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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提要

 

壹、作者

 

        《约翰福音》是第四卷福音书,在书中并没有记录作者姓名,而仅在全书即将结束时略述:「为这些事作见证,并且记载这些事的就是这门徒。」(廿一24)。而『这门徒』就是「耶稣所爱的那门徒」,也「就是在晚饭的时候,靠着耶稣胸膛说:“主阿,卖你的是谁?”的那门徒」(廿一20)。教会的传统和大多数圣经学者都认为,靠着主胸膛的那个门徒就是使徒约翰。

        从本书的内容,可以证明使徒约翰乃是它的作者:

              ()本书作者必然是一个犹太人:

                    1.深具弥赛亚观念(21;四25;六14;七40;十34)

                    2.深明犹太人心理(9~27;七153549;九2)

                    3.深悉犹太风俗礼仪(1~10;七37~38;十八28)

                    4.深知旧约圣经(17;三14;七22;十34)

              ()本书作者必然是一个住在巴勒斯坦的本地人:

                    1.相当熟悉耶路撒冷和圣殿的环境(14~16;五2;八20;九7;十22;十八1;十九13172041)

                    2.对巴勒斯坦的地理了如指掌(28;二111;四46;十一1854;廿一12)

              ()本书作者必然是一个亲眼目睹的见证人:

                    1.亲自见过所叙述的事物(14;十九35;廿一24)

                    2.文中对许多地方、人物、时间、动态都有详尽的描述(46;五14;六59;十二321;十三1;十四58;十八6;十九31)

                    3.特别是准确地指出事情发生的时间,如:『未时』(52)、『第三日』(1)、『两天』(十一6)、『六日』(十二1)

              ()本书作者必定是一个使徒:

                    1.深知众门徒的心思(1117;四27;六19)

                    2.深知众门徒的私语(33;十六17;廿25;廿一3~5)

                    3.深知众门徒的秘密行踪(十一54;十八2;廿19)

                    4.深知众门徒的错误(21~22;十一13;十二16)

                    5.深知主耶稣的心意(24;四1;六60~61;十六19)

              ()本书作者乃是主所爱的使徒约翰:

                    1.主所最爱的三位使徒,当推彼得、雅各和约翰(参太十七1;廿六37;可九2;路九28)

                    2.在本书中已经明言彼得不是那门徒(廿一20);而雅各很早就为主殉道(参徒十二2);故能留下来写此书者当非约翰莫属。

                    3.本书准确地指出其他门徒的姓名,却故意不提使徒约翰的名字,而用『那门徒』、『主所爱的那门徒』、『西庇太的儿子』等来称呼约翰(参十三23;十九26;廿2;廿一27)。这是作者有意处处在书中隐藏自己的身分,不过,读者若是细心查对的话,不难发觉出书中所特意隐藏的名字,就是使徒约翰。

        除了上面所述本书中的内证之外,还有一些外证都证明是使徒约翰写这第四卷福音:

              ()古代的教会一致公认主所爱的那门徒写这卷福音。尤其是在小亚细亚的那七个教会(参启一411),当使徒约翰晚年的时候,曾在她们中间作工,故都稔知约翰。当本书流通在她们中间的时候,她们并没有起来提出异议,说是有人冒充使徒约翰写这书。

              ()坡旅甲(Polycarp,在示每拿教会的长老,使徒约翰的门徒),在他的书信中常引用《约翰壹书》和《约翰福音》的话。

              ()帕皮亚斯(Papias,在希拉玻利教会的长老,是使徒约翰晚年的同工),他常引用《约翰壹书》的话。这《约翰壹书》实在是《约翰福音》的继续,其语气、笔法、要旨都是一贯的。

              ()瓦伦提纳斯(Valentinus)也是约翰晚年的同工,他承认全部新约的各卷的确实性,特别是约翰所写的福音是他所最爱读的一卷。

              ()初期教父爱任纽(Irenaeus)是最早指出《约翰福音》作者为约翰的人。他说:『主的门徒约翰,就是挨近耶稣胸膛的那门徒。』又说:『主的门徒约翰为要提到万有的真源,就说:“太初有道...”。』

        以上所提的仅是许多外证中的几个而已,但已足够证明本书的确是使徒约翰所写。

 

贰、使徒约翰其人

 

        使徒约翰是西庇太的儿子(太十2)。他的哥哥是雅各,他的母亲是撒罗米(太廿七56;比较可十五40;十六1)。撒罗米是从加利利就跟随耶稣并服事祂的姊妹们之一(太廿七55),可能她就是主的母亲的妹妹(太廿七56;比较约十九25)。因此,约翰和他哥哥雅各也可能就是主的表兄弟,难怪他们哥俩曾请他们的母亲出面向主说情,求在祂的国里,一个坐在右边,一个坐在左边(太廿20~21)

