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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意法」 寓意法(Allegory)严格来说,以取自客观世界的形象来表达抽象思想和概念的说法,称为「寓意法」。如明喻、寓言和某些例证形式,均可称为「寓意文体」。寓意法可以是整部作品或作品某一部分的文学形式,如约翰本仁的《天路历程》即是。更常见者是以寓意为解释之法,特别是圣经的解释,其特点是力求从经文的文字背后,研究出更深层的神学和属灵的含义来。寓意法始自古希腊,大诗人如赫西俄德和荷马,他们的诗作成了希腊人的宗教和虔诚的基础。后来,人们对生活和宇宙的认识进一步发展,那些诗作提供的知识已不合时。再后,随时间之推移,诗人用语的历史、地理、文化、社会背景已渐鲜为人知。为保持传统不灭,注释家使用一套巧妙的方法,把典籍的文字作为一种象征的符号,指向更深层的意义,藉此来发现永恒的真理和不变的价值。希腊化犹太教的首要代表人物斐罗(死于主后45至50年间),即曾利用寓意法使旧约适切于希罗世界。其后更有大批基督徒注释家以亚历山太城为基地,把寓意法作为解释旧约和新约的主要方法。至中世纪,形式虽有不同,寓意法仍是主流的注释方法。直到今日,无论复原派还是天主教,仍有一些敬虔派和神秘派在高举寓意法。寓意法是极为个人主义的注释法,因人而异。对所有寓意注释家来说,文字词句的明显、字面、客观的意思全不相干,或至少不属第一要义;其重大而真实的含义与客观的字句或历史背景,并无必然联系。这种方法用到极至,就完全置经文的外在形式于不顾了,连记述的历史性也全然抹煞。在这一派看来,理解作者原意对确定经文「真正」和「属灵」含义是无补于事的。他们认为,如果说外在形式尚有一点用处的话,那就是聊可作为寻求属灵意义的线索而已。寓意派全凭一己之意把古今事件联系一起,随意寻觅字根的意义和衍化,或类同字词和语音的关系,又在介词上大作文章。寓意派指各事物都有象征意义,如人、地、事、数目、颜色等等,甚至从字母的形状上都能发掘出隐藏的真理。如此一来,寓意派的解释自然便纷纭错杂,莫衷一是;但寓意派还以此为善,说这正表明属灵真理之丰富。早期教父俄利根(约主后185-254)说每段经文必有3层含义,中世纪诠释家更加上第四层含义,即字面含义、教理含义、道德含义和属天含义。预表注释法则和寓意法相反,极其重视文字所表达的内容及历史背景。他们的原则是每一篇文字只有一个意义;个别细节唯有与这一意义有关者才有研究价值。预表注释法的释经家力求发掘作者在原来背景下的本意,并寻找当时的道德及属灵原则;然后,才据此把意义延伸或使用模拟法把经文用之于现世。寓意法在教会史上虽流布极久(甚至保罗也曾经使用,参加四24)。但此法有其固有的困难。及至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和加尔文终扬弃寓意法为释经的正当方法。 寓意释经法最大的弊病,是把经文的意义与原本之历史、语言、文化的背景完全割裂开来;对于互相争持、对立的注释,不能提出一个衡量的根据。寓意法不能保证释经者从经文本身引出其真义exegesis,也无法防止释经者把一己之意引进经文eisogesis。J.JulinsScott,Jr.另参:「圣经的诠释」;「希腊化的犹太教」;「斐罗」。――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