的事,司獄一概不察,因為耶和華與約瑟同在;耶和華使他所作的盡都順利。」(創三九23

  約瑟被人誣告,被囚在牢獄之中,耶和華神卻與他同在,他在司獄的眼前蒙恩,凡他所作的盡都順利。今天還是一樣,神與他同在的人,所作的都是神施恩賜福,樣樣順利,因為神既與他同在,神的智慧聰明也就隨凓他了。

三、神與人同在四圍平安

  「耶和華你們的神不是與你們同在麼?不是叫你們四圍都平安麼?因祂已將這地的居民交在我手中。」(代上二二17

  敬畏耶和華的人,必安居樂業,出也平安,入也平安;白天平安工作,夜晚平安睡臥,因為有神同在,所以個人就有平安,家庭有平安,連靠近我們的人都因我們而得平安,必沒有人敢侵害有神同在的人。

四、神與人同在一無所缺\cs16

  「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在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上已賜福與你……耶和華—你的神常與你同在,故此你一無所缺。」(申二7

  神與他同在的人,神就必負他們的責任,所以基督徒不必為吃喝穿等生活的事多多憂慮打算,也不必為這些事天天求告神;只要求得與神同在,就自然一無所缺了。「少壯獅子還缺食忍餓,但尋求耶和華的甚麼好處都不缺。」(詩三四10

五、神與人同在無驚無懼

  「你不要害怕,因為我與你同在;不要驚惶,因為我是你的神。我必堅固你,我必幫助你;我必用我公義的右手扶持你。」(賽四一10

  人人都願有平安,但偏偏常有驚憂懼怕的事情臨到,基督徒也有時受驚懼之苦,這是甚麼原因呢?就是沒有求得神的同在,有神同在的人,如同站穩在磐石上,如同靠凓高大的山,心中永遠是安靜的,絕對不受風波的驚擾。

六、神與人同在死蔭無害

  「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𣿫與我同在;𣿫的杖,𣿫的竿,都安慰我。」(詩二三4

  神與他同在的人,有時也會碰到艱難危險,有時也會處在惡劣的環境中,但不要忘了,有神同在絕對不會遭害,神會帶領我們經過水火而到豐富之地,神要保守我們如同保護眼中的瞳人一樣,基督徒可以放心了。

七、神與人同在日見強盛

  「大衛日見強盛,因為耶和華──萬軍之神與他同在。」(撒下五10

  大衛在世的日子,四圍的仇敵很多,但他並未因仇敵而𥳾弱,反倒日見強盛,因為神與他同在。今天神也照樣與我們基督徒同在,所以教會仍然存在,信徒仍然日見加多;在日常生活方面,凡是有神同在的人,也是日見昌盛的。

八、神與人同在工作有效

  「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與他們同工,用神蹟隨凓,證實所傳的道。」(可一六20

  為主工作的人,必須是神與他同在的人,有神的同在同工,就看見敞開的門,也必收獲工作的果效;從工作的開頭到結止,都能看見是神在工作當中,得救的人數必定天天加多。

── 李漢文《基要五十二課查經》

 

【與主同在】

  神與我們同在,是出於神的恩典,我們蒙了「神與人同在」的恩典,就要盡上自己的力量來求神不離開我們,使我們聖潔忠誠的「與主同在」。這是要付上代價的,不是等候凓神來,乃是趕上去跟隨主向前走。

一、舊人與主同死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羅六6-7

  要與主同在,必須先把從亞當遺傳下來的舊人治死,讓喜愛罪惡的舊人先與主同釘死在十字架上,不讓犯罪的身體當權,讓犯罪的人完全死透,像主耶穌在十字架上釘死一樣,從此宣告舊人已經與主同死了。

二、新人與主同活

  「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祂同活。」(羅六5-8

  主耶穌死後三天又復活了,復活以後身體有了變化,我們想要與主同在,也先要與主同活,讓我們一舉一動都有了改變,都有新生的樣式,前後判若兩人。犯罪作惡的人死了,喜愛聖潔公義的人活了。