        可能他的家境相当富裕;父亲是一个大渔户,有渔船和许多雇工(可一20)。他也认识大祭司(十八15)。除了在加利利的家以外,似乎他还有一个家在耶路撒冷(十九27)

        最初他曾经是施洗约翰的门徒。当施洗约翰向他的门徒作见证说:「看哪,这是神的羔羊。」就有两个门徒跟从了耶稣,与祂同住。这两个门徒中一个是安得烈,另一个没有提起名字的就是使徒约翰(35~40),因他在自己所写的福音书中,从未提起过自己的名字。

        可能他蒙主的呼召不只一次。第一次,主说:「你们来看」(39)。他跟从主之后,他又回到打渔的本业去了。过了一段时候,主在加利利海边第二次又呼召他,他就离开了父亲、伙伴和渔船,从此作一个得人如得鱼的门徒了(太四18~22)。后来,主又从门徒中呼召他作十二个使徒之一(路六13~14)

        在十二使徒中,有三个特别和主亲近的,就是彼得、雅各和约翰(路八51;九28;可十四33)。在这三个人中间,约翰是最近主的。他曾靠着主的胸膛(十三25);他是主所爱的门徒(十三23);他是仅有的门徒在十字架下看主受苦(十九26);他接受主的委托,接主的母亲到自己的家里(十九27)

        他和他的哥哥雅各被称为『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可三17)。从这个称号,就可想象约翰的个性很暴躁。当他看到有人奉主的名赶鬼,可是又不和门徒一起跟从主,他就为主起了愤恨,禁止那人继续作工(路九49)。当他看到那些撒玛利亚人不接待主,他和雅各就请主许他们重演以利亚的故事,用天上降下的火烧灭他们(路九54)。可是后来他雷子的性情逐渐被主的爱溶化,而成为一个专讲爱的使徒了。

        主升天以后,他留居在耶路撒冷。他知道主把天国的钥匙交给彼得(太十六18~19),所以他守住他的地位,在圣灵带领之下协助彼得建立教会。他和彼得的合作是非常紧密的:在那楼上同心合意的恒切祷告;在五旬节时一同站起来传福音;在美门口一同帮助那个生来是瘸腿的,并对百姓作复活的见证;后来又一同被官长扣押;一同在他们面前述说拿撒勒人耶稣;在撒玛利亚一同工作等等(徒一13~14;二14;三1~22;八14)

        在耶路撒冷陷落之前,使徒约翰的工作已经西移,在小亚细亚一带地方的教会中间事奉主(那时保罗已经殉道了)。他常住在以弗所;在罗马暴君多米田(Domitian)的时候,他从以弗所被充军到拔摩海岛──爱琴海里的一个荒岛──在那里看见了荣耀主的异象,就写那卷《启示录》。

        约翰在地上的年日很长,活到百岁左右。当时,在门徒中传说他不死,约翰自己纠正了这错误的传说(廿一23)。据他的门徒玻利革拉底斯(Polycrates)说,使徒约翰在年迈的时候,还是为主殉道的。

 

参、写作时地

 

        约翰写本书的时候,大概在主后八十五年至九十年间。那时候,前三卷福音书早已流通在众教会之间了。

        据早年教父的传说,使徒约翰晚年在小亚细亚的以弗所牧养教会,教训门徒。很可能他就在这个时期写成这卷福音,以及《约翰壹、贰、参书》。

        支持成书日期在第一世纪末的论点颇有根据。很多学者同意爱任纽、革利免和耶柔米的看法,认为《约翰福音》是四卷福音书中最迟写成的。部分原因是约翰似乎是根据对观福音的记载加以补充。至于耶路撒冷城被毁因何没有在《约翰福音》中提到,可能是因为成书期在事件十五至二十年后,耶路撒冷被毁的震荡已减退。

        爱任纽在他的书中提到约翰死时他雅努(Trajan)为罗马皇帝(他在主后98年登基)。《约翰福音》该是在这政权开始前不久写成的。《约翰福音》中所用『犹太人』一词的意思,亦支持成书在较晚时期的论点。在较后时期,犹太人对基督信仰的仇视已加深,甚至开始逼害基督徒。

 

肆、写书背景和本书受者

 

        使徒约翰于晚年时,鉴于教会的迫切需要,才动手写这第四卷福音;当时同一辈的门徒,若不是已经为主殉道,就是已经安睡主怀,只留下约翰一个人仍生存在世。早先,在教会中虽然已经有异端兴起(参西二8),但还不至于威胁到教会的见证。但是到了第一世纪末叶,教会除了外部面临罗马政府的逼迫之外,内部也受到异端严重的破坏(参约壹四1~3),特别是有一些人怀疑主的神格(约壹二18~27;五20;约贰7~11)。从约翰的书信里,很可以看出当时混乱的情况。有的说耶稣只是一个人,并不是神;有的说耶稣是一个普通人,直等到祂受浸的时候,圣灵降在祂身上,祂才作神的器皿,被神所用;有的说耶稣是受造者,信了祂还不能得永生等等。因此,当时各地方的教会的监督,纷纷要求约翰出来写一卷书,继三卷福音书之后,来证明主耶稣的神格和工作。那时候只有他能作这样的见证,因为他是仅存的这样一位使徒──曾亲眼看见过主和祂所作的事,亲耳听见过主所讲的真理(廿一24;约壹一1~4)

