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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的生平和著作

 

约翰的生平和著作(JohntheApostle,LifeandWritingsof)约翰的生平家庭我们对于约翰早期的生活所知甚少,只知他的父亲名叫西庇太,他还有一位兄弟名叫雅各(太四21)。马太福音列出十字架旁的妇女是抹大拉的马利亚、雅各和约瑟的母亲马利亚,以及「西庇太两个儿子的母亲」(太二十七56)。马可福音则列出两位马利亚,再加上撒罗米(可十五40)。由此看来,撒罗米可能是约翰母亲的名字。倘若马太和马可跟约翰所称呼的是同一班人,那么,撒罗米便是耶稣「母亲的姊妹」(约十九25)。这样,约翰便是耶稣的表兄弟了。我们不能确定这一点,因为根本没法可以肯定马太、马可和约翰所指的,是同一班人。跟随耶稣约翰是耶稣在加利利海边最先呼召的门徒之一(太四2122;可一1920)。他可能是安得烈刚开始跟随耶稣时,他那没有指名道姓的同伴(约一35-37)。事实显示,他是耶稣身边特别亲密的三个人之一,被拣选与祂共赴某些重要场合。约翰与他的兄弟雅各,连同彼得,亲身经历耶稣登山变象(太十七12;可九2;路九2829)。耶稣只带他们3人进到睚鲁的房子,在那里祂令睚鲁的女儿复活过来(可五37;路八51)。耶稣被捕之前,亦只带他们3人往客西马尼园与祂一同祷告(太二十六37;可十四33)。在最困难的时刻,耶稣面对快将要钉死在十架上,祂就是向这3人寻求支持。在福音书的其他场合,也有提及约翰。路加告诉我们,当约翰看见捕鱼的神迹,他一脸惊讶(路五910),这一点特别值得注意,因为他作为捕鱼能手,竟然也显出惊讶。当耶稣的事奉快将完结,我们看见约翰联同彼得、雅各和安得烈,前去询问耶稣,末日何时来到,并且将有甚么预兆(可十三34)。耶稣在被捕前,亦差派彼得和约翰,为他们那小伙人预备逾越节的筵席(路二十二8)。类似的经文,显示约翰在使徒中深受尊重,同时,他跟耶稣亦很亲近。然而,某些经文显示他最初并不欣赏耶稣所持的立场。当马可列出12位门徒的名字,他告诉我们,耶稣给雅各和约翰起名「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可三17)。初期教会中的某些人,将这称号视为一种赞誉,把它理解为他们为耶稣所作的见证,就如打雷般强烈。然而,大多数人却认为它是指刚烈的性情而言,例如,我们看见约翰禁止某人奉耶稣的名赶鬼,「因为他不跟从我们」(可九38;路九49)。这是福音书中唯一出自约翰的说话;在其他地方,他都列在别的发言人后面。在另一个场合,西庇太的两个儿子请求耶稣,祂在荣耀中降临时,赐给他们一个在右边,一个在左边的重要位置(可十35-40)。马太则补充说,这番话是由他们的母亲道出,但毫无疑问,雅各和约翰当时也在场(太二十2021)。耶稣进而询问他们,祂所喝的杯,他们是否能喝;祂所受的洗,他们是否能受。这显然是暗喻祂即将承受的痛苦。雅各和约翰肯定他们能够承受,耶稣亦断言他们将来真的如此。可是,对那些尊荣的位置,祂没有给予他们任何保证;但雅各和约翰将会为基督受苦,却显而易见。只是他们当时并不明白,那感动他们的主的圣灵,亦是他们所需要的。另一事件也显示类似的精神,那是某些撒玛利亚村民拒绝接待这一小群旅客──耶稣的门徒。雅各和约翰获知这个消息后,便询问耶稣,祂是否想吩咐火从天上降下来烧灭他们(路九54)。在这件事情里,门徒明显与耶稣有分歧,祂更斥责他们。然而,我们不可忽视他们为主而发的热心,以及他们的信心,相信他们真能使火降下来。他们清楚知道,神会应允他们的祈祷,为他们报仇。故符类福音所显示给我们看见的约翰,是耶稣一位热心和忠心的跟随者。作者没有将他描绘成温柔和慈怜的人。这个时候的他,对于那标志着耶稣门徒的爱,所知甚少。然而,他热切相信神会兴旺耶稣和那些事奉祂的人。使徒约翰在使徒行传,约翰的名字出现于十二门徒的名单中(徒一13)。书中提到雅各的死讯时,指出他是约翰的哥哥(徒十二2)。在其余经文中,约翰均与彼得一起。借着他们二人,神医治了一名跛子(徒三)。他们在祷告的时候上圣殿,这件事让我们知道他们敬拜的习惯。在第九小时的祈祷,显然是指与晚祭(约在下午3时举行)同时进行的祈祷仪式。显然,彼得和约翰继续持守虔诚的犹太人的敬拜习惯。在另一个场合,他们二人因为宣讲耶稣复活而被捕和囚禁(四1-3)。他们被带到公会面前,由彼得代表发言。公会视他们二人为「没有学问的小民」(四13),这意味着他们没有接受过一般拉比的教育。公会禁止他们谈及耶稣,但使徒回答说:「听从你们,不听从神,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们自己酌量吧!我们所看见所听见的,不能不说。」(四1920)当福音首次在撒玛利亚传开,约翰再与彼得一起。在当地布道的是腓利,但当耶路撒冷的使徒听闻当地的人如何接受福音后,便决定差派彼得和约翰往撒玛利亚。「两个人到了,就为他们祷告,要叫他们受圣灵」(徒八15);这个例子正显明使徒的地位重要。他们在适当的时间,按手在这些初信者身上,这些信徒便得着圣灵(八17)。虽然没有明确提及约翰,但毫无疑问,他是这里所指的门徒(复数)中的一位,因为显要的犹太人嫉妒他们,而招致被捕和囚禁(五1718)。那次被囚的时间很短,因为一位天使在当晚释放了他们,他们次日早晨便再次讲道(五21)。加拉太书二章9节直接提到约翰的名字,他与彼得和雅各合称「教会柱石」。