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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传」提要

 

壹、作者

 

        本书的作者原是隐名的,但早期的教会历史资料,均指出本书的作者是医生路加。从本书的内容与一些特色,亦可左证它应系出于医生路加之手,其理由如下:

              ()根据本书和《路加福音》的开头序言,我们知道这两本书是同一位作者(徒一1;路一1)

              ()本书的作者,明显是在使徒保罗第二次出外旅行传道途中,才新加进来的一位同工助手。因为在本书第十六章的叙事文中,突然由第三人称的『他们』,转变为第一人称的『我们』(徒十六6~10),并且从此以后,在大多数场合都用『我们』来代替『他们』(徒十六12~1315~16;廿513~14;廿一17)

              ()在本书和《路加福音》中,常可发现一些医学式的表达法,例如:「他的脚和“踝子骨”,立刻健壮了」(徒三7);「耶稣基督“医好”你了」(徒九33);「扫罗的眼睛上,好像有『鳞』立刻掉下来,祂就能看见」(徒九18);「他的眼睛,立刻『昏蒙黑暗』」(徒十三11);「坐着一个两脚无力的人,生来是“瘸腿”的」(徒十四8);「部百流的父亲患“热病和痢疾”」(徒廿八8);『西门的岳母害热病“甚重”』(路四38;对照太八14;可一30);『有人“满身长了”大痲疯』(路五12;对照太八1;可一40);『有一个“患水臌”的人』(路十四2) ;『汗珠如“大血点”』(路廿二44)等等。由此可见,这两本书的作者必定是一位相当有医学常识的人。

              ()又从本书最后一章可知,作者本人曾陪同使徒保罗一路到达罗马(徒廿八14);当保罗坐监的时候,他甚至可能一直陪伴着保罗。在使徒保罗的同工助手当中,这样一位又具医学知识,又在保罗坐监时还陪伴在他左右的人,当然非『医生路加』莫属了(西四1014;门23~24)

 

贰、路加其人

 

        关于路加的生平,我们所知有限。『路加』是一个外邦人的名字,所以他显然是一个外邦人。使徒保罗在歌罗西书中也把他从『奉割礼的人中』分别出来(西四10~14),表明他不是一个犹太人。按传说,他是叙利亚安提阿人。

        路加和使徒保罗的关系很密切。保罗称他为『亲爱的医生』(西四14),也承认他是一位同工(24)

        从《使徒行传》和保罗的书信中,似乎留下一些蛛丝马迹,可供我们揣测他和使徒保罗结识并相伴的始末:保罗去特罗亚之前,原在加拉太一带传福音(徒十六68)。那时他极其软弱,身患疾病(加四13)。后来他往特罗亚去,遇到了医生路加,或许他请路加医疗并看护他的疾病。从此路加一直跟随这位『外邦人的使徒』各处奔跑。保罗为了上诉往罗马去,路加也同去(徒廿八14);保罗坐监,路加仍陪伴在他左右(西四1014;门23~24)。直到最后,在这位神忠心的仆人保罗殉道之前一刻,众人都离开他,只有路加仍在他身旁(提后四11)

 

叁、写作时地

 

        根据路加所写两本书的序言来看,我们可以确定,《路加福音》是在写《使徒行传》之前完成(路一1~4;徒一1)。又因为《使徒行传》只写到保罗到罗马上诉为止,本书并没有提到保罗如何殉道(约在主后六十七年至六十八年),也没有提到耶路撒冷在主后七十年如何被罗马太子提多攻陷,所以写本书的时间显然在这两件重要事件发生之前。

        据此理由,解经家作了两种较可靠的推断:

              ()本书所记的史实,既然结束于保罗初次在罗马被囚为止,而从被囚禁的日期可以推断成书日期,即大约在主后六十二至六十三年。

              ()有谓根据本书的『结束法』推断,路加可能有意另写续书,叙述保罗初次被囚获释后,直至他为主殉道的事迹,因此本书的成书日期,并不一定就是保罗初次被囚的日期,而是稍后的几年期间,大约是在主后六十五年至六十八年。

        至于路加写本书的地点,有许多解经家推测是在罗马,理由如下:

              ()本书结束于保罗在罗马的监房传道(徒廿八30~31)

              ()路加与保罗同去罗马(徒廿七1;廿八15)

              ()保罗曾在所谓『监狱书信』中曾代路加问安(西四14)

        也有谓是在以弗所写的,但可信度阙如。惟一为众解经家所共同接受的是,本书应当不是在犹太地,而是在外邦地写的。

 

肆、本书受者

 

        在本书的序言中,路加清楚表明,这本书是写给「提阿非罗」的(徒一1)。『提阿非罗』的字义是『神的朋友』、『爱神的人』或『被神所爱的人』,因此有些解经家认为他是一个虚构的人物,用来代表历世历代的信徒;但路加又称他是『大人』(路一1),它乃是一种的尊称,指对方具有崇高的社会地位,因此大多数解经家认为,这位受书者应当是一个真实的人物,并且对基督教的信仰极感兴趣,愿意深入学习并了解这种信仰的来源、经过和现况。

        有人甚至说,路加或许可能曾经是提阿非罗的奴隶(因为当时的奴隶阶级中有很多是作医生的),但此种说法仅属一种猜测而已。

 

伍、本书书名

 

        ()《使徒行传》:一般均用此名称呼本书,但此名并不是作者路加起的。许多人认为《使徒行传》这名字并不十分切题,因为它并没有记载全部使徒的事迹,除了彼得和保罗外,雅各和约翰还提起一点,其余的使徒如马太、安得烈、马提亚等人的事迹都没有提到。

        然而从广义的『使徒』这一角度来看,称本书为《使徒行传》乃是适切的。因为圣经中『使徒』并不限于那十二个使徒,除了他们以外,还有保罗、巴拿巴(徒十四14)、提摩太、西拉(帖前一1;二6)、安多尼古、犹尼亚(罗十六7)、主的肉身兄弟雅各(加一19)、亚波罗(林前四69),两位不记名的使徒(林后八23,『使者』原文即『使徒』),以及『众使徒』(林前十五7)。『使徒』原文的意义就是「奉差遣者」,凡是奉主差遣、为主传道的人,都可以称作使徒。连主耶稣也是使徒(来三1,『使者』原文即『使徒』),因为祂是奉神差遣的。因此本书中所提的,的确是使徒的行传,也就是复活升天的主借着圣灵通过众使徒在地上的行传。并且,本书是一卷没有终结的书,意思说还有千万个使徒的行传要添加上去。全部的《使徒行传》犹待在国度期间方始能够编写完全。

        ()《路加后书》:由于作者路加声称他「已经作了前书」(徒一1),显然他看本书是《路加福音》的『后书』或是『续书』。《路加福音》是写主从起头到升天为止,「一切所行所教训的」(徒一1~2);《使徒行传》是写复活的主在升天以后『所行所教训的』。

        ()《第五卷福音书》:有不少的信徒看本书是第五卷福音,因为:

              (1)本书不只是《路加福音》的继续,也是四福音的继续。《马太福音》的末了提到复活(太廿八6~7),《马可福音》的末了提到升天(可十六19),《路加福音》的末了提到等候圣灵(路廿四49),《约翰福音》的末了提到主的再来(约廿一22);本书开始就接上这四条线(徒一35911),所以本书是每一卷福音的继续,它和每一卷福音都接得上。

              (2)本书和其他四卷福音书相同,专记基督耶稣留在地上的事迹。前四卷福音书是记道成肉身的基督,本书是记复活升天的基督。前者是记祂在地上的『行』,后者是记祂藉圣灵通过使徒们在地上的『行』。

              (3)前四卷福音书是讲「一粒麦子落在地里死了」,本书是讲「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约十二24)。所以本书乃是前四卷福音的继续。

        ()《圣灵行传》:有人称本书为《圣灵行传》,也有人称之为《圣灵福音》,因为本书一开始便提到降下圣灵的应许,跟着叙述圣灵如何降临在信主的人身上,并带领他们把福音从耶路撒冷传到各地去。全书从头到末了,都是强调圣灵的工作——圣灵如何掌权作工,有如圣灵的水流,从主自己先流到十二使徒,再流到司提反等七个执事,然后流到巴拿巴、保罗、西拉、提摩太等人,一直流到如今,因此也可称为圣灵行传。

        ()《复活之主的行传》:也有人称之为《复活之主的行传》,因为本书所记的就是复活的主在荣耀里借着圣灵在地上工作。

 

陆、本书的重要性

 

        ()本书是前四卷福音和各卷书信中间的桥梁,它是福音书的后续,也是书信的前序;如果没有本书,全部新约圣经将裂成两段——福音和书信。所以本书确有『承先启后』、『继往开来』的的性质与功用,对于显明新约圣经的一贯性,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

        ()本书显明复活、升天的主,在圣灵里仍然与祂的信徒同在和同工;世人如何对待祂的信徒,也就等于对待祂自己(徒九5)。我们若要明白主和教会的关系,详阅本书就可查出其中端倪。

        ()本书载明教会如何建立,福音如何广传,真理如何越过越阐明;若无本书,历年来的信徒就无从知道了。

 

柒、主旨要义

 

        本书的信息也可总结的说:复活升天的主耶稣基督,借着圣灵,通过使徒们(在教会里),「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为祂作见证(徒一8),而得着丰满的彰显。

 

捌、本书的特点

 

        本书的特点如下:

        ()是一本讲『教会』的书:本书提供我们第一手的资料,叫我们看见教会初期的事迹和榜样:

              1.教会在地上形成的要素:(1)教会是由一批看见复活基督的显现,听见祂的教训的人所组成(徒一1~5)。今天的教会也只能由一批心眼被开启,看见拿撒勒人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欢喜领受祂的话的人所组成。(2)教会也是由一批有异象、有使命、有盼望的人所组成(徒一6~11)。今天教会的组成份子,也应当满有属天的异象,虽然活在地上,却是一心向往着属天的国度,身负到处传福音、作见证的使命,等候主的再来。(3)教会又是由一批同心合意聚集在一起,恒切祷告仰望主的人所组成(徒一12~14)

              2.教会在地上扩展的要素:在组成教会的信徒中间,有一班人是蒙主特别的拣选和恩赐,得列在使徒职任的位分之中,目的是为着成全圣徒,各尽其职,以建造教会(徒一15~26 参弗四11~12)。为着开展传福音工作的需要,教会的成员,不只他们的里面有圣灵的内住,并且他们的外面有圣灵的浇灌,赐给他们口才讲明福音的奥秘(徒二1~13;参弗六19)。教会在世人面前的见证,是众人如同一人,高举耶稣基督,因此满有圣灵的能力,使听见的人觉得扎心,悔改、受浸,归入主的名下(徒二14~41)

              3.以聚会为教会生活的重点:(1)聚会的内容:领受众使徒的教训(听道)、彼此交接(交通)、擘饼(记念主)、祈祷(祷告)(2)聚会的时间:天天;(3)聚会的地点:在殿里、在家中;(4)聚会的态度:同心合意、恒切、存着欢喜诚实的心;(5)聚会的果效:恒心遵守众使徒的教训、彼此相爱相顾、得救的人天天增加(徒二42~47)

              4.教会从一地扩展到各地:最初出现在地上的教会,似乎一心一意只在耶路撒冷经营,而未立即遵从主所托付的使命:「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徒一8)。因此,在神主权所安排的环境之下,容许在耶路撒冷的教会遭受逼迫,使得信徒们分散在犹太和撒玛利亚各地(徒八1)。这是教会扩展到各地的契机,因乃有犹太、加利利、撒玛利亚各地的教会被建立(徒九31)。神在地上的教会,终于由『一地教会』发展成『各地众教会』。然而,当时在各地的教会,只以「犹太人」为传讲的对象(徒十一19),所以神更进一步作了如下的安排:(1)带领腓利向埃提阿伯的太监传道、施浸(徒八26~39)(2)拣选并得着保罗,使成为向外邦人传讲的器皿(徒九1~22)(3)藉彼得向哥尼流和他的亲属密友传道、施浸(徒十章)(4)使信徒中的居比路和古利奈人,也向希利尼人传讲主耶稣(徒十一20)。以上这些安排,终于使在各地的教会也开始包含了「外邦人」。

              5.建立各地众教会的原则:《使徒行传》第八章至第十五章,提供了一面橱窗,使我们得知建立各地众教会的原则,以及她们彼此之间的关系:

                    (1)各地教会的形成,并不是由甚么人去设立的。无论是使徒(如彼得、约翰、保罗等人),或是传福音的(如腓利),或是一般信徒(如分散的门徒),都可以到各地去传扬福音。而传福音的结果,在各地就有了得救的人。圣经并没有告诉我们,各地的教会是怎样成立的,只是轻描淡写的,说那些在各地得救的人就是各地的教会。

                    (2)圣灵是一切工作的推动者,祂或者直接打发工人,如:打发腓利去旷野下迦萨的路上(徒八26~35),打发彼得去哥尼流家(徒十章);或者间接透过工作团体打发工人,如:使徒们打发彼得、约翰去撒玛利亚(徒八14~17);或者透过一地教会打发工人,如:耶路撒冷教会打发巴拿巴去安提阿(徒十一22~24),安提阿教会打发巴拿巴和扫罗去周游各地(徒十三1~3)。他们作工结果所形成的各地教会,从未与工作团体或源头教会发生从属的关系。各地教会都各自独立,直接向主负责。各地教会之间,也没有任何联合的组织存在。

                    (3)各个工人,或不同的工人团体,或源头教会,从未把作工结果所形成的各地教会,划入各自的势力范围,反而是彼此相辅相助,如:彼得、约翰去撒玛利亚帮助腓利(徒八514),在耶路撒冷的教会差遣犹大和西拉去安提阿、叙利亚和基利家帮助保罗坚固外邦众教会(徒十五22~23)

