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番雅書第三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神在嚴責中帶著恩慈】 一、嚴責耶城人的諸罪,勸他們敬畏,免得步列國之民的後塵(1~7節) 二、定意傾倒烈怒於列國,但悔改的萬民必蒙福(8~9節) 三、到那日必要招聚以色列餘民,使他們回轉歸神(10~13節) 四、當那日選民必要歡喜快樂,在萬民中得名聲(14~20節) 貳、逐節詳解 【番三1】「這悖逆污穢欺壓的城,有禍了。」 〔呂振中譯〕「有禍阿,這叛逆的城、被血污染、欺負人的城阿!」 〔原文字義〕「悖逆」背逆,(翅膀)拍動;「污穢」污穢,玷污;「欺壓」壓迫,惡待;「有禍了」哀哉。 〔文意註解〕「這悖逆污穢欺壓的城」:意指耶路撒冷城民所代表的全國國民:(1)對神剛硬頑梗;(2)對己沾染罪污;(3)對人欺壓勒索。 「有禍了」:意指可怕的災禍即將臨頭。 〔話中之光〕(一)正如耶路撒冷城的情況一樣,她所預表的教會一但與神的關係出了問題,悖逆神、不肯聽從神的命令,接下來自然就犯罪作惡、成為污穢,對人也就逾越本分、欺壓別人了。 (二)臨到神兒女身上的災禍,都是自作自受的;神雖慈愛,但祂也是公義的,祂不能不對犯錯的兒女施行懲治。 【番三2】「他不聽從命令,不領受訓誨,不倚靠耶和華,不親近他的神。」 〔呂振中譯〕「她不聽主的聲音,不接受管教;她不倚靠永恆主,不親近她的神。」 〔原文字義〕「聽從」聽見,聽從;「命令」聲音;「領受」接受;「訓誨」管教,糾正;「倚靠」信靠;「親近」靠近,接近。 〔文意註解〕「他不聽從命令」:意指不肯順服神的話。 「不領受訓誨」:意指不肯接受神的勸戒。 「不倚靠耶和華」:意指不肯倚靠神的幫助。 「不親近他的神」:意指不肯與神有親密的交通。 〔話中之光〕(一)本節用四個「不」形容他們對神的態度:「不聽從命令,不領受訓誨,不倚靠耶和華,不親近神」。弟兄姊妹,原來這些在神看來就是不愛神、不信神的表現,我們真是要留心,因為很多的犯罪得罪神的行為,也都是從這四個表現開始的。 (二)不聽話又不接受管教,結果便遠離神而獨立行事,致使神只好「任憑」(參羅一24,26,28)我們,當然也就不能跟神維持親密的關係。 【番三3】「他中間的首領是咆哮的獅子,他的審判官是晚上的豺狼,一點食物,也不留到早晨。」 〔呂振中譯〕「她中間的首領是吼叫的獅子;她的審判官是晚上的豺狼,一點啃骨肉也不留到早晨。」 〔原文字義〕「中間」當中,在…之中;「首領」領袖,族長;「咆哮」吼叫;「審判官」法官,施行判斷;「一點食物」(原文無此詞);「留」保留,留下。 〔文意註解〕「他中間的首領是咆哮的獅子」:意指他們的首領完全不顧民間疾苦,反而壓榨、吞噬那些無助的百姓,正像弱肉強食、貪得無厭的獅子。 「他的審判官是晚上的豺狼」:意指他們的審判官完全不顧公義,貪贓枉法,且會藉機作那些不得見天日的勾當。 「一點食物,也不留到早晨」:意指他們不留餘地的徹底剝削平民。 〔話中之光〕(一)國家、社會、家庭、教會、職場的興衰,絕大部份的責任在於有權柄、影響力的領袖或官長。每個人當自我省問:神有把什麼樣的權柄交在我手中?我是忠心良善的管家?我是個願意被神煉淨以致帶出屬神影響力的器皿嗎? (二)首領和審判官預表教會中的領袖人物,教會的問題幾乎大多發生在領袖人物身上,他們把平信徒當作食物,只顧到滿足自己,而沒有盡到牧人該負的責任。 【番三4】「他的先知是虛浮詭詐的人,他的祭司褻瀆聖所,強解律法。」 〔呂振中譯〕「她的神言人是鹵莽詭詐的人;她的祭司褻瀆聖的所在,對禮節規矩橫加糟蹋。」 