        综上所述,可见本书的受者乃是以受到异端影响的外邦教会为主;写书的目的是为坚固她们对耶稣基督的信仰。

       

伍、本书的体裁特色

 

        四卷福音书中,前三卷的写作大纲、材料安排的次序,以及对主耶稣生平的观点等大致相同,故圣经学者称它们为《对观福音》、《符类福音》或《同纲福音》;惟独《约翰福音》,由于时间、环境、使命感的紧迫性都与前三卷福音书不同,因此在材料编排、内容信息、体裁风格上均见其匠心独运。

        《约翰福音》的文体,简单纯朴,用字浅显;但思想深邃高远,直截有力,触摸到属灵奥秘的深处,震荡心灵。本书中只有很少一部分材料与其他三卷福音书相同,其余都是新材料。在材料的取舍中,作者也不是兼容并蓄,而是有目的地作选择。

 

陆、主旨要义

 

        本书作者将它的主旨要义清楚表明:「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廿31)。本书是叫我们相信基督乃是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一位奥秘的『神子』。祂的根源远自太初;祂的本质就是神自己。我们只要相信祂的名,就可以得着属神的生命;这生命带着神本性一切的丰满,叫信的人从祂的丰满里,都有所领受,并且恩上加恩,至终也能达到丰满的境地。

 

柒、本书的特点

 

        本书的特点极多,仅举出其中主要的数点如下:

        ()本书一开始就从已往的永世『太初』说起,指出主()在创世以前就存在,与神同在,并且就是神(1~2)。注意本书中不提主降生的事,不叙祂的家谱,不提祂的受试探,这些都说明基督耶稣是神。

        ()本书二至十一章,以七个神迹为主要的架构,配以不同的讲论,将耶稣基督的身位与工作,从不同的角度刻划出来。注意,本书所用的『神迹』一字,原文意思并非指异能或奇事,而是指『记号』;这表明本书所列举的神迹,都具有特殊的意义,吾人可以由这些记号而了解耶稣基督的所是和所作。

        ()本书又称为《见证的福音》,因为书内有为基督所作的七大见证:(1)父的见证(3437;八18)(2)子自己的见证(14;十八37)(3)子工作的见证(36;十25)(4)圣灵的见证(十五26;十六14)(5)圣经的见证(39~46)(6)先锋的见证(729~34;三27~30;五35)(7)门徒的见证(十五27;十九35;廿一24)

        ()本书特别强调耶稣基督和父神的关系;祂作为神的儿子,乃是奉父的命令来遵行差祂者的旨意(34;五1930;六38)

        ()本书有七个众所熟悉的以『我是』开始的句子:「我是生命的粮」(35414851);「我是世界的光」(12);「我是羊的门」(7);「我是好牧人」(11);「我是复活,我是生命」(十一25原文);「我是道路、真理、生命」(十四6);「我是葡萄树」(十五1)。以上这些『我是』表明,基督乃是神自己来满足人一切的需要。

        ()『信』乃是本书非常重要的一个字;人若要领受并经历基督作一切,必须借着『信』。『信』的意思不是别的,信就是接受祂(12);信耶稣就是吃祂的肉、喝祂的血(53),也就是接受主耶稣为我们成功的救赎。我们人是借着信心,将基督接受到我们的里面,而与基督联合。

        ()我们人如何才能『信』基督呢?无他,乃因祂将『恩典和真理』彰显在我们中间(1417)。『恩典』就是基督成为人的享受;『真理』就是基督成为人的实际。

        ()人得着『恩典和真理』,就是得着『生命、光、爱』(lifelightlove)。这三个『L』字在《约翰福音》书里是三个很大的字。人越享受基督,生命就越丰盛,光就越明亮,爱就越加多;并且这三样必定是平衡发展的。

 

捌、与他书的关系

 

        《约翰福音》与其他三本福音书,都是描写耶稣基督,惟所描写的角度各不相同:马太重在说祂是君王,马可重在说祂是奴仆,路加重在说祂是人子,约翰重在说祂是神子。《启示录》第四章中的四活物很像主在四福音中的四方面。《马太福音》的主像狮;《马可福音》中的主像牛,先是耕种,后在坛上作祭牲;《路加福音》中的主像人;《约翰福音》中的主像飞鹰(参出十九4;申卅二11)

