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第三十二章短篇信息 目錄: 購買亞拿突之地(卅二4~卅三26)(康伯摩根) 落在地裡死了(第三十二章) (邁爾) 神對祂立約的保證(三十二1~三十三15)(王國顯) 一張地契的啟示(三十二1~25) (香港讀經會) 在神豈有難成的事嗎?(三十二26~44) (香港讀經會) 真信心與真愛心(三十二章1〜15) (臺北基督之家) 苦難中的讚美(三十二章16〜25) (臺北基督之家) 盡心盡意施恩(三十二章36〜44) (臺北基督之家) 被擄的必得歸回(32:26-44) (聖經姊妹版) 無所不能的神(三十二1~44)(盧俊義) 購買亞拿突之地(卅二4~卅三26)(康伯摩根) 讀經:耶32:4-33:26;王下25:1-2 「我便向我叔叔的兒子哈拿篾,買了亞拿突的那塊地,平了十七舍客勒銀子給他。我在契上畫押,將契封緘,又請見證人來,並用天平將銀子平給他」(耶33:9-10) 背景 32章和33章所記的,是耶利米所傳講的盼望之豫言的第二部分。那時這位先知仍被囚在護衛兵的院中,而迦勒底的軍隊正包圍著這城。前兩章我們看到的是盼望之歌,我們已經思想過這首盼望之歌裏面的一些明顯的重點。 目前這兩章經文記錄了耶利米購買他本城亞拿突的一塊地,這事本身有著深遠的意義,也很具啟發性。這事發生時,他還在牢中。這裏所記的,是這位先知後來把這件事告訴了西底家。我們很快的看一遍這兩章經文的內容,這樣可以幫助我們更瞭解本章以及下一章我們所要思想的題目。 第一段簡短的描述了事情發生時的一般清況:耶利米被囚在護衛兵的院中,耶路撒冷被入侵的敵軍團團圍困住。這段經文同時也告訴我們,西底家對耶利米所傳的暗淡的豫言提出抗議。接下來這兩章經文,所記的乃是這位先知對王所提出的抗議之回答。他回答的重點是在復興,而不在審判。耶利米並沒有收回他所豫言的,有關即將臨到的審判之豫言,現在他述說自己所作的一件事,並且傳出了百姓至終將得復興和醫治的豫言。 我們要比較深入地來看看這段記述。首先,耶和華的話臨到了耶利米,告訴他,哈拿篾即將前來看他,請他按規定,買贖他在亞拿突的一塊地。哈拿篾果然來了,耶利米就把那塊地買了下來。完成了這個交易以後,耶利米便禱告耶和華。從這段禱告文中,可以看出耶利米對於自己所作那事的難處,對於自己所作那事象徵的意義之難以成就,是有著很清楚的認知。他在禱告中說,在創造的神,沒有難成的事,並且這已經有過去的歷史可以作證。祂過去怎樣施慈愛給祂的百姓,又審判他們。即使在這個時刻裏,迦勒底的軍隊包圍了這城,也是神的能力之彰顯,也是祂不斷管治的明證。就在這樣的時刻中,耶和華吩咐耶利米去買那塊地。按照耶利米自己的豫言,這塊地已經交在入侵者的手中了,他根本不可能取得。 耶和華回答了耶利米的禱告。祂的回答中帶有四個信息:第一個信息,是以耶利米禱告中講過的話開始。耶利米說,在神沒有難成的事。耶和華的回答中說,豈有我難成的事麼?接著祂又斷言,審判必然臨到,必然實現。 耶和華回答的第二段中,更明確地豫告了實現這審判的方法,同時也豫告那位「公義的苗裔」,祭 第三段,引用白日黑暗之約,說明祂與大衛所立之約的穩定性。 本章我們要思想的主題,是從先知這一面來看購買這塊地的事,以及這件出於信心的舉動所含有的啟示。購地這件事本身,聖經記載得簡潔、完整,我們不必再去多談,我們所要注重的是這個行動所含的重要意義。耶利米過去四十年來,一直豫言,這城要被攻破,這地要被佔領。他的豫告就要實現了,因為敵軍已經在城外將城包圍了。他心裏很清楚,這城任何時刻都有可能被攻破。他買這塊地時,心裏很明白,他不能擁有這地。這是一個出於信心的舉動。我不想為「信心的舉動」一詞作任何的辯護,我只要思想這個舉動本身。就我所知道,在聖經中沒有任何一個地方任何一個例子,可以比它更奇妙的顯明信心的舉動。這裏所說的信心的舉動,不是指舉動本身,而是要考慮到這舉動發生時的背景,從這背景來看那舉動,就可以啟示出,甚麼叫作憑信心行路。我要從四個角度來探討這個題目:第一,信心的認知;第二,信心的順服;第三,信心的危機;第四,信心的確據。 信心的認知 首先,講到「信心的認知」。在那個黑暗的時刻裏,這位先知顯然是行在光明中。那光照在黑暗中,卻不屬於黑暗;那光在黑暗中照耀,卻不消失在黑暗中。那光就是信心的認知。這裏我們還可以看到信心的順服,信心如何工作,也可以看到一個事實,就是這個信心的舉動是合理的、是慎思明辨的、是合乎律法的,也是正確的。信心絕對不是狂熱的。接著的一點,在我個人看來,是這個故事中可以安慰我們、幫助我們的一個中心思想,信心也會發出問題。最後,我們看到這個故事奧祕的結束。這一部分帶領我們進入一種境地,那就是,神對這些問題所提供的答案,使我們看起來好像根本不合邏輯。 首先我們要看這裏所啟示的,信心的認知。我們先要記住一件事,這個時刻臨到之前,我們這位先知已經和神有過長年親密相交的體驗。我們只要回想一下前面所思想過的內容就可以看出,這位孤單的先知和神相交的光景。我說他孤單,是就著那個世代的人而言的。因為他是從事一項從一開始就命定要失敗的使命。這裏所謂的失敗,是從人的判斷,純以人的標準來看的。這個人一生的路程,面對過一連串的困難,也經歷過許多耶和華的拯救。他的一生,從人這方面看,是絕對忠心於耶和華。另外,從耶和華的那邊看,這個故事也顯明祂絕對忠心於耶利米。在這個故事中,經常出現耶利米對神所發出的抗議。有過好多次,這位先知在痛苦、憤怒中,對耶和華發出喊叫,抗議為何呼召他從事這一項令人無法忍受的職事。隔不多久,我們就可以聽到這位先知為著他自己的職事,對神發出的痛苦、憤怒的喊叫。但是,每次我們聽到他憤怒的喊叫之同時,也可以看到神展現祂無限的忍耐,祂對人軟弱的理解,祂知道祂僕人所受的苦,祂躬身鼓勵祂的僕人。耶利米看到了自己的職事,因此他總是在神面前戰競。但是,他卻從未在人面前表現得畏懼。這樣長期和神的相交,在他的內心產生了一種氣質,使他的信心,可以完全發揮其功效。 這種內心的氣質,首先關係到的乃是心和靈對於神的聲音和神的旨意之敏感。這是我們要特別留意的。耶利米宣告說,神告訴他,哈拿篾即將前來要求他去買亞拿突那塊地。這乃是因為他有一個敏感的心,可以聽到神的聲音,可以辨明神的思想。果然,哈拿篾來了,要求他去買那塊地。這就印證了這位先知的敏感:我早就知道,這是耶和華說的。從這兩件事,我們看見了一個啟示:首先,我們看見了他敏感的心,對神的旨意有很敏銳的領受;其次,我們看到他謹慎的心,除非環境的客觀事實印證了他的感受,他不輕舉妄動,環境印證了他的感受時,他就知道,他的預受是真確的。我特別強調這一點,因為往往有人對我說,今天神已經不像過去對耶利米那樣,對人說話了。實際上昵?祂還是以完全相同的方式說話。那時,祂是把要說的話,放在耶利米的心上,也許就是在他孤單獨處的時候。這地已經命定要被毀滅,猶大的人不能再擁有這地;迦勒底人很快就要佔有這地了。然而,在亞拿突有一塊地。耶利米也許在心底說,我是那個「至近的親屬」(Goel),是可以把它買贖回來的親人。我有權利可以買贖。哈拿篾會來找我,要我去買那塊地,我就答應去買那地。可是,他按兵不動,一直等到哈拿篾來到。哈拿篾真的來到時,他就說,現在我知道,這是神對我說的話了。從這個簡單的故事中,從這敘述的過程中偶然出現的話,我們看到了一個奇妙的啟示,這啟示說明了一個有信心的人內心的心態,這乃是每一個信心之人所應有的心態。一顆敏感的心可以領受神所給的感受,也許在那個時刻,他不是很清楚、很明確,那就是神的旨意。神的這個旨意,應和祂整體的旨意相符。領受了這一點以後,信心就耐性等候,等候環境的印證。 這個故事也啟示了一個事實,就是一個信心的生活,人要在黑暗的時刻中運用信心,要在人生中任何時刻運用信心,所必須要具備的條件。這條件一方面是與神保持密切的關係,另一方面是與當時的事件保持密切的接觸。因為神使萬事都在祂的管治之下,而我們,惟有保持與這些事件的密切接觸,纔能與祂有密切的關係。就以耶利米而論,他住在耶路撒冷,被囚在護衛兵的院內,而這座城市,則被敵軍所包圍、所攻擊。按一般常理判斷,大家都知道這塊地就快要被佔領了。想一想他的故鄉亞拿突,想一想他那塊地也很快就要被佔領了。我想我對這段經文的理解應該沒有錯,哈拿篾之所以來找耶利米,乃是希望在大限來到以前,就把這塊地賣掉。因為他親眼看到了局勢的演變。然而,這位有信心的聖徒,他把這件用普通常識所判斷的事,放在神的安排之下,順著神的計劃前進。他在日常生活中,與神緊密同行,所以他把當時的局勢,看是神的手在掌管著的發展。每一件小事、每一件重大的事件,他都要問它與神的寶座有甚麼關係。這件事也啟示了另一個事實,一個信徒必須經常生活在這樣與神親密的關係中,這樣日常生活中的一切事件,不分大小,他都可以分辨出它們與神的寶座之間的關係。有這信心的人,必易於受感,敏於分辨,並且必定敬畏耶和華。有這信心的人,行動必會慎重,必會先等環境印證了他的感動,而後纔有行動。 信心的順服 接著,我們要看信心的順服。這裏我們又看到了前面所提過的一個思想,就是信心絕對不是狂熱的。這一點,可以從耶利米處理買這塊地的情形看出來。這段經文所用的詞彙,都是當時交易時所用的專門詞句,從這裏面我們也可以看到當時的風俗習慣。這是一個緊張、急迫的時刻,大家都知道,這座城市很快就要被攻破,這個國家就要被消滅。為甚麼不憑信心買這塊地?為甚麼不隨隨便便買了就算了。信心絕對不是隨隨便便的。他們必須先立一個田契,必須合法,必須格外的小心。他立了兩份田契,一份封緘起來,一份敞開,人隨時可以去看。但是,這兩份田契必須可以互相對照,證實內容完全一樣。他又請了見證人來,並且這一切都是在「法官」面前執行的。當我們美其名說,是信心的行動,其實是糊里糊塗作事的時候,我們應該回來讀一遍這章經文,讓我們瞭解,信心就是合法,信心就是精而確。 信心的危機 在這裏,我們也看到了信心的理性。信心絕對不是不合理性的。信心經常都是建立在理性上。耶利米不是在經過仔細算計當時的局勢,然後纔買這塊地。耶利米不是在明白神要怎麼作之後,纔去買這塊地。耶利米不是在確定知道,耶和華將來必定要把這塊地還給他,所以纔買這塊地。那麼,他採取這個信心的行動,理由何在?