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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第廿七章拾穗

 

【太二十七12依照马可的记载,把耶稣交给彼拉多是全公会(包括祭司长、民间的长老和文士)的决议。然而,马太却仅提及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或许他有意以此代表全公会(见31220)。

  彼拉多从主后二十六至三十六年任犹太地的第五任巡抚。根据犹太历史家约瑟夫的描绘,彼拉多是一位个性倔强且冷酷无情的人。──《中文圣经注释》

         早晨:  意味着天已亮,足以让公会正式聚会(路二十二66)。即等到天亮公会才能正式召开,因此大祭司和长老们就等天亮之后,才正式确定那在非正式会议中通过的,判处耶稣死刑的案件(二十六56-68)。因为当时犹太人受罗马的统治,没有权力判处死刑,只好把耶稣交给拥有判死刑权的犹太总督彼拉多,让他最后审判耶稣。此时正值星期五早晨,犹太历的尼散月(阳历34)13日。 ──《圣经精读本》

 

【太二十七1~26记录了大祭司和众长老在公会决定钉死耶稣后,把耶稣交给彼拉多,彼拉多又审问耶稣并吩咐钉十字架上的过程。期间插叙了犹大自杀的事件(3-10),四福音书(15:1-15;路二十三1-25;约十八28-十九16)中只有马太福音记录了此事。彼拉多曾两次审问过耶稣(11-1415-26),惟有路二十三8-12记录了两次审问之间希律审问耶稣的事件。 ──《圣经精读本》

 

【太二十七34希腊原词在新约里一般不译作后悔,而往往译成悔悟重新作人(因而得到宽恕)之类,此词在新约仅出现在几处,如:二十一2932,哥林多后书七8,希伯来书七21。在这里表达犹大虽有悔恨,却不得拯救之意是很贴切的。三十块钱是与撒迦利亚书十一1213相呼应(请看二十六15)。无辜之人的血是旧约惯用的表达法,出现在耶利米书十九4里。承当耶稣的的问题在第2425节中还会出现,所用词句也同,均表示责任要分清,其固定模式是:你自己承当吧。于是,犹大虽悔恨,却无法摆脱罪责;但与此同时,祭司长和长老(注意此处的官称与二十六3,二十七1等处同)接受并使用这笔血债钱,说明这些人在二十三2936所说的罪恶之上又加上了一笔血债。──《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七3~10四福音书中只有此处记录了加略人犹大自杀的事件,除此之外就是使徒行传略微记录了相关的事件(1:16-19)。但这两段记录之间尚存在一些差异,:①买田的人(6-8;1:18);②血田的由来(6-8;1:19)。这可能是因为马太与使徒行传的作者看问题的角度不同,他从耶稣如何成就旧约预言的角度记录了耶稣的受死,以及相关的重大事件。加略人犹大自杀的事件表明,犹大虽然未能真正悔改,但他最终还是承认了耶稣的清白,这一承认本身意味深远。 ──《圣经精读本》

 

【太廿七3~10卖主犹大怎样死的?血田应验哪一位先知的话?】

1、卖主加略人(似犹太南境人,书十五25)西门的儿子犹大(约六71,太廿六14,可十四11),按马太福音记说,他是「吊死的」,但照使徒行传记载,「这人用他作恶的工价,买了一块田,以后身子扑倒,肚复崩裂,肠子都流出来」而死的(徒一18),这两处经文记说虽然不同,但很切合实际的情形,在据传说,祭司长用犹大卖主的银钱所买的窑户那块田,是在耶路撒冷城外南边的欣嫩谷中(耶七31,十九6),这谷的南方有徒绝的石坠,高约二丈五尺至四丈余,在谷上的沿边生长些橄榄树,注视家以为犹大是用绳子或自己的腰带,将自己吊在那里的一棵树上,只因这绳子或腰带,或是树枝忽然断了,以致扑倒跌在谷底的盘石上,肚复崩裂,连肠子都流出来了,可知他的结局是人才两空,落得一身悲惨的下场。

2、「所以那块田,直到今日还叫作血田,这就应验了先知耶利米的话说:『他们用卅块钱……买了窑户的一块田。』」(太廿七8-10),这一段的预言,在耶利米书中并无记载,却在撒加利亚书十一章1213节,有如类似的话,这个问题可有下面几种解法:

①有人认为这是耶利米口头上说过的话,当时没有记载在耶利米书中(如犹1415),但以后被撒加利亚先知把他的话记下来(亚十一1213)。考撒加利亚书(如耶十八11,卅一27,卅三15,廿三5,七24)等处经文在词句上,或意思上相似,可见撒加利亚对于他的前辈先知耶利米的话,极为尊重和领受,因此记下他的话来,仍然可以说是应验了耶利米的话(参耶十八1011)。

②有人设想,因亚十一1213节所记的,不过是重复耶十八至十九章之预言特点,而马太是意译这两处的话,那是和合这两位先知的预言,所以提说是应验先知耶利米的话,如同玛三1节与赛四3节,为马可和合这两节的预言,是说正如先知以赛亚书上记着说的一样。(可一23)。

③据犹太法典上的话说,古时耶利米书,是列为旧约先知书的首卷,正日诗篇是旧约圣卷写作的首卷一样(参路廿四44),因此,马太所记这预言,亦特提说是应验了先知耶利米的话,以他为首的名字,从太十六4节中,「门徒说是耶利米,或是先知里的一位。」这一句话的意思,可以看出犹太人是以先知耶利米为其着先知书之为首者。

④有人认为在原文中没有提到先知的名字,乃是说,这就应验先知的话,如同一22,二515,十三35各节所说的一样,请看马太福音曾经三此引用撒加利亚书上的话(太廿一5,亚九910,太廿六31,亚十三7,太廿七910,亚十一1213),却没有一次提到撒加利亚的名字,可想而知,古时圣经抄写家,会有两种发生的错误,他们不但是添上一个名字,且是舔错了名字。

⑤另有人以为这是古时圣经抄写者,误将撒加利亚(Zechariah)的名字,写成为耶利米(Jerimiah原音是耶利米),因为古卷上名字,有时是简写的,按希腊文这两个名字的简写,只有一个字母不同,以致混错了,或者如马丁路德说,这是马太自己写错了,但这些揣想皆是毫无证据的,仅作参考而已。——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太廿七3~10加略人犹大是怎样死的?】

     根据马太福音二十七3-10可知,加略人犹大向犹太当权者出卖了耶稣后,懊悔不已。犹大带领兵丁往客西马尼园捉拿耶稣,获得三十舍客勒银子作为赏赐,他后来想退回这三十两银子,祭司不接受,因为三十雨银子是血钱,不宜奉献给神。于是,犹大将银子掷向圣殿府库,散落在地面,他自己离开耶路撒冷城,上吊而死(hanged himselfapenxato,apancho的不定式反身语态第三身单数,从主前五世纪开始,这个字就有上述用法)。犹大用一条绳,一端缠着自己的颈项,一端紧系树枝;然后,犹大从树上跳下来。这样,就结束了他的生命。

在使徒行传一18,彼得向其余的使徒指出加略人犹大的悲惨结局,以及要选一人填补他的空缺。彼得说:「这人用他作恶的工价,买了一块田(chorion)。」这个字展示了两方面的含义,犹大自己与田主联络,用他出卖耶稣所得的报酬买了一块田;另一个可能性是彼得以讽刺的口吻说出这句话,指出犹大已得到了一块田,但这块田成为他葬身之所。从上文下理看来,后者较有可能。

使徒行传一18继续指出:「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肠子都流了出来。」从这节经文看来,犹大上吊的那棵树,长在悬崖边,系着犹大尸身的那段枝干是早已枯谢了的。(时至今日,考察传统上指犹大上吊而死的那处峡谷,仍可看见很多枯了的树。)已枯的枝干挂着一个成年人的尸身,只要大风一吹,枝干必会脱落,下堕深坑里。从马太二十七51显示出,耶稣死时,刮起了一股狂风,甚至圣殿里的幔子都裂开了。与此同时,突然有一阵地震,还有一场暴雨雷电,天上乌云密布,遍地都黑暗了(太二十七45)。从当时的天气变化可知,犹大上吊死后,枝干抵受不住狂风吹袭,亦承不起尸体的重量,便掉入深谷。── 艾基思《新约圣经难题汇编》

 

【太廿七4知罪而不信靠主的恩典,叫犹大成为「沉沦之子」。―― 倪柝声《读经心得》

 

