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迦利亞書第五章拾穗 【亞五1】「我又舉目觀看,見有一飛行的書卷。」 「書卷」:於此指神的律法(見3) 。 書卷的「飛行」象徵神的咒詛要臨到不守誡命者,將他們剷除。──《串珠聖經註釋》 「我又舉目觀看」這次也看見一個飛行的書卷。這是卷軸,不是書冊,也並非經卷(Codex),經卷是手抄的書冊,但是這可能是編本,不是成卷的。這不是卷起來成軸置於一處,而是攤開在空中飛行。這就成為一旗面旗幟,在高空飄揚,目的為給人看見,並且誦讀的。──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撒迦利亞書》 我舉止觀看。在第六個異象中(1-4節),神用飛行的經卷向撒迦利亞說明祂如何處理以色列中那些拒絕換掉污穢衣服(亞3:4)和對抗聖靈指引的人(亞4:6)。見亞1:8注釋。 飛行的。可能指它正在完成它的工作。 書卷。撒迦利亞所看到的可能是皮卷。它被稱為“咒詛”,所以裡面一定寫著字。──《SDA聖經注釋》 ●「書卷」:「卷軸」,通常是用皮革做成。── 蔡哲民《查經資料》 【亞五1 飛卷】這裡形容書卷飛起來,可見是展開的。我們說旗幟飄揚,或是鳥兒飛揚;但是希伯來文只有後者的意思(不過間或也用「飛」形容火花或雲彩)。第4節提到飛卷「出去、進入」,因此確定是第二種「飛」的意思。經外作品並沒有提到飛卷。──《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亞五1~4】大型的“飛行的書卷”裏象徵神對罪人的審判。它是展開的,因為它能夠被量度(30 x 15英尺,或9 x 4.5米;一肘是18英寸,或45公分)。──《雷氏研讀本》 飛卷 ── 觸犯律法者必受詛被滅。──《串珠聖經註釋》 第六個異象,斥責立法的人犯法,神要把犯罪的人從猶太人中除滅。“書卷”寫的是神的話語(拉六2;耶三十六2,4,6;結三1~3)。神要審判罪惡。這裡講到兩件罪(五3)。“偷竊”和“起假誓”:一是侵犯人的權利,一是漠視神的尊嚴。正是十誡所嚴禁。 書卷會“飛行”:表示這些書卷是公開的。古時書卷是用皮子或草紙造的,用軸卷起,但此書卷好象一張攤開的大紙四處飛翔供人察閱(五2~3)。──《啟導本註釋》 【亞五2】「他問我說:“你看見甚麼?”我回答說:“我看見一飛行的書卷,長二十肘,寬十肘。”」 「長二十肘,寬十肘」:這恰是會幕聖所及聖殿廊子的尺寸(參王上6:3),可能顯示此書卷與聖殿有關。──《串珠聖經註釋》 這書卷的面積值與聖殿中的聖所也有同樣的尺寸(參閱出廿六15-28)。又有所羅門的廊下也是同樣的面積(王上六3)。這面積既與會幕與聖殿有關,是否有特別的意義?有的經學家認為這是指審判,因為在神權政治之下,聖約的民需在耶和華面前負責,接受公義的審判。 如果讀下文,這一異象中既歷數以色列宗教與道德的罪惡,必是審判的信息。在書卷上寫滿罪狀,所以不能卷起來,不然又怎麼能看得清楚呢?可見神啟示這異象,可謂用心良苦。──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撒迦利亞書》 他問我說。就是解釋的天使。 長。撒迦利亞既能估算出書卷的尺寸,書卷一定是敞開的。按現代的尺寸,書卷約為17乘以34英尺。由於它的尺寸與聖幕(出26:1)和所羅門聖殿(王上6:3)的廊子相同,有人 把“飛行的書卷”與聖所聯繫聯繫起來。然而咒詛雖源於違背聖幕和所羅門聖殿中刻在石版上的十誡,尺寸的相似卻不能證明其間的聯繫。