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箴言第二十一章拾穗

 

【箴二十一1「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像隴溝的水隨意流轉。」

         「河流」(AV)應該譯作隴溝(和合、RV),也就是注水的水道,是在農夫控制之下的,參申命記十一10。這句話是論及神的護理,而不是人的重生。提革拉毘列色(賽十67)、古列(賽四十一2~4),與亞達薛西(結七21)全都是最好的例子,這些獨裁者,他們在追求自己所選定的方向時,全都按神所揀選而灌溉或豐饒了神的田地。這個原則仍然是有效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獨裁者如提革拉毗列色(賽一○67)、尼布甲尼撒(但四3132)、古列(賽四一2~4)和亞達薛西(拉七21)都被神用作水,或淹沒以色列,或灌溉她。──《箴言雷氏研讀本》

         「隴溝的水」:人造河的水,任由人擺佈;同樣,君主的心由神隨意指揮。──《串珠聖經註釋》

         神管治人的生活行動。貴為國王,也象運河的水由管理的人控制一樣,其心向由神決定。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但四31~35)、波斯王古列(賽四十一2~4)和亞達薛西(拉七21)等都是其例。──《啟導本箴言註釋》

         好像隴溝的水: 巴勒斯坦地區主要是冬天下雨,其降雨量僅夠種植主要農產品。因此,若要種植夏天的農作物,就必需有灌溉設施。本節的比喻出自這種具體的生活環境。 ──《聖經精讀本》

         ●「隴溝」:「水道」、「運河」。

          21除了說明神能夠控制王的心意之外,似乎也用「水道的水」來描述此時「王的力量」有如灌溉渠道的水,成為神賜福的管道。──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一1~21~2節是一對平行句,強調神的全能和全知。

     o 「隴溝」(1b)並不是固定流向的天然河道,而是根據農夫的需要進行調整的灌溉水渠。「隴溝的水」(1b)隨著農夫的意思「流轉」(1b),目的是為了滋潤田地,而不是帶來破壞。真智慧是相信神是全能的,「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羅十三1),「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1a),一切都在神主權的管理之下,被神用來成就祂至高的旨意(賽十6~7;四十一2~4;但四31~35;拉七21),最終帶來生命的活水。

     o 人在伊甸園的墮落,就是想「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三5),結果卻是每個人都把自己當作神,以自己為判斷善惡的標準。因此,「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都看為正」(2a),所有的罪惡都始于清白,每一片雪花在雪崩時都覺得自己是無辜的。但人的悲劇在於,這人「看為正」的事,那人可能看為不正;這類人「看為正」的事,那類人可能看為不正;這個世代「看為正」的事,那個世代可能看為不正。而人又從來都不缺乏辯解的理由,也從來都不缺乏反駁的能力,所以人類的歷史就是一部無休無止的紛爭和罪惡史(十六225)——有多少人以公義之名踐踏公義,就有多少人奉自由之名限制自由;有多少人借平等之名謀取特權,就有多少人舉博愛之名宣揚墮落。真智慧是相信神是全知的,「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2b),只有神才是判斷善惡的唯一絕對標準;我們需要的是求神衡量自己,而不是用自己去衡量別人。

     o 神既是全能的,又是全知的,更是公義良善的。因此,真智慧是相信只有神才能施行公義,也相信神必會施行公義,所以「你不要說,我要以惡報惡;要等候耶和華,祂必拯救你」(二十22)。神設立了維持公義的權柄,「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羅十三1),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羅十三4)。「神的用人」若是出了問題,神自己負責會管教;我們若是僭越權柄、「以惡報惡」,卻會使自己淪為惡人,成為罪惡之鏈的一環。真智慧是斬斷罪惡的傳播路徑,不用自己有限的生命去延續無限的罪惡之鏈。──《聖經綜合解讀》

 

【箴二十一1~31當正直地行在神面前:顯示所有的人都將站在神的審判台之前。 ──《聖經精讀本》

         本章繼續二十26~30神借著王施行公義的話題,主題是神對萬民的至高主權。本章是一個對稱結構,1~2節與30~31節首尾呼應,分別作為序言和結尾:

o A. 神的全能和全知(1~2)

o  B. 神衡量人心的標準(3~8)

o   C. 神對惡人的計畫(9~19)

o  B1. 神衡量人心的標準(20~29)

o A1. 神的主權不可敵擋(30~31)──《聖經綜合解讀》

 

【箴二十一2「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都看為正,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

         「仔細思量」(AV;和合:衡量)與十六2的「衡量」是同一個字,其實這句話就是那一句的重複。在我們的臆測與神的深知之間的對比,是那麼重要,值得一再地強調。——《丁道爾聖經注釋》

         「在自己眼中都看為正」:參162注。──《串珠聖經註釋》

         看十六2注。──《啟導本箴言註釋》

         ●看為「正」:「筆直的」、「正確的」。

         ●「衡量」人心:「評估」。──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一2 衡量人心】按照埃及的宗教傳統,死人要在神明面前接受最後的審判。文書神祇妥得負責記載被審者的回應。死者的心則放在天平上與象徵真理的羽毛比稱。這人的答案若是正確,心亦不比羽毛為重的話,他的靈魂便能進入阿西利斯神的屬境,永遠活著。失敗的結局是滅亡,因為外貌為鱷魚的神祇塞貝卡(Sebek)會將靈魂吞吃。金字塔文獻和《亡經》都記載了「最後審查」時使用的咒語,和一系列正確答案。以色列借用了這個觀念的意象,將神描繪為衡量人心者。心是理智的所在,亦因此是作出抉擇者,衡量其心就是斷定這人的善惡的能力(見:傳三17;耶二十12)。──《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箴二十一3「行仁義公平比獻祭更蒙耶和華悅納。」

         仁義和公平密切相關,聖經常常並行使用它們(1819 ;賽561)。除了聖經之外,其它諸多文獻也高度評價公平(justice)這一德性。為個人或團契“提供什麼,提供多少”,也與此詞有密切關聯。公平並不是完全等同地對待所有人,而是“種什麼,收什麼”(67) ──《聖經精讀本》

