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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第十一章拾穗

 

【耶十一11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1113章和其他篇章一樣,都是責備、勸慰和警戒的話語。百姓不守與神的約,應受被擄的刑罰。亞述擄掠以色列國、巴比倫擄掠猶大國,都是實現《申命記》二十八6368的警告。──《啟導本耶利米書註釋》

 

【耶十一1~17背約的猶大理當受審判: 本文是耶利米的第四篇講道。只是這一篇與前面的講道略有不同。在上文,耶利米僅僅是藉著指出猶大的罪行而論證了審判的合理性 ;而在本文,耶利米使他們回想起昔日神所賜給他們的聖約即律法,更加深入地論證了猶大理當受到審判。神對偶像崇拜的震怒常見於申命記,而本文有很多與此相關的經文。據此來看,最自然的解釋應是本文宣告在希勒家發現律法書之後,後者曾促使約西亞於B.C.622進行改革。本文提及對罪人最必需的義和罪的標準——神的話語,這一點可能是與當時的時代背景相關(王下2223)。本文由以下五個部分組成:①使猶大回憶起耶和華的聖約(11:1-8);②以聖約為例,論證猶大的叛逆(11:9-17);③設計謀害耶和華的陰謀(11:18-23);④耶利米對惡人亨通的抗議(12:1-4);⑤神對耶利米的回答(12:5-17)。 ──《聖經精讀本》

 

【耶十一2「“當聽這約的話,告訴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

         “這約”。神與以色列人在西乃山所立的歷史性契約(也見於3,6,8節)。耶利米是在約西亞改革期間,發出這個必須忠於西乃之約的警告(王下二二;二三)。他顯然認為這次復興是表面化和不充分的(第13節顯示百姓仍繼續拜巴力)。──《耶利米書雷氏研讀本》

         「這約」:指西乃之約(3, 6, 8同),它是以色列脫離埃及統治的一個印記(4)。

          按這約的規定,以色列當拜獨一真神,遵守神的誡命律例,遵守的人必蒙福祉,違背的則受咒詛。約西亞王時發現律法書,國家的靈命一時似有轉機,約西亞曾重新與神立約,但這復興僅曇花一現,百姓不久仍拜巴力(13),頑梗如昔(參7:18注),因此毀約所帶來的咒詛是無法逃避的。──《串珠聖經註釋》

 

【耶十一2~5“這約”指以色列全民族在西乃山下和神所訂立的約。以色列民起誓順服敬奉耶和華;耶和華應許賜給他屬靈和物質方面的福氣(出十九15)。“鐵爐”:看《申命記》四20,喻在埃及為奴所受的痛苦。──《啟導本耶利米書註釋》

 

【耶十一3「對他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不聽從這約之話的人,必受咒詛。」

 

【耶十一3~5必受咒詛……耶和華啊,阿們: 這種對話體的表達方式與摩西在申27:1516所使用的相類似。在進入應許之地前夕,摩西向百姓頒佈耶和華的律法(20),且宣告若不遵行這些就必受咒詛。那時,百姓以“阿們”作為回答,發誓要遵行律法<27:15,對阿們的研究>。耶利米將摩西與百姓之間的對話,應用在神與自己身上。暗示帶有申命記性質的祝福與咒詛,亦可應用在當時的百姓身上。亦即,出埃及時代的以色列百姓所發誓要遵行的聖約律法,對耶利米本人與當時的全體猶大百姓均為有效。與此相同的思想,適用於整本聖經。聖經記錄了永恆的真理,因此不具有時間上的局限性,內中的所有聖約,對今日的我們均為有效。聖徒之所以要每天默想神話語,且要作為主體而隨時決志跟隨神,原因亦在於此。 ──《聖經精讀本》

 

【耶十一4「這約,是我將你們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脫離鐵爐的那日所吩咐他們的,說:你們要聽從我的話,照我一切所吩咐的去行。這樣,你們就作我的子民,我也作你們的 神。」

         「鐵爐」:指煉鐵的熔爐,用以形容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的苦難。──《串珠聖經註釋》