〔原文字義〕「虛浮」惡意,不在乎;「詭詐」行為奸詐之人;「強解」虧負,凶暴地對待。 〔文意註解〕「他的先知是虛浮詭詐的人」:意指他們的先知並沒有從神來的話,只能傳講一些虛假不實、似是而非的信息,利用敬虔為得利的門路(參提前六5)。 「他的祭司褻瀆聖所,強解律法」:意指他們的祭司任意曲解律法上有關獻祭的條文規定,將聖的和不潔的祭物混淆,以致玷污了聖殿。 〔話中之光〕(一)今日教會中也有高呼「關懷社會,神學本色化」,並譏笑攻擊分別為聖的真理,結果不是教會改變了社會,而是教會被社會同化;不是神學本色化,而是神學全然失色,成為世俗反叛神之文化俘虜和傀儡。 (二)弟兄姊妹,你今天在教會裡參與服侍嗎?作為服侍神的人真要小心,因為神是祂工人的總監。一個人不是從事聖職接觸聖物就會自動成聖,蒙主悅納,而在於他在神面前是個怎樣的人啊!求神感動我們多為服侍的人禱告。 【番三5】「耶和華在他中間是公義的,斷不作非義的事,每早晨顯明祂的公義,無日不然,只是不義的人不知羞恥。」 〔呂振中譯〕「永恆主滿有公義在她中間;祂不作非義之事;他天天早晨顯出他的公平,其光並無不繼;但不義的人卻不知羞恥。」 〔原文字義〕「公義的」公正的,正當的;「非義」沒有公理,不公義;「顯明(原文雙字)」放,設立(首字);亮光(次字);「公義」公平,合理;「無日不然」缺少,失敗。 〔文意註解〕「耶和華在他中間是公義的,斷不作非義的事」:意指公義的神在祂的子民中間,斷然不會行任何不義的事。 「每早晨顯明祂的公義,無日不然」:意指每日從早到晚不停地顯明祂的公義,從未間斷。 「只是不義的人不知羞恥」:意指不義的人,雖然所行的受到良心的責備,卻絲毫沒有羞愧的感覺。 〔話中之光〕(一)許多基督徒只在自己受委屈時想到神是公義的,在自己順情慾行事時,卻忘了神是公義的! (二)許多基督徒也只想到神的恩典每早晨都是新鮮的(參賽三十三2),卻沒有想到每早晨都顯明祂的公義。 【番三6】「我耶和華已經除滅列國的民,他們的城樓毀壞,我使他們的街道荒涼,以致無人經過,他們的城邑毀滅,以致無人,也無居民。」 〔呂振中譯〕「我剪滅了列國;他們的城角樓荒涼;我使他們的街道荒廢,全無經過的人;他們的城市被毀壞,沒有一人,沒有居民。」 〔原文字義〕「除滅」剪除,砍下;「城樓」城角;「毀壞」荒涼,駭人的;「荒涼」荒廢;「毀滅」被荒廢。 〔文意註解〕「我耶和華已經除滅列國的民」:意指耶和華神已經對周邊列國宣告刑罰(參二4~15),定意要除滅他們的百姓。 「他們的城樓毀壞」:意指神定意要摧毀列國各城的防禦工事。 「我使他們的街道荒涼,以致無人經過」:意指神定意要使各城城內的街道變為一片廢墟,以致無人從那裡經過。 「他們的城邑毀滅,以致無人,也無居民」:意指神定意要使各城全然摧毀,以致城內再無居民。 〔話中之光〕(一)神定意除滅列國的民,一方面是因為他們犯罪作惡,為自己招來毀滅性的後果;另一方面也是為著神的百姓,為他們伸冤。 (二)然而,神也是公義的(參5節),神的百姓若不謹慎自守,恐怕難免神的懲治。 【番三7】「我說:你只要敬畏我,領受訓誨,如此,你的住處,不致照我所擬定的除滅,只是你們從早起來,就在一切事上敗壞自己。」 〔呂振中譯〕「我心裡想著說:她一定會敬畏我,會接受管教;對我所發給她的一切命令一定會目不轉睛而注視的(傳統:她的居所是一定不會被割斷的),哪知他們卻變本加厲使他們一切行為都腐化呢!』」 〔原文字義〕「敬畏」懼怕,害怕;「領受」接受;「訓誨」管教,糾正;「所擬定的」被指派,被任命;「除滅」砍掉,剪除;「敗壞」毀壞,破壞。 〔文意註解〕「我說:你只要敬畏我,領受訓誨」:意指神只要祂的選民肯敬畏祂,並且肯接受祂的勸戒。 