         ●「仁義公平」:SH 6666+SH 4941,「公義」、「正義」。與「仁義」無關,應該就是「公平正義」。

          21陳明「公平正義的行為」,遠比宗教活動讓神喜悅。這一向是舊約、新約的思想,但我們常常忘記這件事情,每每成為制度或既得利益者的幫凶,這真是值得我們多加自我反省的。──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一3~43~4節是一對平行句,主題是神喜愛「仁義公平」(3)

     o 神是全知的,「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2),而「仁義公平」是祂衡量人心的標準。「行仁義公平比獻祭更蒙耶和華悅納」(3),神對人的要求就是「秉公行義」(創十八19;撒下八15;詩七十二1;九十九4)。「仁義」原文就是「公義 צְדָקָה/tsed·ä· 」。「公平 מִשְׁפָּט/mish·pät’」原文是「正義 Justice」,也就是今天流行的「社會正義 Social Justice」。但「公平」是以神為標準,而「社會正義」是以人為標準,十個人可能有十一個不同的定義。真智慧是認定「仁義公平」是神的性情(詩三十三5;三十六6;伯三十七23),外表的形式和「社會正義」都可以裝假,內心的「仁義公平」卻只能從神而來。

     o 「惡人發達,眼高心傲,這乃是罪」(4),可譯為「眼高心傲,就是惡人的燈,都是罪」(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驕傲是人肉體生命的本相,實質是高舉人、代替神,自以為「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三5)。尤其是行了一點「仁義公平」、有了一點成就的人,更容易有意無意地高舉「眼高心傲」的燈,用自己定義的善惡標準來代替神的「仁義公平」。因此,真智慧是否定人從肉體裡行出來的一切事,無論善惡成敗,神一概看不上。──《聖經綜合解讀》

 

【箴二十一3~83~8節是一個單元,主題是「耶和華衡量人心」(2)的標準。──《聖經綜合解讀》

 

【箴二十一4「惡人發達,眼高心傲,這乃是罪(“發達”原文作“燈”)。」

         「費力前進」(AV;和合:發達)幾乎肯定是應該譯作燈(和合本小字、AV 邊註、RVRSV)。比較下列經文:十三9(見該處註釋);撒母耳記下二十一17,二十二29;列王紀上十一36;可以看出燈乃是代表生命與盼望。對於敬畏神的人來說,這些都是神所賜的;但對於惡人而言,卻都是人所締造的。如果我們把「燈」(原文在第二行)看作是第一行的撮述(如:RV),也就是指「他們傲慢自大的生活」,那麼罪就是它的一個合理的別名了。如果我們把它當作是第三個項目,用來指罪的那個字就可以理解為非倫理的含義──「錯誤」。所以 Knox 直率地譯作:「傲然的環視,驕傲的心;惡人的盼望全都茫然不知所措。」——《丁道爾聖經注釋》

         “惡人發達”。或作:惡人的燈。即(1)惡人生活的標準,或(2)他們自大的生活。──《箴言雷氏研讀本》

         「發達」:原作燈;整句指惡人蒙福就狂妄高傲,並沒有向神發出感謝。──《串珠聖經註釋》

          21直譯是「眼高心傲,就是惡人的燈,這乃是罪」。──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廿一4惡人發達,眼高心傲,何以是燈?】

答:「惡人發達,眼高心傲,這乃是罪」,下有小字:「發達原文作燈」。這裡明示原文是燈,為何正文譯作發達呢?原來在古時候的人,點燈芯是用豆油,或是用花生油的。有時燈芯開花結蕊,象徵發達興盛的意思。對惡人來說,也蒙征眼高心傲,所以說,這乃是罪。一方面因為他是刻薄成家;另一方面乃表明他盛氣淩人。――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箴二十一5「殷勤籌畫的,足致豐裕;行事急躁的,都必缺乏。」

「思想」(AVRV)應該譯作籌畫(和合、RSV),就如這個字常見的譯法一樣(如:十六3;耶二十九11)。急躁的希伯來文(參,二十八20)所暗示的乃是衝動,過於指不加思索。關於「迅速致富」的主題,也見下一節,並二十21的註釋(那裏用了一個不同的字眼)。關於豐裕(和合、AVRV)與缺乏,參十四23——《丁道爾聖經注釋》

         籌畫: 字面意思是“想法”、“思想”,一般被譯為“計畫”。此“計畫”中隱含著忍耐,與下半節的急躁相對比,兼具忍耐的籌畫,必帶來繁榮。 急躁: 為了早日成為富翁而不擇手段的人,體現了這種性情(20212820)。本節勸勉人當心存忍耐,並按計劃勤勉作工。 ──《聖經精讀本》

         ●「足致豐裕」:「確實導致豐富充足」、「當然導致豐富充足」。

         ●「行事急躁的」:SH 2133,「催逼」、「催促」、「急忙」。就是「沒有詳細籌劃」之意。──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一5~65~6節是一對平行句,主題是「仁義公平」的實質:

     o 「仁義公平」不是結果平均、成績相同,而是「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六7)。真智慧是認定「殷勤籌畫的,足致豐裕;行事急躁的,都必缺乏」(5),收穫和付出成正比,這才是神所要求的「仁義」,也是神必要成就的「公平」——財富的增長是如此,學問的增加也是如此,屬靈的成長更是如此。而所謂的「社會正義 Social Justice」卻是不問平等付出,只想平等收穫,無論「殷勤籌畫的」、還是「行事急躁的」,都要求獲得同樣的成果,結果只能是向下看齊——大家一樣平庸、大家一樣懶惰。這樣的「正義」和「平均」無視整個社會所要付出的代價,實際上是對「公平」的嘲諷。末世的信徒生活在網路的時代,這個世代比以前更加浮躁,一夕成名、一夜暴富的誘惑比以前更大,讓人以為「一分耕耘一分收穫」的規律已經過時了,越來越「行事急躁」地想去收割別人,結果卻一茬又一茬地成為被人收割的「韭菜」。因為聖靈早已宣告:「行事急躁的,都必缺乏」。

     o 「用詭詐之舌求財的」(6a),包括那些「行事急躁的」。人一旦「行事急躁」,就會傾向「用詭詐之舌求財」,而不是「殷勤籌畫」、踏踏實實付上代價。愚昧人只看見賊吃肉、卻不見賊挨揍,所以總是羡慕效仿那些成功的神話,結果卻是挨了揍也吃不上肉。而真智慧是不必試水、就知深淺,認定財富來得快、去得也快,來路不正的錢財是禍不是福,實際上「就是自己取死;所得之財乃是吹來吹去的浮雲」(6b)

     o 金錢是一種奇怪的東西——它不會使人幸福,卻能麻醉人的神經;它能帶來快樂,更會帶來煩惱;錢少會有許多煩惱,錢多卻有更多的煩惱;貧窮會導致許多罪惡,貪財卻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10)。但人的悲劇在於,每個世代都覺得自己比從前更進步,每個人都覺得自己不會被愁苦「刺透」,所以都渴望嘗試一下有錢人的煩惱,結果「就是自己取死」。社會的浮躁不是從今天才開始的,從古至今,世人都如飛蛾撲火,一代又一代地被快速致富的幻象吸引,也一次又一次地在泡沫破裂之後痛哭,但卻永遠也學不到教訓。因為人性從來沒有進步,所以黑格爾(G. W. F. Hegel1770~1831)說:「我們從歷史中學到的教訓,就是我們從來沒有從歷史中學到教訓。We learn from history that we do not learn from history」。──《聖經綜合解讀》