        《马太福音》说到耶稣是『大卫...的苗裔』(耶卅三15),是到地上为王,所以称祂是亚伯拉罕(万国之父)的儿子和大卫(以色列第一位王)的儿子(太一1);又因为王是有王系的,所以有家谱(太一1~17)。《马可福音》说到耶稣是『仆人的苗裔』(亚三8),耶和华的『义仆』(赛五十三11),『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7~8);仆人无所谓身世,所以不记载耶稣的家谱。《路加福音》说到耶稣为人子(完全的人),所以家谱追叙到亚当(路三23~38),因为亚当是人类的始祖。《约翰福音》说到耶稣是神的儿子(完全的神),神是无始无终的,因此在时间上追叙到太初(约一1),就是无始的永世。

        注意:《马太福音》是结束在主复活;《马可福音》是结束在主升天;《路加福音》是结束在主应许圣灵降临;《约翰福音》是结束在主再来。

 

玖、钥节

 

        「道成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14)

        「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16)

        「我来了,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10)

        「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廿31)

 

拾、钥字

 

        「父」(118)、「信」(100)、「世界」(78)、「爱」(45)、「见证」(47)、「生命」(37)、「光」(24)

 

拾壹、内容大纲

 

【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

        ()序言:神儿子的道成肉身(1~18)

        ()神儿子的彰显──第一年传道工作(19~54)

        ()神儿子遭受抵挡──第二、三年传道工作(1~十一57)

        ()神儿子受膏与光荣进京(十二1~22)

        ()神儿子在公开场合末后的讲论(十二23~50)

        ()神儿子向门徒的末后嘱咐(十三1~十六33)

        ()神儿子离别前的祷告(十七1~26)

        ()神儿子的受难与死葬(十八1~十九42)

        ()神儿子的复活与显现(廿1~廿一25)

 

── 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约翰福音注解》

 