主所爱的门徒第四卷福音书没有直接提及约翰的名字,但有经文提到「耶稣所爱的那位门徒」(约十三23,十九26,二十2,二十一720)。经文没有指出这位门徒是谁,但证据似乎显示他就是使徒约翰。约翰福音二十一章记载了一次捕鱼经历,在第2节列出了一起前往的人,其中包括彼得。但彼得无须予以考虑,因为他与主所爱的那位门徒经常同时出现在经文中。其中还有多马和拿但业,但他们不大可能。同行的人尚有两位不知名的门徒,并西庇太的两个儿子。在这最后提及的人选中,雅各因早逝而可以被剔除(徒十二2)。这便留下约翰或是两位不知名的门徒之一。约翰最有可能是作者,因为主所爱的那位门徒在不少场合中,都与彼得一起(约十三24,二十2,二十一7),我们从其他福音书中知道,彼得和约翰(还有雅各)的关系特别密切(参徒三,八14;加二9)。当然,其中一位不知名的门徒,也可能是主所爱的那一位,但这个假设却产生一个疑问:为何第四卷福音书略去了约翰这名字?倘若是约翰写这卷书,我们便能够理解他为何不提及自己(这亦解释了为何他直接称施洗约翰为「约翰」)。但既然其他福音书把约翰描绘成使徒中重要的一位,为何约翰福音完全不提及他?有人会争辩,「耶稣所爱的那门徒」并非惯常用来称呼自己,可是,它也不常用来称呼别人。约翰采用这个称呼,可能是怀着谦虚的态度。一方面他不想用自己的名字来引人注意;另一方面,他想强调因着耶稣爱他,他才成为那样的人。如果可以将约翰看成是那位主挚爱的门徒,我们就对他有更多的认识了。当然,我们不可由此推论耶稣不爱其他门徒。祂爱他们每一个。然而,约翰确实是主所深爱的,他亦承认他过去深受这爱之恩。他与耶稣那密切的关系,可以从他在最后晚餐中,挨近耶稣的怀里(约十三23)显明出来。从他目睹耶稣被钉十字架,而耶稣嘱咐他照顾祂的母亲这事中(约十九2627),我们亦知道他与主的关系密切。耶稣挑选祂的家人去照顾祂的母亲,似乎理所当然。这个交付明确地显示出耶稣与祂所爱之门徒关系密切。在第一个复活节的清晨,当从抹大拉的马利亚口中得知坟墓中不见了耶稣的身体,这位门徒便与彼得跑往坟墓去。他首先到达,但仍站在坟墓外,直至彼得来到。约翰随着彼得进去,他「看见就信了」(约二十8)。在跟着那一章,我们看见主所爱的那位门徒在出海捕鱼行列之中。他认出那站在岸边,吩咐他们撒网的,正是耶稣(二十一7)。这些就是新约对约翰的描绘。显然,他是初期基督徒细小群体中的重要人物。几乎在他出现的所有场合,他都是与人结伴;而发言的,通常都是他的伙伴。不过,我们可由此认定,他与耶稣十分亲近。也许,他对耶稣心中所想的,比其他人更加了解。第四卷福音书正是最佳证据。写这卷书的人,显然具有伟大的属灵洞察力。约翰可能是思想家,多于实务者或领导人。其他资料的记载要根据非圣经数据源,来研究约翰的生平,大概要从有人提出约翰很早便殉道开始。倘若事实如此,他便不可能是新约中几卷书的作者,这几卷书包括:约翰福音、约翰一、二、三书和启示录。我们需要考虑一连串的因素。腓力(主后450)所写的一份历史摘要中,包含了早期基督徒帕皮亚的一句话:约翰和雅各是被犹太人所杀。在九世纪罪人佐治的一份文稿中亦提及,约翰是被犹太人所杀的。可是,这难以称为有力的证据。腓力并非一位可靠的历史学家,究竟他(或他那负责撮要的助手)是否正确地记录了帕皮亚的话,仍然存有疑问。即使他引述正确,这句话也没有说约翰与雅各是同时被杀的。佐治之言没有使这看法更加可信,他甚至可能是抄袭腓力。有些教会年历指出,雅各和约翰的纪念日是同一天,有些人便由此争辩说他们是一同殉道。可是,这个结论却没有证据支持。同一个纪念日所暗示的,完全没有遭受相同命运的含义;即或他们真的命运相同,也并非代表是同一时间发生的。这个论点并不可取,其他论点也不比这个强,所以整个理念都可以弃诸不谈。按传统而言,约翰住在以弗所,年纪老迈时才死去。我们无法证实或否定此说。启示录的作者是在拔摩海岛(启一9),按照一般的理解,他曾经因着传讲福音而被放逐。倘若这是真的话,他可能也死在那里。然而,这个推测所能提供的资料不多。因此,我们需要倚靠作品中与使徒的名字有关的事情,来找出它们的作者。对于认为第四卷福音书是由这位使徒所写,我们已经了解个中理由。约翰书信大概也是出自他的手笔(虽然它们以隐名的方式发表)。启示录声称由一位名为约翰的作者写成(启一129),虽然没有说明这是使徒约翰还是另一位约翰。不少人认为,这卷书的风格与其他著作有着那么大的差异,我们不能宣称同属一位作者。它们的风格肯定不相同,但我们不知道一位代笔者在写一卷或更多著作时,对该作品产生多大的影响。而且,它们肯定有一些明显相近之处。如果我们能在审视这些作品时,找出当中的教训所告诉我们有关作者的资料,当然是有益无损。

第四卷福音书的神学这卷福音书是以一些有关「道」(洛格斯)的陈述作为开始,进而提出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若说第四卷福音书全部的内容,就是成了肉身的道的生平和工作,一点也不言过其实。从开始至末尾,约翰所关注的,便是耶稣基督完成的神伟大的救恩。基督论弥赛亚约翰称耶稣为「救世主」(约四42),他的福音书更将这点清楚阐明。事实上,他告诉我们,他的目的是要表明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让人可以相信祂而获得永生(约二十31)。「基督」是从一个希腊字音译而来,意即「受膏者」,正如「弥赛亚」是从相应的希伯来字音译而来。「基督」、「弥赛亚」和「受膏者」,全都表示相同的意思。