【太二十七5犹大就把那银钱丢在殿里,出去吊死了。

    把银钱丢在殿里回应撒迦利亚书十一13的话,那里表示见弃的牧者对民族领袖们的轻蔑,这里的殿(原词 naos是指只有祭司才能进入的祭司内院)也将祭司们牵涉在内,他们不得不拾起那些钱(请看 Garland, p.199脚注)。吊死了在新约中只用了这一次(并不奇怪!),不过七十士译本的撒母耳记下十七23却用它来描写背叛了朋友大卫的亚希多弗的自尽。──《丁道尔圣经注释》

         出去吊死了:倘若加略人犹大认识到耶稣无罪,并且领悟到他就是旧约所预言的弥赛亚,那么他必定在神面前忏悔,而不会出去自己吊死。但他的灵眼最终还是晕昧,可以说这成就了耶稣所宣告的诅咒。关于为何说在神面前自杀是一种罪,请见撒上31:3,4,“自杀和安乐死”。 ──《圣经精读本》

 

太二十七5马太说卖主的犹大是吊死的,何以路加在使徒行传一章18节说他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而死?】

    这两处的记载并没有矛盾,反倒相配合。犹大是吊死的,传说他吊在耶路撒冷城外南面的一棵橄槛树上,可能与那稣被钉在十字架上同时。当时地大震动(太二十六章51节),盘石也崩裂,犹大自己挂上的一棵橄榄树也震动,树枝震断,犹大便仆倒在地上,肚腹崩裂,肠子都流出来了。――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太二十七5~6路二十一1~2那穷寡妇投两个小钱在“库”里,与卖主的犹大后悔时所丢的钱在殿里,后来那三十块钱不放在“库”里的“库”是否相同?】

    不同!这穷寡妇把两个小钱投在“库”里的库字,原文GAZO-PHULAKION ya*仰入alctov是指着圣殿中“妇女院”里面的一个“库”而言,应译为“院库”。男人到“院子”里去见祭司办理献祭手续时,妇女们只能在妇女院与孩子们在该处等候,并在该处敬拜主。该处也是人山人海之处,院中的“院库”是很巨大的一个木箱,箱上有十二个倒过来的喇叭口,各人依照自己所属的支派将钱投入不同的喇叭口中。主那稣曾教训门徒说:在施舍时“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一语,便是指投钱入这“院库”奉献箱而言。这也是人们“自由奉献”之处,所以许多人也秘密将款项投在此箱中。

    至于祭司们所说,不可将犹大卖主的三十块钱放在“库”里的“库”,原文“各耳板”KORBAN fCopu同字。马可福音十一章11节说那不孝之子推辞不供养父母时所说的“各耳板”,便是这个“殿库”。以色列人如果向上主许过愿,便在还愿时将自由奉献的款项投入祭司所看见的“殿库”奉献箱中。这殿库也是放丁税之处(太十七章24节)。这库是放在“内殿”里的,所以应该称为“殿库”(参看时代真理第一集“洁净我们的圣殿”一文中有关内殿与全殿的分别)。――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太二十七68祭司长用这笔血债钱买下窑户田的决定,正应验了下面引的几节旧约经文,同时也为血田一词的原称亚革大马提供了来源;使徒行传一1819也将它与犹大之死相联系,不过方式不同。据传,亚革大马的原址在欣嫩子谷,是产陶土的地方(故原有窑户田之称)。若马太当时确知这一地点,那这节与耶利米书十九113的联系就显而易见了。因为那里说在欣嫩子谷埋葬尸首,以致使该处成了满了无辜人的血的地方,又名杀戮谷,而且还谈到了窑户的瓦瓶。奇妙的是,窑户一词又出现在撒迦利亚书十一13里,也是一个在耶和华的殿中得了三挂银钱的人。在撒迦利亚书的古利亚文版本中,仅一个字母之差,窑户便成了库房RSV采用了后者),因此不少人相信马太对两种版本都熟悉,故在自己的版本中兼而用之。其实在这个故事里,库房并没有什么作用,重要的是窑户耶和华的殿(均出现在希伯来文版本中),它们才是这几节的中心,是应验经文的主要事情。库可能是本来存放付给犹大的钱的地方,殿中多出的钱存在库里是正常的,不过付给犹大的钱成了血价,已不洁净,不能再放回库中。买块冢地(本不洁净)倒是恰当的用途。──《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七9先知耶利米的话,实际上是指亚11:12,13的话语。 ──《圣经精读本》

 

【太二十七9为什么马太二十七9将撒迦利亚所说的预言指为出自耶利米?】

     马太二十七9-10指出,用加略人犹大的三十两银子买窖户的田,亦应验了旧约的预言:「就应了先知耶利米的说话,他们用那三十块钱,就是被占定之人的价钱,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买了窘户的一块田。这是照着主所吩咐我的。」颇值得我们留意的是,这预言大部分的确来自撒迦利亚书十一1213,后者有以下记载:「我对他们说,你们若以为美,就给我工价,不然,就罢了。于是他们给了三十块钱,作为我的工价。耶和华吩咐我说,要把众人所估定美好的价值,丢给窖户。我便将这三十块钱,在耶和华的殿中,丢给窖户了。」撒迦利亚书的预言,与马太所引述的有显著分别。先知书所记的,是先知付出三十块钱;但马太福音的重点却是向窖户买一块地。撒迦利亚书绝口不提买地的事;事实上,甚至没有与田地有关的字句。

    但当我们翻阅耶利米书三十二6-9,就看见先知在亚拿突买了一块地。第十八2描写耶利米在窑匠家中观察他用泥作器皿。第十九2指出,有一个窖匠住在圣殿附近,他的工作室则在欣嫩子谷。耶利米书十九11有如下记载:「……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要照样打碎这民,正如人打碎窑匠的瓦器,以致不能再囫囵。并且人要在陀斐特葬埋尸首,甚至无处可葬。」由上述多段经文看来,撒迦利亚将价银抛给窑匠,乃遥指耶利米的象征性行动。只有耶利米提及窑户的田,这正是马太所援引的经文重点所在,因此,马太是将撒迦利亚和耶利米的预言总括在一起。另一方面,若将两位先知比较,耶利米是较为人熟悉的一位;因此,马太就将这段预言归入耶利米名下。

这里可列出一个相似的例子,就是马可一23,将玛拉基书三1及以赛亚书四十3撮在一起,而这段引句乃出于以赛亚。在这情况下,是记载了那较有名气的先知的名字。在公元一世纪那时候,文字创作或记事都有这种习惯,故此,我们毋须诧异福音书作者援引旧约预言的这种方式;我们亦不能因为新约作者不依照现代写论文的方式,不加以注脚及注明出处,就加以谴责。(要待抄传的经卷成为正典全书,有出版社印行,才可注明引句出自何卷何段。)── 艾基思《新约圣经难题汇编》

 

【太二十七910这段旧约的引句是来自先知撒迦利亚的话(十一13),马太自由意译以被估定之人的价钱来指耶稣被卖的价钱。马太提及这段引句是取自先知耶利米的话;耶利米本身的确买过一块田地(耶三十六615),也曾探访过窑匠(耶十八24)。──《中文圣经注释》

 

太二十七910 “他们用那三十块钱……买了窑户的一块田”等豫言,马太说是应了先知耶利米的话,其实是先知撒迦利亚的话,马太是否作了错误的记录?】

    一、第一个解释法是,认为抄圣经的人因为不小心而抄错了。马丁路德则大胆他说,马太自己写错了。

    可能是多次抄经之故,把撒迎利亚ZECHARIAHnz721写成耶利米(原音为耶利米亚)JEREMIAHn2p刁了,这两个字容易看错。

    二、是耶利米口说的话,并未记在耶利米书中,但撒迦利亚把耶利米的话记下来,因此仍然可以说是应验耶利米的话,那是耶利米书十九章10ll节所记,耶利米打碎窑匠的瓦瓶之时曾说的话。

    三、犹太人法典上曾说过,古时旧约先知书以耶利米书为第一卷,正如以诗篇代表旧约一切诗歌一样。因此,一切先知的豫言,都可以说是先知耶利米的话。主那稣问门徒,众人说他是谁的时候,门徒也说有人以他为耶利米(太十六章14节),证明犹太人一向以耶利米为着先知书者之首。

    四、最后一个解释是:马太福音本来是用亚兰文写的,亚兰文原本无耶利米之名,后来马太重写此福音时改用希腊文。可能由后代抄经者根据第三种解释者所说的惯例,加上耶利米之名。――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太二十七11你是犹太人的王吗:该亚法问耶稣“你是弥赛亚吗”(二十六53);彼拉多则问“你是犹太人的王吗”,由此可知他们各自主要关心的是什么。正确地进行价值判断并追求真正有价值的事物,这是至关重要的。倘若不是如此,人的一生就要归于虚妄。关于耶稣不仅是犹太人的王,也是全人类之王的这一事实,请参照二十五34的注释。 ──《圣经精读本》

