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第二十二章拾穗 【耶二十二1】「耶和華如此說:“你下到猶大王的宮中,在那裡說這話,」 “ 猶大王” 。西底家(直到第9節)。──《耶利米書雷氏研讀本》 【耶二十二1~7】你下到猶大王的宮中,在那裡說這話(1節): 在上文,耶利米向猶大的眾民發出了警告;在本文,他再一次向君王和領袖傳講了勸勉的信息,為了有效地傳遞自己所傳講的信息,他使用了“若認真行這事”(4節)和“若不聽這些話”(5節)的假設句式,以比較其結果。耶利米之所以重點勸勉君王和臣宰,是因掌權者的改革能夠指導百姓的改革。換言之,本文的信息與領袖的責任相關。藉著本文,我們可以察看領袖的責任。神在掌管歷史的過程中,雖然也會使用超自然的方法或純粹的自然現象,但大都會使用人來作器皿。平凡的人也有可能被全能的神所托住,使神的旨意成就在地上 ;但更多的時候,擔當這種責任的會是能夠影響帶動眾人的有識之士。領袖可以說是從神領受特殊的使命,以帶領這世界行在正道上的人。雖然在屬靈之事上帶領眾人的宗教領袖,肩負著格外重大的責任(結33:6),但一般的政治社會領袖也是使神的旨意成就在這世上的工具。而且,他們的作用具有巨大的波及效果,在這一點上不應輕看他們的作用:①領袖的權利:聖經教導我們,尊敬領袖是一種美德(出22:28;傳23:5;彼前2:17),因為他們的權利來自於神。故領袖有權利要求百姓服從國家或自己所屬之團契的法度、秩序。並且,他也可以為了社會安定和公共的利益而採取特殊的法律措施。②領袖的責任:權利意味著與此對等的義務。領袖亦要向接受自己影響的人和委任其權利的神負責任。那就是積極地施行公義,並抑制濫用權力的現象,從而消彌冤情冤案。③領袖所要受到的審判:在施行審判之時,神會向多給的人多要(太25:14-30)。領袖亦會受到與他的特權相應的審判(雅3:1)。因為,比起平凡之人,領袖的行為會產生更大的影響。作為公僕,領袖須更加細心省察自己。一般來說,領袖與罪的接觸點要多於平民百姓,故墮落的機會相對較多。並且,他的墮落不僅傷及本人,更會影響周圍的眾人。因此,領袖要恒切地尋求真理,並銘記有一位掌權者(神)位於自己之上,且要過合乎神旨意的生活(賽50:4)。
──《聖經精讀本》 【耶二十二2】「說:‘坐大衛寶座的猶大王啊,你和你的臣僕,並進入城門的百姓,都當聽耶和華的話。」 【耶二十二3】「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施行公平和公義,拯救被搶奪的脫離欺壓人的手,不可虧負寄居的和孤兒寡婦,不可以強暴待他們,在這地方也不可流無辜人的血。」 「寄居的和孤兒寡婦」:是當時社會中無助的一群,需要別人照顧,律法禁止任何虧待他們的行為。(參出22:21-24; 利19:33-34; 申24:17) 「流無辜人的血」:參19:4注。──《串珠聖經註釋》 寄居的和孤兒寡婦: 參見詩10:14,救濟的物件與方法。 ──《聖經精讀本》 【耶二十二4】「你們若認真行這事,就必有坐大衛寶座的君王和他的臣僕、百姓,或坐車,或騎馬,從這城的各門進入。」 【耶二十二5】「你們若不聽這些話,耶和華說:我指著自己起誓,這城必變為荒場。’”」 【耶二十二5~6 使宮殿變為荒場】《艾拉與伊舜神話》用類似的語句形容城鎮與王宮被毀的經過。艾拉表示有意容許山間和城外的野獸進入城中,蹂躪公眾地方。他特別提到他要使王宮變為荒堆。──《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耶二十二6】「耶和華論到猶大王的家如此說:“我看你如基列,如黎巴嫩頂,然而我必使你變為曠野,為無人居住的城邑。」 “基列……利巴嫩”。肥沃、美麗的地帶。──《耶利米書雷氏研讀本》 「家」:這裡指宮殿。 「基列」、「利巴嫩」:皆以出產上好木材聞名於世。