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第三十一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利慕伊勒王母的真言】 一、對利慕伊勒王的勸戒(1~9節) 二、論才徳的婦人(10~31節): 1.她才德兼俱,為丈夫所倚重(10~12節) 2.她勤勞作工,善於操持家務(13~19節) 3.她待人慈良,備受眾人敬重(20~29節) 4.她敬畏真神,心靈容貌雙全(30~31節) 貳、逐節詳解 【箴三十一1】「利慕伊勒王的言語,是他母親教訓他的真言。」 〔呂振中譯〕「利慕伊勒王的話,他母親教訓他的神託之言:」 〔原文字義〕「利慕伊勒」為了神;「教訓」角島,訓誡;「真言」負擔,重擔,神諭。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箴三十一2】「我的兒啊,我腹中生的兒啊,我許願得的兒啊,我當怎樣教訓你呢?」 〔呂振中譯〕「我的兒阿,要怎麼說呢?我親腹生的兒阿,要怎麼說呢?我許了願纔得的兒阿,要怎麼說呢?」 〔原文字義〕「許願」誓言。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箴三十一3】「不要將你的精力給婦女,也不要有敗壞君王的行為。」 〔呂振中譯〕「不要將你的精力給予婦女,不要將你的大腿力〔傳統:你的道路〕給那毀滅君王的。」 〔原文字義〕「精力」力量,效能;「敗壞」塗抹,消除,擦掉。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箴三十一4】「利慕伊勒啊,君王喝酒,君王喝酒不相宜;王子說,濃酒在那裡也不相宜。」 〔呂振中譯〕「利慕伊勒阿,君王不可喝酒;君王千萬不可;就是人君渴想着〔傳統:在那裏〕濃酒、也不可喝;」 〔原文字義〕「不相宜」(否定祈願式副詞);「王子」有權勢的,明智的;「濃酒」烈酒。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箴三十一5】「恐怕喝了就忘記律例,顛倒一切困苦人的是非。」 〔呂振中譯〕「恐怕他喝了,就把律例忘了,將一切困苦人的是非都顛倒了。」 〔原文字義〕「律例」頒布法令,治理;「顛倒」更改,改變;「困苦」貧困,悲慘。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箴三十一6】「可以把濃酒給將亡的人喝,把清酒給苦心的人喝,」 〔呂振中譯〕「可以把濃酒給將要滅亡的人喝;把清酒給心裏愁苦的人喝;」 〔原文字義〕「將亡的人」死亡,失喪,消滅;「苦心的人(原文雙字)」苦的(首字);心智的活動(次字)。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箴三十一7】「讓他喝了,就忘記他的貧窮,不再紀念他的苦楚。」 〔呂振中譯〕「讓他喝了,就把他的窮乏忘了,不再懷念他的苦難了。」 〔原文字義〕「苦楚」患難,辛勞。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箴三十一8】「你當為啞巴(或作“不能自辯的”)開口,為一切孤獨的伸冤。」 〔呂振中譯〕「你要為啞吧開口,為一切行將過去的人辦案件;」 〔原文字義〕「啞巴」不能說話的;「孤獨」經過,消失(意指行將過去)。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箴三十一9】「你當開口按公義判斷,為困苦和窮乏的辨屈。」 〔呂振中譯〕「要開口,按公義來判斷,為困苦貧窮的人伸訴。」 〔原文字義〕「困苦」可憐的,低下的;「辨屈」申辯。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箴三十一10】「才德的婦人誰能得著呢?她的價值遠勝過珍珠。」 〔呂振中譯〕「有才德的婦人誰能得着呢?她的價值遠勝過紅寶石。」 〔原文字義〕「才德的」力量,能力,財富;「價值」價值,價格;「遠勝過」遙遠。 〔背景註解〕箴言第三十一章10至31節,這一共有二十二節。第10節是用希伯來語的第一個字母開始的;第11是希伯來語的第二個字母;第12是希伯來語的第三個字母;一直到了第31節就是希伯來語的第二十二個字母。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箴三十一11】「她丈夫心裡倚靠她,必不缺少利益,」 〔呂振中譯〕「她丈夫的心倚靠着她,利益必不缺少。」 〔原文字義〕「倚靠」有信心,倚重;「利益」獵物,掠奪品。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箴三十一12】「她一生使丈夫有益無損。」 〔呂振中譯〕「儘她一生的日子她所作的對丈夫都有益無損。」 〔原文字義〕「有益(原文雙字)」合宜,回報(首字);好的,令人愉悅的(次字);「損」壞的,惡的。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箴三十一13】「她尋找羊絨和麻,甘心用手作工。」 〔呂振中譯〕「她覓選羊毛和麻,樂意親手作工。」 〔原文字義〕「羊絨」羊毛;「甘心」喜悅,歡愉。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箴三十一14】「她好像商船從遠方運糧來,」 〔呂振中譯〕「她如同商船從遠方運糧來。」 〔原文字義〕「商」來回,交易,商人。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箴三十一15】「未到黎明她就起來,把食物分給家中的人,將當作的工分派婢女。」 〔呂振中譯〕「天還黑、她就起來,把食物分給家裏的人,將當作的工分派婢女。」 〔原文字義〕「未到黎明」夜間,天還黑;「分給」安放。