 

【太二十七11~26描绘了彼拉多两次审问耶稣之后,最终将耶稣判处死刑并交给兵丁的场面。犹太百姓和彼拉多各自犯了如下的过错:①平日里犹太群众以为耶稣是伟大先知而追随他(6:24-26),但当他们知道靠着耶稣摆脱罗马的统治而独立的梦想破灭时(二十一6-11),尽管他们也承认耶稣是无罪的,但就想杀掉耶稣一解其恨(25);②彼拉多则犯了无法挽回的罪。i.明知耶稣是无罪的,犹太人是因为嫉妒才起诉他(18);ii.虽然他的妻子曾劝告他该怎样正确对待耶稣(19);iii.但为了保住自己的权益而屈服于愚昧的群众的压力(24);iv.最终将耶稣判处死刑。他们的这些行为无异于加略人犹大的罪,绝不能姑息宽恕,因此:①犹太人照着他们自请的诅咒(25),A.D.70年以后就失去家园,流浪了将近2000多年,并遭遇了数百万同胞惨遭杀害的悲剧;②彼拉多担当了杀害耶稣的首要责任(使徒信经),直到今日仍受到圣徒们的诅咒。圣经说,假若我们亲自领受神的话语和来世的能力之后再堕落,就等于把升天的耶稣拉下来重钉十字架,是明明地羞辱他(6:6)。因此我们不该忙着先定他们的罪,或嘲笑他们,乃是要谨慎,不要使自己重蹈覆辙(13:1-5) ──《圣经精读本》

 

【太二十七1214这里再次强调耶稣的沉默(如:二十六6263),无疑是影射以赛亚书五十三7的话。耶稣的沉默,绝不仅出乎彼拉多的意料之外〔贺兹曼(Holtzmann)指出沉默往往不表示犹太犯人无言以对〕;更重要的是使这位巡抚在判决时不知所措──“罗马的审判官们不愿给未加辩护的犯人判刑(参,徒二十五16),所以法院曾建立了制度,给被告三次答辩的机会,然后进行缺席宣判(SherwinWhite, pp.2526)。──《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廿七131632彼拉多,巴拉巴,和古利奈人西门是何等人?】

答:关于这三人的出身背景,在圣经中无多少详细的记载,但主耶稣在被钉十字架上,却是发生了直接的关系,在此谨就圣经虽记与历史传说分述如下:

①彼拉多——意带枪的,系为罗马皇帝该撒提庇留委任他为犹太省的巡抚(省长),时在主后二六至三六年间,他是古义奈利人,其本族有名叫本丢者,蒋勇善战闻名于世,因此本族常以此名加之,如彼拉多,又称为本丢彼拉多(路三1,徒四27)。他的为人极不公义,贪图贿赂,时常引起犹太人的公愤(路十三1),当他审判耶稣三此查不出来可犯死罪的时候(路廿三41422),却不听他的夫人劝告,为惧怕犹太人生乱,竟将耶稣鞭打了,又交给犹太人钉他十字架(太廿七19-2426)。关于他的以后人生如何,圣经未有明记,但按历史所考,时在主后三六年,叙利亚的巡抚知道犹太人原是反对彼拉多,就奏明于该撒提庇留,彼拉多定意要去罗马向该撒自诉,不料行至中途,提庇留驾崩了,新该撒屏气彼拉多于地中海西岸的一座城里,因此就自杀而死,他的妻子普洛丘拉(Procula),据遗传说,就成为一个基督徒了。

②巴拉巴——意父亲之子,按马太福音说,他是一个出名的囚犯(太廿七6)。马可福音说,他作乱的时候,曾经杀过人(可十五7);路加福音说,他在耶路撒冷城内杀人被下监里(路廿三19);约翰福音说,这人是个强盗(约十八40),在使徒行传记说,他是一个被释放的凶手(徒三14)。从这记述情形看来,他虽是杀人犯子,又是强盗,尤为犹太人所称赞,因为他作乱的缘故,是为抵制罗马人的统制,是当时的革命家,有神学家认为这个囚犯的父亲,为犹太教的拉比(即夫子,太廿三7),所以犹太人的祭司因怜爱他的父亲,乃设法拯救他出监,彼拉多为徇犹太人的规矩,讨他们的喜欢,在逾越节释放一个囚犯(约十八39),就照他们的要求把巴拉巴释放了,而将耶稣钉上十字架(路廿三25,约十九1516)。据说古时的新约书中,就将这两字删去,乃称他为巴拉巴,在初期教会的传说中告诉我们,这人深知耶稣替他受死,他倒平安稳妥得了释放,为了传扬八字,「祂为我死,我为祂活」,如此他曾在小亚细亚一带地方传扬福音,为主作了美好的见证。

③古利奈人西门——古利奈是非洲北部,埃及以西之吕彼亚省内的首城,当主前六三年,为希利尼人(即希腊人)所建造的旧居留城,至主前九十六年成为罗马帝国的属地。此城住有许多犹太人,在新约圣经中屡次提到古利奈人,有听道信主的,在耶路撒冷设有他们的会堂,并且从各处传福音,领了许多人归主(徒二10,六9,十一19-21,十三1-3)。西门——意听者,由这名字暗指他是一个犹太人,他所遇到要背主十字架的事,可能是他信主的一个时机,按马可福音十五21节所记,西门就是亚历山大和鲁孚的父亲,显明这两个人在教会中是人所共知的,很有名望,有人以为罗马书十六章十三节所记的鲁孚与他的母亲问安,看他如同自己的母亲,与他家人建立了深厚的情谊。西门这人从乡下来,大概是到耶路撒冷守节,被带耶稣的人抓住(路廿三26),就勉强他同去跟随耶稣,替祂背十字架(太廿七32),可想而知耶稣背着自己沉重的十字架(约十九17),是因祂受了鞭打痛苦的肉身所负荷不了时,而由西门代替了,试想当时的情景,真是令人悲伤而感怀不已。——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太二十七14连一句话也不说:  (二十六63) ──《圣经精读本》

 

【太二十七15巡抚有一个常例,每逢这节期,随众人所要的,释放一个囚犯给他们。

    在一特殊的节期释放囚犯是古代世界一通行的习俗。──《中文圣经注释》

 

【太二十七1618使用复数他们,令人有些奇怪,是指众人15节)吗?他们对应释放谁早已成竹在胸。巴拉巴(阿巴之子,在亚兰文这个名字叫起来简直就像阿爸(天父)之子)在马可的记述中是一个参与当时暴动的叛乱份子(参38节,那里的强盗也可能是指抱有政治目的的匪类),在犹太人眼中宛如罗宾汉型的义盗。出名的是褒贬两用的词,在罗马统治者眼里他无疑是一名恶名昭彰的盗匪,但在众人心目中他显然受人爱戴。彼拉多力图推卸责任,以免用捏造的罪名(18节已暗示)给一个未得申辩的犯人判罪,其实是很愚蠢的;就算耶稣还受到一些人的欢迎和支持(见下面22节注释),这群充满民族主义激情的人们也不可能接受由罗马当权者提出的人选成为被赦的对象:他们的主意早已拿定。──《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七1620~21何以犹太人竟要求释放一个作乱杀人的强盗巴拉巴而不愿释放称为基督的那稣?】

    有两个可能的原因:

    第一:巴拉巴是个强盗,又是作乱杀人的,这是路二十三章19节和约十九章40节的评语,相信这种评语是正确的。但犹太人却认为巴拉巴是当时的“革命家”,是反对罗马统治的民族领袖,正如“丢大”和“犹大”也曾被认为基革命家一般(参看使徒行传五章36-

37节),所以犹太人要求释放巴拉巴,他们可能相信巴拉巴被释放有助于民族的革命事业。

    第二:在耶路撒冷(旧城)中有一处被称为“基督的监狱”,人们相信为那稣以前受彼拉多审判的地方。本书作者1962年曾到该处研究,见该室有二层,第一层即入室处,有那稣受审的地方,室不大,约百余方尺。该处有地下室一层,是古时拘留囚犯等候审判之处,墙上有许多由石凿出的圆圈,据说是将捆绑囚犯双手的绳子吊在该处者。不料在地下室的一角又有更低的一层地下室,该第三层有一个深七、八尺,直径三尺的土坑,据说巴拉巴曾在此处囚禁甚久,该处黑漆一团,暗无天日。但在上面第一层开审时,巴拉巴在坑中是可以听得见的。犹太人在控诉那稣时,也很容易想起他们的革命家被囚在第三层地下室,所以要求彼拉多释放他。――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太廿七18彼拉多的罪!―― 倪柝声《读经心得》