约翰福音(John,Gospelof)作者这卷福音书在结尾告诉我们,它是由「耶稣所爱的那门徒」写的(约二十一2024),但可惜的是,此书其他地方却没有告诉我们这位门徒是谁。有证据显示,此人极可能是那位主所挚爱的门徒──使徒约翰。按照我们从其他福音书所得的资料,此人出现的场合,正是我们预期约翰会出现的场合。这卷福音书的作者,对耶稣时代的犹太人和巴勒斯坦表现得有很深的认识。他很熟悉犹太人对弥赛亚的盼望(例:约一2021,四25,七40-42,十二34),了解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之间的敌意(四9),以及法利赛人对「百姓」的鄙视(七49)。他认识到宗教学派的重要(七15)。他知道守安息日的方式,亦明白到可以不顾安息日的规则,在第八天行割礼(七2223)。对于广泛的犹太观念和习俗,这卷福音书都能以肯定的笔触挥洒自如。在描述地形时,也出现相同的情况。作者提及很多地方,他所采用的地名,似乎全都正确无误。他提到迦拿,是我们从未在任何较早期的文献中听闻过的一条村落,意味着这资料几乎肯定是来自一个真正认识该地方的人。他相当精确地指出伯大尼的位置,是离耶路撒冷约15史达第(即约2哩,十一18)。他数次提及耶路撒冷内或附近的地方,例如毕士大(五2)、西罗亚(九7)和汲沦溪(十八1)。当然,这并不排除作者是与约翰同时代的另一人,但若作者是后期的人,在远离巴勒斯坦的地方写作这卷书,却不大可能。正如威斯科特在十九世纪末所主张,从我们拥有的证据显示,约翰福音的作者是耶稣时代巴勒斯坦的一名犹太人。对于许多研究者来说,约翰福音似乎常标志着一名见证者的记录。例如,耶稣在「库房」教训人(八20),这一点似不太重要,即使不提及它,也可轻易带出整个事件。它好像是某人的回忆,在他写书的时候,他的脑海便呈现了当时的情景。当妇人打破香膏瓶,屋就满了香气(十二3);这对叙述没有重大影响,却是在场人士会记起的一项细节。作者亦指出,那些喂饱了群众的面包,是用麦子造的(六9);耶稣的里衣没有缝儿,是上下一片织成的(十九23)。他告诉我们,用来迎接耶稣的树枝,是棕树枝(十二13);当犹大出去的时候,已是夜间(十三30)。在整卷福音书都可找到类似的例子,若认为它们只是试图营造逼真的气氛,似乎并不合理。它们看来是显示作者所写的,正是自己曾亲身经历的事件。初期教会似乎毫无疑问地接纳了约翰是本书的作者。爱任纽、亚历山太的革利免去及特土良,均视这位使徒为作者。首先以约翰福音这书名引述此书的,是安提阿的提阿非罗,时约主后180年。那些反对约翰为作者的人,所强调的是这卷福音书与符类福音之间的差异。其论点是,倘若耶稣是马太、马可和路加所描述的那位基督,祂不可能像第四卷福音书的那位基督一样。这是一个完全主观的论据,忽略不同的人对任何伟大的人物均会有不同的观点。多个世纪以来,教会所持的意见是:耶稣的伟大,足以为两幅画像提供灵感。换句话说,我们没有理由去坚持,头3位福音书的作者,已将有关耶稣的所有事告诉我们。若说约翰只是从另一个角度,将耶稣的生平和教训告诉我们,并没有矛盾的。虽然我们未能排除所有的疑点,以证实使徒约翰便是本书的作者,但我们却能够说,持这观点比任何别的看法更合理。写作年代、来源和目的保守派和自由派一样,均惯常地将这卷书的写作年代,定于一世纪末或二世纪初。有些自由学派将它定在二世纪,但这并不普遍。引人注目的是,他们竟然可以达成相当一致的意见。这卷福音书的来源被视为是建基于符类福音的,这意味着它的成书年代必在符类福音之后。而且,一般人往往力言在约翰福音中,蕴藏着非常成熟的神学思想,故必须有充分时间发展。不过,第一个论点在近代已被广泛摒弃了。约翰福音中的许多资料,在其他3卷福音书内都找不到平行经文,反而在其他3卷福音书中有许多资料,约翰可能在使用之前早已知道了;所以,要坚持在这位作者写这卷书之前,已经有别的福音书,甚至他已经读过它们,实在非常困难。它们彼此之间相近之处,似乎以共同使用口述传统,为较佳的解释。那从神学发展而得的论点,也不见得较为有力。即使这卷福音书的神学是深奥的,也不必要等到一世纪末,它才可以面世。罗马书的神学亦很深奥,我们却没有理由将它的写作年代定于主后50年之后。若以发展为理由,也不必将约翰福音置于罗马书之后。以神学发展来推断本书的写作年代,并不可靠,因为发展通常是以不平均的速律进行;即使我们同意在这卷著作中有较成熟的神学,我们也无法知道,它的神学发展是以甚么速度进行。其他支持较后写作年代的论点,亦不能令人信服。例如,有人力言此福音书中所预设的教会制度,对于使徒约翰的时期来说是过早了;约翰福音第三和第六章的圣礼制度,需要时间去发展。然而,约翰没有提及任何圣礼。诚然,许多学者认为这几章是关于洗礼和主餐的,但事实上,约翰从没提及这两者。由于传统的论点已经一一破灭,对于近代不少人提出,约翰福音必然是在主后70年耶路撒冷失陷之前写成的,当然不足为奇。倘若它是在此事之后才完成,为何约翰完全没有提及它?他所采用的一些语言,亦显示出它是较早期的作品。例如,在五章2节,他是以现在式(不是过去式)的时态来说有一个池子叫毕士大。再者,他经常称十二门徒为耶稣的门徒或「祂」的门徒,或诸如此类。后期的基督徒惯常称他们为「那些」门徒,因为他们认为已没有需要指明是谁的门徒了。但在早期,当基督徒与拉比们接触(每位拉比都有自己的门徒),便要指明所谈及的是哪些门徒。约翰没有提及任何一卷符类福音,这一点也很重要。最简单的解释便是他从来没有见过它们,它们仍未曾广泛流传。这当中没有任何一点,可以帮助我们精确地肯定这卷福音书的写作年代。但这些证据是有力的,指向一个较早的写作年代(主后70之前)。作者是使徒约翰。可是,作品中有证据显示作者曾经接触过希腊思想,例如,在第一章提到基督是「道」,并将「拉比」这些字翻译出来(一38)。