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一书第三章纲目 壹、内容纲要 【神的儿女】 一、神儿女所蒙的慈爱(1~2节) 1.我们真是神的儿女(1节) 2.我们必要像祂(2节) 二、从神生的不能犯罪,因神的「种」在他里面(3~10节) 1.凡住在祂里面的,就不犯罪(3~6节) 2.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 (7~10节) 三、爱弟兄显明是已经出死入生了(11~18节) 1.没有爱心的,仍住在死中(11~14节) 2.恨弟兄的,里面没有永生(15节) 3.真实爱弟兄的,里面有「神的爱」(16~18节原文) 四、跟神有良好的关系(19~24节) 1.我们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稳(19~21节) 2.我们一切所求的,从祂得着(22节) 3.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我们的里面(23~24节) 贰、灵训要义 【父赐给我们何等的慈爱】 一、得称为神的儿女,我们也真是祂的儿女(1节) 二、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祂(2节) 三、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种存在我们心里(9节) 四、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16节) 五、我们是属真理的,我们的心可以向神坦然无惧(19~21节) 六、我们一切所求的,从祂得着(22节) 七、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我们里面(24节上) 八、神赐给我们圣灵(24节下) 【神的儿女vs.魔鬼的儿女】 一、神的儿女(1,2,10节)──魔鬼的儿女(10节) 二、我们必要像祂(2节)──没有这指望(参3节) 三、必得见祂的真体(2节)──未曾看见祂,也未曾认识祂(6节) 四、洁净自己,不犯罪,也不能犯罪(3,6,9节)──犯罪,违背律法(4,6,8节) 五、住在祂里面,是已经出死入生了(6,14节)──仍住在死中(15节) 六、从神生的,是由神而生的,是属真理(6,9,19节)──是属魔鬼,不属神,是属那恶者(8,10,12节) 七、行义的,行为是善的(7,12节)──不行义的,行为是恶的(10,12节) 八、神的种存在他心里(9节原文)──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15节) 九、彼此相爱,爱弟兄,为弟兄舍命(11,14,16节)──不爱弟兄,恨人,没有爱心,杀人的(10,13~15节) 十、心不责备,向神坦然无惧(19,21节)──心责备(参20节) 【神的儿女与主的关系】 一、神的儿女与主显现的关系(1~8节) 1.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祂(1~2节) 2.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3~6节) 3.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7~8节) 二、神的儿女与神生命的关系(9~18节) 1.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9节) 2.爱弟兄的,是已经出死入生了(10~14节) 3.里面有永生的,肯为弟兄舍命(15~18节) 三、神的儿女与住在主里面的关系(19~24节) 1.我们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稳(19~21节) 2.遵守祂「彼此相爱」的命令(22~24节) 【信徒与罪】 一、信徒不可犯罪的理由: 1.凡向祂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像祂洁净一样(3节) 2.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8节) 二、甚么是犯罪? 1.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4节) 2.是因被人诱惑(7节) 3.是因魔鬼的作为(8节) 三、信徒如何才能不犯罪? 1.向主坚守「将来必要像祂」的指望(2~3节) 2.住在主里面,更多看见祂并认识祂(5~6节) 3.靠主行义,不被魔鬼的作为所诱惑(7~8节) 4.活在神的生命里,也让神的「种」住在里面(9节原文) 【我们应该彼此相爱】 一、彼此相爱就是遵守神的命令 1.