         知道:若人因无知而犯罪,那么受责备只是犯罪行为;但若是明知故犯,受责备的不仅是犯罪行为,连违背良心的罪也要受责备。正因如此,明知犹太人是因为嫉妒才告耶稣,却仍把耶稣交给兵丁钉十字架的彼拉多之罪才是不可原谅的。 ──《圣经精读本》

 

【太二十七19正坐堂的时候,他的夫人打发人来说:这义人的事你一点不可管,因为我今天在梦中为他受了许多的苦。

    这是马太特殊的经节,非为申辩耶稣的清白而加上的;只在说出彼拉多的妻子不要她的丈夫参与谋害这位无辜的人。

  义人指无辜的人。

  梦这是马太写作上的特征,以梦作为启示的媒体(一20,二121319)。──《中文圣经注释》

         根据教会的传承,彼拉多的夫人名叫Claudia,她是随丈夫到巴勒斯坦之后才相信耶稣的。要注意的是她在梦中因耶稣而受过苦,所以劝告彼拉多,但彼拉多却没有接受,还是判耶稣死刑。由此可知,听到正确的劝告后当谦卑地接受是明智的。从经文所记录的当时情况来看,彼拉多妻子所做的梦并不像神对亚比米勒的那种特别启示(创二十3,6)。可能她是因为罗马兵丁介入逮捕耶稣的事件而做了恶梦。 ──《圣经精读本》

 

【太二十七2023马太强调他们都要求把耶稣钉十字架,说明这并不是少数人七嘴八舌的窃窃私语,而是很强的声音,马太是在为他第25节那可怕的高潮作准备。在耶稣被拿之前,马太还十分小心地把人群(众人)和他们的领袖们区分开,现在已无区分的必要,他们众口一词地要将耶稣置于死地(20节的众人与二十一946,二十二33,二十三1等处的众人在原文是同一个词)。──《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七24洗手……罪不在我:这不仅是想要逃避责任的卑怯的行为,而且是因惧怕群众而向后退一步的软弱的行为。但不能说因为彼拉多在犹太人面前洗手就能赦免他杀害耶稣的罪。因为得到神的赦免的方法只有悔改认罪并洁净心灵,而不是借着洗手来逃避责任(2:13) ──《圣经精读本》

 

【太二十七25这是圣经里经常出现的惯用手法(撒下1:16;3:28;徒十八6;二十26),意味着承认自己的罪。众人都回答说:表明全体犹太人一起杀害了耶稣。因此整个民族都负上了极其悲惨、昂贵的罪的代价。自从A.D.70耶路撒冷被毁以后(二十四1-28)1948年重新建国之前,他们流离失所,遭到纳粹的大屠杀。但不能忽视的是,在这种境遇下,犹太民族中敬畏神的诚实人,也同所有犹太人一同担负民族之罪。但其灵魂必蒙神的保佑和拯救(二十四13,22)。敌对神的人必照着自己的嘴所说的诽谤和侮蔑最终受咒诅,可想而知,其祸是多么可怕(140:9) ──《圣经精读本》

 

【太二十七2526以洗手表清白(或洁净)是属犹太人的宗教仪式(申二十一67;诗二十六6),而非罗马人的习俗。不过,彼拉多对耶稣的罪状没有作正式的宣判,仅让群众来担当治死耶稣的罪行。

  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 众人所说的这一句话是指倘若这人(耶稣)是无辜的话,则他们愿意担当治死他的一切责任(他们当然认为这人是有罪的)。但马太却认为这是预言犹太人将受审判的凭据,因为他们不但不接受这位弥赛亚,反而把他钉死在十字架上。

  以鞭(装有小块骨头和金属的皮带)打即将被钉十字架上的囚犯,以使其身体软弱是罗马人一惯的作法。鞭刑是罗马人惩罚罪犯的一种方式,也为犹太人所采用(太十17;徒五40,二十二19;林后十一25)。──《中文圣经注释》

 

【太二十七27巡抚的兵就把耶稣带进衙门,叫全营的兵都聚集在他那里。

   巡抚的兵不是罗马的正规营队,而是从周围地区的非犹太人(如腓尼基人、亚述人,可能还有撒玛利亚人)中临时抽调的后援队伍。他们对犹太人绝无好感,把一个犹太人的交给他们任意摆布,在他们看来真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正可借此发泄他们的反犹情绪。正是由于这种反犹情绪,此事发生数年之后在亚历山太也发生了类似的事件(Philo, In Flaccum3639)。总之,全营的兵(按正规理解,约有六百人)都集中来对付这一终生难遇的罕事,也不为夸张。AB 译为:全营列队肃立在祂面前,好似祂在检阅仪仗队──《丁道尔圣经注释》

         衙门:是居住在安东尼奥要塞的总督府邸,有罗马军队驻扎在此<绪论,罗马行政及军队制度> ──《圣经精读本》

 

【太二十七27~31记录了从彼拉多手里接管耶稣的兵丁,在钉十字架之前戏弄咒骂耶稣的场面(15:16-20;约十九2,3)。从这里我们可以赤裸裸地看到人性之恶,他们丝毫没有理由如此对待耶稣,但为了从中得到病态式(Sadism)的快感而百般折磨耶稣。倘若他们知道耶稣真是人类的弥赛亚,是万王之王,就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因此耶稣也祷告神“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路二十三24),并默默承受一切。与犹太人嘲笑耶稣是弥赛亚不同(40,43;二十六67,68),兵丁戏弄耶稣是王,这可能是因为他们只是将耶稣视为争取犹大独立或夺取希律王权的革命者之类,并非具有犹太人所持有的弥赛亚思想(二十七11) ──《圣经精读本》

 

【太二十七27~66这里描述了耶稣基督被钉十字架而死的救赎史之高潮。这十字架事件是人类历史上空前绝后的伟大事件,可以说耶稣在世上的33年时间都是为这一瞬间准备的。十字架事件彰显了超越人之常识的神之真理,是充满悖论的事件。神拯救人类的救赎计划并没有靠着以色列民族的解放或政治改革完成,乃是借着卑微的死囚拿撒勒人耶稣的十字架事件成就的(林前1:18)。自从旧约时代以来,众灵魂在律法的桎梏与死亡的阴影之下痛苦地呻吟,但十字架事件成为一个转折点,从律法中解放了众人并带领他们到阳光灿烂的永生中。这是和平与回归的桥梁,重新架起了因罪而断绝的神与人之间的关系(提前2:5,6)。四福音书都记录了十字架事件(15:16-47;路二十三26-56;约十九17-42),只是每卷福音书都稍有不同。 ──《圣经精读本》

 

【太二十七28~29朱红色袍子:指罗马军官所穿的短红外袍。但可15:17;约十九5则记录罗马兵丁给耶稣穿的是“紫袍”,紫色象征王权。罗马兵丁把耶稣穿的衣服比喻为王服;把荆棘冠冕比喻为王冠;把苇子比喻为皇杖;并以“恭喜犹太人的王啊”来比喻“该撒万岁”,这一切都是在彻底地亵渎并嘲笑讽刺耶稣的王权。 ──《圣经精读本》

 

【太二十七2830所谓的朱红袍子实际上就是士兵的红斗篷,用来代替王的紫袍。苇子则代表王节,荆冠假作王冠。他们就这样把耶稣装扮成为一个登基的王,还让人照希腊王要求的那样跪在祂的面前。恭喜犹太人的王啊!可能是用来模仿欢迎该撒这句正式的口号。到第30节对耶稣进行肉体上的虐待之前,整个情景还谈不上蹂躏,只是戏弄而已。哈特(H. St J. Hart)甚至认为,给耶稣戴的王冠是仿效东方某些帝王的冠冕,周围有四射的光线有如太阳,所以耶稣冠上的刺(即枣椰树呈刺状的托叶)本应向外而非朝头部刺入的。──《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七31戏弄完了,就给他脱了袍子,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带他出去,要钉十字架。

    罪犯通常都是光着身子拉出去钉十字架的。这里让耶稣仍穿上祂自己的衣服,照例是对犹太人不能接受此作法的一种让步。第35节还要谈到耶稣的衣服。至于王冠和王的其它标帜是否也拿掉了则没有表明;布尔兹勒(Blinzler, pp.244245)认为一定是拿掉了,因为士兵是不许当众戏弄犹太人(特别是称作犹太人之的人)的,所以说,传统耶稣十字架受难的图画,凡在耶稣头上绘有荆冠的一律不对了。──《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七32他们出来的时候,遇见一个古利奈人,名叫西门,就勉强他同去,好背着耶稣的十字架。

    犯人必须背到刑场的仅是十字架的横杆──竖杆早已立在当地,只待将横杆钉上了。即使如此,横杆的重量也可想而知,耶稣遭鞭打和苦待之后无力扛起它,并不意外,这时强征一名代扛者(见五41那里所用的动词同此)也是常有的事。西门恰巧路过,就被强征作了代扛人,可是根据他的名字和对他家庭的记载(见可十五21),很可能正因他做了这件事而后来成了耶稣的门徒。──《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廿七32{\Section:TopicID=300}主背负十字架

问:马太福音二十七章三十二节,马可福音十五章二十一节,路加福音第二十三章二十六节,都是记古利奈人西门背主的十字架;怎么在约翰福音十九章十二节,记主耶稣背自己的十字架出来,到了一个地方?……是在途中(24)叫这个西门来代替么?

