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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記下第八章拾穗

 

【撒下八11此後大衛攻打非利士人,把他們治服,從他們手下奪取了京城的權柄(原文作母城的嚼環”)。」

         本章記載大衛國度在神祝福下的擴展。“京城的權柄”。直譯作:母城的嚼環。可能指迦特(代上一八1),那是被大衛征服和控制的主要的非利士人城市。――《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本章綜述大衛作王建都之後建國的一些活動,包括南征北討,擴張國土。1518節是中央政府各部門的設立與人選的任命。

“京城”當指非利士人的京城,很可能是迦特(代上十八1)――《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下註釋》

         「大衛攻打」:並不一定表示大衛親自出征(2117);他親自率兵的戰役見2115~22 238~39

          「京城的權柄」:原文為「母城的嚼環」;指首都。

          治服非利士人:按代上181的記載,指迦特及附屬村莊。迦特在當時非利士的五個首邑(133)中占重要地位,因這城的首領在非利士眾領袖中居首。――《串珠聖經注釋》

         大衛統一以色列王國後曾兩次與非利士人爭戰(517~25)都是防禦戰,本節記載的戰爭是積極的征服戰。“母城的嚼環”母城是非利士大城市迦特的別名(代上181)――《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此後」(1),表明接下來的內容是承接第七章的大衛之約,神的應許和祝福成為大衛實際的得勝經歷:「你無論往哪裡去,我常與你同在,剪除你的一切仇敵」(9),「你的家和你的國必在我面前永遠堅立」(16)──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大衛之前的兩次利乏音谷之戰(17~25),是被動的防禦;現在「大衛攻打非利士人」(1),是主動的出擊,目的是要得著整個應許之地。──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京城的權柄」(1)意思是「統治中心、權力所在」,可能指迦特(代上十八1)。大衛「治服」(1)非利士人,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沿海平原的非利士人從參孫時代開始就與以色列人為敵,被大衛徹底擊敗後,只能偶爾干擾以色列人。希西家是與非利士人有戰爭的最後一位王(王下十八8),非利士人最後被巴比倫的尼布甲尼撒王擄走。──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治服」:「制服」、「壓低」。

         ●「京城的權柄」:「母城的韁轡」或「前臂的韁繩」意思是「統治中心或權力所在」,有人認為這是一個地名,但目前找不到這個地名的存在,比較可能是非利士屬於城邦聯盟,大衛用武力加入這個聯盟取得「統治中心」的地位。 代上 181 是說「從他們手下奪取了迦特和屬迦特的村莊」。「迦特」就是非利士五大城之一。

         ◎非利士人被擊敗,有著重大的意義。因為大衛的前一任以色列王掃羅,就是死在非利士人手中,而且當時非利士人已經佔據以色列中部,將以色列切割成兩塊。大衛能將非利士人徹底降伏,算是達成相當重要的里程碑。非利士人由士師時代參孫時就與以色列人為敵,被大衛擊敗後,僅偶爾能夠干擾以色列人,希西家是舊約記載與非利士人有戰爭的最後一位以色列王 王下 188 。非利士人最後是被巴比倫的尼布甲尼撒王完全擊敗俘虜。

         81~14此段提及非利士、摩押、瑣巴、亞蘭、哈馬、亞瑪力、以東等外族被大衛征服或降伏於大衛。不過不一定是大衛親自帶兵,也可能是大衛的將領的戰功。――《蔡哲民查經資料》

  攻打非利士人。大衛在寶座上堅立後,享受了一段和平時期,那段時期被用來組織建立他的王國。四圍列國瞭解以色列的實力,就忍住沒有來攻擊,而大衛自己也滿足於處理國內的事務。然而,他終於決定征服他的敵人使他們順服,好使他們在機會來臨時不再能發動進攻。非利士人被擊敗了,成了進貢國,並且他們的部分領土也成了以色列的屬地。

  母城的嚼環。這個名稱的意思難解。有人解釋它是“母城的嚼環,”“嚼環”可能是用在權柄的意義上。根據對觀段落,大衛“從非利士人手下奪取了迦特和屬迦特的村莊”(代上181)。因而可能指的是母城迦特,非利士的大都市。這個重要地點現在附屬於以色列了。它被大衛提及表示非利士人徹底臣服於以色列了。──《SDA聖經註釋》

 

【撒下八1~14大衛的征服事蹟:大衛建立王國以後,首次施行的征服戰爭。在這次的征服戰爭中大衛使非利士摩押,瑣巴(屬於亞蘭),亞蘭,亞捫,亞瑪力,以東等臣服自己(1~351213)。大衛的捷捷勝利是耶和華都使他得勝的結果(614)。更進一步是神使他們佔領應許亞伯拉罕之地,成就應許在救贖意義上非常重要。(1271518~21;申344)。其它詳細事項請參考代上181~13的詮釋。同時,本章介紹的大衛征服工作的過程途徑請參照下列地圖。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撒下八1~18大衛的文治武功:本章只是這方面的撮要,較詳盡的記載見第9章以後。――《串珠聖經注釋》

 

【撒下八2「又攻打摩押人,使他們躺臥在地上,用繩量一量,量二繩的殺了,量一繩的存留。摩押人就歸服大衛,給他進貢。」

         進貢」一個國家或政治實體若征服他國,或是延伸霸權於其事務之上,所導致的結果是臣服的國家需要繳納貢物。貢品可以是貴金屬(照重量計算,或作為飾物或器皿)、農產(收成中可觀的一部分),或人力。這種經濟外流當然不受歡迎,所以往往成為叛亂或戰爭的理由。有關這習例的經外史料十分廣泛。例如亞述君王的年表,通常都列出了所收貢品的總目:撒縵以色三世(主前859~824)的黑色棱柱碑文,記載了耶戶進貢給亞述的銀、金、鉛、硬木;提革拉毘列色三世(主前744~727)則從大馬色、撒瑪利亞、推羅等地的藩屬,收到了像皮、像牙、細麻衣服之類的奢侈品。──《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本節可解作:大衛放過年輕的摩押人(他們的高度相等於一條用來量度的“繩”),卻把成人(高度等於兩條繩)處死了。又可解作:每三行就有一行士兵的性命得以存留。――《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摩押人乃亞伯拉罕侄兒羅得之後,住在死海的東面。大衛逃亡期間,他的父母曾避難摩押地(撒上二十二3)

《代上》十八2記同一事,但未提用繩量摩押人以定存棄的事。這種做法有兩種解釋:一是年少的(身材矮短)存留,年紀大的(身材高大)殺掉;二是叫所有的人躺下,三個人中殺掉兩個。這可能是古代殺俘虜的一種風俗。――《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下註釋》

