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第二十九章拾穗 【箴二十九1】「人屢次受責罰,仍然硬著頸項,他必頃刻敗壞,無法可治。」 這個主題以戲劇性的方式出現在耶利米書十九10、11,就此而提出的警告則詳述在箴言一24~33。——《丁道爾聖經注釋》 「硬著頸項」:比喻頑固,像一隻頑梗的牛。(參申10:16;王下17:14)──《串珠聖經註釋》 “頃刻”亦作“突然”。屢犯不改的人,不可救藥。──《啟導本箴言註釋》 硬著頸項的人: 這個隱喻出自不肯負軛的頑固牲畜,指心存驕傲與剛愎自用的人。聖經把不斷違背神的應許與命令的以色列民,稱為硬著頸項的百姓(出32:9;申9:6)。相信耶穌基督的聖徒亦然,直到完全成聖之前,必因內心頑梗而犯下許多錯誤。信心的分量與對神的順從成正比。我們只有把自己的人生方向和過程及結果都交托給神,並藉著神的幫助,克服我們這軟弱而多有過犯的本性,才能找到信仰的真諦。因此,我們當效法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的耶穌,過一個順服真理的生活(腓2:8)。 ──《聖經精讀本》 本節是「所羅門的箴言」(二十五1)第二集第二部分(二十八1~二十九27)的中心句,也是這部分的中心主題。──《聖經綜合解讀》 沒有人凡事都能作出明智的選擇,包括所羅門本人,所以總是「屢次受責罰」(1a)。但神卻長期憐憫忍耐,給了我們足夠的時間來認識自己的愚昧。神賜下《箴言》,與其說是讓我們越來越有智慧,不如說是讓我們越來越認識自己需要智慧,因此越來越不敢自詡屬靈,越來越敬畏神、抓緊基督。但人若對「責罰」麻木不仁,反而覺得自己很屬靈、很有智慧,就是「仍然硬著頸項」(1a),就是「藐視祂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祂的恩慈是領你悔改」(羅二4),悔改之門隨時會關閉,「他必頃刻敗壞,無法可治」(1b)。因此,真智慧不是不會「受責罰」,而是「受責罰」的時候承認自己是需要被管教的愚昧人,趁著「悅納的時候」(詩六十九13)認罪,抓緊「拯救的日子」(賽四十九8)悔改,而不是心存僥倖、繼續坐等明天(林後六2)。──《聖經綜合解讀》 「硬著頸項」,比喻頑梗剛硬的人就像一隻硬著脖子不肯讓人牽引的牛。這句話被聖經反復用來稱呼選民(出三十二9;三十三3、5;三十四9;申九6、13;十6;三十一27;王下十七14;代下三十8;尼九16、17、29)。每個人的本相都是「硬著頸項」的罪人,傳福音絕不會一蹴而就,門徒不可能快速複製——「我們傳揚祂,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裡完完全全地引到神面前」(西一28)。──《聖經綜合解讀》 ●「責罰」:SH 8433,「指責」,「責罵」。 ●「硬著頸項」:形容不肯讓人牽引的牛馬,表示「頑梗」。 ●「無法可治」:「沒有醫治」。 ◎ 29:1 算是對「管教」的開宗明義:如果一個人怎樣責備,都無動於衷,那大概就無藥可救了。也就是說,「重複的管教」,算是對有藥可救的人最後的一招。這一節也是 28:1~29:27 這一大段箴言的「中心箴言」。位置放在整段當中,教訓也遍及於整段經文。──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九1~27】智慧人在本章對比了義人與惡人,教導君王與為官的,當行公義以穩定國情,並說明教導子女的必要性<提後 緒論,子女教育的重要性>。──《聖經精讀本》 【箴二十九2】「義人增多,民就喜樂;惡人掌權,民就歎息。」 參二十八12、28,二十九16。第一行的頭一個動詞(增多)與二十八28,二十九16一致,而且形成極佳的含義。AV 與 RSV 毫無根據地改變了一個希伯來文子音,以加強與第二行較嚴謹之平行(「掌權」)。——《丁道爾聖經注釋》 看十一10及二十八12注。──《啟導本箴言註釋》 這裡的「惡人」(2a)和「義人」(2b),都是指掌權者。──《聖經綜合解讀》 百姓的命運,取決於掌權者是「義人」、還是「惡人」。但一個國家有什麼樣的百姓,就會有什麼樣的掌權者;君王的暴政始于百姓的敗壞,離棄神的百姓自己會去尋找一個主子。因為世人只有兩種選擇:或者接受神的管理,或者接受暴君的轄制。歷史的迴圈常常是這樣的:當百姓持守真理的時候,就會使掌權者中的「義人增多」(2a),然後國家蒙福、「民就喜樂」(2a);但他們蒙福的後代很快就會在恩典中墮落,變得悖逆無知,結果「惡人掌權」(2b)、「民就歎息」(2b);當百姓敗壞到沒有能力建立其它形式的政府以後,就會歡呼專制強人的登場。──《聖經綜合解讀》 ●「歎息」:「嘆息」、「呻吟」。──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九2~16】2~16節是第三個單元,組成一個交錯對稱結構: o A. 從義人增多到惡人掌權(2節); o B. 智慧人使父親喜樂(3節); o C. 公平使國堅定(4節); o D. 惡人諂媚鄰舍(5~6節); o E. 義人公平審判(7節); o E1. 智慧人使人和睦(8~11節); o D1. 惡人諂媚君王(12節); o C1. 真理使國堅立(13~14節); o B1. 愚昧人使母親羞愧(15節); o A1. 從惡人加多到惡人跌倒(16節)。──《聖經綜合解讀》 【箴二十九3】「愛慕智慧的,使父親喜樂,與妓女結交的,卻浪費錢財。」 「愛慕智慧的」(3a)的兒子遠離罪惡,能使家庭長久蒙恩,所以「使父親喜樂」。──《聖經綜合解讀》 人若用所蒙的恩典去「與妓女結交的」(3b),滿足自己無止境的情欲,最終會成為敗家之子,「浪費錢財」(3b)、從恩典中失落。浪子若不趕快悔改,「必頃刻敗壞,無法可治」(1b)。──《聖經綜合解讀》 末世的信徒生活在一個恩典的世代,人既不能用遵行律法去換取恩典,所以神主動賜下救恩,然後讓我們學習行出智慧,保守自己長久地活在恩典之中。