 

【箴二十一6「用詭詐之舌求財的,就是自己取死,所得之財,乃是吹來吹去的浮雲。」

這節經文與第57節是同一組的。第二行突兀而急促:「飄盪的蒸氣──死亡的尋求者」;要將它與第一行整合起來,有三個方式:(a)將「獲致」(第一行,AV)的希伯來文發音成為「獲致者」(如七十士譯本;參,和合:求……的),將「尋求者」的意義當作是「這一切全都是……的尋求者」;(b)擴大第二行,如 RV 所作的一樣;(c)將「尋求者」當作是一個類似的字眼──「網羅」(LXXVulg.RV 邊註、RSV)──的抄寫之誤。——《丁道爾聖經注釋》

         「自己取死」:或作「自投網羅」。──《串珠聖經註釋》

         用詭詐之舌……自己取死: 聖經教導我們,當誠實地積攢財寶。保羅也曾警告,過於貪財會招致滅亡(提前69) ──《聖經精讀本》

          21直譯是「用詭詐之舌生的財,像被驅散的蒸氣,尋找滅亡」。──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一7「惡人的強暴,必將自己掃除,因他們不肯按公平行事。」

    見第56節。參亞比米勒與示劍人,被他們自己汲汲追求的權力手段所毀滅:士師記九2324——《丁道爾聖經注釋》

         ●「強暴」:「暴力」。

         ●「掃除」:SH 1641,「拖」、「拖開」。──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一7~87~8節是一對平行句,主題是偏離「仁義公平」的代價:

     o 「惡人的強暴必將自己掃除,因他們不肯按公平行事」(7),最終都會自食其果(士九23~24);凡是以「強暴」和「詭詐」掠奪別人的人,最終自己也會遭到更加「強暴」和「詭詐」的人掠奪,神會讓「他掘了坑,又挖深了,竟掉在自己所挖的阱裡」(詩七15)。因此,真智慧是提醒自己「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加六7),無論是過去的奴隸制,還是今天的任何主義,只要偏離了神的「仁義公平」、「不肯按公平行事」,最終都要付出代價。

     o 「負罪之人」(8a)想欺騙大眾、掩蓋其偏離「仁義公平」的事實,所以道路必須「甚是彎曲」(8a),才能「用詭詐之舌」把自己描繪得合理合法、值得同情。而「至於清潔的人,他所行的乃是正直」(8b),因為真理一點也不複雜,就是「殷勤籌畫的,足致豐裕」。真智慧是清醒地認識到,虛擬往往比真實渲染得更逼真,謬誤常常比真理看起來更高深,正如一個人的內心越貧乏、裝扮就越華麗,內心越豐富、外表就越簡單。

     o 世界若是公平的,勇氣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不肯按公平行事」需要代價,堅持「正直」則需要勇氣。「所以,你們不可丟棄勇敢的心」(來十35),才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腓二15),避免付出生命的代價。──《聖經綜合解讀》

 

【箴二十一8「負罪之人的路,甚是彎曲,至於清潔的人,他所行的乃是正直。」

         負罪(和合、RSV)的希伯來文是 wa{za{r,只有出現在這裏;它的意義是從兩個亞拉伯文字根之一演繹而來的(RV 的「裝滿罪咎」同時使用這兩個字根!)AV(wa{ = 而;za{r = 陌生)營造出一個不通順的對句。——《丁道爾聖經注釋》

         更可作:“犯罪的人道路彎曲,貧窮的人行為卻正直。”──《箴言雷氏研讀本》

         “負罪”指犯有罪。──《啟導本箴言註釋》

         ●「負罪之人」:「有罪的人」、「犯罪的人」。

         ●「清潔的人」:「純潔的人」、「清白的人」。──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一9「寧可住在房頂的角上,不在寬闊的房屋與爭吵的婦人同住。」

         AVRV 將兩個希伯來文子音對調,因而把「共有的房屋」(希伯來經文;直譯為「同伴的房屋」)66改成寬闊的房屋;RSV 則拒絕這種試探,而且有古代譯本的支持,因而保留了在屈辱的獨處與無可忍受的社會之間的選擇。

這句話重複出現在二十五24。也參第19節,十九1314(並註釋),二十七1516——《丁道爾聖經注釋》

         巴勒斯坦一帶房屋均為平頂,上面可以曬物、種菜,也可搭小屋居住(王下四10)。“爭吵的婦人”亦作“愛吵鬧的妻子”。──《啟導本箴言註釋》

         賢妻是人生的一大祝福(1822),而惡妻則是丈夫的絆腳石。以色列的房屋結構是幾家連在一起的,就像現代的樓房一樣,寬敞而平坦的房頂也由幾家人共用。本節的表層意思是,與其和惡妻同住,不如獨自在房頂承受風吹雨打。其深層意思是,強調神所配之夫妻的和睦,進而強調與基督的身體,就是教會視為同等之家庭的和睦。 ──《聖經精讀本》

         ●「房頂的角上」:「屋頂的角落」。

         ●「不在寬闊的房屋與爭吵的婦人同住」:原文無「寬闊」,僅僅是「也不願與爭吵的婦人同住一屋」。

          21 2119 都提到愛爭吵的女性所造成的困擾。女性應該要謹慎別讓自己成為大家躲避的對象。──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一9 房頂的角上】「勝於」提供了比與邪惡或脾氣壞的人接觸更優越的對比,或極端的案例。房頂的角或狹窄的閣樓(見:王上十七19)居高臨下,不是舒服的休憩所在,但此處的危險和阻礙卻能夠保護受苦者,不致與嘮叨不休的妻子接觸(見:箴二十一19,二十五24)。《阿曼尼摩比的教誨》亦有使用這個體裁:「有一塊餅而心中快樂,勝於擁有世界所有的財富而悲傷。」──《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箴二十一9~199節和19節原文用「寧可住在」和「爭吵的婦人」首尾呼應,10節和18節用「惡人」首尾呼應,把9~19節組成一個交錯對稱的單元,主題是神對惡人的計畫。既然神既是全能、又全知的(1~2),祂允許惡人存在,就一定有祂特殊的計畫:

o A. 不與爭吵的婦人同住(9)

o  B. 惡人是義人的鏡子(10~12)

o   C. 惡人必受無憐憫的審判(13~15)

