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第二十三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頒布典章(三)】 一、有關民事案件的律例(1~9節) 二、有關安息年的律例(10~13節) 三、有關節期的律例(14~19節) 【帶領以色列民進迦南的約定】 一、須聽從神所差遣的使者(20~23節) 二、不可跪拜迦南人的偶像假神(24節) 三、單單事奉耶和華神,就必得神賜福(25~31節) 四、不可與迦南人並他們的神立約,也不可事奉他們的神(32~33節) 貳、逐節詳解 【出二十三1】「“不可隨夥佈散謠言;不可與惡人聯手妄作見證。」 〔呂振中譯〕「『不可散佈虛謊的傳聞,也不可跟惡人聯手去作強暖暴事的見證。」 〔原文字義〕「隨夥」(原文無此字);「佈散」承擔,背負;「謠言(原文雙字)」空虛,虛妄(首字);報告,簡訊(次字);「聯手(原文雙字)」放置(首字);人手(次字);「妄作(原文雙字)」邪惡的,犯法的(首字);暴力,錯誤,不公義(次字)。 〔文意註解〕「不可隨夥佈散謠言」『隨夥』原文雖無此字,但因謠言必定牽連兩人以上參與其事,才能傳播開來,故有此意;『謠言』指不實的傳言,在人群中產生毀謗、中傷的作用,使他人的名譽受損,藉以達到左右輿論或影響裁判的目的。 「不可與惡人聯手妄作見證」『惡人』指邪惡、不公正、加害別人的一方;『妄作見證』原文含有強橫不顧真理的見證之意。全句意指在實際進入審判的階段,不顧公正,而偏袒錯誤的一方,或者本人不在場而假冒在場,或者在場而彎曲事實,以見證人的身分作虛偽的證供,以影響裁判,致使善良的一方含冤。 〔話中之光〕(一)際此末世,許多『假新聞』被大公司行號傳播報導,我們基督徒若欲不隨夥佈散不實的消息,便須慎思明辨,並且切莫輕易傳話。 (二)不可人云亦云的隨夥亂講是非,或與惡人勾結作假見證。大多數人的意見,並不代表就是真理,乃要自己深入研究訟案,免得屈枉人。 (三)閒言閒語、毀謗中傷、作假見證,既破壞家庭,妨礙合作,還會攪亂公平的制度;說長道短,會製造紛爭。即使謊言不是由你發出,但如果你把它告訴別人,你就難辭其咎。所以不要傳播謠言,讓它就止於你處,不再流傳(參箴二十六20)。 (四)製造謠言的人猶如大盜,而聽信謠言的人則常被人們認為像小偷一樣壞。──
賈斯特菲爾德 (五)對於傳於耳中的信息,我們必須進行認真分辨:有選擇地聽,有選擇地信,有選擇地傳。這樣,我們就可以避免陷入「隨夥布散謠言」的罪中。荀子云:「流丸止於甌臾,流言止于智者。」 【出二十三2】「不可隨眾行惡;不可在爭訟的事上隨眾偏行,作見證屈枉正直;」 〔呂振中譯〕「不可隨眾行壞事;不可在爭訟的事上隨眾偏行,作證屈枉正直;」 〔原文字義〕「隨」在…之後;「眾」許多,很多;「行惡」壞的,惡的;「爭訟的事(原文雙字)」作證,回應(首字);爭端,爭訟(次字);「偏行」折彎,傾斜;「屈枉正直」(原文與「偏行」同字)。 〔文意註解〕「不可隨眾行惡」意指明知錯誤,卻因群眾的壓力,或因自己的私心,而隨流逐波,參與其事。 「不可在爭訟的事上隨眾偏行」『爭訟的事』指兩造各執一詞,訴諸法庭,求能獲得公正的判案;『隨眾偏行』指受別人的影響,而偏袒錯誤的一方。 「作見證屈枉正直」『屈枉』表示作不實的見證,致使他人受損;『正直』指良善、公正的一方。 〔話中之光〕(一)「隨眾」的原文可譯成「大多數」。大多數的贊成,議案便得以表決通過。但「大多數」並不一定是「正確途徑」或就代表了「真理」。 (二)真理不在於數目的多少,而在於是否根據神的公義。所以為了神公義的真理,有時我們要甘心忍受作孤獨的少數人(參太七13~14)。 (三)眾人所行的事似乎未必是惡,我們若怕人過於怕神(徒四19~20),或貪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約五44;十二43),就難以敵眾。 (四)群眾的意見,並不一定都是準確的。要記得!眾人的聲音,並不就是神的聲音。群眾常常是盲目的。歷史上所有準備的行動,常常起始於少數孤單的人,他們確定的聽見了神的聲音,因而孤單的為祂站住。 (五)與神站在一邊的,即或是個人,也是多數。──
Lloyd Garrison 【出二十三3】「也不可在爭訟的事上偏護窮人。」 〔呂振中譯〕「也不可在爭訟的事上偏護貧寒人。」 〔原文字義〕「爭訟的事」爭端,爭訟;「偏護」偏袒,尊崇。 〔文意註解〕「也不可在爭訟的事上偏護窮人」『偏護』指不顧事實,只顧對方是誰;『窮人』有二意:(1)指貧窮的人,較能贏取人的同情心;(2)指有勢力的人,較能屈服人心。 〔話中之光〕(一)今天在西方的社會上,似乎貧窮人比一般受薪階級更有影響力,不勞而獲的福利,有時竟勝過勤勞自食其力的人們,這是違反聖經原則的現象。 (二)爭訟講求的是公平、公義,所以不要只存憐憫心腸,而在爭訟的事上偏袒窮人。不能由於對貧窮的惡人的同情心而歪曲了正義。 (三)對於貧富一視同仁,才算是不偏不倚。無論給窮人或富人特權,都有違公正,所以不要因群眾的壓力,影響你對某人的判斷。我們要按照人人平等的原則行事,並公正地作出判斷。 (四)貧窮不是公義的證據,財富與地位也不是。 【出二十三4】「“若遇見你仇敵的牛或驢失迷了路,總要牽回來交給他。」 〔呂振中譯〕「若遇見你仇敵的牛或驢走迷了路,你總要牽回來給他。」 〔原文字義〕「失迷」犯錯誤,入歧途,漫遊;「牽回」返回,轉回。 〔文意註解〕「若遇見你仇敵的牛或驢失迷了路,總要牽回來交給他」『仇敵』在此有二意:(1)爭訟的對方;(2)對自己不友善的熟人。全句意指無論對方的態度如何,總要為對方著想,秉持「施比受更為有福」(徒二十35)的原則,抓住機會善待對方。 〔話中之光〕(一)與神立約而維護正義的人,甚至會維護仇人的權益。見仇敵的牲畜失迷,會把牠牽回交給失主;看到仇敵的驢為重馱所壓,必會幫他一同抬開重馱(參5節)。 (二)我們對待那些敵視我們者的態度必須和一般鄰舍相同才算公正;我們更加不得拿無助的牲口「出氣」。 (三)「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是頗能代表華人人生哲學的成語。但美國人的生活態度,卻是「莫僅各掃門前雪,也管他人瓦上霜」。 【出二十三5】「若看見恨你人的驢壓臥在重馱之下,不可走開,務要和驢主一同抬開重馱。」 〔呂振中譯〕「若看見恨你的人的驢伏在重馱之下,你休要放棄它;總要和驢主一同幫助它。」 〔原文字義〕「壓臥」攤開四肢臥著;「重馱」重擔,重任;「走開」中止;「一同抬開(原文雙同字)」放開,釋放,使離去。 〔文意註解〕「若看見恨你人的驢壓臥在重馱之下」『恨你人』與4節的『仇敵』同義;『壓臥』意指站不起來;『重馱』意指負載過重。 「不可走開,務要和驢主一同抬開重馱」意指遇見需要你伸出援手的時候,不可失去幫助別人的機會,不論對方(驢主)是誰(是友善的人或是懷恨的人)。『一同抬開重馱』既幫助人,也幫助驢子。 〔話中之光〕(一)維護正義的人,要有神的心腸: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不單愛你所愛的,也愛你的仇敵。 (二)有話說:「惡憎及笠,愛屋及烏」;意思是說,人愛惡的情感,總是跟有關的主體連在一起。這種情感的轉移,實在全沒有道理。神的教導,剛好相反。對那陷在困苦中無辜的牲畜,總要愛護。 (三)神的慈愛寶貴,「人民、牲畜祂都救護」。人犯罪的結果,也連帶使「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但到神的救贖計畫完全實現,神兒女身體得贖,得享「自由的榮耀」的時候,受造之物就同得免於敗壞的轄制(羅八18~23)。 (四)有話說:「即或不能愛基督裏的弟兄,也當愛弟兄裏的基督」。如果能真正的愛基督了,很少會有不能愛弟兄的理由。 (五)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羅十三8)。 【出二十三6】「“不可在窮人爭訟的事上屈枉正直。」 〔呂振中譯〕「不可在你的窮人的爭訟上屈枉正直。」 〔原文字義〕「爭訟的事」爭端,爭訟;「屈枉」折彎,傾斜;「正直」正義,公義。 〔文意註解〕「不可在窮人爭訟的事上屈枉正直」『窮人爭訟的事』指爭訟的一方是窮人;『屈枉正直』意指使正直的一方含冤受屈。本節與2~3節意思相近,但那裡所強調的是『作見證』,而本節所強調的是『秉公判斷』。我們絕對不可因人設事,總要是非分明,秉公處理。 〔話中之光〕(一)證人和審判官不僅要體察民意,更重要的是要畏懼看不見的神(參申一17;太十28)。 (二)陪審員很容易憐貧;審判官卻容易看富貴人的情面和「錢面」,而屈枉正直。 【出二十三7】「當遠離虛假的事。不可殺無辜和有義的人,因我必不以惡人為義。」 〔呂振中譯〕「要遠離虛假的事;不可殺無辜和正義的人,因為我必不以惡人為無罪(原文:義)。」 〔原文字義〕「遠離」遠,有距離;「虛假的事(原文雙同字)」虛假,欺騙;「無辜」無辜,乾淨的;「有義的」公正的,公義的;「惡人」邪惡的,犯法的;「義」公義,正直。 〔文意註解〕「當遠離虛假的事」『虛假的事』原文又作『虛謊的話』;全句意指當你在作審判的時候,要能分辨出虛偽的見證,以免作出錯誤的判決。 「不可殺無辜和有義的人,因我必不以惡人為義」意指千萬不可因為錯誤的判決,以致無辜和公正的人被殺害,因為神必追討責任。 本節的含意如下:(1)千萬不可採納虛假的見證;(2)在難以分辨是非曲直的情況下,要小心量刑,免得錯殺無辜;(3)絕對不可以錯為對,也不可以對為錯。 〔話中之光〕(一)要體現一個社會的正義與否,最重要的是司法部門應該體現神的公義,進行公正的審判,絕不能允許根據權力和各方面的壓力而審判。 (二)審判官應該明確區分善與惡,如果判斷社會正義與否的審判官也陷入虛偽當中,社會將會滅亡。 (三)這裡的意思是說,就是殺犯人,也要小心,若有疑惑,寧可讓神罰他,因為神必不以惡人為義,若殺無辜和有義的人,自己就成了惡人。 【出二十三8】「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能叫明眼人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 〔呂振中譯〕「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能使明眼人變瞎,又能顛倒義人的案件。」 