答:四处圣经合起来看,就甚么难处都没有了。我们若将四福音合起来看,我们就得当时历史的秩序:约翰:「他们就把耶稣带了去,耶稣背自己的十字架出来。」马太:「他们出来的时候,过见一个古利奈人,名叫西门。」马可:「从乡下来,经避那比方。」路加:「他们就抓住他,把十字架拦在他身上,叫他在耶稣后头背(原文)。」约翰:「到了一个地方名叫髑髅地,希伯来话叫各各他。」路加福音的原文来看,古利奈人西门乃是与主同背十字袈,不过主在前头,他在后头而已。所以,这故事是:主背十字袈出来,遇见西门,众人强他帮主同背负十字袈,一直到各各他。―― 倪柝声

 

【太二十七32~44记录了耶稣在各各他被钉十字架的场面。时间是上午九点,即犹太时间“第三时”(15:21-32) ──《圣经精读本》

 

【太二十七3334各各他据推测是郊外一个固定处死犯人的地方,位于一个百姓聚集之处,所以在这里用钉十字架的酷刑处死犯人最能起杀一儆百的效果。圣墓教堂(希律时期位于耶路撒冷城墙外面)看来最像是各各他的原址,当然至今尚不能肯定。用苦胆(据马可说是没药)调和的酒一般看作是可以减轻被钉痛苦的一种麻醉性饮料,散合俊(Sanhedrin43a)告诉我们,耶路撒冷的才德妇人们曾拿此种饮料给将死的犯人喝(这是受箴言三十一67的启示而作出的行为)。若确如上述,则耶稣拒喝可能表示他决心要完全清醒地经受一切他所必须经受的。不管怎样,在马太看来,这句话的主要意义在于它和诗篇六十九21的关系(特别是这里也用了七十士译本的苦胆,而没用没药,在下面第48节还要重复这句话。诗篇第六十九篇与第二十二篇的话在耶稣受难的整个故事中一再强调,表明耶稣正是那两篇中所说的受苦难的义人──《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七3360现今在古城耶路撒冷,有两处均被公认为各各他及那稣空坟墓,是何理由?】

    -、有一个地方是被天主教人士公认为各各他及那稣空墓,该处在现今耶路撒冷城内西北地区,他们是根据罗马帝国历史去发现的,但其中实在有许多使人难以置信之处。一般解经家都坚持希伯来书十三章12节所说的“那稣在城门外受苦”一语,所以那稣被钉之处各各他及埋葬的坟墓一定是在城外。天主教人士谓,现在城中的“圣墓堂”地方(HOly SEPULCHRE),是在古耶路撒冷的城外,所以与圣经所载符合。现在的耶路撒冷城是纪元后130年所扩建的所以将以前城外的各各他包括在新城之内。这是有罗马历史可追寻和根据的。该圣墓堂是一所很大的礼拜堂,其中有一处被指为耶稣的空坟墓,旁边不远有一土台则被指为各各他。天主教徒每年在受难时期,由欧非三洲各前来朝圣,在该处膜拜。

    二、第二个地方是1949年由歌登将军发现的(GEN.GOR-DEN),就是现在为全世界多数基督徒相信的,该处称为“墓园”(GARDEN TOMB),在现今耶路撒冷之北,距大马色门不远。站在大马色城门口较高之处,便可以看见对面有一小山,有两大洞,颇似死人骨头的两只眼,因此古时称之为“骷髅地”。在该处之上有一平坡,犹太人传说那是古时的刑场,在该处之后有一花园,园中有一坟墓,这一切记载与约翰福音十九章172041等节相似,因此许多人与歌登将军的看法相同,认为这是昔日的各各他坟墓。每年复活节许多基督徒在该墓园举行复活节晨曦礼拜,空墓及墓园均保持清洁,不许任何人用天主教徒的方式在该处膜拜。

    可是上述两处都无充分的证据,证明实在是主那稣被钉及埋葬的地方,近年来较多基督徒相信第二处是真确的,然而相信第一处是真确的基督徒,也为数不少。――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太二十七3536一般来说,遭处决的犯人的私物都归给掌刑的刽子手。但就连这件平凡的事,马太也看出是诗篇二十二18的应验。第46节耶稣在十字架上发出的喊叫,首先引起我们想到的无疑也是这篇诗篇,此外还有几处的回应也都包含在这段记述中,如:3943节等。士兵的职责就是要看守这些被处死的犯人,当然是为了防止任何骚乱的发生和有什么解救行动;对马太来说,强调士兵的看守之所以重要,是要为第54节的惊叹铺排,使这段记述达到一个神学的高潮。──《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七37在他头以上安一个牌子,写着他的罪状说:这是犹太人的王耶稣。

    写成的罪状(或称罪名牌)通常是在犯人被押往刑场时由人在他前边举着,或是挂在犯人的脖子上,然后安在十字架上,以起杀一儆百之作用。犹太人的王在这里自然是讽刺的,是对那些要作解放者的人们发出的警告;不过马太无疑是希望他的读者能透过表面的讽刺去理解,耶稣是透过祂的死而作王这一似非而是的事实。在他头上说明耶稣的十字架是传统的十字形的,不是常用的丁字形的。──《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七37耶稣钉十字架上的那个牌子,究竟写着什么字?】

     耶稣钉十字架时,架上连着一个牌子,写上耶稣的罪状(aitia),这个罪状是由彼拉多所定的。这个牌上的字句,四卷福音书的记载都稍有不同,因此,多年以来,这个歧异使研经者心存疑问;尤其是今天圣经无谬误之说正成了热门的讨论课题,上述歧异就更引人注目。

    四卷福音书分别记载了耶稣的罪状:

    马太二十七37      这是犹太人的王耶稣

    马可十五26        在上面有他的罪状,写的是犹太人的王

    路加二十三38      这是犹太人的王

约翰十九19        彼拉多又用牌子写了一个名号,安在十字架上;

写的是犹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稣。

    四卷福音书的记载里,唯一相同的是「犹太人的王」;其余的文字,又怎样解释呢?关于这个问题,约翰提供了极有价值的线索;「有许多犹太人念这名号,因为耶稣钉十字架的地方,与城相近,并且是用希伯来、罗马和希利尼三样文字写的。」(约十九20)这个牌子上的罪状用三种文字写成,而彼拉多自己,精通拉丁文(译按:中文和合本作「罗马」,是他的母语)及希腊文(译按:中文和合本作「希利尼」,彼拉多用这种语文,和巴勒斯坦地的非意大利裔人士沟通),但无论如何,他很少写希伯来文或亚兰文(约十九20所用的是Hebraisti,这个字在福音书中并非指「以希伯来文写成」,却是指当地犹太人的口语亚兰话。据我们所知,约翰福音五2,十九1317,二十16Hebraisiti这个字时,是用亚兰文形式写的,而改写成希腊文)。

    据我推测,彼拉多首先以拉丁语简略写出耶稣的罪状,然后在下面加上希腊文,他可能认为,应该以希腊文加上耶稣的名字及藉贯,因为无论围观者属那一个国族,都懂得希腊文。亚兰文的版本依照希腊文,但删除「拿撒勒」一字,上述分折,足可解释四卷福音书的歧异。

现在,我大胆尝试,写出当日十字架牌子上的罪状。

马太二十七37所记的,可能是亚兰文版本;因为根据帕皮亚所言,马太福音最初以亚兰文写成。

    马可十五26似乎记载了拉丁文版本,但已缩简了。假如马可在罗马追随彼得左右,而在彼得殉道后,马可就将彼得所讲的写下来;果真如此,上述假设是可以成立的。我们不能确定教会传统的可信程度有多高(特别是假如Jose OCallaghan的说法正确,他认为7 Q 5就是马可六52-53,属￿Zierstil,于公元五十年代被抄录),但最低限度,我们足以假设马可所记的是十字架上罪名的拉丁文版本,而将指示代名词HIC(这)删去。

