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第五十八篇拾穗 【詩五十八篇題註】「大衛的金詩,交與伶長。調用休要毀壞。」 一首詛咒詩。大衛控告不義的審判官(1~5節),求神使他們速速滅亡(6~9節),以至義人能在神的公平審判中歡呼(10,11節)。“休要毀壞”。參看詩篇第五十七篇的腳註。“金詩”。參看詩篇第十六篇的腳註。――《詩篇雷氏研讀本》 這是一篇求告詩,因未涉及個人,相信乃為國祈禱之詩。神是最高的審判者,求祂在世上伸張正義,懲治執法犯法之輩。審判制度為保障無辜受害人的行政設施,使弱者、貧者不受強者、富者所欺,人人在法律前平等。舊約對此極為重視。但在以色列人歷史上,特別是王朝時代,法紀至為鬆弛(例如賽一23;五23;結二十二6~7;彌七2~3)。詩人為此現象哀痛,求神降罰惡人。題注中說明大衛寫此詩;一般相信成詩期在王朝時代早期。 全詩可分為四段:1,責備邪惡的司法者無視正義,以致綱紀蕩然(1~2節);2,描述違法亂紀之人不法的情況(3~5節);3,對作惡者的七個咒詛(6~9;彌七2~3)。詩人為此現象哀痛,求神降罰惡人。題注中說明大衛寫此詩;一般相信成詩期在王朝時代早期。 全詩可分為四段:1,責備邪惡的司法者無視正義,以致綱紀蕩然(1~2節);2,描述違法亂紀之人不法的情況(3~5節);3,對作惡者的七個咒詛(6~9節);4,相信神必施行公義(10~11節)。 題注中“調用休要毀壞”看<參考資料>“本書的題注”條。――《啟導本詩篇註釋》 大衛向神控訴不義權貴。關於寫作時間,沒有確鑿證據,似乎寫于押沙龍時代。由:①邪惡權貴的醜態(1~5節);②呼求神刑罰他們(6~9節);③義人因神的公義得滿足(10,11節)構成。神仿佛烈火般咒詛極度不義的權貴,詩人欲藉邪惡勢力徹底殲滅,彰顯神的公義(10,11節)。詩中使用了很多貼切的比喻,栩栩如生的傳達了詩人欲表達的信息(4,8,9節)。 ――《聖經精讀本》 【詩五十八1】「世人哪,你們默然不語,真合公義嗎?施行審判,豈按正直嗎?」 本節可譯作:“掌權者啊,你們真的講公義嗎?世人啊, 你們有按公平審判嗎?”。“掌權者”。神(複數),或大能者。那顯然是指不公義的審判者,他們諷刺地被稱為“神”,或他們自己取了那樣一個受尊敬的稱謂。――《詩篇雷氏研讀本》 依現有譯法,不容易為上下文作出適當解釋,由於“默然不語”(elim)亦可作掌神權的(有監督人間正義的責任),故全節可譯為:“掌權者啊,你們果真講公義嗎?你們果真按正直審判世人嗎?” ――《啟導本詩篇註釋》 可意譯作「統治者啊,你們的判斷真是公義麽?世人啊,你們有按公平審判嗎?」――《串珠聖經註釋》 世人哪: 亦含有“有能力者”、“眾神”之意,本文似乎指治理者或法官。默然不語: 指不義的沉默。聖徒緘口不談福音,有時也會成為一種罪。 ――《聖經精讀本》 第1a節有各種不同的譯法,皆因希伯來文子音~lm可有多重意義。這字也許應讀為~e{li^m,是指統治者(NEB),它或許源於一個意為「公羊」的字,有時這字可指領袖(參希伯來文的出十五15;結十七13);亦或許源於一個稱「神明」或「有能者」的字,其用法與前者相同。但這裏是指人的統治者;參,如:第3節。在八十二篇中用了~#lo{hi^m一字,從上下文來看,是指天使。──《丁道爾聖經註釋》 第1節更好的翻譯是:「掌權者啊,你們果真講公義嗎?你們果真按正直審判世人嗎?」(英文ESV譯本)。──《聖經綜合解讀》 ●「世人哪」:原文沒有這個詞。 ●「默然不語」:SH 4822,聖經中僅出現於此,有人認為是「沉默」,也有人認為是「掌權者」。 ●「施行審判」:原文是「審判人的兒子」,也就是「審判世人」之意。──
