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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 印(Seal,Signet)细小的雕刻品,可在软陶土上印下图像,在古代近东一带被广泛地使用。起源印的确实起源无从稽考。有谓圆柱形的印比文字的发明还要早。最早期的印可能从符囊发展而成,目的是要保护佩戴的人,或使他趋吉避凶。有一段时间,有人相信印是具有某种防护法力的,使未经许可而擅自毁坏它以求获得其中保护之物的人,受到咒诅或伤害。原始的印比细小的泥卷筒还要小,后者以桠枝勾画简单的图案或形状。从主前四千年代到主前四世纪的波斯时期,玉石雕刻艺术(在玉石上镌刻或刻印)在古代近东一带非常流行。印的种类图章印印有很多大小不同的形状,最早期的是图章印,是利用一块经镌刻的平面玉石或珠子,压按在软陶上,印出镌刻的图像。约于主前3000年,在米所波大米,圆柱形的印取代了图章印,直至主前八世纪末才再度出现;在希腊时期则完全被圆柱形的印取而代之。圆柱形的印圆柱形的印早于主前3000年在米所波大米出现,直至主前一千年代中期成为最广泛使用的一种印。它在埃及为人使用,证明了最早期的米所波大米文化影响了埃及;然而,它在那里很快就给打印的戒指所取替,后者较适宜在蒲草纸文件上盖印。在圆柱的外围会刻上符号或图案,当印滚过湿润的陶土,便会留下印记。早期所用的一些符号是几何图案或一些魔法记号的图像。后期的印雕上各式各样的神话(例如一些神祇彼此围坐交谈,受追随者敬奉,乘坐小船或四轮马车,或与敌人争战),也有人民日常的生活片段(狩猎、嫁娶、宴会、喂饲动物、与野兽搏斗、向神祇献祭、战争、带走囚犯等),以及动物花鸟的画像。文字(例如佩戴者的名字,又或对神灵或君王尽忠的宣认)在主前三千年代开始出现在印上。由于发现大量不同种类的印,它们都是无价之宝,显示了古代人物的生活面貌,例如他们的衣着、发式、家具、用品和宗教信仰。印采用各种不同的材料制造,包括贝壳、焙干的陶土、石灰石、青金石、金、银、红玛瑙、蛇纹岩、汉白玉、霰石、蛋白石、紫水晶、碧玉、石英水晶、绿玛瑙、红宝石、象牙、红铁矿、翡翠、玻璃(较罕见,在较后期才出现)、赤陶、黑曜石、玛瑙、上釉的陶器、木块。用来切割作印的石块是经过小心选择的,因为有些被视作「不吉利」。尽管所用的青金石是从波斯、阿富汗和印度输入,贝壳则是来自波斯湾,但制造印的石往往是信手拈来,就地取材的。早期以柔软材料,例如贝壳和大理石,所制造的印,是很容易用火石切割的;但较坚硬的材料,例如石英和玛瑙,已开始采用,因此需要较坚硬的切割工具。粗糙的金刚砂可能因此被采用;早期的印全是用手雕刻的。埃及人就是以制造雕刻工具著称,后来在亚述流传。圆柱印上的孔可能是以铜制的工具,加上金刚砂来钻穿,并借着弓形的弦辅助转动,又或单用手来旋转。以这些工具制造的图案,有些粗糙得几乎无法辨认,但很多却造得非常细致。雕刻工具很可能最后发展为以附设的轮子来操作,如窑匠的转轮一般(耶十八1-4)。印被广泛使用,从古代近东地区发掘出来的数量之多可据此推溯其制造日期,前后相差当在一两个世纪之内;虽然有时很难准确判定其制造时日或地区,希罗多德察觉到每一个享有社会地位的巴比伦人都会「持着一个印和手杖」(第一册,195)。印是以一条细绳子系着,挂在颈项或手腕上,又或挂在衣服上的某一处(参创三十八18,四十一42;歌八6;耶二十二24)。