                    (4)一个地方一个教会;圣经从未以地方以外的人、事、物作为建立不同教会的根据。因此,在《使徒行传》里,称呼一个教会,总是冠以那个地方的名称;若是一个广大的地区时,就用复数的称呼法来取代单数,如:「耶路撒冷的教会」(徒八1单数),「犹太、加利利、撒玛利亚各处的教会」(徒九31复数),「在安提阿的教会」(徒十三1单数),「叙利亚、基利家...众教会」(徒十五41复数)

              6.教会治理体系的形成:教会出现在地上的初期,无所谓行政管理的制度,当时在耶路撒冷教会里面,除了使徒和先知之外,并没有其他专职服事的人。使徒和先知的职责是祈祷亲近神,从神领受话语,然后向人传道(参徒六4)。换句话说,最初的教会所注重的,乃是属灵方面的供应。但随着教会实施「信的人都在一处,凡物公用」(徒二44)的共同生活方式,就产生了「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给各人」(徒二45)的职务。开始时是谁在那里执行分配呢?圣经没有明白告诉我们,但我们知道大家是把卖各人田产所得的价银拿来,放在使徒的脚前(徒四3437),所以很可能是使徒们自己(参徒六2),或是他们所指定的人,从事管理饭食的工作。也许是由于人多事繁,也许是因为非其恩赐所长,终导致在天天的供给上有所疏忽,因而有不满与怨言(徒六1)。这是教会中执事产生的由来。

                    我们从选出的七个执事的名字推知,他们都是说希利尼话的犹太人,是针对当时的需要而产生的(徒六1~5)。由此可知,初期教会中的执事职分,是基于下列的原则:(1)执事产生的原由是:为应付当时教会中特定的需要,因此很可能执事并非终身永久性职份,只要需要存在一天,那么执事也就继续存在一天;(2)执事的资格是:有好名声、被圣灵充满、智慧充足的人(徒六3)(3)执事产生的方式是:从有需要的信徒们中间选出,并由使徒按手联合、祷告交托(徒六36)(4)执事的产生大大有助于神的道的兴旺(徒六7)

                    至于教会中产生长老的原由和背景,《使徒行传》并没有给我们明白的交代,例如在耶路撒冷教会的长老究竟是怎样设立的,并没有明文记载,只是突然提起「众长老」(徒十一30),使我们知道有所谓「长老」职份的存在。他们是谁?是由使徒们兼任吗?但稍后另一节说「上耶路撒冷去,见使徒和长老」(徒十五2),由此可见使徒是使徒,长老是长老,使徒和长老有别。我们只知道巴拿巴和保罗出去传道,在路司得、以哥念和彼西底的安提阿得了一些人,不久在回程中,路过那三个地方,行传记载说:「二人在各教会中选立了长老,又禁食祷告,就把他们交托所信的主」(徒十四23)。由这段记载,我们可以推知:(1)长老是由使徒选立的;(2)长老是在各教会(不是众教会)中选立的,因此长老并不是超教会的,一地教会的长老不能管别的教会的事务;(3)这些长老可能得救之后并未超过二年,只不过在众信徒当中,显得比别人较为「长进」又「老练」而已。

                    至于设立长老的根据和目的何在?这在使徒行传第二十章中,就给了我们一线的亮光:(1)长老是由「圣灵」设立的(徒廿28),是圣灵作工在一些人身上,使他们的灵性显得比众人更长进,恩赐更多,因此就在众信徒中间,显明了作长老的功用。行传十四章的使徒选立长老,应该是使徒领会圣灵的意思,藉此以阿们、印证圣灵的设立;(2)设立长老的用意是为「作全群的监督...牧养神的教会」(徒廿28),长老在地方教会中负监督管理和牧养的责任。在此要附带一提的,就是长老和监督乃是同一班人,并非两种不同的人,长老是指他们的位份,监督是指他们的职责。

      ()是一本讲『圣灵』的书:本书用各种不同的说法,详述圣灵在人身上不同的作为,例如:圣灵的吩咐和说话(徒一2;四25;六10;八29;十19;十一12;十三2;廿一11;廿八25)、圣灵的洗(徒一5;十一16)、圣灵的降临(徒一8;八16;十44;十一15;十九6)、圣灵的豫言(徒一16;十一28)、圣灵的充满(徒二4;四831;六35;七55;九17;十一24;十三952)、圣灵的恩赐(徒二4;十45)、圣灵的浇灌(徒二17~1823;十45)、圣灵的喜乐(徒二26)、圣灵的赐与(徒二38;八1517;十47;十五8;十九2)、圣灵的见证(徒五32;廿23) 、圣灵的提去(徒八39)、圣灵的安慰(徒九31)、圣灵的膏抹(徒十38)、圣灵的差遣(徒十三2)、圣灵的定意(徒十五28)、圣灵的禁止和不许(徒十六6~7)、圣灵的设立(徒廿28)和圣灵的感动(徒廿一4)等。

                    本书也描述人们对圣灵的几种不同的态度,如:顺从圣灵(徒五32)、欺哄圣灵(徒五9)、试探圣灵(徒五9)、抗拒圣灵(徒七51)等。

        ()是一本讲『传道』的书:传扬福音、为主作见证乃是每一位基督徒的天职,本书提供了完善的记录,可作为我们的借镜:

              (1)得着见证能力的方法——等候与祷告(徒一414)

              (2)为主作见证的能力来源——圣灵(徒一8)

              (3)为主作见证的步骤——由近而远、由所住的地方直到地极(徒一8)

              (4)为主作见证的方式——言语教训(徒二1140;五42)、美好的教会生活(徒二44~47)、神迹(徒三15~16)、个人生活(徒四13;十一24)、帮助别人(徒九36)、苦难中的喜乐(徒十六24~34)、殷勤作养生所需的工作(徒十八3)

              (5)为主作见证的地点——或在圣殿(徒三11;五12),或在会堂(徒六8~9;九20),或在河边(徒十六13),或在监狱(徒十六31~32),或在街市上(徒十七17~18),或在家庭中(徒十八726),或在法庭公堂(徒廿四10~25),或在将沉的船上(徒廿七23~25),或在所租的房子里(徒廿八30~31);随时随地,都是作见证的机会和场所。

              (6)作见证的功效:这福音无论传到那里,那里都受欢迎、被接受。在耶路撒冷,天天有人相信(徒二47),曾经一天有三千人相信(徒二41),又一天有五千人相信(徒四4)。在撒玛利亚是几乎全城都相信了(徒八8~12),「各处的教会人数就增多了」(徒九31);「神的道日渐兴旺,越发广传」(徒十二24)。在彼西底的安提阿是几乎全城都来听道(徒十三44);「众教会人数天天增加」(徒十六5);「主的道大大兴旺而且得了胜」(徒十九20);最后在罗马也是「没有人禁止」(徒廿八31)。福音是到处都得胜利的。