王室的宮殿就是採用該地木料建造的(參王上7:2-5)。先知警告王室,儘管他們把宮殿建造宏偉堂皇,神仍可藉敵人將之砍伐焚燒(參詩74:4-8)。──《串珠聖經註釋》 “基列”、“黎巴嫩”是肥沃美麗的地區。──《啟導本耶利米書註釋》 【耶二十二6 基列和利巴嫩頂】基列位於外約但河東,其北界十分模糊,東面則以沙漠為界。利巴嫩頂是指其樹林(又見:亞十10)。基列和利巴嫩都以其樹林茂盛多產著名。──《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耶二十二7】「我要預備行毀滅的人,各拿器械攻擊你,他們要砍下你佳美的香柏樹,扔在火中。」 【耶二十二8】「許多國的民要經過這城,各人對鄰舍說:‘耶和華為何向這大城如此行呢?’」 許多國的民: 這些人會承認臨到猶大之審判的合法性與正當性,且會見證這是猶大不順服神的結果。在這種意義上,猶大人是向外邦人提供教訓的工具。神不僅藉著具有權威的話語,也會透過歷史事件來向我們傳遞自己的旨意。當我們以信心之目注視周圍現象時,會從中聞聽神的聲音(詩19:1;太24:3-14)。 ──《聖經精讀本》 【耶二十二9】「他們必回答說:‘是因離棄了耶和華他們 神的約,侍奉敬拜別神。’”」 【耶二十二10】「不要為死人哭號,不要為他悲傷,卻要為離家出外的人大大哭號,因為他不得再回來,也不得再見他的本國。」 “為死人”。即為最近被殺的約西亞王。“離家出外的人”。即約西亞的兒子(沙龍,或約哈斯;代上三15),他即位才三個月便被法老尼哥驅逐至埃及,後來再也沒有返回巴勒斯坦(王下二三29~35)。──《耶利米書雷氏研讀本》 「死人」:指主前六○九年於米吉多為埃及法老尼哥擊殺的約西亞(參王下23:29)。 「離家出外的人」:指被尼哥帶到埃及,後來死於當地的約哈斯(參王下23:34)。
約西亞之死誠然令人痛惜,但約哈斯的被擄是更嚴重的災禍,更值得國民悲哀。──《串珠聖經註釋》 “死人”:指不久之前在戰場上戰死的約西亞王(參王下二十三29)。──《啟導本耶利米書註釋》 【耶二十二10 王被擄去】本節中被擄的王大概是約西亞王的第四子沙龍,他在主前六○九/八年繼承父親的王位,約哈斯是他的王號。他作猶大王三個月之後,被尼哥二世擄到埃及,後來客死當地。列王紀的作者譴責他是邪惡的統治者。──《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耶二十二10~12】約哈斯所犯的罪: 在上文的序論中(21:1-22:9),耶利米論到不順服必會帶來滅亡,故要轉離罪惡而施行公義事奉神。在本文中,他評論了歷代諸王所犯的罪和其結局,首當其衝的就是約哈斯。之所以沒有提及約西亞是因他是好王,曾進行過宗教改革等神看為正的事(代下34,35章)。約哈斯是約西亞的四子,也是下一任君王約雅敬之弟,原沒有資格繼承王位,卻由百姓擁立為王以代替兄長。在執政期間,他似乎順服神的話語而對外施行反埃及政策;但對內,則依然承襲列祖之罪。結果,僅僅統治三個月之後,他就被埃及法老尼哥所擄去,並客死在埃及(王下23:31-34)。 ──《聖經精讀本》 【耶二十二10-12 遠死他鄉的猶大王是哪位?】推行仁政的約西亞王在米吉多之役中陣亡(參王下23:29),他的兒子沙龍(約哈斯)在公元前609年接任猶大王,僅三個月便被埃及王尼哥擄到埃及。他可能是猶大被擄時期第一個死於異邦的國王。耶利米勸百姓不要為已去世的約西亞王流淚,倒要為那被擄至外邦、永遠不能再回祖國的君王哭泣。──《靈修版聖經註釋》 【耶二十二10~30】論及猶大諸王:以下按年分次序宣告猶大末期諸君的結局, 1 10-12節論約哈斯, 2 13-23節論約雅敬, 3 24-30論約雅斤,這段晦暗的歷史是21:1-10耶和華棄絕耶路撒冷的背景,猶大國已無望再蒙復興、拯救。