o  B1. 惡人聰明反被聰明誤(16~18)

o A1. 不與爭吵的婦人同住(19)──《聖經綜合解讀》

         9節和19節是一對平行句,主題是「爭吵的婦人」:

     o 「寧可住在房頂的角上,不在寬闊的房屋與爭吵的婦人同住」(9)。以色列人的屋頂是平的,夏天可以居住(撒上九25~26)。但這裡所描繪的並非涼爽的夏夜,所以下一句用「曠野」代替了「房頂」:「寧可住在曠野,不與爭吵使氣的婦人同住」(19)。家庭的幸福不在於房屋有多「寬闊」,而在於房屋裡的「爭吵」有多少。建造家室需要兩個人,而拆毀家庭只需要一個人;「爭吵」是不幸家庭的「潘朵拉盒子」,而鑰匙通常掌握在「愚妄婦人」(十四1)的手中。

     o 夫妻之所以會「爭吵」,是因為每個人都「眼高心傲」(4),自以為「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三5),所以都堅持自己是對的。女人通常比男人更加伶俐、也更固執,所以丈夫很難吵得過妻子,即使在婦女地位低下的古代,竟然也要在惡劣的天氣躲到「房頂的角上」、像野驢一樣(伯二十四5~8)躲到「曠野」,何況是女權主義高漲的今天呢?「爭吵的婦人」總是想用爭吵來講理,但能言善辯並不能證明什麼,男人認錯通常只是不想吵架,而不是承認自己有錯;這樣的爭吵除了讓肉體痛快、讓丈夫厭惡,又有什麼益處呢?因此,愚妄婦人在婚姻中最大的愚昧,就是對外人客氣、對親人苛刻,把最醜陋的一面都留給了最親近的人。妻子必不可少的智慧,就是在錯的時候願意認錯,在對的時候懂得閉口。

     o 當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二18)的時候,並沒有說丈夫若比妻子強,妻子就該作幫手;丈夫若比妻子弱,妻子就可作領導。當保羅說「男人是女人的頭」(林前十一13)的時候,也沒有說丈夫若有資格「作頭」,妻子就可以順服;丈夫若沒有資格作頭,妻子就應當出頭(彼前三1)。作妻子的悲劇,是總愛替神定義「作頭」的資格,又總能找到丈夫沒有資格作頭的理由。真智慧是認識到,妻子無論以何種理由、何種形式取代丈夫做了一家之主,實際上都是「親手拆毀」(十四1)了自己的家。──《聖經綜合解讀》

 

【箴二十一10「惡人的心,樂人受禍,他眼並不憐恤鄰舍。」

         這是有關墮落的一個重要事實:人之所以犯罪,不單是因為軟弱,更有可能是因著熱衷惡事和冷酷無情。「魂……喜愛」(AV)是個常見的詞語,這句話可以指合宜的食慾(如:申十二20),也可以指貪慾(撒下三21)。比較令人愉快的對比,可見以賽亞書二十六9——《丁道爾聖經注釋》

         ●「樂人受禍」:原文是「渴望邪惡」或「渴望災難」。──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一10~1210~12節是第一個子單元,以12節的「義人 צַדִּיק/tsad·dek’」作為段落標誌,主題是惡人是義人的鏡子:

     o 「惡人的心樂人受禍;他眼並不憐恤鄰舍」(10),可譯為「惡人的心渴想邪惡,他的眼並不憐憫鄰舍」(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因為「惡人的心渴想邪惡」,所以雖然「他的眼並不憐憫鄰舍」,但心中卻不覺得有錯。夫妻之間的爭吵(9),也是因為「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都看為正」(2);誰在道理上都沒有輸,所以誰在立場上都不肯讓步。

     o 「耶和華所造的,各適其用;就是惡人也為禍患的日子所造」(十六4),惡人在神的計畫中也是有用的,因為「褻慢的人受刑罰,愚蒙的人就得智慧」(11a),而「智慧人受訓誨,便得知識」(11b)。「知識」原文的意思是「知識、洞察力、智慧」。

     o 每個環境都不會缺少惡人,但每個惡人都有「各適其用」的目的。真智慧是不抱怨神為什麼讓自己遇到惡人,而是知道惡人是神放在自己環境中的一面鏡子,好讓「義人思想惡人的家,知道惡人傾倒,必至滅亡」(12),因而「就得智慧」,學會作出明智的選擇。──《聖經綜合解讀》

 

【箴二十一11「褻慢的人受刑罰,愚蒙的人就得智慧。智慧人受訓誨,便得知識。」

         「褻慢的人」:無可救藥的狂傲人。「愚蒙的人」:雖然無知,仍可受教。──《串珠聖經註釋》

         看十九25注。──《啟導本箴言註釋》

 

【箴二十一12「義人思想惡人的家,知道惡人傾倒,必至滅亡。」

         這句話直譯為:「義人(希伯來文 s]addi^q)思想惡人的家,(而且)將眾惡人傾覆於災難之中」。如果我們把這個義人當作是神,這個譯法的含義就最容易明白。如此毫無修飾地使用形容詞,並不是陌生的:參約伯記三十四17,也見於「聖潔」在以賽亞書四十25;哈巴谷書三3;約伯記六10的類似用法。若不是這樣,我們就必須假定這或者是指公義的統治者,或隨意地解釋經文。——《丁道爾聖經注釋》

         本節可指那公義的耶和華知道惡人的一切,故此,祂使惡人敗亡。──《串珠聖經註釋》

         ●「義人」:此處的「義人」是陽性單數型態,所以許多學者將此處翻譯為「公義者」、「那義者」指「神」。

         ●「思想」:SH 7919,「留意」、「注意」。

         ●「知道惡人傾倒」:原文是「他傾覆惡人」。

          2112 的意思是神會特別去注意惡人的家,然後去傾覆惡人,使之滅亡。──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一13「塞耳不聽窮人哀求的,他將來呼籲也不蒙應允。」