過去,神的百姓有責任作出明智的選擇,不要用神所賜的「華美的金銀、寶器為自己製造人像,與他行邪淫」(結十六17),也不要用神所賜的五穀、新酒、油和金銀「供奉巴力」(何二8)。今天,我們也有責任「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猶一21)。──《聖經綜合解讀》 ●「浪費錢財」:「消滅財富」、「摧毀財富」。──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九4】「王藉公平,使國堅定;索要賄賂,使國傾敗。」 在位的人若能秉公行義(14節),不受賄賂,去除惡人(二十五5),國必堅立。“索要賄賂”:看十七8注。──《啟導本箴言註釋》 「索要賄賂,使國傾敗」(4b),可譯為「強索貢物的,使它毀壞」(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王借公平」(4a),可以「使國堅定」(4a),能讓百姓長久蒙福。君王若強迫百姓不合理地交稅,以滿足自己無止境的私欲,最終都會成為亡國之君,「使國傾敗」、從恩典中失落。──《聖經綜合解讀》 「公平 מִשְׁפָּט/mish·pät’」原文是「正義 Justice」,也就是今天流行的「社會正義 Social Justice」;但「公平」是以神為標準,而「社會正義」是以人為標準,十個人可能有十一個不同的定義。──《聖經綜合解讀》 末世的信徒生活在一個後現代的世代,大多數人並不反對「公平」和自由,只是贊成與「公平」和自由不相容的各種事情;他們的「公平」和自由並不會突然消失,而會一點一點地被莊嚴的承諾與崇高的理想侵蝕和改變。比如:收取一部分人的錢去賄賂另一部分人,剝奪殷勤人的財務自由去使懶惰人得著財務自由。這種「賄賂」現在被稱為「社會正義」。君王的職責是防止個人之間彼此傷害、而不是強迫一些人去幫助另外一些人。通過向一部分人課以重稅來賄賂另一部分人,只會讓懶惰人繼續投自己的票,從來都不能實現平等和繁榮,因為屬靈的規律是「索要賄賂,使國傾敗」。這樣的世代若不趕快悔改,「必頃刻敗壞,無法可治」(1b)。──《聖經綜合解讀》 【箴二十九5】「諂媚鄰舍的,就是設網羅絆他的腳。」 “他的腳”。諂媚者自己的腳。──《箴言雷氏研讀本》 一意討好不說真心話,等於陷害他(二十八23)。──《啟導本箴言註釋》 「諂媚鄰舍的」(5a),就是一昧討好人、不肯說真話,相當於說謊陷害人,「就是設網羅絆他的腳」(5b)。人若「愛人如己」(利十九18),說話要「如金蘋果在銀網子裡」(二十五11),但內容卻是「智慧人的勸戒」(二十五12),「總要指摘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擔罪」(利十九17)。人若為了別人的好處,就應該告訴他們真相;若是只為自己的好處,就會只說別人愛聽的話。──《聖經綜合解讀》 5~6節是一對平行句,主題是惡人諂媚鄰舍。──《聖經綜合解讀》 末世的信徒生活在一個諂媚的世代,政客只說群眾愛聽的話,關心的只是自己的支援率。但群眾的盲目在於,肉體對諂媚的話總是百聽不膩;只要是爛蘋果,就能吸引蒼蠅,不管這爛蘋果是「社會公義」、還是「民族主義」。這樣的世代若不趕快悔改,「必頃刻敗壞,無法可治」(1b)。──《聖經綜合解讀》 ●「絆他的腳」:此處的原文有點模擬兩可,到底是絆「鄰居的腳」還是「諂媚者的腳」?兩者都可以解釋。但是對照 29:6 就可以知道編者的意思大概是「絆諂媚者的腳」。──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九6】「惡人犯罪,自陷網羅,惟獨義人歡呼喜樂。」 Knox 補充了其中所蘊含的比較:「無辜之人邊行路邊唱歌、歡呼」。我們或許應該根據一份希伯來文抄本,其中有「義人奔跑(以 ya{ru^s] 代替 ya{ru^n)而歡喜快樂」,因為(a)箴言很少重複使用一個詞語(唱歌、歡呼);(b)ya{ru^n 的形式是不規則的;(c)頭一行似乎要求第二行要有相對之行動的描述。——《丁道爾聖經注釋》 為毀滅別人而設的陷阱,往往成為陰謀者自己的圈套。──《箴言雷氏研讀本》 「自陷網羅」:原本用來陷害別人的(詩9:15),現在卻害了自己。「義人歡呼喜樂」:與惡人受報應、感到痛苦成了強烈對比。──《串珠聖經註釋》 惡人……自陷網羅: 即使賺得了全世界,卻失去了生命,就沒有任何意義(太16:26)。惡人為了滿足自己的欲望而不擇手段,但因走錯了生命的方向,必會自取滅亡。 ──《聖經精讀本》 「惡人犯罪」(6a),是用諂媚奉承把鄰舍帶到「網羅」(6b)裡去,結果卻「自陷網羅」(6b)、害了自己。惟獨接受責備、不聽諂媚話(二十八23)的義人才能不受其害、最終「歡呼喜樂」(6b)。──《聖經綜合解讀》 【箴二十九7】「義人知道查明窮人的案,惡人沒有聰明,就不得而知。」 知道與「知識」(RSV)是論及個人所關注的事,這使得「知道」這個動詞在希伯來文中具有遠比中英文更為豐富的含義。第二行(直譯為「不明白知識」)在 RSV 中有很好的解釋──在「知識」之前加插了「這樣的」。這樣的看顧有一個極佳的例子,見於約伯記二十九12~17(也見二十二12的註釋)。——《丁道爾聖經注釋》 義人知道窮人的訴求,不敬虔的人沒有知識,不明白這樣的請求(直譯作:但惡人不明白知識)。──《箴言雷氏研讀本》 義人有智慧,能關心窮人的冤曲;惡人沒有這分關懷(參伯二十九16)。──《啟導本箴言註釋》 惡人沒有聰明,就不得而知: “飽漢不知餓漢饑”,這是人的天性。尤其是那些只看到眼前利益的人,絲毫都沒有想過要顧念窮人(路16:19~21)。但耶穌卻親自經歷了一切勞苦,並體恤我們的軟弱(賽53:5;來4:15)。聖徒蒙受了耶穌基督極大的恩典,因此也當竭力向困境中的聖徒,伸出援助之手(詩119:156;太5:7;彼前1:3)。 ──《聖經精讀本》 「義人」(7a)秉行公義,知道每個人都是照著神的形象造的,所以即使是窮人的案子,也要認真查明真相(十四31;十七5;二十二2)。而「惡人」(7b)以貌取人,對於地位卑微的窮人的案情,就不在乎其是非。