旧约中某些重要人物是膏立的,最著名的是君王(撒上十1,十五17;撒下二4;王上一39)、祭司(出三十30),先知亦有时被膏立(王上十九16)。然而,旧约的人期待终有一天,神不单差派「某一位」受膏者,却是「那一位」受膏者(诗四十五67;赛六十一12),他会以特别的方式来实行神的旨意(徒十38)。在新约时代,这种对弥赛亚的期待愈来愈热切,约翰能够告诉他的读者,耶稣便是他们长久期待的那一位。他不单以肯定的说话,直接地说出来(约一41,四2526),更引导我们注意耶稣各方面的事奉,来表明祂是弥赛亚。他报导施洗约翰自称并非弥赛亚,而是奉差遣,在祂之前作好预备(约三28)。他提到耶稣洁净圣殿(约二13-22),这是弥赛亚的行动(诗六十九9;参亚十四21;玛三1-5)。瘸子获得医治(约五1-9)或许也被视为是弥赛亚的工作,因为瘸子跳跃与弥赛亚来临的时间相关(赛三十五6)。同样,我们应将令五千人吃饱(约六1-14),视为弥赛亚供应人的需要(在犹太人的讨论中,经常提到弥赛亚的筵席)。由于统治者知道耶稣从何处而来,所以他们否定祂是弥赛亚。这正是约翰所嘲弄的,因为如果他们真的知道耶稣的本源,他们便会认识祂是弥赛亚(七26-29)。关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经文,但上述已足够表明约翰其中一个重点,是耶稣已完成了弥赛亚所有的工作。这并不表示是一个公开的宣称,因为那会被人误解。人们期待的,是一个政治上的解放者,可是耶稣不是一名政治家;祂超越这些,因为约翰告诉我们,耶稣会参与最后的审判,祂又会叫死人复活(五25-29)。这些都没有列入弥赛亚先前的职责之内。神子约翰除了描述耶稣是弥赛亚,也以祂为「神的儿子」。这可以代表很多意思,也可能意义不大(人也可以成为「神的儿女」或「从神生的」,约一1213)。若应用在耶稣身上,它显然包含着极丰富的意义。在约翰福音第五章所记载的讲道中,耶稣作为神的儿子,明显是与众不同的。在福音书的开始,我们读到「道就是神」(一1);在结尾,当多马称复活了的主为「我的主!我的神!」(二十28)时,祂已被指称为神了。由于约翰那么坦然地指出耶稣有着完全的神性,某些近代的学者便宣称,他是描述一个幻影的基督(他是完全的神,只是以人的形状出现)。这个观点是没有充分理由的,相反,它所持守的事实,正好表明约翰视耶稣为真正的神,这证据是强而有力的。人子正如其他福音书的作者一样,约翰告诉我们,耶稣最喜爱「人子」的名称。这个名称好像陈述了祂的人性,然而,这个表达大概是取自但以理书七章13节,提到有一位「像人子的」被领到亘古常在者面前,并得了权柄。这是一个超乎常人的人物,并不可以当作是个普通人。耶稣采用这个名称时,祂不是宣称自己只是另一个人。但这个名称并非被认为是指弥赛亚的,所以,祂可以运用它,而不致令人以为祂宣认为他们所理解──政治上的解放者。避免这样的一个结论是需要的;选用「人子」,可能至少有部分是为了这个目的。在这卷福音书中,这个名称似乎与基督属天的荣耀有关,或是与祂所完成的救恩有关。在首次使用这名称时(约一51),耶稣谈到天开了,天使上去下来在人子身上。这当然是一种诗体形式的说法,指出耶稣是天上和地上的沟通媒介。祂带来的救恩,会将人提升到神那里,祂亦将神显明给人认识。有些经文指出人子会被「举起」(三14,八28),这表示「被举起在十字架上」。这是指到祂为着拯救世人而死。因此,祂是信心的对象(九35);祂赐予永生之粮(约六27);吃祂的肉和喝祂的血便是获得永生的途径(六5354)。荣耀约翰告诉我们,在钉十字架的前夕,耶稣说:「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约十二23,十三31)。对于约翰而言,「荣耀」所意味着的,并非甚么威严和堂皇的事情,却是卑微的服侍。当他谈到显出耶稣「荣耀的」神迹(二11,十一4),他要表达的,是以一般人所接受的意义来运用这个词语,但他更常把甘愿服侍的态度,视为真正的荣耀。基督在十字架上鞠躬尽瘁履行了祂卑微的事奉──为人类带来救恩。约翰运用「得着荣耀」这个词句,我们通常应以「被钉十字架」的意义来理解。这使我们确认耶稣所关注的,并非世界所推崇的那些事情。我们要从不同的角度去理解真正的荣耀。当然,这虽然是约翰的一个重要例子,但他并没有将荣耀局限于十字架上。他在序词中告诉我们,「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一14)。人子在地上的一生,不是在美丽的王宫中度过,却是在默默无闻和被拒绝的情况下度过。可是,祂前往那些需要祂的地方,在那里实行神的旨意。在这个卑微和服侍的人生中,约翰所看见的荣耀,远胜世上任何壮丽和璀璨的东西。神迹有时,荣耀是与神迹连系的。约翰有自己的一套方式来处理基督的神迹。首先,他避免使用「大能的作为」这个词语,它是符类福音中常用的。他一般称它们为「记号」(在中文圣经中,两者的翻译没有分别,都是译为「神迹」)。约翰在别的情况下,也偶尔用上这个词汇,正如他说施洗约翰「一件神迹没有行过」(约十41),但主要还是用于耶稣的神迹上。他所关注的,不是奇迹的层面,却是它们的意义。约翰没有否认这些伟大的作为的神奇,正如我们所视为的神迹;然而,他看见更为重要的一面──神在其中对我们的教导。例如,祂第一个神迹是将水变为酒(二1-11),所指到的是将一切代表着犹太教的事情(这些水是为了「犹太人洁净的规矩」,二6),转变为一切代表着基督教的东西。耶稣不单是重复旧事,更将它变得焕然一新。让群众吃饱,带出耶稣是生命之粮(五35)。将生来瞎眼的人医好,则说明耶稣是世界的光(八12)。