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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记」提要

 

壹、书名

 

        本书的书名《路得记》,是以一外邦女子为名。在全部圣经中,和《以斯帖记》是仅有的两卷以女子为名的书。本书是记述一名贫困无依的外邦寡妇竟得嫁给犹太人富翁,因而产生大卫王朝;《以斯帖记》则记述一名犹太人童女竟得嫁给外邦君王,因而使犹太人全族获得拯救。神选民的命运均与这两名女子息息相关,故此以她们的名字为书名。

 

贰、作者

 

      本书的作者不详。根据第一章一节「当士师秉政的时候」这句话看来,本书必不是在士师时代写的;又根据第四章二十二节「耶西生大卫」这句话看来,我们可以断定本书的作者必认识大卫为何等人士;而又因大卫是本书家谱中最后一个人物,故本书当不是在大卫去世以后才写的。综合上述诸理由,大多数解经家认为极可能是先知撒母耳所写,因撒母耳曾膏大卫(撒上十六12~13),但他在大卫为王之前即已离世。

 

叁、写作时地

 

      本书系叙述士师时代所发生的事情(1),前后时间约历十一年(4;四13)

        按本书后面所记载的家谱(18~22)来推算,有两种不同年代的算法。若从撒门算起,波阿斯是撒门的儿子,而撒门据谓是约书亚手下窥探耶利哥的两名探子之一,后娶妓女喇合而生波阿斯(太一5),则可推断本书是士师时代之初期,约在主前1350年左右。但若从大卫算起,大卫是波阿斯的第三代孙,则本书之事应发生在士师时代的晚期,约在主前1150年左右(注:士师时代约为三百多年,大概由主前1390年至主前1043年扫罗出现为止)

        本书所叙地点是在摩押地和迦南地。

 

肆、主旨要义

 

        ()追溯大卫王和主耶稣基督的族谱(太一516)。一个外邦女子,因着她正确的选择,竟作了君王的曾祖母,连主耶稣,按人说来,也是她的后代。

        ()引导我们归向神的恩惠,启示我们祂在个人日常生活中如何施予关怀,教导我们在一切的事上都能认识神(撒上二7~8;诗一百十三7~9)

        ()全书中处处引人注意一个主题:人进到神的国,不靠地位、名望与血统,而是靠一生遵行神的旨意,信守真理;生活的中心,不是自己,而是去爱、去关怀帮助别人。「爱人如己」的精神在本书里发挥得淋漓尽致。

        ()全书的主旨,乃在教训我们信徒在凡事上都应当凭着信心,不可凭着眼见。

 

伍、写本书的动机

 

      本书所记载的事实,是发生在士师记时代。士师记是整个以色列百姓历史中最惨痛的一页。那时以色列百姓受尽外邦人的欺压,就是神子民本身也常背叛神,转去敬拜偶像,道德低落,境内一片混乱。当时缺少像摩西、约书亚那样的伟大领导人物,每当一个士师兴起,只带来极短暂的悔改,好像在一片黑暗中闪过极短暂的火花,瞬息过去后,神百姓仍沦落在无边的黑暗中。到了最后,连这样短暂的复兴亦不复见,所以士师记最末了的一句话,是说:「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廿一25)。至此,神儿女之命运似乎已经到了尽头。

        就在这样一个使人无望悲痛的光景中,忽然出现路得的故事,使我们顿觉峰回路转,在万暗之中看见了一线美丽的曙光;所以路得记在圣经中实居一个非常重要的地位。它结束了荒凉的士师时代,引进大卫王权的荣耀。圣灵记载路得记是一直到最后大卫降生为止。若是没有路得的复兴,也就没有大卫王。路得记说出一个承先启后的人物,也说出一个承先启后的经历。

 

陆、本书的重要性

 

      犹太人在守节时,所诵读的经卷共有五本,它们是:雅歌、路得记、耶利米哀歌、传道书和以斯帖记。这五本书在希伯来文圣经中称之为“Megilloth(意即『书卷』)。正统的犹太人在一年一度的五旬节,都诵读路得记这一卷书,可见以色列会众,如何重看本书。

 

柒、本书的特点

 