         你們就作我的子民,我也作你們的神: 此約是賜給摩西帶領出埃及的以色列百姓的約,被稱為舊約(8:7-13)。神之所以向悖逆的猶大重申此約,是因神的恩慈欲使他們歸向自己。此約帶有條件,這一點與新約不同(31:31-34)。然而,此約還具有委身與順服的內涵,斷不能被廢棄。因為,即使是領受新約的人,也須實踐舊約所規定的律法的根本精神(5:17)。 ──《聖經精讀本》

 

【耶十一4 鐵爐】現時用來鑄鐵的鼓風爐,當時仍未發明。鐵的熔點是攝氏一五三七度,古代科技並無把握達到。但當鐵加熱到攝氏一千一百度以上,就會變成柔軟可鍛的半固體狀態。爐通常以木炭為燃料,以提供化學過程所需的碳元素。鋼(鐵碳合金)的堅硬程度,是基於所吸收的碳量。爐溫愈低,鍛煉過程重複的次數就愈多,才能完全清除的礦渣,產生可用的成品。鐵爐雖可比喻逼迫,煉爐的火卻是建設性而非破壞性的。將脆弱的礦石變成耐用鐵器的,正是這爐。出埃及的經歷將以色列人轉化為與神立約之民。──《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耶十一5「我好堅定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給他們流奶與蜜之地,正如今日一樣。’”我就回答說:“耶和華啊,阿們!”」

         「阿們」:是百姓在立約時對約條的一個典型回應。(參申27:15-26; 5:13)──《串珠聖經註釋》

         流奶與蜜之地: 可以解釋為,神所賜給以色列的迦南地,土地肥沃而出產豐富(3:8;20:24;13:27)。然而,更有深度的解釋則是,此地象徵著神同在的至福狀態。富饒的迦南還預表著不遠之日所要成就的神國度,這一點具有更為深遠的意義(21:1-8)<1:9,流奶與蜜之地>。 ──《聖經精讀本》

 

【耶十一5 流奶與蜜之地】「流奶與蜜之地」是聖經常使用的一句話,意指這地區的富庶。迦南人在其儀式文獻中也是如此形容這地,埃及文學《辛奴亥的故事》(主前第二千年紀初期)也是如此。進一步資料可參看:出埃及記三710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耶十一6「耶和華對我說:“你要在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市上,宣告這一切話說:你們當聽從遵行這約的話。」

         「從早起來」:原文或作「不斷地」或「誠摯地」。──《串珠聖經註釋》

 

【耶十一7「因為我將你們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的那日,直到今日,都是從早起來,切切告誡他們說:‘你們當聽從我的話!’」

 

【耶十一8「他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隨從自己頑梗的噁心去行。所以我使這約中一切咒詛的話臨到他們身上。這約是我吩咐他們行的,他們卻不去行。”」

         他們……卻不去行: 百姓曾以“阿們”來回應“不聽從這約之話的人必受咒詛”的宣告,同意若沒有遵行律法就要受到咒詛(3-5)。他們同意了這一點,卻沒有遵行律法,這無異於是自取咒詛,亦沒有資格對自己所要受到的刑罰提出抗議。 ──《聖經精讀本》

 

【耶十一9「耶和華對我說:“在猶大人和耶路撒冷居民中有同謀背叛的事。」

 

【耶十一10「他們轉去效法他們的先祖,不肯聽我的話,犯罪作孽,又隨從別神,侍奉它。以色列家和猶大家背了我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

 

【耶十一11「所以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災禍臨到他們,是他們不能逃脫的。他們必向我哀求,我卻不聽。」

         他們必向我哀求……我卻不聽: 神要人禱告的命令,貫穿著整個新舊約(33:3;帖前5:17)。因為,禱告是人從神得到能力且在世不犯罪的必備條件(代上6:11;14:2)。然而,神在本節卻說,既然他必不垂聽禱告,也就無須獻上禱告。這是因為他們廢棄了與神所立的約,從而在神人之間修築了一個不可逾越的鴻溝,這是聖徒的禱告不蒙應允的原因之一。除此之外,禱告不蒙應允的原因還有:①不順服(1:43-45);②隱藏的罪(6:18);③漠視(1:24,28);④不施予憐憫(21:13);⑤無視律法(28:9);⑥流人血(1:15);⑦頑梗(7:11-13);⑧懷疑(1:6,7);⑨放縱(4:3)。 ──《聖經精讀本》