        ()是一本讲『祷告』的书:祷告是信徒生活中得力的泉源,是事工有成效的原因,是生命联于主的管道。本书真是信徒随时、随地、多方祷告的好榜样:「同心合意的恒切祷告」(徒一14);「彼此交接、擘饼、祈祷」(徒二42);「申初祷告的时候上圣殿去」(徒三1);「祷告完了,聚会的地方震动」(徒四31);「使徒祷告了」(徒六6);「司提反跪下呼吁主」(徒七59);「两个人到了,就为他们祷告」(徒八15);「他正祷告」(徒九11);「就跪下祷告」(徒九40);「常常祷告神」(徒十2);「你的祷告达到神面前已蒙记念了」(徒十4);「上房顶去祷告」(徒十9);「在家中守着申初的祷告」(徒十30);「祷告的时候魂游象外」(徒十一5);「彼得被囚在监里,教会却为他切切的祷告神」(徒十二5);「在那里有好些人聚集祷告」(徒十二12);「禁食祷告」(徒十三3;十四23);「河边有一个祷告的地方」(徒十六13);「祷告、唱诗、赞美神」(徒十六25);「跪下同众人祷告」(徒廿36);「都跪在岸上祷告,彼此辞别」(徒廿一5);「在殿里祷告」(徒廿二17);「保罗进去,为他祷告」(徒廿八8)

        ()是一本讲彼得和保罗『事工』的书:本书用绝大部分篇幅记载主所特别大用的两位使徒,就是彼得和保罗。如果我们把他们两人的事工比较一下,就会发现主用他们很有相同之处。兹举数例如下:

              (1)两个人的第一篇信息都是见证『耶稣是基督,从死里复活』(徒二14~36;十三16~41)

              (2)彼得斥责行邪术的西门(徒八9~24);保罗则惩戒行法术的以吕马(徒十三6~11)

              (3)彼得的影儿医治了疾病(徒五15);保罗的手巾或围裙也医治了疾病(徒十九12)

              (4)两个人都使一个生来瘸腿的跳起来行走(徒三8;十四10)

              (5)彼得使大比大复活(徒九40);保罗使犹推古复活(徒廿7~12)

              (6)彼得和保罗都拒绝接受别人的敬拜(徒十25~26;十四14)

              (7)两个人在给人按手时,有圣灵降下(徒八17;十九6)

        ()是一本讲『喜乐』的书:本书特别显明福音乃是令人喜乐的福音,谁听到它谁就得着喜乐。因福音在使徒的心中,使徒就是挨了打,也是心中欢喜(徒五41)。福音传到撒玛利亚城,在那城里就大有欢喜(徒八8)。太监接受了「就欢欢喜喜的走路」,把福音带回非洲(徒八39)。哥尼流家听到了,就被圣灵充满「称赞神为大」(徒十46)。保罗「报好消息」,给彼西底的安提阿,「外邦人听见这话,就欢喜了,赞美神的道;」并且「满心喜乐又被圣灵充满」(徒十三324852)。福音到了欧洲,「禁卒…他和全家,因为信了神,都很喜乐」(徒十六34)。传福音的保罗、西拉,就是挨了打、下了监,他们还是祷告、唱诗、赞美神(徒十六25)

 

玖、钥节

 

        「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徒一8)

        「传讲神的国,教导关乎主耶稣基督的事,全然自由无阻。」(

廿八31原文直译)

 

拾、钥字

 

        「圣灵」、「祂的灵」、「主的灵」(25816;二417183338;四831;五3932;六3510;七5155;八151718192939;九1731;十1938444547;十一1215162428;十三24952;十五828;十六67;十九26;廿2328;廿一411;廿八25)

        「见证」、「见证人」(徒一822;二3240;三15;四33;五32;十394143;十三2231;十五8;廿二5151820;廿三11;廿六51622)

 

拾壹、内容大纲

 

【圣灵藉使徒们的工作】

        ()在耶路撒冷的工作(一至七章)

1.耶稣复活后的显现及升天(1~11)

2.门徒在耶路撒冷聚会祷告等候(12~26)

              2.五旬节圣灵的降临及教会的建立(二章)

              3.行神迹和作见证(三章)

              4.在遭受逼迫和试探中显出得胜(1~41)

              5.七个管理事务的执事(1~7)

              6.司提反的兴起和殉道(8~60)

        ()在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的工作(八至十二章)

              1.扫罗残害教会(1~4)

              2.在撒玛利亚的工作(5~40)

              3.扫罗归主(1~31)

              4.彼得在犹太、加利利、撒玛利亚的工作(32~43)

              5.彼得在该撒利亚的工作(1~十一18)

              6.第一间外邦教会——安提阿教会的建立(十一19~30)

              7.彼得被囚得释(十二章)

        ()保罗的传道工作——从安提阿起直到地极(十三至二十八章)

              1.保罗第一次周游传道的行程(十三1~十五1)

              2.耶路撒冷大会及其结果(十五2~35)

              3.保罗第二次周游传道的行程(十五36~十八22)

              4.保罗第三次周游传道的行程(十八23~廿一26)

              5.保罗在耶路撒冷被捕(廿一27~廿三35)

              6.保罗在该撒利亚受审(廿四1~廿六32)

              7.保罗从该撒利亚被押往罗马(廿七1~廿八31)

 

── 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使徒行传注解》

 