〔原文字義〕「明眼人」看得見,視力好的;「變瞎」蒙蔽,使瞎眼;「顛倒」扭曲,顛覆。 〔文意註解〕「不可受賄賂」意指在審理案件時,絕對不可接受任何一方的好處。 「因為賄賂能叫明眼人變瞎了」意指任何不正當的金錢授受,一定會蒙蔽人的心眼,叫人無法分辨是非曲直。 「又能顛倒義人的話」本句有二意:(1)使公義的審判官作出不公正的判決;(2)使公義之人的見證,變成虛假的見證。 〔話中之光〕(一)賄賂是以情托為前提,而情幾乎與不正當的事情聯繫在一起,所以聖經中絕對禁止賄賂事件,並定為有罪(撒八3;箴十七23;賽一23;五23;彌三11)。 【出二十三9】「“不可欺壓寄居的;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作過寄居的,知道寄居的心。”」 〔呂振中譯〕「不可壓迫寄居的,因為你們在埃及地做過寄居的,你們知道寄居者的心理。」 〔原文字義〕「欺壓」擠,壓迫;「寄居的」旅居者;「知道」認識。 〔文意註解〕「不可欺壓寄居的」『寄居的』指僑居本地的外國人;由於寄居的基本上是少數民族,再加上言語、生活習慣和宗教信仰的差異,容易被本地人歧視和欺負,但神不容許祂的子民像世人一樣,欺負壓迫寄居的。 「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作過寄居的,知道寄居的心」意指應當設身處地,想到自己也曾經在埃及地作過寄居的人,受過同樣的痛苦,所以不可倒過來將痛苦加在別人身上(參二十二21)。 備註:本節和二十二21的內容大致相同,惟二十二21是對一般以色列人說的,而本節則是對審判官說的。 〔話中之光〕(一)關愛外僑不僅是人道主義而已,而是在相同處境下深切經歷神拯救的恩典,所產生同病相憐的精神。 (二)寄居的和沒有家庭勢力和沒有保護的人,在法律面前不應吃虧。今天的傳播媒界不斷提醒我們,在法律面前的冒牌平等,可能因為我們的社會存在『道德下沉』的問題。在大多數的革命之後的矯枉過正中,通常被拒絕公義的人搞得過分辛酸。 【出二十三10】「“六年你要耕種田地,收藏土產,」 〔呂振中譯〕「六年你要種地,收集它的出產;」 〔原文字義〕「耕種」播種,撒種;「收藏」聚集,收集;「土產」產物,產品。 〔文意註解〕「六年你要耕種田地,收藏土產」意指每七年中的頭六年,家家戶戶應當殷勤耕種田地,收割並收藏五榖,確保豐足的食糧。 【出二十三11】「只是第七年要叫地歇息,不耕不種,使你民中的窮人有吃的;他們所剩下的,野獸可以吃。你的葡萄園和橄欖園也要照樣辦理。」 〔呂振中譯〕「第七年你卻要讓地歇息,放它自生,好使你民間的窮人有吃的;他們余剩的、田野的走獸可以吃。你的葡萄園橄欖園、你也要這樣辦理。」 〔原文字義〕「歇息」讓其掉下,使落下;「不耕不種」離開,鬆開;「剩下」剩餘,殘餘;「辦理」做,製作,完成。 〔文意註解〕「只是第七年要叫地歇息,不耕不種」但第七年是安息年(參利二十五5~7),在安息年中,不耕不種;神設立安息年的用意至少有七樣,本節提供了頭三樣:(1)叫地歇息(參利二十六34);(2)使民中的窮人有吃的(參利二十五6);(3)所剩下的可以給野獸吃,使田間的野獸與人和好(參伯五23);(4)叫人歇息,使神的子民多有機會敬拜神並學習神的律法(參申三十一10~13);(5)叫人經歷神特別的眷顧(參利二十五21~22);(6)並叫人知道全地都是屬於神的(參利二十五19~20);(7)藉此試驗以色列人的信心(參利二十六27~28,34~35)。 「使你民中的窮人有吃的」第七年休耕的好處竟也惠及窮人,可見憐憫人的神真是顧念窮人。 「他們所剩下的,野獸可以吃」甚至連田間的野獸也有機會享受安息年的好處。 「你的葡萄園和橄欖園也要照樣辦理」意指果園也和農地一樣,要守安息年。 〔話中之光〕(一)休耕和守安息日同樣是以色列實踐信心,倚靠神供應所需的表現。 (二)神對安息年的安排,神有意讓祂的子民學習在安息年裏,一面是讓人學習安息,一面是讓人在安息裏學習信心。也就是說,在信心裏享用安息。 【出二十三12】「“六日你要做工,第七日要安息,使牛、驢可以歇息,並使你婢女的兒子和寄居的都可以舒暢。」 〔呂振中譯〕「六日要作你的工;第七日要休息,好使你的牛和驢得以歇息,你使女的兒子和寄居的也得以舒暢舒暢。」 〔原文字義〕「安息」中止,休息;「歇息」休息,安靜;「舒暢」振作,恢復活力。 〔文意註解〕「六日你要做工,第七日要安息」意指每周的頭六日要作工,第七日是安息日,歇息不可作工。 「使牛、驢可以歇息,並使你婢女的兒子和寄居的都可以舒暢」使牲口有機會休息,而最勞苦的人們也能夠身心都舒暢。 〔話中之光〕(一)通過對這些最受苦的牲畜和人強調休息,體現安息日制度的目的便是「平安地休息」。 (二)基督徒今日不再「守」安息日,乃是「享受」主日。 在主日放下一切屬世的工作或日常的工作,專心學習如何事主。 【出二十三13】「“凡我對你們說的話,你們要謹守。別神的名,你不可提,也不可從你口中傳說。”」 〔呂振中譯〕「凡我對你們說的、你們都要謹守;別的神的名你不可提;也不可從你口中說給人聽。」 