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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第二十六篇拾穗

 

【诗二十五篇题注】「大卫的诗。」

         大卫首先寻求神证明他的正直(1~8),然后求神拯救他脱离恶人的结局(9~11),最后定意为祷告蒙允而称颂耶和华(12)――《诗篇雷氏研读本》

         这是一首个人的求告诗,但缺苦况的描写,可能危险尚未临到诗人。他无辜被诬陷,祷告求神伸冤(1~3),然后为自己的纯全辩护(4~7),最后寻求神的保护(8~12)――《启导本诗篇注释》

         这是一个无辜者所写的祈祷诗:本诗与其他祈祷诗略有不同:诗人在此没有具体描述他的苦况。――《串珠圣经注释》

         敬虔人的盼望。诗人吐露住在神的殿中是最大的喜乐(6~8)。喜乐的源泉,乃因蒙神怜恤。诗人的呼求出于根深蒂固的信仰(1~15),想借着圣洁的仪式得享真正的喜乐(6~12) ――《圣经精读本》

                  ◎这一首应该是诗人被诬告,求神伸冤的诗歌。── 蔡哲民等《诗篇研经资料》

 

【诗二十六1「耶和华阿,求你为我伸冤,因我向来行事纯全,我又倚靠耶和华并不摇动。」

         “纯全”。即诚心实意和一心一意地爱慕神,而不是指无罪。――《诗篇雷氏研读本》

         “纯全”不是无罪,而是指道德上的完整。――《启导本诗篇注释》

         并不摇动:字面意思“必不跌倒”。诗人不摇动是因对神的坚定信靠。 ――《圣经精读本》

         并不动摇一词,直译为「我将不(或,不会)滑跌」,或是指他信靠的结果,如 AV所译,或更可能是指他信靠的质量。──《丁道尔圣经注释》

         「行事纯全」(1),意思是大卫面对诬告问心无愧,一心一意地爱慕神,并不是说他不是罪人,因为他也承认自己需要神的救赎和怜悯(11)──《圣经综合解读》

                  ●「伸冤」:SH 8199,「判断」、「辩护」。

                  ●「纯全」:SH 8537,「完整」、「完全」、「单纯」、「正直不阿」。── 蔡哲民等《诗篇研经资料》

 

【诗二十六1~7祈求的基础:诗人求神察看,证实他是无辜的。他甚至要用象征式的礼节 ── 「洗手」 ── 表明自己的清白。(参申216 2724)――《串珠圣经注释》

 

【诗二十六2「耶和华阿,求你察看我,试验我,熬炼我的肺腑心肠。」

         大卫求神“察看”他自辩的话,可见他在别人指控他行恶的事情上是无辜的。参看第十七章3节的脚注。――《诗篇雷氏研读本》

         “肺腑心肠”代表整个人的内心。――《启导本诗篇注释》

         求你察看我,试验我,熬炼我:指小心翼翼监察诗人的心灵,如同珠宝商人鉴定贵重的珠宝。“熬炼”,神看到不足就请加以纠正。传达诗人极其谦卑的信息。神操练圣徒直至完全成圣(彼前17) ――《圣经精读本》

         此节中所用“察看”,“试验”,和“熬炼”的,真金不怕熬炼,因为越炼越显明。信徒生活中最宝贵的就是向主有真的信心。── 包忠杰《诗篇注解》

         神鉴察一切,不必「试验」就知道人心。祂「试验我」(2),是为了让我们认识自己肉体生命的本相。祂「熬炼我」(2),是为了去除我们属灵生命中的掺杂:「叫你们的信心既被试验,就比那被火试验仍然能坏的金子更显宝贵,可以在耶稣基督显现的时候得着称赞、荣耀、尊贵」(彼前一7)──《圣经综合解读》

         不认识神、不认识自己的人,只求神诸事赐福、凡事顺利;但认识神、认识自己的人,却求神「察看我,试验我,熬炼我」(2)。因为我们看到神的慈爱常在我们眼前,所以愿意按着真理而行,追求被神炼净的生命。──《圣经综合解读》

                  ●「肺腑心肠」:SH 3629+SH 3820,「肾脏与心」。肾脏被当成是感情的座落之处。── 蔡哲民等《诗篇研经资料》

 

【诗二十六3「因为你的慈爱常在我眼前,我也按你的真理而行。」

         「慈爱常在我眼前」:诗人强调他忠于选民和神之间的盟约,履行盟约的要求;全节可意译为「我忠于你的盟约,始终对你忠心」。――《串珠圣经注释》

         真理:与“慈爱”相得益彰。诗人在第1节表明自己的纯全,这里注明纯全的源头。 ――《圣经精读本》

         另一个有两种可能含义的词语为「按𣿫的真理」(faithfulness to thee),直译为「在𣿫的真实(truth)中」(AVRVNEB),而「真实」在旧约中大半是指信实(faithfulness)。但按文法而言,这个「真实」较容易看为是神的,而不是大卫的,并且如此便可与𣿫的慈爱配合。也许这里是有意由第一节「我的纯全」转至此处「𣿫的信实」。──《丁道尔圣经注释》