使拉撒路从死里复活,便指到耶稣是复活和生命(十一25)。可是,这并非约翰提及耶稣的神迹之唯一方式。他颇常称它们为「事」。他可把这个词指到人的行为,包括好行为(约三21,六28)和坏行为(三1920,七7)。不过,他独特地运用这个词,来描述耶稣所作的事。约翰用了这个词27次,其中18次是指耶稣所作的事。当这个词以单数形式出现,它是指某件个别的事(七21),或耶稣一生的事工(十七4)。以复数形式出现时,是指众多的事。它当中包含了一个意思,就是作这些事的是父(五1920,十四10)。父与子之间的合一,是约翰福音其中一个重要观念。这些事达成了神的计划,但它们亦可视为带有启示性。它们教导重要的真理,正如它们「见证」了耶稣(五36)。它们向人发出挑战,要人相信耶稣,即使他们还未准备相信祂,祂能够叫他们相信这些事(十38),或是因祂所做的事来相信祂(十四11)。「事」这个字,明显是一个重要的神学词汇。它提醒我们,神看神迹,并非如我们所看的一样。对于我们来说,它们是异于平常的事件,是令人迷惑的。我们无法解释它们。对神而言,它们却只是事工。这个词似乎同时用于非神迹性及神迹性的事件上,这显示出两者之间有着延续性。我们不能将耶稣分割,划分祂做某些事情时是神,做别的事情时是人。祂所做的事,有时是属于人能够做的,有时是属于人不能做的。由于这个词在旧约中通常用来描述神大能的工(创二23;诗八3;但九14),约翰运用它,可能是要指出耶稣继续进行神自亘古以来的事工。神的工作一直进行。使命父与子的紧密关系,亦以另一种方式表明出来,那就是父差遣子。约翰福音用了两个带着「差遣」意思的希腊词语,这两个词语在这卷福音书中出现的次数,比任何新约书卷多。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它涉及父差子来。「差我来的父」是经常出现的词句(例:约五2330,六383944,八161829),对差来的目的,通常却没有指明。不过,书中出现一个清晰的宣告,就是「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三17)。

那些提及耶稣并非孤单,而是有差祂来的父与祂同在的经文(例:约八16),亦让我们留意到耶稣与神密切的连系,正是祂在地上生活的特征。要将父与子分开是十分困难的,因为相信父的,也相信子(十二4445,十三20)。这卷书中有一些重要经文,将子的使命,与跟从祂的人的使命连结起来。耶稣祷告说:「你怎样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样差他们到世上。」(约十七18)祂亦对他们说:「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二十21)较早前,祂用「我们」必须作那差祂来者的工(九4),来将自己与他们连合起来。神性上述所提及的经文,总是以某种方式指出耶稣与父在神性上是合而为一的。然而明显地,耶稣是一个人,有其他人一样的需要。因此他会困乏(约四6)和口渴(十九28)。祂爱祂的朋友马大、马利亚和拉撒路(十一5)。祂的心灵会忧伤,祂会哭泣(十一3335)。祂有作为家庭中一个成员的正常生活(二12),祂的兄弟亦会以一般兄弟的方式来教导祂(七3-5)。当祂谈到祂会被犹大出卖,祂会感到忧愁(十三21;在约十一33和十二27中,均采用相同的动词来描述耶稣)。人性按照约翰的描绘,耶稣整个生活方式,就是一般人的生活。这一点特别在约翰是以耶稣这人名,来提及耶稣的次数,远超过别的新约作者(共237次;马太福音150次,马可福音81次,路加福音89次),可以看出来。在整部新约中,这名字共出现905次,约翰福音所占的超过1/4。这除了是出于确信耶稣的人性外,则无法解释。

然而,与此相关的最重要事情,或许是约翰指出的,耶稣经常倚靠父。他引用耶稣所说的话:「子凭着自己不能作甚么」(约五19),又说:「我凭着自己不能作甚么」(五30)。父一直与祂同在(八29)。祂的生命,也是倚靠父而活(五26,六57)。祂真正的食物,是遵行神的旨意(四34)。祂承认是父将门徒赐给祂:「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六37);「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六44)。耶稣指出门徒是父「从世上赐给我的人」(十七6)。祂提及「我父所给我的那杯」(十八11)、父赐给祂的「权柄」(十七2),和从父获得的「荣耀」(十七24)。父给祂一个命令,根据耶稣所描述,这是指祂有权柄将命舍去,并再次取回(十18)。约翰亦描述了祷告中的耶稣(在第十七章尤为显著),这正是人的特性。总括来说,约翰所写的耶稣,是拥有完全的人性和神性的。当他告诉我们道成了肉身(约一14),他是要我们极之认真地知道这事实。神的儿子来到人的地方,祂成为我们当中一分子。

