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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光照

 

【天上之光】

“神就是光。”(約壹1:5

詩:你光純無瑕,從天降地下;

      帶來真福氣,並有你自己──

    可靠的啟示,天上的聖事。

    願光充滿我,以你為居所。

只有神的同在作光是照,才會使我們定罪自己,並給我們能力潔淨自己,脫離那些雖然隱藏在我們的最深處,卻是自知的偶像。

這樣的一個時候,是完全屬天的,因為地遠離神,其中的黑暗,天天向人緊逼,但我們卻屬於光明,並且在祂光中得以見光,這一個光對於離家的人,是何等燦爛和榮耀!他們都在等候這一位寶貴救主的來臨,祂要把他們安置在天上,作祂自己榮耀的光輝,冠冕的珍寶,並作祂心愛的同伴。

多少時候,我們太過追求,如何彌補因失敗而蒙羞的情形,卻忽略了對付那叫我們失敗蒙羞的心靈。我們若不等候神來作工,就不得不自食其果。只有一位能把審判良心的光,照入人心。我們應當信靠祂……我們不能催促神,祂工作的時候,必使諸事變為真實。

一個人活在自己的經歷裏,和以自己為中心的景況中,他自己知道在裏面“我”是有地位的。至於與此相反的情形,我就從來沒有見過。我們不能藉思想自己來認識自己;我們什麼時候想到祂,這個“我”就消失了。一個人什麼時候不專顧自己,他就是住在光中。

我自己每天的道路,是不是從光中而來,是否被光所引導?……一切與神同在的,都是光明的。其中會有試煉,但有神同在的試煉,可能是人生最光明的一頁。

人若僅有道德的完全,而沒有神,就難得看見罪孽。一個誠懇的天然人,可能是用他的良心,但還是不能看見。天然的眼睛需要亮光,纔能打到東西。照樣,我們也需要祂的同在,纔能發現罪,因祂就是光。

“有了我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主耶穌的享受父愛,是一條喜樂而無雲翳的道路,也是一條全然順服的道路,在這裏,主給門徒看見,他們若要行在父的面光和恩眷中,就必須行在他所行過的那條路上。

主,願你與我同住──

不讓我心入迷惘,阻我得見生命光!

主,以能力來衛護──

不讓地樂再吸引,趕逐你恩囚我心!― 達秘《基督是我們的滿足》

 

【得著話中之光的條件】聖經就是光,要享有這光的首要條件是:由衷地渴望行在神的道中。「聽神之道而遵行的人有福」(路十一28)。光是聽神之道或懂神之道並非有福,除非我們去遵行。道如果不去遵守、順服、實行,則算不得什麼。「人若立志遵著祂的旨意行,就必曉得...(約七17)。根據我們的主所說的這句話,一切對神話語的真認識,端賴人是否立志遵著祂的旨意行。─ 慕安得烈《內在生活》

 

【出代價纔能看見光】我們不要以為看見光是不用出代價的。每一次的看見都是貴重的,都是要出代價的。有時候,神必須帶領人經過兩、三件事,人纔能看見一件事;有時候,神必須帶領人經過六、七件事,人纔能看見一件事。神的光有許多是用返照的方法使人看見的。先照在那一邊,從那一邊再返照到這一邊來。神的光都是折射的光。從這一邊得著光,纔能看見那一邊的光。再從這一邊得著光,纔能再看見那一邊的光。有的時候,須要在神面前有好些個經歷,纔能看見一個光。我們如果有一件事不順服,不出代價,啟示也就失掉了。屬靈的眼藥是須要出代價去買的,不是白給的。所有的看見都是要出代價的,沒有一個看見是不出代價的。─ 倪柝聲《讀經之路》

 

※ 神在聖經中第一句話是:『要有光。』可見『光』是何等重要。

 

※ 世界的一切真面目只有在神的光中纔能弄清楚,被肯定。人的看法都不準確,是有偏差的。

 

※ 『有光』就是能夠看見自己的真相。

 

※ 有生命之光的人,能夠看見環境背後神的心意,因此會歡樂地『阿們』接受一切的環境。

 

※ 掃羅被四面的光一照,就變成了保羅。

 

※ 在光中的人不會跌倒(約十一9~10)

 

     凡日光沒法照到的房屋,便需要醫生;照樣,不肯讓主真光照射的,其靈魂必有病痛。―― 司布真

 

【人一看見光自然就會倒下來】我們如果真的看見了光,我們自己這個人就倒下來了。光不只照亮人,光並且殺死人。當保羅未蒙光照的時候,你要叫他倒下來是不容易的事,但他一蒙光照就倒下來了。有的人一直想謙卑,一直在那裏用力謙卑,話語也謙卑,態度也謙卑,可是,那一種謙卑真是吃力,人家看了都替他吃力,像一個很小的孩子拿了一本大的字典一樣,書雖然不很重,但是他很吃力。驕傲的人要謙卑下來是不容易的事,要我們從驕傲的寶座上倒下來是不容易的事,但是,主的光一照,我們就立刻能倒下來。不知道怎麼一回事,光一照就倒。―― 倪柝聲《基督是生命的糧和生命的光》

 