         克服摩押:摩押曾有恩於大衛(見撒上223~4),是次攻打摩押的原因經文沒有交代。

           「用繩量 ...... 存留」:將躺臥在地的人殺了三分之二。――《串珠聖經注釋》

         大衛存留的量一繩的人主要指少年人和老年人。大衛殺量二繩的人,卻存留這些人,是為了消弱摩押人的同時,也不致滅絕他們。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約旦河東的「摩押人」(2)是羅得的女兒亂倫而生的後代(創十九37),是以色列人的親戚,在士師時代曾經欺壓過以色列人(士三14)。大衛的祖先路得是摩押女子(得一22),他在逃避掃羅追殺的日子,曾把自己的父母送到摩押王那裡避難(撒上二十二4)。猶太傳統認為,大衛之所以攻打摩押人,是因為摩押人後來殺了大衛的父母。──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量二繩的殺了,量一繩的存留」(2),可能指身材高大的戰士被殺,一般身高的戰士就存活。這正應驗了神借著巴蘭所說的預言:「有星要出於雅各,有杖要興於以色列,必打破摩押的四角,毀壞擾亂之子」(民二十四17)──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摩押」:此民族人在聖經中的來源是 創 1034~38 記載羅得與大女兒亂倫生下來的後代。出埃及時摩押和亞捫人還設法咒詛以色列人 申 234  221~2317 。此民族是屬於以色列人眼中「不潔淨」的民族。字義是「他父親的」。摩押在舊約歷史中也常常予以色列人有衝突,該民族位於死海東邊的地區。大衛是摩押人的親戚(祖母是路得),摩押王也照顧過大衛的父母 撒上 223~4

         ●「量二繩的殺了,量一繩的存留」:實際執行的狀況不明,一般認為是殺掉三分之二的戰俘,或者是身高高的戰士被殺,一般身高的戰士就存活。由於大衛跟摩押人的特殊關係,比較可能是採用後者的作法。――《蔡哲民查經資料》

  攻打摩押人。大衛先前與摩押享有友好關係,當他逃避掃羅時,摩押人曾為他的父母提供了一個庇護所(撒上2234)。大衛對摩押的態度發生改變的起因並不確知。有一個猶太傳統說法大意是摩押人證明沒有忠於對他們的信託,殺害了大衛的父母。對此並沒有查證。還有可能是在大衛與非利士人的戰爭中,摩押人有某種背信棄義的罪行,因而成了大衛下一個決定攻打的目標。

  沒必要像某些人假定的那樣,認為這裡錯把亞捫說成了摩押。摩押在米沙領導下的背叛(王下1134~27)證明這個國家確實曾處在以色列的統治之下。除了這一記錄之外,沒有任何征服摩押的記錄。然而,沉默的證據本身並不足以證明摩押從大衛時代到亞哈死時一直處於臣服狀態。在那些年間可能還有其它的叛亂與再次征服。

  把他們推倒在地上。字面意義是“使他們躺臥在地上。”似乎是大衛強迫摩押人躺在地上,然後用繩把他們量為三部分,三分之二被處死了,三分之一存留下來。對觀段落(代上182)沒有提到這個。關於這種嚴厲待遇的原因並沒有給出。或許關於這場戰事的起因的信息會有助於解釋為什麼要量他們。──《SDA聖經註釋》

 

【撒下八3「瑣巴王利合的兒子哈大底謝往大河去,要奪回他的國權。大衛就攻打他,」

哈大底謝」哈大底謝被形容為利合的兒子,可能表示他和重鎮伯利合有關(見十6)。與大衛同時代的亞述王亞述拉比二世(Ashurrabi II)報稱亞蘭方面形勢極為動盪,亞蘭王試圖向亞述擴張領土。他沒有提及這個亞蘭王的名字,但此人最有可能就是哈大底謝。這名字並不新奇,因為主前九世紀時對抗亞述的亞蘭王,也是這個名字(亞述文獻稱之為阿達德伊德里〔Adad~Idri)──《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瑣巴」這個舉足輕重的亞蘭王國是在前利巴嫩山脈一帶,貝卡谷北部(奧朗底河南部),往東延伸到荷姆斯(Homs)平原。主前八至七世紀的新亞述記錄曾提及此地。──《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大河」本節所指的地區,最有可能是幼發拉底河(和合本:「伯拉大河」)鄰近艾瑪爾的彎曲之處。按照歷代志上十八章,這場戰事發生在奧朗底河畔的哈馬。和合本「國權」一詞希伯來原文作「手」,這字在其他地方又可以是指大衛在此豎立的石柱或紀念碑,上面刻有王室碑文(撒上十五12;撒下十八18)。第13節描述大衛造了一「名」(和合本:「得了大名」),這是希伯來文中紀念碑的別稱。埃及法老杜得模斯三世(主前十五世紀)曾經誇耀他們在幼發拉底河所豎立的石柱。──《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瑣巴”。大馬色以北的一個亞蘭人(敘利亞人)王國。――《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瑣巴是以色列北疆大馬色以北的一個亞蘭人帝國,此時瑣巴正預備向米所波大米擴張國土,卻為大衛擊敗,給了亞述人興起的機會。亞述後來成為以色列人的強敵。

“哈大底謝”義為“哈大是幫助者”。哈大是迦南人的颶風之神。――《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下註釋》

         「瑣巴」:在大馬色以北的一亞蘭小國。按106的記載,瑣巴因説明亞捫人出擊以色列,結果與以色列交惡。

          「大河」:指幼發拉底河。――《串珠聖經注釋》

         「瑣巴」(3)是位於北方大馬士革和哈馬之間一個亞蘭王國。「大河」(3)指幼發拉底河。此時瑣巴王哈大底謝正準備向美索不達米亞擴張勢力,結果被大衛擊敗。──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瑣巴」:字義是「哨站」,位於敘利亞的大馬士革和哈馬之間。

         ●「利合」:字義是「寬闊的地方」。

         ●「哈大底謝」:字義是「哈大是有相助的」,「哈大」是亞蘭人的神。

         ●「往大河去」:可能是「哈大底謝」或「大衛」往大河去。不過根據當時代亞述的文獻,應該是哈大底謝積極向亞述擴張領土,也就是「往大河去」的是「哈大底謝」。

         ●「大河」:指的應該是「幼發拉底河」。――《蔡哲民查經資料》

  哈大底謝。有時拼寫為“哈大利謝”(代上1835710;等等)。“哈大底謝”顯然是更為正確的拼寫,因為哈大底(Hadad)是一個重要的亞蘭神的名字。這個神的名號也出現在便哈達(Benhadad)的名字裡(王上2012;王下87)

  瑣巴。亞拉姆人的一個小王國,在幼發拉底河西邊,大馬士革東北,哈馬南部約50英里。這個國家在掃羅、大衛和所羅門的日子很興旺(見撒上1447;代上183;代下83)。在亞述統治時期,這個地區成了一個省,名字是Subutu

  在幼發拉底河[大河]這節經文使人想到大衛統治疆域的廣闊範圍。以色列嚴格意義上的邊界並沒有延伸到幼發拉底河,但是那個地域的國家已經承認大衛是他們的最高君主了。──《SDA聖經註釋》

 

【撒下八4「擒拿了他的馬兵一千七百,步兵二萬;將拉戰車的馬砍斷蹄筋,但留下一百輛車的馬。」

         戰車」敘利亞這時代的戰車設計,與主前九世紀亞述浮雕之中描繪的相同。這些戰車以雙馬負軛拖拉,旁邊另有一至二隻套了輓具的馬。載客的小平臺安裝在後軸之上,車輪木制有輻。乘車者一人負責駕駛,一人則配有弓箭槍矛。二人站于車上,護欄只高及大腿中部。