書卷的篇幅特別大,可以寫許多東西。所以書卷的尺寸可能表明咒詛的嚴重。──《SDA聖經注釋》 ●此書卷非常大,而且比例特殊,長只有寬的兩倍。通常書卷的長度是寬度的三十倍。一肘是56公分,所以此書卷是11.2公尺x5.6公尺。死海古卷發現的以賽亞書卷長約24呎、寬11呎。── 蔡哲民《查經資料》 【亞五2 書的大小】書卷的大小與所羅門聖殿的門廊大小一樣,不過我們很難從這一關聯找出什麼含義。三十呎長的書卷在古代並不算特別,但是十五呎寬就比一般的書卷不知寬幾許。比例的問題使得一些學者認為三十呎是指展開露出的那一部分。展開整個書卷的確不常見,一般的作法是把卷軸的兩端同時打開,一次只顯出幾個段落的文字。所以說,展開的部分是三十呎長,比起十五呎的巨大寬度才合理。卷軸上的一段文章的寬度,通常是卷軸的一半高度,一次大概可以讀到兩個段落,卷起來未開的部分就是其餘的寬度了。──《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亞五3】「他對我說:“這是發出行在遍地上的咒詛。凡偷竊的,必按卷上這面的話除滅;凡起假誓的,必按卷上那面的話除滅。」 書卷既然兩面都能閱讀,可見它並沒有捲起來。其中提到兩項誡命的違反,是代表其它律法也被違反。──《雷氏研讀本》 「偷竊的」及「起假誓的」:這兩項罪行分別觸犯了十誡中的第八和第三條,而這兩條誡命代表了一切處人和對神的誡命。 「這面」及「那面」:書卷兩面都寫上字,如摩西的法版一樣(出32:15)。──《串珠聖經註釋》 “卷上這面的話…卷上那面的話”:書卷並非卷起,內外兩面的字都可以看到。“咒詛”:神對罪惡施行審判。──《啟導本註釋》 在前幾個異象中,只有祝福,沒有咒詛。但是使人蒙福的,必須符合道德的條件。如果違背神的旨意,福分必無法獲得的,而福分的反面就是咒詛。 這裡提到的咒詛(~ala{h)與書卷(Megillah)字尾的音相同,似為寫作者有意湊合的。書卷就是咒詛,飛行在遍地,使咒詛帶到各處。「除滅」,在譯詞上有時作「剪除」,不再在約的權益之下,失去應有的身分,喪失地位。這是十分嚴重的後果。──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撒迦利亞書》 偷竊的。偷竊代表得罪人,發假誓代表得罪神(見太5:33-37注釋)。流亡回歸後的猶太人可能普遍犯下這些罪行,所以作為違背道德規範的例子而提出來。 除滅。為了完成神的旨意,以色列必須恢復純潔。約書亞換衣服的異象(第3章),說明了神為處理罪惡所做的安排。每一個悔改的人都會得到寬恕。凡接受安排的人將披上基督完美的義袍。然而要穿上這件義袍,人必須放棄自己的罪行。拒絕放棄的人將遭遇飛卷所宣佈的咒詛。──《SDA聖經注釋》 ●「咒詛」:「咒詛」、「誓言」、「立約的宣誓」。 ●這書卷代表律法,是與神立約之後的誓言,因此神會照誓言的約定審判人。 ●「偷竊的」:指道德方面的罪,寫在書卷的一面上。 ●「起假誓的」:指宗教方面的罪,寫在書卷的另一面上。 ●「偷竊的」和「起假誓的」概括了律法上一切的禁令。 ●「除滅」:「免除」、「除去」的意思,表達這樣的人將被由立約人的身份、地位與權益中除名。 ◎這段異象跟立約有相當的關係,「咒詛」是立約時說宣示違約將受的懲罰,因此書卷也只不過是把當時立約的誓言拿出來要求以色列人罷了。神與以色列人立約就頒布十誡,因此神只是按照十誡來審判以色列人。當然,相反的守約就會有「福氣」。 ◎前五個異象都沒有提到神的審判,但這個異象開始就提到審判。神介入,當然會帶來復興,不過聖潔的神也一定不會不處理罪惡。