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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第三十四章拾穗

 

【耶三十四1「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率領他的全軍和地上屬他的各國各邦,攻打耶路撒冷和屬耶路撒冷所有的城邑。那時,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耶三十四1 年代小注】列王紀下二十五1和耶利米書五十二4比較詳細地,記載了耶路撒冷是在西底家王第九年十月初十日(主前588年一月)開始被圍。耶利米書三十四17的事件,最可能是在主前五八八年的初春,埃及入侵的軍隊暫時解圍之前發生。──《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耶三十四1~5耶路撒冷被淪陷: 本是對猶大的第四部分預言。耶利米本想通過宣告恢復的預言,為絕望中的百姓喚起盼望。在本文,他綜述了耶路撒冷淪陷前後的信息和歷史事件。本文可分為三大段:第一段(34-36)記錄了西底家作王時宣告的預言,和約雅敬作王時發生的事件 ;第二段(37-39)記錄了自耶路撒冷被困到淪陷期間,耶利米所受的患難和侮辱 ;第三段(40-44)記錄了被擄之後耶利米所作的活動。本文篇幅較長,告訴後人耶利米的信息已得到成就了。本文具有以下意義:①罪所帶來的結局是極其悲慘的(6:23);②使後人和基督徒對來世存有更堅定的盼望(15:4);③真正屬神的僕人,必然會遭受來自世界的苦難和逼迫,但仍須剛強壯膽(5:41;8:17;5:10)。 ──《聖經精讀本》

 

【耶三十四1~7對耶路撒冷的最後攻擊已經開始,其導因是主前589年西底家的反抗。耶利米再次預言耶路撒冷的陷落(2節)和西底家被擄到巴比倫,他將要在那裏平安地死去(5節)。人必燒香來為他舉哀(比較約雅敬的葬禮;二二18,19)。“拉吉”。耶路撒冷西南面三十英里(24公里)。這個時候寫成的拉吉書簡記載巴比倫的得勝。──《耶利米書雷氏研讀本》

         對西底家的信息:主前五八九年西底家王背叛,巴比倫軍隊大舉進犯,次年圍困耶路撒冷,猶大城邑僅存拉吉,亞西加苟延殘喘。考古文獻「拉吉信件」即明載當時猶大飽受蹂躪、岌岌可危的情景。先知一再冒生命勸王投降(參37-38), 可惜西底家終未納諫而落得悲慘結局(參王下25:6-7; 52:10-11)。──《串珠聖經註釋》

         本節至7節為先知對西底家王的警告。時在巴比倫(主前587年)最後一次圍攻耶路撒冷。──《啟導本耶利米書註釋》

 

【耶三十四1~22宣告兩個預言: 本章記錄了兩大預言。第一是對西底家王的警告(1-7),宣佈了猶大的淪陷、西底家的被擄和死亡。第二是(8-22)對猶大的首領和百姓的警告,因他們後悔釋放僕人婢女而宣告了神的嚴峻審判。此預言是在B.C.587年左右宣告的,當時巴比倫軍隊正包圍著耶路撒冷。讓人驚駭的是,即便是在這種千鈞一髮之際,以西底家為首的所有猶大百姓,竟然不僅不接受耶利米的警告,而且還漠不關心。屢次警告均未能使他們回轉,可見他們的心是何等剛硬。然而神卻仍然施憐憫,應許西底家將平安地度過晚年,他雖然雙眼失明地被擄到了巴比倫,卻也沒有遭到殺害,最後死在獄中(4,5;52:11)。 ──《聖經精讀本》

 

【耶三十四2「“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說:你去告訴猶大王西底家,耶和華如此說:‘我要將這城交付巴比倫王的手,他必用火焚燒。」

         西底家是巴比倫王在猶大設立的傀儡王;他因為背叛巴比倫王而招致圍城之禍。──《啟導本耶利米書註釋》

 