    砍斷馬的蹄筋,馬不能像今日一樣可以用鎗予以人道毀滅。以色列人用不著馬,也無從照顧牠們。他們當然不願敵方繼續使用這些馬匹。砍斷蹄筋是在跗關節處切斷後跗腱(相等於人類腳跟的跟腱)──《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七百”。顯然是抄寫的錯誤。這裏士兵人數應作七千(比較七十士譯本及代上一八4)“砍斷蹄筋”。即把馬的後腿筋砍斷,使馬匹不能再參與軍事的活動。――《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砍斷蹄筋”是使馬失去作戰能力。當日作戰主要為步兵,但亞蘭人已用戰車和馬兵作戰。大衛只留下小部分的馬,似乎還未大量使用戰車。

《代上》十八4記同一事時說,大衛奪了瑣巴王的戰車一千,馬兵七千,步兵二萬。但此處只說“馬兵一千七百”。其間出入頗大,應屬抄寫的錯誤。希臘文《七十士譯本》作“戰車一千,馬兵七千”,與《代上》的所記一致。――《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下註釋》

         「馬兵一千七百」:代上184作「馬兵七千」。

          「將拉戰車的馬砍斷蹄筋」:巴勒斯坦主要為山地,戰車難派用場。――《串珠聖經注釋》

         將拉戰車的馬砍斷蹄筋:大衛這樣做的理由是:①戰車不適合巴勒斯坦地的地形;②為了遵守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的神的命令(1716;代上184)――《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馬兵一千七百」(4)可能是抄寫錯誤,在七十士譯本中是「戰車一千,馬兵七千」,與代上十八4所記一致。──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砍斷蹄筋」(4)指砍斷馬的小腿筋,使馬失去作戰能力。──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瑣巴王有強大的「馬兵」(4),以色列人只有步兵。馬車雖然不適合在山地作戰,但很適合在平原地區作戰。只要百姓永遠跟隨神、順服神的權柄,就不必倚靠「馬兵」或任何先進武器,因為神自己會為祂的百姓爭戰。所以大衛效法約書亞(書十一9),遵守「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的命令(申十七16),「將拉戰車的馬砍斷蹄筋」(4),免得百姓把信心放在眼見的馬匹車輛上。有利的環境、條件雖然好,但也很容易使屬靈的生命停滯不前、甚至後退,因為人的眼目很容易從神的身上轉移到人以為可靠的事物上,結果迷失了方向。大衛主動除去了這個試探,讓百姓學習單單仰望神:「有人靠車,有人靠馬,但我們要提到耶和華我們神的名」(詩二十7)──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馬兵一千七百」: 代上 184 、七十士譯本、死海古卷都作「戰車一千、馬兵七千」。

         ●「砍斷蹄筋」:「割斷小腿韌帶」,這樣會讓戰馬殘廢。大衛這樣等於放棄大量作戰資源,一般認為可能以色列地形不適合馬車作戰,一方面可能這些馬被當成宗教上的「當滅之物」 書 116~9 來處理。――《蔡哲民查經資料》

  一千戰車。希伯來原文中並沒有“戰車”這個詞,原文的意思是“一千七百馬兵”。然而,對觀經文(代上184)卻有“戰車一千”,暗示應該像欽定本中一樣把“戰車”補充到記述中。

  七百馬兵。希臘文版舊約聖經七十士譯本解釋為“七千馬兵”,這是代上184中的數目。

  砍斷蹄筋。即,割斷踝腱使成殘廢。這個程式是砍斷戰馬後腿的蹄筋從而使它們不適合用於戰爭(見書116~9)

  留下它們[一百輛車的馬]大衛這麼做是不是錯了,我們並沒有被告知。他可能感到需要許多馬用來作為迅速交通的手段。然而這些馬的引入可能成了所羅門多增馬匹的契機(王上42610262829),直接違反了申1716。──《SDA聖經註釋》

 

【撒下八4與哈大底謝之戰,大衛據獲多少馬兵?究竟是一千七百(撒下八4)抑或七千(代上十八4)?】

     在哈瑪附近,大衛與瑣巴王哈大底謝對陣,大衛戰勝,捕獲很多俘虜。撒母耳記下八4列出俘擄的數目:「馬兵一千七百,步兵二萬。」但歷代志下十八4卻記載那次戰爭俘擄的數目是:「戰車一千,馬兵七千,步兵二萬。」因為上述兩段經文都是記載同一件事,所以俘擄的數目應該相同。撒母耳記下或歷代志上,兩者之中必定有其一在抄傳上起了錯誤。

         奇裡與德裡茲(Keil and DelitzschSamuelp.360)對這個問題令人有滿意的解釋:文士抄寫撒母耳記下八4時,粗心地忽略了「戰車」(rekeb)這個字。至於第二個數字七千(parasim「騎兵」),應該由文士所根據的原稿的七千減為七百,因為當一個人已寫下一千這個數目時,他不會在記載同一個數目時卻寫成為七千。漏掉戰車(rekeb),可能是一個較早期的文士的錯誤,但到了後來,將七百誤抄成七千,卻可能是一個後期的文士依據那段已訛誤的經文抄寫時,產生連鎖反應所致。但極有可能的是,歷代志上的這段經文是正確的,故應將撒母耳記下的經文修改,使之與歷代志上和諧。──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撒下八5「大馬色的亞蘭人來幫助瑣巴王哈大底謝,大衛就殺了亞蘭人二萬二千。」

  「大馬色」大馬色建於綠洲之上,綠洲水源來自巴拉達河(Barada River),前利巴嫩山脈山麓在其西面,敘利亞沙漠在其東面伸展。它首先出現於主前十五世紀杜得模斯三世的地名總目之中,亞馬拿文獻亦有提及它的名字,但不是重要角色。這城要等到主前九至八世紀與亞述發生衝突時,才嶄露頭角。此地不斷有人居住,因此沒有什麼挖掘的機會,當然也不能為聖經時代提供啟發性的資料。──《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亞蘭人”。即敘利亞人。敘利亞作為一個政治實體,是從希臘文化的時期(主前33263)開始。敘利亞在舊約稱為亞蘭,當地的人民稱為亞蘭人。――《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亞蘭即今之敘利亞,以大馬色為京都。――《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下註釋》

         「亞蘭人」(5)就是敘利亞人,亞蘭後來被希臘人稱為敘利亞。──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大馬士革的亞蘭人。有許多亞蘭人或亞拉姆人的群體,但是這些大馬士革人是最強大最著名的(見王上20;王下165~12;等等)。──《SDA聖經註釋》

 

【撒下八5大馬色的亞蘭人】亞蘭人於主前十一世紀入侵黎凡特(Levant,即地中海東部沿岸諸國及島嶼)。按照楔形文字之文學中其他的案例,亞蘭一名可能原本是這個地區的名字(參舊巴比倫時代之西帕爾安南坦),後來才用來形容當地的居民。現有的證據顯示在主前第二千年紀整段時期之內,亞蘭人都是在幼發拉底河上游一帶居往,首先是以村民和遊牧民族的身分,後來成為政治聯盟的國家。本段經文沒有提及大馬色王,顯示大馬色這時仍未成為本區強權。──《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撒下八6「於是大衛在大馬色的亞蘭地設立防營,亞蘭人就歸服他,給他進貢。大衛無論往哪裡去,耶和華都使他得勝。」

