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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第八十二篇拾穗

 

【詩八十二篇題註】「亞薩的詩。」

         像詩篇第五十八篇一樣,本詩篇也敘述不公義的審判者站在神的審判臺前(1),因不公之審判而受到指控(2~5),並聽見神的死刑判決(67)。詩人求神把祂公義的審判延展至全地(8)。――《詩篇雷氏研讀本》

         “諸神”。指人類的統治者與百姓的審判官(也見於第6節;參看五八1和約一○34的腳註)。――《詩篇雷氏研讀本》

         作者彷彿佛看見神坐在天庭的寶座上(像《約伯記》一6所描寫的),秉公義審判列邦。地上負有保護貧寒孤苦責任的人站在祂面前聽審。由於作者仿先知口氣說話,所以本詩帶有濃厚的神諭色彩。

         這是一篇帶有先知諭言色彩的詩。――《串珠聖經註釋》

         呼求全能者的介入。整首詩的核心思想是公義。詩人認為,公義才被神所喜悅,沒有實現公義的社會極度混亂,神必追究在位者的責任,嚴懲他們。雖然,惟有主再來時公義才得以完全實現,聖徒當努力在世上實現公義的國度(610) ――《聖經精讀本》

                  ◎這一首詩歌帶給人們盼望,即使審判官不公義,但是審判官背後還有公義的神主宰這人世間的最高權力,審判官們也要向公義的神負責。這個世界的公義,終究會被伸張。── 蔡哲民等《詩篇研經資料》

 

【詩八十二1神站在有權力者的會中,在諸神中行審判,

詩中的“諸神”(16)可指以色列國中不秉公行義的審判官(看撒上八3;賽一16~17),也可指列國的君王,自以為替天行道,但毫無公義之心。還有人把諸神看為神的使者,忽略了為神伸張正義的責任。總之,這些握有審判權的人現在受到大審判官的斥責。――《啟導本詩篇註釋》

         “諸神”也就是負有責任替神公正審判世人的君王和審判官,在天庭的審判大廳中受神的審判。――《啟導本詩篇註釋》

         “諸神”的希伯來語是“伊羅欣”,含有“眾法官”的意思。諸神的含義,有兩種見解:①眾天使;②當時的眾法官。從聖經脈絡看,後者更符合聖經教導(216;約1034~36) ――《聖經精讀本》

         會議(和合:會)的譯法會導致誤解。舊約的確曾用此字,生動地刻劃神與其僕人分享祂的看法,但在這裏的意思,只是指「聚集」而已。這一群乃是來受審判的,而非來提供意見的。

  至於這事件的場合,其實應為「不斷的評估」,不過這裏以一次法庭場景作了戲劇化的表達;然而亦有遙望末日之意。審判的過程為申斥與警告,而其判決則尚未執行(78)。──《丁道爾聖經註釋》

         「有權力者的」(1),就像一個天上的法庭,神在那裡審判地上的掌權者。──《聖經綜合解讀》

         「諸神」(1)指地上有權力審判世人的君王和審判官,他們的權柄都是神所授予的,連彼拉多審問主耶穌的權柄也是神所許可的(約十九11)。今天歐美所謂「基督教國家」的國會、法官一味地迎合大眾、討好選民,將來怎樣向神交帳、面對神的審判呢?──《聖經綜合解讀》

                  ●「有權力者」:SH 4100,「神」、「力量」。

                  ●「會」:SH 5712,「會眾」、「群落」。

                  ◎「有權力者的會」、「神的會」,可能是借用迦南神話中,諸神的領袖伊勒(El)將諸神聚集在會議之中的背景。伊勒是這些神的創造者、父親與王,在這個會議中擔任主席。

                  ●「諸神」:SH 4300,「統治者」、「審判官」、「眾神」。原文是複數型態。

                  ◎「諸神」這個字所指的可能是「人間的審判官們」、「壓迫以色列的國家之統治者們」或「異教的神祇」。一般認為此處應該是指「人間的審判官們」。── 蔡哲民等《詩篇研經資料》

 

【詩八十二1 諸神集會審判】在古代近東重要的決策都是在諸神議會中決定。神明在此互相斟酌,交流資料和意見。在烏加列文獻中(《凱雷特史詩》尤然),天上議會圍繞寶座是人所共知的一幕;惟一不同之處,是這迦南故事中的議會是由諸神系統中的神祇組成。此外,主前十世紀比布羅斯的葉希米珥克碑文,和阿齊塔瓦達的卡拉特珀石碑,也提供了其他的例證。在亞喀得文獻的《埃努瑪埃利什》史詩中,眾神之會推舉瑪爾杜克作其元首。這會的成員有五十個神祇,其中七名組成內閣議會。在以色列的信仰系統中,這些神祇被天使或靈──神的眾子或天軍──所取代。──《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詩八十二1~5控告不公正的使者:詩人好像先知看見異象,描寫神在天庭召開大會,控告那些沒有秉公行事之神的使者,指斥他們沒有為貧弱者伸張正義。另一解釋是將「神」(1 6)解作地上的審判官。――《串珠聖經註釋》

 