「如此,你的住處,不致照我所擬定的除滅」:意指只要神的選民遵行上述這麼簡單的要求,神就不會按照預定的計劃將他們所住的城摧毀。 「只是你們從早起來,就在一切事上敗壞自己」:意指神的選民不肯聽勸,反而從早到晚不間斷並且熱心地從事那些拜偶像等敗壞自己的事,為自己積蓄神的忿怒。 〔話中之光〕(一)耶和華又吩咐我們遵行這一切律例,要敬畏耶和華我們的神,使我們常得好處,蒙祂保全我們的生命,像今日一樣(申六24)。 (二)敬畏神並領受祂的訓誨,乃是保守自己不沾染罪污的路;換句話說,不敬畏神,也不領受祂的訓誨,自然就會敗壞自己。 【番三8】「耶和華說:你們要等候我,直到我興起擄掠的日子,因為我已定意招聚列國,聚集列邦,將我的惱怒,就是我的烈怒,都傾在他們身上,我的忿怒如火,必燒滅全地。」 〔呂振中譯〕「永恆主發神諭說:『由此看來,你們要等候著我,等有一天我起來作證(傳統:起來掠奪)。因為我已決定聚集列邦,招聚列國,將我的盛怒、我猛烈的怒氣、都倒在他們身上;因為在我的妒憤中全地都必被燒滅。」 〔原文字義〕「興起」起來,站立;「擄掠」戰利品,掠物;「定意」判決,合宜;「列國」國家,人民;「列邦」王國;「惱怒」厭惡,憤恨;「烈」忿怒,怒火中燒;「怒」怒氣,鼻孔;「傾」傾倒,澆灌;「忿怒」狂熱;「燒滅」吃,吞噬。 〔文意註解〕「耶和華說:你們要等候我」:意指神的選民既然不肯聽從神的話,那就只能等候神所預定的刑罰了。 「直到我興起擄掠的日子」:意指神所預定刑罰的日期一到,神將使祂的選民被人擄掠。 「因為我已定意招聚列國,聚集列邦」:意指神已經定意使用列國,將他們聚集來攻打神的選民。 「將我的惱怒,就是我的烈怒,都傾在他們身上」:意指神選民對神的勸告置若罔聞的態度,使神惱怒至極,故此神要藉列國的攻擊將祂的怒火傾倒在選民身上。 「我的忿怒如火,必燒滅全地」:意指神的怒火必要燒毀選民所住的全地。 〔話中之光〕(一)凡不在意也不聽從神的教訓的,就必為自己積蓄神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祂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參羅二5)。 (二)我們的神乃是烈火(來十二29),極其可怕,因此,我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竊竊仰望神的日子來到(參彼後三11~12)。 【番三9】「那時,我必使萬民用清潔的言語,好求告我耶和華的名,同心合意地事奉我。」 〔呂振中譯〕「因為那時我必改變萬族之民,使他們有清潔的口,他們都呼求耶和華的名,並肩來事奉祂。」 〔原文字義〕「清潔」淨化,潔淨自己;「言語」嘴唇,語言;「求告」呼喚,呼求;「同心合意(原文雙字)」一(首字);肩膀,背(次字);「事奉」工作,服事。 〔文意註解〕「那時」:原意指神發怒施刑罰燒毀聖地的日子(參二1~2),但下面的一段話卻描述彌賽亞國到來之時的情景,因此『那時』可指末日基督再臨之時。 「我必使萬民用清潔的言語」:『萬民』不僅指神的選民,也指萬國萬族的民;全句意指凡是信服主耶穌基督的萬民,他們的舌頭被分別為聖,說出蒙神悅納的言語。 「好求告我耶和華的名」:意指都尊神的名為聖(參太六9),奉祂的聖名求告祂。 「同心合意地事奉我」:意指凡屬神的人,都同心合意地事奉神。 〔話中之光〕(一)神施行管教有一個目的:要煉淨屬乎祂的百姓,使祂的民回轉歸向祂,不但歸向祂,而且是被潔淨的歸向祂。 (二)人若愛生命,願享美福,須要禁止舌頭不出惡言,嘴唇不說詭詐的話(彼前三10)。 (三)願弟兄們都喜樂。要作完全人;要受安慰;要同心合意;要彼此和睦。