         “防營”為在附屬國中設立的駐防軍兵營(撒上十5;十三3)――《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下註釋》

         「設立防營」:即派軍駐守。大馬色在當時為重要城市,是穿過敘利亞沙漠貿易路線的終站。――《串珠聖經注釋》

         大衛……使他得勝:是本章的核心(14)。大衛在戰場連戰連勝他認為都是神的恩典,並用(詩歌9)讚美神(2482734469)――《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耶和華都使他得勝」(614),表明大衛並不是戰無不克的軍事天才,他的得勝乃是支取神的得勝。因著完全順服神,才能顯出神完全的得勝。──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設立防營」(6),即設立要塞,控制北方通往美索不達米亞的商道,並向亞蘭人收取貢品。大馬士革是古代國際貿易路線沿海大道上的重要城市。──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大馬色」:字義是「安靜的粗麻紡織者」,當時應該是哈大底謝的附庸都市(所以聖經沒有提及「亞蘭王」)

         ●「防營」:「柱子」、「要塞」。

         ●「歸服他」:「成為大衛的僕人」。

         ●「使他得勝」:原文有「拯救他」、「使他獲勝」的意思。

         ◎聖經對大衛戰爭的評論:「耶和華都使他得勝」或「耶和華拯救他」,就說明大衛並非真正是戰無不克的軍事天才,他也可能被打敗,甚至戰死,但是神動手幫助他,使他獲勝。我們如果在順境中,我們可以看出自己根本就是「會失敗的凡人」,而「神使我們得勝」嗎?還是我們自認自己是天才,本來就應該成功的?――《蔡哲民查經資料》

  保護大衛[使他得勝]請比較14節和撒下79。大衛過的是一種危險的生活,常常與他的仇敵衝突。神保護的眷顧成了大衛許多詩篇的主題(見詩1834;及其它)。──《SDA聖經註釋》

 

【撒下八6  “進貢”的含意是……】“進貢”是被征服國家對宗主國所納的稅,稅款有助以色列政府的財政收入,且顯明被征服的國家在以色列人的控制之下。――《靈修版聖經註釋》

 

【撒下八7「他奪了哈大底謝臣僕所拿的金盾牌,帶到耶路撒冷。」

「金盾牌」這個希伯來字眼的意思久已湮沒,現代學者相信這是借自亞蘭文的術語,意指弓匣。禮儀用的弓匣亦在後期波斯浮雕中出現。──《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金盾牌」:這個「盾牌」,應該是外來語,指的是一種禮儀用的「弓匣」,用來裝箭的「箭筒」,是由臣僕背負,給王使用的戰具,後期的波斯壁畫中也可以看到這種器具。――《蔡哲民查經資料》

  金盾牌。可能是鍍金的盾牌。這種盾牌可能主要用於展示的目的而不是在實際戰鬥中提供保護。所羅門也做了金盾牌,陳列在他著名的“黎巴嫩林宮”裡(王上1017)。關於“盾牌”,希臘文舊約聖經七十士譯本解釋為“手鐲。” ──《SDA聖經註釋》

 

【撒下八8「大衛王又從屬哈大底謝的比他和比羅他城中奪取了許多的銅。」

比他、比羅他」亞馬拿文獻中提到荷姆斯南面有一個名叫圖比庫(Tubiku)的城市,可能就是本節的提巴(NIV;和合本:「比他」,參:代上十八8)。埃及的行程表中亦有提及此地。比羅他是貝卡谷中,巴力伯克(Baalbek)南面的貝雷坦(Bereitan)。歷代志上十八8的名單提到均(又名庫努〔Kunu),這是巴力伯克的古名(大馬色以北差不多五十哩)──《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比他”即歷代志上十八章8節的提巴。――《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比他和比羅他又名“提巴”和“均”。大衛從此二城取得的銅,為所羅門王用來建造聖殿(代上十八8)――《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下註釋》

         「比他」、「比羅他」:與代上188提及的城名有出入,地點不詳。――《串珠聖經注釋》

         大衛在戰爭中奪取了「許多的銅」(8),是為了將來建造聖殿(代上十八8)──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比他」:字義是「安全」。

         ●「比羅他」:字義是「柏樹叢」。

         ●「比他和比羅他」: 代上 188 作「提巴」、「均」。

         ●「銅」:「青銅」。 代上 188 記載後來所羅門用這些銅製造聖殿的銅器。――《蔡哲民查經資料》

  從比他和比羅他城。比他,在亞拉姆瑣巴,不知名。比羅他可能是Bereitan,在巴貝克南約8英里(13公里)

  黃銅。黃銅實際上是由銅與鋅製成的一種合金。“黃銅”這個詞在聖經中通常用來指青銅,一種銅與錫的合金。這些金屬在古代東方是常用金屬。在美索不達米亞、埃及和敘利亞發現了許多由這些金屬製成的物件。大衛為將來的聖殿保存了這些青銅(11)。所羅門用這些從亞蘭奪取的青銅製造了聖殿的“銅海、銅柱和一切的銅器”(代上188)。──《SDA聖經註釋》

 

【撒下八9「哈馬王陀以聽見大衛殺敗哈大底謝的全軍,」

哈馬王陀以」哈馬王陀以控制瑣巴以北的地區,瑣巴王國的影響受以色列所抑制,顯然令他十分高興。哈馬(Hamath)除了是奧朗底河畔一個城市(現稱哈瑪〔Hama〕,約在大馬士革以北130)的名稱以外,在新亞述記錄中還是國名。陀以只有在聖經中出現,但這名字在胡利語中頗為常見,顯出哈馬這時仍未成為亞蘭城邦之一。──《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哈馬”是位於大馬色以北約一百英里(160公里)的另一個亞蘭城邦。――《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哈馬在大馬色北約160公里,位於奧倫提斯河(Orontes)中游,是個小王國。――《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下註釋》

         「哈馬」:赫人王國的首都,位於瑣巴以北,雙方常有爭戰。――《串珠聖經注釋》

         「哈馬」(9)位於瑣巴以北,本來是哈大底謝攻擊的目標,所以現在來向得勝的大衛進貢。哈馬後來一直在以色列的控制之下(王上八65;王下十四28),直到被亞述所滅(王下十九13)──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哈馬」:字義是「堡壘」。是北敘利亞Orontes谷裡的主要城市。位於大馬士革北方190公里。

         ●「陀以」:字義是「流蕩」。 代上 189 作「陀烏」。――《蔡哲民查經資料》

  哈馬。一個臨近奧侖特斯河邊的王國。它向所羅門進貢(王上424;代下834),重新獲得獨立後又被耶羅波安二世收歸以色列了(王下1428),最終被亞述所滅(王下1913;賽3713)。──《SDA聖經註釋》