使徒行传(ActsoftheApostles,Bookof)新约书卷之一,编排位置在四福音书后,使徒书信前。全书所记主要是早期教会的历史,也是路加福音的续篇。作者使徒行传本身并未说明作者是谁,但多数意见均认为该书是路加所写。主后二世纪以来,早期教会的传统说法一向以使徒行传和第三福音书为使徒保罗布道旅行中的一位同工所写。有学者认为歌罗西书四章14节提及「所亲爱的医生路加」即那位同工,保罗每提到在外邦传道的同工时也必提路加之名(西四10-17;提后四11;门24)。这传统说法的有力证明,是使徒行传后半部分于述及保罗与其同工之处,称谓多用第一身众数:「我们」,如:「在夜间有异象现于保罗……我们随即想要往马其顿去……」(徒十六9-18);「这些人先走,在特罗亚等候我们。……我们从腓立比开船……」(二十5至二十一18);「……既然定规了,叫我们坐船往意大利去……」(二十七1至二十八16)。这些以「我们」为称谓的记述,俨如出自一个人的游记或日记,作者必是参加了保罗第二次布道旅行,随他从特罗亚到腓立比;也参加了保罗第三次布道旅行,随他从腓立比而米利都而耶路撒冷而该撒利亚到罗马。再从这些类似游记或日记部分的词句的风格来看,与其余部分并无二致,据此则足可证明使徒行传全书出自一人之手。我们再看,使徒行传的文笔相当历练,希腊语的运用十分纯熟,并且该书是写给一位名叫「提阿非罗」的罗马高官。凡此种种,均有力地证明了传统的说法,即路加就是使徒行传的作者;他是一位外邦信徒,他对旧约希腊译本十分熟悉,并常征引,这证明他在归信基督之前,已经是一位「敬畏神的人」了。写作年代、地点和收信人关于使徒行传写作的日期和地点,由于书内无明确指示,说法是相当纷纭的。至于收信人,路加在书内已有交代,已无可置疑。他一开首就明说是写给提阿非罗,并说已写了论述耶稣生平的前书。这「前书」当指路加福音无疑。路加福音的序指明,作者「提笔作书」是写给「提阿非罗大人」的(路一1-4)。提阿非罗其人种种已难考证。有解经家以为「提阿非罗」之意是「爱神者」,故可能是虚拟,泛指基督徒读者。可是「大人」的尊称似又否定了此说,因为「大人」之称在当时罗马社会只用以称谓社会政治地位极高的官员(参徒二十三26及二十四2对腓力斯的称呼,以及徒二十六25对非都斯的称呼)。由此观之,路加写此两书确是要赠给一位罗马的官员,这是可以肯定的。关于使徒行传的写作年代,学者的意见也有很大分歧。一说把成书的时间定在一世纪的最后25年之内。这成书较晚的观念基本出自对路加福音成书年代的制定。既然福音书成书在前,且路加写耶稣生平是根据目击者的记述(可能包括成书于六十年代的马可福音),那么使徒行传的成书就不会早于主后85年。此说的另一根据是对使徒行传的神学分析。该说认为,使徒行传描述的教会已在历史中稳定下来,已接受了在主再来以前,他们仍需等待一段长时期。而主后70年的犹太人叛乱及耶路撒冷的陷落,使教会对主快将再来之期望推至高潮。这热切期望的冷却是需要一段时间的。另一说把写作的时间定在主后70年或稍后。主后6670年的犹太叛乱,以耶路撒冷城的毁灭告终,也使原本合法的犹太教信仰的信誉一落千丈;基督教运动向被视为犹太教的支流,自然也有敌对罗马之嫌,愈来愈多基督徒被指控与罗马为敌。

细读使徒行传可知,路加写此书的目的之一,似是为基督教申辩,解脱与罗马政府为敌的罪名。路加历陈原委,说明罗马官员虽多方究诘查证,却益见基督徒的清白无辜;保罗则更是完全清白(十六39,十八14-17,十九37,二十三29,二十五25,二十六32)。路加也清楚记述,甚至保罗在帝国的中心罗马城传道也是罗马官员允准的(二十八16-31)。第三说把写作的时间定得更早,接近保罗在罗马系狱的时间(六十年代初)。这早期成书的理由有如下有力的支持:1.使徒行传写到保罗在罗马布道,但审讯尚未开始之际即戛然而止,这说明该书很可能即成于此时。当然,路加的记述到此为止,也可能是由于他的目的已达,即表明福音如何由耶路撒冷传到罗马。但假若保罗已在该撒面前为福音辩护,而路加在结束他的记述以前竟只字不提,这似是极不可能的事。2.使徒行传记录了许多保罗时代的仔细资料,如巴勒斯坦和罗马各省的地理情况、历史背景、政治制度等。像这些具体而细微的资料,包括许多第一代基督徒,当朝王公、各省督抚的真名实姓,若非记于当时,而搁到六十年代以后再动笔追记,恐怕就不会如此准确详尽。3.早期成书的第三个证据是:路加写使徒行传并未征引保罗书信。须知保罗书信是关于保罗个人和初期教会情况的第一手重要资料,路加却没有采用。这显然是他手头没有这些书信,同时也可以说明路加与保罗的记载在若干历史细节上的某些出入。4.路加的记述,是针对犹太人和外邦人的种种指控而为基督教辩护,最合理的时间当在基督教虽已披嫌蒙忌但尚未遭明令禁止之时,这就应在尼群统治下的宗教大迫害爆发之前,即主后64年以前。这早期成书的说法完全符合如下论点,即:保罗系狱期间,路加也在罗马,一边著书、一边等候开庭审讯。新约学者蒙克指出,路加急写其书的部分原因可能是意图影响审讯的结果。