是我们从起初所听见的命令(11节) 2.是我们遵守神的命令,行祂所喜悦的事(22~23节) 3.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24节) 二、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1.不爱弟兄的,就不属神(10节) 2.没有爱心的,仍住在死中(14节) 3.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15节上) 4.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15节下) 5.杀弟兄的,是属那恶者(12节) 三、我们当如何彼此相爱? 1.爱,就是为弟兄舍命(16节) 2.要让「神的爱」住在里面(17节原文) 3.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18节) 4.求神帮助我们遵守祂的命令(22节) 5.信祂儿子耶稣基督的名(23节) 6.藉神所赐给我们的圣灵,住在神里面(24节) 四、我们彼此相爱的好处 1.我们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稳(19~20节) 2.我们一切所求的,可以从神得着(21~22节) 3.我们就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我们的里面(24节) ── 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约翰壹书注解》 叁、其他纲目 【章题:基督徒相交的表现】 信息之一: 过圣洁的生活 经文:约壹3:1-12 一、神的儿女像神洁净一样 1-3 1.认识神的慈爱 1,(弗5:1;诗145:8) 2.得见神的真体 2,(来1:3;约14:9) 3.必像神的洁净 3,(来12:14;弗4:24) 二、神的儿女存神真道在心 4-10 1.有神的真道在心就不犯罪 4-5,(约16:33) 2.凡住在耶稣里面就不犯罪 6,(约15:5-6) 3.行义的才是义人就不犯罪 7-8,(罗6:16;8:35;启12:11;弗6:10-11) 4.因为他是由神生就不犯罪 9-10,(彼前1:23,25) 三、神的儿女听神命令相爱 11-12 1.相爱是神的命令 11,(约13:34-35) 2.相恨是人的行为 12 信息之二: 过爱心的生活 经文:约壹3:13-24 一、爱心的证明 13-17 1.爱是出死入生的 13-15 (1)世人若恨你们,不要以为希奇 13,(约15:18;彼前4:12) (2)爱弟兄,已经是出死入生了 14 ——舍命的爱 (3)恨弟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 15,(太5:21-22) 2.爱是舍命怜恤的 16-17 (1)主为我们舍命的爱 16,(罗5:8;弗3:18;太5:47-48) (2)我们舍命为主的爱 17,(约壹4:7-8) 二、爱心的行动 18-20 1.有外在的行动 18,(约壹4:19-21) 2.有内在的安稳 19-20, 三、爱心的命令 21-24 1.遵守的,良心无愧 21,(徒24:16;提前1:5) 2.遵守的,所求即得 22,(约15:7;诗1:2-3) 3.遵守的,彼此相爱 23,(约13:34-35) 4.遵守的,圣灵同在 24,(约14:19-24) ── 毛南春阳 【基督显现的目的】 经文:约壹3章 引言: 耶稣基督到世上来的目的。 一.显明神的爱(约壹3:1) 叫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就是重生有神的生命。爱是指永生(约壹2:25)和圣灵(约壹2:27)而说的。 二.显明神的像(约壹3:2-3) 叫我们像祂。指主第二次来临,但亦包含第一次。指信心,生命,爱心,圣洁,洁净自己。 三.显现除去罪恶(约壹3:4-5) 罪的刑罚,同在,和权势。得赦罪,得自由,得胜利(约壹3:6-9)。 四.显现除灭魔鬼(约壹3:8) 魔鬼的作为: 1.叫人自义。 2.叫人嫉妒。 3.叫人怨恨。 4.叫人存杀心,即作王,除灭别人。 5.叫人虚伪,不诚实。 6.叫人无亲情,杀害骨肉之亲。 7.叫人不悔改,不改恶行。 而主来就是要除去这一切。 五.使我们有爱的生命(约壹3:13-21) 1.主赐给我们爱的生命,我们当在主里彼此相爱(约壹3:13-15)。 2.彼此相爱;指行为(约壹3:16)。 3.有怜恤的心,指诚实(约壹3:17-18)。 4.遵守神的命令,良心无亏(约壹3:19-21)。 5.主住在我们心里,有圣灵为证(约壹3:22-24)。 ── 黄彼得 【基督徒生命的表现(二)】 经文:约壹3章 引言: 一.