 

【撒下八10「就打發他兒子約蘭去見大衛王,問他的安,為他祝福,因為他殺敗了哈大底謝。原來陀以與哈大底謝常常爭戰。約蘭帶了金銀銅的器皿來,」

         「約蘭」(10)是一個以色列名字,意思是「耶和華是被稱頌的」。這位哈馬王子的原名是「哈多蘭」(代上十八10),意思是「哈達神是被稱頌的」,現在特地取了一個稱頌神的以色列名,以表示臣服。──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哈馬」:字義是「堡壘」。是北敘利亞Orontes谷裡的主要城市。位於大馬士革北方190公里。

         ●「陀以」:字義是「流蕩」。 代上 189 作「陀烏」。――《蔡哲民查經資料》

         ●「約蘭」:字義是「耶和華是被稱頌的」。這是一個以色列名字。此人在 代上 1810 作「哈多蘭」,是「哈大神是被稱頌的」之意,約蘭應該是為了來以色列當使者,所以取了一個以色列名。派王子出使,可能是表示尊重,也可能表示臣服(因為使者可能被當人質)

         ◎此處約蘭來「問安」、「祝福」、「送禮」,又改了一個以色列名字。雖然沒有明說,但應該有一種臣服的意味在內。――《蔡哲民查經資料》

         ●「哈馬」:字義是「堡壘」。是北敘利亞Orontes谷裡的主要城市。位於大馬士革北方190公里。

         ●「陀以」:字義是「流蕩」。 代上 189 作「陀烏」。――《蔡哲民查經資料》

  約蘭。對陀以來說,任命他兒子負責代表團表明他對大衛高度尊敬。

  約蘭帶了器皿來。帶這種禮物來,在東方一般被認為相當於進貢。大衛的統治大大增強了以色列在西亞廣大地區的影響力。──《SDA聖經註釋》

 

【撒下八10~11將貴重金屬分別為聖獻給主】分別為聖獻給耶和華的意思,是捐獻給殿庫,使之成為受祭司經管,不入王庫的產業。禮儀用的兵器、祭儀用的法器等特選器皿當會得到保存,大部分較小的器皿則會融為金塊。──《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撒下八11「大衛王將這些器皿,和他治服各國所得來的金銀都分別為聖,獻給耶和華。」

         大衛知道得勝並非倚靠自己的能力,而是神使他得勝(6),所以不肯將所得的貢物和戰利品據為己有,而是把它們「分別為聖,獻給耶和華」(11)。雖然神說大衛「使多人的血流在地上」(二十二8),沒有允許大衛建造聖殿,但大衛沒有感到任何委屈,也沒有影響為神擺上的心,反而「在困難之中為耶和華的殿預備了金子十萬他連得,銀子一百萬他連得,銅和鐵多得無法可稱」(代上二十二13)──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分別為聖獻給耶和華」:意義是使這些財物成為受祭司經管,不入王庫的產業。

         ◎ 代上 2214  292~5 記載大衛為神預備的貴金屬數量是「金子十萬他連得,銀子一百萬他連得,銅和鐵多得無法可稱」。可以想見大衛真的是把大量的戰利品都獻給神。我們是否也願意奉獻大量的財物給神?大衛應該真正看出戰爭的勝利並非來自自己的能力,而是來自神的保守,所以他願意把戰利品都獻給神。――《蔡哲民查經資料》

  分別為聖獻給。大衛沒有把這些禮物為自己使用,而是把它們獻給了耶和華。大衛有要看到建造聖殿的偉大心願,並且雖然他本人未蒙允許執行建殿的任務,他還是盡可能為建殿預作安排。──《SDA聖經註釋》

 

【撒下八12「就是從亞蘭、摩押、亞捫、非利士、亞瑪力人所得來的,以及從瑣巴王利合的兒子哈大底謝所掠之物。」

  從亞蘭。希臘文版舊約聖經七十士譯本、亞蘭文譯本、以及幾份希伯來文手稿都是“以東”。在代上1811中給出的關於這些國家另外的名單也是“以東”而不是“亞蘭”。這兩個國家實際上都被大衛征服了。亞蘭('aram)和以東('edom)這兩個名稱在希伯來輔音中只有一個字母不同。亞蘭這個詞有一個r的地方以東這個詞有一個d。這兩個字看起來非常相似以致它們常被混淆。例如,哈大底謝(撒下810)在撒下101619中被寫成了哈大利謝。關於希伯來字母dr的形式,見第14頁。

  亞捫。因為撒下第10章講到在大衛統治的早期與亞捫的友好關係顯然破裂之後的糾紛,所以有些註釋者推斷本節經文列出了大衛在他作王期間所奉獻的掠物所來自的全部國家名單,包括在撒下第10章的戰爭中所攻擊的那些國家。

  亞瑪力人。這是在大衛作王后第一次提到與亞瑪力人的戰爭。掃羅曾獲得過一次對亞瑪力人的偉大勝利(撒上15),後來大衛在作逃亡者時,擊敗了亞瑪力人的某些團夥(撒上30)。──《SDA聖經註釋》

 

【撒下八12大衛的控制範圍】大衛王國包括外約但,至少南達亞嫩河。以東領土主要集中在死海西南的地區。大衛以這地區的兩條主要商道為攻打對像。──《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撒下八13「大衛在鹽谷擊殺了亞蘭(或作以東。見詩篇60篇詩題)一萬八千人回來,就得了大名。」

         鹽谷」別是巴和死海中間的米珥乾河是一個可能的地點,但支持這一點的不過是這地的名稱而已。──《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亞蘭”。大概是一個抄寫上的錯誤,那是指以東而不是亞蘭(比較代上一八12;詩六○,標題)――《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鹽”:一般認為指死海以南的亞拉巴曠野。“亞蘭”在北疆,現在作戰在極南端。故“亞蘭人”當為“以東人”之誤(代上十八12;詩60篇的詩題)。希伯來文“以東”和“亞蘭”兩字在寫法上的分別只是一個字母dr的不同,很易誤抄。此次戰役為大衛的將軍亞比篩所指揮(代上十八12),《詩篇》60篇的詩題說是約押,可能約押為元帥,運籌帷幄,決勝千里。大衛把功勞記在約押名下。――《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下註釋》

         「亞蘭」(13)在敘利亞譯本和七十士譯本都是「以東」。「亞蘭 אָרַם」與「以東 אֱדֹם」原文相近,可能是文士誤抄。──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大衛征服以東,「得了大名」(13),應驗了神所應許的「我必使你得大名」(9)──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亞蘭」:跟後文的「以東」有點文意衝突,而 代上 1812 說「洗魯雅的兒子亞比篩在鹽谷擊殺了以東一萬八千人」、詩 601 說「約押轉回,在鹽谷攻擊以東,殺了一萬二千人」。敘利亞譯本、七十士譯本都是作「以東」。由於「亞蘭」與「以東」的原文相近,所以可能是文士誤抄。實況應該是大衛的將帥在死海附近打敗以東。――《蔡哲民查經資料》