父在整个基督论的讨论中,必然也谈到父。约翰十分强调子的位分,但也提到父。「子」这个词,若不是与父相连,便毫无意义。与所有犹太人的独一神观一样,约翰坚称只有一位神。在这一点上,他与犹太人没有争议。不过,他有其特色,其中之一是强调神的父性。犹太人接受这项真理,但他们并不强调它,也不像耶稣那样将它个人化。对耶稣来说,称神为「我的父」是很平常的。根据约翰的记载,犹太人有一次试图杀害耶稣,因为祂「称神为他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约五18)。这是犹太人所不能容忍的。当耶稣将作买卖的人赶出圣殿,祂提到那是「我父的殿」(二16)。犹太人只会说那是「我们的父的殿」。我们从耶稣所说的话中,看出这样的观念:「我要升上去见我的父,也是你们的父,见我的神,也是你们的神」(二十17)。祂谈及与父的关系时,祂不会将自己与其他人连在一起。祂与父的关系,不是任何人可以有的。约翰并没有否定神是其他人的父;例如,他告诉我们,当耶稣与撒玛利亚的妇人谈话,祂也称神为「父」(四23)。不过,他所要强调的,是耶稣那特别的儿子身分。约翰对「父」这个名词的运用,是值得注意的。他用了这词达137次,比其他人所用的多逾两倍(其次是马太福音,有64次;在保罗的书信,出现63次)。有时候,约翰所指的是人的父亲,但其中有122次是指神。这样的强调,可能是因着当时的需要。在旧约时代,人们可能假设了神对他们的关心,所以那时便强调神的圣洁和威严。但是,人们已熟悉和认真地学习这个教导后,到了新约时代,却陷入另一个危机,以为神是高高在上、远离祂的百姓和遥不可及的。因此,他们正需要约翰那种教导。最重要的,神是祂子民的父。然而,约翰没有忽视神圣洁的一面。他记载了耶稣在祷告中,用的称呼是「圣父」和「公义的父」(约十七1125)。只是,他强调神为父。这是一个新的诠释,这一点亦一直影响着基督徒对神的理解。约翰记载了耶稣的话:「神是个灵」(约四24)。这一点并非标志着犹太教重大的进步,因为犹太人坚持不可以用任何物质观念来想象神。然而约翰清楚指出,基督徒同样要持守这项重要的真理。约翰亦多处谈到神的爱。诚然,我们必须在他第一封书信中,才能找到「神是爱」这几个字(约壹四8)。可是,在这卷福音书中,当我们读到「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约三16)这经文,我们便可以找到神是爱的含义。十字架将父伟大的爱显明出来。爱是这卷福音书中一个重要的思想,尤其是在最后的部分,更被详加阐述。

父不停工作,正因这样,耶稣甚至在安息日也继续施行怜悯(约五1718)。在某个意义来说,神的工作在创造后便完成,可是,神仍然不断维持祂的创造;宇宙一刻钟没有它,也不能持续下去。倘若人们真正明白到神一直做甚么,以及祂在旧约中对安息日的教导,他们便会明白,在那天施行怜悯,不单是可以的,更是一项要求。安息日是行善的日子。这卷福音书所描绘的,是一位大能的神,祂的旨意得以成就。我们从中看到一种预定的倾向,例如,耶稣曾说:「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约六44;参第65节)。同样,只有那些「出于神」的人(八47),或「属真理的人」(十八37),才听耶稣的话。耶稣说:「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并且分派你们去结果子」(十五16)。这些经文肯定了神是一位大能的神,能够实践祂的计划。圣灵约翰福音论及圣灵的部分,比别的福音书为多。首先,它提及施洗约翰看见圣灵彷佛鸽子从天降下,降在耶稣身上(约一32)。施洗约翰亦指出耶稣是用圣灵施洗的(一33)。对于这一点,约翰福音没有解释,但它明显地指出,耶稣会在适当的时候,将圣灵传给祂的跟从者。经文记载到耶稣在住棚节往圣殿去的时候,有一句重要的话,是与这事有关的。耶稣在圣殿谈到活水,约翰解释说:「耶稣这话是指着信他之人要受圣灵说的。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七39)当耶稣的工作完结,才会丰盛地赐下圣灵。对于个中理由,我们并不完全清楚明白,但事实就是如此。若说圣灵在旧约时代或耶稣的生平中,完全没有工作,那是不正确的。但在使徒行传第二章的五旬节之后,圣灵的工作在规模上,就比从前任何时期都庞大得多。圣灵伟大的工作,紧随在基督的工作之后。约翰福音清楚指出,圣灵在基督徒整个生命中不停作工。圣灵在基督徒生命开始时,便已经存在,因为「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三5)。虽然「从水生的」这句话,带来了一些难题,却有足够的理由,支持在这段经文中,「水」的意思必然与「圣灵」密切相关。在这情况下,它的含义便与第8节的「从圣灵生的」大致相同。约翰所传达的,是耶稣的教导:没有人能凭自己的努力进入天国。他必须经过重生,重生是圣灵工作的结果(参约六63)。然而,耶稣关于圣灵的最重要教导,是在祂临别的讲道中。其中耶稣给予圣灵一个不寻常的名称,就是我们所翻译的「保惠师」。这个词语原来的意思,似乎是指法律上的援助者,故便引来像「辩护者」或「律师」的翻译。可是,希腊的「保惠师」比现代的法律援助者所做的更多;这个词语更可以用于任何在别人有法律上的需要时,能施予援助的人身上。「训慰者」是传统的翻译,这个翻译最低限度在语源学上是正确的(这个拉丁文原词汇含有不断鼓励的意思,正是这个词要传达的含义)。当代的学者为这个词语,提出很多不同的解释,但我们最好还是将它理解为在法庭上的一位朋友或帮助者。保惠师跟「真理的灵」(约十四1617,十五26,十六13)和「圣灵」(十四26)是指同一位。耶稣告诉门徒,圣灵将永远与他们同在(十四16),要为耶稣作见证(十五26),教导他们,并叫他们想起耶稣对他们所说的一切话(十四26)。祂在未信者当中的工作,是要他们为罪、为义、为审判而责备自己(十六8)。另一段重要的经文,就是耶稣差遣那些跟从祂的人。「就向他们吹一口气,说:『你们受圣灵!