蔡哲民等《詩篇研經資料》 【詩五十八1~2】引言:詩人指斥審判官失職,沒有主持公義。――《串珠聖經註釋》 此處的問題與答案,用了最簡單的倫理名詞對與錯(和合:公義與作惡),從政治上看來似乎過分天真,但卻仍能深入人心。舉例而言,在拔示巴和烏利亞的事上,大衛就必須親自面對這個問題,雖然別人並未多加注意。亦請注意,你們……(的)心……你們(的)手,這一順序何其真確。這種暴虐是算計過的,經過思考,確實衡量(秤出),好像辦企業般具高效率。在彌迦書二1、2中,彌迦描寫了這種徹夜不眠,等不及要侵佔財物的心情。──《丁道爾聖經註釋》 1~2節是向不公義的掌權者發出控訴。法官若不敬畏神,就不可能按公義正直「施行審判」(1節)。今天,歐美國家最高法院的幾位法官按自己的見解投票,就可以改變人類幾千年的婚姻制度、剝奪胎兒的生存權利,1~2節正好可以用來提醒他們:你們「施行審判,豈按正直嗎」(1節),不要忘記「在地上果有施行判斷的神」(11節)!──《聖經綜合解讀》 【詩五十八1~5】◎ 58:1~3 是指出不行公義審判的官員的行為。 58:4~5 是用當時弄蛇人的活動(以音樂控制蛇)當成背景,以蛇為撒但(邪惡的掌權者)的暗示。說明這些不公平的審判官非常致命,而且不聽任何人的話。── 蔡哲民等《詩篇研經資料》 【詩五十八2】「不然,你們是心中作惡,你們在地上秤出你們手所行的強暴。」 詩人繼續斥責,說惡人一心圖謀不公正,假公義之名行強暴之實。“秤”本作公平分配之用,現在卻回來“秤”不公平。――《啟導本詩篇註釋》 民主不等於真理,沒有真理的政治都是「作惡」(2節)。人若離棄神,專制是少數人有機會「作惡」,民主則是人人都有機會「作惡」。一個國家的人民若遠離神、不敬畏神,民主制度必然會墮落成暴民政治,「心中作惡」(2節)必然會以法律的形式變成「手所行的強暴」(2節),民主的過程不過是「爭鬧、謀算虛妄的事」(詩二1),民主的結果不過是「掙開神的捆綁,脫去神的繩索」(詩二3)。──《聖經綜合解讀》 「秤」(2節)本來是用作公平分配的,現在卻被用來「秤出你們手所行的強暴」,比喻掌權者假「公義」(1節)之名行「強暴」(2節)之實。──《聖經綜合解讀》 ●「不然」:SH 6377,「不是」、「並非如此」。 ●「秤出」:SH 6424,「衡量」、「修平」之意。──
蔡哲民等《詩篇研經資料》 【詩五十八3】「惡人一出母胎,就與神疏遠;一離母腹,便走錯路,說謊話。」 同時暗示三種內容:①原罪;②未曾得到信仰教育;③頑梗悖逆的傾向。 ――《聖經精讀本》 沒有什麼掌權者是永遠正確、永遠偉大的,掌權者也是亞當的後裔,天生就有犯罪的傾向,「一出母胎就與神疏遠,一離母腹便走錯路」(3節),不用教就會撒謊、自私。因此,掌權者若不敬畏神,必然會「心中作惡」(2節),沒有底線。──《聖經綜合解讀》 【詩五十八3~5】“一出母胎”。參看第五十一篇5節的腳註。由於天生的罪性,人類說謊,毒害別人,而且不聽任何懇求或呼籲(象蛇不順服弄蛇的人一樣)。――《詩篇雷氏研讀本》 詩人的苦況:他感到痛苦,因為審判官不盡責,法紀鬆弛,惡人更加倡狂。――《串珠聖經註釋》 向人為謊話和毒氣,向神或任何理性、勸教之聲則為塞耳,這就是「惟我是從」之罪人可怕的終局。他給人帶來威脅──這是本詩所強調的,然而他也是一個不快樂的人,為自己侵佔又自衛的精神所孤立。在蛇的比喻中,譯為毒蛇(adder)的字,應該是指「眼鏡蛇」,從pet[en這字在其他地方出現時,所顯出的特徵可以看出。參 K~B;另外,坎斯戴爾(G. S.