      ()本书并没有明言神直接的作为,但在短短四章中,「耶和华」这名称共出现十八次之多。

        ()本书充满温馨的爱,故事人物彼此待人以恩情,情感真挚动人。

        ()本书文学技巧超卓,人物栩栩如生,为上乘之作。人物对话的语气及用字,恰如其人身分。故事布局独特,一章与四章,二章与三章,彼此对称。一与四章分别提及路得和波阿斯向拿俄米尽其亲属责任;一章中拿俄米失子,而在四章拿俄米则得子。二及三章均记载路得离家至田间;二章中波阿斯嘱咐路得留在田间,并祝福她,而三章则倒转,波阿斯先祝福路得,然后留她在打麦场;两章结尾时,路得都向拿俄米叙述她与波阿斯见面的事情。

        ()本书四章各有不同的主题,构成四幅不同的图画,而这四幅图画却又紧密相连,在每章的末了均有很巧妙的交代,使前后两章所描绘的图画,很自然地联系在一起。第一章的最后一句话是:「正是动手割大麦的时候」(22),如此就把第二章所叙的『在麦田里拾取麦穗』的情节连接在一起;第二章的最末一节说:「直到收完了大麦和小麦」(23),如此使与第三章『在打麦场上求亲』的情节连接在一起;而第三章的最后一句话说:「那人今日不办成这事必不休息」(18),也替第四章『波阿斯在城门口办理赎业手续』的情节连接在一起。

 

捌、本书与其他圣经书卷的关系

 

        路得记与以斯帖记,是全部圣经六十六卷中所仅有以妇女的名字命名的二卷书,它们有不少有趣的相似和相异的地方。

        ()相同处:

              1.她们俩人都有不平凡的婚姻:路得是外邦女子嫁给犹太人,而以斯帖则是犹太女子嫁给外邦君王。

              2.她们都成全神伟大的事工:她们都成了犹太民族脱离苦海的救星。路得的后裔大卫结束了士师时代,将以色列带入空前强大的境地;以斯帖则将犹太民族于被灭族的绝境边缘解救出来。从更远处看,她们二位女子都败坏了撒但想除灭「女人的后裔」──弥赛亚降世的阴谋。

              3.这二本书的文笔风格有奇妙的吻合:路得记是一本记述爱情的书,但全书却找不到一个「爱」字;以斯帖记是一本论到神奇妙大作为的书,但是全书竟未曾一次论及「神」的名字。

              4.她们俩人都是美女:路得记虽然未曾介绍路得的美貌,但是当她抵达伯利恒后不久,她就成为众少年人追求的对象(参得三10),可见她十分可能是一位面貌娟好的妇女,(至少她是一个可爱的女子);而以斯帖的美貌更不待言,但是更重要的是她俩都有「内在美」──美丽的灵命和品格,这也是神重用她们的原因。

        ()相异处:

              1.身世不同:以斯帖是犹太女子,出身于贵族之家,且受敬虔的叔父末底改抚养成人;路得却是摩押女子,一个平凡的女子而已。

              2.境遇不同:以斯帖一生的道路通顺,被王宠爱;但是路得的早年却是年轻丧夫,境遇坎坷。

              3.荣耀神的途径不同:以斯帖是在一个危急的关头,将自己的性命孤注一掷,挽狂浪于既倒,一鸣惊人,成全了极大的事工;但路得却是以坚贞的跟随,完美的为人,平平凡凡地度过她的一生,与她同时代的人知道她的虽不多,但她的果子却是永远长存。

        若要仿效以斯帖,作像她那样的圣徒,大多数会没有她那样的「天姿」,也没有她那样的「机遇」,因此是不大可能的;但作一个「路得」式的圣徒,却是人人都可能的──只要他有一颗爱主的心。荣耀神,为神成就大事,不一定必须作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平平实实地活出基督徒当有的生活,也可以发生永世不灭的影响,因为「若有人爱神,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林前八3)。所以没有一个信徒可以自暴自弃,这也是路得记最感动我们的地方。

 

玖、钥节

 

      「路得说,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随你,你往那里去,我也往那里去;你在那里住宿,我也在那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16)

        「愿耶和华照你所行的赏赐你,你来投靠耶和华以色列神的翅膀下,愿你满得祂的赏赐。」(12)

        「他就说,你是谁?回答说,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盖我,因为你是我一个至近的亲属。」(9)

        「于是波阿斯娶了路得为妻,与她同房,耶和华使她怀孕生了一个儿子。」(13)

 

拾、钥字

 

      「平安」或「安身之处」(9;三1原文同字)