 

【耶十一12「那時猶大城邑的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要去哀求他們燒香所供奉的神,只是遭難的時候,這些神毫不拯救他們。」

 

【耶十一13「猶大啊,你神的數目與你城的數目相等;你為那可恥的巴力所築燒香的壇,也與耶路撒冷街道的數目相等。」

         “可恥的巴力”。指巴力膜拜(參看三24)。──《耶利米書雷氏研讀本》

         你神的數目……相等: 這句話意指所事奉的偶像頗多,似乎與下半節的“為那可恥的巴力築壇”相矛盾。因為下半節記載只是為巴力築壇。對此,加爾文(Calvin)解釋為“巴力是集合名詞”。亦即,猶大百姓所事奉的偶像雖各有其名,卻常常被統稱為巴力。 ──《聖經精讀本》

 

【耶十一13 為巴力所築的壇與耶路撒冷街道的數目相等】這句話是強調耶路撒冷城中的巴力偶像數目之多。古代近東典型的城市住宅區約有數十個街角。經文並不暗示每個街角都有偶像。無論如何,巴比倫文獻提到街角和院落的小型露天神廟或壁龕。一份文獻說女神伊施他爾在巴比倫城有一百八十個這種設施。這些神龕凸起於地,頂端設有祭壇,到此的主要是女子。──《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耶十一14「“所以你不要為這百姓祈禱,不要為他們呼求禱告。因為他們遭難向我哀求的時候,我必不應允。」

         所以你不要為這百姓祈禱: 神拒絕了耶利米在10:23-25所獻的禱告,因為百姓以拜偶像廢棄了與神所立的約。若當事人繼續犯罪作孽,即便是代禱也無法挽回。這些事實不禁使我們產生一種憂慮,亦即倘若今日的聖徒犯下了與耶利米時代的猶大百姓所犯下的罪,耶穌的代禱是否會終成泡影(8:34)。但是,在終極意義上聖徒卻無須喪氣。因為耶利米的代禱雖然沒有立即蒙應允,然而被擄去的猶大百姓卻在俘虜期間幡然悔悟,終於如耶利米所願得以歸回故土(1:1-4)。亦即,耶利米的代禱還是得到了應允<9:2,代禱的功效與局限性>。 ──《聖經精讀本》

 

【耶十一15「我所親愛的,既行許多淫亂,聖肉也離了你,你在我殿中作什麼呢?你作惡就喜樂。」

         按照禮儀所獻上的“聖肉”,若不是出於真心來獻上,是不能防止那即將來臨的災難的。──《耶利米書雷氏研讀本》

         「淫亂」:原文指「惡謀」(參詩37:7)。

          「聖肉」:指聖潔的祭物。

          全節可譯作「我所親愛的既從事許多惡謀(或與許多人一同謀惡),還有什麽資格留在我的殿呢?難道祭物能叫刑罰離開你嗎?你作惡時意然還歡樂」。──《串珠聖經註釋》

         我所親愛的…作什麼呢: 強調了:①聖殿斷不會是罪人的避難所;②儀式上的獻祭決不是得救的條件。 ──《聖經精讀本》

 

【耶十一15 聖肉】以色列人所吃的肉大部分都與獻祭系統有關,因此都是在聖殿指定的地方食用。聖肉所指的就是在這種情況之下食用的肉類。在此諷刺的一點,是這些人坐在聖殿範圍之內食用聖肉時,言談間所討論的都是惡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耶十一15~16這兩節的經文有許多爭論推測,大意是說例行的獻祭儀式並不能猶大免去災難;從前以色列在神眼中是青綠茂盛而滿結佳果的橄欖樹,如今它因作惡多端,不結果子,神就降禍攻擊它,它的樹葉被焚,枝子也被砍斷了。──《串珠聖經註釋》

         “聖肉也離了你”:意即“獻祭的聖肉有甚麼用處呢?對於你們這喜歡行惡的人,獻祭已經沒有功效”。比較《以賽亞書》一1315;《哈該書》二12。以民在神眼中本為美麗的青橄欖樹(看詩五十二8),現在既不結果子,神要用火把它燒毀,枝子折斷。“哄嚷之聲”指軍隊移動的聲音。──《啟導本耶利米書註釋》