如此,仁愛和平的神必常與你們同在(林後十三11)。 【番三10】「祈禱我的,就是我所分散的民,〔原文作女子下同〕必從古實河外來,給我獻供物。」 〔呂振中譯〕「從古實河外那些懇求我的、我那被分散的子民、必帶供物來獻與我。」 〔原文字義〕「祈禱我的」懇求者,敬拜者;「就是」(原文無此字);「分散」分散,打碎;「民」女兒;「古實」黑;「外」對面,彼方;「獻」帶來,奉上;「供物」禮物,祭物。 〔文意註解〕「祈禱我的,就是我所分散的民」:神『所分散的民』有二意:(1)指神藉被擄分散到列國的以色列民,現在回歸到聖地;(2)指神在建巴別塔時所分散在全地的萬民(參創十一9),亦即整個外邦人的後裔,他們當中有歸信主耶穌基督的。全句意指凡屬神並祈禱神的人。 「必從古實河外來」:『古實』的含意是遙遠之地;『河』原文複數詞,指眾河流。全句意指自遙遠的各地必有敬虔的人前來祈禱獻祭。 「給我獻供物」:意指向神獻上禮物,尋求和神交通、敬拜神。 〔話中之光〕(一)惡人獻祭,為耶和華所憎惡;正直人祈禱,為他所喜悅(箴十五8)。 (二)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雅五16)。 【番三11】「當那日你必不因你一切得罪我的事,自覺羞愧,因為那時我必從你中間除掉矜誇高傲之輩,你也不再於我的聖山狂傲。」 〔呂振中譯〕「當那日、你必不因你的任何行為、就是你背叛了我而行的、而感到慚愧;因為那時我必從你中間除掉你那耀武揚威的驕傲者,而在我聖山上你必不再昂然高傲。」 〔原文字義〕「得罪」背叛,違反;「自覺羞愧」使蒙羞,羞愧;「除掉」結束,挪去;「矜誇」狂喜的,歡天喜地的;「高傲」驕傲,升起;「狂傲」自高自大,高舉。 〔文意註解〕「當那日」:意指彌賽亞國到來之時,亦即指末日基督再臨之時。 「你必不因你一切得罪我的事,自覺羞愧」:意指這些真實悔改歸向神的人,他們的罪惡已經蒙寶血洗淨,神已徹底赦免,所以能夠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參來四16)。 「因為那時我必從你中間除掉矜誇高傲之輩」:意指在這些前來敬拜神的行列中,沒有那些狂傲自大的人,而都是謙卑信服主耶穌基督的人。 「你也不再於我的聖山狂傲」:意指眾人都存著謙卑的心來到神面前。 〔話中之光〕(一)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 (二)人不要誇口說驕傲的話,也不要出狂妄的言語;因耶和華是大有智識的神,人的行為被祂衡量(撒上二3)。 【番三12】「我卻要在你中間,留下困苦貧寒的民,他們必投靠我耶和華的名。」 〔呂振中譯〕「我卻要在你中間留下困苦貧寒的人民;他們必避難於我耶和華名內;」 〔原文字義〕「困苦」可憐的,低下的;「貧寒的」貧窮的,軟弱的;「投靠」尋求,信靠。 〔文意註解〕「我卻要在你中間,留下困苦貧寒的民」:意指凡是虛心、哀慟、溫柔、飢渴慕義的人(參太五2~6),都是神國度合格的子民。 「他們必投靠我耶和華的名」:意指這些必專心倚靠神。 〔話中之光〕(一)虛心(原文「靈裡貧窮」)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太五3)。 (二)至於神,祂的道是完全的;耶和華的話,是煉淨的。凡投靠祂的,祂便作他們的盾牌(撒下二十二31)。 【番三13】「以色列所剩下的人,必不作罪孽,不說謊言,口中也沒有詭詐的舌頭,而且喫喝躺臥,無人驚嚇。」 〔呂振中譯〕「以色列所剩下的人、必不行非義之事,不說謊言;他們口中必不見有詭詐的舌頭;因為他們必得吃草、必得躺臥,也沒有人驚嚇他們。』」 