        「至近的亲属」(20;三912;四114)

        「赎」(13中文未翻出来;四46)

        「买」、「置买」、「娶」(58910原文同字)

 

拾壹、内容大纲

 

【拣选、殷勤、追求偿与赏赐】

  一、路得不顾环境的艰辛,毅然与婆婆拿俄米同行,回到犹大地的伯利恒──路得到了波阿斯的『城』里(第一章)

   二、路得殷勤作工,拾取麦穗,满足她自己和婆婆的饥渴──路得到了波阿斯的『田』里(第二章)

   三、路得遵从婆婆的话,夜间投奔波阿斯,求他尽亲属的本分──路得到了波阿斯的『场』上(第三章)

   四、波阿斯经正式手续,取得赎产的权利,并娶路得为妻,生子归拿俄米抱养,其曾孙就是大卫王──路得到了波阿斯的『家』里(第四章)

 

── 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路得记注解》

 

路得记(Ruth,Bookof)作者和写作年代本书作者不详。作者问题与写作年代尤其有关,书中一些线索最少提供了一个「有根据的猜测」。本书必定是写于大卫即位后不久。四章18-22节这段关乎路得是大卫的曾祖母的经文支持了这一点。由于路得记并不认同以色列人与外邦人通婚,所以本书大概不会写于所罗门已开始与外族通婚之政策期间。此外,大卫与摩押之深厚交情可能鼓励了他的国民写作此书,好给大卫的行动提供客观的理由(参撒上二十二3-5)。这样,本书作者可能是一个与大卫关系密切的人,有可能是撒母耳、拿单,或亚比亚他。然而,这观点也遭受批评。有些学者根据书中开首的「当士师秉政的时候」这句话,指出本书是较后期写成的。然而,这样一句话不一定是指一段很长的时间。

正如今天,也可能用一句类似的话来提到二十世纪初期的状况。士师执政的时期大概有300年,以俄陀聂为开始,参孙为结束;虽然撒母耳也担任士师。若四章18-22节的家谱资料是完整的话,书中描述的事件应在大卫的曾祖父在世时发生,并记录了其祖父的出生。若以35年为一代,则这些事件发生的时间约为主前十一世纪的转接期,或大卫出生前约100年。写作目的本书的写作目的跟其写作年代有密切的关系。若假设本书写于早期,即接近大卫在世的日子,则其要旨必定是证明大卫的家系。本书可被看为一种认可,肯定把敬虔的摩押女子归入以色列国民中的做法。内容提要引言(一1-5)由于本地发生饥荒,以利米勒带同妻子拿俄米,及两个儿子玛伦和基连,横渡约但河,在摩押逗留了一段时间,因为那地的粮食充足。两个儿子跟摩押女子结婚后便死去了。他们的父亲其后也死去。拿俄米与两个外邦媳妇顿成了寡妇。返回伯利恒(一6-22)拿俄米听闻伯利恒的饥荒已过,便打算返回故乡。她的两个媳妇俄珥巴和路得,最少陪伴她走了一段路程。拿俄米大概想到她的媳妇在犹大地作为外邦人可能会遇到的问题,于是力劝她们留在本地。两位年轻的寡妇都拒绝留下。拿俄米便把实情向她们陈明。第一,拿俄米本身并没有怀孕,因此,不可能生一个小儿子来替她们完成叔嫂之婚的责任。第二,她已不指望再嫁,因而也不会再有孩子。跟着,她也指出,纵使首两个条件都实时满足了,她们也不可能等丈夫长大。俄珥巴被拿俄米说服了,便与婆婆亲嘴而别。然而,路得「舍不得」拿俄米。原文这词有「黏附在一些东西上」的含义,用在婚姻上的也是同一个字(创二24)。路得作了5项承诺,以显出她认真的态度。其中的重点是:路得愿意放弃她以前的生活,为要得着一种她认为有重大价值的生活。在这一点上,她与拿俄米有强烈的对比,因为拿俄米鼓励她们两人都返回摩押地和摩押的神那里去(一15)。路得却决定跟从以色列的神及其律法。路得恳求让她跟从以色列的神之态度,比拿俄米的辩解更强,于是两人便一同返回伯利恒。她们回到伯利恒的时候,拿俄米感到极大的创伤;她离开伯利恒时,有丈夫和两个儿子同行,但回来时却一无所有。她请其友人称她为「玛拉」(「苦」的意思)。但其实她正来得合时,那时正是收割季节的开始。