【耶三十四3「你必不能逃脫他的手,定被拿住,交在他的手中。你的眼要見巴比倫王的眼,他要口對口和你說話,你也必到巴比倫去。’」

 

【耶三十四4「猶大王西底家啊,你還要聽耶和華的話。耶和華論到你如此說:‘你必不被刀劍殺死,」

 

【耶三十四4~5耶利米預言西底家會活滿命定的歲數,帶來了些許安慰。他曾親眼目睹自己的眾子被危害,自己也被剜去眼睛,或許還不如早日死去。但若考慮到流血的死亡代表咒詛,這的確是神的恩典。並且,他還得到埋葬,而並沒有成為棄屍作鳥、獸之食(79:2),這也是神莫大的憐憫。神喜悅施恩典給自己所揀選的兒女(3:22,23),神的恩典是我們得以存活的惟一根據(2:8)。 ──《聖經精讀本》

 

【耶三十四5「你必平安而死,人必為你焚燒物件,好像為你列祖,就是在你以前的先王焚燒一般。人必為你舉哀說:哀哉!我主啊。耶和華說,這話是我說的。’”」

         「你必平安而死」:是指在「聽耶和華的話」之條件下的結果(參18:1-10)。──《串珠聖經註釋》

 

【耶三十四5 人必為你焚燒物件】殯葬禮儀頗具規模,包括為他燒香,舉國哀悼,並在家塚安葬。焚燒對象與火葬無關,也不是為了掩飾病者屍體的氣味,而是為了炫耀君王的財富。亞述的驅邪儀式,在君王的葬禮中十分常用。──《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耶三十四6「於是,先知耶利米在耶路撒冷將這一切話告訴猶大王西底家。」

 

【耶三十四7「那時,巴比倫王的軍隊正攻打耶路撒冷,又攻打猶大所剩下的城邑,就是拉吉和亞西加。原來猶大的堅固城只剩下這兩座。」

         「拉吉」:位於耶路撒冷西南卅七公里(廿三英里)。

          「亞西加」:距耶路撒冷僅廿九公里(十八英里)。──《串珠聖經註釋》

         “拉吉”:在耶路撒冷西南48公里(30英里)。“亞西加”:在耶路撒冷西南24公里(15英里)。──《啟導本耶利米書註釋》

         拉吉和亞西加: 在城門守望台的遺跡中,考古學家發掘了看守拉吉城的士兵,見到侵略亞西加城的巴比倫軍隊所寫的信(瓦片)。信是論到了西底家的大臣“基瑪利”(29:3)、尼布甲尼撒王的指揮官“雅撒尼亞”(王下25:23)、西底家的本名“瑪探雅”(王下24:17)以及耶利米的文士“尼利亞”(43:3)等人。這一份資料有力地證明了本書的真實性。 ──《聖經精讀本》

 

【耶三十四7 拉吉和亞西加】這兩個猶大城堡把守薩非拉的疆界,是惟一未被巴比倫侵略軍攻取的兩個城鎮。拉吉支配了薩非拉和猶大西部全區,是猶大諸王防線的中點。這城介乎耶路撒冷和非利士城邦的中間,把守著沿海地區進入內陸的主要通道。遺址杜韋爾遺址發現了一些銅石器時代有人定居的痕跡。這地在中銅器時代第二期(作為迦南重鎮)和鐵器時代第二期(王國分裂後被建立為西疆要塞;代下十一510)有大規模的城防設施,其城門十分壯觀。拉吉雖然居高臨下(其遺址高達一百五十呎),主前七○一年亞述王西拿基立圍城之後依然把它攻取(參看:西拿基立的年表,進一步資料,見:代下三十二9的注釋)。尼尼微王宮中的亞述浮雕,以及遺址西南角之巨型坡道遺跡,都是戰況慘烈的生動證據。內中有一千五百具骸骨的千人塚,可能也是城陷的結果。這城在主前七世紀末重建,但從此不能恢復亞述時代的重要性。