【詩八十二2說:“你們審判不秉公義,徇惡人的情面,要到幾時呢?細拉

         無論一個人像吼叫的獅子、溫柔的綿羊、還是可愛的小兔子,只要是拒絕神、不遵行神旨意的,在神的眼裡都是「惡人」(2)。今天的歐美社會以人為本,崇尚「政治正確」,誰也不敢得罪「弱勢群體」,結果往往「徇惡人的情面」,讓「弱勢群體」利益淩駕於公義之上。神所吩咐的是「不可偏護窮人,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只要按著公義審判你的鄰舍」(利十九15)──《聖經綜合解讀》

 

【詩八十二2~4神問:「要到幾時呢?」這是向地位最高的「掌權者」而發的;傳道書五8的觀察與此呼應:地方上的不公現象乃是冰山的一角(是將此處的譬喻倒過來看),「因有一位元高過居高位的鑒察,在他們以上還有更高的」。而這裏昇到了「天空掌靈氣的惡魔」。但是第2~4節顯明,那位至高者對這一連串的不公治理厭惡之至;我們不能因地上發生的事,就誤會祂的心意。從洪水的故事以後,聖經啟示我們,神的忍耐是為要成全救恩,而絕不是在寬容罪惡,但是罪卻利用機會任意滋長(參,彼後三91315)。──《丁道爾聖經註釋》

 

【詩八十二3你們當為貧寒的人和孤兒伸冤,當為困苦和窮乏的人施行公義。

         掌權者的首要任務是「施行公義」(3),不可偏袒任何人。但人間的公義標準卻是因時因地變化的:過去的你死我活,今天被看為兄弟鬩牆;過去的狂熱獻身,今天被看為不堪回首。唯有神的公義亙古不變!──《聖經綜合解讀》

                  ●「施行公義」:SH 6663,「行使公義」、「證明有理」。── 蔡哲民等《詩篇研經資料》

 

【詩八十二3~4這兩節說明當權者的首要責任:保護弱者,救助貧困者,不為強者、惡者所欺壓。――《啟導本詩篇註釋》

         聲明公義的內容,是法官的義務。本文尤其強調對被疏遠階層的公義,決非出於偶然。法律的生命是公義與平等,然而在執法過程中,法律常常淪為為社會強權階級謀取利益的工具。 ――《聖經精讀本》

 

【詩八十二4「當保護貧寒和窮乏的人,救他們脫離惡人的手。”」

 

【詩八十二5你們仍不知道,也不明白,在黑暗中走來走去,地的根基都搖動了。

         “在黑暗中走來走去”:這些人完全不明白在神的道德秩序中所負的責任,尸位素餐。由這種人來維持公義,社會秩序豈能不崩解(“地的根基都搖動了”)?――《啟導本詩篇註釋》

         「地的根基」:乃指地上的公義法紀 ── 社會應有的基礎。――《串珠聖經註釋》

         在黑暗中走來走去: 描繪法官的良心已經麻痹,不義地進行審判。地的根基都搖動了: 指人在地上的生活基礎——道德體系崩潰,人間淪為各樣不義橫行的社會。 ――《聖經精讀本》

         大多數註釋家都認為這句話是「岔離主題」之言,在批評這些腐敗的治理者;我卻認為這裏在形容被虐待、受誤導的百姓,他們「因無知識而滅亡」(何四6),因為沒有光,缺乏道德準則,而在暗中摸索(參,賽五十九9以下)。「根基若毀壞,義人還能作什麼呢?」。──《丁道爾聖經註釋》

         無論神怎樣警告,不願認識神的掌權者「仍不知道,也不明白」(5),就像沒有活在光中,「在黑暗中走來走去」(5),不但不明白自己當向神負的責任,反而制定出種種背離聖經的法律,做出種種動搖人類家庭和社會基礎的裁決,以致「地的根基都搖動了」(5)。人類社會正不可逆轉地走向末日,直到主再來審判的日子。──《聖經綜合解讀》

                  ●「你們」仍不知道:本節的動詞是第三人稱複數,所以應該是「他們」。所以指的不是這些審判官,而是那些被欺壓的人。因為這些審判官不執行公義,被管理的人也就不知道怎樣才是正確的。導致整個社會根基都動搖了。── 蔡哲民等《詩篇研經資料》

 

【詩八十二5 地的根基】按照巴比倫對宇宙的認知,大地的根基是在所謂「阿普蘇」之上。這是個如水的原始地區,是極之重要的神祇恩基/伊亞的領域。從自然地理學的角度看,它代表地下水位,在沼澤、水泉浮現出來,又和淡水的宇宙性洋海河流有關。在《埃努瑪埃利什》史詩中,瑪爾杜克的名字之一是阿吉利瑪,即把地奠定在大水之上,建立其上各區者。進一步資料可參看:約伯記三十八4~6的注釋,以及詩篇中「常見的概念」附論中,有關「詩篇中的創世」的討論。──《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詩八十二6我曾說:“你們是神,都是至高的兒子;