──《聖經綜合解讀》 末世的信徒生活在一個以貌取人的時代,人們認為某些階層一定是對,某些階層一定是錯的;某些膚色一定是對的,某些膚色一定是錯的。如果有人主張人人都應當遵循同樣的規則、依據同樣的標準判斷,就會被貼上歧視或者種族主義的標籤。這樣的世代若不趕快悔改,「必頃刻敗壞,無法可治」(1b)。──《聖經綜合解讀》 ●「義人知道查明窮人的案」:原文直譯是「義人知道(重視)窮人的權益SH 1779」。 ●「惡人沒有聰明,就不得而知」:直譯是「惡人並無此等知識」。 ◎ 29:7 的意思是義人審判時會秉公處理窮人的權益,惡人就不會理會之。──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九8】「褻慢人煽惑通城,智慧人止息眾怒。」 褻慢人(和合、AV、RV)指的是屬靈的(過於是社會上的)傲慢自大。AV 之「引……進入網羅中」應該譯作煽惑(和合;參,RV、RSV):紛爭結黨之煽動帶來一種擁有權力的快感;然而「和平的智慧」卻一定會作工,而且等候恰當的時機來到(見雅三13~18)。——《丁道爾聖經注釋》 “煽惑通城”。即煽動全城以至於混亂。──《箴言雷氏研讀本》 「煽惑通城」:原指「使城市著火」,被火燒毀(參26:21)。──《串珠聖經註釋》 驕傲的人喜歡煽起爭鬥,以滿足權力欲;智慧人照顧大局,設法消除紛爭。──《啟導本箴言註釋》 褻慢人: 亦可譯為“譏誚之人”,指驕傲地輕看他人,而只想表現自己的人。若一個地區或團契中有這種人,必常有爭端,且易捲進爭吵與紛爭的漩渦當中。 ──《聖經精讀本》 「褻慢人煽惑通城」(8a),並不需要多少代價。對於煽惑者來說,在情緒化的狂熱被煽動起來之前,不需要浪費時間尋找證據和邏輯支援,只需要豎起來一個栩栩如生的充氣人。這些「褻慢人」通常都不必為後果負責,而可以從後果中獲利。歷史證明,所有對戰爭的叫囂、謊言和仇恨,大都來自那些不必上戰場的人;所有對「社會正義、經濟平等」的鼓吹,大都來自那些不需要付多少代價的人。──《聖經綜合解讀》 「智慧人止息眾怒」(8b) ,卻要付出極大的代價。因為他們要為後果在神在人面前承擔責任,所以必須冷靜地用理性的分析和證據來說明問題。這樣的智慧是「使人和平的,是用和平所栽種的義果」(雅三18)。但人墮落以後的悲劇是——理智永遠是情感的奴隸,智慧人很難用理性去影響大眾,而褻慢人只要借著煽情就可以做到這一點。──《聖經綜合解讀》 ●「煽惑」通城:SH 6315,「噴出」、「激動」之意。此處也可能是「激怒」之意。對應於智慧人會「平息憤怒」。 ◎ 29:8~9 說明愚昧人、褻慢人都會讓群體或自己表現得激動、不理性,而智慧人總是能夠理性平靜,也讓群體回到理性平靜。這樣看來,大概媒體界充滿了很多愚昧人與褻慢人。──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九8~11】◎
29:8~11 提到三種道德不好的人:褻慢人、愚妄人、好流人血的。他們的表現就是「生氣」、「嘲笑」、「無端恨惡」。──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8~11節是一組平行句,主題是智慧人使人和睦。──《聖經綜合解讀》 【箴二十九9】「智慧人與愚妄人相爭,或怒或笑,總不能使他止息。」 一般的含義極為清楚:沒有人可以安靜地與愚昧人爭論。但我們無法確定第二行的主詞究竟是智慧人(他的戰術全部失效),或是愚昧人(他會採納任何方法,除了安靜的目標之外),後者似乎較有可能。——《丁道爾聖經注釋》 “他”。即愚妄人。“止息”。即平靜。跟愚妄人爭論往往不是一件平靜的事。──《箴言雷氏研讀本》 智慧人與愚妄人訴訟上法庭,用各種的方法(或怒或笑)都不能和愚妄人解決問題。──《串珠聖經註釋》 本節可譯為“智慧人與愚妄人上法庭,愚妄人或怒或笑,總得不到和解”。“或怒或笑”指愚妄人甚麼方法都用,就是不肯客觀安靜對待問題。──《啟導本箴言註釋》 ●「智慧人與愚妄人相爭,或怒或笑,總不能使他止息」:直譯是「智慧人與愚妄人有爭訟,或怒或笑,總不得安靜」。實際的意義是「愚妄人在訴訟之中,如果不是發怒而激動過度,就是戲笑過頭,不會有安靜的時候」。也就是「愚妄人不能講道理」。──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九9~10】當「智慧人與愚妄人相爭」(9a)的時候,愚妄人無法進行條理清晰的辯論,只會發洩情緒,「或怒或笑,總不能使他止息」(9b),無法客觀冷靜地對待問題,因為他們是「好流人血的」(10a),他們的目的只是為了「恨惡完全人,索取正直人的性命」(10節)。──《聖經綜合解讀》 【箴二十九10】「好流人血的,恨惡完全人,索取正直人的性命。」 AV 的譯法隱晦不明,RSV 則修正了原文;與這兩者相對的,RV 將第二行的含義表達得最好:(「至於正直人,他們尋索他的性命」),因為尋索一個人的性命(或魂)在舊約聖經中通常是一個敵對的詞語,就如列王紀上十九10等處一樣。複數字(正直人)與單數字(「他的」)混合使用,在希伯來文慣用語中的意思是「每一個單獨的人」。參約翰福音十五18起。——《丁道爾聖經注釋》 10下 更可作:至於正直人,他們尋求自己的生命。──《箴言雷氏研讀本》 ●「索取正直人的性命」:原文應該是「正直人卻顧惜他的性命」,而非「好流人血的索取正直人的性命」。──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九11】「愚妄人怒氣全發,智慧人忍氣含怒。」 「他的心思」(AV)直譯為「他的靈」,從上下文看來也就是「他的怒氣」(RV、RSV)。第二行直譯為「但智慧人使它平靜下來」。如果副詞是表達壓抑,動詞〔在詩八十九9(希伯來經文第10節)用來指平息暴風〕則是說到征服怒氣,而不只是壓抑而已。也見十四17、29,十六32,二十五28。——《丁道爾聖經注釋》 當「愚妄人怒氣全發」(11a)的時候,「智慧人忍氣含怒」(11b)。