  耶利米時代巴比倫圍城的文字記錄,是在城門口衛兵室出土的二十一塊陶片書函(見:下一段的注釋)。亞西加(劄卡利亞遺址)位於拉吉北面十一哩,耶路撒冷西南十八哩。這個俯瞰以拉穀的遺址面積只有一英畝。但由於它的高度是海拔一千三百呎,作為山寨很有價值(撒珥根二世的亞述記錄曾經提及這城)。一封拉吉書函提到亞西加的烽火滅了──這對於拉吉和耶路撒冷來說,是極為不祥的徵兆。──《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耶三十四7 拉吉書函】拉吉書函一共由二十一塊用來寫字的陶器碎片(其實只有十二片才是真正的信件)組成。這些陶片(稱為 ostraca)是由斯塔基(J. L. Starkey)所領導的英國考古團,於一九三二年至一九三八年在杜韋爾遺址發現的。這些書函是以葦筆和煤煙調和的黑色墨汁,用一種草寫體的希伯來文字寫作的。發現地點是城門口衛兵室的遺址。這些函件相信是主前五八九至五八七年尼布甲尼撒侵略猶大時,這個城堡的司令官寫給耶路撒冷之信件的副本。這些書函反映了軍紀在非常時期的瓦解,描述與支持猶大的埃及談判,以及守軍發現鄰近之亞西加烽火熄滅時的絕望情況。──《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耶三十四8-9「西底家王與耶路撒冷的眾民立約,要向他們宣告自由,叫各人任他希伯來的僕人和婢女自由出去,誰也不可使他的一個猶大弟兄作奴僕。(此後,有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

 

【耶三十四8~11西底家勸百姓釋放他們的希伯來奴隸(這些奴隸理應在六年後便可重獲自由;出二一2),希望借此感動神去解除巴比倫對耶路撒冷的圍攻。但當消息傳來,指巴比倫人因迫近的埃及軍隊而暫停對耶路撒冷圍攻,重新集合兵力對抗埃及人的時候(三七5),那些奴隸主人感到危險已過,便強迫奴隸重返侍從的崗位。──《耶利米書雷氏研讀本》

         兵臨城下,危難當前,西底家王與百姓立約,要釋放希伯來人奴隸;這是律法上的定例(1316節;申十五12)。他想藉此感動神伸手挽救危城之困。但是當他們聽到營救的埃及軍已近,巴比倫軍將要撤退的時候(三十七5),又強逼已釋放的奴僕回來服侍。根據奴僕法律,重獲自由的奴僕,可以離開主人,也可以選擇永遠歸屬于主人(出二十一56)。因此這行動表明沒有真正順服神命令的意願。──《啟導本耶利米書註釋》

 

【耶三十四811 宣告自由】西底家為全體希伯來債奴宣告自由的非凡行動,是在巴比倫軍開始圍攻耶路撒冷(主前588年一月),和埃及軍入侵巴勒斯坦為他們暫時解圍(588年夏)之間的一段時間發生。至於釋放這些人的目的,是否只為增添守城的兵源,還是與出埃及記二十一26、利未記二十五3955、申命記十五23的奴隸律法有某些關係,已不可考。在古代近東,新王在即位的第一或第二年會頒佈法令,釋放(因欠債)被囚的人(這法令以後又會定期宣佈)。例如:在舊巴比倫時代,阿米薩杜卡王(主前十七世紀)以沙馬士名義取消了所有債務。故此本節所描述的「禧年」主要是與(因經濟或法律理由)欠債者和釋放債奴有關。這個巴比倫法令和以色列不同之處,在於前者沒有證據得到神明的認可,只是君主心血來潮的結果。──《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耶三十四8~22對背信的百姓之宣告:當巴比倫圍困耶路撒冷時,西底家曾率貴胄,眾百姓訂立一項正式誓約,釋放該城所有的僕婢。這項契約的動機可能為權宜之計,因戰時糧食缺乏,農地荒蕪,奴婢反而是累贅負擔,何況軍隊也須抽調壯丁保衛城池;此外有些主人確是為實踐律法的要求而贊同此舉。不料巴比倫軍隊因埃及出兵而暫時撤退(主前五八八年),該項誓約便遭破壞,得釋的僕婢又再被強逼服奴役,先知遂宣告神對該項背信行為的審判,暫撤的巴比倫軍隊必捲土重來,猶大必淪為焦土。──《串珠聖經註釋》