         這些使者本是天空屬靈界的。――《串珠聖經註釋》

         都是至高者的兒子: 世上權勢者驕傲的自負心理。世上的所有職分都是神的暫時交托,死後必有審判(927)。我們作為管家,在世要忠於所擔的職分(68) ――《聖經精讀本》

         不管掌權者是否承認神,他們既然掌權,便是神所允許的(羅十三1)。「你們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兒子」(6),指神交托給掌權者重大的權力和責任,他們是「承受神道的人」(約十35),應該在地上代表神「施行公義」(3)──《聖經綜合解讀》

                  ◎耶穌在  1034 引用 826 ,證明「承受神的道的人,都被稱為是『神』」。── 蔡哲民等《詩篇研經資料》

 

【詩八十二6  人被神稱為神,是甚麼意思?】這首詩稱以色列的統治者及士師為“神”和“神的兒子”。他們被稱為神是因為他們在執行審判中代表了神。在約翰福音103436節中記載說,耶穌用這些經文來為祂自稱是神的兒子辯護。耶穌的論點是:如果神都稱人為“神”,為甚麼對祂而言就是侮辱神呢?祂是真神的兒子,說自己與神等同又有甚麼不可呢?──《靈修版聖經註釋》

 

【詩八十二6~7不問這些人承不承認神,他們既然掌權,治理人民,便應該是神的代表(羅十三1)。這裡的“神”和“至高者的兒子”都指地上執法的人,神交托他們神聖莊嚴的責任,有若至高神下面“神”和“子”的地位。耶穌曾為這裡的“神”的意思作過解釋:“承受神道的人”(約十34~35)。可是地位雖高,要因他們不法,象世人一樣受審判,褫奪他們的權力,取回他們的生命,象那明亮之星(天使)墮落陰間(賽十四15)。――《啟導本詩篇註釋》

         判決不公正的使者:他們要像世人一樣死亡,有如那明亮之星墜落到陰間(1415)――《串珠聖經註釋》

         開頭為強調語:「正是我,我曾說:『你們都是神。』」主耶穌引用這句話,接著說:「……那些承受神道的」(約十35)。與第7節並行來看,就標明瞭一個原則:即使有再高的薦信,在頒賜推薦函的神面前,也不能引為保證;請參神對那原本無所顧忌的以利所說的話:「『我曾應許……』;現在我卻說:『我決不容……』」(撒上二30)。若這種話會臨到地位最高者,卑微者亦可引以為鑑。第7節中的比較語,與世人一樣,似乎已判定這些神為人間法官的看法為錯謬;有人將至高者視為迦南人的用法,而不認為是指聖經的神,如 NEB;這種解釋實在毫無正當理由。至於死刑的懲罰,新約也確認:魔鬼與其使者將來會和背叛的人類有同樣的命運(太二十五41;啟二十101415),即「第二次的死」。──《丁道爾聖經註釋》

 

【詩八十二7然而你們要死,與世人一樣;要撲倒,像王子中的一位。”

         這些腐敗的審判者要“死”,象其它人一樣。――《詩篇雷氏研讀本》

         「世人」、「王子」:二者聯在一起表示「人類」。――《串珠聖經註釋》

         雖然神稱他們為「神」和「至高者的兒子」,並不表示他們可以免受審判。雖然許多掌權者真的自以為「神」,但還是和世人一樣,都要死後向神交帳,並且權力越大、瀆職的刑罰越重。「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托誰,就向誰多要」(路十二48)──《聖經綜合解讀》

                  ●「王子」:SH 8269,「統治者」、「領袖」。── 蔡哲民等《詩篇研經資料》

 

【詩八十二8神啊,求你起來審判世界,因為你要得萬邦為業。

         詩人祈求神速速審判這些人,使世人生活在神的完全公正中。――《啟導本詩篇註釋》

         結語:既然神的這些使者如此敗壞,詩人求神親自來審判世界,因全地都屬祂的。――《串珠聖經註釋》

         NEB是按德萊維的聲明而譯;他說:「惟一可能的翻譯」,是將最後一個動詞解作「篩選」;因此 NEB譯作:「因為𣿫藉篩選篩掉萬國」。這譯文的意思亦甚可取,不過這動詞的一般含義也說得通,即:視全世界成為神的產業。儘管魔鬼曾宣告(路四6):「我願意(將世界)給誰,就給誰。」而這話仍以各種方式向我們挑逗,但事實上它的權力有限。──《丁道爾聖經註釋》

         當地上「不法的事增多」(太二十四12)的時候,正是主耶穌快要再來「審判世界」(8)的時候,那時「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啟十一15)。因此,當世界越來越與神為敵的時候,我們不必灰心喪氣,而應該繼續「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禱告(提前二2),並且更有喜樂的心盼望「主耶穌啊,我願禰來」(啟二十二20)──《聖經綜合解讀》

                   828 是一個禱告,求神在世界上申張正義。── 蔡哲民等《詩篇研經資料》

 

【思想問題(82 83)

 1 神責備祂的使者沒有秉公行義(822),今日基督徒應怎樣對待貧寒和孤苦的人呢?

 2 面對國破家亡的危機,作者仍以神為重,求神救拔選民、教訓敵人。這禱告給我們什麽榜樣?

──《串珠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