 

【耶十一16「從前耶和華給你起名叫青橄欖樹,又華美又結好果子,如今他用哄嚷之聲,點火在其上,枝子也被折斷。」

         起名叫青橄欖樹,又華美,又結好果子: 若說賽5:1-7是葡萄園的比喻,本處則是橄欖園比喻。亦即,耶利米將猶大百姓比作樹葉雖茂盛卻不結果子的橄欖樹,這一點與以賽亞書相仿。橄欖樹與蘋果樹相似,其形狀並沒有特別動人之處。然而,它卻能生長在其它樹木無法生存的荒地,且能夠結出許多果子,產量頗豐的橄欖油的用途也極廣。除了地中海沿岸的沙淪平原和約但河周圍之外,以色列的大部分國土均為荒蕪之地,故非常珍視橄欖樹。因此,大衛曾自稱為“多結果子的青橄欖樹”(52:8)。耶利米將猶大百姓與橄欖樹的關係,應用在神與他們的關係上,以強調:①神對猶大的愛之深切;②以色列為列國作祭司的榮耀地位;③以色列雖然領受了如此浩大的恩典,卻終於墮落的悖逆性情。 ──《聖經精讀本》

 

【耶十一16 暴風作為神的審判】和合本「如今他用哄嚷之聲」,新國際本作「但祂用巨大風暴的咆哮」。本書已經用過好幾次風暴之神的象喻。這裡還有閃電與神審判的暴風同來,點著代表以色列的樹。進一步資料可參看:撒母耳記上七10──《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耶十一17「原來栽培你的萬軍之耶和華已經說,要降禍攻擊你,是因以色列家和猶大家行惡,向巴力燒香,惹我發怒,是自作自受。”」

         「禍」與「惡」:於原文為同一字。──《串珠聖經註釋》

 

【耶十一18「耶和華指示我,我就知道。你將他們所行的給我指明。」

         「他們所行的」:指亞拿突人的陰謀(見21)。──《串珠聖經註釋》

         他們所行的: 這句話使我們聯想到被家鄉人排斥的耶穌(13:57),是指亞拿突人試圖傷害耶利米的陰謀。在眾民欲設計加害于他時,耶利米依然痛斥假先知和祭司,呼籲人們要堅持進行宗教改革。若沒有將自己的身家性命交托給神的堅定信心和果斷決意,實在無法作到這一點。他們策劃陰謀的動機是:①耶利米不斷指責他們的行為;②耶利米所主張的宗教改革勢必剝奪他們享受到至今的宴樂。他們認為耶利米所發出理當行善的呐喊,有害於自己的安逸生活。這是不愛光反愛黑暗的行為(3:19),它不再僅止於消極地敵擋良善,更是會引發主動殺人的罪行。 ──《聖經精讀本》

 

【耶十一18~23這裏描述耶利米在家鄉面對百姓的敵意。他們想把他(“樹”)殺了,使他的信息(“果子”,19節)安靜下來。──《耶利米書雷氏研讀本》

         先知的同鄉謀害他,孤立的先知籲請神的干預,並宣告神對亞拿突人的審判。──《串珠聖經註釋》

         耶利米與神的兩段對話中的第一段。他自己城中的人要殺害他,他宣告神的刑罰(2223節)。──《啟導本耶利米書註釋》

 

【耶十一18~十二6先知面臨逼迫:這是先知與神之間的兩段對話(11:18-23; 12:1-6)。──《串珠聖經註釋》

 

【耶十一19「我卻像柔順的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我並不知道他們設計謀害我,說:“我們把樹連果子都滅了吧!將他從活人之地剪除,使他的名不再被紀念。”」

         「果子」:指「後裔」。耶利米並無兒女,他若被殺便後繼無人。──《串珠聖經註釋》

         “連果子都滅了”、“他的名不再被紀念”都是說耶利米無子女,若遭殺害,便無後代。──《啟導本耶利米書註釋》

         我們……都滅了吧: 亞拿突的陰謀雖然看似只要傷害耶利米的身體,實則欲除去耶利米所說的神之警告。“樹”指“耶利米”,“果子”則指出自其口的“教訓”和“預言的話語”。“果子”意指“餅”,可理解為“將生命賜世界的天糧”(6:33)。馬太曾稱此為“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4:4)。 ──《聖經精讀本》