〔原文字義〕「剩下的人」餘留者,餘民;「罪孽」沒有公理,不公義;「詭詐」背叛,欺騙;「驚嚇」戰兢,害怕。 〔文意註解〕「以色列所剩下的人,必不作罪孽」:意指以色列歸回的餘民必不再敬拜偶像假神,作那些迷信偏邪,得罪神的事。 「不說謊言,口中也沒有詭詐的舌頭」:意指他們真誠對待神和人,表現於口中的言語,乃是清潔,沒有欺騙和詭詐。 「而且喫喝躺臥,無人驚嚇」:意指他們日夜生活於平安之中,盡情享受神豐富的供應和保護。 〔話中之光〕(一)凡心裡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詩三十二2)。 (二)主耶和華以色列的聖者曾如此說:你們得救在乎歸回安息,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賽三十15)。 【番三14】「錫安的民哪,應當歌唱,以色列阿,應當歡呼。耶路撒冷的民哪,應當滿心歡喜快樂。」 〔呂振中譯〕「錫安的子民哪,歡呼哦!以色列阿,呐喊哦!耶路撒冷的子民哪,滿心歡喜快樂哦!」 〔原文字義〕「錫安」乾枯之地;「歌唱」發出震耳呼喊,勝過;「歡呼」喊叫,喝采;「歡喜」歡樂,誇勝;「快樂」歡喜。 〔文意註解〕「錫安的民哪,應當歌唱」:本節的『錫安、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乃是同義詞,指神的子民;全句意指神的子民應當以歌唱表現出歡樂滿足的心情(參弗五19)。 「以色列阿,應當歡呼」:意指神的子民應當向神歡呼以感謝祂的救恩(參羅十一26)。 「耶路撒冷的民哪,應當滿心歡喜快樂」:意指神的子民應當心中洋溢著歡喜快樂,因為處境安詳無虞(參15節)。 〔話中之光〕(一)「應當歌唱!…應當歡呼!…應當滿心歡喜快樂!」原文是命令句的型式。可見,基督徒在正常的光景之下,應當常常喜樂(參腓四4)。 (二)你們不要憂愁,因靠耶和華而得的喜樂是你們的力量(尼八10)。 【番三15】「耶和華已經除去你的刑罰,趕出你的仇敵,以色列的王耶和華在你中間,你必不再懼怕災禍。」 〔呂振中譯〕「永恆主已除掉那些判罰你、已掃除你的仇敵。永恆主在你中間、作以色列的王(傳統:以色列的王永恆主在你中間),你必不再懼怕(有古卷作:見)災禍。」 〔原文字義〕「除去」轉變方向,挪去;「刑罰」判決,(審判的)刑期;「趕出」轉,轉離;「災禍」壞的,惡的。 〔文意註解〕「耶和華已經除去你的刑罰」:本節說明神的子民應當滿心歡喜快樂(參14節)的四個理由,本句是第一個理由;本句意指不再有罪的刑罰,對神坦然無懼。 「趕出你的仇敵」:這是第二個應當歡喜快樂的理由;本句意指不再受仇敵的欺壓蹂躪,對人沒有顧慮。 「以色列的王耶和華在你中間」:這是第三個應當歡喜快樂的理由;本句意指神的同在乃是生活的保證,對事物一無所缺。 「你必不再懼怕災禍」:這是第四個應當歡喜快樂的理由;本句意指不再有天災人禍,對環境安然無憂。 〔話中之光〕(一)你若實在聽從祂的話,照著我一切所說的去行,我就向你的仇敵作仇敵,向你的敵人作敵人(出二十三22)。 (二)耶和華是我的亮光,是我的拯救,我還怕誰呢?耶和華是我性命的保障,我還懼誰呢(詩二十七1)? 【番三16】「當那日,必有話向耶路撒冷說:不要懼怕。錫安哪,不要手軟。」 〔呂振中譯〕「當那日、必有話向耶路撒冷說:『錫安哪,不要懼怕!你的手不要軟下去!」 〔原文字義〕「懼怕」害怕,敬畏;「軟」下沉,放鬆。 〔文意註解〕「當那日」:意指彌賽亞國到來之時,亦即指末日基督再臨之時(參11節)。 「必有話向耶路撒冷說:不要懼怕」:意指神的子民心中有平安的把握。 