路加将基督教和保罗的实情描述出来,显然是希望保罗在外邦人中的工作可以继续。但是,路加福音的成书时间,不少学者已考定为七十至八十年代,作为「续篇」的使徒行传的成书如何能够早于「本篇」呢?经将路加福音与马可福音作文学分析对比后,路加很可能于获读马可福音之前就已经写毕了一版路加福音,然后便写使徒行传为续篇,待他读到马可福音,才以该书的材料补充了早已成书的路加福音,而成为我们今日所读的版本。背景路加关于基督教建教运动的记载,是以罗马帝国和巴勒斯坦在主后3060年的30年历史为背景的。略提一下该时期的历史与地理情势,对理解使徒行传是极有必要的。使徒行传一至十二章记录基督教运动开始于罗马帝国的叙利亚省,其中包括犹大和撒玛利亚这两个地区。主后一世纪统治那些地区的最高行政官为罗马的「巡抚」或「总督」或犹太人的傀儡王。在耶稣殉难与复活之际(主后30?),彼拉多任犹大并撒玛利亚的巡抚(主后26-36),加利利则由希律安提帕治理(主前4至主后39),而提庇留是罗马皇帝(主后14-37)。使徒行传一至十二章所记之事,发生于主后3040年这个时期。扫罗归主(第九章)一般都认为在主后33年。在这重要事件发生以前,早期教会遭受迫害,司提反被石头打死之事(第七章)更把迫害推向高潮。扫罗更在犹太宗教领袖的认可下,追捕基督徒至大马色(第九章)。问题是:掌握宗主大权的罗马当局对犹太公议会这种恣意妄为的行径怎么能听之任之呢?其实,这正是罗马帝国的一个国策。罗马帝国给属土地区人民有限的自主权,特别是在宗教事务上。所以,巴勒斯坦的宗教裁治权是掌握在祭司长、文士和法利赛人手中的。他们虽然无处人死刑之权柄,但像司提反这类案件既已发生,罗马当局如彼拉多巡抚就尽量保持超然态度而不闻不问,以保持相对的稳定局面。在这种情况下,「宗教犯」即使逃亡外省,犹太公议会也可将犯人缉捕归案,因此,扫罗跑到大马色拘捕信徒是可被允准的(九12)。犹太公议会在耶路撒冷肆无忌惮地迫害基督徒(八1-3),使他们纷纷逃至犹太其余地区和北部的撒玛利亚。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的嫌隙是由来已久的。约翰福音四章9节记一个撒玛利亚妇女和耶稣的故事说:「原来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没有来往」,此语足可为证。犹太人一向视撒玛利亚人在种族和宗教上混杂不纯,这是主前722年北国以色列国破之后,亚述人徙异民入撒玛利亚,与犹太人杂处所造成的结果。犹太人自流徙归回后(约主前500),虽几度努力欲弥合前隙,但都不成功;加之犹太人在耶路撒冷重修圣殿之后(约四20),撒玛利亚人于基利心山也自建一殿以示分庭抗礼,双方的裂痕便更加分明了。由此可见,腓利毅然往撒玛利亚传道的意义该多么重大:这一创举标志着基督教的信仰已冲破犹太教的狭隘藩篱。此后10年关于基督教的发展情况,几乎没留下甚么传世的记载。自扫罗归主并返回大数家乡以来,形势已渐趋安定,教会得以巩固,稳定发展(九31至十一26)。从加拉太书一章18-21节所载,以及保罗偕西拉于第二次布道旅行时已有教会建立的情况看来(十五4041),保罗在这10年间并未置闲,而是积极参加了外邦的宣教活动(从徒十三19之后,「扫罗」之名于行文中便不再使用)。主后41年,革老丢任罗马皇帝,封希律亚基帕一世为犹大王(其时犹大巡抚彼拉多已因政声不善而去职多年)。他是大希律王与犹太王妃玛利暗之孙。因有犹太血缘关系,他较前朝诸王都更受臣民拥戴。他则为了沽名钓誉而一味支持犹太教首的清教运动,遂有耶路撒冷反基督教会暴行之再起。使徒行传十二章记雅各(使徒约翰之兄)殉道,彼得下狱,均是这一时期的事。使徒行传十二章20-23节记亚基帕一世之死;犹太史家约瑟夫也有相应的记载,且记其卒于主后44年。安提阿教会为耶路撒冷教会赈灾募捐一事(十一27-29),可作为确定早期教会年代的第二个依据。据路加记载,罗马皇帝革老丢在位期间(主后41-54)有大饥荒发生(十一28);约瑟夫的《犹太古史》(成书于一世纪末)记载4448年间巴勒斯坦的大饥荒。据使徒行传十二章25节,巴拿巴与保罗,是在亚基帕一世死后完成其赈灾使命,因此可以推断那次赈灾之行是在主后45年左右。据使徒行传记载,主后45年左右保罗奉派往外邦布道(十三1-3)。当时的罗马帝国就成了他布道活动的历史和地理背景。是时,罗马政府对帝国内的各种宗教均采取宽容政策;加之通行于帝国全境的希腊语和四通八达的水陆交通网,遂为保罗远涉四方的布道活动铺平了道路。保罗与巴拿巴第一次布道旅行(主后46-47),是经地中海东北角的岛省居比路西入加拉太省,在该省南部各城如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特庇等都建立了教会。加拉太在小亚细亚,连接北面的黑海、西面的爱琴海和南面的地中海。上述诸城都是罗马帝国重要的殖民前哨,居民成分混杂,犹太居民也为数不少。保罗往往先到这些犹太社团中的犹太会堂传道,但每每遇到激烈的反对(十三至十四章)。