                  ●「真理」:SH 5711,「坚固」、「真实」、「信实」。── 蔡哲民等《诗篇研经资料》

 

【诗二十六4「我没有和虚谎人同坐,也不与瞒哄人的同群;」

         “瞒哄人的”。觊觎者。――《诗篇雷氏研读本》

         “虚谎人”亦作“拜偶像的人”。“瞒哄人”指戴着假面具的伪君子。――《启导本诗篇注释》

         「瞒哄人的」意思是「虚伪的」。──《圣经综合解读》

                  ●「瞒哄人的」:SH 5956,「自我隐藏的」、「虚伪的」。

 

【诗二十六4~5大卫并未标榜自己的义,即使仇敌围绕,他也决志只投靠神。“恨恶”不是对特定群体的偏见,乃表明在属灵之事,诗人不作任何妥协。“恶人的会”指敌对神之人聚集的团契。 ――《圣经精读本》

         信徒交友不可不谨慎,因为「与智慧人同行的,必得智慧;和愚昧人作伴的,必受亏损」(箴十三20)。我们的朋友圈会影响我们向着神纯一的心,因此,「凡敬畏祢、守祢训词的人,我都与他作伴」(诗一百一十九63)──《圣经综合解读》

                   264~5 作者表示自己不与虚伪的人、恶人在一起。── 蔡哲民等《诗篇研经资料》

 

【诗二十六5「我恨恶恶人的会,必不与恶人同坐。」

         “恨恶恶人的会”即不与作恶的人为伍。――《启导本诗篇注释》

         恨他们的会,不是论社交场合,而是指灵里的同盟;「会」意为会众或团体,是与属神的团体为敌的。──《丁道尔圣经注释》

 

【诗二十六6「耶和华阿,我要洗手表明无辜,才环绕你的祭坛;」

         “我要洗手”。最初是一个象征的行动,后来成为象征之词,用来表明人的无辜(申二一6;伯九30)――《诗篇雷氏研读本》

         “洗手”为洁净的礼仪(出三十19)。诗人用此表明他的清白,可以参加环绕祭坛的神圣行列。――《启导本诗篇注释》

         我要洗手表明无辜:献祭时,大祭司洗完手再进到祭坛前,表明自己无罪。大卫用此告白自己灵性的纯洁。象征性的行为固然重要,更要铭记:到神面前,先要洁净自己。 ――《圣经精读本》

         彷佛枯枝般的律法刻板要求,转成花朵盛开、生机蓬勃的画面:在此可瞥见一列游行队伍,在圣殿院中环绕着祭坛欢唱。这光景在其他经文有更生动的描写,如:二十七6,四十二4,六十八24以下。祭坛与会幕之间,有一洗涤盆,祭司在就近祭坛与会幕之前,必须在此洗手与脚(出四十30~32);从二十四4看来(参该处的参考经文),大卫已将此礼仪应用到心中。──《丁道尔圣经注释》

         我们若不手洁心清,就不能带着「心灵和诚实」(约四23)来敬拜神,也没有能力开口见证神在我们自己身上的作为。──《圣经综合解读》

 

【诗二十六7「我好发称谢的声音,也要述说你一切奇妙的作为。」

         个人的感恩之歌(和合:称谢的声音),是配合利未记七12以下所载之祭而献,其例子见诗篇第四十篇或一一六篇等;而记念神对团体奇妙拯救(奇妙的作为)的诗,则见第七十八、一○五等篇。这两种方式都是使过去再活画在眼前,使现今显得更充实,也使赞美更显为具体。──《丁道尔圣经注释》

                  ●「好发」称谢:「好使我发出」。── 蔡哲民等《诗篇研经资料》

 

【诗二十六8「耶和华阿,我喜爱你所住的殿和你显荣耀的居所。」

         你所住的……居所:指圣殿。圣徒就是神的殿,要努力彰显主的荣耀。 ――《圣经精读本》

         喜爱,就像第5节的恨恶,也是表明一种抉择:他的心在这里,而不在世界。他的心因这个决定和这群同伴而感到温暖。所住的殿不必改为「美丽」(NEB),那是七十士译本将希伯来文的子音倒过来读的结果。所住的殿强化了显荣耀的居所一词,否则我们对于神竟居住在我们当中,就会不够惊讶赞叹。在旷野时,祂的荣耀曾在会幕之上,可以目睹(出四十34以下),而在犹太教中,「居处」shekinah,与这里的「居所」(注:英文为动词)相近,成为描写这景象的标准用语。但约翰福音一14宣称,那云柱、火柱所预表的实体即为:「道成了肉身,住在(注意这词)我们当中……;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丁道尔圣经注释》