Cansdale)寫道:「眼鏡蛇是弄蛇之人最常用的。……現在大家已經公認,蛇是聾的……弄蛇之人是以笛子的擺動來吸引蛇,並非用笛子的聲音。」順便一提,柯弗戴爾所譯:「他用咒語之智慧卓越非凡(charm he never so wisely)」,十分優美;現代譯本皆不能望其項背,相當可惜。──《丁道爾聖經註釋》 3~5節都是形容不公義的掌權者。──《聖經綜合解讀》 【詩五十八4】「他們的毒氣好像蛇的毒氣,他們好像塞耳的聾虺,」 「他們的毒氣」(4節),指掌權者心中的苦毒從口中而出,「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滿口是咒駡苦毒」(羅三13~14)。──《聖經綜合解讀》 「塞耳的聾虺」(4節)指不受耍蛇人指揮的眼鏡蛇,實際上並不聾,只是很難服從命令。掌權者對神的話語、人的勸告置若罔聞,就像「塞耳的聾虺」。──《聖經綜合解讀》 ●「聾虺」:SH 6620+SH 2795,「耳聾的毒蛇」、「耳聾的眼鏡蛇」。── 蔡哲民等《詩篇研經資料》 【詩五十八4 塞耳的聾虺】這個象喻是將不聽人言的愚昧人或惡人,比作不受弄蛇人指揮的眼鏡蛇(烏加列語和埃及語都有這字)。兩者的無理行為都釀成了痛苦和患難。蛇雖然沒有手來遮掩耳朵(這器官位於身體內部),本節所指的卻是違反自然的變態行為。埃及《安肖桑基的教誨》(Instruction of Ankhsheshonqy)也是循這思路指出指教愚昧人是沒有用的,他不但聽不進去,還會因此而憎恨你。同樣《阿曼尼摩比的教訓》又警告說,愚昧人的話比暴風的風更加危險。──《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詩五十八4~5】這些惡人口裡說出來的話,象毒蛇噴出來的氣一樣致命;又象聾虺一樣,對要求主持公道的聲音,充耳不聞,(據說聾虺把一隻耳朵貼地,用尾巴塞住另一耳,甚麼聲音都進不了耳。)連行法術玩蛇者的聲音、笛聲、咒語也起不了作用。――《啟導本詩篇註釋》 可作「他們滿身毒素,像毒蛇一樣;他們塞住耳朵,像聾了的眼鏡蛇,聽不見弄蛇者的笛聲,也聽不見魔術師靈巧的咒語」。 惡人好像生下來就充滿惡毒,而且對於任何勸諫都充耳不聞。――《串珠聖經註釋》 他們的行為惡如蛇毒,帶來致命的傷害。他們的心門已關閉,不肯聽人勸告。不能聽忠告的人最悲慘,他們的罪已無法挽回,惟有神的懲戒在等待。 ――《聖經精讀本》 【詩五十八5】「不聽行法術的聲音,雖用極靈的咒語,也是不聽。」 「行法術的」(5節),指耍蛇的人。──《聖經綜合解讀》 ◎「行法術」、「咒語」:都是指「當時弄蛇人的手段」。──
蔡哲民等《詩篇研經資料》 【詩五十八5 行法術的】職業的弄蛇人(和合本:「行法術的」)一定要對毒蛇的習性瞭若指掌。《安肖桑基的教誨》記載了一個大概是來自從事這行業之人的忠告:吃飽了的蛇不會咬人。弄蛇人除了音樂或道具以外,可能還施法用咒來控制蛇的表演。初民對蛇極度恐懼,一方面是因為相信牠有法力,另一方面是因為牠有毒。埃及和美索不達米亞文學之中,都有針對毒蛇及蛇咬之咒語的例證。因此,「弄蛇」一詞不應該令人聯想到毒蛇受吹笛法師催眠翩翩起舞的漫畫形象。本節又有可能是指有些蛇不受咒語控制。亞喀得文獻亦有提到某些蛇是「不被法術影響」的。──《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詩五十八6】「神啊,求你敲碎他們口中的牙;耶和華啊,求你敲掉少壯獅子的大牙。」 詩人巴不得這些不法之人如雨後出現的湍流迅速流盡;如射箭,尚未射出,箭頭已斷(亦作“象草被踐踏而枯萎”)。象蝸牛邊爬邊消溶,象胎兒流產見不到天日;這樣,惡人起不了作用。――《啟導本詩篇註釋》 「敲碎 ...... 牙」:即不能再害人。――《串珠聖經註釋》 少壯獅子是兇狠的,這個特色在蛇的比喻中則未能表達,因蛇是潛行的。── 《丁道爾聖經註釋》 「敲碎他們口中的牙」(6節),比喻除掉他們作惡的武器。──《聖經綜合解讀》 ◎ 58:6 是把這些不公義的審判官當成是少壯獅子。──