──《串珠聖經註釋》 【耶二十二11】「因為耶和華論到從這地方出去的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沙龍(列王紀下廿章卅節“名約哈斯”),就是接續他父親約西亞作王的,這樣說:“他必不得再回到這裡來,」 【耶二十二11~12】“沙龍”:即繼約西亞位的約哈斯王(代上三15)。他登位後只有三個月,便被埃及法老尼哥擄去,終身不能回猶大(參王下二十三29~35)。──《啟導本耶利米書註釋》 【耶二十二12】「卻要死在被擄去的地方,必不得再見這地。”」 【耶二十二13】「那行不義蓋房,行不公造樓,白白使用人的手工不給工價的有禍了!」 【耶二十二13 強逼勞工建築宮殿】約雅敬可能是維修擴建所羅門的王宮,也可能是另一個宮殿。在拉瑪特拉黑珥發現了好幾個可能建於約雅敬年間的建築物,以及大批蓋有戳印的瓶柄,上面有「屬於王」的字樣。由於王必須繳納大量貢物給埃及,他可能需要強逼勞工來進行工程。強逼勞工而不付薪水令人聯想所羅門年間的工程(見:王上十一28的注釋),埃及和巴比倫亦間或有這個作法。這是稅收方式之一。──《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耶二十二13~14】「房」、「樓」:指宮殿。 「行不義蓋房」:即以不公義的手段建造宮殿,指強逼百姓為自己免費勞役。 「開窗戶」:或作「將窗擴大」。──《串珠聖經註釋》 【耶二十二13~16】約雅敬與約西亞: 為了刻畫約雅敬盤剝百姓、強迫他們服役的惡行,耶利米舉了約西亞五個善行。這就強調了當時的百姓之所以陷入塗炭,皆因約雅敬沒有遵行耶和華的律例(16節)。執政者如同航行在怒濤洶湧之海上的船長,細小的錯誤判斷和惡行均會給所有人帶去極其嚴重的惡果,須時刻警醒守望(1-7節)。 ──《聖經精讀本》 【耶二十二13~19】對沙龍之兄長和繼任人約雅敬的譴責。他強迫百姓建造精美華麗的宮殿(13,14節)。耶利米預言約雅敬死後,人們不會照例給他舉哀,他也不會被埋葬,而是被拖到城外,丟棄在垃圾堆中(列王紀下二十四章6節沒有提到“葬在……”是值得注意的)。──《耶利米書雷氏研讀本》 先知嚴厲地評論約雅敬:此君在位只顧為自己大興土木,勞民傷財,橫行暴虐,與乃父約西亞的親政愛民、秉公行義的賢明作風大相逕庭。──《串珠聖經註釋》 約雅敬所犯的罪: 本文記錄了約雅敬所犯的罪和其結局。正是廢去其弟之王位的法老尼哥,立他為猶大的第18代君王(王下23:34-24:5)。
──《聖經精讀本》 【耶二十二13~23】本段描寫沙龍的兄弟“約雅敬”(18節)登基之後,苟征賦稅,大興土木為自己營造宮室(王下二十三35)。約雅敬和沙龍都是約西亞的兒子(二十二11~12),但前者是個惡王(王下二十四3)。──《啟導本耶利米書註釋》 【耶二十二14】「他說:“我要為自己蓋廣大的房、寬敞的樓,為自己開窗戶。這樓房的護牆板是香柏木的,樓房是丹色油漆的。”」 【耶二十二14 香柏木護牆板】香柏木護牆板是當時材料之中最豪華、最昂貴的一種。幾乎只有王宮、聖殿,和廟宇才用得上它。以色列並沒有挖掘到很多壁畫,但在範圍較廣的近東地區則有大量例證。在馬里出土繪有登基場面的濕壁畫等例子,證明室內設計偏用紅色和橙色。以西結書二十三14也提及過有這特徵的牆壁裝飾。──《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耶二十二15】「難道你作王是在乎造香柏木樓房爭勝嗎?你的父親豈不是也吃、也喝,也施行公平和公義嗎?那時他得了福樂。」 【耶二十二16】「他為困苦和窮乏人伸冤,那時就得了福樂。認識我不在乎此嗎?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二十二17】「惟有你的眼和你的心專顧貪婪,流無辜人的血,行欺壓和強暴。」 