 

【耶三十四822  對背信的百姓之宣告】當巴比倫圍困耶路撒冷時,西底家曾率貴胄,眾百姓訂立一項正式誓約,釋放該城所有的僕婢。這項契約的動機可能為權宜之計,因戰時糧食缺乏,農地荒蕪,奴婢反而是累贅負擔,何況軍隊也須抽調壯丁保衛城池;此外有些主人確是為實踐律法的要求而贊同此舉。不料巴比倫軍隊因埃及出兵而暫時撤退(主前五八八年),該項誓約便遭破壞,得釋的僕婢又再被強逼服奴役,先知遂宣告神對該項背信行為的審判,暫撤的巴比倫軍隊必捲土重來,猶大必淪為焦土。──《串珠聖經注釋》

 

【耶三十四10「所有立約的首領和眾民,就任他的僕人婢女自由出去,誰也不再叫他們作奴僕。大家都順從,將他們釋放了。」

 

【耶三十四11「後來卻又反悔,叫所任去自由的僕人婢女回來,勉強他們仍為僕婢。」

         後來卻又後悔……仍為僕婢: 猶大百姓先是按耶利米的命令放了僕人婢女,不久之後卻又勉強他們仍為僕婢。這種行為:①是欺騙自己良心的舉動(6:7;提前1:19);②違背了神的律法,亦即若沒有特殊理由,就不得勉強已釋放的僕婢重新為奴(15:12-18);③故意違背了在神面前所許的願(15)。 ──《聖經精讀本》

 

【耶三十四12「因此,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耶三十四13「“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我將你們的列祖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的時候,與他們立約說:」

 

【耶三十四14「你的一個希伯來弟兄若賣給你,服侍你六年,到第七年你們各人就要任他自由出去。只是你們列祖不聽從我,也不側耳而聽。」

         逢第七年、禧年釋放希伯來僕婢本是摩西律法所定的(參串)。──《串珠聖經註釋》

         你的一個希伯來弟兄……要任他自由出去: 根據舊約的律法,希伯來僕婢在服事六年後,必須得到釋放(21:1-11;25:39-55)。這種規定可以說是體現了神對希伯來人的特殊眷愛。聖經以“希伯來”(9),“以色列”(2)及“猶太人”(2:2)。稱呼揀選擔當舊約歷史主角的民族。這些名稱雖然指同一個群體,卻有些微妙的差異,使用在不同的情況中:①希伯來人:“希伯來”總體上是指從阿拉伯分出來的閃族亞蘭支派,亦即這是指包括腓尼基、亞摩利、摩押族類在內的西北閃族,區別於亞卡得和亞述巴比倫人所屬的東北閃族。但聖經卻按其狹意特指亞伯拉罕的後裔,強調了作為選民的血統意義。(林後11:22;3:5)。其實,希伯來人是混血民族(18:1-7;12:1;1:16;4:11),有時會接納另外一個民族(代上2:55)。關於“希伯來”的語源有以下見解:i.源自閃族家譜中的“雅弗”(10:21;11:15,16);ii.亞伯拉罕曾出吾珥,路經哈蘭,渡過幼發拉底河而抵達了迦南地(11:31-12:9)。根據這一點,有人認為此詞源自“渡過來”一詞;iii.根據被發現的古代泥板來推測, 此詞應指“迦南地的征服者”。②以色列人(Israelite):如果把亞伯拉罕視為希伯來人的祖先,那麼應該包括他的後裔摩押、亞捫(25)和以東(36:1)。與此相反,以色列是指明確地排除了上述族類,是“雅各的後裔”,其範圍較狹窄。然而,以色列包含著,一是遷移到埃及之後,再定居于迦南的雅各之後,另外一類是歸入雅各之後的迦南土著民。因此,這句話具有事奉耶和華神的宗教共同體之意,此含意要遠勝於血緣意義。③猶太人(Jew):意指“生活在猶大的人”,自被擄歸回到今天,均用於指思想、血統上的選民共同體和個人。在新約時代(耶穌時代和初期教會時代),猶大人將血統上的優勢吹捧到極點,認為只有他們這些亞伯拉罕的後裔,才能得到神的基業,從而陷入極度的屬靈驕傲,固守徹底的封閉主義(8:33-40)。然而,拯救並不來自血緣上的遺傳,唯有信靠耶穌基督的人才能得救(4:2)。使徒保羅正是從這種角度強調希伯來人的優勢,在神面前起不到任何功效(3:9,10;3:5)。尤其是彼得主張只有在耶穌基督裡的人才是屬靈意義上的選民和以色列人(彼前2:9,10),從而否定了猶太人在血緣上的優勢。──《聖經精讀本》