在波阿斯田中拾麦穗(二1-23)二章1节给其后的故事提供了背景,介绍波阿斯是以利米勒一名富有的亲属。路得自愿到田间拾落穗。跟在那些收割的人后面,拾取那收割者遗下来的,拾穗者也可以收割剩下在田角的麦子,那是耶和华律法中照顾贫苦人的条例(利十九910)。路得碰巧来到波阿斯的田里。波阿斯到田间视察时,留意到路得,并询问有关她的事,了解她的身分。在波阿斯田里作监管的向他报告说,路得从早晨开始,一直勤恳地在田里工作。波阿斯被路得对拿俄米的忠心与照顾所吸引,便特意给她留下额外的分量。波阿斯给她有利的位置,吩咐她跟着收割的人到他们收割的田里;此外,还可从年轻打水仆人那里得水喝──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安排。路得谦卑和尊敬地俯伏在波阿斯面前叩拜,问波阿斯她自己身为一个外邦人,为何能够蒙这样的恩。波阿斯提出了两个理由,一是由于她对婆婆的敬爱之心,二是由于她有属灵的眼光,来寻求以色列的神,「投靠在他的翅膀下」。波阿斯也让她与收割的人一起吃饭,其后路得回到田里──这次她可以收取未割下的麦子。到了晚上,路得回到拿俄米那里,陈明当天的事情。拿俄米告诉路得说,波阿斯是有赎回其夫家产业之权利的。路得一直在波阿斯的田里拾穗,直至收割的日子结束了。倚靠亲属(三1-18)拿俄米指示路得如何投靠波阿斯,以他为代赎的近亲。拿俄米的计划似乎很奇怪,但下面的看法或许能勾划出一个轮廓来:(1)拿俄米似乎认为波阿斯是至近的亲属,忽略了更亲的一位(三12)。故根据以色列的律法(申二十五5及其后),波阿斯要负责娶路得为妻,为死人存留后代。(2)本书清楚描写拿俄米为一个敬畏神的妇人,因此她的计划无论在外表形式上是多奇怪,其中也不会有任何违反神的律法的地方,也不会有使一个正直如波阿斯的人震惊之处,否则拿俄米便违反了自己原本的目的了。(3)她长期与路得相处而得的认识,及从报告中得到对波阿斯的认识,叫她肯定这计划不会产生任何不良的后果(录自:施卡:《艾理葛圣经注释:路得记》,页283)。波阿斯对路得所作出之行动的反应,充分表明他是一名君子。他向路得解释他并非她们的至近亲属,但答应会在翌日进行一切必须的手续。波阿斯为顾全路得的声誉,吩咐她在天亮之前返回家中。拿俄米在这事上显得十分精明,她简洁地预言说:「他今日不办成这事必不休息」。买赎产业(四1-22

波阿斯来到办理此事的地方──城门。城门也是该城的广场,城里的公共事务均在这里商讨。波阿斯表示他欲与比他更亲的亲属商讨这事。他请了城中10位长老来作见证。波阿斯从买赎产业方面开始讨论,问那至近的亲属是否愿意赎回拿俄米的地,包括传统定下的条件:「你从拿俄米手中买这地的时候,也当娶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第5节)。那至近的亲属不愿作此买赎,因为娶路得为妻会构成他财政上的损失,原因是他必须把产业分给路得为他所生的儿子。因此,他以脱鞋的风俗表示放弃这权利。在意义上,那鞋是象征属于遗产一部分的土地权。因此,波阿斯便履行了近亲买赎的责任。波阿斯娶路得后生了一个儿子,这儿子在以色列的律法下,被视为拿俄米的儿子和继承人。教导路得记追溯了大卫至弥赛亚的血统。这完整的家系可见于马太福音第一章,并以耶稣为焦点。第二个教训是关乎神恩的美。一个外邦人,甚至是一个摩押女子,也可得到属于以色列人的祝福。在神学方面,买赎的近亲预表了弥赛亚是显而易见的。他必须是有血统关系的亲属,有购买的能力,要愿意买赎产业,并愿意娶已逝世之亲属的遗孀。最后一点,是路得所显出的爱,成为了一个虔敬委身的榜样。有人对拿俄米说:「有这儿妇比有七个儿子还好!」RichardI.McNeely――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