因為「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這是對神的確信,這是確信凡神所說的都是對的。不是靠著那些政客,以自己的聰明判斷未來局勢的發展,不是靠數字的計算或機械式的觀察,知道神如何實現祂的旨意,而是靠著神叫他這樣去作的事實。因看他心底深處感受到神如此如此說,他就去買下那地。這個信心的行動,乃是針對那照在黑暗中的光所作的回應。信心是對神的認知,對這光的認知,所以他就可以毫無保留的順服。信心也瞭解黑暗,因此在順服時非常的小心謹慎。耶利米信心的行動,完全合乎法律,同時也非常小心。他的這一個行動,是建立在他內心對神的確信之上,並且有著雙重的態度:第一,不管外在環境如何,他毫無保留的順服;第二,在安靜中,他謹慎從事。 這乃是信心的順服保持了真正的平衡、合宜。 信心的確據 靠信心的順服並不是說,不必有詢問,不會有問題,不會感覺有困難。這段經文顯示了,這位先知心裏也有一種困難的感覺。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但是,每一次提到信心時,其實就承認了懷疑的存在。沒有危險就不必有信心,沒有冒險就不必有信心。有了危險,有了冒險,或說,有了危險和冒險的感覺,那時正表示我捫心中有懷疑。我們越是深入研究聖經的歷史,越是回顧自己的經歷,就可以更加明白,正當我們講究憑信心生活之時,就有懷疑的現象出現。所以,懷疑實乃信心的確據。沒有懷疑就沒有信心;在信心的範疇之外,就沒有懷疑。一個甚麼都不信的人,他當然不會有懷疑,也不會有困難。樣樣都定規得好好的。二加二等於四,他就活在這樣的光景中。沒有廣大的異象,結果就沒有些微的問題。哈巴谷是一個有信心的先知,他深深的相信神。正是他,在感覺困難之中,他呼喊,「神阿,你為何……」這是一個由有信心的人所發出的問題。而沒有信心的人,他根本就不會問神為何,或祂正在作甚麼事。所以,發問、查詢、懷疑,乃是出於信心。耶利米這一篇偉大的禱詞,正證明了這個事實。 現在,讓我們留意看看,耶利米作了甚麼事。首先,他沒有對哈拿篾說出自己心中的懷疑。他並沒有把自己心中的那些問題表明出來。他就在長老環繞之下,把田契立了下來。他說,「我將買契交給尼利亞的兒子巴錄以後,便禱告耶和華。」其實在他藉著禱告,把自己心中的問題說出來之前,他已經和人立了契約。這就是信心。神吩咐了,雖然我不知道事情將如何演變,但是我順服了。這就是肯冒險的信心,出於這信心,他敢照神的話去作。 我們再看第二點,他沒有把自己心中的懷疑告訴哈拿篾,也沒有告訴他四週圍的長老。在田契立好、畫押、封緘之前,他從末表明自己心中所感受到的困難。等這一切辦好之後,他就把這些事告訴神:「我將買契交給……以後,便禱告耶和華。」這裏我們就看到了沒有信心、不榮耀神,與有信心、卻發問題之間的分野了。有信心的人,心中有問題,他必詢問神,他必在私下把這些問題求告神。耶利米的這一篇禱告詞,實在是一篇奇妙的禱告。他禱告的第一句話是個嘆息:「主耶和華阿!」他被囚在院內,城外有敵軍包圍。這城即將被摧毀,這地將被佔領。他感受到一個信息,哈拿篾就要來見他,要他購買亞拿突的那塊地。現在,哈拿篾來了,地也買了,買契也立好畫押了,信心的工已作了。接著,他就把自己的心對神敞開:「主耶和華阿!」我不能瞭解,我不知道這是甚麼意思,我看不出,你藉著我手所作的這事,所要表達的信息怎能實現。但是,在嘆息之後,接著就述說他的確信:「在你沒有難成的事。」然後整篇禱告詞都是在讚美神的大能,看不出他有甚麼祈求。一直到最後,他纔用一種近乎呼喊的語調說:「主耶和華阿,你對我說,要用銀子為自己買那塊地,又請見證人。其實這城已交在迦勒底人的手中了。」這樣,信心在神的面前,就把一切困難、一切懷疑、一切問題都敞開了。 信心裏面就有疑難的問題。信心本身就帶有冒險,危險;但是,對神有信心的人,必把他的問題帶到神那裏。在我們過信心的生活時,最當留意的乃是,不要試圖在神面前隱藏我們的不信。從許多方面來看,實際上這一點不必多加解釋,因為理智上,我們知道,任何事對神都是赤露敞開,不能隱藏的。可是,無意間我們都在試圖這樣作。在危險、懷疑、困難中,我們雖然高唱對神的信心,可是心底的深處卻在嘀咕:這是甚麼意思?神為何這樣作?神怎能這樣作?這實在就是假冒為善,這樣的態度會把信心弄死的。信心乃是專心一意,不惜任何代價的跟隨神的吩咐;但是信心也必有一個安靜的地方,可以把內心的懷疑,問題,和不信都告訴神。假如我的瞭解不錯的話,神一貫指責的,就是這一類的假冒為善。我講這樣的話,你會覺得扎心嗎?你相信神,從你心底的最深之處,你真心相信神。你渴望跟隨祂,即使你此刻尚看不出這事將來如何,你也不瞭解為甚麼事情是如此。那麼,找個時間,把你心裏的感覺告訴祂,誠誠實實的告訴祂。我前面提過的哈巴谷之豫言,正是這個聖經原則最好的例證。哈巴谷說:我因強暴哀求你,你還不拯救!神阿,你到底是怎麼回事?是的,不過,哈巴谷是在私下對神說這些話的。而神也俯就他,對他說:我必告訴你,但你總不信我。但是,我還是要告訴你我所要作的事。我要使用迦勒底人作成我的工作。哈巴谷更進一步質疑:這更糟,神竟然要用迦勒底人。我要站在守望所,立在望樓上觀看,看耶和華對我說甚麼話。這就是偉大的信心。如果哈巴谷不信神,他就不必那麼麻煩了。如果有人不知道甚麼是黑暗,那是因為他從來沒有看見過光。如果有人從來未曾有過懷疑,那是因為他還不認識甚麼是信心。「主耶和華阿!……在你沒有難成的事。」你滿有恩典,你施慈愛,你的審判前後一致。但是,現在敵軍已兵臨城下,你竟然要我去買那地,迦勒底人就要佔領它了。主阿,現在這塊地已買下了,我要知道,這到底是怎麼回事?這就是信心的質疑。 所以,這件事最後還是以信心的再肯定作結束。這裏,我們已經被帶到一個超越邏輯的境界。現在我們要再往前,進入那種相交的氣息中。雖然這段經文相當長,大部分又是耶和華講的話,但是重要的不是耶和華所講的話,而是耶和華講話的這個事實。「那時!」(中文聖經末譯出。)甚麼時候?就是他把懷疑陳述,把心中的困難說出之後。「那時,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不但這樣,「耶和華的話第二次臨到他。」我不想詳細研究耶和華回答的話,我只想提出兩個重點。第一,耶和華的話臨到時,是這漾說的:「我是耶和華,是凡有血氣者的神,豈有我難成的事麼?」耶利米的禱告,一開始就說,「在你沒有難成的事。」可是他禱告結束時,好像是在暗示,這事看來好像對你太難了。耶和華的回答,一開始就先向這位先知肯定這句確切的話,而且祂是用一個問句開始。耶利米禱告開始時,先斷言,在耶和華沒有難成的事。結束時,他彷彿在問,這個對你會不會有點困難?神用反問來回答:這真是對我太難了嗎?這句話的語氣好像有點開玩笑,但也正表明了神的耐心。也許你覺得用「開玩笑」不太合宜,那麼你可能還沒有作人父母,如果你是一個父親或母親,我相信,你也常常故意逗一逗你的孩子。這句話真是充滿溫馨的親情。耶利米先說,在神沒有難成的事;但後來又說,這事對神可能有點難。神說,耶利米,我要和你說話,真的這事對我太難嗎?真的嗎?在我有甚麼難成的事嗎?神用這個奇妙的方法,回答了那有信心的人所發出的懷疑。祂用的方法,是把那人心中的懷疑直接說出來。我有懷疑,不好意思說出來,現在由神的口說出來,我就不會那麼不好意思了。後來,神就斷言,將來人必要應驗耶利米買地所象徵的意義,而在這一帶地方買田地、購房屋。 後來聖經又說:「耶利米還被囚在護衛兵的院內,耶和華的話第二次臨到他。」神還有未完的話要對他說,「你求告我,我就應允你,並將你所不知道,又大又難的事指示你。」事實上,神就是在對他說,你所表達的懷疑絕對正確。換句話說,這位先知有懽可以提出質問。接著神又讓他進入一個更深奧、更奇妙的真理中,就是經過目前這一切的動亂、不安、混雜、破壞、毀滅之後,從那根,必有苗裔長出來,祂來了要作君王,也要作祭司;祂要執行權威,也要作中保,使人可能真正進入神的管治之中,實現神管理人的心意。 這就是神對這位有信心的人所作的回答。這位有信的人,在神面前誠實的把自己的懷疑說出來。我們若以誠摯發出問題,就可以給神一個機會,讓祂用肯定的啟示來回答我們。不過,這必須是出於個人,不能集體的問。我最深的問題不能由另外一個人來回答。不論是祭司,是先知,是傳道人,都無法把神的回答帶給那些在大風大浪中掙扎的人。我只能對你說:給神一個機會吧!怎麼給神一個機會?就是在神面前,把你的不信說出來。我們的問題在那裏?在我們的不忠。我們心有懷疑,不對神說,反而去對朋友,對鄰居大肆宣揚。 這一切,對我們現實的光景言,是在說明一個原則:往往信心的行動是要我們去賣一塊地,而不是買一塊地。我想我必須再強調這一點,因為我們往往太注意偶發的小事,而忽略了那最基要的東西。耶利米藉著買地,表達了他的信心。如果我們翻開新約,就可以發現一個相反的例子。「巴拿巴他有田地,也賣了,把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我們不要把偶發的和基要的相混淆。還好,教會中還沒有出現兩個這樣的教派:一個專買地,一個專賣地。一派叫耶利米派,另一派叫巴拿巴派。其實教會常常有這錯誤,根據偶發的東西,就建立起一個獨特信仰的教派,而那最基要的東西,反而被忘記了。這裏所要表達的原則,比買地、賣地更深。這個原則比任何時候人所能說明的都更深。 耶利米購買亞拿突那塊地的故事,說明了一個重要的原則:首先是維持與神的關係,所以我們纔能瞭解目前的局勢;其次,我們要保持對時下的局勢之認識,這樣纔可以保持與神的合作。這樣的機會,往往是在普通生活中出現。作為一個有信心的人,你明天早晨就要去買、去賣。對神的信心乃是一種交往,這樣的相交是如此的真實,以致每一時、每一刻、每一件微小的事,都可以感受到永恆力量的脈動。對神的信心,可以使人對哈拿篾非常熟悉,對他急於要賣那塊地,在災難末臨到以前把價值收回這件事非常熟悉。這樣的信心必須加以培養。而惟有人不把自己內心的問題加以掩飾、加以偽裝,敢於在神面前表白出來,纔能培養出這樣的信心。對於那些敢以如此誠實信神的人,神就要告訴他一個奧祕,就是「耶和華與敬畏祂的人親密」。――《摩根解經叢書》 落在地裡死了(三十二章)(邁爾) 耶利米書第三十二章 耶利米被囚在護衛兵院內的時候,神的話臨到他,說不久之後他的叔叔要來,求他買下他叔叔在亞拿突的那塊地。這消息頗令他驚訝,因為他清楚地從神那裡知道,這國即將傾覆,這地快要成為荒場。四十年來他不斷向百姓宣告的信息只有一個,就是這地必須因百姓的罪守安息日,作為對他們的審判;而現在神卻要他在亞拿突買地開墾,這似乎與他傳講的信息背道而馳。神的命令使他猶豫了一會兒,或許他心中開始疑問,他素來不斷在百姓耳旁重複宣講的信息是否有所失誤。 然而他至少外表未露出任何困惑的跡象。他叔叔的兒子一進入院內,提出要求,先知就立刻接受他提出的條件,以七十舍客勒(約合兩英鎊)的價錢買下了那塊地。 此外,耶利米還不憚其煩地親自處理一切記錄、見證的手續,好像他馬上就要開始經營那地一樣。他沒有省略任何一個表格;最後他將兩張契約交給巴錄——