「流無辜人的血」,包括獻人祭(見耶19:4-5)及殺害先知。(如耶26:20-23)──《串珠聖經註釋》 除去“欺壓和強暴”是常向統治者發出的警告(7:5-7)。然而,約雅敬的眼目和心靈卻充滿了欺壓和強暴。“眼”意味單單仰望神的能力(伯17:7;詩31:9);“心”則象徵具備知、情、意的整全人格(17:5-11)。“眼”和“心”的罪行,意指他全然沒有敬畏耶和華,且積極地欺壓了百姓。 ──《聖經精讀本》 【耶二十二18】「所以,耶和華論到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如此說:“人必不為他舉哀說:哀哉!我的哥哥;或說:‘哀哉!我的姐姐’;也不為他舉哀說:‘哀哉!我的主’;或說:‘哀哉!我主的榮華。’」 有學者將「我的主」譯作「我的父親」,「我主的榮華」譯作「我的母親」;現有證據顯示古時君王被稱為百姓的父親,母親和兄長。──《串珠聖經註釋》 【耶二十二18~19】此處預言約雅敬王死後難獲安葬。此人因背叛巴比倫,招致巴比倫大軍進攻猶大,敵軍未到,他已死去,很可能為親巴的人所弑。死後,由約雅斤繼位(看王下二十四1~9),聖經歷史書雖未記約雅敬王如何埋葬(王下二十四6),但相信一定不會獲得王者的葬禮。耶利米關於約雅敬下場的預言,相信已應驗,否則,以色列人後來便不會尊敬他為真正的先知(參申十八20~22)。──《啟導本耶利米書註釋》 【耶二十二19】「他被埋葬好像埋驢一樣,要拉出去扔在耶路撒冷的城門之外。”」 見耶卅六30。關於約雅敬死亡的背景,見王下廿四5注釋。 預言約雅敬雖被埋葬(參王下二十四6),但將死得極不光彩。(參耶卅六30)約雅敬後因背叛巴比倫引致巴比倫王揮軍進攻猶大,但敵軍未到約敬已去世(可能是被親巴比倫的黨派殺死),由親巴比倫的約雅斤當政(見王下二十四6~12)。在這種情況下約雅敬自然不獲禮葬。──《串珠聖經注釋》 預言約雅敬雖被埋葬(參王下24:6),但將死得極不光彩。(參耶36:30) 約雅敬後因背叛巴比倫引致巴比倫王揮軍進攻猶大,但敵軍未到約敬已去世(可能是被親巴比倫的黨派殺死),由親巴比倫的約雅斤當政(見王下24:6-12)。
在這種情況下約雅敬自然不獲禮葬。──《串珠聖經註釋》 【耶二十二20】「“你要上黎巴嫩哀號,在巴珊揚聲,從亞巴琳哀號,因為你所親愛的都毀滅了。」 「利巴嫩」位於巴勒斯坦北部; 「巴珊」位於東北; 「亞巴琳」是死海東岸的山脈,位於東南; 整節表示到處都有哀號。 「你所親愛的」:指猶大的政治盟友,可能是埃及或其他背叛巴比倫的邦國。──《串珠聖經註釋》 “黎巴嫩”是猶大的北部邊境,“巴珊”是東北邊境,“亞巴琳”則是東南過境。這些地域向南北延伸的山脈,均位於可眺望猶大全地的高處。以賽亞曾說要在這樣的高處揚聲報信息(賽40:9),耶利米卻叫人在此地高呼猶大的滅亡。因此,這些地區可以說是代表猶大全地的象徵性場所。耶利米藉著這些象徵性地點,強調了神審判猶大時的廣袤性和猛烈性。 ──《聖經精讀本》 【耶二十二20 利巴嫩、巴珊、亞巴琳】這是三個山區。利巴嫩在北面,巴珊在東北面的外約但地區,亞巴琳則在東南面的摩押地。至於這些山所代表的是哀悼的地點、盟友的家鄉,還是自然資源的中心,卻無法肯定。──《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耶二十二20~23】預示耶路撒冷(此段經文作「你」)為即來臨的災禍哀號。──《串珠聖經註釋》 猶大滅亡的原因——眾民的罪: 有些詩本和學者將本文放進記錄“約雅斤所犯的罪和其結局”的24-30節;另外一些學者則使本文歸入記載“約雅敬所犯的罪和其結局”的13-19節,兩者持有相反的意見。但多數的解釋為,本文是一段獨立的插敘,耶利米在論及約哈斯和約雅敬所犯的罪之後,在論及約雅斤的罪惡之前,利用間歇時間,宣告了神對猶大百姓的審判。亦即,耶利米之所以記錄本文,是為了強調猶大的滅亡不單單是因為某些特定人物即君王或領袖的過犯,而是因為包括他們在內的所有百姓之罪。罪最終會歸結為個人的責任,不能將責任全部推卸給促使人去犯罪或造成其氛圍的人。這與救恩臨到每個個體的原理相同。
