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返回本书目录

 

以西结书第十八章短篇信息

 

目录:

错置的因果关系(18:1-32) (圣经姊妹版)

回复酸葡萄的谚语(结十八 132) (台北灵粮堂)

公平的神(结十八章) (基督之家)

谁的责任?(18) (香港读经会)

 

 

错置的因果关系(18:1-32) (圣经姊妹版)

 

家庭亲子
社会学有个广为人知的理论:上一代的社会阶层是决定下一代命运的一大因素。人很奇怪,成功富有,总归功自己的努力,说甚么「白手兴家」、「从零开始」;遇困境,却誓要找出「罪魁祸首」,矛头总指向上一代:「我潦倒,因父母没钱供我读大学……」、「我滥交,因父母的婚姻破裂……」如此,罪恶的咒诅便代代相传。
没错,许多事情,都可找出因果关系。不过,并非每件事都可怪罪于人。神教训以色列人:「你们在以色列地怎么用这俗语说『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呢?」(18:2),为了扭转以色列民的错误观念,神甚至指着自己起誓,说明子民今后不再有使用这句话的机会和理由。不要以「酸葡萄」的俗语来判定自己的命运和逃避责任,也不要因困境而质疑神的公义。因为,神才是那位作审判的,祂有祂的判断准则。
默想
……怎么用这俗语说『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呢?」(18:2
心灵的镜子
愿我的荫庇、我的不完美,不会成为孩子的拖累。

家庭亲子
错置的因果关系(二)
(18:1-32)
神的准则其实很简单,就是谁犯罪,谁灭亡。儿子不必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须担当儿子的罪孽。换句话说,每个人要为自己所选择的路负责。同时,经文一再强调人的义行,是每个人依自己的能力所及而行,神没有苛求,因那是正直合理的事。这类个人参与的事件,我们必须自己面对神,向神交账。我们犯错,与遗传基因无关,也与环境无甚关系。
这段经文告诉我们一个坏消息:犯罪与义行,同样是一个个体负责的制度。不论我来自哪一个家庭,哪一个民族,我们要为自己的行为、自己的抉择承担责任。
当然,作父母的,要尽力为儿女指示正直而合理的方向和标准。但是,最终还是由儿女自己来做决定,不能假手他人。
默想
「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18:20
心灵的镜子
神的准则很简单,祂要我们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智慧五味架
义人的善果
(18:20)
希伯来文的意思是「义人的义」,即义人的品格或义行都只会影响自己,不能成为别人脱罪的理由。

 

 

回复酸葡萄的谚语(结十八 132) (台北灵粮堂)

 

前文在讨论以色列人的集体责任,本章则是将焦点放在个人的责任。在此,先知所要回复的是被掳之民的怪罪俗谚「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齿酸倒了。」(十八 2)他们之所以有这悲愤的态度,可能基于两种理由:⑴他们根据出埃及记二十章 5-6节的传统,认为上一代的罪一定会影响下一代,而且是由无辜的下一代来承担;⑵神的审判是不分青红皂白地临到全以色列,不分好人或坏人,因此「主的道不公平!」(十八 25,29)针对这种不自省的怪罪声浪,神宣告祂必使这俗谚止息,因为祂宣称「看哪!世人都是属我的。」(十八 4)每一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来向祂负责。

首先,第 5-20节是针对被掳之民误解出埃及记二十章 5-6节的属灵传承作回应。在文中,先知先以接续的三个例证来说明公义的父亲(十八 5-9)、不公义的儿子(十八 10-13)、公义的孙子(十八 14-17这些假设案例,论及宗教、婚姻、社会伦理、财务、人际关系;而且都是由宗教议题开始论起;一方面,在表明生命一切问题的核心,乃在于与神的关系是否正确;另一方面,也提示信仰与生活是无法相互区隔开来的。这个属灵传承例证的流程,很可能会让以色列人联想到三位以色列君王:希西家、玛拿西、约西亚(列王纪下十八至二十三章)。在此,耶和华先邀约被掳的以色列人一同为不公义的儿子定罪,期待能带出他们的自省,不要将他们当下的景况的一切责任都归诸于他们的祖先。这不公义的儿子之例证不在反映出他人的罪,而在提醒他们当慎防自己不要落入这境地。每一代的神的百姓都