一張是封緘的,上面載著售價等較隱私的部分;另一張是敞開的——當著巴錄和眾人眼前放在瓦器裡,存留起來。可能一直保留到他們從被擄之地返回時才被人打開。我們可以想像當人們再度啟開這些檔時,必然又是另一番心境和感觸了。 然而在這個喜氣洋溢的場合,耶利米卻未分享到任何喜樂。他照神所吩咐的,完全倚靠著神,雖然一個極大的黑暗陰影正籠罩著他的靈魂,正如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情形一樣。確實,在他生命的這個階段,他就像一個隱藏的瓦器,裡面裝著這個國家蒙拯救的契約。他是瓦器,但所盛的是天上的寶貝。他好像一粒麥子,落在地裡死了,但其裡面所蘊含的生命原則,卻透過死亡而彰顯出來,只有經過秋季的腐爛、敗壞,整個耕種的過程全部完成時,它才能成為人的祝福。 一、午夜的黑暗時刻。任何東西都是惟有透過服事,才能達成其生命完整的意義。一小塊鐵在成為一部大機器的零件之前,是孤獨的,無用的。一粒藏在木乃伊盒子裡的玉米種子,單獨地存在那裡達三千年之久,只有在它經過死亡,吸收了大地的精華,露水,陽光,空氣,長成金黃色的玉米之後,它才體會到存在的目的和榮耀。一個人若過著自以為滿足的生活,他惟一的目標就是實現個人的野心,這種人永遠啜飲不到生存的甜美滋味,他的全人也不能得到十足的發展。只有當我們為神、為人而活的時候,我們才能實現本性中那最蒙福的潛能,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因此,更深一層說,耶利米絕不會懊悔他將一生的精力和時間用來服事他人。如果他未服事人,反而逃避早年的呼召,那麼他的一生將是何其悲慘可歎,其程度適足與他本性中高貴的資質、充實別人生命的能力成正比。 但是,人若不肯付上代價,放棄這世界視這寶貴的事物,就不可能獻身於服事他人的大業。用基督的話說,一粒麥子必須落在地裡死了,才能結出許多子粒米。對麥子而言,死亡是必須的,如此方能將封鎖住生命本質的殼打破。對人而言,己生命的情欲、誘惑必須先死去,人的靈才能出來,從神那裡尋求供應,進而供應四圍人的需要。這樣我們就明白了為何耶利米備嘗缺乏和悲傷。死在他裡面發動,生就得以在以色列中發出,也在一切讀他預言的人裡面發動。 他對人類的親情是死了——早年神曾對他說,「你在這地方不可娶妻,生兒養女。」他在亞拿突的鄉親,他父家的人都反對他。他的知己好友、與他一同前往聖殿的夥伴,紛紛背叛他。他心中洋溢的感情是針對整個以色列民族的,而不是傾注在家庭、故鄉這個窄狹的圈子裡。 他對朋友的好意是死了——人很難對此冷漠視之。當我們一帆風順,四周吹著愛和景仰的溫煦和風時,我們較容易竭盡己力,作最好的表現。情感豐富、敏銳的耶利米更容易感受到這種影響力。然而他從一開始,就不斷面臨著人們的辱駡和憎惡。沒有任何記錄提到有人對他口出感謝或鼓勵的話。他悲哀地喊道,「我的母親哪,我有禍了,因你生我作為遍地相爭相競的人;我素來沒有借貸與人,人也沒有借貸與我,人人卻都咒駡我。」 他對愛國的自尊是死的。沒有一個愛國者會允許自己對國家絕望。不論烏雲如何密佈,反對的逆流如何高漲,他都相信自己的國家必然會安渡風暴,化險為夷。他不會允許自己被絕望的心思所盤據,必然會奮力趕走這種思想,視其為叛逆不道的。然而耶利米卻反其道而行。從沒有一個人類的心像他那樣真摯,從沒有一種愛國思想像他的那樣熾熱高貴。他對以色列的信心包括在他對神的信心裡面。但他不得不說出那番引起眾首領反感的話,他們甚至要置他於死,因為他使作戰的兵士手軟無力。 他對人身的自由是死了。他的事工有一大部分是在獄中完成的。我們不斷讀到他被鎖起來,無法繼續出聲。他的朋友巴錄一直擔任他的中保和傳話者。這對他必然痛苦不堪。他的作品充滿了對大自然的響往和描述;身陷囹圄對這一顆溫柔易感的心是何等的折磨啊! 他對一向所宣講的預言上是死了。在耶和華吩咐他買下哈拿蔑的田地之前,他從未懷疑過耶路撒冷危急的命運。她無可避免地將被刀劍,饑荒,瘟疫,烈火所毀滅。並在公、私場合中所說過的一切話,都是在印證這一點。但是如今神命令他的話卻似乎暗示著這地仍要存留,由其地主開墾。 二、耶利米的行為。只有極少數的人,像耶利米這樣,如此近似他與救贖主行經同樣的路徑。他幾乎被剝奪了人類最珍貴的一切東西。但這同時,他也從三方面得到安慰和支援。 (1)他禱告。他的日記如此摘錄:「我將買契交給尼利亞的兒子巴錄以後,便禱告耶和華說,主耶和華阿!」是的,他也從這個舉動中受到激勵,因為這事件以後不久,消息傳來,猶大王的宮室被拆毀,以便用其建材興建抵擋敵人的高壘,他的心在震驚之餘,耶和華的話臨到他說,「你求告我,我就應允你,並將你所不知道,又大又難的事指示你」(見耶三十三1~5)。 靈魂遭遇難處時,禱告的助益最大。你或許看不清楚神,或許只能在濃霧中摸索探向神所在的地方,只能背誦神和你知之最詳的事;像耶利米那樣在禱告結尾時說,「看哪」(耶三十二24)。不管怎樣,要不斷的禱告,「凡事借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的平安就會降下來,包裹你飽受憂患的靈魂。 (2)他安息在神的話語上。先知的靈被神的話所滋養。他喊道,「耶和華萬軍之神阿,我得著你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你的言話是我心中的歡喜快樂。」一個人陷於悲傷時,勸他去讀聖經,似乎有些冷酷;但除此以外再也沒有更好的法子了。因為話語的後面是道,在人子行走的花園裡,在會幕裡,那「日頭」發出的光都是健康、舒適的。多少時候神的兒女轉向他的話語,好像救主在最黑暗的時刻浮現他心靈上的是神的話一樣,就從聖經中找到了一篇詩,或基列的香膏,以及那能醫治人的生命樹。 (3)他忠心地守住崗位。「我便買了那塊地。」我們服事人,當然不會總是遭遇到挫折,反抗,冷漠;但即使遇到了,也不可畏縮、退後。神的日光照好人也照歹人,他降下的雨露滋潤他的兒女也滋潤頑梗不知感恩的人。外邦人的氣勢好像冬天刺骨的寒風吹在你臉上,固然沒有夏日的和風那樣宜人,但只要你能辨得清前面的路徑,就應該繼續前進。一旦偏離正路,不管是右是左,都是極其危險的。當一個孤獨的靈魂除了謾駡、反對之外一無所獲,好像犯人被釘在十字架上一樣時,它惟一的安慰就是看到那些拒絕他的人後來因他蒙了福;正如五旬節臨到那些殺害基督的人一樣。 這是靈魂在愁苦中可以得到的安息。它俯在地上頻頻呼喊,「父阿,阿爸父!」它安息在父的應許中,服在死亡之下,但它確信永生和它所選擇的目標正等在前面。 三、補償。所有的低谷都有高山,所有的深淵都有巔峰,所有的午夜都有黎明時分,所有的欣嫩子穀都有橄欖山。我們每一次為神或為人擺上時,都會發現在我們降服的那一刻,他就開始補償了,正如他預先告訴先知的:「我要拿金子代替銅,拿銀子代替鐵,拿銅代替木頭,拿鐵代替石頭」(賽六十17)。我們降服,並不是為了求報償;但當我們只存單純的心志降服時,就會明白基督若借用一隻船或一位水手,他必然以滿到船邊的魚回報。 神並不是保留報償直到新天新地的日子,那樣太長久了。此時此地我們就可以得到。一個長年囚禁於地牢的人剛出來時必然難以適應,他害怕亮光,陌生人的眼光,以及生活的挑戰;但是待他關節開始活絡,四圍的陌生消失之後,他豈不是得了報償?別人的行動或許使我們飽受煎熬,朋友的冷漠可能難以忍受;但是神有更美好的要賜給我們,是遠超過人所能想像的。 耶利米發現了這奧秘。他的報償來了。神成為他的安慰者,抹去他的眼淚,將未來展現在他眼前;越過長的通道,他看見他的百姓在自己的土地上耕種,百姓用錢買地,將買契封緘,正如他先前所作的。他聽見歡喜快樂的聲音,新郎、新婦的聲音,那些帶感謝祭到耶和華殿中之人的聲音;他確信人子要來,他是大衛的苗裔,將坐在大衛的寶座上(參耶三十二、三十三章)。另外他也從尼布甲尼撒王和餘民對他的信賴上得了報償,後面我們將論到這一點。如果他知道後世有多少的殉道者因他的事蹟、預言得安慰,他必然會感覺他的患難若與那至高無比的榮耀相比,就顯得多麼微不足道啊。 所有落在地裡死了的人也一樣。神不會遺忘或撇棄他們。墳墓或許幽暗陰森,漫漫長冬,寒風是那麼凜烈刺骨;但春天將會來臨,石頭要被輥開,金色的樹梗將在陽光下搖曳,結出累累的果實;而人們將因我們的經歷,和眼淚、受苦、禱告的結果而得著滋養。 神對祂立約的保證(三十二1~三十三15)(王國顯) 上次我們讀到末了的時候,我們留意到,我們的主說了很明確的話,祂向以色列人所立的約,沒有人可以更改祂與人當中的關係。當然!這些人是蒙揀選,蒙紀念那些人,神永遠不會忘記他們。為著這樣一個原故,祂向耶利米說話的時候,透露了一些新約的秘密。那一個時候距離新約的時間還有好長的日子,起碼有五、六百年,但神好像等不及了,祂隱隱約約的宣告從道成肉身的神的兒子到地上來作人,作成救贖的工作,然後帶進新約,叫一切舊約裡帶給人的陰影都停止了。 神說過了這些事情以後,祂非常肯定的說,沒有人可以改變神這個定意。如果神所定規的自然規律是可以更改的,神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也就可以更改。如果整個宇宙可以給人量度的,那麼,神所定規的事情就有條件發生改變。換句話來說,根本就沒有甚麼可以搖動神所定規的事情。為了這樣的一個保證,我們今天看到三十二章,神就作了一些事情,來印證祂所說的這些話。 