         參二十四1112,二十五21嚴厲的要求。淋漓盡致的解釋是財主與拉撒路的故事(路十六19~31),與馬太福音二十五31~46那幅審判的景象。——《丁道爾聖經注釋》

         ●不「蒙應允」:SH 6030,原文是「得到對方回答」、「得到答覆」。且原文的型態是陽性單數,顯然是指「得不到神的回答」。

          2113 意義是「神用不回答呼求來懲罰人現在對窮人需求的漠視」。──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一13~1513~15節是第二個子單元,以15節的「義人 צַדִּיק/tsad·dek’」作為段落標誌,主題是惡人必受無憐憫的審判:

     o 「塞耳不聽窮人哀求的,他將來呼籲也不蒙應允」(13),因為「他眼並不憐恤鄰舍」(10a),所以「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雅二13;太十八33;二十五45)

     o 「暗中送的禮物挽回怒氣;懷中搋的賄賂止息暴怒」(14),這是無視律法。因為神說:「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能叫明眼人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出二十三8)

     o 「秉公行義使義人喜樂,使作孽的人敗壞」(15),可譯為「當公義施行,是義人的喜樂,卻是作孽人的恐懼」(英文ESV譯本)。雖然惡人一面「塞耳不聽窮人哀求的」,一面用「懷中搋的賄賂止息暴怒」。但是,當神「秉公行義」的時候,惡人卻將陷入恐懼之中。

     o 每個世代都有倡狂一時的惡人,但每個惡人都不能脫離神「秉公行義」的手。真智慧是不抱怨惡人得勢,而是知道他們必將重蹈歷史上惡人的覆轍,並對他們的結局心存戰兢和憐憫。──《聖經綜合解讀》

 

【箴二十一14「暗中送的禮物,挽回怒氣;懷中搋的賄賂,止息暴怒。」

         中性的詞語禮物(matta{n)在此與不好的詞語賄賂(和合、RSVs%o{h]ad[)配合在一起,提醒讀者知道這兩者之間的界線多半時間都是很微妙的,在此更因遞送在暗中進行,參十五27的警告(見註釋)——《丁道爾聖經注釋》

         “挽回”。平靜、緩和。本節沒有鼓吹賄賂的意思,只是說出實況。“禮物”一詞沒有負面的含義,下半節的“賄賂”,才是負面的。──《箴言雷氏研讀本》

         看十七8及十八16注。──《啟導本箴言註釋》

         暗中送的禮物,挽回怒氣: 這不是在勸人為止息怒氣可以送禮物,或贊許人收受賄賂,而是原原本本地記述了當時的狀況,指出人有不勞而獲的惡習,警告人收受賄賂會使人失去公正的判斷,而偏離正道。 ──《聖經精讀本》

         ●「挽回」怒氣:SH 3711,字義是「鎮定」。

         ●「懷中搋的賄賂」:原文只是「懷中的賄賂」。

          2114 的「禮物」是中性的詞,不過「暗中送的禮物」跟後面的「賄賂」應該是一樣的意思。──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用「賄賂」當關鍵字搜尋聖經,可以發現聖經中譴責「收賄賂」,「為了賄賂屈枉正直」,但似乎不太責備「送賄賂」的人?!在實際生活中,我們可以了解許多送賄賂的人都是因為「時勢所逼」不得不送,而非天生就喜歡送賄賂。因此有權勢的人收賄賂,遠比被逼著送賄賂以求辦事順利的人更受聖經責備。──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一15「秉公行義使義人喜樂,使作孽的人敗壞。」

         「執行審判」(AVRV)的意思可以是秉公行義(和合、托伊);所以 RSV 譯作:「當公義得以施行之時,使義人喜樂,卻使作惡之人驚慌」。但這個片語通常是用來表達正確的行為(參,7b),我們可以把「驚慌」看作是罪人想到行義之時的反應,而喜樂則是義人對此事的實際經歷(17節註釋)。第二行也見於十29——《丁道爾聖經注釋》

         “敗壞”。更可作:沮喪。義行為義人帶來喜樂,卻為惡人帶來沮喪。──《箴言雷氏研讀本》

         追隨義的人必喜悅真理(林前136),即使他為公義受到苦難,也必甘心承受(林後1210)。相反,對偏行不義的人而言,公義是可怕的危險。因為深染罪惡的人,若想行出公義就必須放棄至今為止的一切努力。故惡人很容易繼續奔向罪惡。 ──《聖經精讀本》

         ●使作孽的人「敗壞」:SH 2055,意義是「苦惱」、「哀傷」。──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一16「迷離通達道路的,必住在陰魂的會中。」

         第二行的每一個字都充滿了諷刺的味道,背逆者一定是隨意徘徊的,只是在急速喪失他的遷移率(「必要安頓」,RV)、他的獨立性(在……的會中,和合、AVRV)與他的性命(陰魂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那些忽視智慧的人,不久便要來到墳墓,即死去。──《箴言雷氏研讀本》

         人若離開智慧的道路,就會走向死亡。──《串珠聖經註釋》

         不循正路隨意妄行的人,事實上並無真自由,而是與死人為伍,被困其中。──《啟導本箴言註釋》

         ●「迷離」通達道路的:「偏離」、「迷路」、「走錯路」。

          2116 的意思是「偏離通達(智慧)道路的人,死定了」。──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一16~18  16~18節是第三個子單元,以18節的「義人 צַדִּיק/tsad·dek’」作為段落標誌,主題是惡人聰明反被聰明誤:

     o 「迷離通達道路的,必住在陰魂的會中」(16),可譯為「人偏離智慧的路,必與陰魂為伍」(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通達 שָׂכַל/sä·kal’」原文與「訓誨 שָׂכַל/sä·kal’」(11b)、「思想 שָׂכַל/sä·kal’」(12a)是同一個詞,意思是「有洞察力、教導、成功、順利」。「人偏離智慧的路」,目的是更加自由地享受人生,但這條路的終點卻是死亡,「必與陰魂為伍」。

     o 「愛宴樂的,必致窮乏;好酒,愛膏油的,必不富足」(17),人若一心想滿足肉體,最後都會失去自己最看重的「富足」、陷入自己最想避免的「窮乏」。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太十六25)

     o 「惡人作了義人的贖價;奸詐人代替正直人」(18),意思是惡人本來是要欺壓義人,結果神卻扭轉局面,反過來讓惡人代替義人遭殃(斯七10),讓「他的毒害必臨到他自己的頭上;他的強暴必落到他自己的腦袋上」(詩七16)

     o 每個人都能看到惡人在人前顯貴,卻很少看到他們在人後受罪。真智慧是不羡慕惡人風光,因為知道他們必將聰明反被聰明誤,所以感謝神沒讓自己也淪為惡人。而「爭吵的婦人」也應當清醒地知道,自己也會像惡人一樣聰明反被聰明誤。──《聖經綜合解讀》

 

【箴二十一17「愛宴樂的,必致窮乏;好酒,愛膏油的,必不富足。」

         宴樂與第15節的「喜樂」是同一個字,這兩句話對比出兩種生活方式。義人尋求的是公平地行事,而當他這麼做的時候就可得著喜樂(15);愛宴樂之人朝向喜樂本身奔馳,所得到的卻是貧窮。在這兩節經文之間則是嚴厲的警告(16);要緊的不只是宴樂而已。第2021節在屬物質上與屬靈上教導一個類似的功課。——《丁道爾聖經注釋》