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约二十22-23)圣灵似乎是赐给一群人,并非个别的人。二元论约翰福音包含了不少对比:光明与黑暗;肉体和灵;今世和来世;神和撒但;生命和死亡。这类对比在不少古代著作中都可以找到,例如死海古卷。有些人认为,约翰是借用当时某种二元论系统,但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在约翰的二元论中,没有任何东西是不属于真正的基督教的。或许,在约翰福音的二元论中,最重要的是他将这个世界与天上另一个世界的争战,呈现在我们面前──这个世界是撒但活跃的地方,天上则是神管治之处。例如,耶稣对犹太人说:「你们是从下头来的,我是从上头来的;你们是属这世界的,我不是属这世界的。」(约八23)这句话将两个世界清楚划分了,而且将耶稣的本源确立在另一个世界。这个世界的特征是行恶(七7)。它不认识神(十七25),也不认识基督(一10)。这并非表示现今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敌对神,但耶稣和祂的跟从者特意从它分别出来(十七14)。神将门徒从世上选召出来,赐给耶稣(十七6)。这个世界是在恶者的势力下,他有不同的名称:「魔鬼」(约八44)、「撒但」(十三27)和「这世界的王」(约十二31)。约翰视这个恶者不断与神和神的子民为敌。他进入人的心,正如他进入加略人犹大的心一样(十三27)。他敌挡耶稣,却「毫无能力」胜过祂(十四30)。在十字架上,这个冲突到达高潮。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十六11)。二元论的其他方面,例如光明与黑暗之间的冲突(约一5),均被视为神与撒但重大冲突的不同层面。光明自然象征良善,黑暗则代表邪恶。当描绘光明与黑暗的冲突,就是说神与撒但正在对敌。肉体和灵的情况也相类。「肉身」基本上并非邪恶,但它确是属于地上的世界。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三6)。肉身不能升至上面、属天世界的生命。故需要从上而来的重生,亦即是从灵而生(三58)。帮助人进入天上生命的是圣灵;肉体绝对办不到(六63)。基督徒的生命生命根据约翰福音,生命是从神的作为开始。人不能装备自己进入神的国,他们是罪人。「罪」这个字在约翰福音出现17次,新约中只有在罗马书和希伯来书的出现次数,比它为多。罪是非常真实的,「死在罪中」则是最可怖的(约八21)。然而,这并不是必须的,因为神的羔羊要来除去这世界的罪(约一29)。从罪中得着释放,并进入生命中,是出于神的作为。因此,人需要从灵而生(三58)。对于我们应该以「重生」,抑或「从上头而生」来理解约翰福音三章3节,是惹人争议的。但为着现今的目的,解决这个困难已不重要了。两个说法均包含其中。要进入神的国,便不可以仍是过往的人,而要完全重生。这种重生并非出于人的努力,却是圣灵的工作。这里所强调的,是神为了将生命赐给人所做的。这生命常称为「永生」,虽然与「生命」的含义似乎没有不同。「永」这个形容词,原文字面的意思是「属于某年代」。犹太人将时间分为创世前的年代、现今的年代,和未来的年代。故在理论上,「永」可以应用于这些年代中的任何一个,然而,在实际上,它是应用于未来的年代。有时候,它代表着「永恒」,因为人们认为未来的年代是没有终结的。不过,有时所强调的是质方面──专属于未来年代的生命,那个年代在许多方面都有别于现今的年代。约翰运用这个形容词的次数,是任何一位新约作者的3倍。圣经从没有说神有永生,神只「在自己有生命」(约五26)。然而,神将永生赐给信徒(例:约三15)。祂要付上代价,才可赐下永生,代价就是祂的儿子(三16)。通常耶稣只简单提到「生命」,这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具有相同的意义。神已将「在自己有生命」的特性赐给祂(约五26),但这种特性是任何东西或任何人所没有的。所有其他的生命均是衍生而来的。可以说,当基督创造它以后,它甚至不能凭自己存在。它只能「在」祂里面存在。惟有来到基督面前,才得着生命(五40);吃祂的肉和喝祂的血,也表达了同样的真理(六5354)。祂为了世人的生命而赐下祂的肉(六51);故所提到的吃和喝,只是一种象征,指到要接受祂为救主,祂为世人牺牲,来接受祂。当祂赐下生命,接受的人便永不灭亡(十28)。耶稣能够说,祂来是要给人生命,并且给的更丰盛(十10)。生命与祂是那么密切,以致祂曾两次提到自己是生命(十一25,十四6)。生命是神的恩赐,那些能进入生命的人,是因着圣灵在他们里面动工。但另一方面,只有相信的人才能重生。约翰知道相信的重要。在他的福音书中,用了「相信」这个动词超逾98次(新约中居次位的是使徒行传,有37次;接着是罗马书,有21次)。相信「相信」会在不同的句子结构中出现。有时会尾随着「它」,指到人所相信的真理;有时直接指到相信人或相信某些事实。「信了」耶稣这个句式,共享了36次。这带出了个人信靠的根本。我们无须将「相信」的不同用法严格地区分。最终,它们所表示的,几乎是同一样东西。真正相信「它」(亦即有关基督的事实),便是信靠祂,正如「信了」祂或简单地说相信祂,也是表示信靠祂。无论怎样运用这个词汇,它所表明的,是相信基督的重要。没有别的东西可以取代它。爱约翰常常谈及爱,并且一再强调它的重要。基本而言,这是神的爱。在许多经文中,已一再强调父爱子(约三35,十17,十五9,十七24等等)。然而,祂同样爱人,正如我们读到「神爱世人」这伟大宣言(三16)。它凌驾于我们在犹太教中所知道的,并代表着基督徒对神的独特认识。神那伟大而牺牲的爱,必带来它的影响。它令人萌生回应的爱,经文中亦数度提及人对基督的爱(十四152123)。