「錫安哪,不要手軟」:意指神的子民應當剛強壯膽。 〔話中之光〕(一)以色列人哪,你們當聽,你們今日將要與仇敵爭戰,不要膽怯,不要懼怕戰兢,也不要因他們驚恐(申二十3)。 (二)所以,你們不可丟棄勇敢的心;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來十35)。 【番三17】「耶和華你的神,是施行拯救,大有能力的主,祂在你中間必因你歡欣喜樂,默然愛你,且因你喜樂而歡呼。」 〔呂振中譯〕「永恆主你的神在你中間是行拯救的勇士;而他必因你而高興歡喜,使你日新於他愛中(傳統:他必靜默無聲於他愛中),還要因你而踴躍歡呼,」 〔原文字義〕「施行拯救」拯救,解救;「大有能力」強壯的,大能的;「歡欣」歡樂,喜悅;「喜樂」喜悅,歡樂;「默然」沉默,安靜不語;「喜樂(次字)」歡喜,歡欣;「歡呼」響亮的呼喊。 〔文意註解〕「耶和華你的神,是施行拯救,大有能力的主」:意指大有能力的神,是神子民救恩的保證。 「祂在你中間必因你歡欣喜樂」:本節說出神歡欣喜樂的三個理由,本句是第一個理由;本句意指神必因『你』──單單為『神子民』而歡欣喜樂。 「默然愛你」:這是神歡欣喜樂的第二個理由;本句意指神因祂對祂子民的愛而歡欣喜樂,祂的愛無何能阻隔並勝過(參羅八35~39)。 「且因你喜樂而歡呼」:這是神歡欣喜樂的第三個理由;本句意指因神子民的喜樂而歡欣喜樂。 〔話中之光〕(一)在原文譯本裡,神默然愛我們,就是指到神用祂的愛使我們安靜。到底一種怎樣的愛能讓人安靜下來呢?豈不是一種讓人在其中能得到完完全全的安全感、一種安穩港口式的愛嗎? (二)人遭憂患時,往往感到神不愛我、不顧我,好像神向我隱藏,甚至不聽我的禱告。殊不知這正是神的大愛──祂正在默然愛你。 【番三18】「那些屬你,為無大會愁煩,因你擔當羞辱的,我必聚集他們。」 〔呂振中譯〕「像在制定節期的日子一樣(傳統意難確定。參何12:9)。我必撿起災禍、使它離開你;我必舉起羞辱、使它離開你(經文有殘缺,意難確定)。」 〔原文字義〕「那些屬你,為無」(原文無此片語);「大會」指定的聚會;「愁煩」痛苦,受苦;「擔當」上升,重擔,舉起;「羞辱」責備,毀謗;「聚集」招聚。 〔文意註解〕「那些屬你,為無大會愁煩」:意指屬神的子民在過去(特別是在被擄期間),因為中斷了耶和華的節期而心中感到愁煩和悲傷。 「因你擔當羞辱的」:意指那些為著遵守神的律法而曾被人羞辱的神子民。 「我必聚集他們」:意指神必將上述這些子民再度聚集在一起。 〔話中之光〕(一)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西二16)。 (二)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來十25)。 【番三19】「那時,我必罰辦一切苦待你的人,又拯救你瘸腿的,聚集你被趕出的,那些在全地受羞辱的,我必使他們得稱讚,有名聲。」 〔呂振中譯〕「看吧,那時我必懲辦一切苦待你的人;我必拯救那瘸著走路的,招聚那被趕散的;在羞愧中的我必使他們在全地上得稱讚、有名聲。」 〔原文字義〕「罰辦」製作,處理;「苦待」壓迫,苦待;「瘸腿」跛行,跛腳;「受羞辱」羞恥;「稱讚」讚美;「名聲」名字。 〔文意註解〕「那時」:也就是『當那日』,意指彌賽亞國到來之時,亦即指末日基督再臨之時(參11,16節)。 「我必罰辦一切苦待你的人」:意指神必要審判並懲罰那些曾經惡待神子民的外邦人。 「又拯救你瘸腿的」:意指神必要拯救神子民中間無法正常地奔走人生道路的人。 「聚集你被趕出的」:意指神必要聚集神子民中間被擄趕出迦南地的人,使他們歸回故土,安居樂業。 