  亞蘭。希臘文版舊約聖經七十士譯本、亞蘭文譯本、以及幾份希伯來文手稿都是“以東”。代上1812的對觀經文也是“以東”(關於這兩個名稱可能的混淆,見撒下812的註釋)。從這次擊殺發生在“鹽”的事實可以顯然看出來意思指的是以東,因為鹽是在以東(王下147;詩60,標題;另見撒下814的註釋,那裡顯然是結局)

  一萬八千人。約押的兄弟亞比篩被提名作為大衛的將領殺了這18000(代上1812)。約押本人在同一地點殺了12000以東人(60,標題)。還有一個關於約押的戰役記錄說他“將以東的男丁盡都剪除”了(王上111516)。──《SDA聖經註釋》

 

【撒下八13大衛在鹽谷到底殺了亞蘭抑以東一萬八千人?】

答:按本節記載:「大衛在鹽谷擊殺了亞蘭一萬八千人回來,就得了大名。」在亞蘭下有小字:「或作以東,見詩篇六十篇詩題」。另有二處記載:「亞蘭人就來到以拉他。」(王下十六6)「從海外亞蘭那邊,有大軍來攻擊你。」(代下廿2)在以上三處亞蘭一詞之下,都有小字:「亞蘭原文作以東」。亞蘭就是現今的敘利亞,英文本譯為Syria,其原文是Aram,位於猶大國之北部,而鹽谷是在南部,就是今日之死海區域。大衛怎能在鹽谷擊殺亞蘭人呢?故七十士譯本譯之為以東較為合理。亞蘭在原文音是Aram,以東原文音是Adom,古代的希伯來文沒有母音符號,有時很容易讀錯,為了忠於原文抄本,故多照譯,不過加上小字注明,此外還有記載:「洗魯雅的兒子亞比篩在鹽谷殺了以東一萬八千人。」(代上十八12)由此更足以證明殺了以東人,確無錯誤。――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撒下八13~14「鹽谷」:位於死海南部,近別是巴。

          「亞蘭」:應為「以東」,鹽穀屬於他的勢力範圍。

          「設立防營」:見6節注。――《串珠聖經注釋》

 

【撒下八14「又在以東全地設立防營,以東人就都歸服大衛。大衛無論往哪裡去,耶和華都使他得勝。」

設立防營」在藩屬和所攻取的地方設立防營,容許宗主國擴張補給路線,監視活動,維持控制。防營有糧食和兵器的儲備,駐軍足能平亂,以及應付一切違犯條約的行為。他們亦同樣可以收取貢物,控制行商的活動。──《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設立防營」(14),即設立要塞,控制南方通往紅海的商道,並向以東人收取貢品。──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當大衛前往北方的瑣巴攻擊亞蘭人時(3),以東從南面入侵,約押和亞比篩(代上十八12)轉回迎戰以東。在危急之中,大衛首先向神認罪(詩六十1~3),反省自己陷入兩線作戰,是否是因為個人的野心膨脹。當「大衛無論往哪裡去,耶和華都使他得勝」(撒下八6)的時候,肉體難免就會出頭;此時,神突然讓大衛陷入了兩線作戰的危機之中,好讓他清醒過來,認識到「人的説明是枉然的」(詩六十11),回轉單單倚靠神(詩六十12),最終贏得了這場爭戰。因著這一段歷史,大衛寫出了詩篇第六十篇。──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聖靈第一次說「大衛無論往哪裡去,耶和華都使他得勝」(6),是說大衛主動出擊,打敗了「亞蘭、摩押、亞捫、非利士、亞瑪力人」(12),征服了從埃及小河到哈馬口的整個應許之地(民三十四2~12),是全面的得勝;聖靈第二次說「大衛無論往哪裡去,耶和華都使他得勝」(14),是說大衛打敗了入侵的以東人,超出了應許之地的範圍,是得勝有餘。神所賜的得勝,不是局部的得勝、也不是勉強的得勝,而是完全的得勝,並且「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羅八37)──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在以東設立防營。由大衛的軍隊在鹽穀獲得的對以東的偉大勝利(撒下813;代上1812),隨之而來的就是在那裡設立防營,大衛先前也以同樣的方式在亞蘭設立了防營(撒下86)。──《SDA聖經註釋》

 

【撒下八15「大衛作以色列眾人的王,又向眾民秉公行義。」

         以色列人要求耶和華為他們立王的時候,撒母耳訂下了一國之君應守的準則(撒上十25),其中一定包括了“秉公行義”的施政原則。――《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下註釋》

         「秉公行義」(15)原文是「施行公平和公義」。「公平」(賽三十18)和「公義」(詩三十六6)都是神的性情,神國度的君王必須按著神的性情來治理(詩八十九14)──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秉公行義」:「施行公平公義」。――《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下八15~18改編行政組織,敘述大衛的管理制度和行政組織。表明以色列國家體制正式開始制度化。這個行政組織在大衛的統治末期(押沙龍和示巴的叛亂後)和所羅門統治初期經過兩次改編。具體事項請看代上1814~17的圖表。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撒下八16「洗魯雅的兒子約押作元帥;亞希律的兒子約沙法作史官;」

         此處所記政府重要職位的設立和人選的任命,其時間當在大衛建國之初。這些官職的權責可看<參考資料>中“建都與建國”條。――《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下註釋》

         「史官」:不獨記錄國家發生的大事,且負責草擬及管理官方的文件。――《串珠聖經注釋》

         「元帥」(16)是軍隊的統帥。──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史官」(16)負責記錄國家大事、管理政府的檔案和檔,兼作傳令官。──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史官」:負責管理政府的檔案和檔,也兼有傳令官、的新聞秘書的功能。任何人晉見王都須先得到這個官員的批准。

  作元帥。在列出了大衛所戰勝的仇敵清單之後,撒母耳記的作者簡短概述了管理國家的主要官員(16~18),歷代志的作者也是如此(代上1815~17)。同樣的官員名單在撒下2023~26中又足足給出了。關於約押上升到這個職位見代上116

  史官。顯然是一位重要的官員,一種高級官員。他不僅記錄國務,特別是記錄王的信息,而且是王的顧問。大衛的史官約沙法在所羅門作王的早期仍擔任著同樣的公職(王上43)。──《SDA聖經註釋》

 

【撒下八16~18行政官員和組織排名當先的是約押,反映軍隊統帥在政府中處於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地位。這是黎凡特的慣例。史官負責管理政府的檔案和檔,可以視作傳令官,甚至今日的新聞秘書。任何人晉見王都須先得他的批准,且兼任司禮官。書記掌理外交公文,在某些方面可與今日的國務卿(外交部長)相比。有人提出這是仿效埃及政府的模式,但仿效物件是迦南政府,也是有根據的說法。──《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撒下八17「亞希突的兒子撒督和亞比亞他的兒子亞希米勒作祭司長;西萊雅作書記;」