三、甘願與主同住

  「耶穌轉過身來,看見他們跟凓,就問他們說:『你們要甚麼?』他們說:『拉比,在哪裏住?』耶穌說:『你們來看。』他們就去看祂在哪裏住,這一天便與祂同住。」(約一38-39

  基督徒在屬靈的事上要與主同在,就必須先學習與主同住。主耶穌在世的時候沒有枕頭的地方,然而門徒卻甘願與主同住;今天我們也不要選擇自己的享受,乃要甘願與主同住。同受風寒之苦,我們才能學會與主同在。

四、有時與主同席

  「有人在那裏給耶穌預備筵席……拉撒路也在那同耶穌坐席的人中。」(約一二2

  與主耶穌一同坐席,真是好得無比的事,享受主所享受的,得凓主所得凓的,可以與主面對面地交談,滿有喜樂的氣氛。我們也可在禱告中,在聚會上,在聽弟兄姊妹傳達神的信息的時候,與主一同喜樂,越發與主親密;真是如在筵席之中。

五、永遠與主同行

  「以諾生瑪土撒拉之後,與神同行三百年,並且生兒養女。」(創五22

  與主同席是很多人願意的,但與主同行就多有人畏懼了。有人以為與主同行枯燥無味,脫離現實;有人說,與主同行必是一世獨身,不要家庭的纏累;這些人都不明白聖經的真理,請看以諾與主同行三百年,並且生兒養女;可見與主同行只是在生活中要完全遵行神的旨意!

六、時刻與主同工

  「因為我們是與神同工的;你們是神所耕種的田地,所建造的房屋。」(林前三9

  與主同行是跟凓主走,凡事遵行主的旨意,與主同工是要凡事都與主合作,主要作的我就作,主不作的我也不作;絕不離開主單獨作甚麼,工作無論大小,環境無論順逆,若沒有主的同工,我就寧可不作,我所作的就是主作的,工作的效果主負責任,工作的榮耀也歸給同工的主。

七、生命與主同藏

  「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西三3

  基督徒的生命要與主合而為一,永遠藏在神裏面,身體在世界上活凓,一切均與普通人相同,但內在的生命卻活在三層天上;在日常的生活中絕不沾染一點污穢罪惡,每時每刻要吸取天上的營養,讓生命日漸豐盛,絕對受不到罪惡的影響,更不能受魔鬼的攻擊。

八、天天與主同在

  「神啊,𣿫的意念向我何等寶貴!其數何等眾多!……我睡醒的時候,仍和𣿫同在。」(詩一三九17-18

  永遠與主同在,是基督徒靈程的頂點,無論黑夜白晝,都不離開主懷;主的意念就是我們的意念,我們的意念也正合乎主的意念,正如保羅說的:「我活凓就是基督。」即使處在艱難、困苦、危險、逼迫當中,也是與主同在,絕不退後遠離主的胸懷。

── 李漢文《基要五十二課查經》

 

【神的同在】

“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詩16:11

詩:在地我如此向前,軟弱中舉步跋涉;

    但我地位卻屬天,有神自己一無差;

祂的同在是我家。

若人心不能安家在神的同在裏,反而以為是恐懼與苦惱,這是一件可怕的事。多少時候,你們能看見有千萬基督徒,他們與神沒有同在的交通,心中卻毫無流蕩在外的感覺,反而安舒泰然。

我們是蒙召親近神,像“在家”一樣。主耶穌基督在升天不久以前,對馬利亞說:“你到我弟兄那裏,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我們應當在靈裏與主一樣,在神面前有“在家”的感覺。主耶穌說要去父那裏時,豈不是滿有喜樂和平安麼?從另一方面來看,祂豈不是如有回家之感麼?教會就是站在這一個地位上。我們是被選召與父神有“在家”的關係,等候進入祂萬福之家。不管世界如何變遷,而我們總是“在家”──在喜樂的家中。我們的靈實際在那裏,就歡喜快樂的像基督在那裏一樣。