只有屬靈成熟的人,才能做到冷靜自持,「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雅一19),不逞一時之快,而是「聽憑主怒」(羅十二19)。──《聖經綜合解讀》 末世的信徒生活在人本主義氾濫的世代,人本主義教育的結果培養出一批沒有思想、沒有知識、沒有判斷力的愚妄人。他們所記住的流行觀點和時髦意見可能有一公里寬,但只有一釐米深,卻給自己帶來危險的優越感。他們的辯論是質疑別人的動機,作出大膽的斷言,重複煽情的口號,唯獨缺乏基於邏輯和證據的理性分析能力。這樣的世代若不趕快悔改,「必頃刻敗壞,無法可治」(1b)。──《聖經綜合解讀》 ●智慧人「忍氣含怒」:原文是SH 2688+SH 7623,「在背後平息怒氣」。意義不僅僅只是「忍住怒氣」,而是「平息怒氣」。 【箴二十九12】「君王若聽謊言,他一切臣僕都是奸惡。」 「他們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他們欺騙他,而他們就變成這樣;他們不說首領不願意聽的實話,反倒以欺騙人的諂媚話、虛偽的陳述、誇大其詞、虛假來博得他的歡心」(德里慈)。——《丁道爾聖經注釋》 “ 聽” 。更可作: 留心注意。“是”。更可作:成為。──《箴言雷氏研讀本》 君王若聽謊言: 維護社會秩序的屬世的所有權勢,都源于神(羅13:1~3)。但不能認為,神膏立了那些好聽讒言的君王。俗話說“上樑不正下樑歪”,若身居高位的人是非不明,其麾下必聚集一批諂媚之徒
。 ──《聖經精讀本》 「君王若聽謊言,他一切臣僕都是奸惡」(12節),也就是所謂的「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墨子·兼愛中》)。──《聖經綜合解讀》 在專制的社會裡,掌權者若是只喜歡聽恭維和奉承,他的手下必然會投其所好,周圍就再沒有一個敢說真話的人。因此,專制很快就會腐化墮落,絕對的權力招引來的總是諂媚小人,天才的專制者總是由無賴或暴君來繼承。而在民主的社會裡,百姓若是恨惡真理,也會墮落成集體暴政;凡是關心利潤和選票的人都會異口同聲地說虛浮媚俗的假話,社會就會排斥針砭人性的良心。因此,神不允許任何人獲得絕對的權力,不管是少數人還是多數人;相反,律法的智慧在於一面限制君王(申十七16)、一面也限制百姓(民十四4),不但限制專制、而且限制民主。──《聖經綜合解讀》 無論是君王還是烏合之眾,只要人代替神成了偶像,獨立思考就不能見容於社會。無論媒體諂媚的方式怎樣百花齊放,實際上都是在甲板之下整齊劃槳的奴隸。這樣的世代若不趕快悔改,「必頃刻敗壞,無法可治」(1b)。──《聖經綜合解讀》 ●「君王」若聽謊言:原文是SH 4910,「統治者」。 ●君王若「聽」謊言:原文是「留心」、「注意」的意思,並非「不小心被騙」。 ◎ 29:12 的道理很簡單,但是我們還是常常看到老闆、上司等「統治者」愛聽虛假的奉承之言。──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九13】「貧窮人、強暴人在世相遇,他們的眼目,都蒙耶和華光照。」 這則箴言使人想起眾人共有的福分,二十二2則加上眾人共有的來源,約伯記三19則說到眾人共有的解脫。耶穌在馬太福音五44、45更超越了這句話的社會含義,將它應用在屬靈層面上,在這樣的過程中,祂除了把跟隨祂之人擺在接受的那一端之外,也把他們擺在給的那一頭。——《丁道爾聖經注釋》 神給生命的祝福( 眼目蒙祂光照),對強暴者和窮人都一樣。──《箴言雷氏研讀本》 「光照」:比喻賜生命(詩13:3);本節的含意就如耶穌所說:「他(神)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5:45)。──《串珠聖經註釋》 本節可譯為“貧窮人和強暴人有個共同點,就是神都給了他們能看見的眼目”。神賜陽光、雨露給好人,也給歹人(太五44~45)。主耶穌進一步要人做到“愛你們的仇敵,為逼迫你們的禱告”。──《啟導本箴言註釋》 強暴人: 指放高利貸的人。 他們的眼目,都蒙耶和華光照: 這句話令人想起神的普遍恩典(太5:45)。神看顧的恩典對窮人而言是撫慰,對富人而言則是警告。 ──《聖經精讀本》 「貧窮人、強暴人在世相遇;他們的眼目都蒙耶和華光照」(13節),可譯為「窮乏人和欺壓者相遇,耶和華使他們的眼目明亮」,意思是「神都給他們生命」。神是生命的唯一來源,所有的人在神面前一律平等。──《聖經綜合解讀》 ●「強暴人」在世相遇:SH 3766+SH 8501,「壓迫者」。 ●「他們的眼目都蒙耶和華光照」:直譯是「耶和華照亮他們的眼目」,實際的意義是「神都給他們生命」。 ◎ 29:13 與 22:12 相近,只是將「富戶」改成「強暴人」。意思是有權位的與沒有權位的都是神所造,彼此必須思考這一點,而非直接敵視對方。──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九13~14】13~14節是一對平行句,主題是真理使國堅立。──《聖經綜合解讀》 神「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創一27),並不偏待任何人。雖然「窮乏人和欺壓者」在地上並不平等,但他們在神面前卻沒有高低貴賤之分(二十二2)。因此,君王應當用同樣的真理標準對待富人和窮人,照著神的旨意秉行公義,而不是以貌取人、看人下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國度才能「永遠堅立」(14a)。但是,今天所謂的「社會正義 Social