──《聖經精讀本》 【耶二十二21】「你興盛的時候,我對你說話,你卻說:‘我不聽。’你自幼年以來總是這樣,不聽從我的話。」 你自年幼以來……不聽從我的話: 暗示了猶大之罪孽的沉重性。“自年幼以來”雖也指年齡幼小,但在此處則指“很久以來”。亦即,猶大的罪歷時久遠,幾乎成為習慣。 ──《聖經精讀本》 【耶二十二22】「你的牧人要被風吞吃,你所親愛的必被擄去,那時,你必因你一切的惡抱愧蒙羞。」 「牧人」:指耶路撒冷的首領貴胄。 「吞吃」:原文作「牧養」,這裡解作被趕逐,指主前五九七年約雅斤王與臣僕被擄走一事(見王下24:14-16; 本章26)。──《串珠聖經註釋》 【耶二十二23】「你這住黎巴嫩在香柏樹上搭窩的,有痛苦臨到你,好像疼痛臨到產難的婦人,那時你何等可憐!”」 “你這住利巴嫩、在香柏樹上搭窩的”。這是指耶路撒冷,城中有許多人都利用從利巴嫩運來的香柏樹來建房子。──《耶利米書雷氏研讀本》 「住利巴嫩在香柏樹上搭窩的」:耶路撒冷不少宮殿和房屋都以利巴嫩的香柏木建成(如王上7:2的「利巴嫩林宮」), 所以先知以此形容耶路撒冷(參6)。──《串珠聖經註釋》 【耶二十二24】「耶和華說:“猶大王約雅敬的兒子哥尼雅(又名耶哥尼雅。下同)雖是我右手上帶印的戒指,我憑我的永生起誓,也必將你從其上摘下來。」 哥尼雅即約雅敬之子約雅斤(參斯2:6) ,
他在位僅三個月即連同母后,臣僕被擄至巴比倫(參王下24:8-16)。 「帶印的戒指」:通常代表國王的權柄,可在件上蓋璽以示簽名,猶大的君王視被視為耶和華的代表,好比耶和華手上帶印的戒指。──《串珠聖經註釋》 哥尼雅就是約雅敬之子約雅斤,他又名耶哥尼雅(代上三16)。──《啟導本耶利米書註釋》 帶印的戒指: 譯作“玉璽戒指”,以強調神對約雅斤的眷愛(該2:23)。神之所以眷愛約雅斤並非因他好于其他君王,單單是因他統治著神的國以色列。“雖是”的可能性前提是,即使他倍受神的寵倖,倘若背叛了神就會隨時被離棄。 ──《聖經精讀本》 【耶二十二24 帶印的戒指】「帶印」一詞大概表示印章。印章可以是圓筒形的,用繩子掛在頸間,也可以是壓印式的,鑲嵌在戒指之上,如本節的例子。前者在美索不達米亞十分常見,後者則在以色列使用。美索不達米亞和敘利亞巴勒斯坦分別發現了數以千計的圓筒形印章和戒指印章。印章是威信、身分證明,以及物主的標記。耶和華摘下帶印的戒指(約雅斤),就等於是棄絕他的王權。──《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耶二十二24~30】這段描述約雅敬之子約雅斤的結局(這裏和在第三十七章1節稱為“哥尼雅”;也稱為“耶哥尼雅”。二四1;二七20)。他即位三個月之後,便被帶往巴比倫,後來再也沒有返國(王下二四8~15;二五27~30),盡管哈拿尼雅說了相反的假預言(耶二八4;比較五二31~34)。──《耶利米書雷氏研讀本》 約雅斤所犯的罪: 論及了約雅斤的罪,他亦被稱為“哥尼雅”或“耶哥尼雅”(王下24:6-17)。 ──《聖經精讀本》 【耶二十二25】「並且我必將你交給尋索你命的人和你所懼怕的人手中,就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和迦勒底人的手中。」 【耶二十二25 約雅斤的命運】約雅斤作王只有三個月的時間,便被逼歸降尼布甲尼撒。他被擄到巴比倫,並在當地終其餘生(見:王下二十五27~30)。巴比倫的食物配給名單亦有提到約雅斤的名字,顯出他確實是與巴比倫王同席吃飯,進一步證實了聖經所提供的資料。