         「膏油」:參加筵席之前用來打扮的香油,是十分貴重的物品(參本章20 267)。──《串珠聖經註釋》

         ●愛「宴樂」的:SH 8057,「歡樂」、「快樂」。

          2117 的意思是「喜歡享樂的人一定不會富有」。──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一18「惡人作了義人的贖價,奸詐人代替正直人。」

          這句話(與十一8)是作為一個指標,指向贖罪的吊詭,在其中說明瞭那些極有可能被稱為社會「犧牲品」的成員。以賽亞書四十三34使用這樣的語言來指列國的衰落,為古列通往巴比倫、以色列人得釋放掃清了途中的障礙。路加福音十三1~5警告我們:這類的詞語通常都是不能夠隨便應用的。與這個背景恰恰相反的,我們可以看見這兩種角色在馬可福音十45,彼得前書三18等處是顛倒過來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最終是惡人而不是義人要接受審判。──《箴言雷氏研讀本》

         惡人作了義人的贖價: 這句話是說惡人原想逼迫義人,未曾想那惡卻臨到他(71516) ──《聖經精讀本》

 

【箴二十一19「寧可住在曠野,不與爭吵使氣的婦人同住。」

         「曠野」:指沒有人居住的荒山野嶺。──《串珠聖經註釋》

         看十九13注。曠野雖然荒僻無人煙,都好過河既愛吵鬧、脾氣又壞的妻子同住。──《啟導本箴言註釋》

         9節和19節談到「爭吵的婦人」,8~18節卻岔出去談論似乎不相干的「惡人」。實際上,「婦人 אִשָּׁה/ish·shä’」原文與「惡人 רָשָׁע/rä·shä’」(101218)押尾韻,暗示那位「爭吵的婦人」就是家中的「惡人」。活在肉體裡的人,在神的眼中都是惡人。當人的肉體碰撞肉體的時候,連最親密的「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關係也難以為繼。但神為什麼還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呢?因為「耶和華所造的,各適其用」,既然神允許家中有「爭吵的婦人」、家外有「惡人」,我們就應當把他們當作自己的鏡子(10~12)。「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十九6),但婚姻的悲劇卻是埋怨神配錯了另一半,所以總是希望改變對方,卻不願首先改變自己。配偶是神給我們的鏡子,用來顯明我們肉體的污穢。婚姻中的真智慧,就是看到鏡子裡的臉不乾淨時,不要只顧擦鏡子,而要照著鏡子洗淨自己。──《聖經綜合解讀》

         ●爭吵「使氣」:SH 3708,「憤怒」、「惱怒」。──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一20「智慧人家中積蓄寶物膏油,愚昧人隨得來隨吞下。」

         智慧人懂得計劃,為將來積蓄,愚昧人浪費他所有的。──《箴言雷氏研讀本》

          2120 說明「儲蓄」是智慧的表現。──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一20~21物質的與屬靈的寶藏】見第17節的註釋。在第21節中,仁慈(AVRV:「憐憫」)乃是 hesed[,「專一的愛」、「忠貞」,就如神向拿俄米、路得向波阿斯所顯的(得二20,三1)。這一節的詞語,其內容有待馬太福音五\cs166來「充實」。——《丁道爾聖經注釋》

         20~21節是一對平行句,主題是有節制的是智慧人:

     o 「智慧人家中積蓄寶物膏油」(20a),愚昧人也不缺乏神的恩典,區別是愚昧人缺乏節制,所以「愚昧人隨得來隨吞下」(20b),最後還是兩手空空。

     o 有節制的智慧人知道為長遠打算,所以「追求公義仁慈」(21a),結果「就尋得生命、公義,和尊榮」(21b)。節制是聖靈所結的果子(加五23),真智慧的首要任務就是拒絕肉體、控制天性的衝動;任何能釋放人的天性、卻不能讓人節制的事物,最終都是禍害。──《聖經綜合解讀》

 

【箴二十一20~2920~29節是一個單元,與3~8節前後呼應,繼續談論「耶和華衡量人心」(2)的標準:

   3.有節制的是智慧人(20~21)

   4.能自律的是智慧人(22~23)

   5.驕傲懶惰的是惡人(24~25)

   6.動機偽善的是惡人(26~27)

   7.無恥說謊的是惡人(28~29)──《聖經綜合解讀》

 

【箴二十一21「追求公義仁慈的,就尋得生命、公義和尊榮。」

 

【箴二十一22「智慧人爬上勇士的城牆,傾覆他所倚靠的堅壘。」

          殘暴人無法攻克之處,智慧卻可以征服(參,二十四56),這個真理有許多的含義,不僅是應用在屬靈的益處上而已;但是在這個範圍中,屬地的智慧卻是於事無補的:哥林多後書十4——《丁道爾聖經注釋》

         智慧比勇力更優勝。──《箴言雷氏研讀本》

         等於說智慧勝於勇士。握著屬靈的兵器,在神的幫助下,可以攻破勇士所倚靠的營壘(林後十4)。──《啟導本箴言註釋》

         在古代社會,國家之間戰事的勝敗,往往取決於優秀的謀士。縱使有出色的勇將與經過訓練的士兵,如果統管他們的軍師沒有智慧,他們也不過是烏合之眾。聖徒的謀士是耶穌基督,因此我們可以剛強壯膽地參戰(96;弗312) ──《聖經精讀本》

          2122 是說智慧比身體強壯有用。──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一22~2322~23節是一對平行句,主題是能自律的是智慧人:

     o 「智慧人爬上勇士的城牆,傾覆他所倚靠的堅壘」(22),是比喻智慧人能夠「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九27),因為「不輕易發怒的,勝過勇士;治服己心的,強如取城」(十六32)

     o 「謹守口與舌的,就保守自己免受災難」(23)。因為「攻克己身」的關鍵是控制口舌,「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雅三2)。真智慧是控制自己,得著真自由。自由就是不受捆綁,不但脫離人的捆綁、也脫離罪的捆綁,但最難脫離的卻是肉體的捆綁。惟有「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八32),讓人不再作肉體的奴隸。──《聖經綜合解讀》

 

【箴二十一23「謹守口與舌的,就保守自己免受災難。」

 

【箴二十一24「心驕氣傲的人,名叫褻慢,他行事狂妄,都出於驕傲。」

         關於心驕氣傲與驕傲這兩個字,見十一2註釋。這些詞語都是說到具有侵略性的傲慢;如狂妄這個字也出現在哈巴谷書二5(RV),指暴君。但「褻慢人」(RSV)是最受咒詛的,因為它所說明的是向著神的態度。見分題研究:「Ⅲ 褻慢人」。——《丁道爾聖經注釋》