〔原文字義〕「謹守」保守,看守,遵守;「提」記得,回想;「傳說」被聽見,宣告。 〔文意註解〕「凡我對你們說的話,你們要謹守」神所說的話,廣義的指二十章至二十三12的十誡和各種律例;狹義的指本章1~12的律例。 「別神的名,你不可提,也不可從你口中傳說」事實上,別處聖經常提到偶像假神的名字如:巴力、亞斯他錄、亞舍拉等(參士二13;三7),故本句的意思應當是指:(1)不可如同提到真神的名那樣的心情,將假神和真神相提並論;(2)不可傳講假神的任何作為和神奇現象,以免為牠們作宣傳。 【出二十三14】「“一年三次,你要向我守節。」 〔呂振中譯〕「一年三次、你要過節來拜我。」 〔原文字義〕「守節」守節期,朝聖。 〔文意註解〕「一年三次,你要向我守節」『三次』指15~16節所說的除酵節、收割節和收藏節;『守節』指放下手中的工作,上耶路撒冷慶祝節期,根據聖經,慶祝的方式有下列幾樣:(1)守安息日;(2)獻祭;(3)歡喜快樂,紀念、感謝神恩(參詩一百十八24;羅十二15;帖前五16);(4)感恩之餘,樂意施捨(參申十六14;尼八10;斯九22)。 〔話中之光〕(一)制定節期的目的在於通過遵守節期來教訓人們,不僅過去被神救贖,而且至今仍是由於神而活著,以後還要與神同活。 (二)三次的守節都是在收割的時刻。在這樣的時候來過節,乃是一個信心的操練,也是一個人揀選神的試驗。收割的事要緊呢?還是守節要緊呢? 【出二十三15】「你要守除酵節,照我所吩咐你的,在亞筆月內所定的日期,吃無酵餅七天。誰也不可空手朝見我,因為你是這月出了埃及。」 〔呂振中譯〕「除酵之節你務要守,要照我所吩咐你的,吃無酵餅七天,要在亞筆月內的制定節期吃;因為你是在這個月出埃及的。誰也不可空手朝見我。」 〔原文字義〕「除酵」沒放酵;「亞筆」穀穗形成(初熟);「空手」徒勞地,空無一物;「朝見」看見,面對。 〔文意註解〕「你要守除酵節,照我所吩咐你的」又稱無酵節,包括頭一天的逾越節。 「在亞筆月內所定的日期,吃無酵餅七天」『亞筆月』指猶太曆正月;『七天』從十四日晚上至二十一日晚上(參十二18),相當於陽曆三、四月間,共有七天,須嚴守無酵。 「誰也不可空手朝見我,因為你是這月出了埃及」意指要攜帶感謝神恩的禮物(供物),因為神在這個月份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 〔靈意註解〕「除酵節」表徵基督徒蒙主救恩之後,要過聖潔的生活。 【出二十三16】「又要守收割節,所收的是你田間所種、勞碌得來初熟之物。並在年底收藏,要守收藏節。」 〔呂振中譯〕「你要守收割之節,獻你勞作的初熟物,就是你在田地裡所播種的。你要守收集之節,就是在快要出年、你從田地裡收集你的農作物的時候。」 〔原文字義〕「收割」莊稼,收穫;「種」播種,撒種;「勞碌」工作,行為;「初熟之物」初熟的果子;「收藏(首字)」聚集,收集;「收藏(次字)」收集,收成。 〔文意註解〕「又要守收割節」又稱七七節(參三十四22;民二十八26;申十六9)或五旬節,離無酵節剛好第五十天,大約在陽曆五、六月間。 「所收的是你田間所種、勞碌得來初熟之物」意指是開始收割田間小麥的時候,要將勞碌所得的初熟之物,獻上給神。 「並在年底收藏,要守收藏節」又稱住棚節(參申十六13~15),是猶太人最大的節期,大約在陽曆九、十月間。 〔靈意註解〕「收割節」表徵基督是信徒生命的供應,使我們的屬靈生命成長,達到成熟的地步;「收藏節」表徵成熟的基督徒是神所寶愛,將來會被神收藏在神的國度裡;又預表千年國度的安息與快樂。 〔話中之光〕(一)七七節即現在的五旬節,目的是提醒我們要做一個感恩的人。在這節日中,以色列人會將初熟的果子獻上。沒有行動的感恩不是感恩。有人說:“Thanksgiving: to be truly thanksgiving, first thanks, then giving!” (二)「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致缺乏」(詩二十三1)。這是一個生命的見證。既然神是作了我們的供應,我們便沒有理由把神放在我們手裡的東西看作是我們自己的。 【出二十三17】「一切的男丁要一年三次朝見主耶和華。」 〔呂振中譯〕「一年三次、你所有的男丁都要朝見主永恆主。」 〔原文字義〕「男丁」男人;「朝見」看見,面對。 〔文意註解〕「一切的男丁要一年三次朝見主耶和華」『男丁』意指二十歲以上、身體健全的成年男人(參民一2);全句意指以色列人中所有的男丁,在每年的三大節期,都要攜帶禮物,上耶路撒冷獻祭朝見神。 【出二十三18】「“不可將我祭牲的血和有酵的餅一同獻上;也不可將我節上祭牲的脂油留到早晨。」 〔呂振中譯〕「你不可將我的祭牲的血跟有酵的餅一同祭獻;也不可留我的節期上祭牲的脂肪過夜到早晨。」 〔原文字義〕「祭牲」祭物;「有酵的餅」發酵之物;「節上祭牲」筵席,節期的祭牲。 〔文意註解〕「不可將我祭牲的血和有酵的餅一同獻上」『祭牲的血』是為著贖罪(參三十10);『酵』在聖經裡表徵罪和邪惡的教訓(參林前五8;太十六12)。因此之故,兩種彼此性質相反的東西,不可一同獻上。 