三十二、三十三這兩章,是跟著三十一章末了神所宣告的事實給引出來的。怎麼說呢?我們留意,三十二章開始說:『猶大王西底家第十年,就是尼布甲尼撒王十八年,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我們先來抓住當時歷史的事實,西底家第十年,就是被擄前的第二年,也就是猶大亡國到了最末了的時候,還有兩年,也許還不夠兩年,有一年多,猶大就滅亡了。但是那個時候,猶大人本身沒有這個感覺,但是環境卻是給猶大人很大很大的威脅。 猶大人頑強抵抗巴比倫 弟兄姐妹留意第二節,『那時巴比倫王的軍隊圍困耶路撒冷。』就是說耶路撒冷已經被圍困起來了。猶大人是拼命在那裡抵抗,也抵抗了好久,巴比倫的軍隊也沒有一下子就把城攻下來。你從這裡的記載也可以看到,一直圍攻了一年多,差不多快兩年,才把耶路撒冷攻破。我們用中國人的一句話來說,猶太人當時是困獸,但是他們還在那裡拼命。他們所以能這樣子,因為他們覺得巴比倫人現在是很猛烈的攻打我們,但是他們對付不了我們,早晚我們會把他們擊破,因為他們是勞師遠征,已經那麼長久,他們徒勞無功。所以再過一些時候,我們就可以把他打破了。這是當時猶太人心裡面所想的,所以他們才那麼頑強的在那裡繼續的抵抗。 這些事情反映在那裡呢?一方面是反映在他們當時對巴比倫軍隊的抵抗,我們從歷史上可以瞭解到,當時巴比倫在中東那一帶,已經把許多國家都滅掉了,很輕易的就把那些國家滅掉。但是一到了猶大這個地區,就碰到很頑強的抵抗。所以弟兄姐妹你就知道,當時猶太人他們戰鬥的意志很強。正因為這樣,他們沒有辦法能聽得進神藉著先知耶利米所說的話。神說:『你們一定要被擄到巴比倫,耶路撒冷城一定要被攻破,西底家這一個王,一定要到巴比倫去,跟巴比倫王眼對眼的在那裡說話,在那邊作俘虜。』他不肯接受這些講話,所以在那個時候,西底家王就把耶利米監禁起來。 為甚麼監禁他呢?因為他說:『城要被攻破,王要被擄,整個猶大都要被擄。你們現在雖然是好像打得有聲有色,但是終竟你們都要失敗的。』正因為他說這些話,在當時人的耳朵裡是非常的不中聽,所以西底家王就把他囚禁起來。也許他像亞哈王對先知亞希雅一樣,你敢說我一定不能戰勝敵人,我就先把你監禁起來,等我回來才辦你。也許西底家王那個時候也是存這個意思,或許他也是因為不敢完全得罪神,所以就把耶利米囚禁起來。 神的話不能更改 三十二章和三十三章的事情,都是發生在這樣一個環境裡。對猶大人來說,他們已經退守到耶路撒冷,受困在那裡,猶大對這樣眼見的事情是看得最清楚了。耶利米被囚禁在護衛兵的院子裡,就是御林軍營,用文明一點的話來說,或者用近代的話來說,就是兵營。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弟兄姐妹你留意,是在這樣的環境裡,耶利米還一直說:『耶路撒冷一定給攻破,猶大一定要被擄,但是神在祂的時間到了,祂要把猶大重新帶回來建立在這裡。』雖然說到猶大將來要重新建造,但是人聽不進去。因為在重新建造以前要有被擄。所以耶利米當時的處境是非常非常的艱難。但是神藉著他說的那些話,能不能成就呢?我們感謝主!從三十二章開始,我們看到,神藉著耶利米來表明一個事實,人可以被囚禁起來,但神的話不能更改。神怎麼來顯明這樣一件事情呢? 在動亂中買地來表達猶大必能復興 當耶利米還在監獄裡的時候,神就對他說了:『你叔叔沙龍的兒子哈拿篾一定來見你,』第六節,『他說,我在亞拿突的那塊地,求你買來。因你買這地,是合乎贖回之理。』弟兄姐妹們,你留意這句話,我們聽起來是好像沒有甚麼大不了,但是你和當時的環境配合起來的時候,你就容易看見,這是甚麼回事呢?有那麼荒唐的事麼?兵荒馬亂的時候,還要強逼著人去買地麼?弟兄姐妹,你說沒有強逼。你留意字裡行間,弟兄姐妹你記得,耶利米是祭司的後代,他本身也就是祭司。他叔叔當然也是祭司,祭司的兒子還是祭司。弟兄姐妹,我們要注意,你讀利未記的時候,你會看到一件事情,祭司的地是不能隨便買賣的,根本就是不能賣的。 祭司地上的屋子是可以賣,但是那塊地是不能賣的。這是關乎祭司這一方面。至於關乎整個猶大,關乎整個以色列,他們地土是可以賣的。但弟兄姐妹你留意,他在這裡說:『合乎贖回之理』。甚麼叫做『合乎贖回之理』?如果我們讀利未記的時候,我們記得,從前以色列人五十年就有一次叫禧年,就是經過七個安息年,接上的那一年,就是五十年,那個五十年就是禧年,以色列人每五十年就有一次禧年。你說禧年有甚麼意思?當然,這個禧年就要引出將來那個千禧年,但是禧年主要的內容是甚麼?乃是一切人與地都要得釋放。你說,我窮了,我需要一些款,但我甚麼都沒有,我只好出賣我自己給人作奴僕。那可以,但是呢,不可能作很久,一到了禧年,就無償的回家,得自由了。比方說,我窮了,我把地賣給吳弟兄,我按著地價賣給他。如果剛剛過了禧年的話,吳弟兄他擁有這塊地只有四十九年,到了下一個第五十年,他就要無償的歸還給我。 這個是禧年裡的條例,注重在人,房子並地土得自由。我們姑且這樣說,不能賣斷的,這是禧年的定規。神向祂的子民說出,神總有那麼一天,要把他們帶到一個完全的釋放裡。詳細的我們不說它。現在這個耶利米的堂兄弟就來了,他說:『堂兄,我有一塊地,現在求你把他買去』,因為這些地只能在本宗族裡買賣的,因為祭司的地土不能賣給另外一個支派的。其他支派的人買另外一個支派的地,也許還允許,但祭司的地不能賣給祭司以外的人。所以他就來對耶利米說:『你來買,你把它買下來。』甚麼價錢呢?他說甚麼價錢就甚麼價錢,因為以色列人賣地是根據離開禧年還有多久來決定那個地價。如果離禧年時間長一點,地價就貴一點;離禧年短一點,那地價就便宜一點。 但甚麼叫做賣?我們的觀念就是,買過來就是我的。但在以色列人中就不成,你頂多買四十九年,四十九年後就物歸原主。我們現在曉得這個,祭司的地只能賣給親屬。現在我們要留意,第一,現在是兵荒馬亂的時候,戰爭還在進行中,戰爭的結果沒有人能預料。如果猶大真的是戰敗了,巴比倫人佔領了這個地了,你現在把這個地買回來,不一定是給你能擁有。這是第一個問題。第二個問題呢?耶利米現在是在那裡?是在監獄裡。耶利米如果有錢,他現在在監獄裡,並且又是在當時戰亂的時候,金錢對他是很重要的。現在去買一塊地,就把那個現金發出去,但買回來那塊地呢?一點用處都沒有,不能耕種,又沒有收成,等於說那些銀子白白送出去。把它送出去無所謂,但是在那種情勢底下,誰都不知道明天是怎樣,手下的現金沒有了。這是第二個問題。 還有第三個問題,就算是買下來,但是前途沒有把握。如果巴比倫人佔領了猶大,這個土地所有權就完全沒有保障了。猶大如果在戰爭中戰勝,這個復原的工作也需要很多的年日。所以從當時的環境來說,耶利米買這一塊地,簡直是毫無道理的,沒有人在那種環境來再作買賣的。但是神的話先來告訴他,『你的堂兄弟來看你,要把他的地賣給你,你就買下來吧!』『好,我就買下來。』『你還要請來見證人,明確的來說明這個事情。』耶利米聽過了以後,果然他的堂兄弟就來了。來到了以後,這個交易就完成了。因為在耶利米這一邊,是神說有這麼一件事情,耶利米就只好聽從了。那一個也許很需要錢,所以要快快的把地賣出去,拿到現款,事情就成交了。耶利米就請人來按著規矩,訂了合約,邀請了見證人,然後就要托人給他去處理。保留起來。 藉著買地宣告神恢復的應許 然後,耶利米就宣告一件事。人都不明白,為甚麼他在這種光景底下,還有土地的買賣。弟兄姐妹你留意,當耶利米作完了這一切的時候,他就公開的宣告,他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這樣說,將來在這地必有人再買房屋,田地,和葡萄園。』就是說,這個地並不會荒涼下去,這個地還是有價值的,這個地還要興旺起來的。神要它興旺起來,誰都不能阻擋。但弟兄姐妹,你必須要記住,這些話不是說在平時,如果這些話說在平時,那就非常簡單。這個話是說在非常時期,說在非常不合宜的時刻。但感謝神!耶利米在那裡說:『這是神說的,事情一定要成就的,』感謝主!事情就這樣過去了。 裡面有了昏暗的掙扎 弟兄姐妹們,耶利米在這裡做了這件事,他自己心裡過不去,他自己也不明白,『神!袮為甚麼要我作這件事,這件事情是毫無道理的,這件事情實在是沒有道理的。』所以接下去他就禱告。下文那一段禱告,如果沒有看到最末了的那一句話,你覺得耶利米的禱告是禱告在神的心思裡,因為他的禱告一直在那裡述說神怎麼恩待他的祖宗,怎麼,怎麼恩待祂的百姓,雖然以色列人並沒有跟得上神的心意,但是神沒有放棄他們,非常的恩待他們。雖然要管教他們,但是還是沒有放棄他們。如果你只是看到耶利米的禱告到這裡的話,耶利米裡面也很明亮。我也不敢說,耶利米裡邊不明亮。但是一看到他最末了的那一句,你看到他裡面有點不明白,他不明白為甚麼神讓他作這樣的一件事。 你留意,他末了怎麼說?『神啊!袮所說的話成就了,袮也看見了。』二十四節的末了,二十五節,『主耶和華啊!袮對我說,要用銀子為自己買那塊地,又請見證人,其實這城已交在迦勒底人的手中了。』弟兄姐妹你看到,耶利米遵行神的吩咐,他是作了那件事,但他裡面不明白,為甚麼神要他這樣作?他裡面好像覺得,『神啊!這事非常不合理,雖然袮說,將來袮必定要復興這個地方,但是現在的人看不見,現在的人能不能活到那個時候,他們自己沒有把握,他們不覺得,這個事情會給他們甚麼特別的題醒。』 真實順服神的榜樣 弟兄姐妹你留意耶利米這一句話,他也不大明白神為甚麼會這樣作。正因為他這一個不明白神怎麼作,他還是去作,我們就看到寶貝的地方在這裡。有些時候,我們在神的面前,去尋求跟隨主的道路,或者說是尋求明白神的旨意。神的旨意是向我們說出來了,但是我們不明白為甚麼神的旨意要這樣顯出來。我說,我們裡面有好多,好多的疑問。按一般的情形來說,我們裡面有疑問,我們對那件事情就有保留,保留的結果就是不照著神的意思去作。耶利米在這裡活出一個很寶貝的事實。他不明白神為甚麼會這樣作,但是因為是神說的,他就照著神的話去作。 我們常常說,一個真正順服接受神的權柄,不是因為完全明白了神的意思才接受神的安排。一個真真實實順服神的權柄的,不管明白,或是不明白神的安排,既然認定是神的安排,確定神有這樣的安排,他就毫無保留的去接過來。我們實在感謝神!最近一位弟兄寫了他過去的一個見證,他要讓我給他寫一個序。