耶路撒冷教会议会讨论犹太和外邦基督徒之间的差异时(十五章),当在主后48年。保罗随即便开始了第二次布道旅行,他先穿过他的本乡基利家、加拉太(已有福音传到的地区),再经爱琴海边的特罗亚而抵马其顿,最后直下亚该亚(即希腊半岛,徒十五40至十八22)。这一次,马其顿重镇腓立比、帖撒罗尼迦、庇哩亚也都建立了教会。保罗在哥林多的1.5年(十八11),可以肯定是在主后5152年,根据如下:希腊中部城市德尔斐的废墟中,有碑铭记录迦流于51年任亚该亚总督。使徒行传十八章12-17节记载了仇视基督教的犹太人向迦流控告保罗的情形。显而易见,这些犹太人欲在新官上任伊始,便以先入之言来影响他以赢得他的支持。由此可以断定,保罗在哥林多逗留的时间,适逢迦流履新前后。

保罗在哥林多结识百基拉与亚居拉(十八12),也是一个有意义的历史细节。当时他们刚离开罗马,是由于革老丢下令驱逐犹太人,把一切犹太人一律逐出了罗马城。这事的起因可以从罗马传记史家绥屯纽的著作《革老丢传》中得到解释。该书记载,是时基督教传入罗马的犹太会堂,因此引起冲突骚乱,革老丢可能以此为由下了这道命令。那时在罗马官方眼中,基督教是犹太教的旁支。路加记述保罗返巴勒斯坦并第三次布道旅行的经历,其中有一个瞩目的历史问题,就是施洗约翰的门徒的状况(十三13至十九7)。使徒行传十八章24-28节记一位有学问的犹太人亚波罗在以弗所会堂热心宣讲耶稣的道,但他显然尚没有加入基督教会,因为他只受了施洗约翰的悔改洗礼,并未奉耶稣之名受洗。当保罗抵以弗所,此人已去了哥林多,向保罗于前一年新立的教会讲道。保罗在以弗所又遇到施洗约翰的几位门徒,他们跟亚波罗一样,只受了约翰的悔改洗礼,而尚未接受基督徒的洗礼。使徒行传和福音书的记载,显示耶稣开始传道时,施洗约翰倡行的悔改运动并未结束,约翰显然仍继续施洗直至其死(约三22-24),及至死后,他的门徒又继承其事。亚波罗和其他几位门徒在以弗所的活动,可以说是施洗约翰的门徒继续传道的明证。最终他们都在「主的道上」受了教训(徒十八25);就他们不知有基督徒的洗礼,也不知有圣灵一事来看(十九2-4),可知早期基督教在信仰和实践上已存在着很大的分歧。保罗第三次布道旅行始于以弗所的3年布道(十九1至二十1),继而一路访问前次旅行所建立的教会(二十2-12),然后返耶路撒冷,在那里被捕(二十一),其时约在五十年代中(主后53-57)。保罗被解往该撒利亚巡抚衙门受审(二十三23,二十四23),其时在57年左右。巡抚腓力斯不能定保罗罪,但为了讨好犹太人,竟将保罗收监,羁押两年之久不加闻问,直到波求非斯都走马上任(主后59-60),保罗的案情才有了转机。约瑟夫记述腓力斯之去职,是对犹太人和外邦人争衅之事处理不当所致。新巡抚非斯都对保罗一案无所适从,但也想讨好犹太人(二十五1-9)。犹太领袖摸透了他的心理,便一味施加压力,欲逞杀保罗之志。保罗知事已危急,便行使罗马公民权,上诉于御前法庭,吁请该撒亲审其案(二十五10-12),终使此案摆脱了耶路撒冷的影响。按定判,非斯都须备好案情报告一份上呈御览,但苦于对案情不甚了了(二十五25-27),便请希律王亚基帕二世咨议。亚基帕显然是与其姊正预备拜晤新到任的罗马巡抚(二十五13)。他是希律王亚基帕一世之子,可算是犹太裔;于主后50100年间治理巴勒斯坦部分地区。他有任命犹太大祭司的权柄,也熟悉犹太教传统,故对保罗一案的了解较深刻,他的地位也较适切审断此案。亚基帕与非斯都之亲讯保罗(二十六1-29),似已承认保罗无罪(二十六31),但保罗既已提出上诉,巡抚也必须按章办事,将案子处理(二十六32)。从使徒行传的记载可以看出,保罗在以后两年期间行动尚有相当的自由(二十八30),这看似不寻常,却正反映罗马法的一个事实:罗马公民,尤其是上诉皇帝的罗马公民,即使在押也是优待一等的。目前尚无充足证据说明使徒行传竣笔之日(约主后61-62),就是保罗殉道之时。罗马大火和尼罗以罗马大火为借口策划对基督徒的大迫害,显然尚在数年之后(主后64)。保罗一案极可能已遭驳回,非斯都和亚基帕对保罗案有利的判词更可能是驳回的理由。保罗殉道很可能是在后来对基督徒实行全面大迫害的时期。这一结论与四世纪的教会史学家优西比乌的说法完全相符的。他记述保罗继续四处布道,后来终于在尼罗的大迫害中殉道。写作目的和神学教导确定文献的写作目的一般有两种方法:一是作者的自述;二是分析文献内容。释经学者往往只能自文献内容得知。然而路加所著的这两部书,却可以同时使用这两种方法探究。路加在福音书的序中向「提阿非罗」(也包括他代表的群体)指出,他定意要将拿撒勒的耶稣所开创的基督教运动准确和按次序的讲述出来(路一1-4)。路加于使徒行传开篇又提到前书(路加福音)记叙拿撒勒人耶稣的事仍在继续,他正在写的续篇则意图记叙基督教如何从巴勒斯坦传至罗马之事(徒一1-8)。申辩路加为何要向提阿非罗讲述这些事呢?路加福音一章4节扼要的指出:「使你知道所学之道都是确实的。」不言而喻,路加著书的目的是在为基督教辩护;对加于基督教的莫须有的罪名和种种歪曲、误解予以纠正和反驳。路加两部著作的内容(尤其是使徒行传)都表明了这个目的。当时,社会上对基督教的产生和发展,存在着种种误解和偏见。其一涉及基督教与犹太教的关系。无论是教会内部还是罗马当局,有许多人以为基督教信仰只是犹太教的一种特殊表现,以为基督教是犹太教内部的一个流派。路加针对这种错误的观念,在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中提出了一个宇宙性的观点。路加先在福音书中宣布耶稣为救世主(路二29-32),继而在使徒行传中又以司提反在犹太公议会面前的答辩(第七章)、以彼得与哥尼流在约帕的经历(第十章)及保罗在雅典的演说(第十七章),证明基督教绝不慬是犹太教的一个流派或某种狭隘的弥赛亚运动,而是一个普世性的信仰。当时另有一种误解,即把基督教的信仰与形形色色的宗教和罗马帝国内的神秘教派等同起来。使徒行传记载早期教会如何严谴行巫术的西门(第八章),以及保罗和巴拿巴如何严拒路司得人欲向他们献祭之事(第十四章),便可明白一般人所谓「迷信」的指控是绝无根据的。基督教与那些利用神秘和狂热的仪式以求人神联合的旁门左道,是毫无共同之处的。路加指出,基督徒崇拜的神是显现于历史的真神,祂在巴勒斯坦的生平只是不久以前的事,也是众人目睹的(参徒二,十,十三等章所记彼得与保罗的讲话)。因此,路加的主要目的是为基督教申辩,驳斥加之于她的所谓扰乱帝国秩序、危及帝国安定的罪名。这种指控当然也事出有因。首先,基督教的创始者是被罗马巡抚以骚乱的罪名钉十字架处了死刑;这个尊奉祂的名的运动,到处传播时,似乎也引起骚动、混乱和暴行。路加的记叙,直接驳斥这些诘难。路加福音明确指出彼拉多对耶稣的判决殊不公正。彼拉多一面承认耶稣无罪,一面却又把祂送去钉十字架;希律安提帕也同样找不出可控告祂的任何理由(路二十三13-16;徒十三28)。路加的使徒行传多处记载,证实罗马许多官员对基督徒领袖和基督教运动所持的态度大多保持中立,甚至颇为友善。如居比路的总督士求保罗不仅款待保罗和巴拿巴,且赞成他们所讲的道(十三7-12);再如腓立比的官长为保罗和西拉遭非法责打和监禁而道歉(十六37-39);亚该亚总督迦流认为保罗未犯罗马律例而拒绝受理犹太人的控告(十八12-16);以弗所官员制止众人对保罗及其同工的攻击,并指斥他们控告无理(十九35-39);罗马驻军的千夫长在耶路撒冷逮捕了保罗,目的却是在保护他免遭乱民的伤害;千夫长致巡抚腓力斯的呈文中,承认从罗马法规来看,保罗是无罪可控的(二十三26-29);经腓力斯、非斯都和希律亚基帕二世审讯,其判决也是一样:「这人并没有犯甚么该死该绑的罪」(二十六31)。路加记载的高潮,是保罗在帝国的中心罗马的传道活动,而且保罗的传道得御林军的准许(二十八3031)。经路加这一有力的辩护,真象已大白于天下:随基督教初创与发展而出现的种种扰乱,绝非来自运动本身,主要是由于犹太教的敌视和诬告所致。圣灵的能力在路加为基督教的正义和清白所作的长篇辩护中,他的神学观也表露得一清二楚。