有時我們享受平安,享受讀經,詩歌,禱告,卻沒有感覺神的同在;所以就得不到該有的力量,與心靈的滋潤。心思對,固然是好,但更要緊的,是這個思想也必須有主的同在。請你審察一下,你會發覺你可能歡然歌唱,卻沒有體會到主自己的同在。

我發覺一件事,就是雖然在為主作工,而且積極熱心,但常會有一個趨勢,要使我們離開神的同在。神同在使我們站在該站的地位,祂在我們心中也有了地位。這樣我們的心是何等穩定,我們的“己”也在喜樂中化為烏有!我們所注重的大事,就是活在祂面前。

神不願意我們僅僅能說:“我們必要顯露在基督台前”,祂要我們也能加上說:“我現今就是顯露在神的面前”。我們該多多的活在祂面前。

離開神面前這一件事,是聖徒所有軟弱的原因,因為在神的能力裏,我們凡事都能作。

若是你確信神己將祂的話交托你,即使萬事被放在一邊,也不要焦急。現在無工可作,正是給我好機會來多與神同在。你雖然不能向前去,卻能在靈裏學習多多認識神自己。

主若在我心靈裏彰顯,我的“己”就被拆毀淨盡,一切都要消蹤失跡。

我們讀四福音,對基督獲得充分的認識,並能看出祂在每件事上的動機是如何,那是一件頂會叫人受感動的事。不過要達到這樣是很不容易的,必須多多的活在祂面前,雖然不容易,卻是有祝福。你若能細心的去探計祂的蹤跡,那麼除了一切都完美的以外,你再也找不到別的東西。― 達秘《基督是我們的滿足》

 

     人獨處時,決不可無主;獨處無主,乃是最危險之時。人無論至何處,亦必須能有主同去方可;不能與主同去之地,決不可去。―― 賈玉銘

 

     知道神常與我們同在是好的,瞻仰神的榮美更好,但最好的是能與神密談,如知心的朋友。─ An Unknown Christian

 

【主隱藏的同在】有一個人夜裡夢見他和耶穌在海邊散步,而生平的往事都一一的浮現,他注意到沙灘上的腳印,大多是兩行,但有時卻只有一行,而且多半是在他最不得意的時候出現,因此他就問主說:「為甚麼每次在我最需要你的時候,你卻總是不與我在一起呢?」耶穌慈聲的回答他說:「孩子!你再詳細的看一看,你所見到只有一行的腳印時,那是我抱著你走啊!」

 

【與主同坐天上的解說】弗二6同坐天上。你看在這裏有一個電燈,它本來和發電所一點都沒有關係。但是,有一天發電所的電一通到這個電燈裏面來,這個電燈也就通到發電所裏去了。照樣,我們升天並在天上坐下來,乃是因為那一位坐在天上的主,通到我們裏面來了。

 

【神人調和的圖畫】利未記第二章那幅描繪素祭的圖畫,細麵和油調和,就是細麵被油滲透和浸潤,結果細麵變化了,不是自己改變的,乃是因為有油調進去而改變的。細麵是豫表人性,油是豫表神性。在神的經營裏,祂願意我們的人性與祂的神性調和;我們是細麵,祂是油,彼此調和在一起。當細麵與油調和之後,還是各自保持原來的本質;同樣,在神人二性的調和裏,神人二性的本質仍然各自保留。但這兩種本質卻又是調在一起,成為一個整體,這就是描寫神與我們調和的圖畫。

 