【要順服神的光照感動】一位海軍信徒禱告神,承認祂是至高主宰;無論祂吩咐任何事,他都願意去作。但朋友,請小心。神果然聽那位弟兄的禱告,原來他是在海軍醫藥部門任職的,常常悄悄帶些藥品回家,時日既久積聚甚多。如今神對付這件事,要他把藥品送回,這叫他十分為難;經過許多掙扎,於願意順服神的命令,將兩大袋藥物帶回海軍基地。我們可以想像,經過閘口守衛時,對這些東西如何解釋;正不知如何是好,突然一位重要人物行來,朋友對他講出神在他身上所行的事,終於隨凓這重要人物順利通過,把藥品全部歸還。這事很難作到,但我們必需經過這順服的階段,否則不能得到神的賜福。── 艾理德《約翰壹書的研究》

 

【光就照在背上】有一次,達秘先生到美國北邊一個地方開會。當時,在衛斯理會裏,有一個人,叫作但以理斯底兒,是相當好的人。斯底兒也頂佩服達秘。不過他們兩個有點合不起來。達秘最注重神的恩典,斯底兒最注重神在我們裏面的路。雖然兩個人路不同,但是達秘講道,每一次斯底兒都去聽。有一次,達秘就講這一部聖經『我們如果在福音的光中行。』用福音的原則來說,像神在福音的光中一樣。本來我們不認識神,我們不認識在福音裏所啟示的神。今天我們認識神,是藉著他的福音所啟示的神。神在她恩典的光中,啟示她自己,我們也在她福音恩典的光中,來到神面前,我們就能和神相交。達秘講到這裏的時候,但以理斯底兒在那裏受不住了,這根本把他衛斯理的道理打得粉碎了。他就站起來說:『達秘先生,我問你。如果他的背朝著光走,怎麼辦?」達秘說:『感謝神,這一個光就照在他的背上。』達秘一生說過許多好話,這就是頂好的一句。因為從斯底兒的眼光來看,如果我拒絕光,不要神聖的光,那還得了。但達秘是很簡單的答覆他,因為他知道斯底兒,他說:『弟兄,神的光會照在他的背上,因為神在福音裏啟示他自己,神把她完全啟示出來。今天我們憑著在福音裏啟示的神有交通,結果她兒子耶穌的血就洗淨我們一切的罪。他兒子耶穌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乃是根據於我們在光中行。』

 

【心要向神敞開】神的光只能照亮向祂敞開的人。人向神若不是敞開的,就沒有法子得著神的光。這就像太陽原是充滿了光來普照這一個世界的,可是,我們如果坐在房子裏,把門窗全掩閉起來,光就不能進來照亮我們。難處不在光身上,難處是在人身上。光只能照亮向它敞開的人。物質的光如此,屬靈的光也如此。

 

【得著光照並非難事】光有它一定的律。向著光敞開的人,光就照亮他;敞開有多少,光照也有多少。這是一定的律。我們即使在房間裏把門窗全關了,但只要有一條縫,光還會射進來。所以得著光並不是困難的事,只要順著這個律,就能得著光。反之,違反了光的律,就怎麼也得不著光。

 

【靈裏的看見至少有三件要素】第一就是啟示,啟示的意義就是打開,或者說除去遮蓋。比方說這櫃子裏有一本書,你看不見,因為有遮蓋,非得打開你纔得看。第二是亮光,如果這房子裏沒有太陽光,也沒有燈光,東西雖然放在你面前,你也無法看見。第三是睜開的眼睛,東西可以不遮蓋,也可以有亮光,而眼睛若閉著,就無法看見。屬靈的看見也是一樣的。聖靈藉著啟示,將基督裏的實際打開給人看時,同時也光照人魂裏的心思。心思是人裏面的眼睛。─ 俞成華《生命的信息》

 

【得著光照的條件在於出代價】如果我們需要光,就能得到光。我們若是不要光,就必須把它擋在外面。這是必然可行的。有人這樣說,極小的一片葉子,可以遮蔽一顆星。我們可能因容讓一點微小的阻隔,永遠的榮耀竟被遮蔽。但是只要給它一線的機會,光就要穿過最小的孔隙照射進來。得著屬靈異象的秘訣,乃在乎隨時預備好出代價,就是以謙卑敞開的靈向著神鑒察的光:「主,我願意出任何代價來得著光,我不怕光照。我懇求你鑒察我在事奉上每一個縫隙,並將你旨意的光,照亮其上。」

 

【被光所顯露出來】密西根大學足球隊中一位粗壯的前衛,在面對俄亥俄州立大學足球大賽的前一天,住進旅館裏。密西根球隊的教練明白規定,所有的球員當晚必須有好的睡眠,不許私自離開房間。可是這位任性的前衛,卻想出城逛逛,觀賞哥倫布市的夜景。他就把落地燈移到床上,然後用被子蓋好,就像他是睡在床上一般,一切都安排妥當,就悄悄地溜出去玩。半夜一點鐘,教練進入每間臥房,檢查大家是否都已安眠。他打開房門時,順手扭開電燈的開關。雖然被子仍好好的蓋住燈,可是有一件事發生了變化。由於教練開了燈,所以被子裏面的燈亮了起來,正好曝露出這前衛狡詐的欺騙。光的作用就是在此,能顯露出我們心中的黑暗。

 

【前景看起來更明亮】當活動畫景要移到觀眾前面時,藝術家會把房間的燈弄暗,好讓畫面更清楚;神有時也會使我們在地上所處的環境變幽暗,祂熄滅這個燈、那個燈,然後使那更美之地的光輝和榮耀映在我們靈魂之前。

 

※ 希臘國王亞歷山大去見一著名哲學家Diogeaes,他正睡在一口大瓦缸中,過隱士的生活。王問他有何要求?回答:『我一無所求,只求你站開,不要擋住陽光,免得我失去你所不能給的東西。』雖貴為國王,他也不能給人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