蔡哲民等《詩篇研經資料》 【詩五十八6~9】祈求的內容:詩人求神對付惡人,讓他們滅亡。――《串珠聖經註釋》 呼求神消滅惡人。詩人藉著少壯獅子的大牙、急流的水、瞄準的箭、消化過去的蝸牛、墜落未見天日的胎、荊棘之火等比喻,呼求神速速殲滅惡人。象徵惡人迅速徹底的滅亡。 ――《聖經精讀本》 6~9節是呼求真正的審判官來執法,求神使不公義的掌權者失去所依仗的勢力。──《聖經綜合解讀》 第6~9節有一個又一個比喻形象地表達了咒詛(見本冊注釋第624頁),祈願神使不公正的法官失去勢力。惡人既不可救藥,就祈求讓他們失勢。── SDA聖經注釋 【詩五八6~7,10詩篇中何以含有咒詛敵人的話?】 答:在詩篇中確有不少寫出咒詛敵人的話,例如:「神阿,求你敲碎他們口中的牙……願他們消滅如急流的水一般……義人見仇敵遭報就歡喜,要在惡人的血中洗腳,」(詩五八6;7;10,參一○九9—13,一三七9)。這些話在新約恩典時代,以主論愛仇敵的教訓看來(太五43—46)似有相違之處。但從舊約時代背景而論,那是不以為奇的。因為神向以色列人的列祖曾經應許說:「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創十二3;廿七29)。在律法上告訴人說,「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以烙還烙,以傷還傷,以打還打。」(出廿一23—25)。以色列人當時受的是律法教育,當他們深受敵人欺壓,處於極端痛苦的時候,就回到神面前,是容許求神向仇敵施行公義的審判。所以在詩篇中含有許多咒詛的話,確實是他們出於內心禱告的呼聲,求神按照祂的旨意,對待惡人仇敵,施行公義的審判,使人知其受到當得的報應。(詩廿八4;賽六一8;六六6;羅二5,6)。——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上)》 【詩五十八6~11 咒詛和咒語的分別】這種詩篇稱為「求災詩歌」(imprecatory psalm),因為它求神把災禍降給敵人。古代近東還有儀式或咒語,可以增強這一類的咒詛,或使之生效。這種作法在聖經的信仰系統中是不可接受的。求災詩歌最好是從報應原則(請參看:詩篇中「常見的概念」附論的注釋)的角度理解。神是否正義是基於刑罰是否與罪行的嚴重程度相稱,因此,詩人所求的咒詛就是按照維持正義的需要。這些咒詛的等級與神對其仇敵所宣告的咒詛相同(見:賽十三15~16)。本段的激烈語言與東閃族咒詛程式的某些方面相符,這種程式將向敵國復仇的責任付託給神明。亞述王以撒哈頓的藩屬條約召請一系列的神明傷害叛盟者,就是這一類間接咒詛的例子。亞蘭語的塞菲雷碑文用的也是這種咒詛,還加上一套詛咒儀式:「這些弓箭如何折斷,願因努他(Inurta)和哈達神亦同樣打斷瑪蒂勒(Mati'el)和他貴冑的弓。」詩人也是用求災的方法間接作出咒詛,呼籲神「笑話他們」,因為他們試圖用微不足道的手段威脅以色列。詩人沒有念咒施法或執行咒詛儀式,只是仰賴神打碎這些人的權勢和毀滅性武器,使之轉強為弱(見:耶四十九35,五十一56;結三十九3)。