所以我就先看看。我看了以後,在我心裡面真的是把我震動了一下,很厲害。我給他寫的那個序就用這震動來作起頭。這位弟兄二十年從勞改場回來,他被捕的時候,是在北京基督徒會堂聚會。二十年勞改場出來以後,他去看王明道先生。王先生一看到他的時候,王先生眼睛就濕了,對他說:『某某人,我連累了你。』那位弟兄怎麼說呢?他說:『叔叔,你沒有甚麼資格叫我為著你去坐牢,我是為著主而去坐牢的。』 王太太在邊上就插咀進來說:『對了,某某弟兄說的話對了。』弟兄姐妹們,你留意,二十年是短時間麼?你為甚麼二十年在那種環境裡度過呢?出來的時候,是平反出來。二十年的時間很短麼?這個弟兄我認得他,他進去的時候二十幾歲,出來的時候快五十歲了。人生最青春,最黃金的時間就這樣報銷了。但是你看他跟王先生的對話裡,無怨,沒有歎息,他還堅持著他勞改是為著主的原故,把接受這樣的遭遇,任何一個人都不能成為他受苦的原因。我們實在感謝我們的神!我可以想像得到,這個弟兄,你說他完全沒有想到他在那段日子裡有一點苦味,這個我不大相信。 但有些事情我能相信,當他感覺有苦味的時候,他一定會回到主的面前,所以他才能在二十年後,就這樣坦然的,無怨無悔的來說明他自己的遭遇。我絕對的相信我的弟兄一定會想到這個問題,神為甚麼讓我那麼長久呆在那個地方?別人不知道我是沒有犯錯誤的,但袮一定知道,為甚麼袮會讓我不明不白的在這種環境裡一年過一年?我肯定我的弟兄一定有這個想法。但是感謝神!有這個想法不希奇,因為人就是會這樣想,連約翰在監牢裡的時候,他也會有這樣的黑暗。但你看到我們的弟兄經過了事情以後還能坦然,你就知道,他怎麼樣能走過那一段路途。 真實的順服是超越眼見的限制 弟兄姐妹們,明白而順服,那已經是很寶貴。在不明白裡面,還是順服,這個就太寶貝了。我們感謝主!在耶利米這一個禱告裡,如果沒有末了那一句話,我們還不知道耶利米在神面前這個順服的品質是何等的高。但是感謝神!當年的耶利米,他活在神的權柄的底下,他真真實實是摸到神的權柄。他也沒有隱瞞他自己裡面的幽暗,他跑到神面前去,神馬上就給他一個響應。神給他的回應是甚麼呢?神給他回應是很顯然的,神再次告訴他,神這樣對付以色列人的原因。這一點耶利米是完全明白的,但耶利米裡面的難處是在那裡呢?裡面的難處就是七十年後的事,是不是真的像神的話所說的? 也難怪耶利米這樣想,因為我們還不夠太瞭解,當時神跟耶利米說話的時候,耶利米的感覺是怎麼樣。好像耶利米有這樣的一種感覺,七十年回來,大概是沒有甚麼難處的。但是七十年回來以後,猶大的復興,就真的像神所說的那樣麼?因為你叫猶大七十年後回來,用人的想像來說,那是不可能的。頭一個你要問的,誰去解救猶大?如果是猶大人自己可以拯救猶大的話,猶大就不會落到那個光景。如果別一個比巴比倫更強的來解救猶大,他們怎麼會把猶大這一批廉價的勞動力來放走呢?這個也是不可能的。按照人來看,尤其是從猶大被擄到巴比倫那麼長遠的路程,所以七十年後回來,大概有可能。因為也許比巴比倫更強盛的人把巴比倫滅掉,他就把這些猶大人打發回來。但是打發他們回來,還是叫他們繼續作奴隸,這個是絕對有根據的。我們看當時古列王后來的歷史,我們看古列王把以色列人釋放回來,雖然不是作奴隸,但是只是比奴隸高一點。 怎樣也是不能完全恢復到像大衛時候的日子,也沒有恢復到所羅門的那個日子。因為我們都很清楚,當猶大人回來的時候,頂高的是做了總督,王是沒有了。這是以後的歷史。但是神在那裡說得那麼明確。我不知道,我實在不知道,當時耶利米和神的談話裡,他領會到一些甚麼。但是我們也稍微知道一點點,尤其是我們今天在新約裡的人,我們讀這些記錄的時候,你讀到神跟耶利米所說的話,一直說到國度,一直說到道成肉身,說到國度,說到新天新地,我們現在領會到這樣的情境,但當時耶利米會不會也感覺到神的話裡有話還沒有說清楚呢?這是非常有可能的,所以才有他禱告那些話:現在巴比倫人已經圍困了我們。 神與百姓立永遠的約 感謝神!神就是這樣跟他說:『我管教我的百姓,這個事情不能更改。但是我不放棄他們,這個事情也不會更改。』然後又說要把他們帶回來。帶回來又怎麼樣呢?零碎的事情我不說了,我說大的事。四十節,『我要與他們立永遠的約。』弟兄姐妹注意『永遠的約』,甚麼叫做『永遠』?永遠就是沒有時間限制的,誰都不能限制的,就是說不可能有改變的。弟兄姐妹,神與以色列人立了多少約呢?立過好幾個約。但是那幾個約都是隱隱約約題到永遠的事。比方神告訴他們說,在過節的時候,或獻祭的事情上面,神就告訴他們說:『要作永遠的定例』。神已經給他們一個永遠的觀念,神和他們中間有永遠關係的這種觀念是很明確的。神和以色列人立約的時候,一直是題醒他們,千萬不要背棄與神立約的事。 因為如果他們背棄與神立約的事,神會對待他們如同對待從前迦南地的原住民一樣。這是在申命記裡很明顯的,反來覆去說得很清楚的。換一句話來說,神把以色列人選召出來,這一個選召並不保證他們永遠在神面前蒙紀念。但神給他們看到,他們有永遠蒙紀念的條件。但是能不能永遠蒙紀念,這個要看他們自己。如果他們自己不願意的話,這個永遠蒙紀念的條件就不兌現了。所以從過去神跟以色列人立的約,是給他們有永遠蒙紀念的觀念,但卻沒有永遠蒙紀念的保證。所以神就告訴他們說:『要作你們中間永遠的定例』。但弟兄姐妹,你留意這裡,神說:『我並不是在跟他們說作永遠的定例,我要與他們立永遠的約,並且隨著他們施恩,不離棄他們,並且他們有敬畏我的心不離開我。』 弟兄姐妹,你留意這件事,在耶利米聽來,大概七十年以後回來,不大可能有這樣的光景。我們也不必推測耶利米心裡面怎麼想。不過我們就事論事,我們就看到這樣的一個問題。所以神在這裡說了,『我要和以色列人立永遠的約,我讓他們與我當中的關係完全的正常。現在我要你去買你堂兄弟的那塊地,就是要在不可能,不應當發生的環境裡,我要藉著這樣的事情,來向人宣告我要在以色列人中間所作的那一件事。雖然如今這些土地不值錢,但是總有一天,這塊地上那種興旺的情形,是沒有人能想像得到的。』神跟他說了這些話,神說出祂是藉著耶利米,用一個實際的行動來印證神的信實,來印證神的宣告。 神用自己作保證 神跟耶利米說過了這些話以後,過了不久,那是三十三章,耶利米還是給囚在護衛兵的院內。因著賣田而引起的這種情緒還沒有過去的時候,神第二次跟耶利米說話。第二次跟耶利米說話,說的話仍然和買地的事情有關的,說到神心裡所要作的事。說的是甚麼呢?神先說了祂自己。你們留意第二節,『成就的是耶和華,造作為要建立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是祂的名。祂如此說,你求告我,我就應允你,並將你所不知道,又大又難的事,指示你。』弟兄姐妹你留意,神是向耶利米介紹祂自己,這些話祂從前有沒有向摩西介紹過呢?有沒有向亞伯拉罕介紹過呢?沒有的。但是在這裡向耶利米說出祂自己的時候,就說得更清楚一點了。 弟兄姐妹,你注意,頭一件事情,神說出祂是始、祂是終。這些話在啟示錄就不希奇,但在這一個時候說出來,就是很新鮮。我們讀啟示錄的時候,『神是始,神是終』有好多遍。但是在啟示錄以前,你很難掌握到這樣一個心思來說到神的事。現今神對耶利米說了,『成就的是耶和華,造作為要建立的也是耶和華。』成就甚麼呢?造作甚麼呢?都是神自己所宣告要作的。祂宣告祂是要作的事的開始,也是把宣告要作的作好為結束。這個就是始,這個就是終。祂是始,祂管理著一切,把一切都帶到結局。神在那裡說出祂的自己,祂的名叫做耶和華,就把這整個事情帶回源頭去。 等候向人施恩的神 弟兄姐妹都知道,耶和華就是自有永有,祂就是始,祂就是終,一切都是在祂那裡。現在問題在那裡?問題不在這些神所宣告的事情要不要作成,現在是要神在等待成就祂所要作的時刻。這個時刻是怎麼來的呢?弟兄姐妹,你注意第三節,『你求告我,我就應允你,並將你所不知道,又大又難的事指示你。』這說出甚麼?頭一件事說出神是等候向人施恩的神,神一直在那裡等待向人施恩。但是我們說,神袮等候向人施恩,袮施恩就是了,袮還等候甚麼呢?袮樂意給人恩典,袮就把恩典賜下來,不就成了麼?但弟兄姐妹留意,神在這裡說出,祂是樂意向人施恩,但是接受恩典的人,必須要有一個條件。待會我再說這個條件,為甚麼必須要有這樣條件。條件是甚麼呢?『你求告我,我就應允你,並將你所不知道,又大又難的事告訴你。』 那個條件就是你求告我,你來尋求我。你來尋求我,我就告訴你,我就讓你知道,我就讓你承受恩典。弟兄姐妹們,你說:神好矛盾,袮既等在那裡向人施恩,但是袮又要人先求告袮。如果人不求告袮,袮有恩典也不給,這不是很矛盾嗎?弟兄姐妹們,我們常常說,許多許多的事情,你都要回到創世記起初的時候去看。你不回到創世記起初去看的時候,你就沒有辦法能瞭解,為甚麼神常常作一些事情,是我們覺得好像不需要那樣子的。弟兄姐妹們,這個仍然是馬太福音上面所題到的那個原則,是同一個原則不同的應用。馬太福音十八章那裡所題到的那原則是甚麼?就是神要在地上成就的事情,需要地上有人與祂表同情。 弟兄姐妹都記得,『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我在天上也捆綁,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我在天上也釋放』,在這裡是同一個原則,神要等候向人施恩,人在那裡?人在地。弟兄姐妹們,你千萬不要輕忽這個『地』,地的問題非常的重要。我們讀創世記第一章,你很清楚的看見,神六日的創造的中心點在那裡?在『人』和『地』。這『人』和『地』是連接在一起的,是兩個不同的事實,但卻是有連在一起的關係。神要得著人,為要得回地。神要得回地,神先要得著人。你看到這件事,所以你就留意到,當神造人的時候,神說『要照著我們的形像和樣式去做人。』讓他去管理神所造的一切。末了的那一句話,我常常題醒弟兄姐妹們的,要管理的不僅是海裡的魚,不單是空中的飛鳥,也不單是地上的走獸和昆蟲,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和全地』。 弟兄姐妹們,地在神的眼中是很給重視的,神把人造出來的時候,就把地交在人的手裡。人墮落了以後,地就落到撒但的手裡,事情雖然是落到這樣的糟糕,但是神仍然守著祂自己的信實。