 

【耶三十四14 安息年自由出去】請參看:出埃及記二十一26;利未記二十五3955;申命記十五23的注釋。這些都是討論在第七年或禧年釋放奴隸的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耶三十四15「如今你們回轉,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各人向鄰舍宣告自由,並且在稱為我名下的殿中、在我面前立約。」

 

【耶三十四16「你們卻又反悔,褻瀆我的名,各人叫所任去隨意自由的僕人婢女回來,勉強他們仍為僕婢。’」

         「褻瀆我的名」:這是因他們曾指著耶和華的名起誓但又沒有誠意守諾言(見利19:12)。──《串珠聖經註釋》

         11節一脈相通,指猶大人無視神的律例重新勉強曾經釋放的奴僕服事自己。外邦人都彼此守約,並遵行對自己的神所許的願,而事奉獨一真神的百姓竟不遵行向神許的願,這無異於是在自取羞辱,更是在褻瀆神。由此可知,遵行律法不僅能夠榮耀神,同時也有益於自己(1:2,3)。勉強他們為僕婢: 意指“使用暴力或強迫對方屈從”,間接地暗示官長和百姓對僕人使用了暴力。 ──《聖經精讀本》

 

【耶三十四17「所以耶和華如此說:‘你們沒有聽從我,各人向弟兄鄰舍宣告自由。看哪,我向你們宣告一樣自由,就是使你們自由於刀劍、饑荒、瘟疫之下,並且使你們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這是耶和華說的。」

         「拋來拋去」:見15:4注。──《串珠聖經註釋》

         “我向你們宣告一樣自由”是諷刺講法,即謂他們既然不肯給予為奴的同胞自由,神便要叫他們受國破家亡苦難的“自由”。──《啟導本耶利米書註釋》

 

【耶三十四17~22對百姓的警告: 百姓曾叫任意自由的僕婢回來,勉強他們重新服事自己,從而褻瀆了神的聖名。本文描述了將要臨到的審判。他們雖然曾通過耶利米而聽到了神的的預言得到警告,但是他們仍然有意地漠視,甚至因油蒙了心而沒有一絲恐懼(13:15;28:27)。因此,神必然對他們施行審判。本文蘊含以下兩個屬靈教訓:①隨機應變的悔改無法消除審判<21;13:3-5,關於悔改>;②必須如實遵行所許的願(15:4;5:4)<民30:1-16,關於許願和起誓>。 ──《聖經精讀本》

 

