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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

 

(Spirit)指人或其他存有之不腐朽和非物质的存在部分。拉丁文的翻译(圣经中的希伯来文及希腊文原词也相同)是指风吹及呼吸(伯四十一16作「空气」;赛二十五4)。士师记八章3节以「灵」的浓重呼气来指发怒及怨恨。因此,此字的名词表示呼吸、活力、勇气及(较形而上的用法)生命或灵魂。灵主要表明生命的本质,特别是指在人里面,神注入的灵(亚十二1),并且经常用作「灵魂」的同义词。灵与身体有别,它是内在的意识、思想、计划,能诱发智慧。因此它经常指一个人的「心境」──倾向热心或低沈、倾向勇气或惧怕,诸如此类。要证明灵比外体超越,最佳的证据就是神。「神是个灵」(约四24)。灵除了可用来形容人,也可形容其他受造之物──善良或邪恶的天使(撒上十六14),或说谎的灵(王上二十二21-23)。据路加在使徒行传二十三章8节的记载,撒都该人否认有复活、天使和灵的存在。圣经描述灵可与肉身分离,但不可和二元论相混合,就如东方的宗教或昆兰的犹太教派:他们认为光明的灵与黑暗的灵互相对立。信徒与神的相交也是透过灵与圣灵相交(罗八16;林前二10-16)。「灵」一词在旧约出现许多次,35%都与神有关;「灵魂」一词,在旧约的使用只有3%是指神。事实上,在旧约出现389次的「灵」,有113次是指风,136次指神,较指人、堕落的天使或邪灵为多。在以赛亚书三十一章3节,有关灵与肉体的对立(例:加六1-8)并不是形而上的用法,而是对比神属灵的刚强,与人属肉体的软弱(参基督在客西马尼园的说话,太二十六41)。从神学的角度而言,圣经很少把灵从人的整体分割出来讨论。在创世记中,灵一词,只有两次是和人有关:法老在他作梦后心灵不安(创四十一8);及雅各在看到约瑟从埃及派来接他的车辆后,灵就苏醒(创四十五27)。出埃及记的资料也不多,只提及:以色列百姓愤怒的灵(出六9);神赐下智能的灵,以设计祭司的圣衣(出二十八3);及百姓有甘心乐意的灵,愿为圣所献上黄金(出三十五21)。「交鬼的灵」是与占卜(利二十27;撒上二十八)有关,撒母耳记上的经文还提到扫罗往隐多珥找寻灵媒。在这事例中,撒母耳的灵(或众灵)被描绘成从地升上来。希伯来文原词意指「神」或「众神」(正如一般的翻译)。但在诗歌、智慧书中,如约伯记、诗篇、箴言及传道书,我们开始发现灵一词在形而上及心理学上的用法。在此,重点是指生命、人格及不朽方面。把灵与灵魂作平行(同义)的用法(例:伯七11;赛二十六9等),最明显是马利亚的尊主颂。她说:「我心尊主为大;我灵以神我的救主为乐」(路一4647)。有些学者认为不应把人分作两「部分」;人有一个灵,他就是一个灵魂(约壹四1),除非指外来的影响,否则这儿似乎把灵用作人的同义词。通常灵是指赋予生命、力量、能力的作用。在约翰福音三章5-8节、罗马书八章3-16节、加拉太书四章21至五章26节等,肉体与灵的对立,是指人以自己的意志及能力,选择与神违背的行为。抗拒由神的灵而来的生命、意志及能力,这些可使我们实行神的旨意。同样地,圣经形容以利亚的灵临到以利沙身上。身体失去灵,就意味着死亡(路二十三46;雅二26)。但永恒的属灵生命却是透过基督的灵——话(约六63)得以活着。哥林多前书五章5节值得我们注意,它提及败坏肉体使灵得救。只有在帖撒罗尼迦前书五章23节中,似暗示人是三合为一的,其实这只是保罗概括的讲法。其他的经文,如希伯来书四章12节,是一种看来夸张的手法──表现出神的话语无所不能。圣经常用灵来指一些特质或性情,如前所述,即不同的才能、能力、态度及影响。申命记三十四章9节便提到「智慧的灵」。MiltonC.Fisher另参:「神的本体和属性」;「人观」;「灵魂」。――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