祂在地上要作甚麼事的時候,還需要找到有人和祂表同情。這是我們常常想不透的。神既是全能的神,祂要怎樣就怎樣,為甚麼受限制?但是我們的神卻不是這樣,這位信實的神,祂既是把這權柄交了給人,祂在這一個地方要執行祂的動作,或執行祂的權柄的時候,祂就需要這一個受了重托的人與祂表同情。現在在這裡也是這樣,神等著向人施恩,人在那裡?人在地上。神要在地顯出施恩的動作,神就先要找到與神表同情的人。你求告我,我就應允你,並把你所不知道,又大又難的事情指示你。 地上事物不能阻擋神施恩的手 我們感謝讚美神!祂在這裡說出祂和人中間的關係。當然!祂先說出了祂自己。神說出了這樣一個關係以後,下文祂說的就是將來猶大要復興。早幾次我已經跟弟兄姐妹題過了。我剛才一直說到耶利米裡面的感覺,神的事情不一定在七十年後完全成就,不是沒有意思的。第一,神說,七十年後你們歸回,這個沒有問題。歸回到甚麼程度呢?神從來沒有說,這個是藏在耶利米心裡的意思。我猜,再有,神說到將來那一個復興,不是只是猶大,連同以色列也在其中。這個我們早幾次已經題過了。你說猶大跟以色列同時顯出來,這個的確是很不簡單,是又大又難的事。但是感謝神!神告訴耶利米,你不必管眼見的情形是怎樣,將來被擄以後,荒涼到一個甚麼的程度,你都不要管。神告訴你說祂要成就,神必定要負責成就。是在甚麼時候成就,這個你也不必管,神說要成就,就一定要成就。 歡樂充滿以色列 感謝主!轉眼間差不多十年過了。九年前,那是我去以色列的時候,我心裡面有一個非常非常大的感觸。耶利米書上說的話,在以色列好幾個城市裡都看到。那些事在別的國家很少看見,就是在美國我也很少看到的,在落後的國家更不必說了。你隨時隨刻可以在以色列的街道上面看到人的歡樂,看到他們的歌唱。我不是說這是當然的事。這個時候,以色列的地跟阿拉伯國家還是弄得非常不平靜,環境雖然是不平靜,但掩蓋不住他們的歡樂和愉快。在以色列地隨時都能聽到那些唱詩歌的,你可以看到那些孩童在街道上,不是說兩三個人在那裡玩耍,而是他們好像整批很歡樂的在那裡唱歌、作樂。我當時的感覺,就是想起耶利米書這裡的話。就是第十節那裡開始的。『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論這地方說,是荒廢無人民無牲畜之地,但在這荒涼無人民無牲畜的猶大城邑,和耶路撒冷的街上,必再聽見有歡喜和快樂的聲音,新郎和新婦的聲音。並聽見有人說,要稱謝萬軍之耶和華,因耶和華本為善,祂的慈愛永遠長存。』弟兄姐妹們,我們在以色列地,當年回來的時候,還學會了幾首他們的歌,平安、安息、快樂,現在全都忘了,都還了給他們。 大衛的苗裔再坐上寶座 感謝神!現在跟將來神的恢復,只不過是一個影兒。神說:『日子將到,我應許以色列家和猶大家的恩言必然成就。』十五節:『當那日子,那時候,我必使大衛公義的苗裔長起來,祂必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在那日子猶大必得救,耶路撒冷必安然居住,祂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十七節:『因為耶和華如此說,大衛必永不斷人坐在以色列家的寶座上,祭司利未人在我面前也不斷人獻燔祭,燒素祭,時常辦理獻祭的事。』早前不是曾說到猶大的後裔再也不能坐在大衛的寶座上麼? 現在神又再一次題起那件事。但是感謝神!當祂題起那件事的時候,立刻你就看到,這就題到神的兒子到地上來的時候,公平和公義要顯明出來,把人帶到一個地步,要眾人都認識一件事情,耶和華是我們的義。我們感謝主!神跟耶利米說了這些話,然後就再跟耶利米說:『沒有人能廢棄神的約』弟兄姐妹,今天晚上我沒有時間和弟兄姐妹再看下文這一小段,底下這一小段實在太寶貝了。 下禮拜回來以前,弟兄姐妹,你自己反復讀它幾遍,你會留意到裡面所給我們的信息。當時給耶利米的信息,和當時的環境完全不能對得起來的。但是感謝神!祂總是帶領那些願意尋求仰望祂的人,超越眼見的環境,而接觸神那榮耀的旨意。但願主給我們能有更多的看見。 一張地契的啟示(三十二1~25) (香港讀經會) 祈禱: 主啊,你所行的都是奇妙得難以置信,求主在此刻讓我能再次體會你的豐盛和奇妙。主啊,充滿我,使我別無所求。 經文有三部分:王的詢問(3~5)、先知贖回土地(6~15)和先知的禱告(16~25)。 西底家王的詢問讓我們瞭解到當時的處境:王正受巴比倫軍隊所圍困,而先知則被王所囚禁。在這非常時期中,西底家王詢問耶利米為何要作這預言(3~5),似乎耶利米的話在王的心中留下了深刻印象,他反復思想,卻是百思不得其解,所以需要向耶利米查詢有關預言的意義。 西底家王的查詢並沒有得著任何回復,經文反而記載在這時耶利米所做的一件事:購回一塊屬於他家族的土地(6~8),免得落在外人手中。經文很詳盡地記載整個購買土地的過程,為要讓讀者知道這是一宗正當合法的交易。耶利米的行動有何意義呢?答案在第15節。原來耶利米購地的行動,是關乎神將來救贖的「兆頭」:耶利米所購買的土地,是神對這快將滅亡的猶大所作的保證。神必不會使祂的應許落空,救贖會按所定的時候臨到。 接著,耶利米向神禱告(17~25)。他的祈禱以「榮耀頌」開始(17),主題是「在你沒有難成的事」,然後逐一列舉出神所成就的「難成的事」(18~23上),每一件都是神「慈愛」的見證(18)。可惜這連串的「慈愛事件」得不到以色列的欣賞,反以惡報恩。結果,以色列的滅亡已迫在眉睫(24~25)。 耶利米的禱告,肯定了神所應許的都必成就。 在一切都面臨崩潰,外面的世界正逐步瓦解時,耶利米卻行了這極不智的事──買地。為甚麼?這事當然是神所吩咐他的,其意義就是「投資」在神的將來中,把目光從人的失敗中轉移到神的作為上。在「末日」即將來臨時,耶利米教導我們把目光投向將來。 你可有失敗的經驗?確實很難受,那種黑暗和絕望,有如千斤大石一樣壓在我們身上,使我們四面受敵,全無出路。耶利米的行動給了我們一個面對失敗時的方法:「投資」在神的旨意中,把自己一切所有的交托給祂。 從最基本的意義說,這是信心。信心並非相信一些無法用理性明白的事物,而是投身在神的救贖中。 在神豈有難成的事嗎?(三十二26~44) (香港讀經會) 祈禱: 生命的主,為著你對我每天的供應和看顧,我感謝你;主啊,在你有永生之道,讓我永遠跟從你,作你的門徒。 這段經文是神答覆耶利米的禱告,內容則是對被擄一事的反省。 在開始時,神正面地回復了耶利米的禱告(17、27),也以此作為下文的引言。在神的答覆中,大部分的內容是對猶大的指摘和控訴(30~35)。猶大的罪在哪裡?就是「以背向我,不以面向我」(33),對神的教導和呼籲硬心麻木,而且不在一時,乃是長年累月。在他們身上,人看不出神的形像,因為他們太像周圍的迦南人了(34~35)。為此,神打發了巴比倫的軍隊來懲戒這不受教的兒女(28~29)。對猶大來說,這完全是出乎意料之外的,因為他們從沒想過神會如此行!但在神「有難成的事嗎?」(27) 可是,若神摧毀了這硬心的百姓,他們還有希望嗎?這也是一宗難不倒神的「難成之事」。在人以為無可能的時候,神要成就人不能想像的事,就是祂要使這群已經死去的百姓重新活過來,把已經被分散的百姓再招聚在一起,把斷裂了的關係再次建立起來。神要再次向他們施恩,把他們「栽於」這地,不再把他們拔出(41)。 耶和華是獨行奇事的神,在荒廢的地方中,祂能把城邑重建其中。這樣,神以重生的應許來回應耶利米的哀求(參17~25)。被擄是甚麼?這固然是懲罰,但在懲罰中卻有新生命的種子埋在其中,到了時候,就會開花結果。 「在神豈有難成的事嗎?」是一句令人感到安慰的話。祂創造天地,締結了人類歷史,更重要的,就是能夠使已死在罪惡過犯中的人再活過來,這就是福音。但在我們生活的範圍內,如何能夠體會到這話中的奇妙?首先,我們不要以「法術」的眼光來看神的能力,因為神所行的不是法術,而是能使人死、也使人活的能力。這能力並不受人的駕馭,也不由人指揮;相反,人要伏在這權柄下,接受其掌管。 沒有任何事能難倒神,但祂並非我們的僕人,凡事聽命、成就我們主觀的願望。祂所要求的,是信心的順服和聽從,當我們尊重祂是主的時候,才會明白這話的意義。 真信心與真愛心(三十二章1〜15) (臺北基督之家) 分享: 當先知預言到國家即將攻破之後,一方面西底家王把耶利米囚禁起來,這是可想而知的。然而,有一件很不可思議的事發生了,就是神預言耶利米的親屬會來要求他買地,而耶利米竟然在這樣的時候買下了這塊地。我們從耶利米的行為看見他才是有真信心和真愛心的人。 首先,我們看見真正的信心,並不是「無可救藥的樂觀」,不是一廂情願地以為:只要我不斷地想到好事會發生,就一定會有好事發生,卻不去思想自己所做的事,是否是神的心意,這是許多教導「成功學」的人的錯謬。也是以色列人「鴕鳥式的信心」,不去面對自己的問題,卻一廂情願地認為必定平安無事。耶利米表現的才是真正的信心。雖然他預言國家即將滅亡,但他卻在國家危難時,買下田地,並且第15節他宣告神必重建他的國家。真正的信心乃是在烏雲籠罩下,仍然看見太陽的存在,耶利米的信心就是如此。那怕他自己身陷囹圄,他仍然對神堅信不移!但願我們也有這樣的信心,在艱難的環境中,仍然相信神在掌權。 再者,我們看見耶利米才是真正愛國、愛百姓的人。耶利米雖然知道國家即將遭難,但是他的舉動表現他與百姓共患難。耶利米不斷地預言國家即將滅亡,許多人因此以為他不愛國、不愛百姓,然而他卻一直與百姓共患難,甚至付代價買地;證明他的心在自己的國家,自己的百姓身上。相反的,第7節提到耶利米的親屬在這個時候要賣地,我們無法確實知道他賣地的原因,也許他知道國家快滅亡了,留著地無用,甚至也許他想趕快逃命。因此我們看見真正的愛不是掛在嘴上的,而是以行動來表現,特別是在急難的時候,更顯明誰才是真正有愛心的人。 耶利米是我們信心和愛心的榜樣! 回應:主啊!讓我對禰有真正的信心和愛心,就是在患難中仍然顯明的信心和愛心。 禱讀:帖撒羅尼迦前書三章7〜8節 7 所以,弟兄們,我們在一切困苦患難之中,因著你們的信心就得了安慰。 苦難中的讚美(三十二章16〜25) (臺北基督之家) 分享: 這段經文記載了耶利米對神很美的讚美,值得讓我們從他的讚美中學習我們當如何讚美神。