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种因素驱使我们相信这份作品是发源于希腊文化的中心,传统上都赞同它就是以弗所。在二世纪末之前,爱任纽在其著述中指出,约翰是在以弗所的期间,写作这卷福音书的。某些学者指出约翰福音与《所罗门颂歌》相同之处,他们认为《所罗门颂歌》是来自叙利亚。由于它与二世纪初安提阿主教伊格那丢的用语相近,于是有人以此来支持约翰是在叙利亚写成此书,可能就在安提阿。另一些人则认为埃及才是著书地点,因为这卷福音书最古老的手稿是在那里发现。我们没有确实的证据,只有各种可能性。最为人所接受的,是爱任纽所提出的,视以弗所为著书地点。书中没有确实指出本书想达致的目标。从二十章31节,我们知道作者写这卷书,是期望读者能相信耶稣是弥赛亚、是神的儿子;这种信心可以为他们带来生命。那么,这卷福音书便有一个布道性的目标。可是,它所指的「相信」,可能意味着「继续相信」、「坚持信心」,却不是「开始相信」。换言之,此书一开始,便可能意味着要在信心上建立信徒。但我们也许不应将这两个目标划分得太清楚,两者都可能是本书期望达致的目的。背景这卷福音书有几个可能的背景。书中对希腊思想的兴趣十分明显,这卷著作有时亦称为希腊人的福音。提出这背景的人建议,我们应该翻看希腊的著作,也许是希腊的哲学家或亚历山太的斐罗的作品,来找出正确的背景,去理解约翰所写的是甚么。这个取向可以从布特曼的作品中看到,他特别想到诺斯底主义。其实,对于布特曼来说,这卷福音书的其中一个来源是讲道;这讲道的内容,是取自非基督教的诺斯底派。虽然很少人会接纳布特曼的建议,但近代不少释经学者,确实分辨出某些形式的诺斯底主义,是约翰福音的背景。这些观点虽然是经过深思熟虑才提出,但仍得面对相当多的反驳。其中一个是,尽管某些学者充满信心地坚持,但从没有资料指出诺斯底主义是早于基督教出现的。在历史中,诺斯底派是基督教的异端,理所当然地,必须先有基督教信仰,才可能会有基督教异端的出现。另一个反驳是,这两个系统之间,有着基本的差异。诺斯底主义所关注的是知识(其名称便是来自希腊文,意即「知识」),它的「救赎者」是从天上而来拥有「知识」的那位。可是,约翰并不赞同人是借着知识而得救的。那位救赎者乃是要来除去世上的罪(一29)。诺斯底主义告诉人挣扎向上的途径;基督教则提出,一位从天上降临的救主,将人提升起来。我们看不见任何一种形式的诺斯底主义,可作为督教的重要背景。尤具意义的,是约翰所反映闪系文化的背景。犹太人和基督教同样接纳为圣经的旧约,在这里尤其重要。它一直隐藏在约翰的句子背后,如果要明白约翰福音,就必须仔细研究它。约翰所认识和喜爱的,显然就是从希伯来文旧约翻成希腊文的七十士译本。我们可以一次又一次地指出,约翰的话背后,隐藏着七十士译本的痕迹。我们从死海附近的昆兰,获得近代一项重要的发现。在这地区的洞穴中出土的古卷,有些与约翰福音有着密切的关系。事实上,关于古卷的其中一个有趣史实,就是与新约任何一部分相比,它们与约翰福音有较多相似之处;假如约翰福音是在后期和远离巴勒斯坦写成的,这个事实便很难解释了。这些与昆兰著作相近之处,必须细心检视,因为常会有语言近似,但思想却迥异的情况。例如,两者都采用「真理的灵」这不寻常的表达。但约翰所指的,是三位一体中的一个位格;古卷则谈到「真理的灵」和「错谬的灵」在人的灵魂中斗争。两者的关连是真实的,然而约翰的思想明显不是凭借古卷而来。死海古卷的贡献,是在于提供更多证据,让我们知道这卷福音书基本上是属于巴勒斯坦地的,也必须以一世纪的巴勒斯坦作为背景去理解。亦有人提出其他的背景,例如希耳米作品。这是献给「至大至高的希耳米」(埃及妥特神的别名)的一套作品。它们确实与约翰福音有点相近,但与那些植根于巴勒斯坦的著作比较,它们相近之处仍是甚少。我们很难认真地接纳这项意见。约翰福音基本上是出于巴勒斯坦的。写作目的和神学教导作者告诉我们,耶稣还行了许多「神迹」,没有记载下来,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二十31)。约翰写这卷书,是要指出耶稣是弥赛亚。但他写的时候,不是单要传达有趣的资料,他期望读者听到这些知识时,会对他们的信仰发出挑战:当他们相信,他们就得着生命。约翰试图引领人归信基督;他怀着传福音的目的。但这不全是他要做的,因为他的话对信徒同样具有意义。信徒对耶稣抱有正确的知识,以致可以继续相信,是很重要的。约翰不会忽略要建立具有信心的信徒。可是,按照他的话,他的基本目标是传福音。因此,这卷福音书的主要神学教导,就是神已经差派祂的弥赛亚──耶稣。祂是神独一的儿子,祂来是要带来生命(三16)。虽然耶稣告诉井旁的妇人,祂是弥赛亚,但很少以这确切的字眼说出来。避免使用这个字眼,很可能是因为一般犹太人已赋予它政治上的含义。他们寻找一位能与罗马人争战的弥赛亚。祂将会击败罗马人,建立一个强大而遍及世界的帝国,首都便是耶路撒冷。耶稣所要达到的,完全不是这些,所以祂避免使用可能带来这种印象的词句,这是很重要的。纵然约翰避免运用这个带有传统弥赛亚意义的词汇,但他毫不隐瞒地指出耶稣是神所拣选的那一位。他一次又一次地描写耶稣履行了弥赛亚的职责。例如,在第六章的长篇讲论中,我们明白到耶稣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这正应验了当弥赛亚来临,祂会重新降下吗哪;当祂使那瞎眼的人回复视力(第九章),我们看见弥赛亚另一项作为(赛三十五5)。约翰福音除了展示耶稣的伟大外,同时将祂的卑微教导我们。在约翰的教导中,有一条持续却不牵强的脉络,就是耶稣在一切事上都倚靠父神。耶稣说,离开了父,祂不能做甚么(约五30)。祂真正的食物,就是遵行父的旨意(四34);祂透过父而活(六57);那是父将祂的门徒赐给祂(六3744,十七6);那是父给祂作见证(五3237)。约翰坚称,耶稣从来没有脱离父。从耶稣的使命中,约翰看见父的目的得以实践。