他前后二书显示了救赎历史的全面计划,从以色列时代(路一,二)而耶稣时代而教会时代,给以色列人的喜讯也推展至万国万民。除了强调这一点以外,路加也指出神是藉圣灵亲自参与历史的。路加福音写耶稣是个圣灵充满的人,圣灵降临其身,使祂有大能力作祂的工作(路三22,四11418);使徒行传写耶稣的门徒是圣灵充满的群体(徒一8,二1-8);耶稣以圣灵的能力展开祂的事奉,教会也靠赖圣灵的能力秉承祂的工作。施洗约翰宣告耶稣将以圣灵使祂的门徒得着能力的应许(路三16);耶稣于结束在世事奉时予以确定(路二十四49;徒一5)。这个应许于五旬节的聚会中首次得到的应验(徒二),继而也可见于基督教信仰从耶路撒冷传至罗马的拓展过程。路加的记述显示,圣灵大能的临在即体现于新信仰所具备的能力、正直与坚忍不拔上。圣灵使教会有能力忠心地为主作见证(徒一8),又建立真诚的信众(二44-47,四32-37),这正是古代以色列民朝夕切盼的景象。圣灵在新教会中产生了大智大勇(参徒二至五,彼得的辩护词),使为主作工者得能力(第六章),使撒玛利亚的布道者能够克服各种偏见(第八章),使阻挡福音传播的宗教壁垒得以袪除,如哥尼流事件(第十,十一章),差遣信徒往世界各处传道(第十三章)。耶稣复活路加笔下的全部历史所强调的一个中心事实,便是耶稣复活。路加也同保罗一样,坚信若无耶稣的复活,基督教的信仰也就无从说起(参林前十五12-20)。再者,复活是神对耶稣的生活和事奉的印证,也证实耶稣宣讲的一切都是真道。路加下笔伊始,即显示他很着重这要点,他记述替补犹大的使徒职分的人,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便是与其他使徒一同见证耶稣的复活。全卷使徒行传,从彼得五旬节的讲道和在公会面前辩护起,至保罗对腓力斯和亚基帕演说止,教会一再见证耶稣的复活是神施行的大能,是转变一切的基础(二22-2436,三1415,五3031,十39-42)。与此相关的一个主题,就是基督复活是众信徒复活的基础,因而也是基督徒盼望的依据(四2,十三3233,十七1829-32,二十三6,二十四21,二十六23)。教会的主还有一个与耶稣复活这一核心思想相关的主题:耶稣的复活与升天开启了祂对教会的主权,并通过教会而成为世界万民的主。这是路加的一个极重要的教诲。路加福音指明,神的国度藉耶稣的事奉,介入人类的历史。耶稣的复活一方面肯定了这个事实,一方面则解除了耶稣尘世生命的限制。「神且用右手将他高举」(二3233,五31),圣经的这个比喻显示了耶稣的统治和权柄。司提反于生命最后一刻见到异象,看到耶稣在天上「站在神的右边」(七56);彼得在五旬节演说中说,因着耶稣的复活,神已经立祂「为主为基督了」(二34-36)。彼得在耶路撒冷对犹太宗教领袖宣言:是耶稣的大能使残废人痊愈;耶稣虽被祭司长和官府排斥与迫害,祂却在神的救赎史上成为最重大的因素(四1011)。扫罗在往大马色的路上所见的异象也肯定了这一点。他问:「主啊!你是谁?」主回答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九5)神传给以色列人的天国福音,藉耶稣基督显明出来;如彼得所说,耶稣基督已成了「万有的主」了(十36)。赦罪在路加的神学思想中,赦罪也是一大重点。被犹太教定为「罪人」的人,主耶稣基督却接纳他们,路加视此为一重要主题。使徒行传中赦罪的主题也占有极显著的地位。彼得在五旬节讲道引起的反响是:「我们当怎样行?」(二37)答案包括两方面:悔改及奉耶稣的名受洗;罪得赦免及领受圣灵是悔改受洗后的结果。使徒行传另有多处提示,赦罪与悔改是相连的(三1926,五31);另有多处也提到赦罪与信心是密不可分的(十43,十三3839,十五9)。保罗在亚基帕前辩护时,把悔改、信心与赦罪三者联系在一起。故此可说,在路加看来,信心(相信耶稣)与悔改实际上是等义的。信就是转向基督,信靠祂并委身于祂。信仰使人生有了新的取向。悔改则是转离旧路,朝向新的方向。早期教会视洗礼只为入会的标志,而赦罪的体验是在于成为这互相接纳、充满恩赦的群体之一员。故此,「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二38)这句话的意思,并不是说洗礼仪式本身会产生赦罪的奇迹,而是说一个人因悔改与信心受洗加入这新团体,在其中赦罪成为事实。在路加看来,教会就是有圣灵同在的团体,是神赦免罪人、造就新人的处所。结构和内容掌握使徒行传全书的最好方法是依循其本身结构研读。就路加著作的结构而言,可有几种不同的理解,因此在内容和情节的探索上也各有其方法,各有其贡献。使徒行传自然地分为两部分:一至十二章为一部;十三至二十八章为另一部。粗略地说,第一部分可作「彼得行传」看;第二部分可作「保罗行传」看。「彼得行传」当然以彼得为中心,他创议拣选门徒来代替加略人犹大的使徒职分(第一章);五旬节讲道(第二章);在圣殿向犹太会众宣讲瘸子得愈的原因(第三章);在犹太公议会为基督教信仰辩护(第四章);领导使徒行医布道,并为使徒代言(第五章);在撒玛利亚领导教会与行邪术的西门抗争(第八章);藉哥尼流将福音运动推向外邦(第十,十一章);被希律王迫害下狱,却又靠神的帮助得从监禁中脱身(第十二章)。这一部分主要记叙彼得的事,但也间有旁涉,如记司提反在公议会辩护和殉道的经过(第六、七章);记腓利在撒玛利亚布道并为埃提阿伯太监施洗的故事(第八章);记扫罗迫害教会又改变归主的事(第九章)。使徒行传第二部分的主题,是福音如何藉保罗的布道传向外邦的故事(第十三至二十八章)。所记主要是三次宣教旅程,每次都使福音的种子在一片新拓的土地上开花结实,从而使早期教会宣教的工作得以迅速扩大。保罗的生平与布道以在耶路撒冷被捕(二十一,二十二章)、在该撒利亚系狱(二十三至二十六章)、被航解罗马(二十七,二十八章)三事为高潮。这一部分的记叙是很集中的,盖以保罗为主而极少旁涉之笔。保罗的同工巴拿巴于第一次宣教旅程时,与保罗进入小亚细亚布道,只居次位(十三,十四章);记保罗希腊之行时,西拉取代了巴拿巴的位置(十六至十八章)。只有一个并非以保罗为中心的插曲,即记述耶路撒冷大公会议众教会领袖争论犹太与非犹太基督徒相互的关系及遵守律法的问题(第十五章)。不过,此事的缘起实际也是保罗在外邦传道工作引起的问题。此外,尚有一段记保罗在第三次宣教旅程到达以弗所之前,亚波罗在那里讲道的事(十三24-28);不过,这仅是一段加插的小节。路加的著作最明显的主题,是强调基督教传播之功主要应归于早期教会这两位巨擘。另有所谓主题分析法,也是理解使徒行传结构和内容的方法之一。该法的依据是耶稣的应许:「……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一8)使徒行传被视为「大使命」的成就史,其进展可分为以下3个阶段:(1)向犹太会众作见证,以耶路撒冷为重点,也兼及犹太邻近地区,并北至加利利(一至七章);(2)藉腓利、彼得、约翰向撒玛利亚作见证(八1至九31);(3)向外邦作见证,先是藉彼得在重重阻困下开始(九22至十二25),后由保罗促成大业(十三至二十八章)。然而,不论用何种方法来分析使徒行传,其一致的结论都是:这是一部扣人心弦的光辉巨著,一连串的事件高潮起伏,冒险及令人惊讶之事层出不穷,也不乏发人深省的记述。例如:保罗最后被捆锁,解往罗马,这似乎在作者意料之外。然而即使在这事上,也可说特别是在这件事上,路加看到了有神大能的手在工作。保罗在罗马帝国的京城,「放胆传讲神国的道,将主耶稣基督的事教导人,并没有人禁止」(徒二十八31)。路加即以这千钧之力的证言,结束了他的记述。ManfredT.Brauch另参:「使徒时代」;「耶路撒冷大公会议」;「路加」;「保罗」;「彼得」;「提阿非罗#1」;「新约年代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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