然而不僅如此,我們更當學習的是:從第24、25節我們看見,耶利米如此強而有力的讚美,竟然是在他知道他剛買的地,已經快要失去的時候。弟兄姊妹,我不知道我們有多少人,如果你知道自己的房子或土地即將失去時,你仍然能夠向神獻上讚美呢?讚美就是我們對神信心的表現。因此好不好,這個時刻,若你正面臨一些讓你很愁苦、很無助、很灰心的處境,讓我們一起來向神獻上讚美吧! 我們從這段經文也要來學習如何讚美神? 第一、讚美神的完美的屬性:第17節耶利米讚美神的全能,在祂沒有難成的事。第18節耶利米讚美神無比的慈愛,祂的愛是「無比」的,是「無限」的。我們人的愛很有限,只能給與極少數的人;但神的慈愛是可以施與「千萬人」的,因此任何人都可以來支取神的愛。第19節他讚美神是「全智」的神,是大有「謀略」的神,神是「全知」的神,觀看並深知世人一切的舉動。神也是「公義」的神,祂按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當我們知道我們的神是如此偉大、完美的神,我們還會為我們環境中的難處而愁苦、灰心、疑惑嗎?讓我們以信心來讚美這位全能、全智、全知、慈愛、公義的神吧! 第二、讚美神大能的拯救:第20〜23節先知讚美神大能的拯救,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事蹟。是的!特別是當我們遇見難處在我們前面如同大山,以至於我們覺得看不見神的大能和大愛時,我們信心的根基就在於:回想神如何在我們最不堪的時候,神如何因祂的大愛憐憫我們,用祂的大能拯救我們脫離世界的罪惡、黑暗和痛苦,我們就能產生對神堅定不移的信心。 回應:讓我們對神說:「主啊!我相信禰如何用禰的大愛和大能拯救我們脫離世界,我相信禰的大愛和大能永不離棄我!因此我的心要不斷靠禰剛強,不斷發出對禰的頌贊。」 禱讀:耶利米書三十二章17〜19節 17 主耶和華啊,禰曾用大能和伸出來的膀臂創造天地,在禰沒有難成的事。 盡心盡意施恩(三十二章36〜44) (臺北基督之家) 分享: 這段經文記載神在忿怒和大惱恨之後,再次安慰百姓,給他們應許,應許必領他們歸回,使他們安然居住。第41、42節神說:「我必歡喜施恩」必「盡心盡意地施恩」!祂怎樣認真地管教,也必認真地施恩。這是多麼令人安慰的應許啊!我們所信的神,固然會管教我們,但祂更「歡喜施恩」更願意「盡心盡意地」施恩給我們。所以弟兄姊妹們,你是否覺得神以怒氣待你,以致你心生害怕,神也要安慰你,祂是歡喜施恩給你的神! 第40節讓我們看見神給我們最大的恩典就是與我們「立永遠的約」,神期待與人的關係是長久的,神說祂永不離開我們,祂也希望人永遠不要離開祂。這位神願意與我們建立這樣的關係,真讓我們感動。我們是否也願意與祂建立「永不離開」的關係呢?而第40節也告訴我們:如何能與神建立「永不離開」的關係呢?那就是需要有一顆「敬畏神的心」。神期待我們與祂的關係不是只是外表的敬虔,而是內心真實的敬畏,當我們有一顆敬畏神的心,我們才能與神有真實、穩固的關係。 另外第39節也告訴我們:真正的敬畏神不只是對神的看重,對與神關係的看重,也看重與人「同心同道」和睦的關係。詩篇三十四篇11、14節告訴我們,什麼樣的人是真正敬畏神的人呢?就是「尋求和睦,一心追趕」的人。一個真正敬畏神的人,知道神喜愛合一與同心,因此他必定也看重尋求和睦,一心追趕。敬畏神的人,必是與人和睦的人。你是這樣的人嗎?讓我們看重神所看重的「尋求和睦,一心追趕」。 回應:當我知道神「歡喜施恩」時,我有何感受?我是否因為敬畏神而看重與人和睦的關係? 禱讀:耶利米書三十二章39〜41節 39 我要使他們彼此同心同道,好叫他們永遠敬畏我,使他們和他們後世的子孫得福樂, 被擄的必得歸回(32:26-44) (聖經姊妹版) 智慧五味架 屬靈生命 無所不能的神(三十二1~44)(盧俊義)
經文:耶利米書三十二:1—44 這一章和第三十三章所記載的記事背景,都是一樣的時間,是在主前五八七年,巴比倫的軍隊正在攻擊耶路撒冷城的時候。而先知耶利米則是被關進王宮的監獄裡(二節)。那時,猶大王國曾得到稍微喘息的機會,原因乃是巴比倫王聽說埃及的法老出兵要來支援猶大,因此將他的軍隊先行撤回,避免與埃及正面衝突。但是,猶大王國的政局並沒有因此變的比較有秩序,一樣是相當的混亂,人民的心很不安定。這大概也是一般國家的通病吧,即使是在今天的世代也會是如此;面對敵人兵臨城下之際,人民總是會心裡惶惶不安,甚至謠言滿天飛,加速政局的不穩。人民在這種情景下,最先反映出來的就是變賣財產,例如廉價拋售土地、房屋。這就像一九七○年代臺灣的情形很相像;因為在那段年代裡,臺灣的局勢很危險,包括在聯合國的地位、席位被中國取代;與日本以及許多重要國家的外交關係斷絕;且傳出與美國的外交關係也是岌岌可危。因此,造成一股拋售房地產的風潮,大量移民他國的情況相當嚴重,有許多商界人士、影歌星們還用錢買非洲一些小國的護照,準備他日國家「淪陷」于中國手中時,可取得庇護之用。 依照摩西法律的規定,如果有人逼不得已必須變賣祖產時,他的近親有責任與優先權買下他的土地(利未記廿五:25),以免祖產被外族的人所占,導致大族群併吞了弱小族群的現象產生。 我們現在所讀的這章經文,就是在這種危機政局下,神要先知耶利米以購買土地的方式,表示神要重新整理以色列民族的一個隱喻,說出神要再次復興以色列民族的決心。因此,我們可以將此章經文看成是先知耶利米傳出了「希望的信息」給生活在絕望中的猶大人民。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這章經文的內容: 第一至五節: 巴比倫王第十八年,也就是主前五八七年。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開始派兵攻打耶路撒冷城是在主前五八八年九月,一直到主前五八六年的四月九日攻下了耶路撒冷城(耶利米書三十九:1—2)。當時尼布甲尼撒王帶兵攻打耶路撒冷城,表面上看起來好像有「久攻不下」之態,其實,尼布甲尼撒王是非常清楚狀況的,因為他如果硬攻,自己的士兵傷亡必然很重,因此,他採取「圍城」的策略,導致圍城將近兩年的時間,耶路撒冷城的人民因為饑餓而失去抵抗的能力,特別是壯丁、勇士也因為饑餓相繼死亡。先知耶利米描述在被包圍的日子是「城裡饑荒非常嚴重,人民沒有糧食」(耶利米書五十二:6)。甚至在最嚴重的時候,還有吃自己的孩子的肉充饑的慘痛情景發生(耶利米十九:9)。耶利米哀歌的作者用詩這樣描述那淒慘的景況說:「我的人民所遭遇的災難極其恐怖,慈母親手烹自己的孩子吃!」(耶利米哀歌四:10) 第二節讓我們看到先知耶利米受到迫害的確實例證,他被關在王宮中的監獄裡。依據第三十七章十七至廿一節的記載,先知耶利米之所以被拘禁,乃是因為西底家王問先知耶利米有否從神來的信息?他的回答是肯定的,但這肯定乃是指西底家王將被交在巴比倫王的手中,這樣的信息讓西底家王受不了。於是下命令將他拘禁,且是只能「天天分到一塊從餅鋪街送來的餅,直到城裡的餅都吃完」。所謂「城裡的餅都吃完」,意思就是耶路撒冷城已經因糧絕而淪陷了,耶利米才從巴比倫人手中被救出來。 作為一個先知,心中最為痛苦的事恐怕就是對自己的同胞、國家說出類似先知耶利米這樣「大不吉利」的話,特別是先知耶利米要猶大人民向巴比倫投降時,更是讓他的同胞難以接受,並且認為他就是叛國者。這樣的論調不僅是執政者會生氣,甚至也會遭到人民的排斥。 第六至十五節: 6上主告訴我,7我叔叔沙龍的兒子哈拿默要來看我。他要我買下他在便雅憫境內亞拿突城的那塊田地;因為我是他的至親,有贖回的義務和購買的優先權。8於是,正像上主說的,我的堂兄弟哈拿默到監獄來看我,要求我購買他的田地。於是我知道,上主的確對我說過這話。9我向哈拿默買下田地,秤給他十七塊銀子。10我請人作證,簽了地契,封好,秤了銀子。11然後,按照法律的規定,我把兩份地契,一份封好的,一份敞開的,12在哈拿默和簽名在地契上面的證人以及監獄裡所有的猶大人面前,交給瑪西雅的孫子尼利亞的兒子巴錄。13我在他們面前向巴錄說:14「上主—萬軍的統帥、以色列的神命令你把這兩份地契,封好的和敞開的都收藏在甕子裡,好長久保存。15因為上主—萬軍的統帥、以色列的神說過,人要重新在這地方購置房屋、田地,和葡萄園。」 我們無法找到先知耶利米的族譜,因此,這裡說沙龍是先知耶利米的叔叔,那應該是甚為近親的關係。依照摩西法律規定,近親有購買族人要賣的土地之義務(利未記廿五:25)。先知耶利米是亞拿突人,且父親是祭司,換句話說,先知耶利米也是屬於祭司後裔家族(耶利米書一:1),現在要他買的土地是他近親族人在亞拿突的土地。但是若再參考申命記第十八章依至八節的規定,祭司是不可以擁有土地的。我們不知道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有可能在先知的時代,這條法律規定已經不再被堅持吧。另有一種可能,就是在兵荒馬亂的世代,傳統的規律、社會約束力已經很難被注意或堅持了。不過按照第八節的記載,這件事對先知耶利米來說並不意外,因為神早已經對他有過啟示。 第八節也讓我們看到先知耶利米雖然是被關在監獄中,但是他好像享有特別優待,可以接待訪客,且身上也可以有錢,使他可以用十七塊銀子買下哈拿默的土地。不過十七塊銀子並非一筆大數目,這是因為當時國家局勢已經岌岌可危,房地產自然是乏人問津,便宜是可以想像得到的。如若再比較第三十七章十一至廿一節的記載,也有可能是因為先知耶利米要到亞拿突這塊他買下來的土地去避難時,因被他的同胞認為他「通敵」才被捕入獄的。 第十五節應該是這章信息最為重要的一節,因為這一節說到猶大人民要「重新在這地方購置房屋、田地,和葡萄園」。這至少表示這些原本亡國的人民將會得到重返的機會。他們將會有新的將來,從亡國的慘況中重新建立家園。這件事在亡國於巴比倫後的五十年,也就是主前五三八年,波斯帝國取代了巴比倫帝國的統治地位時得到證實,因為波斯帝國的皇帝塞魯士允許以色列民族返鄉去重建家園(參考以斯拉記第一章)。 這樣我們看到先知耶利米對於未來的信息繞著兩個主題:其一是他呼籲猶大同胞要在被擄之地—巴比倫—好好地居住生活。他告訴那些被帶到巴比倫的同胞說:「你們要建造房屋,定居下來,要耕種,吃田裡的土產。