「也不可將我節上祭牲的脂油留到早晨」『祭牲的脂油』代表祭物中上好的部分,是屬於神的,要在祭壇上焚燒(參利三16),所以不可留到早晨。 〔話中之光〕(一)沒有任何的罪是主的寶血不能潔淨的,只要人到神面前去獻上這個祭,神兒子的血都能潔淨人一切的罪。所以,那些血就不能與有酵的餅一同獻上。因為有血的地方就沒有罪,有罪的地方就沒有血。 (二)在赦罪的恩典裏是看不見罪的。這就是彈在施恩座上的血所顯明的果效。以色列人所有的虧欠,都因著施恩座上的那些血,神就看他們都是可悅納的。 (三)主耶穌為我們流血捨命,祂也給了我們生命,要我們成為新造的人,過一個新的生活,我們不但消極的求主耶穌背負我們的罪,更積極的要主耶穌除去我們犯罪的行為,過一種聖潔的生活。 (四)「不可將祭牲的脂油留到早晨」,意思是說神喜歡新的,那我們的生活就要更新。今天許多基督徒,為什麼不能活出更新的生命出來?因為他的生命陳舊,沒有連結在耶穌基督裡面,沒有時常禱告、讀經、聚會與神交通。 【出二十三19】「“地裡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華你神的殿。“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呂振中譯〕「要把你地裡上好的初熟物送到永恆主你的神的殿。『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子去煮山羊羔。」 〔原文字義〕「首先」首先,起初;「初熟之物」初熟的果子;「煮」煮沸,翻騰;「山羊羔」小山羊。 〔文意註解〕「地裡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華你神的殿」『初熟之物』和家庭裡的長子,以及頭生的牲畜一樣,原都是屬於神的;『耶和華你神的殿』此時尚未有聖殿,故指神居住的所在,即會幕中的聖所、至聖所。 「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有二意:(1)以母奶煮其子,有殘忍之嫌;(2)此乃迦南人異教徒祭祀習俗,為真神所不喜。 〔話中之光〕(一)我們的生活要蒙神喜悅,就要有奉獻的生活。祂喜悅初熟的果實,我們為了感恩主賜給我們生命,主照顧我們、養活我們,我們的奉獻是理所當然的。 (二)「山羊羔母的奶」表徵生命的供應;「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表示不可以浪費生命的供應,死亡與生命的供應不能並存。 (三)神的話乃是生命的靈奶(參彼前二2;林前三2);我們應該用神的話去餵養小羊,而不是用神的話去對付、殺死神羊群中任何小羊。 【出二十三20】「“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在路上保護你,領你到我所預備的地方去。」 〔呂振中譯〕「看哪,我差遣一個使者在你前面,在路上保護你,領你到我所豫備的地方去。」 〔原文字義〕「差遣」打發,送走;「使者」使者,天使;「保護」保守,看守,遵守;「領」帶進來,被引進;「預備」準備,安排,安頓。 〔文意註解〕「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看哪』表示下面所列的應許和勸勉相當緊要,應予注意;『使者』應當不是指一般的天使,而是指神所特別差遣、負有特殊任務的『立約的使者』(參瑪三1),表徵那將要來的基督,故實際上可視為神自己。 「在路上保護你,領你到我所預備的地方去」意指在曠野的路上保護以色列人,又帶領他們進迦南美地;神不僅以大能拯救祂的子民出埃及(象徵世界),並且在奔走的天路上以大能保護他們,直到帶領他們完滿進入屬靈、屬天的領域。 〔靈意註解〕「初熟之物」表徵基督是初熟的果子,也表徵基督的復活(林前十五23)。 〔話中之光〕(一)信徒應當殷勤追求靈命的長進,達到成熟的地步,好將那住在信徒裡面的基督,獻給神作為初熟的果子。 【出二十三21】「祂是奉我名來的;你們要在祂面前謹慎,聽從祂的話,不可惹(或作:違背)祂,因為祂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 〔呂振中譯〕「你們在他面前要謹慎,聽從他的話,不可悖逆他;他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因為他是奉我的名的。」 〔原文字義〕「謹慎」保守,看守,遵守;「聽從」聽從,聽到;「惹」使悲苦,使發怒;「赦免」赦免,承擔,背負;「過犯」罪過。 〔文意註解〕「祂是奉我名來的;你們要在祂面前謹慎,聽從祂的話」『奉我名』意指在神的名裡,而神的名即指神的實際,故祂就是神自己;『在祂面前謹慎』意指不可輕慢祂;『聽從祂的話』意指敬重並順從祂口中所出的一切話。 「不可惹祂,因為祂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不可惹祂』意指不可悖逆祂;『必不赦免』意指必要懲罰;『你們的過犯』重在指不順從祂的罪。 