         我们不但要拒绝罪恶,更要渴慕与神同在,让我们的身体成为圣灵的殿,「叫祂的荣耀从我们这首先在基督里有盼望的人可以得着称赞」(弗一12)──《圣经综合解读》

                   266~8 作者表示自己知道神接纳无罪的人的敬拜。而他喜爱神与神的殿,因此会保持自己的无罪。── 蔡哲民等《诗篇研经资料》

 

【诗二十六8~11祈求的内容:诗人求神因他的无辜而保护、拯救他。――《串珠圣经注释》

 

【诗二十六9「不要把我的灵魂和罪人一同除掉,不要把我的性命和流人血的一同除掉;」

         善恶在人前有时难以分明,所以神先让教会里的稗子和麦子一起生长,末日收割的时候,「先将稗子薅出来,捆成捆,留着烧;惟有麦子要收在仓里」(太十三30)──《圣经综合解读》

         自称「麦子」的人如果乐于与恶人同伙,恐怕只有「稗子」的生命,将来到收割的时候,就会和稗子「一同除掉」(9)──《圣经综合解读》

                  ●「一同除掉」:SH 6222,「收集并且带走」、「收集后一起毁灭」。── 蔡哲民等《诗篇研经资料》

 

【二十六9~10“不要……一同除掉”。大卫祈求能与罪人分开,以至到了审判日,他不会与他们一同被除掉。――《诗篇雷氏研读本》

         除掉一词所比拟的图画,是将要丢掉的东西聚拢在一起,颇像马太福音十三30所描述稗子的情形。大卫十分清楚,不论他如何努力,刻意拒绝恶人的道路(45),那真正算数的,乃是神对他的宣判,而他在神面前只有求情的分,最后一小节才是全曲的总结。──《丁道尔圣经注释》

 

【诗二十六10「他们的手中有奸恶,右手满有贿赂。」

         上半节的“手”亦作“左手”,诬陷诗人的人中可能有贪财的执法者和用钱来买通当权者的人。――《启导本诗篇注释》

         可作「他们左手有奸恶,右手满有不义」。――《串珠圣经注释》

         奸恶……贿赂:二者相伴,不可分离。恶人总是先图谋邪恶之计,再具体实行贿赂。 ――《圣经精读本》

 

【诗二十六11「至于我,却要行事纯全。求你救赎我,怜恤我。」

         这两节将一个属神之人的信念,完整地表达出来。第一点为纯全,即,全心全意(见第1节的注释);大卫在此表明他立志要如此行,故将「向来行事」(1)改为「()要行事」(参以上45节注释的最后部分)。这是表示忠诚,而非自义之词,因为第二点即为深深的谦卑(11b):承认若不得帮助便做不到(救赎我),而且不配视此为权利(怜恤)。第三点为确信(12),因为凡恳求(11b)或信靠(1b)的人,都不会落空。因此这篇以自我辩护为起首的诗篇,能以赞美作结束,并且能喜乐地加入众信徒的称颂(此处的众会是复数)。──《丁道尔圣经注释》

                  我们若要在世人面前有胆量,在神面前祷告有信心,必须「行事纯全」(11),「对神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徒二十四16),警醒站立在基督的盘石上,这才是不会滑脚的「平坦地方」。──《圣经综合解读》

 

【诗二十六12「我的脚站在平坦地方,在众会中我要称颂耶和华。」

         “平坦地方”无跌倒危险,正直仰望神的人脚站得稳,腰挺得直。――《启导本诗篇注释》

         结语:诗人因着神应允祈祷,故要称颂 。

           「平坦地方」:原文作「正直」,指诗人行事正直(参本篇1 11);但学者认为这里是圣殿的院子(参诗1222)――《串珠圣经注释》

         信徒是从祸坑里,泥土中被拉出来的。现在所站地位是稳固的基督的盘石上,所以要见证赞美神。“我的心必因耶和华夸耀,谦卑人听见就要喜乐。”── 包忠杰《诗篇注解》

                  ●「众会」:SH 4721,「敬拜的集会」、「诗班」。原文是复数型态。

                  ◎求神不要把作者和恶人混在一起,他们会有不同的结局。恶人被一并毁灭,作者要在人群中称颂神。── 蔡哲民等《诗篇研经资料》

 

【思想问题(26 27)

 1 大卫在26篇如何表明自己的清白无辜?那么他为何没有神的祝福,且落在困苦当中呢?基督徒也会无辜地受别人逼害么?参彼前210~25 312~14

 2 27篇里,作者落在痛苦的境遇中,你可否找出他所受的痛苦是什么?若你遇到这些痛苦,会怎办?作者的表现有什么是值得你学效的?

 3 作者的祷告是充满信心的,你可否找出什么是他信心的表现?「愈祷告愈有能力」这句话在作者的身上是明显的,这是什么缘故?参1 13节。

──《串珠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