── 蔡哲民《查經資料》 【亞五3 卷軸上的咒詛】此處的希伯來文「咒詛」指的是對那些破壞誓約的人,或是企圖搜集犯罪證據時對著大眾所發的咒詛(參:利五1)。知情不報的人無異于同謀,與下手犯罪的人受同樣的刑罰。──《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亞五3 兩面都寫上字(參現中、呂譯)】卷軸通常只有一面用來寫字,不過寫在另一面也不無先例(參:結二10)。雖然如此,此處的經文是否指兩面都用來寫字,不是十分清楚。這句片語的兩面,大多數是指左右,而非前後。若是指前後,用以西結二10的表達方式才合理。所以說,這裡的飛卷只攤開兩個段落的範圍(參五2注釋),一段論到偷竊的懲罰,一段論到起假誓的懲罰。──《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亞五3 盜賊與不守誓言的人】從經文可以看出這兩者有關聯。有什麼誓言被破壞,會構成偷竊的行為?一個可能就是有人立誓要出錢,讓聖殿完工,現在卻想要背約。如此,他們不僅犯了偷竊的罪(因為立了誓,這筆錢已經不屬於他們),也犯了起假誓的罪。如今發出懲戒(寫在飛卷上),把他們搜出來,叫他們自食其果。哈該書一4提到這些人的問題出在花錢蓋自己的房屋,卻不建造聖殿。從瑪拉基書三8~10來看,立誓奉獻卻不履行承諾,是被擄歸回後的嚴重問題。──《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亞五4】「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使這書卷出去,進入偷竊人的家,和指我名起假誓人的家,必常在他家裡,連房屋帶木石都毀滅了。
”」 「連房屋 ...... 毀滅了」:參利14:45,顯示神要從猶太人中徹底除滅罪惡。──《串珠聖經註釋》 這咒詛的情形相當嚴重,因為要進入罪人的家,做澈底破壞的工作。連房屋帶建屋的材料──木石都完全毀滅。──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撒迦利亞書》 【亞五4 咒詛進入家門,並且留下不走】如以上注釋所提,這些人犯罪是因為收回為聖殿奉獻的承諾,而他們阻礙耶和華的房屋建造,導致自己的房屋受損,是非常貼切的。換句話說,他們有朝一日會嘗到背信的苦果,罪有應得的懲罰。──《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亞五5】「與我說話的天使出來,對我說:『你要舉目觀看,見所出來的是甚麼?』」 【亞五5~11】在這異象中,有一婦人坐在一個“量器”裏(原文作伊法,雖然一伊法通常只有五分之三蒲式耳,但這量器的大小足以讓一個婦人坐進去),上面的“鉛”蓋代表“罪惡”。她被合宜地驅逐到“示拿”(巴比倫;比較創一一2;啟一七3~5)。──《雷氏研讀本》 量器抬至巴比倫 ──罪惡必須遠離神的子民。──《串珠聖經註釋》 第七個異象。不但犯罪的個人,整個犯罪的體制必須除去。 “量器”的原文作“伊法”,是希伯來量固體物質的最大單位,約為22公斤,在此處說明地上罪惡極大,故神須予阻止,使義人仍可住在地上,量器上的一片“圓鉛”乃口上的鉛蓋,代表神阻遏罪惡。罪惡的體制也必須從聖地消除,量器“飛”到示拿地代表送回罪惡源出之地,就是拜偶像和褻瀆神的大本營巴比倫。比較《啟示錄》十八章。“示拿”是人類最早背叛神的地方(創十一2~10)。此處指巴比倫。──《啟導本註釋》 【亞五6】「我說:“這是甚麼呢?”