──《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詩五十八7】「願他們消滅如急流的水一般。他們瞅准射箭的時候,願箭頭仿佛砍斷。」 有學者譯作「願他們如奔湍的水流去,如被踐踏的草枯萎」。――《串珠聖經註釋》 本節的第二行在抄寫時曾有失誤,因此就其現狀並無意義;AV的斜體字為其見證。RSV所猜測的原意,多數現代譯本大致贊同:但願他們像草被踐踏並枯萎(和合:他們瞅準……彷彿砍斷),最後一個動詞是從ma{lal(枯萎)而來,七十士譯本與武加大譯本如此解;而不以為其源自mu^l(行割禮)。但是如此一來,其餘三個希伯來字必須改變順序,並作修改。──《丁道爾聖經註釋》 ●「瞅準射箭」:SH 1869,「彎起(弓)」。── 蔡哲民等《詩篇研經資料》 詩人祈求讓他的仇敵滅亡,就像高漲的水流消失在沙漠中,或在夏季的大旱中完全乾涸(見撒下14:14;伯6:15~17)。── SDA聖經注釋 【詩五十八8】「願他們像蝸牛消化過去,又像婦人墮落未見天日的胎。」 「未見天日的胎」:流產的胎兒;整句強調惡人不會存在,必徹底滅亡。――《串珠聖經註釋》 正如德萊弗所指,蝸牛的翻譯甚不恰當,因為蝸牛其實並不會死於它一路分泌的黏液中;因為「流產」的意思能與第二句相配,在猶太經典他勒目中也可找到憑據,那裏是指不到墮胎階段的早期流產。希臘人也有類似的區分。因此他譯為「像溶解而去的流產」(參 NEB)。──《丁道爾聖經註釋》 ●「蝸牛」:SH 7642,「蝸牛」,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消化過去」:SH
8557,「融化而消失」。 ●「婦人墜落未見天日的胎」:「婦人所流產掉的胎兒,未見天日」。 ◎ 58:8 是把蝸牛當成是一面爬行一面流失生命的素質,最後生命消失只剩下硬殼。流產的胎兒也是類似的比喻。──
蔡哲民等《詩篇研經資料》 消化過去。可能指一般人所認為的,蝸牛會逐漸消瘦,正如其粘粘的痕跡所顯示的。也有人認為是指蝸牛在旱季中的枯乾。 墜落未見天日的胎。參伯3:16。── SDA聖經注釋 【詩五十八9】「你們用荊棘燒火,鍋還未熱,他要用旋風把青的和燒著的一齊刮去。」 “把青的和燒的一齊颳去”。“青的和燒的”指兩種柴,這裏描述神對惡人的審判。“荊棘”燒得很快,暗示神對惡人的審判也很快。――《詩篇雷氏研讀本》 本節大概講神審判的快速來到,荊棘為燒火的燃料,神忿怒的審判如暴風,在惡人為患之前,神把他們一齊掃除。――《啟導本詩篇註釋》 此節原文意思不詳;有學者譯作「在他們未覺察到要毀滅之先,願 就撕裂他們,在烈怒中把他們像雜草一樣吹散」。――《串珠聖經註釋》 德萊弗在同一篇文章中,猜測這裏亦有抄寫錯誤,把一個動詞「他拉起來」和「像」字湊在一起,成了你的鍋。第二行 RSV譯為青的,他則認為應該是「雜草」,RSV譯為燒著的,他認為應是通用的「忿怒」之意。結果,他譯為:「在他們構想之前,祂將他們如荊棘拔起;在怒氣中,祂將他們如野草清除」(參 NEB)。這段相當混淆不清的經文應當如何解析,以上只不過是一個例子;目前還沒有兩種譯本達到相同的結論。──《丁道爾聖經註釋》 雖然「荊棘」(9節)燒得很快,但「鍋還未熱」(9節),風就把柴都刮走了,比喻神的審判很快就到。「青的和燒著的」(9節)指兩種柴。──《聖經綜合解讀》 ◎ 58:9 描述不公義的法官的所作所為終究是一場虛空。──