盼望像主(约壹3:1-3) 二.有不犯罪的表现(约壹3:4-12) 三.爱的表现(约壹3:13-24) 结论: ── 黄彼得 【彼此相爱】 经文:约壹3:13-24 引言: 一.我们如何能彼此相爱 二.如何彼此相爱 三.彼此相爱的福分 四.如不相爱 结论: ── 黄彼得 【神是义】 一、行义的原因(二29~三9)︰信徒行义的主要原因是通过儿女的地位对主显现而有的盼望 二、行义的测验(三10~18)︰行义的主亚测验是在乎爱不爱弟兄 三、行义的结果(三19~四6)︰行义的向神坦然无惧,心中有神的圣灵,就是承认主『道成肉身』的真理的圣灵。 ── 牛述光 【神的儿女(三1∼12)】 一、约翰在此发出一个赞叹,就是神给我们信祂之人的恩典是何等浩大,远超过我们所配得的!(三1∼3) 二、强调善与义的行为,这是一个拥有神的生命的人应有之表现。(三4∼12) ──《新旧约辅读》 【认清归属(约壹三1-12)】 一、 属于罪 1、
犯罪——违背律法 2、
犯罪——未认识神 3、
犯罪——属乎魔鬼 二、 属于神 1、
住在主里不犯罪 2、
从神而生不犯罪 3、
认识上帝不犯罪 ——王永悦 【神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 一、不自私的爱(1节)──动机完全是为我们 二、牺牲的爱(16节)──主为我们舍命 三、分别的爱(1节)──世人不认识 四、丰富的爱(1节)──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 五、改造的爱(2~3节)──我们必要像祂 ── 彭德歌《愿与你相交》 【约翰壹书第三章】 一、记得基督徒人生的特权(三1,2) 二、洁净的责任(三3-8) 三、从神生的人(三9) 四、神儿女的记号(三10-18) 五、惟一的测验(三19-24上) 六、波涛汹涌灵性生活在危险(三24下-四1) ──《每日研经丛书》 【辨别属神与属魔鬼】 读经:约壹三1~四6 一、从洁净的与犯罪的来分别(三1~10) 1.神的儿女是圣洁的,魔鬼的儿女是犯罪的 2.『犯罪』与『犯罪的』不同: (1)『犯罪』指偶然被罪迷惑而软弱跌倒(加六1) (2)『犯罪的』是有存心,对犯罪有安排,又计划,甚至以犯罪为职业 二、从爱人与恨人来分别(三11~24) 1.不但凡恨人、杀人的是魔鬼的儿女,而且凡行不义、不爱弟兄的,也属魔鬼(10,12节) 2.神就是爱;爱是从神来的,所以神的儿女必切实相爱 三、从信从圣灵与信从邪灵来分别(四1~6) ―― 蔡清宁《专题查经记录》 【怎样才能「像祂」(约壹三2)】 一、要追求公义而离弃罪恶(7~8节); 二、要追求生命而离弃死亡(9~10,14节); 三、要追求光明而离弃黑暗(12节); 四、要追求爱心而离弃忌恨(13~15,18节); 五、要追求圣灵而离弃私欲(24节); 六、要追求圣洁而离弃污秽(3节); 七、要追求真理而离弃虚假(19节)。 ── 徐松石《新约七公信撷华》 【主三次「显现」】 一、第一次显现──降生──为要除掉人的罪(5节) 二、第二次显现──复活──为要除掉魔鬼的作为(8节) 三、第三次显现──再来──我们必要像祂(2节) ── 徐松石《新约七公信撷华》 【相爱的实际(约壹三18)】 一、 不要——在言语和舌头上 1、
嘴上的 2、
口头的 3、
虚空的 4、
空洞的 二、 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 1、
实际的 2、
活出的 3、
得见的 ——王永悦 【坦然无惧的心约(壹三19-20)】 一、 心的归属——属真理的 二、 心的状态——得安稳的 三、 心的受教——有责备的 四、 心的保全——被查验的 五、 心的面对——能坦然的 ——王永悦 【神最清楚的命令(约壹三23-24v)】 一、 信——完全的接受 二、 爱——生命的流露 三、 遵——顺服的行动 四、 住——上帝的恩典 ——王永悦 【在施与上表现爱(三13∼24)】 一、由于我们是与爱和生命的根源──基督接触,固此在基督徒的生命中,自然就有爱心和新生命的流露,以致喜悦生命,厌恶憎恨。(三14∼15) 二、舍命的意义在此是舍己,这里所论的爱是在实践的层面上的,比较注重行动。(三16∼24) ──《新旧约辅读》 【分别为圣 约翰一书3章】 一丶是神儿女洁净自己3:1-3 二丶在主里面就不犯罪3:4-6 三丶因主是义必须行义3:7-8 四丶凡是神生必不犯罪3:9-10 五丶彼此相爱不效该隐3:11-12 六丶知主舍命就当舍己3:13-17 七丶诚实相爱不在口头3:18-20 八丶遵主命令行主所喜3:21-24 ──作者不详 【约翰壹书第三章】 一、基督过去的显现(三4∼10) 二、社会测验的说明:相爱(三11∼18) 三、离题而谈确据与定罪的心(三19∼24) ──《丁道尔圣经注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