         “撒督”是亞倫兒子以利亞撒的後裔(代上六48)。撒督的祭司家系最終取代亞比亞他的家系,而撒母耳早已預言亞比亞他的家系會結束(撒上三1014)。參看列王紀上二章2627節和以西結書四十章46節的腳註。――《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亞比亞他的兒子亞希米勒”或為當日抄寫之誤,二名應對調,因《撒上》二十二20說亞比亞他為亞希米勒之子。這位亞比亞他當然可以有一子,以祖父亞希米勒之名命名,但《撒母耳記》和《列王紀》從未說過與撒督同為祭司的人是亞希米勒,一直都說是亞比亞他(十五2935;十七15;十九11;二十25;王上一7819;二2735;四4),可證此處乃誤抄。亞比亞他是亞倫之子以他瑪的後裔(代上二十四3),以利出自此系。

撒督是從以利亞撒和非尼哈一系而來的祭司(參看民二十五1013;代上六8)。聖經首次在此提到他和他的家族。他此時和以利的後裔亞比亞他一同作祭司。到所羅門王時代,撒督成為正式祭司,代替亞比亞他(王上二35;代上二十九22),應驗了神藉撒母耳向以利家說的預言(撒上二3135)

西萊雅又名“示法”(二十25)及“沙威沙”(代上十八16)――《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下註釋》

         「西萊雅」:作書記的,於2025為示法,王上43為示沙,代上1816為沙威沙,大概是同一人有不同的簡稱,或是手抄之誤。――《串珠聖經注釋》

         「亞比亞他的兒子亞希米勒」(17)可能是文士抄寫錯誤,應該是「亞希米勒的兒子亞比亞他」(十五2429;撒上二十二20;王上一7)──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撒督」(17)是非尼哈的後裔(代上六4~8),他和以利的後裔「亞比亞他」一同作祭司長。到了所羅門王的時代,撒督代替亞比亞他作大祭司(王上二35;代上二十九22),應驗了神棄絕以利家的預言(撒上二35~36)──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書記」(17)負責管理外交公文,相當於外交部長。──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亞希突」:字義是「我的兄弟是美善的」。

         ●「撒督」:字義是「公義」,是屬於亞倫的兒以利雅撒家族, 亞倫的第十代子孫。

         ●「亞比亞他」:字義是「我父真偉大」,是屬於「以利」的後裔。

         ●「亞希米勒」:字義是「我兄弟是王」或「王的兄弟」。

         ●「亞比亞他的兒子亞希米勒」:可能是文士抄寫錯誤,因為 152925王上 17~8 都說與撒督一同作大祭司的是「亞比亞他」,而 撒上 2220 說「亞希米勒有一個兒子,名叫亞比亞他」。因此可能正確的內容是「和亞希米勒的兒子亞比亞他作祭司長」。

         ●「西萊雅」:字義是「耶和華是統治者」。 撒下 2025 作「示法」,而代上 1816 作「沙威沙」。「示法」和「沙威沙」並非以列名字,可能是「西萊雅」的別名。

         ●「書記」:負責管理外交公文,在某些方面大概等同於今日的外交部長職務。――《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督。這裡撒督和亞希米勒都被列為祭司,顯然是大祭司,因為這名單是由國家的最高官員組成的。撒督在大衛作王的早期歷史中就已經出現了,那時他與亞比亞他一同被提名,與將約櫃帶到耶路撒冷有關(代上1511)。在大衛作王期間,這兩個人再三地被作為同事提名,顯然是不相上下的。

  關於大衛為什麼遵循有兩個祭司的奇怪程式,已經有三個理由被提出來了:(1)這兩位祭司代表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和以他瑪各自傳下來的家系(見代上241~6,那裡提到了撒督和亞比亞他的兒子亞希米勒)(2)在猶大和以色列爭戰了許久之後,為了使他們再團結到一起,大衛可能希望通過使兩個家系分任大祭司鞏固國家宗教情緒的統一。亞比亞他的祭司世家因為幫助過大衛幾乎已被掃羅滅絕了(撒上229~20),而由撒督代表的這一支至少直到大衛成為全以色列的王的時候仍是忠於掃羅的(代上1223~28)(3)對耶和華的國民敬拜還沒有集中,因為約櫃雖在耶路撒冷,而帳幕卻在基遍,在挪伯大屠殺後它被移到那裡了;因此需要兩個大祭司,並且撒督特別被提到是在基遍侍奉(代上163940)。關於撒督的來歷以及他在職的夥伴,見接下來關於亞希米勒的部分。

  亞希米勒。他不僅在這裡而且在代上1816(拼寫為“亞比米勒”)的對觀段落以及在後來的場合代上246中都被提到是亞比亞他的兒子。但是大衛的聯合大祭司(見上面的“撒督”詞條)在他的一生中都被重複稱為“撒督和亞比亞他”,甚至在所羅門作王的早期也是如此。所以本節和歷代志中的經文提到撒督和亞希米勒已經引起了關於“抄寫錯誤”和“名稱混淆”的推測,尤其是因為亞希米勒被稱為亞比亞他的兒子,而亞比亞他是亞希米勒的兒子。

  但是沒必要假定有任何錯誤。批評家並不總是考慮到這個事實:他們假想的困難很可能是由於缺乏完全的信息引起的,與由古代作者或其抄寫員的錯誤一樣容易引起困難。零散地提到祭司家族的幾代人並沒有構成一個完整的敘述。例如,讓我們設想一個外國人,不熟悉美國的歷史,在讀一本關於美國政治的書。當提到克利夫蘭是在本傑明·哈裡斯之後的總統,同時別的段落又說他是在哈裡斯之前的總統時,就會感到困惑不解。然而要是他讀過那個時期的全部歷史,他就會發現這兩種說法都是正確的。

  關於論到亞希米勒、亞比亞他和亞希米勒的話,允許下述重構事件。在挪伯給逃亡的大衛陳設餅的亞希米勒是亞希突的兒子(撒上229~12),並且是以利的後裔,因為他兒子亞比亞他應驗了關於以利家的預言(王上227)。根據撒上143的家譜,當亞希米勒幫助大衛時,他一定已經是個老人了。他的兒子亞比亞他可能同時也做大祭司(見可226的註釋),要是他與他父親聯合供職的話。或者他可能履行祭司職能而同時他父親是“榮譽退休的大祭司”,顯然就像以利與他兩個兒子的關係和基督時代亞拿與該亞法之間的關係一樣(見路32的註釋)。當掃羅殺害祭司亞希米勒一家時,亞比亞他帶著他職分的像徵-以弗得逃脫了(見出286~30的註釋),並且成了被放逐的大衛的顧問和祭司(撒上22202369307)。在將神的約櫃帶到耶路撒冷時的節日慶典中,亞比亞他和撒督再次作為聯合大祭司被提到(代上151112)。自此以後撒督和亞比亞他在大衛生平的較後部分(撒下15293536171519112025)並且甚至在所羅門作王的早期再三作為“祭司”被共同提名(王上44)

  在大衛的軍隊戰勝各種各樣的仇敵、國家鞏固、國內司法安全建立之後,如本章中所記述的(1~15),我們就發現了大衛的最高級官員們的名單。但是這裡與對觀段落中(代上1816)一樣包括“祭司”撒督和亞希米勒的名字。亞比亞他顯然有一段時間被他的兒子替代了。沒有關於亞希米勒在這個職分上供職多久的說明,也沒有關於為什麼它不是永久的說明。可能他是在他父親身體很壞的時候暫時作祭司。或許這個老人因意外發展—可能是押沙龍的背叛而有意退休了。雖然聖經並沒有告訴我們這些事,但是可能會因許多原因更換祭司。不需要假定是抄寫錯誤。