必须从上一代的佳美属灵遗产学习承继,进而成为自己的信仰;同样地,也必须警戒自己不要承继不敬虔的上一代的败坏属灵遗产,而当从其中转回并抓住敬虔之道。因此,先知根据申命记二十四章 16节来为父子责任关系作结论,说:「谨守我的一切律例,他必存活;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十八 19b-20a

接着,先知进一步地以两个例子更深入地讨论个人的责任:恶人认罪悔改必得赦免(十八 21-23)、义人离义行恶因罪而死(十八 26)。重点都在强调神是不永远怀怒的,祂不喜悦恶人的死亡,但喜悦恶人转离恶行;因此祂为人提供一条存活的道路(十八 23):罪人只要悔改,他的一切罪就不再被纪念;义人若偏离正道,他先前所行的一切也不被纪念,且还要面对行恶的咒诅。(十八 21-22,24,26-27

神藉此事例来捍卫自己的审判是公平的,并杜绝以色列人怪罪的悠悠之口。(十八 25,29)神清楚的明示个人的责任是牵涉他是否持续地行义,警戒被掳之地的以色列民,尽管他们的环境已变迁,也已经没有太多繁杂的宗教礼仪要执行,但他们却仍要行义来维持自己信仰文化的身分,这也成为他们当行的属灵的宗教礼仪。于是神从探究个人的责任,进而对他们整体发出「回头」(十八 30)的呼吁,规劝他们转变与祂有正确的关系。当人愿意悔改时,祂就赐下新心,因为新心是必须以悔改的行动来获得的(十八 31)。可见神发出信息的目的,不在于定罪使行恶的人死亡,而是要行恶的人可以悔改,重新归向祂。(十八 32)因此,先知这信息有刺激被掳之民要产生正面响应的用意,祂一切负面信息的警戒,都是为了引导被掳之民归向正义途。

从本章的信息,我们可以从其中得到一些属灵的借镜:

第一,基督徒的父母应当留意为自己的儿女建立美好的属灵传承,不能将长时间教导和陪伴的责任都推托给教会;当在他们还幼小的时候,就教导他们学习敬虔之道,并且为自己的行为学习负责任。

第二,一味地怪罪别人,规避自己的责任,是人类堕落后起初的罪行;因此我们在运用家庭树追朔家庭属灵起源的资料时,必须留意不要藉此来合法化自己可以软弱和犯罪的借口;承认祖先的罪,不是坏事,也是必须的;但将罪的责任完全归咎于他们,不是神所喜悦的;因为,神已将祂清楚可行的道路向我们启示,使我们可以顺服遵行。

默想

主前省思:

1 思想恢复与神关系的关键是甚么?祷告主,求祂赐你有颗察觉罪恶并愿意承认的灵,也帮助你能从其中有持续悔改的行动。

2 思想你当如何来建立美好的属灵传承?祷告主,扶持你能持续培养属灵的性情,并有智慧地带动属灵或属肉身的羊群与神活在亲密的关系中。

 

 

公平的神(结十八章) (基督之家)

 

分享: 这段经文 25-29 节耶和华两次回答以色列人的问题就是「神公平吗?」神回 答说:「我的道岂不公平吗」?神是公平的神!而若我们认识神是公平的神、我 们就会有以下的认识:

第一、神绝对不会因为我们的「原生家庭」而对我们不公平!这章圣经一开始神 就说、有人认为「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第 2 节)!也就 是儿子会因父亲的罪恶而受到连累、因此接下来、从第 3-20 节神告诉我 们:「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恶人的恶果也必归自己」(第 20 节)!神 是公平的神!父亲的善恶不归于儿女、每个人都当为自己的行为向神负责! 因此、没有一个人有理由说:「因为我有不好的原生家庭、所以神不爱我、 神对我不公平、我要自暴自弃」!不管我们的原生家庭如何、我们都有责 任和权利选择不一样的人生、我们可以选择以信心相信神的爱、选择遵行 神的道来回应神!