Justice」卻是修改標準,把罪當作義、把醜當作美,把「平等」定義為善惡不分、美醜不分、優劣不分。這樣的世代若不趕快悔改,「必頃刻敗壞,無法可治」(1b)。──《聖經綜合解讀》 【箴二十九14】「君王憑誠實判斷窮人,他的國位必永遠堅立。」 參第4節,與十六12。要考驗一個掌權的人和他內在的力量,要看他對那些最不能向他施加壓力的人,是否仍舊誠實、忠心。——《丁道爾聖經注釋》 「君王憑誠實判斷窮人」(14節),原文是「君王憑真理判斷窮人」。神是真理的唯一來源,所有的人都應當在神面前接受審判。有智慧的君王應當降服在真理的主人面前,把自己的權力轉化為事奉真理的工具,因為最強大的君王也無法強大得足以永遠作主人。──《聖經綜合解讀》 ●憑「誠實」判斷:SH 5711,「真理」、「真實」、「真相」。──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九15】「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 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 教訓並杖打心愛之子,使其不致走錯道路,這是真摯情感的表露。作為靈魂之父,為了使我們行在他的旨意當中,神也會懲戒我們(來12:6)<創22:1,何謂試煉>。 ──《聖經精讀本》 「杖打和責備」(15a),意思是管教孩童。──《聖經綜合解讀》 「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耶十七9),孩子若不管教,必然會成為「放縱的兒子」(15b),寵孩子的人才是真殘忍(十三24)。這樣的父母若不趕快悔改,「必頃刻敗壞,無法可治」(1b)。──《聖經綜合解讀》 「杖打和責備」(15a)的動機是愛心,目的是讓孩子能「加增智慧」(15a)。如果「杖打和責備」只是為了宣洩怒氣,對「加增智慧」沒有益處,就成了「惹兒女的氣」(西三31),只會導致逆反,起不到管教的作用。──《聖經綜合解讀》 「杖」代表紀律和懲罰,是管教的措施(十三24;二十二15;二十三13、14;二十九15)。有些人根據「禰的杖,禰的竿,都安慰我」(詩二十三4)使用了同一個「杖」字,認為「杖」是用來安慰羊、引導羊的,所以把「用杖打兒子」解釋成用安慰和鼓勵的話語來正面管教孩子。但是,「杖 שֵׁבֶט/sha’·vet」的原文泛指各種棍子,除了牧羊人的「杖」(利二十七32),還包括打破列國的鐵「杖」(詩二9)、打人的「棍子」(出二十一20;撒下二十三21;代下十一23;賽十24)、神責罰人的「杖」(伯九34;詩八十九32)、代表怒氣的「杖」(詩一百二十五3;賽十5)。「亞述人必因耶和華的聲音驚惶;耶和華必用杖擊打他」(賽三十31),並不是用安慰的話語對亞述進行正面管教(賽三十32)。在《箴言》中,「刑杖」(十13;二十六3)和「逞怒的杖」(二十二8)也是同一個詞,「杖打」的意思很清楚,就是管教必須採取紀律和懲罰措施。──《聖經綜合解讀》 ◎ 29:15 又強調管教與紀律的重要,在這個太過強調人本與愛的時代,實在是重要的提醒。──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適當地使用這兩種手段,會取得良好的效果。但如果疏忽或過分使用它們,就會導致失敗(見箴10:13;13:24;23:13)。──《SDA聖經注釋》 【箴二十九16】「惡人加多,過犯也加多,義人必看見他們跌倒。」 見第2節,與該處所列的參考經文。與和它同類的經文相較之下,這句話以其終結性的保證把這個主題更帶向前一步。——《丁道爾聖經注釋》 義人會比惡人長命,並且看見他們跌倒。──《箴言雷氏研讀本》 本節是第三單元的結尾,與2節交錯對稱: o 2節是從「義人增多,民就喜樂」(2a)開始,但百姓蒙福之後,後代很快就會在恩典中墮落;「惡人」所以會獲勝,是因為「義人」袖手旁觀。所以「惡人掌權,民就歎息」(2b)。 o 16節是從「惡人加多,過犯也加多」(16a)開始,當百姓嘗到苦果,照著3~15節的智慧行事後,結果神就遏制惡人,「義人必看見他們跌倒」(16b)。 o 在日光之下,百姓和掌權者遲早都會敗壞的,因此,一個國家真正的問題不在於哪種政策或制度更理想,而在於哪種政策或制度在沒有理想人選的情況下可以更有效。──《聖經綜合解讀》 ◎ 29:16 是這一段的引言與總結,說明義人必看見惡人跌倒。──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九17】「管教你的兒子,他就使你得安息,也必使你心裡喜樂。」 「管教你的兒子,他就使你得安息,也必使你心裡喜樂」(17節)。孩子需要管教。「管教 יָסַר/yä·sar’」原文又被譯為「懲罰」(利二十六18、28)、「改正」(利二十六23)、「教訓」(申四36;代上十五22)、「指斥」(九7)、「懲治」(申二十一18;二十二18)、「責打」(王上十二11、14),並非一些人所解釋的正面鼓勵。管教需要付出代價,無知需要付出更大的代價。父母若沒有認識人全然敗壞的本性,從小不對孩子嚴加管教,將來必然會自食其果,一生不得安息、喜樂。──《聖經綜合解讀》 ◎ 29:17 與 29:15 相呼應,強調管教小孩的重要性。──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九17~21】17~21節用許多關鍵字彼此聯結,組成一個子單元,主題是管教的必要性。人若不明白管教的必要性,「必頃刻敗壞,無法可治」(1b)。 o 17a與19a以「管教 יָסַר/yä·sar’」聯結。 o 18a與19b原文以「沒有 אִין/ah’·yin 」聯結。 o 18a與20a以詞根相同的「異象 חָזוֹן/khä·zon’」和「見 חָזָה/khä·zä’ 」聯結。 o 19a與20a以「言語 דָּבָר/dä·vä’」聯結。 o 19a與21a以「僕人 עֶבֶד/eh’·ved」聯結。──《聖經綜合解讀》 【箴二十九17~27】17~27節是第四個單元。──《聖經綜合解讀》 神禁止拐賣人口(出二十一16),但允許百姓將自己賣身還債(利二十五39、47),是要讓他們學習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並要他們的親屬學習用愛心贖回弟兄(利二十五48)。