  再一次,數年以後,我們發現亞希米勒參與了公眾崇祀。這是在所羅門的加冕禮之前,那時上了年紀的大衛分配利未人在所預期的聖殿中將要供職的職責。在大衛和代表亞倫兩個家系的“祭司撒督和亞比亞他的兒子亞希米勒”面前掣簽(代上241~3;參631)。亞比亞他沒有出席這個場合一點也不奇怪,因為他最近正在積極參與亞多尼雅奪位的企圖(王上15~719)。因為他缺席,所以自然他兒子亞希米勒就該作為以他瑪家的首領供職,對應以利亞撒家的撒督。所以此處他的名字與撒督的名字連在一起並不需要又一次換人做大祭司。雖然亞希米勒被提到過三次,但他並沒有被稱作祭司(代上243631)。在所羅門的加冕禮上,只有撒督一個人受膏為大祭司(代上2922)

  然而,亞比亞他仍被提名在所羅門作王之初的高級官員名單裡(王上44;參1節,那裡暗示這個名單指的是所羅門作王之初的時候),即,在大衛去世之前。所羅門可能出於尊敬大衛,看他是一位老朋友和策士才保留他在這個職位上。至少他沒有廢除亞比亞他的祭司職位直到大衛死後,並且直到所羅門認為亞多尼雅進行的是另一次危險的活動(王上2222627)。從那時起撒督就是唯一的大祭司了(王上235)

  因而顯然各種不同的記述都是互相補充的,而不是彼此矛盾的,所以不需要任何修改。

  書記。顯然是一種高級職位,比得上國務卿(見王下12101837192)。──《SDA聖經註釋》

 

【撒下八17大祭司二人】亞比亞他來自以利一系,以利是從這時代開始就擔任大祭司(見:撒上一3的注釋)。聖經後來指出撒督是亞倫長子以利亞撒的後代(代上六8)。權力轉移在士師時代如何發生並無資料。撒督一脈素來在猶大保有大祭司的權益亦非沒有可能,但這不過是臆測而已。祭司互相競爭在古代近東並不罕見,但通常牽涉不同神祇的祭司。──《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撒下八18「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統轄基利提人和比利提人。大衛的眾子都作領袖。」

         基利提人和比利提人」這些人不是正規軍人,而是以家臣身分服務大衛的雇傭兵。基利提人按考證是來自克里特島的移民。非利士人據信也是來自愛琴海這個區域,與他們有密切關係。比利提人只在這一類經文中出現,與基利提人有關。──《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基利提人和比利提人”:大衛的雇傭軍團。比拿雅在所羅門作王時,被立為元帥,取代約押(王上二35)――《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下註釋》

         「基利提人和比利提人」:來自地中海的革哩底島,前者為革哩底的土著,與後者同屬愛琴海的「海上民族」。此海上民族的人民有淪為流寇,入侵地中海東岸,即聖經中的非利士人;有充當雇傭兵,作大衛的近身侍衛。

          「領袖」:可譯作「祭司」。王室履行祭司職分的事例,參614 18――《串珠聖經注釋》

         「比拿雅」(18)是大衛的護衛長,在所羅門的時代取代約押作了元帥(王上四4)──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基利提人和比利提人」(18)是來自地中海克里特島的雇傭兵,作大衛的近身侍衛。──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領袖」(18)可能指「王室顧問」。──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15~18節是大衛國度的行政組織,以色列的國家體制開始制度化。神的國度不是只講愛心、只要火熱、只傳福音就可以了,還必須有規矩,「凡事都要規規矩矩地按著次序行」(林前十四40),「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林前十四33)。神的百姓各就各位,神的國度才能「堅立」(16);新約的信徒「循規蹈矩」,才能站穩信心的腳步,「信基督的心也堅固」(西二5)──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大衛有了神的應許,但卻不是躺著等待神來堅立國度,而是緊緊抓住神的應許,一面對外南征北戰,一面對內「向眾民秉公行義」(15),積極支取神的得勝。雖然神自己會負責成就祂的應許,但「與神同工」(林前三9)的人不能消極怠工,應當緊緊跟上神的帶領,因為「將來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賞賜」(林前三8)。人若不肯忠心在神面前盡本分,「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六7)──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耶何耶大」:字義是「耶和華知曉」。

         ●「比拿雅」:字義是「耶和華已建造」。是大衛的護衛長 2320~23

         ●「基利提」:此處的居民也是非利士的一族,來自克里特島(這個名字的意義就是克里特島)

         ●「比利提人」:字義是「僕從」,許多學者認為這是大衛由非利士雇來的傭兵,這個字的發音與「非利士」也有相當的關聯。

         ●「基利提人和比利提人」:這兩類人不是一般軍人,而是「以家臣身分服務大衛的雇傭兵」。 王上 136~38

         ●眾子都作「領袖」:原文字義是「祭司」。  代上 1817 作「領袖」。這個「祭司」可能是使用了其他國家「祭司」作為「王室顧問」的意義。因為由聖經其他地方的記載看不出大衛的兒子們與撒督、亞比亞他的職務有混雜的地方。――《蔡哲民查經資料》

  比拿雅。在所羅門的加冕禮上,從前是基利提人和比利提人首領的比拿雅,取代約押作了元帥(王上44)

  領袖。來自希伯來文kohen,字面意義是:“祭司。”這裡指的可能是某種政治職位。希臘文版舊約聖經七十士譯本解釋為:“宮庭王子。” ──《SDA聖經註釋》

 

【撒下八18眾子作「領袖」】希伯來文作「祭司」,但問題並沒有表面看來嚴重。利未人雖然蒙派專職負責聖所的一切事務(見:利十10;民十八1~7的注釋),卻沒有經文禁止非利未人擔任其他的祭司事工。(見:出二十八1注釋)。然而隨著時代的進展,與聖所無關的祭司職務漸遭淘汰(見:王下二十三8)。後西乃時代的經文顯示在家庭中有執行祭司事務的跡像(士六24~26,十三19;撒上二十29),並且在古代近東的文化背景中,長子通常有責任執行祭拜祖先的責任(見:民三1的注釋)。掃羅曾經因為參與祭司職務受責,但理由可能不過是違犯規定他和撒母耳各有所司的國法(撒上十25)而已(見:撒上十三8~13的注釋)。大衛的祭司權利可能與在耶路撒冷的傳統角色有關。詩篇一一○4等經文,反映了這種王族祭司傳統的存在。大衛在安置約櫃儀式的參與,可能亦與此有關(上文六14)──《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思想問題( 8)

 1 8章顯示大衛得到耶和華的祝福,出征無往不利。他有否因此而起驕傲之心?你曾否因你的成就而歸榮耀給神呢?

 2 大衛作王時,向眾民秉公行義(815);他的子孫耶穌基督更被稱為「聖潔公義者」(214)。你是否遵循他們的榜樣施行公義?

 ──《串珠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