内容提要序言约翰以一段序词作为开始(一1-18),不像其他福音书所写的。在序词中,他指出耶稣是「道」,这个词与希腊和希伯来思想都有关。约翰用这个词传递的思想,就是父透过耶稣表达祂的心思。约翰论到道就是神(一1),他看见耶稣在创造中担当主要的工作(一3-5),继而由施洗约翰为祂作见证(一6-8),再提及道来到这个世界(一9-14),最后以一段强调道的伟大的话作结(一15-18)。在这段序词中,他扼要地介绍了一些重要的主题,然后在整卷福音书中再加以发挥。它是整卷书一段庄严的引言。接着是耶稣的公开事奉(一19-51)。施洗约翰的工作是在耶稣之前的,所以,作者先将施洗约翰为耶稣所作的见证告诉我们。见证是他其中一个重要的观念,这见证是施洗约翰在这卷福音书中的全部工作。我们从这个见证,转移到另一件事上,就是第一批门徒来到耶稣面前。我们从这里略知安得烈和彼得如何前来认识主。我们亦读到腓力和拿但业,这在其他福音书中很少或甚至没有提及。神迹和讲道这卷福音书以非常独特的方式来描述耶稣的公开事奉。约翰以很长的篇幅(二1至十二50),来讲论耶稣行过的数个神迹,记载中穿插着一系列的讲道。这些讲道有时是向一群人发出,有时只与个别的人谈论。有些学者将这一部分称为神迹之书,藉此强调那7个神迹的重要性。对约翰而言,它们不单是神迹,还包含重要的意义。头一个神迹发生在加利利迦拿的一个婚宴中:将水变为酒(二1-11)。事件中的水,与犹太人的洁净礼仪有关(二6),而这事迹肯定是要教导我们,耶稣能改变生命。祂将律法的水,变为福音的酒。因着这个「神迹」,祂的门徒「就信他了」(二11)。约翰继续讲到耶稣如何上耶路撒冷,将作买卖的人赶出圣殿。他们正在售卖供献祭用的祭牲,并兑换银钱。但他们的生意是在外邦人的院中进行,这是圣殿中唯一可供外邦人前来默想和祈祷的地方。第一篇讲道是关于重生(三1-21)。耶稣与法利赛人的领袖尼哥底母讨论,人若要进入天国,便需要彻底重生。耶稣所谈及的,是从神的更新,不是人的某种改革。这事之后,是约翰的一些门徒,与一个犹太人就洁净的问题起了争论,进而开启了进一步有关耶稣的教导。第二篇讲道,是耶稣在井旁遇见一个撒玛利亚妇人,他们之间有一段十分冗长的对话(四1-42)。它引发出「生命之水」──这词在这一章圣经中并没有透彻解释,但其后我们可以看出它是指圣灵的工作(七39)。这又引到第二个神迹,就是医治一名大臣的儿子(四46-54)。当中值得注意的,是耶稣在遥远的地方外进行医治。第三个神迹发生在毕士大池旁,耶稣医治了一名瘫子(五1-18)。这个人花了多年时间,等待在水搅动时得着医治。耶稣吩咐他起来行走,他真的能起来了。由于这个神迹是在安息日进行,法利赛人便大加反对,于是带出耶稣第三篇有关神的儿子的讲道(五19-47)。其中强调了耶稣与父神之间的密切关系,也提及祂在审判中的地位。同时,它也强调了为耶稣所作不同种类的见证,从而指出接受祂为神的儿子,是何等合理。约翰记载的第四个神迹,是唯一(除了耶稣复活之外)可以从4卷福音书中都找得到的神迹,那就是让五千人吃饱(六1-15)。接着,就是耶稣在水面行走(六16-21)。这应该算为第五个神迹(纵然有些学者并不同意;假如他们是正确的话,那便只有6个神迹了)。然后是第四篇讲道,是关于生命之粮的伟大讲章(六22-59)。耶稣就是生命之粮,祂将它赐给人。这里提到吃祂的肉和饮祂的血(六50-58),是指祂的死。有些人认为这句话是指圣餐,可是,耶稣为何以这种方式提出这个仍未存在的圣礼,却令人难以明白。而且,在同一篇讲道中,其主旨是要人相信祂(例:3547节)。将耶稣的意思,理解为人必须相信祂就是将会为他们死的那一位,似乎最为恰当。跟着的部分,详述在众人逐渐离弃主时,彼得肯定自己的忠心(六67-71)。然后我们来到第五篇讲道,是关于赐生命的灵(七1-52)。当约翰告诉我们,由于耶稣尚未得荣耀,所以那时还未赐下圣灵(七39),他本身已提供了重要的解释。他认为圣灵的完备工作,是有赖基督在祂的死和复活中,完成祂的工作。第六篇讲道谈及世界的光(八12-59)。耶稣在这方面的位格和事工,从第六个神迹中戏剧化地表露出来。那是医治一名生来瞎眼的人(九1-41)。文中生动地描述那个蒙医治的人,对那些意欲贬抑耶稣的法利赛人所发的一段尖锐的答辩。在所有关于耶稣与祂百姓之关系的例子中,最美丽的一则便蕴藏在第七篇讲道里。其中祂提到自己是好牧人(十1-41)。羊群完全倚赖牠们的牧人,这是明显的道理;然而,耶稣却另有意思。地上的牧人要满足羊群的需要,但耶稣为着祂的羊,甚至舍弃自己的生命。最后一个神迹,是令已死去4天的拉撒路复活(十一1-44)。这事件生动地带出耶稣胜过死亡的能力,祂亦随时预备将生命赐予人。耶稣提到「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十一25);死亡不能击败祂。祂将生命带给死去的人──无论是属灵上或肉身上的死亡。约翰进而记载了人对这个神迹的反应;有些人信了耶稣,有些却反对祂(十一45-57)。其中包括了大祭司该亚法一句发人深省的话,就是「独不想一个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这句话(十一50-52)。该亚法是以政治家嘲讽的口吻发言(宁愿一个人死去,即使祂是无辜的,总比全国惹麻烦为佳)。但约翰从这些字句看到更深一层的意义,那就是耶稣的死会为许多人带来救恩。约翰以耶稣在伯大尼受一名妇人所膏、祂光荣进入耶路撒冷、一些希腊人进见耶稣,以及他最后的撮要(第十二章),来总结他对耶稣公开事奉的记述。他引用先知的话,来指出为何有些人不相信耶稣。在耶稣所行的一切事上,他清楚地辨明神的目的。最后晚餐这卷福音书所记述耶稣被钉十架前的晚上,在楼房发生的事情,是四卷福音书中最丰富的一卷。奇怪的是,约翰完全没有提及圣餐的设立,这是难以圆满解释的。然而,他告诉我们,耶稣如何为门徒洗脚(十三1-17),这个行动,正是那即将在十架上显示出来的谦卑服侍精神的上佳例子。接着是主预言被出卖,并将蘸湿的饼交给犹大。随着这行动而来的,便是引领至十字架的连串事件(十三18-30)。