【耶三十四18 將牛犢劈開分成兩半】將祭牲切為兩半作為立約典禮步驟之一的儀式,只于本段和創世記十五910(請參看該處經文的注釋)出現。舊巴比倫的馬里書函,以及主前八世紀阿班(Abban)和雅霖林(Yarimlim)之間的亞蘭文塞菲雷條約,都是古代近東的對應例子。兩篇文字都提到過將牲口切為兩半。這一類祭禮的象徵意義,是以生動的圖畫,表示背約者會有什麼遭遇。埃及入侵暫時為耶路撒冷解圍之後,猶大的地主強逼欠債者重為債奴。他們違背了在耶和華面前所立的莊嚴誓言,因此將會受到極可怕的懲罰。──《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耶三十四18~19「猶大的首領、耶路撒冷的首領、太監、祭司和國中的眾民曾將牛犢劈開,分成兩半,從其中經過,在我面前立約。後來又違背我的約,不遵行這約上的話。」

         “將牛犢劈開,分成兩半”。古代確認盟約的方法,這裏用於處理奴隸的事(8節;比較創一五917)。──《耶利米書雷氏研讀本》

         「將牛犢劈開」:是古代近東的締約儀式,象徵背約的一方將承受的咒詛。──《串珠聖經註釋》

         “將牛犢劈開”是古時人訂立盟約的手續(創十五917)。這裡指應釋放奴僕的約(89節)。在神面前立約又毀約是罪。──《啟導本耶利米書註釋》

 

【耶三十四20「我必將他們交在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手中,他們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

         所有違約不讓奴隸自由出去的人將要死。──《耶利米書雷氏研讀本》

 

【耶三十四21「並且我必將猶大王西底家和他的首領交在他們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與那暫離你們而去巴比倫王軍隊的手中。’」

 

【耶三十四21 巴比倫退兵】埃及法老森美忒庫二世在位之時,大部分工夫都花費在試圖收復上一任法老尼哥二世,被尼布甲尼撒所奪取的腓尼基和巴勒斯坦失地。猶大反叛巴比倫,在很大程度上是倚仗埃及支持的承諾(拉吉書函提到這一點)。主前五八八年初夏(見:結三十2026)埃及法老阿普裡斯(主前589年即位)最後入侵南巴勒斯坦,猶大人和被擄者的盼望似乎得到了實現。除了這支軍隊以外,埃及海軍又開往推羅,迅速控制了該區(希臘史家希羅多德記載了這件事)。尼布甲尼撒因此被逼從耶路撒冷撤退。但埃及人迅速潰敗(大概發生在迦薩一帶),五八八年夏末耶路撒冷再度被圍。──《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耶三十四22「耶和華說:‘我必吩咐他們回到這城,攻打這城,將城攻取,用火焚燒。我也要使猶大的城邑變為荒場無人居住。’”」

 

【思想問題(第34, 35章)】

 1 在兵臨城下之際、神仍給西底家機會悔改,他若聽從神的話必能平安而死(34:4-5)。他有否把握這最後機會?參34:8-11。今天你有否拒絕神給你的機會?

 2 在34:13;  神提及釋放奴婢的律例時,為何特別聲明這律例是神將列祖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之時設立的?這與下文所說神使百姓自由於刀劍饑荒瘟疫之下(17)有何特別之處?這些給你什麽提醒?

 3 眾民宣告釋放奴僕,不但君民立約,且是在聖殿裡,奉神的名進行,並有劈牛為二,從中經過的莊嚴儀式。為何這些都不能保證約的執行?

 4 危險一過,猶太百姓由上至下即反悔,再次奴役僕婢。這對人性有何提示?這又是否你的寫照?

 5 若你是當日利甲族的一分子,你能想到違背先祖吩咐的一些合理原因嗎?參35:2, 116注。利甲族人始終如一地履行先祖遺訓,選民卻沒有聽從神不斷藉先知所說的話。你對神的忠貞比起利甲族人又如何?

 6 神欣賞利甲族人遵守先祖吩咐的做法,並給他們賞賜。今天,你是否曉得欣賞別人的長處,加以學習並褒揚?

 ──《串珠聖經註釋》

 

【耶三十四1~三十五19本書第一部分至三十五章結束,耶利米的警告用對歷史的回顧作結,故此二章可視為前半部的附錄。──《啟導本耶利米書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