蔡哲民等《詩篇研經資料》 含義不很清楚。有人認為指曠野的流浪者在露天生火;在鍋還沒有燒暖以前,一陣大風就把火吹滅了。這個比喻表明詩人希望惡人快快毀滅。── SDA聖經注釋 【詩五十八10】「義人見仇敵遭報就歡喜,要在惡人的血中洗腳。」 “在惡人的血中洗腳”借喻義人將看見不公不法的事全被肅清。《約伯記》講約伯蒙福的光景有“奶多可洗我的腳”的話(伯二十九6)。――《啟導本詩篇註釋》 「在惡人的血中洗腳」:是詩體誇張的說法,表示義人會看見惡人徹底滅亡。――《串珠聖經註釋》 如果第10節看來血腥味太重,要記住上下文已顯示,這是關心公義之人所流露的威猛。他們被稱為義人,而且報(或用情感較弱的字,報應)是來自神,正如前面禱告中所期待的,和最後一節所證實的;這一切都強調這點。第10b節似乎以踐踏屍體為樂的情景,在以賽亞書六十三1~6的責備中重現,不過形式不同,在那裏神很驚訝,居然沒有人與祂一同前去審判。此處所描寫的是戰士,而非隨營服役的平民。新約一方面否定屬靈的爭戰可以用肉體的武器來打(啟十二11),另一方面在提到算帳的日子時,卻也沿用這類詞彙(如:啟十四19、20,十九11、12)。──《丁道爾聖經註釋》 歡喜。參申32:41~43。 洗腳。可能指戰爭時期的一種慣例(見詩68:23)。例如,烏加列文獻(見本冊注釋第618頁)就記載戰爭女神阿拿“用戰士的血洗手”。── SDA聖經注釋 【詩五十八10~11】結語:詩人盼望神儘快審判惡人,顯出 的公義。――《串珠聖經註釋》 義人見仇敵遭報就歡喜: 然而,這種喜樂並非出自報復心,乃因徹底除去邪惡歡愉。我們周圍也存在很多所謂“可原諒之惡”,我們很容易對惡採取寬容態度。但天國是全然公義的國度,即使極輕微的邪惡,都不允許存在(羅14:17)。 ――《聖經精讀本》 【詩五十八11】「因此,人必說:“義人誠然有善報,在地上果有施行判斷的神。”」 全世界的人都可作見證,而這事是義人在信心中始終都明白的。在希伯來文中,藉一個詞的轉變,證明發言者為外邦人,因為他們的話中將~#lo{hi^m(神)當作複數;但以色列人在請到真神時,總是以它為單數。 因此對於本詩提出的問題,詩中自行提供了解答的線索。如果暴行的範圍可以延伸到極大,信心也同樣可以。義人必見到收成;不過這種榮耀的取得,必定須經過流淚的撒種,以及不屈不撓的忍耐等候(如:雅五1~11所言,其上下文與此類似)。──《丁道爾聖經註釋》 歷史告訴我們,真正的審判官是神自己。雖然常有不公義的掌權者猖獗一時,但神必「施行判斷」(11節)。時候到了,祂一定清算,這就是尼布甲尼撒王在七年瘋狂的時間裡所學到的教訓(但四12~37)。──《聖經綜合解讀》 ●「誠然」:SH 3899,「真正的」、「確實的」。 ●「善報」:SH 6529,「果實」。 ◎我們都知道不公義的官員將帶來多大的苦難, 58:6~11 說明公義的神將會刑罰那些不公義的官員。 ◎義人放棄個人對惡人的報復,讓神來報應,但義人並不是在旁邊觀看,而是處在與惡人的戰鬥之中。── 蔡哲民等《詩篇研經資料》 人。即人人都會認識到神會幹預人間的事務,賞義懲惡。 善報。直譯是“果實”(見箴1:31;賽3:10;提前4:8)。 在地上果有施行判斷。雖然有時神似乎讓地上的罪惡和不公正暫時沒有受到抑制,但實際上祂的聖目一直關注著惡人的罪行,並有詳細的記錄,到時候祂一定清算。但任何時候都有一個界限是惡人所不可逾越的。這就是尼布甲尼撒王在七年瘋狂的時間裡所學到的教訓。── SDA聖經注釋 【思想問題(第58篇)】 詩人因法官枉法備受惡人苦害,他唯一可申訴的物件是誰?新約信徒有何盼望?參帖後1:6~10。 ──《串珠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