基督徒亦需彼此相爱,这正是作门徒的标记。「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十三35)耶稣一再吩咐祂的跟从者要彼此相爱(十三34,十五1217)。新约中有两个希腊文动词,是表示「去爱」。在约翰福音中,这两个词的出现次数,除了约翰壹书外,是其他新约书卷的两倍。基督徒的生命和所拥有的一切,来自神在基督里的爱;他以爱作为响应,是最自然不过的事;同时,这种爱的响应,亦向其他人流露出来。光正如生命一样,光亦与基督特别连在一起。事实上,基督就称为「世界的光」(约八12,九5)。序言中指出:「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一4)生命与光的关连,就如诗篇三十六篇9节所说的,它带出一个真理:无论哪里有生命和光,那里就已经有基督的工作。序言旋即继续说:「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一5)这正是先前论及的光明与黑暗之间的冲突。光驱走黑暗,两者不能并存。即使有一丝亮光,也不再有黑暗。这正好成为良善与邪恶对比的生动比喻。约翰在阐释基督徒的生命时,再将这点圆满发挥。事实上,基督「到世上来,乃是光」(约十二46),那些跟从祂的,不在黑暗中行走,反而「必要得着生命的光」(八12)。不爱光,倒爱黑暗,罪便定了(三19),并剥夺了因为爱光而得到的一切祝福。真理真理这观念与耶稣紧密地连系。真理不单是有关耶稣的资料;祂就是真理(约十四6)。又或祂是「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一14)。施洗约翰前来为耶稣作见证(一67),他所作的见证,是为真理而作(五33)。真理与救恩互相关连,并不奇怪,正如新约其他经文也是一样(例:弗一13;加二5)。约翰福音的高潮,记载了彼拉多的询问:「真理是甚么呢?」(十八38)书中没有提出正式的答案,但从约翰对基督受难的记述中,已清楚表明真理究竟是甚么。当耶稣说:「我为他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十七19),祂想着的便是十字架。真理亦以其他方式与救恩互相关连。正如耶稣说,人若遵守祂的话,就真是祂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八3132)。耶稣并非说真理是一个哲学观念,这知识带来纯理性的自由。祂所说的,是叫人过着脱离罪恶捆绑的生命。那是真正自由的经验,来自与耶稣建立的正常关系。由此推论,信徒可被视为「属真理的人」(十八37),或是「用真理」使他们成圣(十七17)。另一方面,魔鬼并非持守真理,在他心里亦没有真理(八44)。真理既是耶稣的特质,那么,祂可以说是为了给真理作见证而来到这个世界(约十八37;参八40)。真理与圣灵亦同样连系着。祂是「真理的圣灵」(十四17),祂其中一项工作,便是引导人「明白一切的真理」(十六13)。而且,那些敬拜神的人,必须以「圣灵和真理」来拜祂(四2324;和合本译为「心灵和诚实」)。

除此之外,可谈的还有很多。在今天许多群体中,都广泛讨论约翰福音的团体观念。不错,约翰福音记载了耶稣谈及羊圈,以及祂是葡萄树,信徒是枝子的比喻,还有其他经文指出信徒是属于群体的;然而,它从没有用过「教会」这个词语。许多学者认为约翰福音第三章与受洗有关,第六章则与圣餐有关,可是,这些词语却从未出现过。书中清楚强调的是基督,以及借着祂的受死、复活和赐下圣灵,赐给信徒新生命。约翰书信的神学约翰书信所提出的神学,几乎与福音书一样。有时还表达得更明确,例如提到基督的救赎工作时,说:「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壹一7);耶稣基督「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约壹二2;参约壹四10)。这些经文重新肯定福音书所讲述的事情。第一封书信主要关于假师傅,他们对基督的错误观念,引导人误入歧途。约翰写道:「世上有许多假先知已经出来了。凡灵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就是出于神的;从此你们可以认出神的灵来。凡灵不认耶稣,就不是出于神,这是那敌基督者的灵。你们从前听见他要来,现在已经在世上了。」(约壹四1-3)这些假师傅显然强调知识;约翰也同意知识是重要的。然而,他所关注的,是那些知识究竟是真的,还是假的。他指出所有信徒都能因着圣灵住在他们心中,而拥有知识(约壹二20);如此,知识并非假师傅所独有。其实,他们没有真正的知识。约翰所谈到的知识,是属于真理的知识(约壹二21;约贰1;约翰三书12),和「我们是属真理」的知识(约壹三19)。大部分基督徒的知识,都是与认识基督有关(二31314,三5)。写约翰壹书的目的,就是提供生命的知识:「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五13)约翰清楚指出,拥有正确的知识,尤其是关于道成肉身的知识,是很重要的。「敌基督」(约壹二1822,四3;约贰7)这个词汇只在这几封书信中出现过(其他地方也有这个观念,但措辞有别)。约翰视敌基督为对抗基督并试图取代祂的人。虽然在其他地方所强调的敌对者,是个别人物(例:帖后二),但约翰却认识到一个灵可以管辖许多人;事实上,有许多迷惑人的人就是属于这一类(约贰7)。