但聖經並沒有教導虐待僕人,反而要求「他和買主同住,要像每年雇的工人,買主不可嚴嚴地轄管他」(利二十五53),並且到了禧年就可得自由(利二十五41)。因此,這裡對於僕人的管教,相當於雇主對於工人的管教,也相當於公民對於「人民公僕」的管教。──《聖經綜合解讀》 【箴二十九18】「沒有異象(或作“默示”),民就放肆,惟遵守律法的,便為有福。」 異象(和合、AV、RV)必須解釋成與先知所領受的啟示一樣的含義。第二行的律法是它的補語。「律法、先知和智慧文學三者,在這節經文內融匯在一起」(聖經新釋)。「滅亡」(AV):應該譯作放肆。這個動詞的意思是得著釋放,如:肆無忌憚地說話,無論是字義上的(利十三45;民五18;士五2)或喻義上的〔尤其是出三十二25(兩次):放肆〕。最後這節經文或許是這則箴言預想的背景,伴隨著的對比是在於見異象與得律法之山上的榮耀和山谷中的羞辱之間。撒母耳記上三1與其前後文也以實例證明瞭這一句話,指出浛眾的道德有賴於對神的認識。——《丁道爾聖經注釋》 第一行說預言(譯按:中文本作『異象』或作『默示』)止息時,結果便產生不法的事,第二行則稱讚人遵守神的律法。這言論可能想到猶太人的社區從放逐回來之後的情況,那時那些偉大的先知已屬於過去了,對要遵守律法的強調則與時俱增。――《每日研經叢書》 “異象”。即先知的啟示。沒有從神而來的啟示,百姓便放肆,並且落在審判當中。這方面的例子可參看出埃及記三十二章6節的腳註。──《箴言雷氏研讀本》 「沒有異象」:沒有神的教訓向人宣告;「異象」與下半節的「律法」同義。──《串珠聖經註釋》 “異象”:先知從神接受的信息和默示(賽一1)。“放肆”:象以色列民在西奈山下的所為(出三十二15~26),與西奈山上摩西得神啟示頒受律法成強烈對照:山上是榮光一片,山下是荒淫無恥。人民若不認識神,沒有了祂的教訓與法度,便會逾越常軌,非法妄為。本節下半指出一個社會若能遵守律法,聽神的教訓,接受智慧的教導,必定快樂幸福(八32~35)。──《啟導本箴言註釋》 沒有異象,民就放肆: 這裡的“異象”是指藉著先知或祭司所啟示的神的旨意。以色列是神親自治理的國家,對他們而言,沒有異象就意味著混亂。例如,以利任大祭司時,耶和華的言語稀少(撒上3:1),這就帶來了整個以色列的腐敗(代下15:3;28:19)。 ──《聖經精讀本》 「沒有異象,民就放肆;惟遵守律法的,便為有福」(18節),人的罪性都是一樣的,孩子需要管教,百姓也需要管教。「異象」(18a)指從神而來的啟示,在此與「律法」(18b)對應。國家若離棄神的律法,不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看為善的」(申六18),而是每個利益集團都「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申十二8),結果就是「各人任意而行」(士二十一25)、「民就放肆」,社會陷入混亂。國家如此,教會也是如此。──《聖經綜合解讀》 ●「異象」:SH 2377,「啟示」、「神諭」、「先知預言」。重點並非是「預言未來」,而是「說明神對目前狀況的心意」。 ●「放肆」:SH 6544,意義是「被放開」、「被解開」、「缺乏約束」。 ◎ 29:18 描述如果神不差遣先知針對時事發出神諭,百姓難免就缺乏約束,在這個時候,還能堅持遵守律法的,就是有福的人。這一段似乎是在講神對以色列人的直接管教(異象)。──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九19】「只用言語,僕人不肯受管教,他雖然明白,也不留意。」 當我們將這節經文與其他經文(如:十七2)比較之下,就可以看出它顯然是概括性的陳述(參,21節),論及僕人的心態是感受性遲鈍的、不負責任的。一個好僕人將會超越在這種心態之上,不管他是什麼身分。參:提摩太前書六1、2(字面意義上);約翰福音十五14、15;加拉太書四7與腓立比書一1;詩篇三十二9(屬靈層面上)。——《丁道爾聖經注釋》 要糾正一個固執的僕人,單用言語是不足夠的。──《箴言雷氏研讀本》 僕人也應施予管教,應象對待兒子一樣“杖打和責備”(15,17節)。參《加拉太書》四7;《提前》六1~2。──《啟導本箴言註釋》 「只用言語,僕人不肯受管教;他雖然明白,也不留意」(19節),可譯為「僕人不能靠言語受教;他即使明白,也不回應」(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神並不偏待人,人的罪性都是一樣的,所以對兒子(17節)、百姓(18節)和奴僕(19節)的管教原則都是一樣的。懶惰的僕人十分清楚主人要他做什麼,就是不肯接受教導和勸誡,這時主人就應當採取言語以外的管教措施,正如「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遠遠趕除」(二十二15)。神的僕人、百姓若不肯順服聖靈的引導,神也必用言語之外的方法來管教他們。──《聖經綜合解讀》 ●也不「留意」:「回應」、「回答」。 ◎ 29:19 提到對僕人的管教,不能只用言語(意思是必須用更嚴厲的懲罰工具)。──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九20】「你見言語急躁的人嗎?愚昧人比他更有指望。」 「你見言語急躁的人嗎?愚昧人比他更有指望」(20節),能否管住口舌,是一個人屬靈生命是否成熟的標誌。「言語急躁」的人冒失說話,卻不理會話語的後果。他們被自己的血氣所轄制,自以為聰明:「你見自以為有智慧的人嗎?愚昧人比他更有指望」(二十六12)。因此,管教的關鍵是節制人「言語」、管住口舌(十七26~28)。──《聖經綜合解讀》 ◎ 29:19 提到「言語」, 29:20 就順便提及「言語急躁」、「急著發言」,是嚴重的愚昧。將會為自己帶來災禍。──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九21】「人將僕人從小嬌養,這僕人終久必成了他的兒子。」 雖然這句話顯然是對寬大之主人所提出的警告,它明確的預言卻令我們困惑,原因出在最後一個罕見的字眼 ma{no^n。