【出二十三22】「“你若實在聽從祂的話,照著我一切所說的去行,我就向你的仇敵作仇敵,向你的敵人作敵人。」 〔呂振中譯〕「但你若真地聽從他的話,遵行我一切所說的,我就要做你仇敵的仇敵,做擾害你者的敵人。」 〔原文字義〕「實在聽從(原文雙同字)」聽從,聽到;「話」聲音;「仇敵」仇敵;「作仇敵」敵對,有敵意;「敵人」對頭,包圍;「作敵人」顯示敵意,使惱火。 〔文意註解〕「你若實在聽從祂的話,照著我一切所說的去行」這裡前後兩句是平行同義子句;(1)『祂的話』就是『我一切所說的』;(2)『實在聽從』就是『照著…去行』。故此,這裡的意思是指,神的子民應當絕對順從這位使者的一切話。 「我就向你的仇敵作仇敵,向你的敵人作敵人」『仇敵(enemy)』和『敵人(adversary)』兩者意思相近,指含有敵意、作對頭、相抗爭、進而彼此攻打的人,因此,也是平行同義子句;意指神的子民若作到了聽從使者之話的要求,凡是他們的仇敵和敵人,就成了神的仇敵和敵人,神不僅會保護他們,還會打擊他們的仇敵和敵人。 〔話中之光〕(一)信心和順服是蒙神祝福的條件,因為惟有順服才能表達和神的新關係。 (二)「向你的仇敵作仇敵」,應驗了創世記十二章3節對亞伯拉罕的應許:「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其實換句話說,不是神要作我們仇敵的仇敵,而是我們要作神敵人的敵人。 (三)你有仇敵嗎?他們必因真理恨惡你,因為黑暗必與光明作對。你若向善,有誰可加害你呢?你若為義受逼迫,應當歡喜快樂,不必驚怕。也不必憎恨與報復。 (四)我們與神和好,就會有新的仇敵。恨神的,必也恨我們。憎恨主人的,也必敵對他的僕人。但是我們與神是合一的,祂的仇敵就是我們的,我們的仇敵,他必對付。祂必不容我們落在他們的手中,祂必給予我們維護與拯救。── 邁爾 【出二十三23】「“我的使者要在你前面行,領你到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迦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那裡去,我必將他們剪除。」 〔呂振中譯〕「我的使者必在你前面走,領你到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迦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那裡去;我必將他們抹掉。」 〔原文字義〕「亞摩利」山居者,善說者,公開;「赫」恐懼;「比利洗」鄉人,田舍的,村莊的;「迦南」商人,熱心的;「希未」村民;「耶布斯」打穀場,被踐踏;「剪除」消除,抹去,隱藏。 〔文意註解〕「我的使者要在你前面行」『在你前面行』含有除去路障、鋪平道路的意思;本句意指神的使者要作神子民的開路先鋒,一路引領他們。 「領你到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迦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那裡去」內中共有六個族,再加上革迦撒人(參申七1),統稱迦南七族(參徒十三19),他們是迦南地的原住民。 「我必將他們剪除」『剪除』意指殲滅淨盡,但實際上後來以色列人並沒有將他們趕盡殺絕,因此,這裡的意思是將他們『瓦解』,使他們不再擁有獨立的主權。 【出二十三24】「你不可跪拜他們的神,不可事奉牠,也不可效法他們的行為,卻要把神像盡行拆毀,打碎他們的柱像。」 〔呂振中譯〕「他們的神你不可敬拜,不可事奉,也不可按他們行為的樣子行,卻要把神像盡行翻毀,一概打碎他們的崇拜柱子。」 〔原文字義〕「跪拜」下敗,俯伏;「事奉」工作,服事;「效法」做,製作,完成;「盡行拆毀(原文雙同字)」廢除,破壞,推翻;「打碎(原文雙同字)」打碎,折斷。 〔文意註解〕「你不可跪拜他們的神,不可事奉牠」意指不可信奉他們所拜的偶像假神,更不可敬拜那些假神。 「也不可效法他們的行為」意指不可採行異教徒的習俗,仿效他們拜偶像假神的作法,例如與廟妓行淫、獻兒女給摩洛等。 「卻要把神像盡行拆毀,打碎他們的柱像」意指拆除、粉碎各式各樣的偶像,免得有人向它們膜拜。 〔話中之光〕(一)一個人不能侍奉兩個主:(1)不能又侍奉神,又侍奉瑪門(太六24);(2)不能又侍奉神,又侍奉世界(約壹二15~17);(3)不能又侍奉神,又侍奉情欲(彼後一4;二20~21);(4)不能又侍奉神,有侍奉世上的榮耀(約五44;十二43)。 (二)人很容易受生活習俗所感染,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神叫以色列人要小心選擇日常接觸的人,以免他們的信仰與生活導致百姓偏離神。 (三)我們活在價值觀與人生觀迥異的人群之中,神要我們在生活中彰顯祂。基督徒的生活方式與世人的標準不同,矛盾在所難免。我們的生活,應先看重「順服神」而不是「得世人稱讚與喜悅」。 【出二十三25】「你們要事奉耶和華你們的神,祂必賜福與你的糧與你的水,也必從你們中間除去疾病。」 〔呂振中譯〕「你們要事奉永恆主你們的神,他就要賜福與你的糧食和你的水,也必叫疾病離開你們中間。」 