在坟墓中曾发现尸骨的手腕上系着圆柱的印。打印的戒指打印的戒指是一种图章印,在埃及地迅速取代了圆柱形的印,因为前者较适合在蒲草纸的文件上盖印,蒲草纸是埃及主要的书写材料。打印的戒指的形状好像金龟科甲虫,在埃及备受崇敬,视作复活和继续存留的象征。埃及人留意到运行在天空的太阳如同大球,跟甲虫在动物粪便中产下的卵子的球状相似。埃及人相信他们的太阳神──锐,在破晓时是葛伯拉(埃及创造神,又是朝阳之神),在正午时则化身成甲虫的形状。甲虫的记号就是因这信念发展成为永恒生命的标记;故此,打印的戒指自然成为埃及印中最独特的模式。它通常是用片岩、纤维块滑石制造,有时却采用石英、红宝石、碧玉、黑曜石或石灰石。打印的戒指上切割成甲虫状的记号或图案(椭饼图案),表面磨光施釉。印章嵌在打印的戒指上,可旋转,或镶在固定的装置上,常用作个人签署之用。法老把他打印的戒指交给约瑟(创四十一42;参斯三10、12),无疑,这类的印是象征约瑟处理皇室事务的权威。每一位法老都持有他个人独特的打印的戒指。有些著名的法老的印章图案已被识别出来。所以,在古代城市或墓穴的遗迹中发掘的古物,可透过打印的戒子来帮助鉴定出土文物的年日;因此在考古学上是十分有价值的。军兵和商旅曾携带打印的戒指走遍整个地中海和米所波大米区域。瓶柄印另一种印是瓶柄印。瓶颈上覆盖着布,再用绳子捆绑,上面涂上软陶士,然后将印压在湿土上。泥印没有破裂便显示商品在交付前是未有开启的。在犹大,印是压在瓶柄上,以证明物主的身分。有些瓶柄戳记可能就是制造店的商标;有些附有个人名字(可能是制造店的店主)。所谓皇室瓶柄戳记包括有一个四翼或两翼的符号,以及两行简短铭文。上行写着「君王所属」,下行印有城市的名字,这可能是制造瓶子的地方。用途多种功能自从印由护身符发展而来就一直作护身用途。一个没有破裂的印,证明该对象内藏的东西,无论是一份文件、一道谷仓门,或是一樽酒瓶,都没有给他人擅自触碰过。但以理被扔入的那个狮子坑,是用王的玺和大臣的印封闭的(但六17)。耶稣的坟墓是用石头封了,使它牢固(太二十七66)。印也可用作物主身分的标记或作商标(例如在陶器加热前印上)。文件(信件、销售单据、政府文件等)凡盖上印,便可生效。耶洗别以她丈夫的名写信,又用他的印在上面加印,就这样引致拿伯被害(王上二十一8-13)。耶利米购买亲属的一块土地时,在买契上盖印封缄(耶三十二10-14)。奉波斯王盖印的谕旨,无人能够废除(斯八8)。象征效用印的象征效用可在圣经以外和圣经文献中找到。一篇巴比伦祷文说:「愿我的罪如印般撕掉。」旧约说:「在我门徒中间封住训诲」(赛八16);「我妹子……是关锁的园。」(歌四12)所罗巴伯得知神会以他为印(该二23);土地改变如在泥上加印(伯三十八14);「封住异象和预言」(但九24;参创三十八18、25;伯九7,十四17,三十七7;赛二十九11;但十二4)。新约经常采用印的象征效用,例如:约翰福音三章33节,六章27节;罗马书四章11节(割礼是因信称义的印证);哥林多前书九章2节(「我作使徒的印证」);哥林多后书一章22节;以弗所书一章13节,四章30节(得赎的日子的印记);提摩太后书二章19节;尤其是启示录(启五1、2、5、9,六1-12,七2-8,八1,九4,十4,二十二10)。F.B.Huey,Jr.另参:「考古学」;「铭刻」;「陶器」。――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