约翰对神有一些重要的描述,值得注意的有「神就是光」(约壹一5)和「神就是爱」(约壹四816)。前者要我们留意神的良善,并祂与一切邪恶的事为敌。我们在福音书看到光明与黑暗的二元论,这亦是第一封书信的一个重要概念。在神毫无黑暗(一5),但可悲的是,人仍有可能生活在黑暗之中。倘若他们活在黑暗中,却声称与神相交,他们便是说谎者(一6)。光明与黑暗之间是没有相交的。与黑暗连系的,是没有爱,即只有恨,以及灵里眼瞎(二911)。这一切均显示,对于约翰来说,爱是很重要的。他突出这个主题,两次向我们作出保证:神就是爱。这比较说神爱人有深一层的意思。它意味着爱是祂属性的重要部分。祂之所以爱,并非因为祂发现有些非常吸引的人,促使祂去爱他们。祂爱,因为祂的本性就是爱,因为祂是一位仁爱的神。当我们看着十字架,而非看着人的爱,我们才能按照约翰所理解的意义(不是世界所认识的意义),明白甚么是爱,诸如对神的爱(约壹四10)。简言之,第一封书信的主旨是:「亲爱的弟兄啊,神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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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相爱。」(约四11)当我们明白到神为我们所作的事情,我们不得不以爱作为回应。约翰坚持,人若真正爱神,便会在对别人的爱中显明出来。对于这一点,他采用了强硬的语调:「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四20)。爱是需要实践出来的。约翰坚称,那些属于神的人,必须远离一切邪恶的事。他们不再在黑暗中行。他运用了一些强烈的字眼,甚至说凡从神生的,就「不能」犯罪(约三9;参三3-6)。这并不表示人没有犯罪的能力。它应被理解为一个习惯──他不习惯犯罪,或是他不能继续犯罪。这当然是强烈地弃绝罪。那些属于基督的人,必须行在公义和爱中。启示录的神学启示录告诉我们关于权力的真相。那是一套权力神学。可以说,这卷书引领我们走到幕后,向我们显示,当我们要认真处理最终极的现实,世上任何帝国的权力,不管是罗马还是其他国家,都是微不足道的,只有神拥有真正的权力。祂以自己的方法来进行祂的计划,那种方法未必是人所预期的。罗马势力所维持的日子,可能比遭受逼迫的基督徒所希望的长得多。然而,罗马帝国的命运,正如世上任何势力一样都将灭亡。这卷书充满了奇特的象征。事实上,以我们手上的资料,其中某些象征是我们无法准确解释的。不过,它的主线却很清晰。启示录由始至终都是讲述神正进行祂的计划,并会继续将计划完成。祂经常被指是「那坐在宝座上」的(启四910,五1713,七1015,十九4,二十11,二十一5),这样提及祂作王的身分,是很重要的。约翰所写的神,是一位掌管天地的神。启示录亦多次提到天使,其次数实在比圣经任何一卷书为多,它带出一个事实,就是神拥有具备能力的活物来执行祂的命令。这卷书以看见荣耀的主的异象作为开始(启一9-20),为跟着的内容订定主调。正如神与宝座是相提并论的,基督亦常被指为「宝座中的羔羊」(五6,七17,二十二3)。祂是与父一起进行同一计划的那一位。第四章记述一个天上的异象,带出神的威严和圣洁(留意第23节,对宝座上那一位的描述,是有所保留的)。然后,我们进至基督的凯旋,现在称为「犹大支派中的狮子」(启五5)。祂被形容为配去展开有关人类终局的书卷;这引出所有天军──事实上,是所有受造物──爆发出胜利的颂赞。跟着揭开了它所表示的是甚么。印和号与一连串的审判有关,碗则展示出种种困难,但毫无疑问,它们都道出一个事实:神是掌管一切的。在适当的时候,祂会施行审判。

这卷书多次提及神的愤怒。当今世上对于这个题目并不感兴趣,不少人更否定它是圣经的教训。然而,如何将这样的判决应用于启示录,却难以明白。约翰虽多次运用「忿怒」这个词语,然而他由始至终都清楚指出,神极力与一切邪恶的事物对抗。理所当然地,这正是神所憎恶的事情。这并非指没有理性地勃然大怒,而是出于神圣洁的本质,坚定地对抗一切邪恶的事物。启示录非常清晰地阐明这一点。这卷书所描绘的神,不会容忍罪恶。祂会与它对抗,直至最终将它彻底消灭。因此,这卷书在结束时,描述新天新地充满了神的赐福,一切邪恶都被弃绝。那被救赎的群众(启七),以及新天新地(启二十一,二十二)等异象,生动地表明神彻底的胜利。作者明白到邪恶是有其势力的;这方面毋容置疑。书中生动地描述了一个外貌可怖的兽,与撒但联盟对抗神(十三1-10)。有第二个兽帮助他,他的样子虽然没有那么可怖,但同样十分可怕(十三11-18)。约翰向我们指出,邪恶的势力很大。然而,它最终不能取胜。约翰要表明的,是神比任何邪恶的事物或生物更强大。撒但将会被彻底毁灭(二十10)。基督被称为「羔羊」,这个描述也许带有祭牲的含义。当提到羔羊「像是被杀过的」(约五6)这一点似乎更加明显。整卷书都没有遗忘耶稣的死;反而将它视为一次胜利,不是一次失败。基督借着十字架得胜了。LeonL.Morris另参:「约翰福音」;「约翰书信」;「启示录」;「使徒」。――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