〔原文字義〕「賜福」祝福,屈膝;「除去(原文雙同字)」轉變方向,出發,挪去;「疾病」疾病,病痛。 〔文意註解〕「你們要事奉耶和華你們的神」意指單單要敬拜、事奉獨一的真神。 「祂必賜福與你的糧與你的水」『賜福』指蒙神保守並且享受諸般的福氣(參25~30節);『你的糧與你的水』即指飲食所需,生活無虞。 「也必從你們中間除去疾病」『除去疾病』應不是指不再患病,而是指除去不必要的疾病,亦即減少患病。 〔話中之光〕(一)敬畏神,遵守祂的誡命,凡事都有益處(太六33;提前四8;羅八28),人所患的疾病,有許多是因罪而起的,人若虔誠公義自守度日,就少生疾病。 【出二十三26】「你境內必沒有墜胎的,不生產的。我要使你滿了你年日的數目。」 〔呂振中譯〕「你境內必沒有掉胎的和不能生育的;我必使你歲數滿足。」 〔原文字義〕「墜胎」流產,喪失;「,不生產」不孕,不能生育;「滿」充滿,滿足。 〔文意註解〕「你境內必沒有墜胎的,不生產的」『墜胎』指流產;『不生產』指不能生育。本句也應不是指全然沒有流產和不育,乃是說因著神的特別保護,這類意外的情形必會顯著減少。 「我要使你滿了你年日的數目」意指長壽,各人活到所命定的壽數滿足而死。 【出二十三27】「凡你所到的地方,我要使那裡的眾民在你面前驚駭,擾亂,又要使你一切仇敵轉背逃跑。」 〔呂振中譯〕「我必施展我的威風做你的前驅;凡你所到的地方、我必使那裡的眾民都潰亂;使你一切的仇敵都轉背而逃。」 〔原文字義〕「驚駭」恐怖,害怕;「擾亂」吵鬧,喧嘩,使困惑;「轉背」頸背,變節。 〔文意註解〕「凡你所到的地方,我要使那裡的眾民在你面前驚駭,擾亂」意指以色列人所到之處,當地的原住民必會人心惶惶,驚慌失措。 「又要使你一切仇敵轉背逃跑」意指那些企圖頑抗的敵軍,必會士氣瓦解,無心對抗,只好轉身逃跑。 【出二十三28】「我要打發黃蜂飛在你前面,把希未人、迦南人、赫人攆出去。」 〔呂振中譯〕「我必打發大黃蜂在你前面,把希未人、迦南人、赫人、都從你們面前趕出去。」 〔原文字義〕「打發」打發,送走;「黃蜂」大黃蜂;「希未」村民;「迦南」商人,熱心的;「赫」恐懼;「攆出去」趕走,驅逐。 〔文意註解〕「我要打發黃蜂飛在你前面」『黃蜂』在此表徵超自然的災禍,令人不勝其擾,亟思逃避,因此自動集體遷移到別地,或者在原地被消滅,這兩種情形就是下一句『攆出去』的意思。 「把希未人、迦南人、赫人攆出去」這裡以三族人代表迦南七族,意指神會清空迦南地的原住民,讓聽從神話的以色列人能夠輕鬆的佔領迦南地。然而,事實是他們並沒有完全聽從神的話,所以這些應許也就沒有成就。 【出二十三29】「我不在一年之內將他們從你面前攆出去,恐怕地成為荒涼,野地的獸多起來害你。」 〔呂振中譯〕「我不在一年之內就把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恐怕這地荒涼,野地的獸多起來來害你。」 〔原文字義〕「攆出去」趕走,驅逐;「荒涼」荒涼,荒蕪,荒野;「野地」野獸出沒之地;「害」(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我不在一年之內將他們從你面前攆出去」意指並不一下子就將他們全部清除。 「恐怕地成為荒涼,野地的獸多起來害你」意指整塊迦南地若一下子變成空地,恐怕會造成野獸孳生繁衍,不利人類居住。 〔話中之光〕(一)神解決問題不一定是即時的,延遲並非意味祂真的不採取行動。神未把以色列人的仇敵即時趕走,祂要以色列人繼續與祂同心,堅持到底,最後成功必然會逐步來到。 【出二十三30】「我要漸漸地將他們從你面前攆出去,等到你的人數加多,承受那地為業。」 〔呂振中譯〕「我是要漸漸地把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等到你孳生繁衍、承受那地為產業之時為止。」 〔原文字義〕「漸漸地(原文雙同字)」少量,一點點;「攆出去」趕走,驅逐;「加多」結果子,結實累累;「承受」得到,取得產業。 〔文意註解〕「我要漸漸地將他們從你面前攆出去」意指按照以色列人取代迦南七族的能力,局部地逐步趕出迦南七族,免得造成29節下半所描述的不良後果。 「等到你的人數加多,承受那地為業」意指按照神原本應許給以色列人擁有的疆土(參31節;民三十四1~12),當時他們的人口數目,尚不足佔據全境,恐會荒廢地業,故須等候人數增加,才能逐漸承受全境為業。 【出二十三31】「我要定你的境界,從紅海直到非利士海,又從曠野直到大河。我要將那地的居民交在你手中,你要將他們從你面前攆出去。」 〔呂振中譯〕「我必定你的境界,從蘆葦海直到非利士海,從曠野直到大河(即:幼發拉底河)。我必將那地的居民交在你手中,使你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 〔原文字義〕「定」放置,設定;「境界」邊界,界線;「紅」蘆葦,水生植物;「非利士」移居者;「大河」河流,溪流;「攆出去」趕走,驅逐。 〔文意註解〕「我要定你的境界,從紅海直到非利士海,又從曠野直到大河」意指神預定賜給以色列的國界,東自紅海(或稱蘆海)的亞卡巴灣,西至地中海沿岸;南從亞拉伯曠野,北達幼發拉底大河。 