【我們不久必定大獲全勝】一次兩軍打仗,打得頂凶之時,有位軍官受了重傷,還是奮不顧身拚命地打,因他看見總司令的汽車老是在他旁邊。打到精疲力盡之時,回頭一看,不見了元帥的汽車。他就自言自語的說:『總司令也跑了,這可不是吃了敗仗嗎!」就有一位雄糾糾的武夫站在旁邊說道:『我的好孩子阿!汽車是打發回去了,你的總司令就是我。我還是在這裏指揮一切,我們不久必定大獲全勝!』讀者,耶穌的肉身已經,升天了,『她不在這裏!』可是主的靈主的自己,常與我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你的日頭不再下落】慕安得烈在某次講道以後,有位姊妹前來談話。這位姊妹十分虔誠。他就問她近來情形如何。她回答說﹕“還不是照舊,有時光明,有時黑暗。”他就說﹕“親愛的姊妹,這記載在聖經何處?”她說﹕“自然界有白晝,有黑夜,我們的靈性也是如此。”不,絕對不,聖經告訴我們﹕“你的日頭不再下落”(賽六十20)

            讓我信我是神的孩子,同時父在基督裏藉著聖靈愛了我,使我能夠常常住在他的面光中,不斷得著他的同在。

 

【寧願和媽媽同在】五歲的小女孩在樓上寢室睡不著覺,哭了。她父親上樓去問她為甚麼哭。「我怕,爸爸!」「有神和妳同在,妳怕什麼?」爸爸安慰她,把她再放回床上去。過了一會兒,爸爸發現女兒又起來站在樓梯上,輕聲地啜泣,說:「爸爸,好不好請你上來,與神同在一起,讓我下去同媽媽在一起吧!」

 

【要認識祂的同在】你不需要到遠如天邊去尋找祂,好像不知道祂到那裏去了。其實祂就住在你裏面,祂的寶座就在你心裏;祂的豐富也可垂手而得。也許你不覺得神的同在,但至少要接受聖靈住在你心裏的事實,一切行事為人都要根據這個事實。我們並不是從感覺祂的同在開始,而是從認定祂的同在開始。這樣,祂就要因你的信靠而有所反應,並且會尊重你的信心。─ 宣信《基督的生命》

 

【問題在於是否與神有主觀的聯繫】某日,有一位學問淵博的大學教授到公園去散步。他看見一個童子在草地上放風箏,風箏高入雲宵,被雲遮住,完全看不見了,可是放風箏的童子卻興高采烈的牢牢握住繩子。教授問他:「喂,你在做什麼?」「放風箏!」童子回答。「那裏有什麼風箏?它在那裏?你指給我看吧!」教授又問。「它在上面,在雲裏我們看不見它,可是我知道它在上面,因為我感覺到它的力量在拉著我!」童子對教授的話毫不在意,也覺得那不是一個需要爭辯的題目。教授的懷疑無法動搖他對風箏就在上面的信念,因為他和它當中有著聯繫呢!同理,一個真基督徒對於「有神無神」之爭,已不是停滯在「存在性」的觀點上,而是在於具體的影響性,而這些影響力之產生,在於他是否天天與神聯繫以決定之。

 

【不必爬上高處去找神】東京有位弟兄說,每逢他靈性軟弱的時候,他就去登鐵塔。東京鐵塔是世界最高的,他的意思是愈往高處,與神愈接近。其實,我們不必爬那麼高找神,神就住在地上。

 

【基督的同在帶來清新】在酷熱的夏天裏,若是下一陣清涼的大雨,頃刻之間,一切都改觀了:每一樣東西顯得那麼乾淨清潔,草地顯得格外新鮮青綠,花兒也顯得亭亭玉立,空中佈滿著生命的氣息,連我們的五官都能摸著自然界的甘甜芬芳。當基督的同在降臨在我們的魂間時,祂也能同樣地舒暢一切疲倦犯罪的心,你也能行走在祂裏面,以致祂的同在越過越像沛然恩雨般的降落在你的靈裏,潔淨你,使你脫離一切世上的玷污;或者使你如同河裏的鵝卵石,在不止息的潮流中被沖洗得清潔。