古代的譯本作了看似合理的猜測(如:武加大譯本作「頑抗」;為此 Knox 譯作:「縱容你年輕的奴隸,就培養出一個無禮的僕人」)。AV、RV、RSV 都以 ma{no^n 為出自字根 ni^n 或 nu^n(傳宗接代)。湯瑪斯提議將它的母音標註為 ma{nu^n(「一個怯懦者」),來自與常見之亞拉伯字「成為,或使人軟弱」有關之可能字根所 m~n~n93。這個字重複出現在便西拉智訓四十七23;指羅波安。 至於僕人之道,參第19節(並註釋),十七2,十九10,二十五13,三十10、22、23。——《丁道爾聖經注釋》 “嬌養”。這裏的警告是清晰的,但其預言卻不易瞭解。大意也許是:一個嬌縱的僕人(奴隸)會成為家裏的繼承人,言行舉止儼如他是自由的一樣。──《箴言雷氏研讀本》 「終久必成了他的兒子」:即不再聽命。希臘文的舊約聖經把本節譯作「一切嬌生慣養的人長大後要成為僕人,終久必會懊悔萬分」。──《串珠聖經註釋》 “這僕人終久必成了他的兒子”亦作“這僕人終久必不再聽命”或“終必懊悔”。全句的意思是不可驕縱僕人,應從小施予管教。──《啟導本箴言註釋》 在新約時代之前,奴隸制度是一直存在的社會結構<申15:12~18,希伯來的僕婢制度>。因此,若不嚴明主僕關係,很有可能引起整個社會的大混亂。洗巴所行不義之舉,就是僕人奪去主人之分的例子(撒下16:1~4)。 ──《聖經精讀本》 「人將僕人從小嬌養,這僕人終久必成了他的兒子」(21節)。「終久必成了他的兒子」也可譯為「至終必帶來憂傷」(和合本修訂版),原文的意思並不能確定,但都是負面的,即不再順服。人的天性都是忘恩的。主人若讓僕人過分舒適自在,而不是訓練他從事該做的工作,他不但不會感恩,反而會更難管制。僕人尚且會被慣成「兒子」,兒子豈不要被慣成「祖宗」?讓孩子有求必應、心想事成,是對孩子最大的殘忍。──《聖經綜合解讀》 ●終久必成了「他的兒子」:SH 4497,此字意義有爭議,TWOT認為是「憂傷」,有人認為是「傲慢的」,欽定本翻譯成「兒子」。 ◎ 29:21 意思是如果不好好管教僕人,主人也會嘗到苦果。──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九22】「好氣的人挑啟爭端;暴怒的人多多犯罪。」 好氣與暴怒(RV)在此所描寫的是一般性的性情,而不是暫時的一種狀態:所以 Moffatt 將第二行意譯為:「火爆脾氣是許多罪惡的肇因」。注意最後一個字提及對神所犯的罪。——《丁道爾聖經注釋》 ●「好氣的人」挑啟爭端:「好生氣的人」。 ◎ 29:22~23 意思是「容易生氣」與「驕傲」都將帶來惡果。──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九22~24】22~24節是一組平行句,主題是不倚靠神的表現: o 第一種是容易發怒:「好氣的人挑啟爭端;暴怒的人多多犯罪」(22節),不倚靠神的人最容易生氣,因為他們被肉體所轄制。今天,政客煽動「暴怒的人」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挑啟爭端」,告訴他們所有的問題都是因為別人造成的,而他們受到了不公平、不公正地對待。而被肉體所轄制的人並不需要事實和分析,只需要可以仇恨的反派和用以歡呼的英雄,就足以一起作惡、「多多犯罪」。因此,群眾的判斷力往往低於個人的判斷力,集體的道德水準往往低於個體的道德水準。 o 第二種是驕傲自大:驕傲者倚靠自己,沒有理由就能自大,有點理由就更加驕傲。這種人不肯順服神的律法,「為耶和華所憎惡」(十六5),所以「人的高傲必使他卑下」(23a)。而謙卑者是倚靠神、敬畏神,「服在神大能的手下」(彼前五6),因此,到了時候,神必叫他們「升高」(雅四10),「心裡謙遜的,必得尊榮」(23b)。但人對長輩謙遜是恭敬,對平輩謙遜是和氣,對晚輩謙遜是慈祥,對窮人謙遜才是出於敬畏(13結)。 o 第三種是同謀作惡:「人與盜賊分贓,是恨惡自己的性命」(24a),因為同謀或知情不報,就是藐視神、與作惡者同罪。「他聽見叫人發誓的聲音,卻不言語」(24b),意思是在法庭上不肯作證或起誓,以沉默說謊(利五1)。當人該說話而不說話時候,不說話就是撒謊,說一半的真話也是撒謊。雖然人總是可以為說謊找到合理而必要的理由,但根源都是因為不敢信靠神,所以想靠謊言來解決問題。謊言掩飾了一個問題,總會暴露另一個問題;一個謊言總是需要加倍的謊言來抵賴。──《聖經綜合解讀》 【箴二十九22~26】22~26節組成一個子單元,主題是對比倚靠神和不倚靠神的人。人若不趕快放下自己、專心倚靠神,「必頃刻敗壞,無法可治」(1b)。──《聖經綜合解讀》 【箴二十九23】「人的高傲,必使他卑下;心裡謙遜的,必得尊榮。」 【箴二十九24】「人與盜賊分贓,是恨惡自己的性命,他聽見叫人發誓的聲音,卻不言語。」 關於這整節經文,參一10~19那戲劇性的情節。 第二行 RV 譯作:「他聽見嚴令……」,也就是說,他的合夥關係使他進一步涉及作假見證的罪(參,利五1)。這很有可能正是這則箴言的意思:「他其實是與小偷合夥,被傳喚來作證,卻不說什麼」(Hitzig,如托伊所撮述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盜賊”的同黨若拒絕發誓,就暗示他自己也是有罪的(比較利五1)。“卻不言語”。更可作:不透露任何事情。──《箴言雷氏研讀本》 「卻不言語」:不肯把事實供出來。──《串珠聖經註釋》 ●「叫人發誓的聲音」:SH 4233,「作證的誓言」、「出自於神的咒詛」。 ●「他聽見叫人發誓的聲音,卻不言語」:「他聽見作證的誓言,卻不說話」。這個意思是在法庭或失主要求知情的人要招認,不然有嚴重下場一類的誓言或咒詛。結果這人因為拿到好處,就不能說明,於是把自己陷入神的咒詛之下。 ◎ 29:24 意思是「貪得不義之財」將會把自己帶到咒詛的危險之下。──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九25】「懼怕人的,陷入網羅,惟有倚靠耶和華的,必得安穩。」 