在接着的冗长讲道中,耶稣处理在祂的跟随者中发出的一些问题,继而将一些重要的真理教导他们,例如,祂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十四6)。祂又说了葡萄树的比喻:祂是真葡萄树,门徒与祂的关系,就如枝子接连葡萄树。枝子若要得着生命,首要条件是继续保留在葡萄树上(十五1-16)。随之而来,是一些关于受苦的话,门徒遇到逼迫的时候,这些话将会对他们有所帮助(十五17-25)。耶稣继而谈及圣灵(十五26至十六15)。这是一段非常重要的话,因为与耶稣其他言论相比,它是最多讲及圣灵的。耶稣称圣灵为「保惠师」,这是一个不容易明白的名称。它原本是一个法律用语,至于它的意思,至少是指圣灵带来友谊和帮助。耶稣继而谈及祂快将离开门徒,并装备他们面对前面的考验时刻(十六16-33)。约翰福音的这部分,就以耶稣伟大的大祭司祷文作结。祂为门徒的合一祈求,同时将他们交托给天父看顾(第十七章)。十架和复活当兵丁前来捉拿耶稣,祂上前迎向他们,他们便退倒地上(十八1-11)。约翰在记载耶稣受难之事,一开始便指出耶稣是拥有至高权力的。祂不是被连串事件压迫至节节败退,而是自主地实行父的旨意。只有约翰福音告诉我们,耶稣被带到大祭司该亚法的岳父亚那面前(十八12-1419-24)。他亦提到彼得3次不认耶稣(十八15-27)。他没有花太多时间去描述犹太人的审讯,却在记述罗马人的审讯方面,比别的福音书更加清楚明确。明显地,他对在彼拉多面前所发生的事情,尤其清楚。他细致描绘耶稣与彼拉多论及王权(十八33-40)──神的儿子与该撒的代表讨论主权的意义──的情形。在叙述钉十字架的过程中,约翰有不少独特的记述。值得注意的是:耶稣将马利亚交托祂所爱的门徒照顾(十九2627);耶稣在临死时,呼喊「成了」(十九30);以及一名兵丁拿枪扎祂的肋旁(十九31-37)。约翰继续记述埋葬(十九38-42)和空坟(二十1-10)。他提及复活的主向抹大拉的马利亚(二十11-18)、门徒(二十19-23)和多马(二十24-29)显现。最后一章记载了一次奇迹性的捕鱼经历(二十一1-14),然后是彼得3次对耶稣发出爱的宣言和彼得重获信心等感人事件。LeonL.Morris另参:「约翰的生平和著作」。――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