 

【沒有母親的孩子】有一次,我聽說有一個小女孩病了,而她的母親也病得很重。為了讓這位母親靜養,不被生病的小女孩打擾,他們把小孩子帶走,暫時寄放在一個朋友家裏。後來,這母親的病癒來愈惡化,最後終於去世了。

       小女孩的父親說:「我們不要去告訴這孩子。她還太小,不會記住她的母親。在葬禮完了以前,讓她留在那裏吧!」

       他們就這樣做。幾天之後,小女孩被帶回家了。沒有人向她提起她的母親,也沒有人提起發生了甚麼事情。但是,她一進入家不久,就跑進一個房間,然後另一個房間,然後客廳、餐廳以及整個房子,最後是她母親以前用來單獨禱告的小房間。

       她喊著說:「媽媽呢?我要媽媽!」

       當他們不得不告訴她發生了甚麼事時,她哭叫說:「帶我走,帶我走!沒有媽媽,我不想住在這裏!」

       是媽媽使這房子成為她的家;天堂也是一樣。我們盼望的,並不是那些白袍、金冠或金琴,我們乃是在乎,我們在那裏會遇見誰。那麼,誰會在那裏?當我們到那裏的時候,誰是我們的同伴呢?耶穌在那裏,聖父在那裏,聖靈在那裏──我們的父親、長兄和我們的保惠師。

 

【無愧的基督徒】信徒與基督的關係正常,方無愧為基督徒者:()同靈:同有一個生命(加二19~21;羅六8~11):人若不先死,就不能活;自我若不消沒,真我就不能顯出;唯有死在基督裏的人,方能活在基督的生活裏。()同性: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好主所好,惡主所惡,是主所是,非主所非。()同心:以基督的心為心(腓二5;林前二16):我們的為人與事工,能否得主的歡心與悅納,究不在如何行,乃在如何存心;因為心即萬事的主動。凡不與基督同心者,必是與撒但同心。()同處:「拉比在那裏住?」(約一39):最快樂、最有福的生活,即與主同在的生活。()同工:「與主同工」一語,即信徒平生事業成功的秘訣。凡與主同工,事無不成,功無不就;否則,雖然事工發達順利,恐終身所經營,亦僅捕風捉影,徒然勞苦而已。()同苦:與主同工,不免有苦難;以主的工每以苦難為代價,主的十字架就是他成功的唯一妙能。()同榮(彼前四13;羅八18;林後四17)。─ 賈玉銘《五十二靈程講題》

 

{\Section:TopicID=228}留跡】書念的婦人對她的丈夫論先知以利沙說,「我看出那常從我們這裏經過的,是聖潔的神人」(王下四9)。以利沙日常的生命和心靈,是他資訊的證據。假若基督工人不是這樣,就不配作工!能為神作最多,最大之工的,不在我們口上說得如何,乃在我們生命是如何。從每一間房子出來的時候,我們都不免留下一些痕跡:神的痕跡,或自己的痕跡,或魔鬼的痕跡?有的基督徒留下「神同在」的痕跡;有的都留下他們自己的痕跡──自己的才幹、意志和能力。有的,可惜得很,直留下怪異的、可怕的、紛擾的痕跡;這些人服事魔鬼,為牠佈種分爭、苦毒和讒謗等等。唉!我們萬不可忘記:無論何往,我們的資訊,人們都要我們的生命去證實阿!―― 倪柝聲

 

【信徒須要實際經驗與神同在】與神同在,乃是一切事奉神程式的中心。全部利未記,如果沒有這件事,會幕中一切的設備,都如同一種不成文字的字母,對於以色列人和我們都沒有意義。會幕中最重要的事實,就是神在那裏,祂在幔子裏面等候著。同樣,神的同在乃是基督教的中心。基督教的資訊,就是神等候祂所救贖的兒女知道神的同在。但是現在流行的基督教,對於神的同在,不過知道它的理論,並未曉得這是基督徒現今可以實得的權利。根據目前基督教的說法,我們只在地位上來到神面前,從沒有說到我們可以實際經驗到與神同在的事實。─ 陶恕《渴慕神》