你們要結婚,生兒育女,使你們在那地方繁殖起來,人口增多,不減少。」(耶利米書廿九:4—6)另一個主題是我們現在所讀的這段經文,先知耶利米告訴他們,再過了一段時間後,他們可以返回自己故鄉去重建家園。就像至親的土地不會再被外族人所買去一樣。 另外,我們也從這裡看到一件非常重要的信仰認知:神的使者並非要講人喜歡聽的話語,而是要忠實於神的話語,即使是因此而被下入監獄,或是面對死亡的威脅,也要有在所不惜的意志。神的話語常常是當代人最不喜歡聽的。先知耶利米的經驗就是個好例子。 第十六至廿五節: 24「巴比倫人已經築好攻城的土壘,開始攻擊了。這城要因戰爭、饑荒、瘟疫而陷落在敵人手中。你所說的災難已經實現;你親眼看見了。25至高的上主啊,雖然巴比倫人快要攻下這城,你還是命令我在證人面前買下了那塊田地。」 這段經文是先知耶利米的祈禱文。從這裡到四十四節,大多是零散的資料,好像不是一篇完整的紀錄,因為與前面所敘述購買土地的事結連不起來。因此,有人認為這段經文很可能是後代人的加筆。不過,從第十六至廿五節這段經文可以看出就是先知耶利米的信仰告白,是一篇非常好的見證詞。 第十七節比較馬可福音第十章廿七節:「人是不能,神則不然;因為在神,事事都能。」在先知耶利米的觀點裡,神創造天地的神蹟,與祂帶領以色列人民出埃及是同等的奧秘、神奇(廿一節)。以人的力量是無法明白整個宇宙奧秘,跟出埃及的神蹟一樣,人永遠無法瞭解,神怎能有辦法將一群手無寸鐵、烏合之眾的族群帶出埃及地,且可以使埃及的軍隊覆沒在紅海裡。這些就是先知耶利米在這段禱詞中一再重複歌頌神乃是個「有大能力」的神之因。 第十八節的「你也因父親所犯的罪報應兒女」這句話,顯然與第十九節的「你觀察人的一舉一動,照各人的行為施報應」,以及第三十一章三十節的「誰吃了酸葡萄,誰的牙齒酸壞;每一個人要因自己的罪過死亡」不相契合。 第十九節可以比較第十七章十節:「我—上主探索人心,察驗人的肺腑;我照各人的作為報應他。」清楚描述出神的特性;祂不是看人的外表,是鑒察人內心的神。人的心思意念都在神的掌握中。這就是為甚麼耶穌基督說:「你們禱告的時候,不可像異教徒,用許多重複、沒有意義的話。他們以為只要長篇大論,神就會垂聽。不可像他們那樣。在你們祈求以前,你們的天父已經知道你們所需要的。」(馬太福音六:7—8)其意即在此。因為人能用美麗的詞彙來欺騙人、使人感動,卻無法矇騙過神,因為祂是看人的內心,知道人的意念是甚麼。更重要的是每一個人都必須對自己所做的事負責。 第廿四節再次提到耶路撒冷城將因為「戰爭、饑荒、瘟疫」受到加倍的災難。這三種災難一直是先知耶利米對以色列人民的警語。 戰爭,這是殘害人民生命最為嚴重的一種方式。在戰爭中,人的生命是沒有所謂尊嚴可言的。 瘟疫,這是一種致命的傳染病。它在說明生命的痛苦。瘟疫,比上述兩種都痛苦,因為戰爭使生命致死的時間甚短促。饑荒也是一樣。但是,瘟疫是會讓人在痛苦中逐漸消耗掉生命生存的意志,慢慢地折磨人到死去。更嚴重的,瘟疫是一種疾病,會傳染,會導致整個族群死亡。 第廿五節是在回應前面所說的,神要先知耶利米去買地。且是在明明知道巴比倫帝國即將攻下耶路撒冷城,以色列人民將被俘虜去當奴隸了,在這樣的前提下,神還是要先知耶利米去買下那塊屬於哈拿默的土地。 第廿六至三十五節: 這段經文應該可以幫助我們看到以色列人民真正犯罪的問題在甚麼地方;我們看到先知耶利米的指控,包括:激怒神、做神看為邪惡的事、不聽勸導、在聖殿裡供奉可憎的偶像、為巴力造祭壇、獻女兒給邪神等等。在所有的這些事中,最為嚴重的事莫過於是為巴力造祭壇,以及在聖殿裡供奉偶像神明這兩件事。因為這兩件事都表明了他們的心中不再是尊崇神為主,不是以神為他們唯一的神。我說過,在十誡裡面,只有一誡,就是第一誡:我以外,不可敬拜別的神明。在申命記第六章五節這樣說:「你們要全心、全情、全力愛上主—你們的神。」從這裡看以色列人民的行徑,可以看出他們心目中已不再將神看成是帶領他們出埃及、行過神蹟奇事的偉大神了。 先知耶利米在傳達神的信息時,特別提起一個重點:神是萬能的神。在神的手中,沒有做不到的事。如果神有做不到的事,就不可能有創造的神蹟,也不會有出埃及的奇事,更不會把流奶與蜜的土地從外族人手中白白賞賜給以色列人民。神既然可以帶領以色列人民出埃及,必然也可以很輕易地將以色列人民交在巴比倫帝國的手中。 第廿九節說災難來臨時,連那些向偶像神明燒過香、奠過酒的人家也不能倖免。這是在表明那些拜巴力的人,想要從巴力神明手中得到拯救是很荒謬的想法。假的神明並不能救人,真正會救人的,是神。同樣的,會使人遇到毀滅性災難的,也是神! 第三十二節再次提到使神難過的,乃是那些屬於神揀選的僕人,帶領人民背叛了神。一般人民犯罪,或許在神眼中還有息怒的空間吧。但是神所託付的僕人帶頭犯罪,那實在是很說不過去的,因為這些人犯罪,所帶來不只是一個個人,而是一群人、整個民族、甚至是整個社會、國家。我們看先知耶利米特別提起背棄神的人包括;君王、首領、祭司、先知。這些人都做了邪惡的事。在這四類人中,以後二者最不可原諒,因為祭司、先知都身負帶領人認識神的責任。如今連這些人也帶頭背棄神,那怎能說得過去呢?應該說,這些人的背棄行為才是導致一個國家滅亡、民族生存的危險。 第三十六至四十一節: 這段經文可以說是先知文獻中「希望信息」典型的句子。這種「希望信息」充分表明幾點特色: 一、失散的人民將再聚集起來,過安居樂業的生活(三十七節b)。 不過,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基本前提必須先認識的,就是這種「希望信息」的出現,必須是因為受難的人民知道悔改、回轉到神的教訓中,否則是無法看到「希望信息」的機會來臨。先知耶利米傳出這「希望信息」的時候,至少已經說明了一點:猶大國人民已經被俘虜到巴比倫去當奴隸,且是生活在相當痛苦的環境中了。因為在亡國的奴隸生活中,他們非常難過,且作了深切的反省,才從先知耶利米那兒得到這可貴的信息。 相反的,一個不知悔改的民族,或人民,要期盼「希望信息」的來臨是不可能的。因為慈悲的神所重視的,乃是人懺悔的聲音,和真實悔改的態度。 第四十二至四十四節: 這是非常重要的「希望信息」。因為這段經文給予那些苦難中的人民帶來嶄新的生命希望,說到他們將從荒廢的家園中,再次重建家園,且有力量可以購買田地。我們看到一個新的現象:在荒廢的土地上,將會有新的家園重建起來。 這一段經文也可以再次看到先知耶利米受到呼召時神對他所說的話:「你要向萬國萬民做根除、拆毀、破壞、推翻、重建,和種植的工作。」(耶利米書一:10)如果說被巴比倫俘虜是根除、拆毀、破壞、推翻,那是非常痛苦的經驗。但是,也是因為經過這樣的苦難,以色列人民才從這當中學習到生命的可貴,和忠實於神的教訓的重要性。因為只有在忠實於神的基礎上,才能保持根基的穩固。也因為經過了這段苦難的經驗,他們才體會到神的慈愛在他們悔改中展現無遺。 現在大家一起想想看這段經文所帶給我們的信息: 一、在人看為不可能的事,在神的手中是輕而易舉的小事。 這一點可以說是基督教信仰裡很基礎的認識。因此,當北國的以色列亡國(主前七二一年)一百多年,接著南國的猶大也亡國(主前五八六年)。這樣南北兩國都亡國,人民都成為巴比倫的奴隸。這是一個慘痛的教訓,以色列民族怎麼想都想不到會發生這樣的慘劇。在他們的想法裡,亡國,這是絕對不可能發生的事。但是,當主前七二一年發生亞述帝國滅亡了北國以色列的時候,南國的猶大應該要警醒才對,因為既然可以發生在北部的兄弟,必然也會發生在自己的身上。可惜,他們不這樣想。他們是用譏笑的心態在看北國的兄弟被俘虜;他們甚至說他們是因為沒有到耶路撒冷聖殿敬拜神,才會導致這樣的結果出來。但是,他們錯了。因為真正可以保護他們不受敵人騷擾、攻擊的,並不是因為耶路撒冷聖殿,而是因為人真正的以神為生命的主,願意遵照神的教訓去行,而不是空有其表的聖殿建築物!這也就是先知耶利米傳出神的指控說的:「我不斷地教導他們,他們總是不聽,也不肯學習。」結果,在他們看來不可能的事終於發生,他們也跟北國的以色列國一樣,被消滅了。 同樣的,當大家在恐懼巴比倫帝國的強盛時,當以色列民族在巴比倫統治下遭受到迫害的慘劇時,神又傳出在一般人看來是不可能的事了—要讓以色列民族重建那已經荒廢了的家園。這種信息雖然聽起來很舒服、窩心。但是,對一般人來說,簡直就是天方夜譚一樣。怎麼可能呢?而事實就是這樣,神真的這樣做到了,而且是使已經分裂有四百年久(主前九三六至主前五三八年)情況下的一個民族,卻因為在這次重建的來臨,再次合一起來,這恐怕是他們怎麼想也料不到的事,而這就是奇妙神的奇妙作為! 二、一個國家、民族會滅亡,往往都是因為領袖階層的人帶頭作惡、墮落才會導致整個社會的崩潰。 我們看到先知耶利米在譴責當時的猶大國的情形,他說:「因為猶大和耶路撒冷人民,連同他們的君王、首領、祭司、先知,都做了邪惡的事。」。看,這是多麼嚴重的事啊!一般人民違背神的旨意已經是說不過去了,如果連當君王、首領、祭司、先知的都做邪惡的事,那他們怎能帶領整個社會、民族走向正確的道路呢?困難啊!一個社會,人民偏行己路時,君王、領袖可以指正他們;如果君王、首領做錯事,祭司、先知們應該勇敢地譴責他們。我們看到先知運動中最為重要的使命之一,就是監督這些君王、首領們的言行舉止。然而,當祭司、先知都背棄神的教訓、偏離了神的旨意時,那又將要如何呢?又有誰能指正他們呢?他們是人民的心靈指導者,若是率先墮落、背棄神的教訓,那又怎能帶人認識神呢?難啊、難!這樣的社會只會加速滅亡的速度而已。這也就是為甚麼我們一再在本書中看到先知耶利米嚴厲譴責宗教領袖說不誠實的話語欺騙人民的原因。 這給我們今天的傳道者和長執們很好的反省教材;我們必須時刻注意是否有帶領信徒們堅守聖經的教訓?是否有做了違背聖經教訓的事情?我們當然不是完人,也不是聖人,但是反省的功課卻不能省,也不能用馬馬虎虎的態度,不把生活、工作堅守聖經教訓當作一回事。作為基督教會的領導者,我們所肩負的使命和責任,不僅僅是帶領自己的教會會友,更是要帶領整個社會,成為這個社會最後的良知。這樣的認識是非常重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