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第十五篇註解 壹、內容綱要 【大衛論誰配親近神】 一、提問:誰配與神同住(1節) 二、答案:正反兩面(2~5節) 1.正面:行為正直,尊重敬畏神的人(2,4節) 2.反面:不讒謗人,不惡待朋友,不害無辜(3,5節) 貳、逐節詳解 【詩十五篇題註】「大衛的詩。」 〔呂振中譯〕「「大衛的詩。」 〔原文字義〕「大衛」受鍾愛的。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詩十五1】「耶和華阿,誰能寄居你的帳幕?誰能住在你的聖山?」 〔呂振中譯〕「永恆主阿,誰能寄居你的帳棚?誰能住在你的聖山呢?」 〔原文字義〕「寄居」居住一段時間,停留;「住在」定居,居住。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詩十五2】「就是行為正直,作事公義,心裡說實話的人。」 〔呂振中譯〕「就是行為純全、作事公義、心裏說真實話的人;」 〔原文字義〕「正直」完整,健全;「公義」公正,正義;「實話」忠實,真實。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詩十五3】「他不以舌頭讒謗人,不惡待朋友,也不隨夥譭謗鄰里;」 〔呂振中譯〕「他不以舌頭讒毀人,不惡待朋友,也不襲取閒話去毀謗鄰近;」 〔原文字義〕「讒謗」毀謗,四處探勘;「隨夥譭謗」舉起,拿走,傳話。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詩十五4】「他眼中藐視匪類,卻尊重那敬畏耶和華的人。他發了誓,雖然自己吃虧,也不更改。」 〔呂振中譯〕「他眼中看為匪類當被藐視,但敬畏永恆主的人、他卻尊重;他起了誓,雖自己喫虧、也不更改;」 〔原文字義〕「藐視」輕看,鄙視;「匪類」棄絕,拒絕;「吃虧」受傷害。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詩十五5】「他不放債取利,不受賄賂以害無辜。行這些事的人必永不動搖。」 〔呂振中譯〕「他不將銀錢放債取利,也不受賄賂以害無辜。行這些事的人必永不動搖。」 〔原文字義〕「取利」利息,高利;「賄賂」贈送(轉指賄賂);「無辜」免罪的,乾淨的。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叁、靈訓要義 【】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詩篇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詩篇提要」末尾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