「那些在全地受羞辱的,我必使他們得稱讚,有名聲」:意指神必要使那些被擄分散各地、受盡外邦人羞辱的神子民,在全地外邦人中間有傑出的表現,因而受他們的推崇和尊敬。 〔話中之光〕(一)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十二19)。 (二)我們凡事都不叫人有妨礙,免得這職分被人毀謗;反倒在各樣的事上表明自己是神的用人,就如在許多的忍耐、患難、窮乏、困苦;…榮耀、羞辱,惡名、美名(林後六3~4,8)。 【番三20】「那時,我必領你們進來,聚集你們,我使你們被擄之人歸回的時候,就必使你們在地上的萬民中有名聲,得稱讚。這是耶和華說的。」 〔呂振中譯〕「那時我必將你們帶來,那時我必招聚你們;因為我在你們眼前恢復你們的故業時我必使你們在地上萬族之民中有名聲、得稱讚。』這是永恆主說的。」 〔原文字義〕「領」(原文無此字);「被擄」監禁,俘虜;「歸回」返回,轉回;「名聲」名字;「稱讚」讚美。 〔文意註解〕「那時」:請參閱19節『那時』的註解。 「我必領你們進來,聚集你們」:意指神必要聚集神的子民,使他們回到迦南美地,或更進一步得有分於彌賽亞國度。 「我使你們被擄之人歸回的時候,就必使你們在地上的萬民中有名聲,得稱讚」:意指當神使被擄的選民歸回故土,或得有分於彌賽亞國度時,在地上萬民中間受到尊敬和推崇。 「這是耶和華說的」:意指前述8~20節的預言乃是信實公義的神說的,因此必要得著應驗。 〔話中之光〕(一)若為作基督徒受苦,卻不要羞恥,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神(彼前四16)。 (二)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祂顯現的人(提後四7~8)。 叁、靈訓要義 【耶和華的日子】 一、耶和華興起擄掠的日子(1~8節) 1.耶城(指一般百姓)對神悖逆、對己污穢、對人欺壓(1~2節) (1)不聽從命令 (2)不領受訓誨 (3)不倚靠耶和華 (4)不親近她的神 2.首領和審判官吞噬平民百姓(3節) 3.先知虛浮詭詐,祭司褻瀆聖所(4節) 4.不義的人不知羞恥,違背神的公義(5節) 5.不敬畏神的人不怕被神除滅,在一切事上敗壞自己(6~7節) 6.當那日神的烈怒如火,必燒滅全地(8節) 二、耶和華除去刑罰的日子(9~20節) 1.必使萬民用清潔的言語求告耶和華的名(9節上) 2.同心含意地事奉神(9節下) 3.向神祈禱,給神獻供物(10節) 4.一切狂傲、得罪神的事都被除掉(11節) 5.貧寒困苦(靈裡貧窮),專心倚靠神(12節) 6.必不作罪孽,口中沒有詭詐的舌頭(13節) 7.滿口歡呼歌唱,滿心歡喜快樂(14~17節) (1)神已除去刑罰(15節上) (2)神已趕出仇敵(15節中) (3)神已作王,不再懼怕災禍(15節下) (4)神是施行拯救、大有能力的主(16~17節上) (5)神已在你中間默然愛你(17節下) 8.在萬民中有名聲得稱讚(18~20節) (1)神必聚集屬祂的人(18節) (2)神必罰辦一切苦待的人,拯救瘸腿的、被趕出的、受羞辱的(19節) (3)神使被擄之人歸回(20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西番雅書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西番雅書提要」末尾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