 

【箴二十一24~2524~25節是一對平行句,「行事 עָשָׂה/ä·’」和「做工 עָשָׂה/ä·’」原文相同,主題是驕傲懶惰的是惡人:

     o 「心驕氣傲的人名叫褻慢;他行事狂妄,都出於驕傲」(24)。人若是「出於驕傲」做工,不合神心意。

     o 「懶惰人的心願將他殺害,因為他手不肯做工」(25)。人若是出於懶惰不做工,也不合神心意。

     o 驕傲人和懶惰人,都是活在肉體中的人。世上的難處常常來自那些想要改變一切的驕傲人,或者什麼也不想改變的懶惰人。因為肉體會玷污一切工作,所以無論做工不做工,都不合神心意。真智慧是雲柱不動、人就不動;雲柱一動、人馬上跟上(民十35~36)。惟有「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羅十一36)的工作,才能將榮耀歸給神。──《聖經綜合解讀》

 

【箴二十一25「懶惰人的心願將他殺害,因為他手不肯作工。」

         懶惰人整天做白日夢,不願工作,不僅在物質上貧窮,心靈上也陷入貪得無厭之境(26)。但義人慷慨助人。──《啟導本箴言註釋》

         ●懶惰人的「心願」:SH 8378,「欲望」、「渴望」。──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一25~26願望轄制】心願這個字的動詞和名詞支配了這兩節經文,這兩節可能是個單元。第26節開頭直譯為「他終日()心願來願」(就如民十一4a一樣,希伯來文);這個動詞最自然的主詞是第25節的懶惰人(和合、RSV)(和合、RV 笨拙的譯法不是指個人:「有……」,與 RSV 推測的「惡人」(根據七十士譯本),都是沒有必要的。)

  懶惰人活在他的願望世界中,這願望世界成了工作的代替品,它可以在物質上將他毀滅(25),也可以在屬靈上將他禁錮(26),因為他既不能控制自己,也不能逃避自己。與此相反的,乃是義人(26b)滿溢的關懷與活力,注意神稱為義的這個品質是多麼積極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箴二十一26「有終日貪得無厭的。義人施捨而不吝惜。」

         在第一行標準修訂本仿照七十士譯本(見注腳)。新英文譯本保留希伯來原文的語意,而且使這節經文為廿五節論懶惰人言論的連續。任何一種情形,這一節都把慷慨置於受尊敬的地位。在後來的猶太教中『公義』這個字眼也成了『施捨』的意思。這並不是要使人聯想到施捨在神面前已獲得了功勞,而是強調施捨是一種神聖本分。――《每日研經叢書》

         懶惰人渴望睡覺,義人卻毫無保留地殷勤工作。──《箴言雷氏研讀本》

         ●「貪得無饜」:原文是SH 1833+SH 8378,這兩個字都是「渴望」、「慾望」的意思,連續兩個同義字,表示強調之意。──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有些學者將本節與前節連在一起,視為三聯句,但這種觀點並不恰當。因為本節的上下文,已經形成了絕妙的對偶句。本節責備那些富有的人,竟比貧乏的人更加吝嗇。貪婪的人不管多麼富有,也會暴露出無止境的不滿與空虛,全力以赴地去滿足自己的欲望,而不肯去照顧困苦之人。相反,義人常常喜樂,即使是微不足道的東西也想為他人使用(411)。聖徒會從神那裡尋找真正的飽足(林後35),因為神施行無限的恩典,而那就是聖徒的喜樂與驕傲。 ──《聖經精讀本》

 

【箴二十一26~2726~27節是一對平行句,主題是動機偽善的是惡人:

     o 「惡人的祭物是可憎的」(27a),因為他「終日貪得無厭」(26a),表面敬虔、心裡卻沒有神;獻祭的動機只是為了賄賂神、謀求更多的好處,所以在神眼中只是偽善地「存惡意來獻」(27b)

     o 真智慧是承認一切都是恩典,所以「義人施捨而不吝惜」(26b);他們獻祭的動機是為了感謝恩典、求神悅納,而不是為了交換利益、謀求人前的榮耀。因此,「行仁義公平比獻祭更蒙耶和華悅納」(3)

     o 神一面斥責「終日貪得無厭的」,一面稱許「義人施捨而不吝惜」,並且宣告屬靈的定律是「懶惰人的心願將他殺害,因為他手不肯做工」,已經清楚地表明瞭「耶和華衡量人心」的標準。但神也允許百姓中存在懶惰的人和貪得無厭的人、殷勤的人和不吝施捨的人,讓他們在神面前自由地作出選擇,並且承擔選擇的後果。在神的旨意裡,君王的責任是制止「欺壓貧寒的」(十四31),而百姓的本分是「憐憫窮乏的」(十四31),並不需要假借政府之手來施捨。今天的福利社會卻是「政府施捨而不吝惜」,偽善的政客把別人的錢施捨給更有可能投票給自己的人,使人越來越習慣於貪戀別人的錢財(出二十17)。結果懶惰人認為自己不必工作,會有殷勤人來照顧他們;而殷勤人卻認為工作無濟於事,因為懶惰人會拿走他們的工作成果——這時,這個偽善的制度就來到了終點。──《聖經綜合解讀》

 

【箴二十一27「惡人的祭物是可憎的,何況他存惡意來獻呢?」

         見十五8所列舉的\cf3 參考經文,也參分題研究:「神與人」。第一行已經暗示了一條了無悔意的途徑,所以第二行更進一步,必定是提到嘲諷的態度,而非漫不經心的態度。最後一個片語可以譯成「作為邪惡之行為的代價」(zimma^),想像成與神洽談所定的交易,在傷害之上再加上一層侮辱。參詩篇五十21;關於:zimma^,見二十四9的註釋。——《丁道爾聖經注釋》

         「惡人的祭物是可憎的」:只有外表而無實質的敬拜永不為神所悅納(參賽113~15)。──《串珠聖經註釋》

         “惡人的祭物是可憎的”:因他心裡並沒有神,表面假意的敬虔不為神悅納。──《啟導本箴言註釋》

 

【箴二十一28「作假見證的必滅亡,惟有聽真情而言的,其言長存。」

          「持續」(AV)、「不引起爭論」(RV)直譯為「永遠」(和合:長存;十二19解釋了這個字)。關鍵的片語是聽……的(),他的首要目標是知道與瞭解,不是要心懷不平。這與基督徒的「見證」有關:那能夠聽的人(賽五十4),就是值得別人去聽他說話的人。——《丁道爾聖經注釋》