他說:“這出來的是量器。”他又說:“這是惡人在遍地的形狀。”」 「量器」:原文作「伊法」,是舊約猶太人採用乾量最大的單位,約等於22公升(五加侖)。 「惡人在遍地的形狀」:原文為「全地上的眼睛」;換句話說,量器及其容物象徵地上的罪惡已告滿盈。──《串珠聖經註釋》 這是量器,為裝乾糧的,如榖物、麵粉或其它物品。量器或為金屬、或為織物、或為陶瓦。但是這裡與其說是量器,不如說是容器,容納那罪惡化身的婦人。 這量器是惡人在遍地的形狀。「惡人」原意為罪孽,就是在第三章四節所提說的。大祭司有罪孽,需要除去。大祭司也代表以色列民,他們的罪孽需要除去。 中譯詞「惡人的形狀」。實則「惡人」或作「形狀」。量度是一個形狀,形狀是看得見的。量器既是升鬥法碼,即指商業道德,社會公正,所以若不正不義,可用量器來象徵。主要的用意是指罪孽的具體,使人無法忽略與否認。──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撒迦利亞書》 量器。乾量單位,相當於5加侖。由於這麼大的容器放不下一個女人(7節),有人認為這裡指的是形狀,而不是容積。 形狀。原文“眼睛”。換掉一個字母就成了“罪惡”。七十士譯本和RSV版就是採用這種譯法。──《SDA聖經注釋》 ●「量器」:原文是「伊法」,乾物的度量衡單位, 一依法等於 3細亞, 10 俄梅珥;和液體度量衡單位罷特相同,約為英制 9 加侖 (40公升)。但在猶太祭司的著作中只有一半的容量(20公升)。這裡指的應該是一伊法大小的容器,這是猶太人量度固體物件最大的容器。40公升的容器應該也裝不下人,不過這裡見到的應該是一種象徵,也有可能這個容器是超過一伊法大小的。 ●「這是惡人在遍地的形狀」:原文是「這是他們的眼睛」,很可能應該是「這是過犯」或「這是形狀」。大概以「這是過犯」最有可能。指的應該是商業道德或社會正義方面的邪惡。也有可能是指著容器的內部裝「罪惡」,因此問起整個容器,天使就說「這是過犯」。── 蔡哲民《查經資料》 【亞五6 量器】此處使用了特別的禮儀容器,裝載奠基石送到地基。本節只描述了容器的尺寸──「伊法」(和合本:「量器」)──差不多是一個「蒲式耳」(約37升)的三分之二。不過沒有提到容器的材質。在美索不達米亞,用來盛裝地基存物的容器稱為「庫鋪」(quppu),可以是個柳條籃,或是木制的箱子。從裝在裡面的東西來看,尺寸各不相同。──《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亞五7】「(我見有一片圓鉛被舉起來)這坐在量器中的是個婦人。」 「圓」:原文可作「他連得」,是舊約常用最大的重量,相等於三千舍客勒(重三十公斤);「圓鉛」在此指量器的上蓋。鉛蓋的重量把婦人牢牢困於量器中,代表罪惡受到阻遏。──《串珠聖經註釋》 這裡都是象徵。因為婦人成為罪惡的象徵。 另一說主張量器是表徵異教的廟妓,所以婦人為罪惡的化身,尤其量器應被帶至示拿。示拿是巴比倫,是異邦,有宗教與迷信罪惡。他們根據第八節「罪惡」一詞的涵義。 這裡的圓鉛好似用作量器的蓋子,當這蓋子舉起掀開,才可看見有坐著的婦人,可見這婦人是隱秘的。罪也是這樣不願公開。但是問題在圓鉛的功用,因為通常圓鉛不作此一用途。下節再提圓鉛,似仍指蓋子,可能是當作一種秤鉈。──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撒迦利亞書》 圓鉛(kikkar)。直譯為“圓盤”。這裡指量器的圓鉛蓋。揭開以後,撒迦利亞看見一個女人坐在裡面。──《SDA聖經注釋》 ●「婦人」:「罪」在原文是陰性字,故用婦人來象徵罪。 ●「圓鉛」:在此處是作為蓋子,但重量相當沉重,有說是108.29磅。圓鉛蓋住容器,將使罪惡無法逃脫。── 蔡哲民《查經資料》 【亞五7 鉛】新國際本與和合本都認為這是蓋子,但本節原文指的是一「他連得」的鉛(是一種特別的秤,通常作圓盤狀),第8節指的是鉛塊。神殿地基裡通常會存放金屬塊(金、銀、銅、鐵、鉛),有時是碎片,有時是大塊,也有時為正方形的凸面泥版,或是磚頭。──《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亞五7 裡面的婦人】因為容器不大,有人認為裡面的婦人是一尊像。此與神殿的關聯在於古代把人像埋在地基一旁,或是門軸石的下麵。這些石像或是獻給某一神明,或是代表一名守護神。因此,我們不禁要揣測,這個異象就是從聖殿遺址,把裝有人像與鉛塊的盒子拿起來。──《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亞五7~8】這異象用婦人代表“邪惡”(罪惡)或因希伯來文“罪惡”一字的陰性。婦人亟欲逃脫不受審判,但天使使她就範,“扔在量器中”(五8)。──《啟導本註釋》 【亞五8】「天使說:“這是罪惡。”他就把婦人扔在量器中,將那片圓鉛扔在量器的口上。」 「把婦人 ...... 量器中」:按7節
, 婦人原坐在量器中,大概當蓋子打開時,婦人逃出,故須把她再次扔進量器中。──《串珠聖經註釋》 罪惡(Ris`ah)可應用在禮儀的不潔,尤其是指異教的成分,如在瑪拉基書(三18),所謂「惡人」(用同一字)指不事奉神的人。但是罪惡一詞也指道德的失敗,如申命記(九4及箴十三6),專指不義不正直的行為。以西結書(卅三12、19),也有同樣的涵義。 圓鉛在此處又是作為蓋子,使婦人在量器內囚禁,無法脫逃。它既是一種類似秤錘,重量是為鎮壓婦人的,可能也是表徵罪惡,尤其是商業的罪惡。 在量器中的婦人,表徵罪惡,或指以色列民的罪惡,或指個人的罪惡,或指猶大地及耶路撒冷的罪惡,或指各地甚至𡽪地的罪惡,這婦人就是罪惡的化身。──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撒迦利亞書》 把婦人扔在。蓋子揭開時那個女人顯然試圖離開,但天使把她扔了回去。 圓鉛。就是鉛蓋。這麼重的蓋子無疑是為了把那個女人關在裡面。──《SDA聖經注釋》 【亞五9】「我又舉目觀看,見有兩個婦人出來,在她們翅膀中有風,飛得甚快,翅膀如同鸛鳥的翅膀。他們將量器抬起來,懸在天地中間。」 “兩個婦人”。是神的代理人或邪惡的勢力。──《雷氏研讀本》 「鸛鳥」:是翅膀有力,可飛遠程的候鳥。──《串珠聖經註釋》 “兩個婦人”和“風”都是神所揀選的,只有神可除去罪。“如同鸛鳥的翅膀”:很大的翅膀。──《啟導本註釋》 這兩個婦人必與在量器中的婦人有關,既因為婦人,也許有同樣的表徵──罪惡,但是她們又不同,因為在量器中的婦人沒有翅膀(至少沒有提說),是在靜止的狀態,坐在那裡。這兩個婦人卻飛行自如,在動態中。她們是否有保護的作用,呵護著量器的婦人?無論如何,她們在執行任務,將量器帶走。 「在天地之間」也許是指高度,耶利米書(八7)「空中的鸛鳥」,飛翔在高空。這也可能指幅度,在天地之間,是在全地,遼闊的空間。鸛鳥隨凓季節移居。──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撒迦利亞書》 ●「她們翅膀中有風」:也可以翻譯成「她們翅膀中有靈」。 ●「鸛鳥」:在舊約中是一種不潔淨的鳥 申 14:18 ,擁有大而強壯的翅膀。