 

【耶十一20「按公義判斷、察驗人肺腑心腸的萬軍之耶和華啊,我卻要見你在他們身上報仇,因我將我的案件向你稟明了。」

         「肺腑」:原指「腎」,代表內心世界,包括思想、情感各方面,亦可譯作「心」(如耶12:2)。──《串珠聖經註釋》

         肺腑心腸: 耶利米本不知百姓想要殺害自己的陰謀,後因神的啟示(18),才得以知道實情。之後,耶利米便向神吐露了自己對百姓的真實感覺。那就是他感到百姓如同仇敵一樣。但是,耶利米並沒有直接抵抗百姓,反而只是向神呼求。耶利米對仇人的不抵抗主義博愛,與耶穌對待仇敵的態度一脈相通。基督教對個人性仇恨的教導就是,承認只有神才能夠審判罪惡,而禁止以人的方法來報仇(2:19)。 ──《聖經精讀本》

 

【耶十一21「所以耶和華論到尋索你命的亞拿突人如此說:“他們說:‘你不要奉耶和華的名說預言,免得你死在我們手中。’”」

         「亞拿突」:是耶利米的家鄉(見耶1:1)。他的同鄉尤其憎厭他,可能是因為先知的所為會給他們帶來恥辱。──《串珠聖經註釋》

         “亞拿突”是耶利米出生之地的利未城。耶利米本城的其他祭司,因為嫉妒,成為耶利米的敵人,要殺害他(參太十36)。──《啟導本耶利米書註釋》

 

【耶十一21 說預言為死罪】其他經文提到規定說假預言的先知判處死刑的律法。古代近東各處地方都有人以說預言為職業,但將說假預言定為死罪卻大體限於以色列。無論怎樣,亞拿突人並沒有指控耶利米說的是假預言,他們恐嚇的目的只是要他閉口不言。預言的宣講已有使之成就的能力(寫下來也有同樣的功用,見三十六23的注釋),因此,他們相信制止他說話(或靠恐嚇,或藉謀殺),就能防止他所宣告的災難成為事實。──《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耶十一22「所以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刑罰他們。他們的少年人必被刀劍殺死;他們的兒女必因饑荒滅亡。」

         神應許必懲罰亞拿突的陰謀者。──《耶利米書雷氏研讀本》

         本節是神對耶利米的指控所作的回答。B.C.586,當耶路撒冷淪陷之際,亞拿突人也遭到了殺戮與饑荒的災難,此預言就因此得到成就。神或許不會立即向惡人報仇,卻斷不會永遠遺忘。因為神雖恒久忍耐,卻必不放棄公義,終必剪除惡人。 ──《聖經精讀本》

 

【耶十一23「並且沒有餘剩的人留給他們。因為在追討之年,我必使災禍臨到亞拿突人。”」

         「追討之年」:即神降罰的時候。──《串珠聖經註釋》

         參二28注。──《啟導本耶利米書註釋》

 

 【思想問題(第11, 12章)】

 1 先知指出耶和華已經棄掉以色列人,並要審判他們。參6:30; 11:14。這與神的慈愛有否矛盾?(參羅1:28; 11:21-22; 11:14:17)。

 2 現代人所作的,和昔日以色列人的罪有否似之處?參7:5-11; 9:3-6, 13-14; 10:2; 11:13

 3 11章強調神對毀約子民的刑罰。你曾否與神、與人立有誓約?你是竭力遵守這些誓約,抑或視若等閒?你有否聆聽神藉 僕人對你的警告(參7)?

 4 亞拿突人要受的刑罰與他們的惡行如何相應?見11:18-23。這對你有何警惕或安慰?

 5 試從12:7-13列出神對以色列的稱呼。由此看來,當百姓離棄神,要受神責罰時, 的心情會是怎樣的?這給你什麽提醒?

 6 根據12:14-17; 以色列四周邦國的興衰與什麽有關?這是否適用於今日的世代?

 ──《串珠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