         虛假的見證會滅亡,但留心地聽的人會作出準確的報告,而他的見證也會長存。──《箴言雷氏研讀本》

         「聽真情而言」:把所聽見的照實說出來。「其言長存」:他可以活下去把真話說出來,不像作假見證的人迅速滅亡。──《串珠聖經註釋》

 

【箴二十一28~2928~29節是一對平行句,主題是無恥說謊的是惡人:

     o 「作假見證的必滅亡;惟有聽真情而言的,其言長存」(28)。真智慧是永遠說真話,所以不必刻意記住以前說過什麼,也不必發明新的謊言去掩蓋舊的謊言;而說謊者不管如何心思縝密,總會百密一疏,遲早都會被戳穿。

     o 「惡人臉無羞恥」(29a),是放棄廉恥、堅固自己的臉皮;而「正直人行事堅定」(29b),是拒絕肉體、堅固該走的正道。人生是一系列選擇的過程,選擇就是決定放棄還是堅持。人生最遺憾的,莫過於放棄了不該放棄的,堅持了不該堅持的。而真智慧是知道該放棄什麼,也懂得該堅持什麼。最明哲的選擇是放棄自己,而不是堅持自我;是勝過自己,而不是征服世界。──《聖經綜合解讀》

 

【箴二十一29「惡人臉無羞恥,正直人行事堅定。」

         第二行的動詞(AV「修直」;和合:堅定)意思是「立定」〔在兩種含義上:就是預作準備(參,31a)與獲得穩定(參,廿四3b)〕。RSV 的「考慮」(LXX;作些微的改變)削弱了動詞之間的對比。這則箴言指出:大膽的面對,不能取代健全的原則。——《丁道爾聖經注釋》

         “臉無羞恥”。即以面容表示他的蔑視。──《箴言雷氏研讀本》

         ●「惡人臉無羞恥」:「惡人的臉是剛強的」。實際的意義應該是「惡人厚顏無恥」。

         ●「行事堅定」:可能是「留心他的道路」或「堅立他的道路」。「道路」原文型態可能是單數或複數,如果是單數,大概就是「堅立道路」,如果是複數,就比較可能是「留心道路」。──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一30「沒有人能以智慧、聰明、謀略敵擋耶和華。」

這則箴言最簡潔的詮釋在於使徒行傳二23(參,徒四2728),最詳盡的則是在哥林多前書一~三章。這句話也可以看作是箴言之座右銘經文的補語,說明在我們對於生命的展望中,沒有真正的綜合(智慧)、分析(理解,或「洞察」)或策略(謀略)足以用來違抗神。——《丁道爾聖經注釋》

         ●「沒有人能以智慧、聰明、謀略敵擋耶和華」:原文直譯是「沒有任何智慧、聰明、謀略能敵擋耶和華」。

  希伯來語的“敵擋”也可譯為“面前”(2232)。這兩種譯法都適合於本節。受造者的聰明和智慧是無法與相比的,也不能勝過的謀略(425~30)──《SDA聖經注釋》

 

【箴二十一30~31不要“敵擋耶和華”,而且你若想“得勝”,打仗時就不能不倚賴耶和華。──《箴言雷氏研讀本》

         任何的智慧、聰明、謀略卻不能勝過耶和華,也沒有人可以不倚靠耶和華而得勝。──《串珠聖經註釋》

         30~31節是一對平行句,與1~2節首尾呼應,作為本章的總結,主題是神的主權不可敵擋。

     o 「沒有人能以智慧、聰明、謀略敵擋耶和華」(30)。因為真正的「智慧、聰明、謀略」都來自神,所以真智慧必然是與神同工,絕不會與神反對。敢於宣告「上帝已死」(尼采《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的人,不但瘋了,而且早已化為泥土(尼采寫完《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四年後得了精神病,死於1900)

     o 「馬是為打仗之日預備的;得勝乃在乎耶和華」(31),可譯為「馬是為打仗之日預備的;但勝利屬於耶和華」(英文ESV譯本)。馬拉的戰車是當時最強大的武器(士一19),是古代人類戰爭智慧的巔峰之作,但神卻從來都不喜悅祂的百姓倚靠馬匹(申十七16;書十一6;撒下八4;賽三十一1;何一7;亞九10;詩二十7)。今天的屬靈爭戰也是如此,無論人的核能、航太或人工智慧技術怎樣進步,最終都是「勝利屬於耶和華」。

     o 幾千年來,無數的仇敵用各種「智慧、聰明、謀略」來敵擋神,但他們都已經灰飛煙滅,「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談中」(楊慎《廿一史彈詞》)。「敵擋耶和華」,乃是人類最大的無知和狂妄,但史上卻總是不乏這樣的愚昧人,造成了一個又一個的悲劇。若是神不存在,人就可以為所欲為;若是神不干預,人間早已成為地獄。──《聖經綜合解讀》

         ◎這一段是一個提醒,不管人類的良善、美德、智慧多有力量,最終神還是擁有最大的權勢可以左右世局。──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二十一31「馬是為打仗之日預備的,得勝乃在乎耶和華。」

         如果第30節是警告我們不要敵擋耶和華,第31節就是警告我們不要離了祂而去爭戰。它所定罪的,不是屬地的資源,而是對它們的倚賴:參詩篇二十7;以賽亞書三十一1~3。關於這種向著神的信心之兩個相反的表達,請研讀以斯拉記八22;尼希米記二9。──《丁道爾聖經註釋》

         得勝仇敵不是靠車靠馬(詩二十7),乃是靠神的大能(撒上十七47;詩三8)。──《啟導本箴言註釋》

         當時,馬只用於戰爭,是非常重要的軍需品,因為馬的數量可決定軍事力量。但對以色列人來說,戰爭的勝敗卻在於耶和華(207),曾欲藉著限制馬的使用,而更加依靠耶和華(176)。聖徒是在與魔鬼爭戰,倘若僅僅依靠自己的才能必會敗落。只有將自己獻作義的器皿,才能戰勝魔鬼(613)。──《聖經精讀本》

         ●「得勝乃在乎耶和華」:原文直譯是「耶和華是拯救」。──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思想問題(21)

   1 本章1節對世界歷史的發展有何提示?當國家的頒令和你的信仰有所衝突時,你會怎樣做?參提前21~3

   2 有人說:「主著重內心的奉獻和犧牲,勝於外在的物質祭品。」你如何衡量你內在的宗教情操與外在表現?參3 27節。

   3 本章提及致富之道,你可否一一指出說明?參5~6 17 20節。有那一種財富更為長久?參21 224。你在世界積蓄那一種財寶呢?參太619

   4 聖經中有什麽例子可作本章31節的注釋?參士712~23 撒下56~8

──《串珠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