    至于约翰福音,使徒约翰福音的对象是当时说希腊语的人。我们差不多可以肯定,约翰是在以弗所或附近渡过他的晚年;因此,他极可能记下十字架上牌子的希腊文版本。── 艾基思《新约圣经难题汇编》

 

【太二十七38当时,有两个强盗和他同钉十字架,一个在右边,一个在左边。

    强盗一词(lestes)在二十六55和约翰福音十八40谈巴拉巴时都用过,可用来指江湖盗匪(路十30;林后十一26),而约瑟夫则用它来指搞政治动乱的人们(如巴拉巴之类),因此这两个人与其说是一般的盗匪,不如说更像政治暴乱犯(当然给耶稣加的罪名也是一样)。这样一来,耶稣竟被当为三个奋锐党徒式的暴乱者之一而死去,可这恰恰是祂在传道期间多次要划清关系的那一种人,真是一大讽刺。马太写这节时,心中一定想到了以赛亚书五十三12的话:他被列在罪犯之中──《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七3940讥诮并摇头是另一个取自诗篇第二十二篇的词组,这次是该篇的第7节,若说它来自耶利米哀歌二15,就更明显了。不信神的人在神的子民处于危难之时出来尽其讥诮之能事,在旧约中已屡见不鲜。这次讽刺和讥诮所针对的是,耶稣发出的拆毁圣殿,三日又建造起来的威吓。是不是公会审讯时有关这条罪状的消息(见二十六61注释)已泄露出去,被旁观的群众听到了呢?还是人们已普遍相信,这就是耶稣自己宣布的目标,因而就这样为他设立了罪名呢?不过这里还有一处也响应了公会的审讯,那就是神的儿子的称号(见二十六63注释)。在这里称耶稣为神的儿子自然有讥讽的意味,但若细看整个词组你如果是神的儿子,便知这与四36,撒但试探耶稣所用的邪恶语言完全相同。这次,耶稣本可以与上次一样,利用祂的特殊身分,以躲避祂的使命所带给祂的严峻后果。耶稣在客西马尼园中已经经历过这个试探并拒绝了,现在人们所说的也不过如此。而且,若从反面来解释这些过路人的辛辣语言,则正是因为祂是神的儿子,始终以父的旨意为准,所以才不从十字架上下来。这样难领悟的真理,讥诮祂的犹太同胞不认识,反而是外邦士兵们承认了(54节)。──《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七4143在这里又像在二十六57一样,把犹太宗教领袖的各种职称又全部罗列出来(二十六至二十七章基本不提文士),这是为了突出犹太教全体官方人士对耶稣的全面否定和拒绝。他们竟胆敢使用以色列的王这一宝贵的称号来嘲讽他们拒绝相信的人,又用神的儿子这一称号来奚落他。不过,在这种奚落和嘲讽中另含有微妙的意义:在《所罗门智慧书》(Wisdom of Solomon21020里,我们可以读到那恶者恶待诚实的可怜人的故事,那里有同样讽刺的话:如果这个公义的人是神的儿子,神就会伸手救祂脱离敌人的魔爪。神的仆人遭受逼迫的主题在这里又多了一个犹太人的例子。不过,第43节的话实际上更直接地响应了诗篇第二十二篇,这次是第8节,可能也正是启示所罗门写出智慧书那段话的章节吧。──《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七44那和他同钉的强盗也是这样地讥诮他。

    除了犹太宗教领袖和过路人之外,连犹太罪犯也参与了这场戏弄。这样,耶稣被祂的族人的摈弃就完全了。──《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七45从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

    直到申初耶稣有整整三个小时是活着钉在十字架上的。这段时间遍地都处在黑暗之中。逾越节逢望日,不可能出现日蚀,那么可能是因为起了沙暴,或是乌云笼罩;照马太的意思,最合适的解释莫过于,这是神不喜悦的直接信号,正如阿摩司书八9所示。遍地表示事件发生在某个地区,如第51节的地震,并非像 RSV边注所建议的,是一次全球性的大崩裂。这里可能是有意重复出埃及记十22的话,即神要使埃及遍地黑暗──《丁道尔圣经注释》

         耶稣被挂在十字架上时,遍地都黑暗,即黑暗笼罩犹大全地的事件:①象征神的震怒将临到把神的独生子钉在十字架上的人(二十六24);②暗示耶稣所受的十字架之难是多么可诅咒和可怕。 ──《圣经精读本》

 

【太二十七45~56是耶稣被挂在十字架上死去的最后场面。耶稣困苦多难的地上事工就此告一段落,从这里我们可以领悟到以下几点:①正如耶稣去世时,殿里的幔子裂为两半一样,他的死亡废去了旧约的所有祭祀制度,开了一条任何人都能直接进到神面前的道路<彼前2:4,5,圣经中的万人皆祭司思想>。②耶稣去世时有许多圣徒从坟墓里起来(52),这一事件表明他的死亡并不是单纯的自然死亡,而是为了拯救我们这些因着罪而只能走向永死的代赎性死亡,他征服了死亡,为我们开了复活(53)之路。③耶稣的死亡是向世人见证自己是“神的儿子”的最大神迹之一(54)。耶稣的十字架事件对当时的犹太人和外邦人而言不过是最羞耻而可咒的事件<15:21-32,十字架刑与其意义>,但对纪念其代赎性死亡的我们而言,则成为一个标记,见证这是赐给我们永生的神之能力(林前1:18),并且见证耶稣就是弥赛亚。因此我们当努力向邻人见证十字架的道,使他们也能够得到神所成就的救赎之恩典(提后四2) ──《圣经精读本》

 

【太二十七46约在申初,耶稣大声喊着说: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就是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

    大声喊(anaboao,新约中使用此词的唯一之处)是个表达强烈感情,或向神发出呼求的语气很重的字。──《丁道尔圣经注释》

         这是耶稣在十字架上所说的七句话,即所谓“十架七言”中的第四句话<路二十三34;约十九28-30,十架七言>。这种呼吁出自被神所离弃的最大精神痛苦,显示他在十字架上所受的肉体上的和精神上的痛苦有多么难熬。事实上耶稣是全然无罪的人,但此时此刻他背负世人的罪,成为彻底的罪人,被神离弃。由此可知:①神的憎恶和报应多么可怕;②耶稣原与神为一,却存心顺服以至于死在十字架上(2:6-8);③耶稣爱我们,爱到底甚至被神离弃,也替我们受代赎之死。 ──《圣经精读本》

 

【太廿七46耶稣何以要说,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

答:有人读到这一节圣经的时候,会发生一种误解,以为耶稣是主,何以好像还要埋怨神,向神发问,为甚么离弃我呢!其实这是耶稣在十字架上所说之七句话中的第四句(参一三六题),含有其重要教训的意义:

①耶稣大声喊着说:「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大尼,就是说,我的神,为甚么离弃我。」这章三十四节所记,「以罗伊,以罗伊,拉马撒巴各大尼。」是亚兰语,为犹太人当时通用的言语,「翻出来,就是我的神,为甚么离弃我。」为要使外邦人能明白这句话的意思,耶稣之所以大声呼喊,是在昭告全世上的人都知道,祂被神离弃了。这是惊天地泣鬼神之一件最严重的事,当祂说了这句话的时候,地大震动,盘石崩裂,遍地黑暗,日月无光(参珥三5),真是天地为之含悲,风云因而变色,为前所未有之大悲剧,该是何等的凄惨。

②按肉体说,祂受尽了仇敌的讥诮和凌辱,头戴有刺的荆棘冠冕遍体受了鞭伤,祂的肋旁抢刺扎,手脚被钉在十字架上,这样,祂是全身受苦,承当了人所不能忍受的伤痛。按照属灵的意思说,祂是像那被宰杀的献祭羔羊,成为我们的永远赎罪祭,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来九28,十12,赛五三6),祂替我们担当了,所以祂在灵肉双重急切忧伤痛苦的情形之下,连说:「我的神,我的神,为甚么离弃我。」是要叫我们知道祂被神所离弃,是完全为了我们罪的缘故。

③神本是喜爱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太三17,十七5),从来没有离弃过祂,惟独这此被神离弃,颜面不顾(弥三4,赛五九2),使我们深深明白,神是何等的恨恶罪恶,一个人若因罪被神离弃,与神的爱隔绝,遭受到仇敌魔鬼的击打,该是多么的伤痛不幸之事。但神之所以离弃祂,是因祂能为人流血舍命,至死顺服,甘心乐意完成赎罪大功,而成全了父神的旨意(太廿28,来五7-10,腓二6-11),所以这样的离弃,是神暂时的弃绝(约十1718),为要叫我们知道,是以这位无罪的基督之身,来代替我们有罪人的软弱之体,受了刑罚,担负了一切的苦难(林后五21,彼前二24),试问,我们岂能再因犯罪远离神,再使主名蒙羞辱么!——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太二十七47站在那里的人,有的听见就说:这个人呼叫以利亚呢!