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箴三十一16】「她想得田地就買來,用手所得之利栽種葡萄園。」 〔呂振中譯〕「她仔細察看田地,就買來;用親手得之利去栽種葡萄園。」 〔原文字義〕「所得之利」果實。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箴三十一17】「她以能力束腰,使膀臂有力。」 〔呂振中譯〕「她以能力束腰,使膀臂剛強。」 〔原文字義〕「有力」強壯,呈現能力。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箴三十一18】「她覺得所經營的有利,她的燈終夜不滅。」 〔呂振中譯〕「她嘗試着看,就知道所經營的有利;她的燈終夜不熄。」 〔原文字義〕「經營」交易,利潤;「有利」好的,令人愉悅的。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箴三十一19】「她手拿撚線竿,手把紡線車。」 〔呂振中譯〕「她將手拿着撚線桿,把手拿着紡錘。」 〔原文字義〕「撚線竿」紡紗杆;「紡線車」紡錘的旋轉體。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箴三十一20】「她張手周濟困苦人,伸手幫補窮乏人。」 〔呂振中譯〕「她張開了手賙濟困苦人;伸手幫補貧窮的。」 〔原文字義〕「張」攤開,分散;「周濟…幫補」(原文無此二字);「伸」伸出,伸展。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箴三十一21】「她不因下雪為家裡的人擔心,因為全家都穿著朱紅衣服。」 〔呂振中譯〕「她不因下雪而為家裏的人擔心,因為她全家都穿着夾〔傳統:朱紅〕衣裳。」 〔原文字義〕「擔心」懼怕,害怕。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箴三十一22】「她為自己製作繡花毯子,她的衣服是細麻和紫色布作的。」 〔呂振中譯〕「她為自己製作了繡花毯子;她的服裝是麻絲和紫紅色布作的。」 〔原文字義〕「製作」製造,生產。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箴三十一23】「她丈夫在城門口與本地的長老同坐,為眾人所認識。」 〔呂振中譯〕「她的丈夫在城門口跟本地的長老同坐,人人認識。」 〔原文字義〕「認識」知道,熟識。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箴三十一24】「她作細麻布衣裳出賣,又將腰帶賣與商家。」 〔呂振中譯〕「她作了襯衫去買;將腰帶賣給商人。」 〔原文字義〕「商家」生意人,商人。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箴三十一25】「能力和威儀是她的衣服。她想到日後的景況就喜笑。」 〔呂振中譯〕「能力和威儀是她的服裝;一想到日後的遠景,她就喜笑。」 〔原文字義〕「威儀」裝飾,光輝,莊嚴。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箴三十一26】「她開口就發智慧,她舌上有仁慈的法則。」 〔呂振中譯〕「每逢開口,她總以智慧而發言;她舌頭上總有慈愛之法則。」 〔原文字義〕「仁慈」善良,慈愛;「法則」指引,教誨。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箴三十一27】「她觀察家務,並不吃閒飯。」 〔呂振中譯〕「她視察家務,總不喫閒飯。」 〔原文字義〕「觀察」小心留意,監看;「家務(原文三字)」房屋,住處(首字);行走,走動(次字與末字相同);「閒」懶惰。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箴三十一28】「她的兒女起來稱她有福,她的丈夫也稱讚她,」 〔呂振中譯〕「她的兒女起來,稱她為有福;她的丈夫也稱讚她,說:」 〔原文字義〕「有福」被祝福,被變成快樂的;「稱讚」讚美。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箴三十一29】「說:“才德的女子很多,惟獨你超過一切!”」 〔呂振中譯〕「『有才德的女子倒也不少,惟獨你超群出眾。』」 〔原文字義〕「才德的」力量,能力,財富;「超過」超越,勝過。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箴三十一30】「豔麗是虛假的,美容是虛浮的,惟敬畏耶和華的婦女必得稱讚。」 〔呂振中譯〕「艷麗乃虛假;美容是浮華;惟獨敬畏永恆主的婦女、纔配得稱讚。」 〔原文字義〕「豔麗」高雅,恩寵;「美容」美;「虛浮」虛空,蒸氣;「稱讚」讚美,發光,誇耀。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箴三十一31】「願她享受操作所得的;願她的工作,在城門口榮耀她。」 〔呂振中譯〕「願她的手所作的效果歸她享受;願她的工作在城門口稱讚她。〔箴:皰-每節首字第一字母的次序即是希伯來文字母的次序〕」 〔原文字義〕「操作」人手;「榮耀」(原文與30節的「稱讚」同字)。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叁、靈訓要義 【】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箴言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箴言提要」末尾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