 

【無論生死】蘇格蘭有個熱心的牧師,臨終時,有個朋友問他到底視死如何。他答道:「朋友哪!論生死,我看真是一樣的;我若死了,我必與神同在;我若活凓,神必與我同在。」

 

【蒙神應許『同在』的人】(創廿八15)

   一、雅各――受主恩約(創廿八15)

   二、選民――奮勇向前(申卅一7~8)

   三、約書亞――為主爭戰(書一59)

   四、所羅門――竭力作工(代上廿八20)

   五、信徒――一心靠主(來十三5~6;參太廿八20)

―― 丁良才《經題模範》

 

【以馬內利】(太一23)

   可用神在以色列中為比喻講明本題的各段

   一、拯救我們(太一21)

   二、引導我們(約十4)

   三、保護我們(約十11~12;參十八8)

   四、看顧我們(路廿二35)

   五、安慰我們(詩廿三4)

   六、分派我們(太廿八19~20)

―― 丁良才《經題模範》

 

【得神同在的秘訣(林後十三11)

    一、都要喜樂

       你是否常常活在主的喜樂中哪?

    二、作完全人

       你是否一直在成長哪?

    三、要受安慰

       在各種遭遇挫折面前是否從主裡學習忍耐順服

    四、同心合意

       在事奉上和身邊的同伴是否同心合意

    五、彼此和睦

       我的心腸是否廣闊,對待不喜歡的人能否因主愛而接納?

    結語:仁愛和平的神必常與你們同在.

── 王永悅

 

【如何才能享受與神同在】

讀經︰林後十三11~14

   一、前言

         1.十一、二節講『同在的秘訣』,十四節講『同在的福分』

         2..詩篇一百二十七篇講人生五件大事︰建家、立業、吃飯、睡覺、兒女;這些都要有神的同在,才能蒙保守,若沒有神的同在,一切都是徒然枉然

   二、要怎樣才能得到神的同在?

         1.要喜樂(11)

               (1)基督徒憂愁是一件與聖經真理最不相稱,而且是最羞辱神的事

               (2)五種人無法喜樂

                     a.心中有罪的人︰因為良心常有控告、常有責備

                     b.身體有病的人︰被病魔折得很痛苦

                     c.恐懼的人︰生活在提心吊膽中

                     d.好生氣的人

                     e.嫉妒的人(掃羅嫉妒大衛、馬大嫉妒馬利亞)

         2.要作完全人(11)

               (1)世上沒有完全人,你我都不十全十美

               (2)這裏的『完全』是指存心的完全──竭力追求進到完全的地步

         3.要受安慰(11)

               (1)得著安慰的路︰

                     a.自己有罪要認罪

                     b.原諒別人的罪過

                     c.幫助別人脫離罪

               (2)為罪憂傷痛悔,心裏便覺很舒服

         4.要同合意(11)

               (1)同心合意聚集、禱告,就有主的同在(太十八19~20)

               (2)如何才能同心合意︰

                     a.要去掉自己的偏心和自私

                     b.大家都以基督的心為心

         5.要彼此和睦(11)

               (1)爭吵紛爭顯出是撒但的工作,魔鬼是紛爭的根源

               (2)神是和睦的根源,和睦是從神來的;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林前七15)

         6.要聖潔(12)

               (1)人非聖潔,不能見主的面(來十14)

               (2)神要我們過聖潔的生活,作聖潔的人

   三、神的同在帶來福氣

         1.享受神的慈愛

         2.享受耶穌基督的恩典

         3.享受聖靈的感動和交通

         4.神的同在是最高的恩典,又神的同在就是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