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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第十五篇註解

 

壹、內容綱要

 

【大衛論誰配親近神】

   一、提問:誰配與神同住(1)

   二、答案:正反兩面(2~5)

         1.正面:行為正直,尊重敬畏神的人(24)

         2.反面:不讒謗人,不惡待朋友,不害無辜(35)

 

貳、逐節詳解

 

【詩十五篇題註】「大衛的詩。」

  〔呂振中譯〕「大衛的詩。」

  〔原文字義〕大衛」受鍾愛的。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詩十五1「耶和華阿,誰能寄居你的帳幕?誰能住在你的聖山?」

  〔呂振中譯〕永恆主阿,誰能寄居你的帳棚?誰能住在你的聖山呢?

  〔原文字義〕寄居」居住一段時間,停留;「住在」定居,居住。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詩十五2「就是行為正直,作事公義,心裡說實話的人。」

  〔呂振中譯〕就是行為純全、作事公義、心裏說真實話的人;

  〔原文字義〕正直」完整,健全;「公義」公正,正義;「實話」忠實,真實。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詩十五3「他不以舌頭讒謗人,不惡待朋友,也不隨夥譭謗鄰里;」

  〔呂振中譯〕他不以舌頭讒毀人,不惡待朋友,也不襲取閒話去毀謗鄰近;

  〔原文字義〕讒謗」毀謗,四處探勘;「隨夥譭謗」舉起,拿走,傳話。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詩十五4「他眼中藐視匪類,卻尊重那敬畏耶和華的人。他發了誓,雖然自己吃虧,也不更改。」

  〔呂振中譯〕他眼中看為匪類當被藐視,但敬畏永恆主的人、他卻尊重;他起了誓,雖自己喫虧、也不更改;

  〔原文字義〕藐視」輕看,鄙視;「匪類」棄絕,拒絕;「吃虧」受傷害。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詩十五5「他不放債取利,不受賄賂以害無辜。行這些事的人必永不動搖。」

  〔呂振中譯〕他不將銀錢放債取利,也不受賄賂以害無辜。行這些事的人必永不動搖。

  〔原文字義〕取利」利息,高利;「賄賂」贈送(轉指賄賂);「無辜」免罪的,乾淨的。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叁、靈訓要義

 

【】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詩篇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詩篇提要」末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