見十六7的註釋。安穩是「安置在高處」(即過於人所能搆到的範圍),是十八10末了那個動詞的強化形式。——《丁道爾聖經注釋》 “必得安穩”。更可作:在高處得安穩。人因信靠神而克服恐懼。──《箴言雷氏研讀本》 「安穩」:即住在神堅固的堡壘裡面,不會遇到任何敵害。(參18:10)──《串珠聖經註釋》 可從《撒上》十五24來瞭解。若因懼怕人而不遵守神的話,結果是作繭自縛;因為神才是真正的倚靠,不用害怕人(十八10;賽五十一12)。──《啟導本箴言註釋》 懼怕人的,陷入網羅: 聖經見證凡立志敬虔度日的必要受逼迫(提後3:12)。在嘲弄神話語的環境中,依然堅持遵行神的話語,並不是件容易的事。但是在耶穌裡面的,必不懼怕逼迫,反而會為此歡呼(太5:10~12)。因為世界逼迫聖徒,究根結底是在逼迫基督,但耶穌已勝過一切患難與逼迫,他必親自看顧屬於自己的羊群(約15:18)。 ──《聖經精讀本》 【箴二十九25~26】25~26節是一對平行句,主題是倚靠神的結局: o 人若不敬畏神,就會懼怕人、倚靠不可靠的人和謊言,結果是越陷越深、越來越怯懦妥協,所以「懼怕人的,陷入網羅」(25a)。人若敬畏神,就不必懼怕人,而是只說真話、相信神必報應,所以「惟有倚靠耶和華的,必得安穩」(25b)。 o 「求王恩的人多;定人事乃在耶和華」(26節),可譯為「求王恩的人多;人獲公正來自耶和華」(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掌權者並不能決定人的最終命運,裁決權始終掌握在神的手中。因此,我們應當敬畏神,而不是懼怕人。神絕不會讓施行不義的人躲過懲罰,也不會讓遭受不義的人無處伸冤,「祂已經為審判設擺祂的寶座」(詩九7)。──《聖經綜合解讀》 ◎ 29:25~26 說明真正值得害怕的是神,但是大部分人都害怕統治者、掌權者,以致陷入網羅。事實上神才是真正的權力源頭。──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九26】「求王恩的人多,定人事乃在耶和華。」 恩直譯為「臉」,更生動地提示出爭相冀求引起那作抉擇之人本身的注意力。然而這樣的人自己乃是慾望與壓力的僕人(參,徒二十四25~27),無理性(林前二6、8)與不穩定(詩一四六3、4)使他們失去了一切值得信賴的仲裁力。——《丁道爾聖經注釋》 『恩(寵)』按字義是『面』(新英文譯本作『覲見』)。這箴言進一步反映王執掌公義這個題目。它用現實主義緩和公義之王的理想主義(見王的措施(Ⅰ)這個題目的注釋),表明王不過是人,而且鼓勵人要信仰神。――《每日研經叢書》 人人想得國王的恩寵,但王的行動也在神的管治下,祂保護貧苦和正直的人。“定人事”亦作“定公道”,只有神能伸張正義。──《啟導本箴言註釋》 ●「王恩」:原文是「統治者的臉」,意義是「統治者的情面」。 ●「定人事乃在耶和華」:「神審判人」。──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九27】「為非作歹的,被義人憎嫌;行事正直的,被惡人憎惡。」 共同的利益與在不同層面上相互的吸引,可能會遮蔽這種不和的現象;但沒有任何事物可以彌補它。在所羅門自己的志業中,他所選擇的夥伴就顯露出他實際作抉擇的途徑(王上十一)。見哥林多後書六14~18。——《丁道爾聖經注釋》 本節與二十八1首尾呼應,是「所羅門的箴言」(二十五1)第二集第二部分的總結。──《聖經綜合解讀》 「憎嫌」(27a)、「憎惡」(27b)都是來自內心,敬畏神和不敬畏神,會導致兩種互不相容的價值觀。一方面,「為非作歹的,被義人憎嫌」(27a),另一方面,「行事正直的,被惡人憎惡」(27b),兩者之間並沒有互相包容的餘地。每個人都會被人討厭,每個人在螃蟹看來一定也很可笑,因為人類居然是直行的。因此,人若想瞭解自己是什麼人,只要看看自己被什麼人討厭;人若想瞭解別人是什麼人,只要看看他所嘲笑的物件是誰。──《聖經綜合解讀》 「1+1=2」絕不會包容「1+1=11」,反而是「1+1=11」很樂意包容多元化的答案。在一個講究寬容的世界裡,「惡人」並非不明白真理,而是拒絕真理。因為在宗教、哲學、倫理或政治領域裡,「惡人」的「1+1」可能等於「11」,但他們支付帳單的時候,一定會堅持「1+1」必須等於「2」。因此,人的悲劇是:孩子害怕黑暗,成人卻害怕光明,「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約三19),「惡人」對真理的敏感度,常常比「義人」對謬誤的敏感度更強。那些被「義人」和「惡人」同時喜歡的人或事,常常是化了妝的惡。我們若不趕快警醒分辨,「必頃刻敗壞,無法可治」(1b)。──《聖經綜合解讀》 主耶穌說:「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約十五18~19)。一個誠實的人會給一群偽君子造成巨大的恐慌,一個基督徒會招來全世界的敵視;因此,一個人不可能既做基督的門徒,又在世界遊刃有餘。「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九10),真智慧首先就要在神和世界之間作一個明智的選擇,因為人不可能既蒙神的喜悅,又得世界的歡迎。──《聖經綜合解讀》 ◎ 29:27 的意思是:反正人一定會討人厭、被人憎惡。只是要看看自己到底是被那一種人憎惡就是。──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思想問題(第29章)】 1 在本章中,一個理想的君王應有什麽表現呢?參2, 4, 14節。 2 貧窮人容易自暴自棄,強暴人流於妄自尊大。但耶和華同樣寬待他們(參13注)。你是否有神的寬大心懷,愛不同階層與不同背景之人? 3 26節暗示人不應依仗有權勢的人。拉攏關係及「走後門」對社會構成何種影響? ──《串珠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