── 蔡哲民《查經資料》 【亞五9 有翅膀的婦人】舊約聖經沒有描述天使為女性,或是有翅膀(不過,在但以理書九21,迦百列似乎是急速飛行而來;但請參該處注釋)。在烏加列文學,巴力的姐妹亞拿特長有翅膀。在美索不達米亞藝術,有翅膀的生物通常是守護神或惡魔。女神伊施他爾有時也以翅膀出現於藝術作品。主前第九世紀有塊浮雕,上面刻著一棵線條簡約的樹,兩側各有一名長著翅膀的女性。──《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亞五10】「我問與我說話的天使說:『她們要將量器垾到哪裏去呢?』」 “量器”(代表罪惡)被人抬走,表示神將罪惡除掉和三章約書亞“污穢的衣服”得以脫掉(三4)的意思一樣。──《啟導本註釋》 【亞五11】「他對我說:“要往示拿地去,為她置造房屋;等房屋齊備,就把他安置在自己的地方。”」 邪惡從以色列出去,(合宜地)被送往拜偶像之地巴比倫。──《雷氏研讀本》 「示拿」:即巴比倫──人類首次背叛神的地方(創11:2-10)。 將量器及婦人抬至巴比倫,是表示罪惡必須徹底從應許之地挪除,歸回叛逆神與拜偶像的發源處。有學者認為,猶太人被擄至巴比倫後,從此不再拜偶像,正應驗這個異象的預言;另有人認為這異象是預言彌賽亞國度裡人不再拜偶像偏離神。 「蓋造房屋」:意即蓋造廟宇。 「把它安置 ...... 地方」:指將量器及婦人放在廟宇中供拜偶像者膜拜;這是個大諷刺,另一意思是不許罪惡返回,要徹底清除。──《串珠聖經註釋》 惡必須除去,那兩個婦人將量器迅速地抬走。天使告訴先知,量器的去向是示拿地。示拿是巴比倫。 兩個婦人不但負責將量器抬回去,而且到了目的地,還要造房屋把他安置。在示拿地要蓋住屋。這是異教的廟宇,將罪惡安置在那裡。「安置」一詞不僅是被動詞,而且也有加重語氣的形式(Intensified Passive),似乎說明這量器,像巴比倫的諸神,是完全虛無與無能的,偶像本來就是無用的,需要人來安置。 耶和華始終信實,祂可將罪惡遣走。「東離西有多遠,祂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詩一○三12)耶利米也有同樣的信息,強調神立永遠的約,必不離開他們(耶卅二39、40)。以西結書中神應許潔淨他們,賜給他們新心與新靈(卅六25)。神要復興的以色列,使他們成為聖潔的國民,必除掉一切的罪惡與污穢。──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撒迦利亞書》 示拿。就是巴比倫(見但1:2注釋)。巴比倫是罪惡的聚居地。離開巴比倫的人應該放棄那裡的罪惡。現在已對罪惡採取了措施(見番3:1-5;見亞5:3)。正如神的選民蒙召離開巴比倫,他們中不肯改變品格的人也將從以色列召喚出來,回到巴比倫去。──《SDA聖經注釋》 ●「示拿」: 創 10:10 是巴別(巴比倫)、以力、亞甲、甲尼等城市的所在地。很早就是敵對神的地區 創 11:1-9 。 ●「房屋」:亦作「廟宇」或「殿」。 ●「蓋造房屋」:可能就是建造廟宇,也許與巴別塔有關係。 ◎這裡顯然是說神要除去以色列地中的罪惡。── 蔡哲民《查經資料》 【亞五11 為他蓋造房屋】這個「他」在原文是陰性,婦人與量器也都是陰性名詞。本節下半段指的是容器,而非婦人,因此房屋是為容器,而非為婦人所造。如此我們更確定容器是存放於聖殿地基裡的。「房屋」常用來指稱聖殿。──《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