第二、第 21-23 节神告诉我们、任何恶人只要愿意转离他们的恶行、神就必定给 他们机会、不再记念他们的恶行!因为神说:「恶人死亡岂是我喜悦的吗」 (第 23 节)?神又说:「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死亡呢?我不喜悦那死 人之死」(第 3132 节)!因此、不管我们过去的生命是如何的一蹋糊 涂、只要我们肯「思量、回头离开一切的罪过」(第 28 节)、并且真实 的「将所犯的一切罪过、尽行抛弃」、神就给我们一颗新心、新灵(第 31 节)!我们可以成为一个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没有人 需要因过去而活在悔恨中自暴自弃!也许我们把我们人生的 A 计划搞垮 了、只要我们愿意回转归向神、神对我们的人生还有 B 计划、你相信吗?

第三、第 24 节神也警告我们、因为神是公平的神、因此义人若转去行恶也必定 死亡!因此我们一方面不要为了过去的恶而自暴自弃、一方面我们也不可 以因为过去的善而骄傲自满、以致失去儆醒的心、当我们看见有多少原本 爱神、敬畏神、跟随神的人却离开了神、背离了神、我们就要儆醒在神的 面前、求主不断保守地我们的心思意念、我们专心跟从的心、直到我们见 主面的时候!

回应: 「主啊!因着祢是公平的神!我知道只要我专心跟从祢、没有任何过去、现 在、将来的事可以使我失去祢的祝福!求祢保守我直到见祢面的时候!

祷读:结十八 31-32 背经:结十八 31 圣经速读:创廿五∼廿六,太九:1∼九:17

 

 

谁的责任?(18) (香港读经会)

 

祈祷:   神啊!在这个大多数人都喜欢卸责的年代,求你赐我勇气,叫我过一个勇于承担、乐于面对挑战的人生。

 

2节是当时的一句俗语(耶利米也曾引用此语,参耶3129)。当时的人以这句话作为推卸罪责的借口,但其实这句俗语是错误的,因为它颠倒了神要人承担罪责的要求。神是公义和公平的,祂要求人承担自己所应尽的责任,因此,祂不会要求作父亲的承担儿子犯罪的恶果,同样地,祂亦不会要求儿子为父亲的罪过负上责任。

其实,推卸责任并非以西结时代的人所独有的特征。自古至今,人总喜欢将责任推到别人身上,例如有人说:「今日我犯罪,是因为我的父母把犯罪的倾向遗传给我。」然而,他们从不会想到自己的问题。以上述的例子来说,诚然,我们得承认父母的行为可以对子女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但这绝不是人犯罪的借口,因为一个人的所作所为和人生态度,最终是由他自己决定的,因此,人需要为自己的行事为人向神负责。

为了阐明上述的道理,以西结在本章提出了三个不同的生活处境,分别是父亲行义(5-9)、儿子行恶(10-13)、孙儿行善(14-18)。在这三个处境下,先知都提及了五个范畴:1有否在偶像神庙或祭坛吃祭偶像之物(另参申122-4);2有否与邻舍的妻子行淫,或与正值经期的妇人行房(另参出2014);3有否欺压别人,不偿还别人的抵押品(另参出2226-27);4有否抢夺(或供应)别人的需要(另参申1511);5有否在借钱给人时收取利息。先知指出,上述三个处境中的主角,会因为他们自己的选择,而得到各自不同的结果,例如那行恶的儿子,因「行这一切可憎的事,必要死亡,他的罪必归到他身上」(13),而那个不效法父亲恶行的儿子,则「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善果必归自己」(20)。

最后,先知说:「你们要将所犯的一切罪过尽行抛弃,自做一个新心和新灵。」(31)诚然,惟有当人的心灵得到神的更新,才有能力重新做人,过一个圣洁和尊重神的生活。

你是一个负责任的人吗?对家庭、对工作、对朋友、对信仰、对……你愿意承担神给你的责任吗?此外,你知道你的行为会直接影响下一代吗?你可以怎样以身作则,成为下一代的好榜样,说明他们认识行在神所喜悦的路上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