    以利亚是犹太末世盼望中的一个重要人物,对这点可看十一14,十七31013等处。──《丁道尔圣经注释》

         人们把耶稣所说的“以利”(46)听成“以利亚”。 ──《圣经精读本》

 

【太二十七48这种行为可能是出自对耶稣的同情,但更有邪恶的企图,即尽量延长耶稣的性命,看看以利亚是否来救他(49)。拿海绒蘸醋给耶稣喝的行为,再一次(34)成就了“他们拿苦胆给我当食物,我渴了,他们拿醋给我喝”的旧约预言(69:21) ──《圣经精读本》

 

【太二十七4849拿醋给耶稣喝是诗篇六十九21另一次回应(见前面34节注释)。这里指的必是一种掺了水的酒醋波斯卡,人们得以把它马上拿来,是因为它是供劳工和士兵解渴用的一种普通冷饮Blinzler, p.255),这里是那些看守十字架的卫兵们留着自用的。所以,这次给耶稣醋喝是一种善意的表现,而其余的人则提出反对,他们讥讽地说,既然耶稣已经呼求,若该得救,应由以利亚来解救他。──《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七50耶稣又大声喊叫,气就断了。

    在本节耶稣仍像在第46节中一样大声喊叫,说明祂还有相当大的力气,马太用了一个不寻常的表达形式──交出了自己的灵魂,表明这是耶稣自动自愿的行为(在路二十三46表现得更为清楚)。马可和路加都用了同样的说法(即气就断了),因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灵魂在这里指的是耶稣肉身的(即祂的生命),与圣灵毫不相关。马太并未说明这次的喊叫是像约翰福音十九30所描写的胜利的喊叫──“成了呢,抑或仍像第46节那样的痛苦的喊叫;无论如何,希腊动词krazo呼求呼吁)的使用再一次令我们想起诗篇二十二2524等节中七十士译本也曾使用这个动词。──《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七51忽然,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地也震动,盘石也崩裂,

    殿里的幔子(可能是进入至圣所的那幅幔子,不过从公会进入圣所的入口处也有一幅幔子)裂为两半,固然可能是地震的原因,但人们无疑认为这一现象象征着:通向神的路因着耶稣的死而打开了。这个现象的另一象征便是神对陈旧的敬拜制度的宣判,若按耶稣关于圣殿将要被毁的话来理解,幔子的撕裂也可被看作是公元七十年大事件的预兆。加上从上到下的字样是为了显示这是神的手而不是人的手所为,表示神亲自将祂的殿贬为世俗之所。──《丁道尔圣经注释》

 

{\Section:TopicID=301}旧圣徒的复活(太廿七52)

问:自君回贵处后,每日读圣经二章。马太福音二十七章五十二节说:「坟墓也开了,已睡圣徒的身体,多有起来的。」这是已死圣徒的复活。但别处圣经有记,基督为死人中第一次复活之人,如何在主耶稣死时,就有人复活呢?请君解答。

答:圣经只以基督为复活中的初熟果子(林前十五20),但是,祂并不是头一个复活的人。旧约时,以利沙就已叫死人复活了。主耶稣在世时,最少也已叫三人复活了。这些圣徒的复活,并算不得奇怪。基督为初熟果子的意思,就是像祂「那样」复活者,只有祂一人而已。―― 倪柝声

 

【太廿七52这里是有一个很特出的例子,在主耶稣被钉死和复活的时候,有一部份已经死了的圣徒,和主耶稣一同复活,在圣城里面向很多人显现。这些圣徒都是神所特选的,要和主耶稣一同作复活的见证。并不是所有已经死了的圣徒,只是一部份而已。这些死了的人都是旧约里面的圣徒,也可能包括一些主耶稣的门徒在内。他们向很多人显现的主要目的,是要他们知道,所有信耶稣的人,将来都要这样地复活。―― 何晓东《新约圣经难题探讨》

 

太廿七52;林前十五20{\Section:TopicID=302}基督复活

问:读《基督人报》第十一期「问答」,见漳州简君问题「旧圣徒的复活」,请解马太福音二十七章五十二节:「坟墓也开了,已睡圣徒的身体,多有起来的。」是否与哥林多前书十五章二十节:「但基督已经从死里复活,成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有冲突?

阁下之回答,言主耶稣并不是头一个复活的人,更言以利沙与主耶稣皆曾叫人复活。虽末了说明「主那样复活,只有祂一人」。然如此问答总不免起人误会,恐人以为主之复活,与以利沙及主耶稣所使之他人复活相同了。鄙人的见解,以为以利亚、以利沙及主耶稣所使之他人复活,并非将来灵体之复活,乃是人死过以后,灵魂又回来,复归人肉体;在世上又活若干年;末了,仍归于死与他人一样。主耶稣之复活,实是头一个复活的人,即灵体复活之头一个(林前十五)。而马太福音二十七章五十二节所言之圣徒,愚窃以为亦系灵体复活。观第五十三节,说到耶稣复活以后,他们方能从坟墓里出来可见。无论何人皆不能在主耶稣复活之先。且「显现」二字亦证明非系肉体,乃系灵体,更可见死亡之权,主若不打破,他人纵能从坟墓中起来,却不能出来。或有人以为如此解马太福音第二十七章五十二节,与号筒末次吹响圣徒方复活之语有冲突。愚窃以为此乃圣经中变例;乃神特使之为主复活作证据耳。至于常例必待号筒吹响之时,信徒方一齐复活。是否有富,伏候尊裁。

答:旧约先知和主耶稣在世所复活的人,以及马太福音第二十七章之圣徒,到底是否已得灵体,乃神最通博的仆人们,所不能意见一致的。所以,究竟也难说定。并且这点在我现今的经历看来,与灵命尚无若何的关系。所以,我们只可放之。先生以为有灵体复活者,主耶稣乃是第一人。若然,则先生所说的,就是证明我「像祂那样复活者,只有祂一人而已」的话了!如此的回答,就是表明主和以利沙及主所使复活之人的复活就是不同的。「那样」就是特别。赞美主,因祂在诸事上居首位!―― 倪柝声

 

【太二十七5253这是马太独有的经节,意在描述耶稣的受难、死和复活的终末意义。耶稣的死而发生一连串不寻常的现象和他的复活均为末日的征兆。马太在此所采用的福音传统──不仅耶稣还有不少圣徒在那时复活的说法──并没有成为福音传统传递中的主流。但无疑地,这传统显然有意强调耶稣的复活成了末日一般复活的保证(参见林后十五2023)。──《中文圣经注释》

         一些学者认为这是复活或不朽坏,不死之灵体的事件(林前15:53),但应该把这看成是肉身已死去的圣徒苏醒。已死去的圣徒的身体从坟墓里起来的事件预表:①耶稣基督成为圣徒的复活之初熟果子(林前15:23);②因着耶稣的复活,圣徒也得以出死入生(林前15:50-57) ──《圣经精读本》

 

【太二十七54百夫长和一同看守耶稣的人看见地震并所经历的事,就极其害怕,说:这真是神的儿子了!

    极其害怕(参十七6)是面对神大能的显现时所产生的正常反应(参九8,二十八5中的害怕”──原为同一动词),他们的由衷之言,与门徒在十四33中面对神的大能而感到害怕时所产生的反应极为相似(参十四33)。第4043节里,神的儿子之名用于戏弄和讥诮,而现在已名实相符了。──《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七54;可十五39;路二十三47目睹耶稣气绝身亡,那百夫长说了些什么?】

 耶稣在十字架上断气的时候,遍地都被恐怖的黑暗笼罩着,地大震动,雷声隆隆,而且还刮起大风来。根据马太二十七54的记载,在十字架旁守卫的百夫长和兵了都说:「这真是(alehtos)神的儿子(“a son”,亦可能是“the son”)」。马可的字眼差不多与此相同,歧异之处,只是马可有「人」子,希腊文是anthropos,虽然这个意思已由houtosthis,属阳性单数代名词)显示出来(可十五39)。但在路加二十三47,那百夫长的说话:「这真是(Ontos)个义人。」

三段经文之间的歧异,是否不能协调呢?当然可以协调。举例来说,表演者(演员、音乐家或演说者)在台上的表演精彩绝伦,观众通常都不会冷淡地只说一句赞赏的话,反之,会将鼓励或赞叹的话语连珠发出:「好极了!出神入化!无可比拟……」。同样道理,兵丁及百夫长目睹耶稣逝世的景象,也不会只说一句话就足以表达他们的感受;百夫长极可能说:「这真是个义人,这真是神的儿子。」路加觉得「义人」这称谓有特别含义,因为这句话由负责行刑者说出,而受刑者却在罗马及希伯来律法下被判死罪,指他亵渎神及有意背叛该撒。与路加的重点稍有不同,马太及马可记下百夫长说话的后半段,指出百夫长体会到那受苦者的神圣一面。── 艾基思《新约圣经难题汇编》