──《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耶二十二26】「我也必將你和生你的母親趕到別國,並不是你們生的地方,你們必死在那裡。」 【耶二十二27】「但心中甚想歸回之地,必不得歸回。”」 【耶二十二28】「哥尼雅這人是被輕看、破壞的器皿嗎?是無人喜愛的器皿嗎?他和他的後裔為何被趕到不認識之地呢?」 【耶二十二29】「地啊,地啊,地啊,當聽耶和華的話!」 地啊,地啊,地啊: “地”可指國家或百姓,根據下文來看,此處是指後者。神之所以如此接連呼喚百姓三次,是為了強調百姓違背神話語的頑梗悖謬,且要為約雅斤將要受到的刑罰作見證(賽1:2)。 ──《聖經精讀本》 【耶二十二30】「耶和華如此說:“要寫明這人算為無子,是平生不得亨通的,因為他後裔中再無一人得亨通,能坐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猶大。”」 “無子”。哥尼雅有七個兒子(可能是領養的;比較代上三17),卻沒有一人繼承他的王位。因此,從延續一個王朝的角度看,哥尼雅被視為“無子”。雖然他的後裔仍保有合法的王位繼承權,但卻沒有一人(“他後裔中再無一人”)成功地登上大衛的寶座。馬太福音的家譜把耶穌的家系血統追溯至所羅門和耶哥尼雅(希伯來文作“哥尼雅”;太一12);這是耶穌的合法父親約瑟的家譜。路加福音從馬利亞、拿單和大衛追溯耶穌的血統,繞過了耶哥尼雅的家系,準確地應驗耶利米這個預言。若耶穌是從約瑟(即耶哥尼雅)的家系而生,到了千禧年,祂就沒有登上大衛寶座的資格了。參看馬太福音一章11節的腳註。──《耶利米書雷氏研讀本》 「算為無子」:意指約雅斤的後裔喪失君尊的地位或權柄,因為約雅斤曾有七子(參代上3:17-18),但都無一人能再登基為王,繼承他的王位。另見太1:12注。──《串珠聖經註釋》 這預言不是手哥尼雅沒有兒子,他至少有七個兒子。《代上》三17~18記載有他兒子的名字(比較太一12)。神的審判只是要哥尼雅“算為無子”,這就是說,他肉身所生的後裔,不能再登以色列君王之位。 約雅斤的孫兒所羅巴伯做了被擄歸回後的猶大省省長(看該一1),但此時已無國無王。約雅斤是大衛一脈最後一位猶大王。但看《馬太福音》一11注。 作大衛王位繼承者的基督(路一32~33),依照王族的譜系來說,他的王位繼承權是從大衛的後裔約瑟而來。但基督是從童女馬利亞受聖靈感孕而生,約瑟只是他的義父。如果基督是約瑟肉身而生的後裔,這裡的預言便落了空;但基督的奇妙降生,奇妙地應驗了這裡的預言。──《啟導本耶利米書註釋》 【耶二十二30 大衛後裔的王位到此結束,直到基督降世……】西底家繼承約雅斤成為猶大王,卻比約雅斤早死(52:10-11)。約雅斤是大衛後裔中最後一個猶大王(參代上3:15-20)。他有七個兒子,卻沒有一個成為國王。他的孫子所羅巴伯曾在被擄歸回期間統治猶大(參拉2:2),但他只是一位省長,而不是一國之君。──《靈修版聖經註釋》 【思想問題(第22, 23章)】 1 21-23章多次強調理想的君王應有什麽特徵?見21:12; 22:3; 15-16; 23:5。君王若這樣做會有什麽處?參22:4,
15。 2 試分析約雅敬的價值觀(22:13-15,
17)。今日社會也有許多剝削他人的情形。你是否也犯有類似的罪,或認可了社會不平等的制度? 3 根據23章的論述,國家政治領袖和宗教領袖的得失對百姓產生了什麽影響?你若身為教會社區的領袖,從中得到什麽警惕? ──《串珠聖經註釋》 【耶二十二章 耶利米的預言是否會按時序發出?】22至25章很可能不是依照事情發生的先後次序寫的。例如在21章8至10節,神暗指猶大人悔改已經太晚了,但在22章4節,神又說他們還有時間改變自己的行為。本章的事件應發生在第21章的事件之前。──《靈修版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