「我要將那地的居民交在你手中」『那地』指迦南地,也可指本節所述疆域全地。 「你要將他們從你面前攆出去」請參閱28~30節註解。 【出二十三32】「不可和他們並他們的神立約。」 〔呂振中譯〕「不可跟他們和他們的神立約。」 〔原文字義〕「立」訂立,割,砍下;「約」契約,結盟,保證。 〔文意註解〕「不可和他們並他們的神立約」『立約』指雙方簽訂契約,誓必信守承諾;全句意指不可和迦南地的異教徒原住民立約,也不可和他們所拜的偶像假神立約,但偶像假神不可能與人立約,因此和『他們的神立約』意味著單方面發咒起誓,承諾以異教徒所拜的假神為神。 【出二十三33】「他們不可住在你的地上,恐怕他們使你得罪我。你若事奉他們的神,這必成為你的網羅。”」 〔呂振中譯〕「別讓他們住在你的地上,恐怕他們使你犯罪敵擋我;你若事奉他們的神,這就會餌誘你入於網羅。』」 〔原文字義〕「住在」居住,留下;「得罪」錯過目標,出差錯,犯罪;「事奉」工作,服事;「網羅」網羅,餌,引誘。 〔文意註解〕「他們不可住在你的地上,恐怕他們使你得罪我」意指將來以色列人所住的迦南地境內,不可容許異教徒與以色列人雜居,因為恐怕異教徒的信仰、習俗、思想觀念、行為作法等,會對以色列人產生不良的影響,以致得罪真神。 「你若事奉他們的神,這必成為你的網羅」意指以色列人如果隨同異教徒去敬拜事奉偶像假神,必然會成為以色列人的網羅,終致敗亡。 叁、靈訓要義 【有關公眾行事的典章和應許】 一、有關社會生活的條例(1~9節) 1.「不可隨夥佈散謠言」(1節):禁止不實的傳言,破壞人的名聲 2.「不可…妄作見證」(1~2節):禁止作假見證,屈枉正直的人 3.「不可隨眾行惡」(2節):禁止集體暴行,破壞社會秩序 4.「不可在爭訟的事上偏護窮人」(3節):禁止假借同情心,不顧公義 5.遇見行善的機會,不可錯過(4~5節):同情心要在正當的場合展現 6.在審判的事上,不可顛倒是非(6~8節):禁止因偏見和私利而袒護任何一方 7.「不可欺壓寄居的」(9節):禁止欺壓弱勢的人,要公平對待 8.有關社會生活條例的總意: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則,以憐憫為懷待人 二、有關教會生活的條例(10~19節) 1.當守安息年(10~11節):順應神對環境資源的心意和安排 (1)「叫地歇息」(11節):增加地的生產力 (2)「使你民中的窮人有吃的」(11節):顧念貧窮人 2.當守安息日(12~13節):順應神對人身心靈的心意和安排 (1)「可以歇息…可以舒暢」(12節):恢復體力,心靈舒暢 (2)謹守神的話,尊崇獨一神(13節):得著安息的秘訣 3.當守各種節期(14~17節):促進對神和對人的良好關係 (1)「守除酵節」(15節):紀念主的救贖,追求聖潔的生活 (2)「守收割節」(16節):紀念主是初熟的果子,追求生命長大成熟 (3)「守收藏節」(16節):紀念在地上寄居住棚的日子,追求屬天更美的家鄉 4.當遵守獻祭的禮儀規定(18~19節):維護對神和對人的良好關係 (1)「不可將我祭牲的血和有酵的餅一同獻上」(18節):不輕忽贖罪的救恩,不長久停留在犯罪的生活中 (2)「也不可將我節上祭牲的脂油留到早晨」(18節):即時享用主上好的福分 (3)「地裡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華你神的殿」(19節):過奉獻的生活 (4)「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19節):遠離殘忍的異教風俗習慣 5.有關教會生活條例的總意:與眾聖徒一同追求屬靈的長進 三、神對選民的應許(20~33節) 1.使者同行領路剿敵的應許(20~23節) (1)「差遣使者在你前面,在路上保護你」(20節) (2)先決條件:「聽從祂的話,不可惹祂…照著我一切所說的去行」(21~22節) (3)「就向你的仇敵作仇敵,向你的敵人作敵人」(22節) (4)「我必將他們(迦南地原住民)剪除」(23節) 2.供應糧和水、除去疾病的應許(24~26節) (1)先決條件:不跪拜、事奉別的神,不效法異教徒的行為(24節) (2)「祂必賜福與你的糧與你的水」(25節) (3)「也必從你們中間除去疾病」(25節) (4)「必沒有墜胎的,不生產的,…使你滿了你年日的數目」(26節) 3.賞賜地業並定境界的應許(27~33節) (1)將迦南地原住民漸漸攆出去,直到選民人數增多,承受那地為業(27~30節) (2)「我要定你的境界,從紅海直到非利士海,又從曠野直到大河」(31節) (3)要求:「不可和他們並他們的神立約;他們不可住在你的地上」(32~33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出埃及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出埃及記提要」末尾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