 

【太二十七5556路加福音八13提到几位妇女中包括抹大拉的马利亚,她在加利利一直照顾着耶稣的门徒,所以他们都是耶稣始终不渝的追随者。雅各和约西的母亲马利亚可能就是耶稣的生母(见十三55以得知耶稣兄弟们的名字),可是那个马利亚(二十七61,二十八1)的提法又不像是在说耶稣的母亲,而且马可福音十五40更指出她的儿子是小雅各,也是耶稣十二门徒中的一员(以此称呼表示与西庇太的儿子雅各并非同一人),那么他就不是耶稣的兄弟雅各了,因为耶稣的兄弟雅各当时还不是门徒,是后来才成为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的。──《丁道尔圣经注释》

         许多平时跟随耶稣的人一看到他被捕就各自逃之夭夭(二十六31),甚至他的大门徒彼得都犯了不认他的过错(二十六69-75)。而这些妇女不仅身体柔弱,其心性也极软弱,但只有她们跟随耶稣到底,且直到耶稣的临终。这不仅令我们肃然起敬,更启发我们什么是真正的信仰。 ──《圣经精读本》

 

【太二十七56马利亚有几位?其出身行事如何?】

答:马利亚——意系背叛者,或是苦的意思(路一27),在新约圣经中共提到有六个马利亚,都是信主爱主而肯为主事奉的妇女,其出身行事情形如下:

①主母马利亚——她是加利利省的拿撒勒城里的人,是一位蒙大恩的女子,是大有信心敬畏神,尊主为大的人(路一26-65,太一18-25),当主耶稣被钉十字架时,她曾同主的女徒们站在十字架旁(太十三55,廿七56),旋被耶稣所爱的门徒,是西庇太的儿子约翰,接她到自己的家里去了(约十九2627,廿2,太四21,启一9,参四,六四,七八各题)。

②抹大拉的马利亚——抹大拉,是灯塔或伟大的意思,其位于加利利海的西岸,离提比哩亚(加利利海边一城)西边约九里,是一个村庄的名字,此处马利亚身上曾有七个鬼被耶稣赶出来(路八2,可十六9)。自从耶稣在加利利时,就同好些妇女跟随服事祂,直到祂受死,埋葬与复活之时,她是亲眼看到主的被钉受死之情景,并曾对着主的坟墓坐着(太廿七555661,廿八1,可十五404147)。到了复活的早晨,又和两位妇女买了香膏要去膏耶稣时,而遇见了主复活首先向她显现,她即迅速回去把这消息告诉十一个使徒和其余的人,见证主的复活,她实在是当时信徒中最有信心的一位妇女(可十六19,路廿四8-10,太廿八1-10,约有11-18)。

③伯大尼的马利亚——伯大尼位于橄榄山旁,是一个村庄,离耶路撒冷约六里,今名拉撒路里(约十一),这个马利亚曾经坐在主的脚前听过道(路十3839),并当主耶稣在伯大尼长大麻疯的西门家里坐席的时候,用一瓶极贵的香膏来膏主,受到主的称赞她所作的是一件美事(太廿六26-13,可十四13-9,约十二1-8,参四七题),她的弟弟拉撒路已经死了四天,亦曾得到主的医治,为主更是作了美好的见证(约十一1-46)。

④革罗罢的妻子马利亚——革罗罢,意系有名誉之父,主钉十字架时,他的妻子曾同抹大拉的马利亚等几位妇女站在十字架旁(约十九25),圣经对于这一对夫妇出身没有记载,惟据传说,革罗罢肯能即使使徒小雅各的父亲亚勒腓(参可十五40,太十3),或谓是马利亚丈夫约瑟之兄弟也(参太一16,参六三题9项)。

⑤马可的母亲马利亚——马可意有礼貌,系耶路撒冷人,在他母亲的家中设有一聚会地方,那里曾有好些人聚会祷告(徒十二12,十三13,参五八题3项),可见这位马利亚是一位热心爱主注重信心祷告生活的姊妹。其子马可是好人巴拿巴之表弟,所以她就是巴拿巴的姑母了(西四10,参徒四36,十一24,十二25,十五3637)。

⑥罗马城里的马利亚——罗马意能力,使徒保罗在致罗马人书信中曾向这位马利亚问安,并且提到她为教会信徒多受劳苦(罗十六56),可想而知这是一位服事信徒,忍耐殷勤,甘心为主受苦的姊妹。——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太二十七57到了晚上,有一个财主,名叫约瑟,是亚利马太来的,他也是耶稣的门徒。

    约瑟是个议士(马可的记载),曾反对谋算杀害耶稣(路加),又暗暗地作耶稣的门徒(约翰)。他是个财主,所以在都城郊外拥有一座未用过的新坟(只有马太告诉我们这是他自己的坟,60节);不过,马太提及这点还因为它使人们想起以赛亚书五十三9他们使祂……死的时候与财主同葬──《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七57~61记录了耶稣被埋葬的场面(约十九38-42) ──《圣经精读本》

 

【太二十七5861一个坟墓并非指刚刚建好的坟墓,而是指从未使用过,亦即所有的壁龛都是空的。马太提及这点,还提及干净的细麻裹尸布(只见于马太福音),都是为了强调约瑟在处理耶稣尸体时表现出的关切和敬意。约翰福音十九3940还提到极为贵重的香料,更进一步证明约瑟高尚的赤诚之心。关于观看的妇女,请看第5556节的注释。──《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七62次日,就是预备日的第二天,祭司长和法利赛人聚集,来见彼拉多,说:

   要彼拉多办这事、当节的日子以石封墓等,显然都不符合文士对律法的理解,对他来说,重要的不是安息日,而是耶稣的死日,即预备日。请注意法利赛人在此再度出现,马太重提他们是为了强调,公会里这相互对立的两派因为惧怕耶稣的影响,至今仍坚持联合,甚至不惜违犯他们自己有关安息日的规定。──《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七62~66四福音书中只有马太福音记录了这件事,应该与28:11-15相联系来理解。这段记录并非为了强调兵丁把守坟墓是为防人偷去尸体而写的,而是为了由此引出在犹太人当中所流传的谣言——“耶稣第三天没有复活,是他的门徒把尸体偷去了。”——的背景而写的(28:13,15)。由此可知,耶稣的复活事件是实际真正发生过的历史性事件。 ──《圣经精读本》

 

【太二十七6364在希腊文中,诱惑人的和迷惑是同根词。耶稣在二十四451124等节里正是这样斥责假先知的(用迷惑一词),现在祂的敌人反过来也这样攻击祂,但事实将证明他们是错的340。三日后要复活的预言大概是指十二40里耶稣说过的话,因为那是马太记载中耶稣唯一一次提到三日的。但可以相信,犹大或其它通风报信的人,早就把耶稣私下明显谈及这意思的话(十六21,十七2223,二十1719)向他们简报了。先前的迷惑应是指耶稣的弥赛亚宣言,后来的便是那为了证明前者而捏造的复活说了。──《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七64把守妥当,直到第三天: “第三天”这句话具有重大意义。因为耶稣时常预言“第三天他要复活”(16:21;十七23;二十19),倘若他过了三天也没有复活,那么他无非是一个招摇撞骗之辈。因此犹太人想要尽全力阻止耶稣的复活,证明他不过是个虚妄之徒。但耶稣超越了这一切人为的障碍而复活,这正是我们所信的复活之道与神之权能,基督教之真谛所在(林前15:12-28) ──《圣经精读本》

 

【太二十七6566你们有看守的兵,看来是许可他们用守圣殿的卫兵(犹太人)来看守的意思。带着卫兵去(是 RSV边注里的另一种译法)则表示彼拉多拨给他们的(非犹太)援军的一个支队。那么究竟这些兵是谁呢?犹太宗教领袖若要调动自己的兵丁,则根本无须取得彼拉多的许可,二十八14又表示这些兵是听彼拉多调遣的;再者,卫兵一词的希伯来字(在新约中出现不多)是由拉丁文的 custodia卫兵)音译过来的。根据以上三点判断,这些兵是彼拉多的部队;犹太宗教领袖们前去是争取最大程度的保安防御力量。至此,彼拉多已被这整个案子搅得筋疲力尽;他本来想挫败那批犹太宗教领袖,这次却表现得出乎意外,有求必应。──《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